GBT50621-2010_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_结构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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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刃 C 中华人民共不口国 国家标,唇冒 G B /T5 0 6 2 1 一 2 0 1 0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T echnicalstandardforin 一site testing of steelstructure 2 0 1 0 一 0 8 一 1 8发布2 0 1 1 一 0 6 一 0 1实施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 合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T echnicalstandardforin 一site testing of steelstructure G B /T5 0 6 2 1 一 2 0 1 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1 1 年 6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1 0北京 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T echnicalstandardfori介sitetesti 眼 of steelstructure C B/T5 0 6 2 1 一 2 0 1 0 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开本85 0 xn6 8毫米 1/ 3 2印张3万字数9 0千字 2 0 1 1年1月第 一 版 2 0 1 3年4月第三次印刷 定价1 6 .0 0元 统 一 书号1 5 1 1 2 1 7 9 6 8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1 0 0 0 3 7 本社 网址httP 刀~cabp 网上 书店http //www .。hina- - building .。 ~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7 3 8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 B/T 5 0 6 2 1 一 2 0 1 0 ,自2 0 1 1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0 1 0 年8月1 8日 前 勺~ 曰 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 二0 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 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 0 0 4 ]第6 7号)的要求,由中 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 4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 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外观质量检测、表面质量的磁粉检测、 表面质量的渗透检测、内部缺陷的超声波检测、高强度螺栓终拧 扭矩检测、变形检测、钢材厚度检测、钢材品种检测、防腐涂层 厚度检测、防火涂层厚度检测、钢结构动力特性检测。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 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 0号,邮编 1 0 0 0 1 3 ;D mail standardscabr ) 。 本 标 准 主 编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 标 准参编单 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 深圳市太科检验有限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荣 里 尹 陶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袁海军 项炳泉 任胜谦 许君 贺明玄 郁银泉 王明贵 徐教宇 冷小克 段向胜 邓浩 段斌 施天敏 王久 明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明华 朱丹 陈友泉 柴租 张宣关 周安 高小旺 林松涛 目次 1 总则 ⋯ ⋯ 1 2 术语和符号 ⋯ ⋯ 2 2.1 术语 ⋯ ⋯ 2 2.2 符号 ⋯ ⋯ 3 3 基本规定 ⋯ ⋯ 5 3.1钢结构检测的分类 ⋯ ⋯ 5 3.2检测工作程序与基本要求 ⋯ ⋯ 5 3.3无损检测方法的选用 ⋯ ⋯ 7 3.4 抽样比例及合格判定 ⋯ ⋯” 8 3.5 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 ⋯ ⋯”“““ 9 3.6 检测报告 ⋯ ⋯ 1 0 4 外观质量检测 ⋯⋯ n 4.1 一 般规定 ⋯ ⋯ n 4.2 辅助工具 ⋯ ⋯ n 4.3 外观质量 ⋯⋯ n 5 表面质量的磁粉检测 ⋯⋯ 1 3 5.1 一 般规定 ⋯⋯ 1 3 5.2 设备与器材 ⋯⋯ 1 3 5.3 检测步骤 ⋯⋯ 1 5 5.4 检测结果 的评价 ⋯⋯ 1 6 6 表面质量的渗透检测 ⋯⋯ 1 7 6.1 一 般规定 ⋯ ⋯ 1 7 6.2 试剂与器材 ⋯ ⋯ 1 7 6.3 检测步骤 ⋯⋯ 1 8 6.4 检测结果的评价 ⋯ ⋯ 1 9 6 7 内部缺陷的超声波检测 ⋯ ⋯ 2 1 7.1 一 般规定 ⋯ ⋯ 2 1 7.2 设备与器材 ⋯ ⋯ 2 2 7.3 检测步骤 ⋯ ⋯ 2 5 7 . 4 检测结果的评价 ⋯ ⋯ 2 8 8 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检测 ⋯ ⋯ 3 0 8.1 一 般规定 ⋯ ⋯ 3 0 8.2 检测设备 ⋯ ⋯ 3 0 8.3 检测技术 ⋯ ⋯ 3 0 2 从事磁粉、渗透检测的人员,不得有色盲。 3.5.6 现场检测工作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检测人员承担。 3.6 检 测 报 告 3.6.1 检测报告应对所检测的项目作出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或相应验收规范的规定。既有钢结构性能的检测报告应给出所检 项 目的检测结论,并应为钢结构的鉴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 3.6.2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委托单位名称; 2 建筑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 、规模、施工 日期及现状等; 3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名称; 4 检测原因、检测 目的,以往检测情况概述; 5 检测项 目、检测方法及依据的标准; 6 抽样方案及数量; 7 检测日期,报告完成日期; 8 检测项 目中的主要分类检测数据和汇总结果,检测结论; 9 主检、审核和批准人员的签名 。 4 外观质量检测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现场外观质量的检测。 4.1.2 直接 目视检测时,眼睛与被检工件表面的距离不得大于 6 0 0 mm ,视线与被检工件表面所成的夹角不得小于3 0 “ ,并宜从 多个角度对工件进行观察。 4.1.3 被测工件表面的照明亮度不宜低于1 6 olx;当对细小缺 陷进行鉴别时,照明亮度不得低于5 4 0 lx。 4.2 辅 助工具 4.2.1 对细小缺陷进行鉴别时,可使用2倍 一 6倍的放大镜。 4.2.2 对焊缝的外形尺寸可用焊缝检验尺进行测量。 4.3 外 观 质 t 4.3.1 钢材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夹层,钢材端边或断口处 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4.3.2 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伤等缺陷时,其深度不 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1/ 2。 4.3.3 焊缝外观质量的目视检测应在焊缝清理完毕后进行,焊 缝及焊缝附近区域不得有焊渣及飞溅物。焊缝焊后 目视检测的内 容应包括焊缝外观质量、焊缝尺寸,其外观质量及尺寸允许偏差 应符 合现行 国家 标 准 钢 结 构工程 施工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 B5 0 2 0 5 的有关规定。 4.3.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扣 一 3 扣,其中允许有1 0%的螺栓丝扣外露 1扣或4扣;扭剪型高强 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未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宜多于该节点总 螺栓数的5%。 4.3.5 涂层不应有漏涂,表面不应存在脱皮 、泛锈、龟裂和起 泡等缺陷,不应出现裂缝,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乳 突、针眼和气泡等,涂层与钢基材之间和各涂层之间应粘结牢 固,无空鼓、脱层、明显 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缺陷。 