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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 一、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是人类生存、生产、生活和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是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的基本保障。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1]企业安全生产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企业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为员工带来幸福、社区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经济安全发展,要求企业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 二、安全培训是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有效途径 煤矿作为高危行业之一,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煤矿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首先必须要做好各级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也就是说安全培训是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有效途径。 一煤矿事故的根源是安全培训不足。 近年来,我国煤炭产量逐年攀升,与此同时,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也更加严峻,各类煤矿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有许多鲜活的生命瞬间陨落,有无数幸福被泪水淹没。痛定思痛,矿难事故频发固然有其客观的因素,如煤矿开采要面临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以及随着开采深度增加而带来的地热等,还有洪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但认真剖析原因,不难发现,几乎每一起事故都是煤矿职工的行为不规范所致,根源不外乎两个一个是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差;另一个是对安全技术不懂,违章蛮干,最终都存在着安全培训不足的问题。 对于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或不懂技术的违章蛮干,发生事故那是必然结果,不发生事故才是幸运。然而对于有些事故似乎是客观原因造成,但事实上如果安全培训到位,依然可以减少或避免。 例如,某矿一次渗水事故,由于罕见暴雨引发山洪,洪水冲跨河堤,随即从地面灌入矿井,造成100余名矿工死亡的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实上这次事故最后认定为自然灾害事故。其实在大灾背后存在着鲜为人知的若干“人为因素”。 该矿大部分井下工人是附近周边的农村劳务工,矿上推行“军事化管理”,工业广场上,职工步行走路要求步伐整齐,二人成排,三人成行,否则要罚款50元,连见了领导不立正敬礼的要罚款50元,旷工也要罚款100-200元,甚至被开除。所以工人听到水声、看到渗水只有汇报,然而请示领导下令的漫长等待,延误了最佳的逃生时机,可怜老实的矿工终因未接到撤退命令,没敢上井,怕被单位开除,结果丢掉了宝贵的性命。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工人是不熟悉井下紧急避灾路线的新工人,这对于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无疑形成了极大的阻力。 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固然有其它方方面面的因素,但与煤矿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不清、安全培训不到位不无关系。 事故渗水是从矿井一个多年废弃的砂井进入的,由于没有做好汛期来临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掩埋填实废井,经过洪水的冲刷和重压,废井很快坍塌,洪水直接灌入矿井造成事故。假如矿上各级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到位,安全意识强,在接到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的要求后,能认真落实好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查找识别各种事故安全隐患并认真排查,做好事故应急预案,也许会避免事故发生,即使不能阻挡洪水,至少可以减少人员伤亡。 另外,煤矿职工有安全生产的紧急避险权。[2]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假如当时他们上报事故隐情未得到撤离工作岗位通知时,发现危险即将来临,紧急撤离作业场所;或者他们熟悉井下地形,熟知紧急避灾路线,也能为逃生赢得时间,那么将会避免此次悲剧的发生。所以我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日常安全教育不够,井下事故应急措施不力,不熟悉避灾路线、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培训不到位所致。煤矿生产是和大自然环境作斗争,必须加强每个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认真对待每一个事故隐患。假如管理人员积极应对,组织职工撤离,也可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减少事故发生。 1、树立“防为上”思想,抓好安全教育培训,预防事故发生。东汉思想家荀悦在申鉴杂言中有这样一段话“进忠有三术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结论是“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抓安全工作,也必须牢固树立“防为上”的思想,只有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才能减少或避免灾难。“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这个庞大系统中,预防的重点和基点就是加强安全教育,真正抓好了安全教育培训,就能够从各个方面来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2、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煤矿企业要搞好安全培训,就要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且将其做好抓实,保证培训质量及效果,全方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的现场生产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及更强的分析判断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第一,要提高安全培训认识,加大安全培训投入。 企业应该从领导方面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改善培训师资不强、培训装备不足现状,给予培训工作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第二,安全培训要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前瞻性。 安全培训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企业战略,应该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协调,相统一、相接轨,应该统一部署规划,安全培训内容应该结合企业实际,能满足企业目前和将来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体现培训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前瞻性。 第三,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现安全生产。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他们既是需要掌握生产安全技能的骨干,其行为也是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可能对职工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设备的安全造成危害的“隐患”。其操作的正确与否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十分重要。据统计,在各类矿山事故中,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70。[3]所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必须受到领导的重视,不要一味强调人员紧或任务重,不能按时、按量将学员送去参加培训,或者走形式,选送老弱病残等“学习专业户”去参加培训,达不到其应有的效果。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也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直接的劳动者,安全培训也不容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煤矿的具体贯彻执行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的具体制定和落实者,对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的安全培训对于加强其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也不可或缺;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培训,是最基本的,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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