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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体思路 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落实瓦斯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瓦斯事故超前防范,强化煤矿瓦斯治理监管监察,扎实开展煤矿瓦斯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3人以内;瓦斯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杜绝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瓦斯抽采总量4.2亿m3,利用3.1亿m3; (三)建成永川等5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区县、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等24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 (四)区县所有煤矿实现瓦斯集中联网监控,力争实现全市集中联网监控,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体系; (五)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10年6月底前,6万吨/年及以上高瓦斯矿井2010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刻认识煤矿瓦斯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增强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一季度调整完毕重庆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重庆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办公室成员。 2.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刻吸取瓦斯事故教训,切实用瓦斯事故教训推动瓦斯治理工作,扭转我市瓦斯治理工作的被动局面。2010年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3人以内,瓦斯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杜绝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坚定瓦斯治本决心,强化瓦斯抽采治本之策,进一步落实瓦斯抽采利用政策,确保完成瓦斯抽采利用目标 1.深入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南昌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重要文章精神,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强化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所有瓦斯抽采煤矿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监测计量系统,将瓦斯抽采计划下达到有关煤矿,坚决完成全年瓦斯抽采总量4.2亿m3,利用3.1亿m3任务。抽采量达到100万m3/年的矿井,必须进行综合利用。 2.坚决贯彻抽采达标防范瓦斯事故治本之策,推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迈上新水平。所有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即煤层吨煤瓦斯含量、瓦斯压力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凡是应抽采瓦斯而未建立抽采系统的和煤层瓦斯抽采达不到规定的矿井或新建矿井没有落实先抽后采规定的,严禁组织采掘作业。 3.贯彻落实瓦斯抽采利用的经济政策,做到用足用好。要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税费优惠、瓦斯发电上网、财政补贴等多项经济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鼓励煤矿企业成立瓦斯抽采利用专业化公司,实现瓦斯抽采利用产业化。 (三)强力推进瓦斯治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初步建成全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格局 1.加快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步伐,严格按照瓦斯治理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建设标准,着力建设“十六字”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今年第四季度建成永川区等5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区县,建成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等24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并组织验收。 2.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依法治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6月底前、6万吨/年及以上高瓦斯矿井年底前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必须开展直接测定瓦斯含量工作。对具有突出危险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煤矿,提请地方政府坚决实施关闭。 (四)坚定不移地把瓦斯治理工作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瓦斯治理监管监察,深入推进瓦斯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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