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会上讲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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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会上讲话 尊敬的xx省长、xx副省长,同志们 这次现场会,是在全党全国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2009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各项工作强力推进,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进行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刚才我们传达学习了华建敏国务委员的信,使我们深受教育、深受鼓舞。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落实国家7部委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交流推广河南以及各地、各单位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入研究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社会广泛监督的方法途径;明晰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快实施解决小煤矿问题的“三步走”战略,在整顿关闭和整合技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把“管理强矿”推向深入,逐步从总体上提高小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实现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刚才成玉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济春副省长介绍了河南省的宝贵经验,使我们深受启发。河南省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铁锤同志会议结束时还要做总结。我先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小煤矿的地位作用和现状,坚定实施解决小煤矿问题的“三步走”战略 (一)小煤矿已经成为煤炭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煤矿”是指年产规模30万吨及其以下的煤矿。我国的小煤矿,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社队煤矿”、八十年代以后“乡镇煤矿”的基础上演变过来的,为便于分类,目前在统计上以及习惯上,也仍然把国有重点、国有地方之外的煤矿统称为“乡镇煤矿”或者“小煤矿”。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煤炭实行统购统销,社队以及乡镇办矿受到严格控制,产品一般为自产自用,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国家放宽办矿政策,提倡“国营、集体和个人一起上”、“大中小煤矿共同发展”,受“有水快流”的影响,个体煤矿大量出现。原有的集体所有制煤矿通过承包租赁、转让出售、股份改造等方法途径,转变为个体或民营煤矿。1995年全国乡镇煤矿多达72919处,产煤6.66亿吨,占当年全国煤炭产量的48.9%。“九五”期间,由于煤炭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国家采取了整顿乡镇煤矿生产秩序、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关井压产等政策措施,小煤矿数量锐减。2002年之后随着煤炭市场回暖,小煤矿再度复苏发展。2005年8月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开始之际,全国共有小煤矿约2.3万处。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截至2007年6月底,累计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9075处。据统计在建、改扩建小矿约为3270处。以上合计,目前全国共有小煤矿1.7万处左右,其中1000多处列为关闭对象并将在年内依法关闭。 小煤矿是煤炭工业历史发展的产物,曾经为缓解国家一次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群众收入等,做出了贡献。经过整顿关闭之后保留下来的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总体上得到改善,安全保障能力有所提高。其中不少小煤矿自我约束意识较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通过技术改造采用了合规的采煤工艺和设备,提高了机械化水平。刚才表彰的69家连续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的小煤矿就是突出的代表。这样的煤矿目前尽管在数量上还不具优势,但是代表了小煤矿的发展方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及区域经济和煤炭工业生产力发展的不均衡性、煤炭资源赋存的多样性等,决定了当前以及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里,我国都将继续保持大中小煤矿共存的煤炭产业格局。据全国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统计,2006年底全国正常生产矿井中,小煤矿数量占95.5,能力占45.6,产量占32%;在建矿井中,小煤矿数量占82.9,能力占31.9。小煤矿数量过多,仍需进一步推进整顿关闭、资源整合。作为煤炭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煤矿的发展前景是开阔的。来自全国的100多名小型煤矿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这次现场会。首先希望大家认清形势、端正态度,放下包袱、开动机器,以良好的心态积极投入到会议议题中来,认真研究小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共同探寻小煤矿的安全发展的出路和前景,推进小煤矿的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技术改造和管理强矿。 (二)小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明显落后,事故多发,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灾区”。无须讳言,这些年来小煤矿在为经济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资源环境上付出了沉重代价。“十五”期间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257起、死亡6026人,其中乡镇煤矿为182起、3649人,分别占70.8%和60.6%。2006年小煤矿产量占全国的37.9%,事故死亡人数占72.3%,百万吨死亡率高达3.885,是国有重点煤矿的6.19倍、国有地方煤矿的2.04倍。全国小煤矿资源回收率只有15左右。一些小煤矿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破坏了资源和生态环境。 总的看小煤矿的突出问题一是非法违法现象严重。