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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爆破安全调研报告提纲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规范编写组 1. 前言 为完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监局2012年煤炭行业标准煤矿井下爆破安全规范(一下简称规范)的编写工作。在国家煤监局行业管理司、煤矿安全标委的指导下,规范编写组于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根据规范编写的进度要求,针对编写中遇到的问题,组织了多次调研。调研主要采用现场调研、发函调研、爆破事故资料收集分析研究调研、相关标准、制度调研收集等形式进行。调研的内容分为煤矿(兼顾其他矿)爆破事故的数量、危害、分类、防范措施、处理措施,管理制度创新,工程技术创新、新技术新装备的使用效果、职工素质影响等,并将拟写入标准的条文内容与政府监管监察部门、企业管理层、工人等层次进行问卷式调研。调研过程中受到各相关部门、人员的热情接待,同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力地支持了规范的编写工作,同时也为煤矿爆破安全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方向,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2. 调研工作量 2.1现场调研,在行业司调研函的指导下,共去了7个省,13个县市、集团公司,6个煤矿,还有4个主要爆炸物品设备生产企业。 江西煤监局座谈,并与赣中分局一起到建新煤矿座谈调研。云南调研了宗师县、罗平县,分管县长、煤炭局长、公安、煤炭站长、矿的管理人员、放炮员、瓦检员、班长。甘肃阿甘矿,靖远煤电集团、红会一矿、窑街煤电集团、海石湾煤矿。辽宁铁法集团、大兴煤矿,山西煤炭厅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中心、山西焦煤集团汾西矿业河东煤矿井下爆炸物品(炸药)库库。山东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爆炸物品库,安徽淮北集团,湘西爆炸物品研究所和生产厂家,中国矿业大学等。 2.2函调 共收回调研问答卷149份。政府监管部门答卷22份,其中省级的12份、地市县级10份。26份集团公司答卷,收到13个煤矿(其中地方煤矿7个,国有煤矿6个)的管理人员答卷45份,爆破工、安全员、班组长、瓦斯员答卷18份。 2.3事故调研 收集了大量的煤矿(少量非煤矿)爆破事故资料、以及各种的爆破事故分析的论文、事故分析报告,包括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的事故成因分析,针对特别事故与有关专家进行了深入的沟通。 2.4相关标准调研,国务院466号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公安部门是爆炸物品运输、存储、使用的管理部门。因此特别注意收集他们发布、批准的爆破安全有关的国标、行标等。包括爆破安全规程、公安部相关标准、国防科工委、武警等相关标准,以及煤炭系统原来的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在与其他标准衔接方面,与包括著名爆破专家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王旭光院士,高荫桐秘书长等的专家进行了沟通。 3.调研结果报告 3.1爆破事故分析 综合如下 3.1.1爆破事故的比重以及发展趋势 爆破事故在煤矿事故中占有很高的比重,重特大事故中占1/3以上,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中占40以上。而且,近年来尽管机械化开采力度加大和推广速度大大加快,但是,重大等爆破事故的相对数量,不仅没有减少,甚至还有上升趋势,十一五之前的,统计占30-35左右,十一五期间占42。 