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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1154 - 2015 海底光缆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optical fiber submarine cable systems 2015-12-03发布2016-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海底光缆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optical fiber submarine cable systems GB/T 51154 - 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 1 6 年8 月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5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8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海底光缆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海底光缆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154 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了海底光缆通信技术的应用与发展状况,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 位和专家的意见,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最后经审 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海 底光缆系统组成及系统制式,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设计,海 底光缆线路设计,海底光缆线路及数字信号传输系统性能指标,海 底光缆登陆站和附属设施要求,局站设备安装,远供电源系统设 计,辅助系统设计,维护工具及仪表的配置。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 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给中国移动 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甲16号,邮 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海底电缆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高军诗陈晓明江伟吴万红康定 白新宇魏窜贺永涛沈梁武清华 王悦 主要审查人王俊华王琦叶银灿李建苹张漱纯 麻小龙董向华蔡炳余 2 目次 1,总贝川(1 2 术语和符号(2 2. 1 术语(2 2.2 符号(4 3 海底光缆系统组成及系统制式...... 7 3. 1 系统组成和分类(7 3.2 系统接口及工作波长(7 4 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设计(9 4. 1 系统设计基本原则(9 4. 2 规模容量的确定(9 4. 3 网络拓扑 9 4.4 海底设备的选型门们 4. 5 终端设备的选型(11 4. 6 光纤的选型12 4. 7 海底光缆传输相关辅助技术的选用12 4. 8 系统可靠性13 4. 9 系统维护余量门川 5 海底光缆线路设计1日 5. 1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预选桌面研究15 5.2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勘察16 5.3 海底光缆选型和铺设安装17 5. 4 陆地光电缆选型和敷设安装 19 6 海底光缆线路及数字信号传输系统性能指标 21 6. 1 海底光缆线路性能指标 21 1 6. 2 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性能指标(21 7 海底光缆登陆站和附属设施要求 8 局站设备安装 9 远供电源系统设计 10 辅助系统设计门们 11 维护工具及仪表的配置门川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 2 Symbols 4 3 System configuration and system categorization 7 3. 1 System configuration and categorization 7 3. 2 System interfaces and operating wavelength 7 4 Digital transmission system design 9 4. 1 General reqmrements 9 4. 2 Capacity 9 4. 3 Network topology 9 4. 