5 表面质量的磁粉检测 5.1 一 般 规 定 5.1.1 本章适用于铁磁性材料熔化焊焊缝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 检测。 5.1.2 钢结构铁磁性原材料的表面或近表面缺陷,可按照本章 的规定进行检测。 5.2 设备与器材 5.2.1 磁粉探伤装置应根据被测工件的形状、尺寸和表面状态 选择,并应满足检测灵敏度的要求。 5.2.2 对于磁扼法检测装置,当极间距离为1 5 0 mm、磁极与试 件表面间隙为0.smm时,其交流电磁扼提升力应大于4 5 N,直 流电磁扼提升力应大于1 7 7 N。 5.2.3 对接管子和其他特殊试件焊缝的检测可采用线圈法、平 行电缆法等。对于铸钢件可采用通过支杆直接通电的触头法,触 头间距宜为7 5 mm 一 Z O O mm 。 5.2.4 磁悬液施加装置应能均匀地喷洒磁悬液到试件上。磁粉 探伤仪的其他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损检测磁粉检测 第3部分设备 G B/T 1 5 82 2 .3的有关规定。 5.2.5 磁粉检测中的磁悬液可选用油剂或水剂作为载液。常用 的油剂可选用无味煤油、变压器油、煤油与变压器油的混合液; 常用的水剂可选用含有润滑剂、防锈剂、消泡剂等的水溶液。 5.2.6 在配制磁悬液时,应先将磁粉或磁膏用少量载液调成均 匀状,再在连续搅拌中缓慢加人所需载液,应使磁粉均匀弥散在 载液中,直至磁粉和载液达到规定比例。磁悬液的检验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第2部分检测介质G B/T 1 3 1 5 82 2 .2规定的方法进行。 5.2.7 对用非荧光磁 粉配置的磁悬液,磁粉配制浓 度宜 为 1 0 9/L 2 5 9/L;对用荧光磁粉配置的磁悬液,磁粉配制浓度宜 为 1 9 / L 2 9 / L 。 5.2.8 用荧光磁悬液检测时,应采用黑光灯照射装置。当照射 距离试 件表 面为3 80 ~ 时,测定 紫外线辐射 强度不应小于 1 0 W/m2。 5.2.9 检查磁粉探伤装置、磁悬液的综合性能及检定被检区域 内磁场的分布规律等可用灵敏度试片进行测试。 ‘』曰 5.2.1 0 A 型灵敏度试片应采 图5.2.I O A型灵敏度 试片的尺寸( 用1 0 0拌m厚的软磁材料制成; 型号有1号,2号,3号三种, 其人工槽深度应分别为1 5拼m 、 3 0 拜m和 6 0 拌m ,A型灵敏度 试 片 的几何尺寸 应 符合图 5.2.1 0的规定。 5.2.n 当磁粉检测中使用A 型灵敏度试片有困难时,可用 与A型材质和灵敏度相同的C 型灵敏度试片代替。C型灵敏 度试片厚度应为5 0拌m,人工槽深度应为1 5拜m,其几何尺寸应 符合图5.2.n的规定。 分割线 1}}}}}l卜} O 一 图5.2.nC型灵敏度试片 的尺寸 5.2.1 2 在连续磁化法中使用的灵敏度试片,应将刻有人工槽的 一 侧与被检试件表面紧贴。可在灵敏度试片边缘用胶带粘贴,但 胶带不得覆盖试片上的人工槽。 5.3 检 测 步 骤 5.3.1 磁粉检测应按照预处理、磁化、施加磁悬液、磁痕观察 与记录、后处理等步骤进行。 5.3.2 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对试件探伤面进行清理,清除检测区域内试件上的附 着物(油漆、油脂、涂料、焊接飞浅、氧化皮等);在对焊缝进 行磁粉检测时,清理 区域应由焊缝向两侧母材方向各延伸2 0 的范围; 2 根据工件表面的状况、试件使用要求,选用油剂载液或 水剂载液; 3 根据现场条件、灵敏度要求,确定用非荧光磁粉或荧光 磁粉; 4 根据被测试件的形状、尺寸选定磁化方法。 5.3.3 磁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磁化时,磁场方向宜与探测的缺陷方向垂直 ,与探伤面 平行; 2 当无法确定缺陷方向或有多个方向的缺陷时,应采用旋 转磁场或采用两次不同方向的磁化方法。采用两次不同方向的磁 化时,两次磁化方向间应垂直; 3 检测时,应先放置灵敏度试片在试件表面,检验磁场强 度和方向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4 用磁扼检测时,应有覆盖区,磁扼每次移动的覆盖部分 应在I O mm 一 Z O mm之间; 5 用触头法检测时,每次磁化的长度宜为7 5 mm 一 2 0 0 ; 检测过程中,应保持触头端干净,触头与被检表面接触应 良好, 电极下宜采用衬垫; 1 5 6 探伤装置在被检部位放稳后方可接通电源,移去时应先 断开电源。 5.3.4 在施加磁悬液时,可先喷洒 一 遍磁悬液使被测部位表面 湿润,在磁化时再次喷洒磁悬液。 磁悬液宜喷洒在行进方向的前 方,磁化应 一 直持续到磁粉施加完成为止,形成的磁痕不应被流 动的液体所破坏。 5.3.5 磁痕观察与记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磁痕的观察应在磁悬液施加形成磁痕后立即进行; 2 采用非荧光磁粉时,应在能清楚识别磁痕的 自然光或灯 光下进行观察(观察面亮度应大于5 0 0 1 x;采用荧光磁粉时, 应使用符合本标准第5.2.8条规定的黑光灯装置,并应在能识别 荧光磁痕的亮度下进行观察 ( 观 察面亮度应小于 2 0 1 x; 3 应对磁痕进行分析判断,区分缺陷磁痕和非缺陷磁痕; 4 可采用照相、绘图等方法记录缺陷的磁痕。 