陈国新“十一五期间,爆破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占42,电火花占42,其他占16”。 程为民(山东科技大学教授,山东省专家)山东省爆破引起煤尘爆炸占67。 李维光全国2005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58起特大事故,死亡1739人。其中爆破引起瓦斯、透水事故23起,占39.7 孟凡礼(吉林煤监局总工)1976年全国统配煤矿发生的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中,有35%是由于爆破怍业不安全引起的。除此之外,爆破作业的不安全还会引起水灾、爆破飞石和残药爆炸等事故。 有人统计,从1949-2012年,全国重点煤矿发生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561起,其中188起是爆破引起的,占33.5。 工程爆破协会在1984年12月2001年10月期间,发生在国内74起工程爆破事故中,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有70起,占94.6;非人为因素4起,占5.4。这就表明,人为因素是产生爆破事故的最主要原因,而非人为因素往往与它有关联。 调研组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的重大特大事故(2008年-2013年9月),爆破事故占36。 3.1.2爆破事故的产生的原因 查阅的所有爆破事故分析报告,都认为是违章事故。都是违犯煤矿安全规程的事故。 我们将爆破事故分为四类 一是,社会治安事故,盗用、抢劫爆炸物品到社会上作案。调研中得知甘肃运输爆炸物品的人员被抢劫(甘肃煤监局总工口头表达),内蒙爆破工私盗爆炸物品(雷管),卖到社会上,违法分子用于作案,炸死2人,山东枣矿集团建井处,爆破工私盗爆炸物品(雷管)爆炸物品(炸药)炸铁路等等,严重危及社会稳定与安全。特别是当下,处在社会深刻变革阶段,如果监控不严,爆炸物品造成的社会危害就会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二是,运输中的事故,运输过程中的盗窃、抢劫,误操作引起的爆炸等。 三是,储存中的事故,临时发放点爆炸、不合格库房爆炸。 四是,使用中的事故,又细分为三类,一是爆破引起的重大特大事故,主要有突水、煤与瓦斯突出、瓦斯与煤尘爆炸等,这类事故的发生与安全起爆位置和安全警戒位置选择不合理或者合理的选择得不到执行有极大的关系。二是,器材(发爆器、母线、爆炸物品(雷管)、炮泥、水炮泥)不合格造成的事故、三是,违章、误操作造成的事故等。 煤矿井下爆破事故分析表 序号 事故类型 案例 主要原因分析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规范拟采取的措施 一、 社会治安事故 1 爆破工盗窃,流失到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内蒙盗出作案、山东炸铁路 1. 利益驱使、或者被逼 2. 监管漏洞不能自动监控爆炸物品(雷管)用量,偷盗后也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发现 1. 要对爆炸物品(雷管)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自动检测,并实现领用退自动闭合信息管理,堵死私自偷盗,监守自盗的漏洞 二、 运输中的事故 1 人工地面运输被抢 甘肃靖远抢劫爆炸物品(炸药)爆炸物品(雷管) 1. 人工运输,没有安全保障, 2. 人工运输没有监控 3. 社会不稳定 1. 地面井口附近,不宜设置爆炸物品(炸药)库 2. 采用标准规定的车辆运输 3. 地面运输应按照标准监控 2 井下运输容器无盖,造成爆炸事故 1.工人往运输车辆内丢工具,砸响爆炸物品(雷管)引起爆炸 1.井下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容器运输, 2.运输过程监控 3.地面不宜设爆炸物品(炸药)库 3 工人用布袋运输,造成的爆炸事故 **矿用布袋运输,放到失爆电缆上,引起爆炸 1. 工具不合格 2. 电器失爆 1. 用绝缘的箱子运输 2. 电器不失爆,电器保护 3. 