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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E9 P GB/T 51272 - 2018 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设计标准 Stanclard for rlesign of intelligent mine of coal industry 2018 -01 -16发布2018 - 09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巳signof intelligent mine of coal industry GB/T 51272-2018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8 年9 月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8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设计标准 GB/T 51272-2018 食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网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草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 邮政编码100038电话01063906433 发行部 三河扇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印刷 850mmX 1168mm 1/32 2 fp张45千字 2018 2 主干网络应采用工业以太网络或兼容以太网协议的网络; 3 主干网络应采用工业级设备; 4 主干网络应支持多种网络拓扑结构和冗余方式,网络故障 重构时间不应大于50ms; 5 采用有源网络作为主干网络时宜采用环形或双环形拓扑 4 结构; 6 采用无源光网络作为主干网络时宜采用双总线或双环形 拓扑结构; 7 主干网络传输速率不应低于1000Mbps; 8 支线网络可采用工业以太网、现场总线或无线网络等方 式。 4.2.5 矿井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以太网技术的网络; 2 主干网络传输速率不应低于1000Mbps; 3 元钱网络应覆盖矿井地面办公区和生活区; 4 矿井信息管理网络可根据矿井实际需求,采用单网或双网 设计; 5 矿井信息管理网络出口带宽不宜低于100Mbps。 4.2.6 矿井监控及自动化平台网络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矿用以太网MTjT1131和矿用现场总 线MTjT1130的相关规定。 4.3平台硬件 4.3.1 服务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服务器宜包括数据库服务器、采集服务器、应用服务器、 WEB发布服务器、外网服务器、备份服务器和防病毒服务器等; 2 数据库服务器、采集服务器和重要的应用服务器应采用冗 余配置。 4.3.2 工作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井监控及自动化系统应采用工业控制计算机; 2 工业控制计算机可采用冗余配置。 4.3.3 矿井监控及自动化网络传输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核心层设备应采用具有扩展能力的三层工业以太网交换 机或光线路终端设备,核心层设备应采用冗余配置; 5 2 接入层设备宜采用模块化的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或光网 络单元,宜支持CAN、PROFIBUS等工业现场总线协议,并具有 RS -485/232等接口; 3 设备应支持EtherNet/IP、Profinet或ModbusTCP等协 议; 4 支持VLAN,支持SNMP网络管理协议,支持远程维护与 管理; 5 设备的备用端口不应少于使用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3 个 4.3.4 矿井信息管理网络传输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核心层设备宜采用具有扩展能力的三层以太网交换机或 光线路终端设备,数量不应少于2台,应进行双机热备或负载均衡 等配置; 2 核心层设备采用单主机配置时,主要部件应冗余配置; 3 接入层设备应采用10/100/1000Mbps自适应的以太网交 换机或光网络单元; 4 应能支持VLAN,支持SNMP网络管理协议,支持远程维 护与管理; 5 设备的备用端口不应少于使用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3 个。 