5.3.6 检测完成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后处理 1 被测试件因剩磁而影响使用时,应及时进行退磁; 2 对被测部位表面应清除磁粉,并清洗干净,必要时应进 行防锈处理。 5.4 检测结果的评价 5.4.1 磁粉检测可允许有线型缺陷和圆型缺陷存在。当缺陷磁 痕为裂纹缺陷时,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5.4.2 评定为不合格时,应对其进行返修,返修后应进行复检。 返修复检部位应在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中标明。 5.4.3 检测后应填写检测记录。所填写内容宜符合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 6 表面质量的渗透检测 6.1 一 般 规 定 6.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焊缝表面开口性缺陷的检测。 6.1.2 钢结构原材料表面开口性缺陷的检测可按本章的规定 进行。 6.1.3 渗透检测的环境及被检测部位的温度宜在1 0℃ 一 5 0℃范 围内。当温度低于 1 0℃或高于5 0 ℃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承 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J B/T 4 7 3 0 .5的规定进 行灵敏度的对比试验。 6.2 试剂与器材 6.2.1 渗透剂、清洗剂、显像剂等渗透检测剂的质量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无损检测渗透检测用材料J B/T 7 5 2 3的有关规 定。并宜采用成品套装喷罐式渗透检测剂。采用喷罐式渗透检测 剂时,其喷罐表面不得有锈蚀, 喷罐不得出现泄漏。应使用同 一 厂家生产的同 一 系列配套渗透检测剂,不得将不同种类的检测剂 混合使用。 6.2.2 现场检测 宜采用非荧光着色渗透检测,渗透剂可采用喷 罐式的水洗型或溶剂去除型,显像剂可采用快干式的湿显像剂。 6.2.3 渗透检测应配备铝合金试块 ( A 型对比试块)和不锈钢 镀铬试块 ( B 型灵敏度试块),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无损检测 渗透检测用试块 J B/T 6 0 6 4的有关规定。 6.2.4 试块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进行不同渗透检测剂的灵敏度对比试验、同种渗透检 测剂在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的灵敏度对比试验时,应选用铝合金 试块 ( A 型对比试块); 2 当检验渗透检测剂系统灵敏度是否满足要求及操作工艺 正确性时,应选用不锈钢镀铬试块(B型灵敏度试块)。 6.2.5 试块灵敏度的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不同灵敏度的渗透检测剂系统进行渗透检测时, 不锈钢镀铬试块(B型灵敏度试块)上可显示的裂纹区号应符合 表6.2.5 一 1的规定; 表6.2.5 一 1 不 同灵敏度等级下显示的裂纹区号 检测系统的灵敏度显示的裂纹区号 } 检”系统的灵敏度显示的裂纹区号 低 23 { 高 4 5 中 3 4 2 不锈钢镀铬试块 ( B 型灵敏度试块)裂纹区的长径显示 尺寸应符合表6.2.5 一 2的规定。 表6.2.5 一2 不锈钢镀铬试块裂纹区的长径显示尺寸 裂纹区号 12345 裂纹长径(rD m 5.56.53.74。52。73。51.62.40.8 1.6 6.2.6 检测灵敏度等级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缝及热影响区应采用 “ 中灵敏度 ” 检测,使其在不锈 钢镀铬试块(B型灵敏度试块)中可清晰显示 “3一 4 ” 号裂纹; 2 焊缝母材机加工坡口、不锈钢工件应采用 “ 高灵敏度 ” 检测,使其在不锈钢镀铬试块(B型灵敏度试块)中可清晰显示 “ 4 一 5 ” 号裂纹。 6.3 检 测 步骤 6.3.1 渗透检测应按照预处理、施加渗透剂、去除多余渗透剂、 干燥、施加显像剂、观察与记录 、后处理等步骤进行。 6.3.2 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检测面上的铁锈、氧化皮、焊接飞溅物、油污以及涂 1 8 料应进行清理。应清理从检测部位边缘向外扩展 3 O mm的范围; 机加工检测面的表面粗糙度 ( R 。)不宜大于1 2 .5拌m,非机械加 工面的粗糙度不得影响检测结果; 2 对清理完毕的检测面应进行清洗;检测面应充分干燥后 , 方可施加渗透剂。 6.3.3 施加渗透剂时,可采用喷涂、刷涂等方法,使被检测部 位完全被渗透剂所覆盖。在环境及工件温度为1 0℃ ~ 5 0℃的条 件下,保持湿润状态不应少于1 0 min 。 6.3.4 去除多余渗透剂时,可先用无绒洁净布进行擦拭。在擦 除检测面上大部分多余的渗透剂后,再用蘸有清洗剂的纸巾或布 在检测面上朝 一 个方向擦洗,直至将检测面上残留渗透剂全部 擦净。 