有的无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建矿、非法采煤、非法经营;有的不能认真执行关于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规定,违法违规,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极少数煤矿负责人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铤而走险,一些小煤矿因此发生重特大事故,社会影响恶劣。二是规模过小、生产方式落后。实施整顿关闭攻坚战之前的2004年,我国小煤矿平均规模约3.2万吨;2006年提高到约5.2万吨。这个规模水准仍然很低,不利于推广机械化,难以形成改造升级所必需的规模效益。目前大型煤矿已普及综采、综掘技术,而许多小煤矿仍采用掘巷采煤、放炮落煤、木头支护、井下 人力运煤等原始落后的生产运输方式。三是基础管理薄弱,安全隐患严重。不少小煤矿至今尚未建立健全基础管理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行为不规范。有的现场管理松散,培训缺失,劳动组织混乱,生产经营无序,“三违”现象突出。 需要指出的是,造成小煤矿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现实因素,也有历史性因素;既有煤矿自身的缺陷,也有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监管不到位、行业管理弱化等外部因素。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综合治理下大功夫解决。 (三)解决小煤矿的问题,必须认真实施“三步走”战略。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中,针对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和“重灾区”问题,提出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国务院随即部署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攻坚战。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和国务院决策,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整顿关闭,原计划从2005年8月到2008年6月底,分三批完成大约1万处矿井的关闭任务。今年3月20日召开的煤矿整顿关闭第三次部际协调会议决定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将关闭任务提前到今年年底。工作进展较快的河南、内蒙古等省区,目前已经完成关闭任务。第二步整合技改。对具备条件的矿井实施资源整合,通过技术改造形成具有一定规模、采用合规技术和工艺的煤矿,这是解决小煤矿数量过多、规模过小、技术落后等问题的一条现实途径。但一些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整合”、“技改”为名拖延逃避关闭,以资产整合代替资源整合等问题,经过规范和纠正,各地小煤矿整合技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第三步管理强矿。即通过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三步走”反映了解决小煤矿问题的内在逻辑关系,工作上分阶段,时间上有交叉。事实上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互相衔接、共同推进,在抓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的同时,也指导督促保留下来的小矿加强基础管理,探索积累了经验。 (四)国家7部委局指导意见,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提供了必须遵循的规范。为推动实施“管理强矿”,今年4月底安监总局、煤矿安监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45条,简要地讲一是阐述了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现实必要性、重要性、指导原则和目标。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努力,到2010年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二是着眼于企业责任主体,对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技术管理、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劳动组织管理和用工培训、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等,做出了规范性规定。三是对政府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意见是多年实践的概括和总结,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宝贵经验,是小煤矿实现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也反映了新形势下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一些新特点、新要求,是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既有助于解决认识模糊、重视不够的问题,也有助于解决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所有小煤矿企业必须坚决贯彻,所有小煤矿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所有小煤矿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加强指导监督,抓好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下发和这次现场会的召开,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管理强矿”战略步骤的正式实施。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随着这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我国小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必将得到新的加强,煤炭工业的安全状况将得到改善。 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探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方法途径 近年来,各地、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结合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围绕如何对小煤矿依法监管、有效指导和广泛监督,进行了积极探索;煤矿企业也在加强改进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上,付出了许多努力。河南省政府安委会以及登封市人民政府、郑州市磴槽集团公司在上午的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和体会,讲得很好,听了很受启发。还有几家将在明天的大会上介绍经验。随后还将组织大家对磴槽集团公司的磴槽煤矿、金岭煤矿等单位现场参观。会议还表彰了部分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的小煤矿,印发了29个单位的经验材料。 在政府的层面上,河南以及各地的做法归纳起来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河南省委、省政府把煤矿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徐光春书记、xx省长关心重视,亲自动手抓,两年时间把全省小煤矿压减三分之二,7个骨干煤炭企业控制了90%以上的资源,2006年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66,其中小煤矿为0.76。