4.3.5 设备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之间应采用基于标准TCP/IP协议的以太网接口联 网; 2 交换机、服务器和存储设备之间宜采用1000Mbps及以上 接口互联; 3 矿井信息管理平台核心交换机与路由设备之间宜根据接 入外部网络情况选择接口; 4 矿井生产系统的监控系统可采用以太网口、串行接口或通 过转换接口与矿井监控及自动化网络接人层设备相连。 6 4.3.6 存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井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存储系统容量不应少于30天的累 计信息量,其他信息存储系统容量不应少于1年的累计信息量; 2 应能支持双控制器,支持热插拔,采用RAID,宜支持 RAIDO、RAID1,RAID5 ,RAID10等; 3 应能支持通用存储管理软件,可通过软件进行配置、定义、 修改等功能。 4.3.7 矿用网络交换设备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行业标准矿用网络交换机MT/ T 1081的相关规定。 4.4平台软件 4.4.1 平台软件应由矿井监控及自动化平台软件、矿井信息管理 平台软件及基础软件组成。 4.4.2 矿井监控及自动化平台软件应包括矿井生产系统各类监 控软件,监控软件宜选用通用组态软件。 4.4.3 矿井信息管理平台软件应包括一站式门户管理、矿井安全 管理系统、矿井生产管理系统、矿井经营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等软 件。 4.4.4 基础软件宜包括数据采集软件、数据库软件、地理信息软 件、操作系统软件、虚拟化软件、网络管理软件和防病毒软件等。 4.5数据中心 4.5.1 数据中心应能实现数据融合、数据分析、数据分类,实现矿 井监控及自动化平台与矿井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交互、共享与物 理隔离。 4.5.2 数据中心的主要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井监控及自动化平台与矿井信息管理平台应分别设置 服务器、交换机、存储系统、工作站等设备,并分别进行管理; 2 应采用虚拟化、集群、负载均衡等技术,以提高设备资源的 7 利用率与可用性; 3 应建立备份系统,宜具备容灾功能。 4.5.3 数据中心宜按云计算架构设置,所有设备应满足在云环境 下运行的要求。 4.5.4 数据中心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的相关规定。 4.6 调度监控中心 4.6. 1 调度监控中心应具有对矿井生产系统调度指挥、远程监控 的功能,实现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管理等信息的显示、报警、记录, 实现对矿井重要场所的视频监控。 4.6.2 调度监控中心宜设置在与矿井生产有关的联合建筑、综合 办公楼或专用建筑物内。 4.6.3 调度监控中心按照功能分区可分为调度区、监控区、会议 区和管理区等。 4.6.4 调度监控中心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智能监控系统设计规范GB51024和数据中 心设计规范GB50174的相关规定。 8 5 矿井生产系统 5.1一般规定 5.1.1 矿井生产系统的工艺和装备应按照实现智能化要求进行 设计。 5.1.2 矿井生产各系统应具备对生产和工艺参数、设备状态、 运行时间等信息的采集、分析、存储功能,并应设置相关检测设 备和软件,以满足能耗及产能分析、故障诊断和环保等方面要 求。 5.1.3 各生产系统的监控设备、通信网络接口、通信协议宜统一。 5.1.4 各生产系统应设置音频、视频监控和通信系统,实现元人 值守的系统应与音频、视频监控联动。 5.1.5 相关联的生产系统应能实现联动控制、调节与预警。 5.2 采、掘工作面系统 5.2.1 采、掘工作面应根据采掘工艺及装备等条件确定工作面智 能化的范围和水平,宜实现少人或无人工作面。 5.2.2 采煤工作面装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煤机应具备运行工况及位姿参数监测、机载无线遥控、 滚筒切割路径记忆、远程控制和故障诊断等功能,应能向第三方提 供控制接口; 2 液压支架应配备电液控制系统,能跟随采煤机位置自动完 成伸收护帮、移架、推溜、喷雾除尘等各种动作,应具备远程控制功 能,宜与乳化液供液系统协同控制; 3 刮板输送机应具有软启动控制、运行状态监测、机尾链条 自动张紧、故障诊断及与工作面控制系统的通信和自动控制功能; 宜具有煤流负荷检测及其协同控制功能; 4乳化、液泵应具有流量调节功能,能实现高压自动反冲 洗、自动配比补液、高低液位自动控制,能实现对乳化液的浓度 监测; 5 工作面设备应实现集中、就地和远程控制,实现采煤机、液 压支架、刮板机等协同控制和流程启停。 5.2.3 掘进工作面装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掘工作面掘进机应具有遥控、定位切割功能; 2 综掘工作面设备宜实现集中控制。 