对运输箱子,采用双连锁 4 工人私藏、私盗 **矿,在矸石山发现大量爆炸物品(雷管) **矿,清退数量连续几个月,发放数据为零 1. 容器不闭锁,个人随意开关 2. 管理不严 3. 违章 1. 爆炸物品(雷管)箱“双闭锁”,发放时爆破员和库管员闭锁,使用时爆破员和安全员闭锁 2. 严格奖罚制度 三 储存中的事故 1 地面非法储存爆炸事故 河南郴州、山西吕梁等 1. 监管有漏洞 2. 矿主利益熏心 1. 对进尺、储煤量与爆炸物品(雷管)爆炸物品(炸药)用量的关系,进行监控,堵死漏洞 2. 自动监控爆炸物品(雷管)实际使用量 2 井下临时存储、发放点爆炸事故 河北、山西 1. 规程允许井下发放点,发放点标准低 2. 临时发点监管不严格 1. 取消发放点 2. 严格库房标准,建立标准库房(足够的间距和必要的峒室等) 3. 建立库房监控系统 3 井下爆炸物品(炸药)库盗窃 山西从通风口进入,从密闭门进入 监控防范漏洞 1. 通风口按照A级防盗标准建设 2. 对密闭门状态监控 3. 对风窗视频自动监控 4. 密闭门前加防盗闭锁门或者密闭门自动闭锁,并监控 4 井下库房爆炸事故 山西吕梁、河南平顶山等 1. 库房不标准 2. 私存不合格爆炸物品(炸药) 2.监管、防范漏洞 1. 严格库房标准,爆炸物品(炸药)、爆炸物品(雷管)库区分开,独立通道,硐室齐全,独立,殉爆距离足够 2. 建立监控系统 3. 产量进尺与用量监控 三 使用中的事故 一) 重大特大爆破事故 1 爆破突水事故 云南2014年407事故,黑龙江事故等等,好多,好多 1. 安全起爆位置和安全警戒位置位置设置不合理或者设置合理,但操作时没有到达指定位置 2. 其他作业过程的违章 1. 规定明确的安全起爆位置和安全警戒位置---就是突水也不影响安全的位置,具体为标高高于爆破地点,至少2个安全出口,可以直通大巷、上水平、地面的进风巷道中,距离爆破地点不少于100米。 2. 位置与起爆作业连锁 3. 突水危险区域爆破,与调度指令闭锁 4. 其他作业过程连锁(三人连锁等等) 2 爆破瓦斯爆炸事故 陈国新司长统计,十一五期间42的瓦斯爆炸是爆破引起的。太多了。 1. 水炮泥和炮泥使用不好 2. 正向装药 3. 瓦斯超限 1. 规定明确的水炮泥使用数量和使用方法--并与起爆连锁 2. 提倡反向装药 3. 实现瓦斯超限与起爆的闭锁(自动检测闭锁与一炮三检与起爆作业的闭锁) 4.对装药过程视频监控(实时或者爆破后上传) 3 爆破煤尘爆炸事故 山东新矿5起死256人,山东枣矿3起,死100多人。 全国80以上的煤尘爆炸是爆破引起的死亡超万人。 1. 煤尘超限 2. 不用水炮泥 3. 洒水降尘不力 4. 连续爆破 5. 三人连锁违章等 1. 煤尘超限与爆破作业闭锁 2. 规定水炮泥数量--并应实现闭锁 3. 喷雾洒水与起爆闭锁 4. 发爆器起爆作业与间隔时间闭锁----30分钟内不能连续起爆 5. 对装药过程视频监控 4 爆破煤(岩)与瓦斯突出 67的突出事故是爆破事故。每年死亡几百人。 1. 安全起爆位置与安全警戒位置不合理 2. 撤人区域设置不合理-回风系统有人 3. 有突出危险时起爆 1. 明确安全起爆位置和安全警戒位置-突出后,还能保证安全的位置---进风巷道中,放突反向风门以外,至少2个安全出口,距离起爆地点至少500米。走向长度小于500米的小矿,在地面起爆 2. “定时定点、区域撤人”爆破制度 3. 位置与起爆作业闭锁 4. 回风系统警戒人员与起爆闭锁 5. 突出预警、突出监控与起爆闭锁 5 特大煤仓爆破事故 黑龙江东风煤矿171人; 1. 没有降尘 2. 连续爆破 3. 粉尘没有检测 4. 三人连锁违章 1. 煤仓清理不宜采用爆破法 2. 防尘、三人连锁闭锁 3. 发爆器再次起爆闭锁(连续爆破时间30分钟以上) 4. 爆破监控 二) 爆炸物品不合格引发的事故 1. 1 爆破母线不合格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 1.盲炮事故(很多) *矿母线失爆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1. 母线明接头或者不合格 2. 冲能太大,产生大的电火花 3. 瓦斯超限 1. 采用标准母线 2. 100米2个接头的母线不合格,接头必须包缠好 3. 瓦斯与起爆闭锁 4. 发爆器自动冲能控制 2 发爆器故障引起的事故 仅汾西矿业集团22起,包括2011年的香园沟事故。 全国多多 1. 毫秒开关失灵, 2. 冲能不能自动控制,太大引爆瓦斯 3. 