各省(区市)都明确了煤矿整顿关闭三年工作目标和“十一五”期末保留矿井数量、产量。不少省(区市)制定了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发展规划。二是坚决淘汰落后能力,引导小煤矿走正规化开采、规模化发展的道路。各地认真贯彻国办82号文件,坚决关闭16种类型矿井。与此同时,通过规范资源整合,以及改革采煤方法、改造生产系统等,使保留下来的煤矿扩大规模、规范开采,提升了产业水平。河南、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市)倡导和支持国有重点煤矿通过各种方式对小煤矿进行整合取得了成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通过市场引导、政府推动,把关闭后尚有的456处小矿,整合改造为156处年产30万吨以上的煤矿,普遍上了综采或高档普采,采煤机械化水平由15%提高到75%,资源平均回收率由25%提高到70%。三是为小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服务。山西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120亿元对2000多处小煤矿进行了安全 技术改造,组织专业力量为小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县域联网提供技术服务,推广小煤矿产量监控和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贵州省盘县对安全质量标准矿井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并设立了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小煤矿培训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县政府出资参与办学,在煤矿和六盘水矿业学院之间牵线搭桥,目前已有100多名小煤矿管理人员进入学院学习。四是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职能。河南、北京、四川、重庆、陕西等省市,探索如何将安全监管落实到乡镇、企业,建立和坚持向小煤矿派驻安全副矿长和安全督导员、县有关部门负责人重点联系、县乡干部驻矿包矿等制度。河南省登封市从实际需要出发,把市安监局扩充到1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70以上,在重点产煤乡镇设立了安全监管站所,公开选拔配备了专职煤炭副乡长,较好地解决了政府安全监管力度层层衰减、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从小煤矿企业层面讲,跨入先进行列的小煤矿,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上,都善于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探索和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办法措施,概括起来 (一)认识清楚,生产经营思想端正。凡是安全基础管理比较扎实、安全状况比较稳定的煤矿,共同点之一,就是掌握企业决策权的负责人是明白人,在安全生产这个人命关天的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坚定。磴槽集团公司董事长袁占国和这次会议上介绍经验的不少煤矿的负责人就是这样,他们真正搞清楚了获取经济利益和履行安全责任的关系,保持了企业家应有的良知,坚持不赚昧心钱,不出“带血”的煤,不以牺牲矿工生命以及资源环境为代价来换取金钱利益。他们真正搞清楚了安全生产与煤矿企业生存发展的关系,深知煤矿安全为天,“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自觉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他们真正搞清楚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办煤矿不是捞一把、挣了钱就走,不搞短期行为,在安全投入上舍得花钱、不遗余力。他们坚持科技兴矿、管理强矿、文明办矿,一段时间迈上一个新台阶,逐步发展成为半机械化、机械化矿井,有的建成了以煤为主、多业并举,在当地以及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在小煤矿企业的所有经验和做法中,这一条最为重要。 (二)依法办矿,守法经营。湖南省新化县芦茂江矿业公司一矿、重庆市荣昌县九井煤业公司、甘肃省会宁县红会煤矿等转制为民营企业后,迫切需要早日恢复采煤生产以缓解困难局面,但企业董事会和领导班子坚持依法办矿,表示宁可暂时不出煤、效益上受一些损失,也要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办事,一定要完善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各类证照齐全之后再组织生产。许多煤矿的法定代表人能够依法承担起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履行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责权一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山东省新泰市汶南煤矿制定了32项责任制度和50多项具体规定,覆盖全矿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山西省古交市马兰镇煤矿、保德县泰山矿业公司等单位,长年累月、持续不懈地对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经常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以及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等,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 (三)舍得投入,追求技术进步。安全生产是生产力水平的反映。跨入先进行列的小煤矿,普遍加大安全投入,目前已淘汰了巷道式、房柱式采煤方法,改为长壁式开采;一部分煤矿上了普采、综采以及液压支柱、锚喷支护等装备技术;所有高瓦斯和突出矿井都安装了监测监控系统,147个重点产煤县的小煤矿实现了区域联网,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云南省富源县大坪煤矿投资50万元建设了双回路供电系统。内蒙古赤峰市向阳一矿2006年吨煤提取15元,共提取投入210万元,装备了液压支架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山西省长治县振兴煤矿近年来按规定提取的2500万元安全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对矿井通风、供电和采煤工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改造。陕西省横山县天云煤矿投资将一个年产5万吨的小矿改造成为 “一井一面”、年产25万吨的高效安全矿井。广西自治区百色市东怀煤矿引进资金进行采煤方法革新,与科研机构合作攻克技术难题,在地质条件非常复杂的条件下,上了综采、综掘,填补了广西煤矿综合机械化采煤和多项技术空白。 (四)守规程、讲标准,文明办矿。大家在实践中深切感受到,马马虎虎、凑凑合合办不好煤矿;煤矿不论大小,都必须遵守各项规程标准,“条条规程血染成,不能再用血验证”。