6.3.5 清洗处理后的检测面,经自然干燥或用布、 纸擦干或用 压缩空气吹干。干燥时间宜控制在smin 一 1 0 min 之间。 6.3.6 宜使用喷罐型的快干湿式显像剂进行显像。使用前应 充分摇动,喷嘴宜控制在距检测面 3 0 0 mm一4 0 0 mm处进行喷 涂,喷涂方向宜与被检测面成3 0 0 一 4 0 0 的夹角,喷涂应薄而均 匀,不应在 同 一 处多次喷涂,不得将湿式显像剂倾倒至被检 面上。 6.3.7 迹痕观察与记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施加显像剂后宜停留7 min 一 3 0 min 后,方可在光线充足 的条件下 观察迹痕显示情况; 2 当检测面较大时,可分区域检测; 3 对细小迹痕,可用5倍 一 1 0倍放大镜进行观察; 4 缺陷的迹痕可采用照相、绘图、粘贴等方法记录。 6.3.8检测完成后,应将检测面清理干净。 6.4 检测结果的评价 6.4.1 渗透检测可允许有线型缺陷和圆型缺陷存在。当缺陷迹 痕为裂纹缺陷时,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6.4.2 评定为不合格时,应对其进行返修。返修后应进行复检。 返修复检部位应在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中标明。 6.4.3 检测后应填写检测记录。所填写内容宜符合本标准附录 B的规定。 7 内部缺陷的超声波检测 7.1 一 般 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母材厚度不小于smm、 曲率半径不小于 1 6 O mm的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对接全熔透焊缝, 使用A型脉冲反射法手工超声波的质量检测 。对于母材壁厚为 4 mm 一 smm、 曲率半径为6 omm 一 1 6 omm的钢管对接焊缝与相 贯节点焊缝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 法J G/T 2 0 3的有关规定执行。 7.1.2 探伤人员应了解工件的材质、结构、曲率、厚度、焊接 方法、焊缝种类、坡口形式、焊缝余高及背面衬垫、沟槽等实际 情况。 7.1.3 根据质量要求,检验等级可按下列规定划分为A 、B、C 三级 I A 级检验采用 一 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单侧进行检 验,只对允许扫查到的焊缝截面进行探测。 一 般可不要求作横向 缺陷的检验。母材厚度大于5 0 mm时,不得采用A级检验。 Z B 级检验宜采用 一 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 检验,对整个焊缝截面进行探测。母材厚度大于1 0 omm时,应 采用双面双侧检验;当受构件的几何条件限制时,可在焊缝的双 面单侧采用两种角度的探头进行探伤;条件允许时要求作横向缺 陷的检验。 3 C 级检验至少应采用两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 进行检验,且应同时作两个扫查方向和两种探头角度的横向缺陷 检验。母材厚度大于1 0 0 mm时,宜采用双面双侧检验。 7.1.4 钢结构焊缝质量的超声波探伤检验等级应根据工件的材 质、结构、焊接方法、受力状态选择,当结构设计和施工上无特 2 1 别规定时,钢结构焊缝质量的超声波探伤检验等级宜选用 B级。 7.1.5 钢结构中T形接头、角接接头的超声波检测,除用平板 焊缝中提供的各种方法外,尚应考虑到各种缺陷的可能性,在选 择探伤面和探头时,宜使声束垂直于该焊缝中的主要缺陷。在对 T 形接头、角接接头进行超声波检测时,探伤面和探头的选择应 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7.2 设备与器材 7.2.1 模拟式和数字式的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仪的主要技术指 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I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仪的主要技术指标 仪器部件项目技术指标 超声仪主机 工作频率 Z M H z S M H z 水平线性1 垂直线性簇5 衰减器或增益器总调节量80 dB 衰减器或增益器每档步进量Z dB 衰减器或增益器任意1 2 dB内误差簇士ldB 探头 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簇2 0 折射角偏差2 0 前沿偏差镇lrnnl 超声仪主机与 探头的系统 在达到所需最大检测声程时, 其有效灵敏度余量 I O dB 远场分辨率 直探头3 0 dB 斜探头6 dB 7.2.2 超声仪、探头及系统性能的检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无损检 测 A 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检测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J B/T9 2 1 4 规定的方法测试,其周期检查项 目及 时间应符合表7,2.2的 规定。 