4 Submerged equipment 10 4. 5 Line terminal equipment 11 4. 6 Optical fiber 12 4. 7 Transmission related ancillary technologies 12 4. 8 System reliability 13 4. 9 System maintenance margin 13 5 Submarine cable line design 15 5. 1 Cable route desk top study 15 5. 2 Submarme cable route survey16 5. 3 Submarine cable and its installation requirements 17 5. 4 Land cable and its installation requirements 19 6 Perance parameters of digital transmission system and cable line 21 3 6. 1 Perance parameters of submarine cable line 21 6. 2 Perance parameters of digital transmission system 21 7 Requirements for landing station and its auxiliary facilities 23 8 Installation of terminal station equipments 25 9 Design of power feeding systems 26 10 Design of auxiliary systems 28 11 Maintenance tools and test instruments 3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32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3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5 4 1总则 1. 0. 1 为了统一和规范海底光缆工程建设,使海底光缆工程符合 国家相关政策、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制定本 规范。 1. o. 2 本规范适用于海底光缆线路和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 统及相关辅助系统工程设计。 1. 0. 3 海底光缆工程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努力提高经济效 益,降低工程造价。 1. 0. 4 海底光缆工程应统筹规划、联合建设、资源共事,满足建设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1. 0. s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及以上地区建设的海底光缆 工程的设备应满足通信网络的抗震性能要求。 1. o. 6 海底光缆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 1. 1 海底光中继器submarine repeater 由一个或数个再生器或者光放大器以及其他相关器件构成的 海底光信号放大设备。 2.1.2 有中继海底光缆系统repeatered submarine cable system 海底线路中采用海底光中继器的海底光缆系统。 2. 1. 3 无中继海底光缆系统repeat巳rlesssubmarine cable system 海底线路中元海底光中继器的海底光缆传输系统。 2. 1. 4 岸滩人井beach manhole 设置于海底光缆登陆岸滩的人井,用于终端海底光缆并连接 陆地光、电缆。 2. 1. 5 海底光缆登陆点cable landing point 海底光缆与陆地光缆接头点的位置,一般设岸滩人井。 2. 1. 6 海底光缆登陆站cable landing station 海底光缆系统的终端站。海底光缆终端设备、监控设备及远 供电源设备等均可安装在海底光缆登陆站内。 2. 1. 7 海堤sea wall 海岸边用于阻挡海水的堤坝。 2. 1. 8 海底光缆段segment 连接在同一对光纤上的两个相邻海底光缆终端设备之间的所 有海底光缆系统组件的集合。 2. 1. 9 锚地anchorage area 海上指定的船只可以抛锚的特殊区域。 2 2.1. 10 深海段deep sea section 铺设于水深大于lOOOm区段的海底光缆。 2.1.11 浅海段shallow sea section 铺设于水深介于20m‘白-- 2. 1. 12 近岸段inshore s巳ction 铺设于岸滩人井到20m区段的海底光缆。 2.1. 13 登陆段landing section 铺设于岸滩人井至水深Sm区段的海底光缆。 2. 1. 14 远供电源系统power feeding system 利用海底光缆内的导体与大地组成的回路,向海底设备提供 电力的供电系统。 2. 1. 15 遥泵remote optical pumped EDF amplifier 由终端设备中的泵浦源和距终端设备一定距离(通常80km~ 120km)处嵌入光缆线路的掺饵光纤组成的远端光放大系统。 