安徽省淮南市恒聚公司煤矿、淮北市鑫龙公司房庄煤矿等,提出“小矿规模大矿管理”,小矿也要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把各项规程标准、质量要求细化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要求每个员工都要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辽宁省抚顺市鑫地源煤业公司,以“一通三防”、采掘工程质量为重点,建立了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重新制定了85个工种岗位的操作规程,使采、掘、机、运、通、地测和防治水各方面工作都有规范、有标准。云南省楚雄州吕合煤业公司实行安全质量千分考核,量化标准、动态达标。四川省仁寿县联合煤矿建立了标准化考评学习日制度,每月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一些煤矿结合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对井下作业环境、地面工业场地以及生活区进行了整治,改善了矿工工作条件,改变了小煤矿脏乱差形象。 (五)重视培训教育,提高素质技能。先进煤矿能够自觉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新招收的工人特别是对农民工都经过了两周到一个月的严格培训、切实掌握应知应会安全技能才能下井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山东省新泰市余粮煤矿、湖北省黄石工矿公司胡家湾煤业分公司等企业,建立了培训中心、培训部、培训办公室等机构,分期分批对员工进行脱产和半脱产培训。陕西省燎原煤业公司建成了安全技术培训四级站,实现教考分离、规范培训。一些规模较小的矿如新疆自治区巴音郭楞州煤矿三号井,采用选送员工到国有重点煤矿跟班学习的办法,培养技术骨干。安徽省宿州华丰矿业公司培训工作经常化,每月确定一项安全培训内容,由矿上组织并考试,每周一道安全知识学习题,以工区为单位组织学习,每日井口一问,对下井人员进行抽查。一些煤矿还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煤炭专业学历教育,培养急需的技术人才,收到较好效果。 (六)以人为本,关心矿工。基础扎实、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煤矿,投资人和管理者普遍具有人本思想,能够尊重矿工的人格,体察矿工的艰辛,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关心矿工生活,在员工队伍和企业内部创造了和谐的小环境。一些煤矿提出要“带着感情抓安全”,做到安全教育亲情化,安全管理人性化。不少煤矿为工人缴纳办理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在生产发展、效益改善的情况下,提高工人的劳动报酬。贵州省普定县普茂煤矿去年人均工资28800元,居全县煤矿之首。宁夏自治区彭阳县银洞沟煤矿,去年以来投入资金200万元,扩建修缮职工宿舍。磴槽集团公司所属煤矿、河南省鹤壁市许沟煤矿等,员工宿舍实现了旅馆化管理,配有专职服务人员,统一配备了桌椅、床具、开水瓶、电扇等日常必需品。磴槽集团公司还在夏收、秋收两个农忙季节,向在矿坚持生产的工人发放每天25元的农忙补贴。所有这些都增强了员工队伍凝聚力,调动了 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获得了不竭的动力源泉。 先进单位和各地的实践表明,小煤矿既有安全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有搞好安全生产的政策环境和客观条件;广大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扭转落后形象的愿望强烈,态度积极;进入先进行列的煤矿初步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树立了可信可学的榜样。只要我们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依靠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群众,扎实推进管理强矿、科技兴矿,就一定能够提高小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开创小煤矿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扎实抓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家7部委局的指导意见为抓手,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基层政府行政首长两个负责制,推动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到位。要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建立健全小煤矿安全管理机制,尽快把小煤矿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抓紧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倡导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小煤矿安全管理升级,实现煤炭工业和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提高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 针对当前实际,突出抓好以下6点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发展不能以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现阶段小煤矿的总体状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差距甚大,必须坚决扭转。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必须如期完成煤矿两个攻坚战,才能促进煤炭工业的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耗的67%,煤炭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推动煤炭工业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煤炭工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等问题,在小煤矿最为突出。只有在加大整顿关闭力度、淘汰落后生产力的基础上,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推动小煤矿走管理强矿之路,才能从总体上改善提高煤炭工业的素质。三是煤矿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管理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普遍法则和永恒主题,当今世界上没有不讲管理的行业和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是煤矿的生命线。煤矿属高危行业,忽视安全基础管理必然导致隐患丛生、危机四伏,事故接踵而至。这样的煤矿迟早也要被淘汰。轻则关闭退出,经济上蒙受损失;重则矿毁人亡,倾家荡产,以至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按照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2010年全国小煤矿数量将压减到10000处左右,产量规模7亿吨。而到2008年初,全国已有的和在建的合计尚有大约16000处小煤矿。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已向各省(区市)下达了到“十一五”期末应保留的矿井数量和产量指标,下一步区域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还很繁重,势必进一步扶强去劣、淘汰落后。