坏的发爆器检测不出来 1. 淘汰老旧发爆器,推广信息发爆器,采用电子开关、自动控制冲能、自动记录过程等等 2. 采用新的检测仪器,实现检验信息化,确保监测质量 3. 集中管理、下井前必须检测,并对检测工作自动监控 3 爆炸物品(雷管)质量、造成的事故 盲炮,每年数万起,死亡数十人。山东去年红旗、太平等死3人 1.爆炸物品(雷管)不检测,不合格的使用 1.自动检测,自动记录号码和电阻值,确保检测必须做 4 炮泥、水炮泥不合格造的事故 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等 1. 炮泥不合格 2. 没有规定水炮泥使用数量 3. 装填顺序等不合理 4. 没有监控 1. 采用标准加工的炮泥 2. 规定水炮泥使用数量质量 3. 规定装填顺序 4. 实现全过程视频监控查询、不合格报警 5 爆炸物品(雷管)质量检测引爆爆炸物品(雷管) *矿,工人在检测爆炸物品(雷管)质量时爆炸 1. 检测仪器有问题, 2. 没有采用安全箱 1. 检测仪器双重保护,不会出现漏电 2. 采用沙箱、等安全箱,或者用直通回风系统的保护通道,并与检测闭锁 3. 专门的硐室(房间),并与通风系统直接连接 6 技术不过关的的发爆器参数测定仪,造成大量不合格的发爆器带病使用 发爆器事故很多 1. 不能检测到冲能断层、曲线,冲能检测数据与实际不一致 2. 不能检测毫秒开关的主要故障 淘汰旧的发爆器参数测定仪,推广智能化的参数测定仪器 7 化纤服装造成的事故 1990年张家庄,化纤衣服,做炮头时引爆爆炸物品(雷管),死亡2人 1. 穿化纤服装 2. 做炮头在工作面的机头位置 1. 禁止穿化纤服装 2. 专门的装备硐室 8 假冒伪劣发爆器造成事故 每年都有基层煤监局让大石桥厂长协助调查发爆器质量造成的事故 1. 购买假冒伪劣发爆器 2. 制假造假盛行 3. 销售渠道混乱,随意 4. 发爆器先行标准低,容易仿冒 1. 发爆器作为爆炸物品,专营管理,由厂家直销或者专门销售机构销售 2. 淘汰老的发爆器标准,提高发爆器技术含量,杜绝仿冒、假冒 三) 操作不当、违章事故 1 联线不合格造成的事故 盲炮 1连线不规范,电阻超标,形成盲炮,处理盲炮发生死亡事故 1. 对连线质量自动检测 2. 网络电阻测量与起爆闭锁 2 不使用水炮泥、炮泥或者使用不合格造成的事故 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盲炮等等 1. 爆破火焰不能有效消除 2. 盲炮处理后患 3. 抽跑火焰 1.对水炮泥、炮泥使用(装药过程)全程视频监控、不合格操作自动报警 3 盲炮处理事故 每年数10起 1. 对盲炮处理措施重视不够 2. 措施不到位 3. 盲炮探测检查不到位 1. 盲炮处理的规格提高,一旦有盲炮,应编制措施,总工审批,并由技术员现场标定钻孔处理 2. 每次爆破后,首先进行盲炮检查,清理岩石面,重点检查突出岩石部门 3. 采用仪器探测盲炮,并自动对盲炮检测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 4. 处理过程的视频监控 4 杂散电流引起的事故 1. 做炮头时爆炸 2. 爆破爆炸 1. 杂散电流不检测 2. 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采用电煤钻 1. 爆破作业地点不应使用电煤钻等电动凿岩设备 2. 电器设备装药前停电 3. 供电非本安电与爆破作业闭锁 4. 做炮头、起爆时杂散电流自动检测并与爆破作业闭锁 5. 专门的硐室做炮头 5 通风不足引起的事故 1. 爆破后窒息事故-山西马家梁、陕西榆林等等 1. 通风设施不合格 2. 通风系统不畅 3. 进人检测不到位 1. 实现风量风速与起爆作业闭锁 2. 爆破后,首先必须自动检测瓦斯等有害气体,并与一炮三检并行 3. 进人报警与起爆闭锁 6 爆破炸死班长事故 河南平煤多起,山西多起,山东多起-- 1.三人连锁不能自动执行 1.三人连锁与爆破作业自动闭锁,连锁人员突然离开,终止爆破 7 炸死误入爆破警戒区域人员事故 很多 1.警戒人员不到位,或者责任心不强 1.警戒区域人员与爆破作业自动闭锁 警戒人员与爆破作业自动闭锁 8 爆破后迟到突出事故 很多 1. 过早进人 2. 抽放等不达标 1.调整劳动组织,延长爆破后进入的人员时间,2小时以上 9 贯通事故 很多 1. 同时掘进 2. 撤人等不力 1. 与对头的人员、瓦斯等闭锁 2. 