2.1.16 海底光缆路由预选桌面研究cable route desktop study 根据海底光缆系统拓扑结构的设计,通过对现有地球物理数 据、海洋环境要素和海洋开发活动情况的搜集与分析,提出一个或 多个在技术和经济上都较为可行的海底光缆路由方案。 2. 1. 17 海洋路由勘察route survey 采用地质采样、地球物理测量、现场观测等专业技术方法,对 路由预选桌面研究提出的路由方案进行实地勘察,经对获取资料 的综合评价和比选,确定最佳路由方案,并为光缆工程的设计、施 工提供科学技术依据。 2. 1. 18 静力触探试验cone penetration test 将圆锥形探头按一定速率匀速压入土中,测量其贯入阻力(锥 头阻力、侧壁摩阻力)等的过程。 2. 1. 19 光相干接收optical coherent detection 在接收设备中利用本地光载波与同频光载波信号进行相干混 频,检测并接收载波信号的相位信息。 3 2.2 符号 英文缩写英文名称中文名称 ASE Amplified Spontaneous 放大的自发辐射 Emission BBER Background Block Error 背景差错块比 Ratio BER Bit Error Ratio 误码率 BJ Beach Joint 岸滩接头盒 BOL Begin Of Life 寿命初始 BU Branch Unit 海底分支单元 C-OTDR Coherent Optical Time 相干光时域反射仪 Domain Reflectometer CTB Cable Terminating Box 光电缆终端箱 DA cable Double Armored cable 双层铠装光缆 DBPSK Differential Binary Phase (差分)二相相移 Shift Keying 键控 DCC Data Communication Channel 数据通信通道 DCN Data Communication 数据通信网 Network DGD Differential Group Delay 差分群时延 DPSK Differ巳ntialPhase Shift 差分相移键控 Keying DQPSK Differential Quadrature (差分)正交相移 Phase Shift K巳ying键控 DSP 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 数字信号处理 EOL End Of Life 寿命终了 FEC Forward Error Correction 前向纠错 L孔1ELine Monitoring Equipment线路监测设备 4 LW cable Light Weight cable 轻型光缆 LWP cable Light Weight Protected 轻型保护光缆 cable OADM Optical Add/Drop Multi-光分插复用器 plr ODF Optical Distribution 光纤配线架 Frame OSNR Optical Signal to Noise 光信噪比 Ratio OTDR Optical Time-Domain 光时域反射仪 Reflectometers OTN Optical τransport Network 光传送网络 OT Uk Completely standardized 完全标准化光通路 Optical Channel τrans port 传送单元-k Unit-k PFE Power Feeding Equipment 远供电源设备 P岛1DBPSK Polarization Multiplexing-偏振复用(差分)二 Differential Binary Phase相相移键控 Shift Keying PM DQPSK Polarization Multiplexing-偏振复用(差分)正 Differential Quadrature 交相移键控 Phase Shift Keying P岛1DPolarization岛1odeDispersion 偏振模色散 Q Q factor Q值 RA cable Rock Armored cable 岩石铠装光缆 RZ Return to Zero 归零码 SA cable Single Armored cable 单层铠装光缆 SDH Synchronous Digital 同步数字体系 Hierarchy 5 SE Sea Earth 海洋接地装置 SESR Severely Errored Second 严重误码秒比 Ratio SLTE Submarine Line Terminal 海底光缆线路终端 Equipment 设备 VOIP Voice over IP IP电话 WDM Wavelength 波分复用 Division Multiplexing 6 3 海底光缆系统组成及系统制式 3.1 系统组成和分类 3.1. 1 海底光缆系统按有无海底光中继器可分为有中继海底光 缆系统和无中继海底光缆系统。 3. 1. 2 有中继海底光缆系统宜由海底光缆终端设备、远供电源设 备、线路监测设备、网络管理设备、海底光中继器、海底分支单元、 在线功率均衡器、海底光缆、海底光缆接头盒、海洋接地装置以及 陆地光电缆等设备组成。 3.1. 3 元中继海底光缆系统宜由海底光缆终端设备、网络管理设 备、海底分支单元、海底光缆、海底光缆接头盒以及陆地光电缆等 设备组成。 3.1. 4 海底光缆系统按照终端设备类型可分为SDH系统和 WDM系统。 3.2 系统接口及工作波长 3.2. 