有作为、有远见的煤矿企业家,应认清形势、顺势而为,下决心加强基础管理,革除弊端、治理病患,实现强基固本,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在下一步的结构调整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到位。小煤矿多为民营企业,产权结构、管理体制、决策方式等都具有特点,人财物决策权掌握在投资人手中。安全生产必须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这一条对小煤矿和民营企业尤其重要。 不少煤矿的董事长参加了这次会议,这里由衷地希望大家学习先进、见贤思齐,强化“四个意识”一是责任意识。自觉为矿工生命安全和健康负责,看重安全道德,讲求安全诚信,坚决防止和克服漠视生命、忽视安全的错误倾向,用安全为天、事故为零的实际行动,拥护党的“以人为本”施政理念,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二是法律意识。认真履行企业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职责,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矿长加强安全管理,坚持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谨防疏忽大意酿成祸端、误蹈法网。三是大局意识。新时代煤矿企业家应当胸怀开阔,自觉把企业的工作摆进煤炭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善于从大局高度思考谋划问题,把握先机、掌握主动;自觉把安全生产纳入煤矿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做到生产建设、安全先行,效益提高、投入增加,安全有保证、企业向前进。四是创新发展意识。瞄准大矿、学习先进,在基础条件改善、基础管理走上轨道之后,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管理上台阶,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 (三)重视做好技术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改善煤矿安全面貌。科学技术是安全生产的支撑保障,也是小煤矿从根本上摆脱落后、健康发展的出路所在。所有小煤矿都要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做到有技术工作机构、有专业技术人员,并切实履行职责。要针对矿井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方面的问题,研究采取技术措施。要认真执行国家技术政策,采用先进适用、合乎规范的技术工艺,按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按照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新建小煤矿必须采用机械化开采,现有煤矿要抓紧进行技术改造,淘汰非正规采煤,实现正规壁式采煤方法和机械化开采;淘汰木支护,采用金属液压支柱;积极推行安全高效集约化生产,推行综采、综掘技术;所有煤矿必须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尤其要强制实行先抽后采。 要重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运用小煤矿机制较活,生产系统较小、便于试验等特点,主动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开发、推广应用一些新技术项目。技术力量和资金比较厚实的企业,也可以象磴槽集团那样设立企业技术中心,集中一批技术人才,围绕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等重大技术难题,开展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山西“黑砖窑”事件发生后,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以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劳动用工大检查。煤矿体力劳动繁重,作业环境封闭。所有小煤矿对此都要高度重视,有问题的要立即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小煤矿用工,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岗前培训,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未经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就下井作业的,要依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第十六条依法严肃处理。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做工,严禁女工从事井下作业。 要认真治理小煤矿劳动组织混乱现象。坚决纠正杜绝煤矿井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现象,不得将井下采掘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严肃查处打击超定员组织生产、漠视矿工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商劳动保障部门,尽快确定各个煤矿的劳动定员。小煤矿要自觉遵守、严格按照定员组织生产,这不仅是企业遵章守法的要求,也是企业家关爱生命道德良知的体现。 要建立健全小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机制。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引导员工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重要问题,要让从业人员知道,维护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制定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培训演练,万一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迅速抢救,减少损失。提高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透明度,把小煤矿安全生产自觉置于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和舆论的广泛监督之下。 (五)排查治理隐患,狠抓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在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是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稳定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地、各单位按照国办通知、安委办指导意见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监局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上半年,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5和14.3,但10-29人重大事故起数和人数分别上升15.3和18.4,形势依然严峻。事故分析表明,在上半年发生的煤矿较大事故中,非法违法矿井占45.1,非生产矿井占52.7;瓦斯仍然是“第一杀手”,瓦斯事故占事故总量的32.2%,占较大事故的53.4,占重大事故的73.7。