5.3 通凤及安全系统 5.3.1 通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对全矿通风网络的运行和状态参数进行监控,实 现矿井通风网络的风量、风速、通风阻力、风温联合解算和主 要通风机工况模拟解算;应在线监测主要通风机工况及工序,能 耗; 2 主要通风机应具备自动无级调节功能;各类风门宜实现自 动控制和远程控制功能; 3 主要通风机的正常启动、反风和风机切换应实现一键式操 作;主要通风机房宜实现元人值守; 4 局部通风机应具有调速的功能,且宜在地面集控。 5.3.2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实现系统自诊断、自评估,具有数据分析与应用功能; 2 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信息导引及发布、通信、人员定位等系 统联动; 3 各类传感器与分站之间应采用数字信号传输;瓦斯传感器 宜使用激光传感器等全量程传感器;工作面的回风隅角宜采用无 线传感器,传感器应具有自诊断功能。 5.3.3 矿井应设置采、掘工作面和煤流运输系统的粉尘监控系 10 统,并应监测消防洒水系统的运行参数。 5.3.4 矿井应设置矿压监测系统,监测采掘工作面及受采动影响 巷道的顶板和围岩的位移、应力分布和松动范围;对顶板危险事 件、冲击地压等应进行预测和报警。 5.3.5 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系统,并应具 备灾前突出危险性预警和灾时事故自动报警等功能; 2 应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5.3.6 瓦斯抽采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瓦斯抽采系统应集中控制,应在线监测井上下管路及抽采 泵的运行参数,抽采泵启停、轮换等可实现一键式操作; 2 对不同时期瓦斯涌出量参数变化较大的矿井,抽采泵宜调 速运行; 3 瓦斯抽采管路应设置自动放水装置。 5.3.7 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山区、地表水系较发育区及内涝较严重区,应对地表水、雨 量、矿井涌水量及井下水害观测点进行监测,当井下水文地质异常 时进行报警; 2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对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 及水害预警,对主要含水层、突水点的水位、水量、水温及水质等应 长期观测。 5.3.8 井下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与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实现联动; 2 应在地面集中监控,井下各排水泵房应实现元人值守; 3 主排水系统宜根据水资源合理利用以及峰谷用电负荷、电 价等因素自动选择合理排水方式; 4 应在线监测主排水系统工序能耗。 5.3.9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应实现对井下人员的精确定位,并 应与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和通信系统联动。人员定位卡和矿灯应 .11 一体化。 5.3.10 防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井应设置井下火灾自动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测井下采 空区、巷道及工作面等关键区域的环境参数,并应根据变化趋势实 时预警; 2 灌浆站和制氮站应设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及管路的运 行状态,制氮站应实现元人值守。 5.4 提升、运输系统 5.4.1 主提升、运输系统应实现集中控制,并应实现无人值守。 5.4.2 主提升、运输系统应根据各个环节的生产信息自动分析并 调整工作状态,使系统的生产效率、设备使用、能耗等达到最优状 态。 5.4.3 分采分运的矿井应对各煤种的产量进行计量。 5.4.4 辅助提升及运输系统的设备选型和系统设计应提高自动 化和连续化水平。 5.4.5 辅助运输系统应对运输车辆及交通的状况进行监测和分 析,根据生产需求进行智能物流调度和配送。 5.4.6 运输系统应合理、可靠地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5.5 辅助生产系统 5. 5. 1 矿井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供热系统含工业场地集中空调系 统、制冷降温系统、瓦斯利用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污水处理 系统、矿井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其智能化水平应满足表 5.5. 