1 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支持的业务接口类型应符合 表3.2. 1的规定。 表3.2.1 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支持的业务接口类型 业务接口类型信号类型 SDH接口STMNNl、4、16、64和256 以太网接口GE、lOGE、lOOGE等 OTN接口OTULOTU2e)、OTU3,0TU4等 3.2.2 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的线路光通路信号类型及速 率宜符合表3.2.2的规定。 7 表3.2.2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的线路光通路类型 通路类型信号速率CGbit/s信号结构 2. 5G 2.492.67 STM 16或OTUl lOG 9.95~12.。。STM-64或OTU2 40G 39.813~50.。。STM 256或OTU3 lOOG 111. 81~140.。。OTU4 3.2.3 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宜工作在1550nm波段。 8 4 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设计 4.1 系统设计基本原则 4. 1. 1 系统设计寿命应达到25年。 4.1. 2 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设计容量和成本因素,实现系统最优 化设计;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无中继系统。 4.2 规模容量的确定 4.2. 1 元中继海底光缆系统的线路传输速率应根据登陆站间距离 取定,光纤的芯数应结合中远期容量需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2.2 有中继海底光缆系统的光纤芯数应结合成本、中远期容量 需求和远供电源容量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4.2.3 有中继系统应采用业界先进的终端技术,结合光纤类型和海 底光中继器之间的距离等确定设计容量,使系统单位设计容量的戚本 最小;海底光缆终端设备的配置容量可按近期业务量需求确定。 4.3网络拓扑 4.3. 1 海底光缆系统宜采用点到点线型(图4.3. 1-1)和分支型 (图4.3. 1 2)两种类型的基本拓扑结构。 「------- -------1 海缆登陆站A B 站 陆 登 缆 海 日曰i i ----------------J 」-----------------」 图4.3. 1 1 点到点线型拓扑结构 9 「皿---“--------』---「 海缆登陆站B 「----------四---』--, 海缆登陆站A 图4.3. 1 2 分支型拓扑结构 4.3.2 选择拓扑结构时,应综合考虑登陆站之间的地域关系、业 务需求、网络的安全要求及经济性等因素。 4.4 海底设备的选型 4.4. 1 海底设备可包括海底光中继器、海底分支单元和在线功率 均衡器等设备。 4.4.2 海底设备除应满足现有海底光缆施工船布放设备的外形 尺寸要求、工程所处最深海水压力要求和具有高绝缘强度要求外, 还分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中继器应具备远供电源电涌保护功能; 2 光中继器和分支单元的重要器件应具有冗余配置,满足系 统总体可靠性指标; 3 光中继器应具备自身状态监测回路或COTDR光纤监测 回路; 4 海底分支单元应可根据海底光缆系统结构,选择具备光纤 分歧功能或分插复用(OADM)功能; 5 海底分支单元应可根据海底光缆远供电源系统结构,选择 具备远供电路倒换功能; 6 具有远供电源倒换功能的海底分支单元应具有远供电源 电涌保护功能; 7 在线功率均衡器可根据不同频谱功率波形,选配相应波形 的增益均衡滤波器。 4.5 终端设备的选型 4.5. 1 海底光缆终端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终端设备应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便于维护 的原则; 2 设备供应商应具有设备升级、网络管理系统升级、技术研 发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3 终端设备应具有灵活的、较少品种的硬件配置,易于系统 扩容及开级; 4 终端设备应符合我国有关SDH或WDM系统相关的技 术要求; 5 终端设备应符合节能减排的原则和要求。 4.5.2 机架式设备机架高度宜为2600mm、2200mm或2000mm, 厚度宜为300mm或600mm,宽度宜为600mm。同一机房内宜保 持机架高度的统一。 4.5.3 终端设备的总体机械结构应便于安装、维护以及扩容或调 整,设备硬件应为模块化设计,同时应具有机械强度和刚度。设备 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信网络设备的电磁兼容性 要求及测量方法GB19286的有关规定。 4.5.4 在终端设备上,应提供用于不中断业务测试主光通道的接 口和数据通信通道接口。 