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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文件 成地铁建〔2013〕138号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 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成都地铁各参建单位(含投融资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地铁重、特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管理,积极防范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成都地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有关办法,针对重特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专家选取及论证会组织、主持工作特制定本补充规定,经建设分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安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2013年11月18日 成都地铁建设工程 重特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地铁重、特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管理,积极防范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及成都地铁投融资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针对重特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专家选取及论证会组织、主持工作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地铁建设工程(含投融资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为了更好把控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重点,建设分公司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按照重大危险源和特别重大危险源两级进行管理。 第四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均应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完成施工单位(投融资承办人)内部审核流程后,按照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申请表(附表一)报请监理、业主代表、建设分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及建设分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明确是否同意组织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第五条 各方一致同意组织专项方案论证后,由施工单位(投融资承办人)组织5名以上的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通知质监、业主、设计、地勘、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参加论证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总工、安全总监和投融资承办人安全部、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必须参会。 第六条 专家名单应由建设分公司组织投融资承办人共同在成都地铁重大危险源论证会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第七条 经过审批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八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会的主持 自建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论证会由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人主持,建设分公司安质部、工程主管部门及地铁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特别重大危险源的论证会由建设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主持,地铁公司质安部、总工办、建设分公司相关领导、工程主管部门、安质部、设计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参加。 投融资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论证会由投融资承办人安全质量部门负责人主持,建设分公司安质部、工程主管部门及地铁公司相关其他部门参加;特别重大危险源的论证会由投融资承办人分管安全质量副总经理主持,地铁公司质安部、总工办、建设分公司相关领导、工程主管部门、安质部、设计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参加。 涉及既有线的重、特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须通知运营公司相关部门参加。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周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送各位专家审查,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到现场了解情况,送审时应附专家审查中间意见表(见附表二)。 第十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时专家组认为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修改后重新组织原有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仍应按相关办法的程序重新审批,施工单位(投融资承办人)还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建设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 附表一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投资规模) m2(万元) 工程地址 建筑结构类型及层数 设计单位 市政结构类型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总监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分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意见 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建设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意见 建设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本表适用于自建项目,审批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分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质量监管部门各存档一份。2、施工单位必须报该审批表审批,并将此表附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里面送至选定专家处,然后确定专家评审时间。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投融资项目)评审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投资规模) m2(万元) 工程地址 建筑结构类型及层数 设计单位 市政结构类型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投融资承办人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总监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投融资承办人审核意见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分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意见 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建设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意见 建设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本表适用于投融资项目,审批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投融资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分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质量监管部门各存档一份。2、施工单位必须报该审批表审批,并将此表附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里面送至选定专家处,然后确定专家评审时间。 附表二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中间意见表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投融资总包单位 专家审查的中间意见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综合部 2013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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