提前停止一个头的掘进等等 10 大矸石处理放明炮糊炮事故 很多 1.明炮糊炮 1. 专业爆破 2. 防尘 3. 三人连锁闭锁 4. 每次爆破视频监控 3.1.3从爆破事故看监管漏洞 1、 事故都是违章造成的,但是缺少有效的制止违章的手段。 2、 现行的“人管人、口传口”的近乎原始管理方法,不能有效地遏制事故。数十年来,广大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者,在完善爆破管理制度方面呕心沥血,制定了无与伦比的严密的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的执行依靠的“人管人、口传口”,大量的事故存在,证明了其效果有限,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以人为本”的新时代的安全工作的要求。 三、煤矿安全规程如果没有“硬”的执行手段,就软弱可欺,甚至于等同于一纸空文。 3.1.4吸取事故血的教训,全方位完善煤矿井下爆破安全规范、完善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爆破作业部分 在血淋淋的爆破事故面前,各煤矿、矿业集团、煤炭局、煤监局,不断吸取教训,不断完善事故超前预防的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主要表现制度创新、工程技术创新、新技术新装备的采用、人员素质提高。有关详细内容在表的最后一栏,已经详细列出。并在下面部分分析叙述。 3.2管理制度创新 针对,一)机械化推广的速度非常快,综采综掘队伍快速增加,爆破作业熟练人员快速减少;二)岩石巷道施工外委施工普遍,外委队伍人员流动性非常大,熟练爆破作业人员缺乏;三)重大爆破事故增多,凸显管理漏洞;四)开采深度大,瓦斯突出、高瓦斯矿越来越多的情况。各地创造了很多好的、非常有效、可以全国推广的管理方法,我们总结如下 3.2.1专门爆破区队与专业爆破人员(部门) 就是煤炭企业设专门的部门人员专门管理爆破作业,煤矿设立专门的由通风部门管理的爆破区队,统一进行爆破作业。这一管理方法在下列矿井、集团推广,并却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1) 综采综掘队伍的爆破,由专业爆破队伍执行; 2) 岩石巷道施工队伍的爆破,由矿爆破队同一执行; 3) 高瓦斯、突出矿井的爆破,一般都由爆破队统一执行; 4) 许多大的集团,例如峰峰、开滦等,爆破作业由爆破队统一执行; 5) 有些矿、集团发生重大爆破事故后,成立统一的爆破队伍,统一管理爆破,获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新汶集团。 该管理体系的好处 1) 爆破作业的爆破员的收入与采煤掘进区队不直接挂钩,避免因为眼前利益的诱惑造成的爆破事故。归通风部门管理,还可以与通风、瓦斯等工种配合,更好的实现安全。 2) 集中管理,专业化程度高,有利于技术进步。 3) 对于外包队伍爆破集中管理,有利于稳定爆破人员,实现爆破安全。 4) 原煤炭部就曾试点集中管理,并开始组织推广,后来因为煤炭部撤销,而终止。 5) 公安部要求对爆炸物品实行一条龙管理,就是集中进行爆破作业管理。精神一致。 3.2.2“定时定点、区域撤人”制度 调研中发现,江西赣中分局,采用的“定时定点、区域撤人”爆破制度,十多年以来,避免了原来频发的爆破事故。(后来发现山东招远金矿、湖南的部分煤矿、估计还有很多矿,采用这一制度) 赣中分局辖区煤矿有国有丰城矿务局、地方小煤矿等,高突矿井多。原来事故多发,逐渐摸索出了“定时定点、区域撤人”,实行十多年以来,没有发生突出伤亡事故。该制度的要点是 定时就是统一爆破时间,定点就是统一爆破地点(一个采区或者一翼、或者全矿,根据范围不同,而不同),而且安全起爆地点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地点。区域撤人,就是撤出爆破区域的全部人员。 他们还因此调整了劳动组织,将上下两班的交接时间间隔设定2个小时,因此同时,避免了迟到突出等事故。 后来留意了这方面的信息,发现 1)在湖南、四川等地,煤监局要求小煤矿必须实行“井下无人爆破”,爆破时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地面---也是一种“定点、定时爆破制度。 