4.5.5 在有中继海底光缆系统的终端设备上,应提供海底光缆线 路监测接口。 4.5. 6 在无中继WDM海底光缆系统的终端设备土,应能获得 11 每个光通路的光功率和光信噪比数据,并应能在网络管理系统中 查看相应的数据。 4.5.7 在有中继WDM海底光缆系统的终端设备上,应能获得 每个光通路的光功率和FEC纠错数据,并应能在网络管理系统中 查看相应的数据。 4.5.8 相干接收WDM海底光缆终端设备的色散容限和极化色 散容限宜分别大于光缆线路累积色散和差分群时延。 4.5.9 配置的光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应具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在 光纤切断、设备失效或光连接器拔出时,应启动自动功率降低进 程,并应具有自动/人工重启动进程的功能。 4.6 光纤的选型 4.6. 1 海底光缆光纤的选型应综合考虑终端设备技术情况、海底 光缆系统长度和戚本等因素。 4.6.2'海底光缆可选择使用下列类型光纤 1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2 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3 非零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4 色散管理光纤。 4.7 海底光缆传输相关辅助技术的选用 4. 7.1 WDM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色散补偿设计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非相干接收元中继WDM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可 在海底光缆终端设备发送端预补偿色散和接收端后补偿色散;色 散补偿可采用固定色散补偿或(和)自适应色散补偿,并可利用自 适应色散补偿结合固定色散补偿实现单信道的精确色散补偿。 2 非相干接收有中继WDM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可 利用海底光缆线路中均匀间插色散补偿光放段在线补偿和本条第 1款所述终端设备补偿机制相结合实现色散补偿。 4. 7.2 采用非相干接收的WDM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设 计应考虑偏振模色散CPMD)影响因素,差分群时延CDGD)的代价 应在系统性能预算允许的范围之内。 4. 7.3 功率均衡技术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元中继WDM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海底光 缆终端设备应具备光功率均衡功能,可无须人工参与,自动对单波 道进行功率调节; 2 对于有中继WDM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可采用 海底光缆线路插入功率均衡器的在线功率均衡与海底光缆终端设 备光功率均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系统功率均衡。 4.7.4 结合海底设备造价情况,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宜采 用最先进的FEC、编码调制和接收技术。 4.7.5 根据登陆站间距离和设计容量,无中继海底光缆数字信号 传输系统可选择采用预置放大器、后置放大器、预置遥泵和后置遥 泵以及拉曼放大器等技术。 4.8 系统可靠性 4.8.1 海底设备元器件应冗余配置。 4.8.2 在系统的使用寿命期内,由于光缆及元器件本身发生的故 障而要求维护船只修理的故障次数不应超过3次。 4.9 系统维护余量 4.9. 1 海底光缆系统在寿命期内维护余量的设计宜符合下列 规定 1 登陆点至登陆站之间的陆地光缆段可按每4km1次维修 计算,但不宜小于2次,每次维修的每个接头损耗可按0.14dB 计算; 2 近岸段和浅海段可按每15km1次维修计算,但不宜小于 5次;深海段可按每lOOOkm1次维修计算;海底光缆每次维修增 加的损耗应包括插入海底光缆的衰减和接头损耗,插入光缆长度 可按海水深度的2.5倍计算,每次维修的接头损耗可按0.4dB 计算; 3 无中继海底光缆系统海底光缆段的维护损耗余量不应大 于5dB。 14 5 海底光缆线路设计 5.1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预选桌面研究 5.1. 1 海底光缆线路工程应进行路由预选桌面研究并应编制路 由预选桌面研究报告。 5.1. 2 海底光缆路由预选桌面研究应以工程设计委托书为依据, 并应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海洋环境安全、便于施工和维护的 原则选择海底光缆路由,并提出路由勘察、海底光缆保护和施工方 式建议。 5.1. 3 海底光缆路由预选应对下列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 1 路由区的自然环境资料,尤其灾害地质因素资料; 2 路由区的海洋规划和开发活动资料; 3 路由区已建海底光缆、管道的故障史及故障原因。 