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Safety code of power supply and consumption for install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 2 发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 2.1 发电设施 2.1.10 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周围4m内不得使用火炉和喷灯,不得存放易燃物。 2.1.13 柴油发电机的出口侧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及低电压保护等装置。 2.1.14 发电站内应设可在带电场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并应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2.2 变电设施、配电设施 2.2.1.4 设在污染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并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地段和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2.2.2.1 防雨、防风沙;防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其中变压器室不低于二级。 2.2.2.4 门向外开,其高度与宽度便于设备出入。 4 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4.1接地保护 4.1.6 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 4.1.7 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特 殊 环 境 易燃、易爆环境 6.1.1 施工现场供用电电气设备及电力线路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6.1.2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产生火花。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6.1.3 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导线应采用防爆橡胶绝缘线。 6.1.4 使用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应采取防爆措施。 6.1.5 严禁带电作业。更换灯泡应断开电源。 6.1.6 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不得随意断开;当需要断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工作完结后应立即恢复。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