1的功能配置要求。 5.5.2 功能配置不应与其他智能系统重复。当功能配置需要的 信息可从其他智能系统引入且符合本控制功能要求时,应采用引 人信息方式;当其他智能系统信息不满足本系统功能要求时,应配 置信息采集装置。 12 表5.5.1辅助生产系统智能化功能配置表 功能配置 负荷 自动 生产故障政府 用户计盘1军行 调节分析过程环保 服务及及 及诊断产品古币n 目标能耗元人 辅助 管理 管网 分析值守 及质量联络 系统名称 调配预警管理管理 管理 供热系统 燃煤供热锅炉房 。 含工业 其他供热热空调〉源 场地集中 热力空调网 空调 热空调用户 。 。 制冷站 井下制冷 冷媒管网 降温系统 降温工作面 气源 。 瓦斯利用 输配系统 系统 利用装置 水源 。 供水管网 。 日用泵房/消毒系统 供水系统 软水及冷却供水 消防供7]MT/T 1081。 具有快速网络故障重构时间可保证数据不丢包。采用环形或 39 双环形拓扑结构是为了提高冗余度和可靠性。 4.3平台硬件 4.3.1 关键服务器如数据采集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等可通过设 备冗余或者关键部件冗余等方式实现冗余,保证设备连续运行。 4.3.2 目前主要工业级产品考虑稳定性和可靠性,重要部件都按 冗余配置设计,防护等级大多在IP54以上,能够保障在现场恶劣 的环境连续工作。 4.3.3 核心层网络传输设备由于既要上联服务器,又要连接地面 及井下的节点网络传输设备,在矿井监控及自动化平台中处于“交 通枢纽“地位,本身应具有高可靠性,所以需进行设备冗余配置,保 证一台设备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到另一台设备继续工作。 由于各矿井生产监控子系统通常具有现场总线接口,其中以 RS -485等串行接口最为常见,通信协议常采用Pro[ibus、Modbus、 CAN等工业现场总线协议,故要求网络传输设备除应具有标准以 太网接口外,还应具备此类接口或接口转换装置,并支持以上通信 协议,在现场使用中具有很大的便利性。 4.3.6 本条部分源于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装备配置标准GB50581中的配置要求。 存储设备支持双控制器和RAID技术是为保障存储设备的可 靠性。RAID技术是将若干硬盘控制器按照数据存储要求组成一 个整体,由控制器管理,采用校验技术,提高存储的可靠性。如有 一台磁盘损坏,控制器可利用其他盘重新恢复该盘数据。 4.5数据中心 4.5.1 本条是矿井数据中心的基本功能。数据中心作为矿井运 行管理控制的“大脑“,集数据采集、处理、控制、协调、判断、发布于 一身,实现矿井监控及自动化平台与矿井信息管理平台相互协调 垣行。 4.5.2 本条是矿井数据中心主要设备的配置要求,由于矿井监控 及自动化平台数据与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来源、用途、重要等级、保 存时间均不同,所以要分别设置存储系统;视频图像存储由于容量 较大,也应考虑设置在单独的存储系统内。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虚拟化技术可显著提高信息化设 备的利用率、可用性及易扩展性。 灾备系统根据数据重要程度选择本地或异地灾备。依据现行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84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备份内容和灾备程度。 4.5.3 数据中心在云端部署已成为当前的发展趋势,矿井可在本 地或上级公司构建云计算数据中心,将信息化设备集中运行管理。 4.6 调度监控中心 4.6. 1 本条是关于调度监控中心基本功能的要求。 4.6.3 调度监控中心按业务功能划分区域。调度区用于矿井调 度人员生产调度指挥,监控区用于矿井各生产及自动化子系统的 监测与远程控制,会议区用于日常及临时调度会议,管理区用于日 常行政管理、设备管理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等。同时也可以根据 矿井规模和管理水平要求灵活分区设置,如增加参观展示区、在线 运行维护区、领导办公区等。 41 5 矿井生产系统 5.1一般规定 5.1.1 智能化矿井的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工艺设计上需要尽 量优化生产环节,使各生产系统的衔接尽量连续流畅;在装备选择 上要保证先进、可靠,并配有能够完善监测自身各种参数的传感 器,从而为智能化矿井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5.1.4 无人值守的系统必须在需要观察的部位设置视频监视装 置,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现场的环境情况,当系统出现故障报警 时,应能同时显示故障位置的监视画面,让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和处 理。 