2 2 7.2.4 标准试块的形状和尺寸应与图7.2.4相符。标准试块的 制作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损检测超声检测用试 块J B/T 84 2 8的有关规定。 其辩 司 . 1 . - - - - - l- 尺 K 一 , 一 一 一 , 州 一 . 『 r } 0 } 一 一 } } 一 一 口 J 幻 K 一 今 一 犯 一 一 一 。】 愁 一 1 了 科 川 川绝 有机玻璃 注尺寸误差不大于士O 0 5 mm 。 图7.2.4标准试块的形状和尺寸( 7.2.5 对比试块的形状和尺寸应与图7.2.5相符。 对 比试块应 采用与被检测材料相同或声学特性相近的钢材制成。 适用板厚占对比 试 块 逃 {叫} ----峨卜 礴 - - T不石 产.尸呀甲娜 婚 工 闷 ‘ 一 B 小 叼 一 U 司引。 8 10 0 5 一 们 吕, 启 8 一 扔 8 一 15 0 注1尺寸公差士0 1 mm 2各边垂直度不大于。 1, 3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 3林甩 4 标准孔与加工面的平行度不大于0 0 5。 图7.2.5对 比试块 的形状和尺寸( 7.3 检 测 步 骤 7.3.1 检测前,应对超声仪的主要技术指标 (如斜探头人射点、 斜率K值或角度)进行检查确认;应根据所测工件的尺寸调整 仪器时基线,并应绘制距离 一 波幅(D A O曲线。 2 5 8 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检测 8.1 一 般 规 定 8.1.1 本章适合于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扭矩 ( 以下简 称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的检测。 8.1.2 检测人员在检测前,应了解工程使用的高强度螺栓的型 号、规格、扭矩施加方式。 8.1.3 对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的施工质量检测,应在终拧1 h之 后、4 8h之内完成。 8.2检 测设备 8.2.1 扭矩扳手示值相对误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测试扭矩值的 3写。扭矩扳手宜具有峰值保持功能。 8.2.2 扭矩扳手的最大量程应根据高强度螺栓的型号、规格进 行选择。工作值宜控制在被选用扳手的量限值2 0% 一 80 %范 围内。 8.3 检 测 技 术 8.3.1 在对高强度螺栓的终拧扭矩进行检测前,应清除螺栓及 周边涂层。螺栓表面有锈蚀时,应进行除锈处理。 8.3.2 对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的检测,应经外观检查或小锤敲 击检查合格后进行。 8.3.3 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检测时,先在螺尾端头和螺母相对 位置画线,然后将螺母拧松6 0 。 ,再用扭矩扳手重新拧紧6 0 。 一 6 2 0 ,此时的扭矩值应作为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的实测值。 8.3.4 检测时,施加的作用力应位于扭矩扳手手柄尾端,用力 应均匀、缓慢。除有专用 配套的加长柄或套管外,不得在尾部加 长柄或套管的情况下,测定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 8.3.5 扭矩扳手经使用后,应擦拭干净放人盒内。 8.3.6 长期不用的扭矩扳手,在使用前应先预加载3次,使内 部工作机构被润滑油均匀润滑。 8.4 检测结果的评价 8.4.1 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 的实测值宜在 。,gT c 一 1.I T c 范 围内。 8.4.2 小锤敲击检查发现有松动的高强度螺栓,应直接判定其 终拧扭矩不合格。 9 变 形 检 测 9.1 一 般 规 定 9.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或构件变形检测。 9.1.2 变形检测可分为结构整体垂直度、整体平面弯曲以及构 件垂直度、弯曲变形、跨中挠度等项目。 9.1.3 在对钢结构或构件变形进行检测前,宜先清除饰面层; 当构件各测试点饰面层厚度接近,且不明显影响评定结果,可不 清除饰面层。 9.2 检 测设备 ,.2.1 钢结构或构件变形的测量可采用水准仪、经纬仪、激光 垂准仪或全站仪等仪器。 9.2.2 用于钢结构或构件变形的测量仪器及其精度宜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 G J S的有关规定, 变形测量级 别可按三级考虑。 9.3 检 测 技 术 9.3.1 应以设置辅助基准线 的方法,测量结构或构件的变形; 对变截面构件和有预起拱的结构或构件,尚应考虑其初始位置的 影响。 