5. 1. 4 海底光缆线路预选路由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应充分考虑海洋功能区规划中的各种建设项目的影响。 2 宜避开灾害地质因素分布区。 3 宜避开海洋油气田、砂矿开采区、输油气管道、码头、锚地、 张网捕捞作业区、自然保护区、军事活动区、人为废弃物。 4 宜与航道垂直穿越;宜避免与海底光缆、电缆、管道交越, 确需交越时交角不宜小于60。,交越点距离海底中继器和海底分 支单元不应小于3倍水深;当与其他海底光缆平行时,间距不宜小 于3倍水深,且不宜小于lOOOm。 5. 1. 5 路由预选应对登陆点进行勘察,对登陆点附近的海洋开发 活动等应进行调研,应选择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离登陆站近、与其 他海洋规划和开发活动交叉少、有利于光缆登陆施工和维护的区 段作为登陆点。 15 5. 1. 6 海底光缆登陆点至海底光缆登陆站之间的陆地光缆的路 由选择与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8中的有关要求。 5.1. 7 路由预选桌面研究报告编制大纲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海底 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GB/T17502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5.2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勘察 5.2. 1 路由勘察前,建设单位应获得海底光缆路由勘察许可证。 5.2.2 路由勘察应查明海底光缆路由区的海底工程地质条件、海 洋气象水文环境、海洋规划与开发活动等方面的工程环境条件,确 定海底光缆最佳路由、海底光缆保护要求和施工方式。 5.2.3 路由勘察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水深和海底地形; 2 海底面状况以及自然的或人为的海底障碍物; 3 海底浅部地层的结构特征、空间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4 海底灾害地质、地震因素; 5 海洋水文气象动力环境; 6 海洋规划和开发活动。 5.2.4 路由勘察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由勘察应在沿路由中心线两侧一定宽度的走廊带范围 内进行。勘察走廊带的宽度在近岸段宜为500m;在浅海段宜为 500m~lOOOm;在深海段宜为水深的2倍~3倍; 2 海底分支单元处的勘察应在以其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进 行,在浅海段勘察范围宜为lOOOmXlOOOm;在深海段勘察范围宜 为3倍水深宽的方形区域; 3 路由与己建海底光缆交越点的勘察应在以交越点为中心 的500m范围内进行; 4 不同船只调查区段交接处的重叠勘察范围,在浅海段宜为 500m,在深海段宜为lOOOmo 5.2.5 海底光缆埋设评估勘察的静力触探试验频度宜达到浅海 段每4km~lOkm一次,近岸段为每2km~5km一次;海洋路由勘 察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 范GB/T17502的有关规定。 5.3 海底光缆选型和铺设安装 5.3. 1 海底光缆选型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 工程设计委托书的要求; 2海洋路由勘察所确定的海底光缆路由上的海底地质、地 形、水深和光缆特殊保护要求。 5.3.2 海底光缆根据护层结构可分为轻型光缆CLW)、轻型保护 光缆CLWP)、单层铠装光缆CSA)、双层铠装光缆(DA)以及岩石 铠装光缆CRA)等多种结构,具体使用场景及机械强度要求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轻型海底光缆应用在深海段,其机械强度应满足深海表面 敷设施工和维护打捞的要求; 2 铠装型海底光缆应用在浅海段、近岸段,其机械强度应满 足埋设施工和维护打捞的要求; 3 特殊保护型的海底光缆应用在需要特别保护的海域,应满 足相应技术要求。 5.3.3 有中继海底光缆系统的海底光缆应具有供电导体,导体直 流电阻不宜大于1.60/km;元中继海底光缆系统可采用有供电导 体海底光缆,导体直流电阻可不严格限制,但应满足光缆故障检测 的需求。 5.3.4 海底光缆接续采用海底光缆接头盒,接头盒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海底光缆接头盒应保持光缆的光学特性、电气特性、机械 特性的连续性,并应满足特定的水密性和气密性要求; 2 适用于各种护层结构的光缆连接; 17 3 接头盒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不应小于所连接光缆机械强度 的90。 5.3.5 在铺设安装前,海底光缆工程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和通航 影响评估。 5.3.6 在铺设安装前,建设单位应获得铺设海底光缆许可证。 