元人值守的系统还应设置音频和通信系统,以便于系统运行 预告、故障报警和运行维护。 5.1.5 实现联动控制、调节后,如工作面设备停运,可对相关的运 输系统进行降速或停运。 5. 2 采、掘工作面系统 5.2.1 矿井采掘工艺及工作面装备受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 件等因素影响较大,不宜统一采掘工作面智能化范围和标准。普 采工艺由于机械化程度较低,不宜列为智能化设计范围。 5.3 通风及安全系统 5.3. 1 本条第1款主要通风机工况模拟解算,是采用通风机经检 测的实际特性参数,对通风网络进行模拟解算,选出技术、经济合 理的结果,作为通风系统调整的依据。在线监测主要通风系统工 序能耗,可以及时发现和修正系统能耗的薄弱环节,避免系统长时 42 间处于不节能状态运行。 本条第2款主要通风机具备自动无级调节功能,即采用动叶 在线可调技术或无级调速技术,可以自]覆盖风机整个工况区域, 以达到风机可以根据矿井需要的通风工况自动调节的目的。 5.3.3 粉尘监控即监控各产尘地点的粉尘浓度;监测消防洒水系 统的运行参数主要是监测消防洒水系统的水游、、供水管网、喷雾洒 水装置的运行参数。 5.3.7 为防止暴雨、山洪或洪水沿导水通道井筒、钻孔、岩榕塌 陷、采空区塌陷、周边废弃小井等损人矿井,使用矿井水文监测系 统观测地面和井下水文地质变化情况,出现异常时及时预警。 5.3.8 井下排水系统包括主排水系统、抗灾排水系统、采区排水 系统、井底水窝排水系统以及其他辅助排水系统。 第1款,当水文地质监测系统监测到井下涌水异常时,根据涌 水量、涌水增大速率、水仓水位等情况及时开启相应设备排出涌 水;设有抗灾排水系统的矿井,可以根据涌水情况,适时开启抗灾 潜水电泵排水。 第3款,在安全的前提下,自动选择合理排水方式,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1有条件时,将未受污染的清水和受到污染的矿井水分开排 放,合理处理和利用; 2当井下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的水质达标后,可以就地回 用,供洒水使用; 3根据峰谷用电负荷以及电价,合理选择排水时间段,避峰 填谷; 4当矿井生产系统需水时,主排水系统应及时排出相应的水 量供其处理回用。 第4款,在线监测主排水系统工序能耗,即监测水泵、电机、管 网等效率,可以及时发现和修正系统能耗的薄弱环节,避免系统长 时间处于不节能状态运行。 43 5.3.9 当矿井检测到某一区域有危险情况时,应能通过信息导引 及发布系统和通信系统及时通知和指引相关井下作业人员及时撤 离。 5.4 提升、运输系统 5.4.1 主提升、运输系统是指从采掘工作面之后的井下及地面的 煤炭运输系统,包括井下煤炭运输带式输送机、主井提升系统、地 面带式输送机及不设选煤厂矿井的储装运等各个运输环节。系统 的各个环节及其整体都应实行集中控制。 5.4.2 各环节子系统根据整个运输系统的生产信息,通过分析, 反馈到相关子系统,并调整各子系统的工作状态,如设备启动或停 机的顺序、带式输送机运行速度的增大或减小等。 5.4.4 辅助运输系统应根据矿井的地质状况选择合理的辅助运 输方式。对运输量大的物料设专用连续化运输系统,如对于肝石 量大的矿井宜设带式输送机系统,水泥、砂石等用量大的矿井宜设 置管道物料输送系统。对于不宜实现连续化运输的应尽可能减少 和简化转载和换转环节。 5.4.5 智能物流调配是指可根据辅助运输车辆及交通的状况进 行监测和分析取得的数据,了解整个辅助运输的生产状况,并根据 各个生产环节的需要对车辆编组及物资装运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调 配。 5.4.6 运输系统在整个矿井的生产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系 统的装备水平一直比较高,智能化矿井对运输系统提出更高的要 求。应当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地选用新技术、新工 艺、新设备,提高系统整体安全和智能化水平。例如 1多绳摩擦式提升机应选用恒减速制动液压站,并具备重力 提升功能; 2提升钢丝绳检测采用无损自动检测设备; 3选用宾斗载重在线监测装置; 44 4罐笼具有语音提示功能,并配置自动罐帘门; 5选用具有从齿传动可自动转换为轨道运行的齿轨卡轨车; 6轨道运输系统中可选用自动离合的矿车。 5. 5 辅助生产系统 5.5.1 用户服务目标管理应能根据用户端设计参数与实际运行 参数间的差异,对用户系统进行负荷调节或向用户系统发出启停 控制信号。 负荷调节及管网调配应能依据用户的启停信息自动对源和管 网发出启停指令和管网负荷调配指令;应能依据管网实际运行参 数,对师、进行负荷调节。 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管理应能对净水、污水处理等生产工艺从 进水至出水、上道工序、下道工序的全过程水质指标控制管理。 