9.3.2 测量尺寸不大于6 m的钢构件变形,可用拉线、吊线锤 的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构件弯曲变形时,从构件两端拉紧 一 根细钢丝或细 线,然后测量跨中位置构件与拉线之间的距离,该数值即是构件 的变形。 2 测量构件的垂直度时,从构件上端吊 一 线锤直至构件下 3 2 端,当线锤处于静止状态后,测量吊锤中心与构件下端的距离, 该数值即是构件的顶端侧向水平位移。 9.3.3 测量跨度大于6 m的钢构件挠度,宜采用全站仪或水准 仪,并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测 1 钢构件挠度观测点应沿构件的轴线或边线布设,每 一 构 件不得少 于3点; 2 将全站仪或水准仪测得的两端和跨中的读数相比较,可 求得构件的跨中挠度; 3 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及屋面工程完成后 的挠度值检测, 对跨度2 4 m及以下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 一 点;对跨度2 4 m 以上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 一 点及各向下弦跨度的四等分点。 9.3.4 尺寸大于6 m的钢构件垂直度、侧向弯曲矢高以及钢结 构整体垂直度与整体平面弯曲宜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检测。可用 计算测点间的相对位置差的方法来计算垂直度或弯曲度,也可采 用通过仪器引出基准线,放置量尺直接读取数值的方法。 9.3.5 当测量结构或构件垂直度时,仪器应架设在与倾斜方向成 正交的方向线上,且宜距被测目 标(l一2 )倍 目标高度的位置。 9.3.6 钢构件、钢结构安装主体垂直度检测,应测量钢构件 、 钢结构安装主体顶部相对于底部的水平位移与高差,并分别计算 垂直度及倾斜方向。 9.3.7 当用全站仪检测,且现场光线不佳、起灰尘、有振动时, 应用其他仪器对全站仪的测量结果进行对 比判 断 。 9.4 检测结果的评价 9.4.1 在建钢结构或构件变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 0 2 0 5及钢结构设计规 范G B 5 0 0 1 7 等的有关规定。 9.4.2 既有钢结构或构件变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 靠性鉴定标准( 粥 5 0 2 9 2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 B 5 0 1 4 4等 的有关规定。 1 0 钢材厚度检测 1 0.1 一 般 规 定 1 0.1.1 本章适用于超声波原理测量钢结构构件的厚度。 1 0.1.2 钢材的厚度应在构件的3个不同部位进行测量,取3处 测试值的平均值作为钢材厚度的代表值。 1 0.1.3 对于受腐蚀后的构件厚度,应将腐蚀层除净、露出金属 光泽后再进行测量。 1 0.2 检 测设备 1 0.2.1 超声测厚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 0 .2.1的规定。 表1 0 .2.1 超声测厚仪的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技术指标 显示最小单位 0.I nun 工作频率 S M H z 测量范围板材1.2~ 一 2 0 0~ 管材下限丸。X 3 测量误差士 ( 捌1 0 0 0.1 ,a为被测构件的厚度 灵敏度能检出距探测面80 ,直径2~的平底孔 1 0.2.2 超声测厚仪应随机配有校准用的标准块。 1 0.3 检 测 步 骤 1 0.3.1 在对钢结构钢材厚度进行检测前,应清除表面油漆层、 氧化皮、锈蚀等,并打磨至露出金属光泽 。 1 0.3.2 检测前应预设声速,并应用随机标准块对仪器进行校 准,经校准后方可进行测试。 1 0.3.3 将藕合剂涂于被测处,藕合剂可用机油、化学浆糊等。 在测量小直径管壁厚度或工件表面较粗糙时,可选用粘度较大的 甘油。 1 0.3.4 将探头与被测构件祸合即可测量,接触藕合时间宜保持 1 5 一 2 5。 在同 一 位置宜将探头转过9 0 0后作二次测量, 取二次的 平均值作为该部位的代表值。在测量管材壁厚时,宜使探头中间 的隔声层与管子轴线平行。 1 0.3.5 测厚仪使用完毕后,应擦去探头及仪器上的藕合剂和污 垢,保持仪器的清洁。 1 0.4 检测结果的评价 1 0.4.1 钢材的厚度偏差应以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为基准进行计 算;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n 钢材品种检测 1 1.1 一 般 规 定 n.1.1 本章适用于采用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判断国产结构钢钢材 的品种。 n.2钢材取样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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