2)湖南一些大一点的煤矿,实行井下的区域“定时,定点起爆”。 3)甚至山东招远金矿,发生爆破事故后也推广了这一制度。 4)估计,还有很多地方在采用这一管理制度。 3.4应全力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素质 3.4.1煤矿本身的爆破员素质呈现下降趋势 一方面是因为爆破作业量减少,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另一方面,机械化水平提高,爆破不再受到重视,钻研爆破技术、爆破工艺的人大大减少,热情更是极大的降低。爆破作业人员老化严重。 3.4.2外包施工队伍,人员流动性大,无证操作时有发生 现在流行开拓巷道施工外包,可是外包队伍的爆破员管理很差。 在山西调研时,有一个矿,一年换了3波爆破员,有的根本就没有经过培训,就直接上岗了。 3.5新的工程措施与新的技术新装备 创新工程技术措施,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才能实现爆破作业的本质安全,在这方面,很多矿业集团、政府监管部门,做出了很多贡献,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3.5.1工程技术措施 在枣矿集团20年以前就推广使用安全起爆硐室、爆炸物品装备硐室等工程技术措施(辽宁铁法、江西赣南等也采取类似硐室),收到很好效果 3.5.1.1安全起爆硐室 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必须在安全起爆位置。将安全起爆硐室作为安全起爆位置,设置在进风巷道,或者有专门的通风设施的硐室。实现了与爆炸位置不直线相通,新鲜风流、两个安全出口等。对于突水工作面,安全起爆硐室,必须能够预防可能的突水危险。对于高瓦斯、高突矿井,必须能够预防爆破引起的瓦斯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的威胁。安全起爆硐室编入设计和安全规程,由矿总工组织审批。该硐室的推出是在发生爆破飞石死人、突水、爆炸、突出等事故后推出的,有很强的避免事故的功能,具有极高的全面推广价值。 3.5.1.2爆炸物品装配硐室 针对做炮头时,可能因为杂散电流引起爆炸事故,采取的应对措施。专门装备炮头、灌装水炮泥、临时放爆炸物品(炸药)箱、爆炸物品(雷管)箱等,安全可靠。 该硐室是针对爆炸物品乱放造成事故、做炮头时的爆炸事故等推广采用,收到了很好效果。具有很高的全面推广价值。(枣矿集团田陈煤矿发生,做炮头时,爆炸炸死2人事故,这类事故比较普遍) 3.5.2新装备、新仪器 煤矿机械化的快速推广,给传统的煤矿爆炸物品行业以沉重打击。近十年来,原有的爆炸物品厂家纷纷倒闭或者转产。最大的发爆器生产厂家辽宁大石桥防爆器材厂,发爆器产量已经从最多时12万台/年,降低到4万台/年,企业因为生产发爆器严重亏损,现在已经不再主要生产发爆器。第二名的发爆器生产厂家--渭南爆炸物品厂,已经破产倒闭。 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些南方小厂、趁隙而入,仿冒了大量的发爆器(绝大多数仿冒大石桥、渭南两家的)、主要销往中小煤矿使用、甚至有的南方大煤矿也购置这类发爆器使用。据大石桥老厂长李英云介绍,他每年都接到不止一起,地方煤监局要求他协助调查爆破事故的案例---因为发爆器是“辽宁大石桥”生产的,往往,去后就发现是假冒的。 同时,也有一些电子产品、软件产品的研究单位看到了爆破安全装备急需要提升的需求,加入这一行列,并取得了很好的技术成就,用于煤矿爆破安全的各个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这些技术装备和研发单位、生产厂家、使用情况为 3.5.2.1地面运输车辆与监控 武警、公安等部门有相关标准,厂家有定点的。在此不详述。 3.5.2.2爆炸物品(炸药)库监控系统 地面爆炸物品(炸药)库,公安、武警、原国防科工委等颁布了一系列的标准,监控系统非常完善。不详述。 煤矿井下爆炸物品(炸药)库监控系统具有如下内容 包括防盗监控(视频、防盗门等)、环境监控、领用退闭合监控、除湿装置等。已经在安徽、山西、山东等省应用。研发生产单位湖南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山西理工大学、北京龙德时代、北京华夏矿安等。 