5.3.7 有中继海底光缆在铺设安装前,海底光缆与海底设备应按 系统设计进行连接、测试、装船、再测试。 5.3.8 海底光缆埋设施工开始前的扫海和路由清障作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扫海作业应由施工船尾拖专业扫海锚具,沿路由勘察确定 的路由按一定的速度清除海床表面的绳索、网具等废弃物5 2 清障作业应清除与路由交越的废旧电缆以及路由勘察中 发现的障碍物; 3 路由清障通道宽度不应小于lOOm; 4 清除的障碍物应打捞到清障船上带回处理。 5.3.9 海底光缆的海中铺设施工可分为敷设和埋设两种方式,工 程中应根据海底光缆路由的实际情况和海底光缆的保护要求确定 施工方式p海底光缆施工方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海水深度小于500m海域宜采用埋设方式5 2 在海水深度大于500m海域宜采用敷设方式。 5.3.10 海底光缆埋设深度应按工程的具体要求、海底光缆路由 渔业和交通情况以及海底的地质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海底光缆 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z 1 在5m~150m水深海域,海底光缆的埋设深度不宜小于 3m; 2在150m~500m水深海域,海底光缆的埋设深度不应小 于1.5mo 5. 3.11 海底光缆铺设应合理控制余量,并应保证铺设后海底光 缆帖服海床。 18 5.3. 12 海底光缆铺设的位置与路由勘察确定的最佳路由的偏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海水深度大于lOOOm段落,允许偏差宜为lOOm; 2 在海水深度大于lOOm且小于lOOOm段落,允许偏差宜为 士30m; 3 在海水深度大于20m且小于lOOm段落,允许偏差宜为 士lOm; 4 在海水深度小于20m段落,允许偏差宜为士5m。 5.3. 13 海底光缆与海底管道交越时,应对光缆采取保护措施。 5.3. 14 海底光缆埋设段落施工后应进行埋设后检查,并应对检 查确认埋设深度未达标的段落进行后冲埋;重点检查的段落应包 含(但不限于)施工接头处、光缆/管道交越处、埋设犁释放和抬起 处、怀疑未能达到埋设深度的区段。 5.3. 15 海底光缆登陆施工要求和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海底光缆登陆与海堤交越处施工应保证海堤安全; 2 在登陆段应将海底光缆进行埋设施工,埋设深度根据工程 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确定,不宜小于1.5m,并宜将处于潮间带的海 底光缆采取加装关节套管等保护措施。 5.4 陆地光电缆选型和敷设安装 5.4. 1 具有供电导体的海底光缆登陆后应终端于岸滩接头盒,并 与陆地光(电)缆进行连接,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陆缆宜分成陆地光缆和远供电缆两条缆; 2 光缆金属加强构件和电缆屏蔽层应通过岸滩接头盒连接 人井保护地。 5.4.2 岸滩人井至海底光缆登陆站宜采用管道/槽道方式敷设, 光缆和远供电缆/海地引接电缆在管道中应占用不同(子)管孔。 5.4.3 远供电缆和海地引接电缆应具有屏蔽层,其单位长度的直 流电阻不应大于海底光缆供电导体单位长度的直流电阻。 19 5.4.4 海底光缆登陆点至海底光缆登陆站之间的光缆敷设安装 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中 的有关规定。 5.4.5 远供电缆和海地引接电缆敷设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配盘和接续余量应与光缆→致; 2 采用专用接头盒接续,接续应采用压接方式; 3 供电电缆及其接头盒应有醒目高压警示标志; 4 远供电缆在登陆站内布放,应穿套钢管,钢管应良好接地。 5.4.6 陆地光缆、远供电缆和海地引接电缆在登陆站内应终端于 光电缆终端箱,光缆金属构件、电缆屏蔽层应直接连接防雷地,电 缆导体应采取防电涌保护措施。 5.4.7 登陆站内应采用非延燃型光/电缆。 20 6 海底光缆线路及数字信号传输系统性能指标 6.1 海底光缆线路性能指标 6. 1. 1 元中继海底光缆线路应根据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的 设计要求给出光纤衰减、色度色散、PMD、光缆对地绝缘等指标。 1 光缆线路段的光纤总衰减不应大于光缆线路长度与光缆 供应商提供的光纤综合衰减常数平均值的乘积; 2 光缆线路段的光纤色散系数不应大于光缆供应商提供的 光纤色散系数; 3 光缆线路段的光纤DGD值不应大于线路长度方根与光 缆供应商提供的光纤PMD的乘积; 4 当采用500V直流电压测试时,光缆内导体对地绝缘电阻 应大于l04MOkm。 6.1. 2 有中继海底光缆线路设计应给出光缆线路各段衰减、残余 色度色散、光缆导体对地绝缘电阻和线路直流电阻等指标。 1 光缆线路段COTDR测试曲线应符合各光中继段放大和 衰减关系; 2 光缆线路段的光纤色度色散残余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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