为此,一是要紧紧抓住生产矿井、技改整合矿井、停产整顿矿井和待关闭矿井的非法违法行为,抓住容易引发伤亡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大隐患,尤其是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多头掘进、通风系统紊乱、无风微风冒险作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火工品管理混乱、防突措施不落实、水害隐患不清楚等非常严重、极度危险的隐患问题,投入资金和人力,下决心立即整改治理。二是要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结合起来。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以及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分类、监测监控制度,完善应急预案。通过专项行动使安全基础管理得到切实加强,通过加强基础管理使排查治理隐患经常化、制度化。三是检查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市、县、乡镇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指导督促煤矿和相关企业自查自改,存在重大隐患而不能认真排查治理的,要依法关闭;另一方面也要对自身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情况,主要是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落实治本之策的情况等,认真进行对照检查。 (六)进一步加强对小煤矿安全生产的领导,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力度。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紧紧依靠地方,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把小煤矿安全生产纳入市、县、乡镇基层政府政绩考核,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把监管工作延伸落实到乡镇和每一处小煤矿,不留空白死角;制定落实地方煤炭工业、煤矿安全发展规划,设立与国家规划相一致的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小煤矿保留数量和产量、安全生产等目标,明确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坚决关闭国办82号文件明确的16种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支持国有大矿通过兼并、收购、托管等方式对小煤矿进行整合重组;加快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扶持小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推动小煤矿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加强对小煤矿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督促指导,改善提高小煤矿安全基础素质,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紧紧围绕着提高小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个共同的目标任务,加强配合协调,共同做出努力。一是要加强监管监察和行业指导。保持与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联系渠道的畅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了解小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真心实意地帮助小煤矿解决问题。二是要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当前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规范煤矿“六证”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简化办证手续,提高颁证效率和评审评价等工作质量,使合法煤矿能够持证生产、安心生产。三是坚持秉公执法、从严监管。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混乱现象。对所有煤矿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六)、高法和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用讲话精神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刻理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意义,自觉遵循“四个坚定不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理论要点,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理论体系;正确认识国情,以及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对安全生产带来的挑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握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联系,加快实施政策治本、源头治本各项政策措施;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更加自觉地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实施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的法治秩序;深刻领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 同志们,当前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工作任务艰巨繁重。目前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发展是好的。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市场销售旺盛,财政和金融总体平稳,改革开放有序推进,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速度偏快,贸易顺差过大,信贷投放过多,投资增长过快,结构性矛盾突出。尤其是钢铁、有色、建材、电力、炼油、焦炭、化工等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新上项目多,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煤炭等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产量、运输量持续上升,安全生产压力很大。为此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希望大家既看到成绩,增强信心;更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认清潜在危机,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切实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扎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落实年”、“攻坚年”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实现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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