3.5.2.3爆破监控系统(爆破管理系统) 以本质安全为理念,不安全就不能爆破的系统。爆破前自动检测相关安全参数(警戒区域是否有人、警戒人员是否到位、三人连锁、起爆安全距离、瓦斯、供电、风、喷雾、是否出现盲炮等),超限就自动闭锁,不能起爆。爆破后也可以自动预警。 已经在十多个省有推广,收到了避免事故,促进安全的效果。 生产研发厂家北京龙德时代、济南隆泰、济南东芝林、中煤安泰、四川安科院、北京华夏矿安等等。 3.5.2.4信息发爆器(具有控制、自动调节功能) 实现电子开关、网络电阻自动检测、冲能自动控制、自动存储、信息化等功能。可以避免老发爆器机械开关、冲能不能调节等引起的各类事故。并能够记录爆破信息,作为爆破事故分析的黑匣子使用。还可以自动闭锁等等。 北京中煤、济南隆泰、四川安科院、大石桥等生产研发生产。 3.5.2.5杂散电流测试仪 测量爆破和做炮头时的杂散电流。中国矿业大学、湘西爆破研究所、辽宁大石桥、北京龙德时代等研发生产。 3.5.2.6盲炮探测仪 根据金属探测原理探测爆炸物品(雷管)、角线,进而探测盲炮。监督探测过程,确保探测工作进度。生产厂家北京龙德时代等。 3.5.2.7新式发爆器参数测定仪 老式发爆器参数测试仪,常常把不合格的发爆器检测为合格的发爆器,使用中造成大量事故,并且老式测试仪不能测试新式发爆器的参数时,研发成功的新一代参数测定仪器,已经推广应用。生产厂家北京龙德时代等。 3.5.2.8爆破母线,按照行业标准生产。 3.5.2.9爆炸物品(雷管)质量检测仪(全电阻测试仪) 自动记录编号、电阻,防止操作人员弄虚作假,不检测。堵死漏洞。矿业大学、济南隆泰、大石桥、北京龙德时代等生产。 3.5.2.10爆炸物品(雷管)用量检测仪 自动检测爆炸物品(雷管)的实际使用量--转入炮眼的、实际起爆的数量,堵死爆炸物品(雷管)管理的最后一公里的漏洞。北京华夏矿安、大石桥防爆电器、北京龙德时代等生产。 3.6政府监管部门、煤矿集团管理人员、煤矿管理人员、爆破操作人员等各级人员对规范主要条文的意见 我们将拟写入规范的条文分三个类别进行了广泛调研。这三个类别就是新工程手段与新技术装备、先进的管理手段、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的措施等,共收到答卷149份,从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到集团公司、煤矿、工人都有较多的答卷回复。总体结果为都要求同意采用更安全有效的集中管理专业管理的手段、新的工程技术手段、提高爆破工素质等,而且,工人的要求最为强烈详细结果如下表。 序号 调研部门 调研单位和人员数量 爆破监控同意率 库房监控同意率 设立集团和矿的专门管理同意率 设专业爆破队伍同意率 爆破工素质提高同意率 地面库不设置同意率 1 政府部门 22(12省10市) 90 90 95 80 100 90 2 集团公司 26个 95 90 75 75 100 95 3 矿管理 13个矿(国6地7)71人 97 95 88 85 95 95 4 工人 18 100 没意见 100 100 100 100 3.6.1政府管理部门是指省级煤监局、省煤炭局、市煤炭局、县级政府和煤炭局 共有22单位,省级的12个、地市县级10个,他们是辽宁煤管局、山西省煤炭厅、青海监察局、湖南煤监局、湖南安监局、河北煤管局、湖北煤监局、江苏煤监局、山东煤监局、山东煤炭局、云南煤监局 地市县级 阜新市煤管局、丹东市煤炭局、辽阳市煤炭局、铁岭煤炭局、抚顺煤炭局、抚顺市煤管局、兰州安全生产管理局、江西赣中煤监局、云南师宗县、云南罗平县。 1)对实现爆破安全监控、实现爆破作业的“人机环闭锁”、包括起爆作业与安全位置、人员、三人连锁、一炮三检、瓦斯、煤尘、喷雾等的连锁,同意率90以上。 2)对于爆炸物品库的安全监控,包括领用退自动闭合监控、安全环境监、运输和储存监控等的同意率90以上。对于装备除湿系统和导通硐室应该设在回风巷一端同意率100。 3)管理方面,对集团公司设立爆破专门管理部门,同意率95以上,对于矿井应设立专门爆破区队,同意率80,不同意的3个。 4)爆破工,素质要求方面,100都同意对爆破工的素质和在煤矿的工作经验设定要求,提高要求。 5)地面爆炸物品库设置方面,90以上,不同意在地面设置。 3.6.2集团公司调研26个大的矿业集团,神华、山东兖矿、山西焦煤、山西阳煤、辽宁铁法、吉煤集团、河北峰峰集团、河北开滦集团、山东能源、淮北矿业、徐贵能源、沈阳焦煤集团、阜新集团、冀中能源集团、青海西海煤电、青海能源集团、邯郸矿业集团、通化矿业集团、河南神火集团、河南平煤神马、河南义马煤业、江西煤炭集团、皖北煤电、辽源矿业集团、通化矿业集团、枣庄集团。