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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北煤矿副、风井烧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中煤七十一处潘北项目部 工程名称 烧焊地点 烧焊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 审批 项目经理技术主管 安全经理施工负责人 安检员焊工姓名 通风员编写 瓦斯检查员 审批意见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和施工需要,为保证矿井安全,特编编制如下措施 一、电、气焊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范围内,应是不燃物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应备有两个灭火器。 二、电、气焊工作地点的下方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的设施接受火星。 三、电、气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沼气浓度不得超过0.5。 四、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派专人停留1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五、悬空电、气焊作业应有牢固的脚手架,合格的安全带,并高挂低用,生根于牢固处。 六、电、气焊工器具必须完好安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具。 七、工作前应经项目部负责人、安检同意,工作结束后应报告完成情况。 现场技术交底人执行人 年月日 潘北煤矿副井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中煤七十一处潘北项目部 年月日 潘北煤矿风井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中煤七十一处潘北项目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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