他们的态度是 1 爆破自动监控、“人机环闭锁”方面,总体95以上的同意,少数90以上同意对爆破作业自动检测自动控制,实现“人机环闭锁”,实现本质安全。同意率高于政府主管部门。 2 在爆炸物品库的监控,实现领用退自动闭合管理、安全环境监控、防盗监控、储运监控。自动防潮除湿方面同意率90-95。 3 在管理制度方面 对集团设立爆破专门管理机构同意的75以上,对于矿井设立专门爆破区队,同意的75以上。 4) 对于爆破工素质的要求,100同意提高标准,到工作两年以上等。 5) 地面爆炸物品库的设置,95以上同意不设置,包括甘肃现在设有大量地面爆炸物品库的甘肃省的,也认为不该设置。 3.6.3矿领导管理人员共调研13个煤矿,其中地方煤矿7个,国有大集团的煤矿6个,参入调研并回复给我们意见的71人,包括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科长、工程师、区长、书记等管理干部。 太平煤矿、英安煤矿、八面石煤矿、吉林省杉松煤矿、兰阿煤矿、东辽县大海煤矿、辽矿公司、辽宁铁法大兴矿、通化集团八宝煤业、窑街海石湾煤矿、靖煤集团红会矿、山东枣矿集团、山西汾西河东煤矿等。 1)对实现爆破安全监控、实现爆破作业的“人机环闭锁”、包括起爆作业与安全位置、人员、三人连锁、一炮三检、瓦斯、煤尘、喷雾等的连锁,同意率97以上。比政府和集团公司的都要高。 2)对于爆炸物品库的安全监控,包括领用退自动闭合监控、安全环境监、运输和储存监控等的同意率95以上。高于集团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 3)管理方面,对集团公司设立爆破专门管理部门,71人,8个不同意,同意率88以上。对于矿井应设立专门爆破区队,71个人61个同意,同意率85。 4)爆破工,素质要求方面,95同意对爆破工的素质和在煤矿的工作经验设定要求,提高要求。 5)地面爆炸物品库设置方面,95以上,不同意在地面设置。 3.6.4工人在云南、甘肃、江西、辽宁等地与多名与爆破有关的工人爆破工、安全员、班组长、瓦斯员等,座谈沟通。获得答卷18份。 1)对实现爆破安全监控、实现爆破作业的“人机环闭锁”、包括起爆作业与安全位置、人员、三人连锁、一炮三检、瓦斯、煤尘、喷雾等的连锁,同意率基本都在100,没有不同意见。比矿和集团公司的都要高。 2)对于爆炸物品库的安全监控,包括领用退自动闭合监控、安全环境监、运输和储存监控等的没有发表意见,原因是他们不管爆炸物品的运输管理和发放。 3)管理方面,对集团公司设立爆破专门管理部门100同意。对于矿井应设立专门爆破区队100同意。 4)爆破工,素质要求方面,100同意对爆破工的素质和在煤矿的工作经验设定要求,提高要求。 5)地面爆炸物品库设置方面,100不同意在地面设置。 通过调研数据的整理分析,我们发现政府管理部门对于爆破安全装备、爆破安全管理、爆破从业人员的高素质的要求,都非常渴望同意率80-90;比政府更渴望的是集团公司,同意率90-95;比集团公司更渴望的是矿领导们,达到了95-98,有些项目100,最最渴望的是工人,几乎全部100同意 4. 结语 通过近一年的多次反复的针对性的调研,规范编写组一方面对煤矿爆破的各类事故有了深刻的研究,整理了可以推广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技术参数和方案、工程技术管理手段、工人素质的基本要求,同时注意了相关规定与国务院相关规定,以及公安部等爆炸物品管理的相关标准的一致性,对规范的编写起到了非常好的指导作用。同时,认为相关调研成果应该为煤矿安全规程修编以及煤矿爆破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附录1煤矿事故调研报告与事故案例汇编 附录2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2008-2013年9月重大特大事故分析报告 附录3调研答卷统计分析与答卷汇编 附录4煤矿爆破新技术新装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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