政府环保部门联络管理应能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的 水资源、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实现信息互通,并接受监督指导。 5.6 供配电系统 5.6.1 本条规定矿井应设智能电力监控与调度系统。 第1款,电力系统具有发、输、用同时性的特点,一旦发生短路 故障,要求保护即时跳闸,特别是上下级有防越级跳闸保护的网 络,对其可靠性、实时性要求更高,因此本款规定电力监控及电力 调度宜单独组网。 第4款,变电站实现智能化的关键是实现全站数据统一建模, 实现站内不同一二次设备属性、能力、行为统一描述,这样不同设 备才可能信息共享和具有互操作性。“源端“是指在变电站端统一 配置和l维护数据,数据源端维护功能包括利用配置工具统一进行 信息建模及维护,生成标准配置文件,支持DL/T860模型到DL/ T 890模型转换;上传调度中心图形文件格式应标准;具备模型合 法性校验功能,包括一致性和完整性校验,支持离线、在线校验。 45 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850标准实现全站数据统一建模 及源端维护成为可能,其规范了数据的命名、属性及行为。数据源 端维护内容包括数据模型、网络拓扑、接线图等。 第6款,供电系统运行方式发生变化导致系统短路参数、整定 配合、负荷容量、潮流方向发生变化,保护整定值、控制方式应能自 动或人工授权相应切换适应。用电自动优化控制主要指峰谷用电 自动控制、无功补偿自动控制、主变分接开关自动控制、消弧线圈 补偿自动控制、有要求的重要设备电源故障快速切换等。 第7款,矿井10/6kV地面、井下供电级数较多,一般达到3 级,后期多的达到5级6级,由于上级供电部门给定的延时较 短,使得矿井各级配电继电保护整定时限很难配合,常发生越级跳 闸现象。目前防越级跳闸主要采用差动保护、站域保护集中保 护、网络保护等方式加以解决。 5.6.2 本条对矿井各级变电所做了相关规定。 第1款,随着国家坚强智能电网建设逐步深入推进,根据规划 要求,2015年后新建变电站全部按照智能变电站模式建设,各电 力设备厂家已逐步具备生产技术成熟、性能先进的智能化一二次 设备,因此矿井35kV以上变电所应按智能化模式建成,对应10/ 6kV地面、井下各车间也宜按智能化建成,并具有元人值守功能。 第2款,根据现行国家标准1l066kV220kV智能变电站 设计规范GB/T51072的规定,主变各侧智能终端、合并单元宜 采用双套配置,考虑矿井供电重要性,为防止主变主后备保护失灵 引起事故扩大,所以本条推荐主变采用双重化保护。 5.6.3 本条对矿井输配电线路监测做了相关规定。 第1款,目前国网公司已制定了适用于交流66kV 1000kV 的国家现行标准输电线路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Q/GDW 242,对线路电气、机械、环境、导地线、金具、绝缘子、杆塔及其基础 进行监测,但投资高。鉴于煤矿供电安全要求高的特点,电源供电 线路根据重要程度、危险程度,如通过塌陷区,经济技术合理时可 46 进行智能监测。 第2款,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9第11.5.20条规定,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缆夹层及电 缆井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条考虑到矿井供电重要性要求, 矿井主变电所的电缆夹层及电缆井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 7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5.7.1 信息终端包括信息发布显示屏、信息导引标识屏、语音广 播、信息查询终端、智能手机、手持平板等多媒体终端。 5.7.2 正常业务信息包括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日常办公、通知、 公告、文件、新闻、寻呼、报时等常规信息,紧急业务信息包括突发 事件、事故、救援及逃生引导等的非常规信息。 5.7.3 在地面重要建筑公共区域、井下限制区域及危险区域入 口、副井井口及井底、机车车站、候车响室、事故易发地、采掘工作 面、紧急避险设施附近、主要巷道交叉口、避灾路线上、主要行人巷 道等位置设置信息终端,主要考虑这些地点是人员频繁经过的公 共区域,当有信息发布时便于得知;在矿井行政生产办公建筑主要 出入口、副井井口、候车刑室、紧急避险设施内设置具有信息查询 兼发布功能的信息终端,主要考虑这些地点条件较好,在某些时刻 人员集中,且具有方便查询的时间。 5.8通信系统 5.8.2 应急通信,一般指在出现自然的或人为的突发性紧急情况 时,综合利用各种通信资源,保障必要通信所需的通信手段和方 法.是一种具有暂时性的、为应对自然或人为紧急情况而提供的特 殊通信机制。应急通信突出体现在“应急“二字上,在面对公共安 全、紧急事件处理、大型集会活动、救助自然灾害、抵御敌对势力攻 击、预防恐怖袭击和众多突发情况的应急反应,均可以纳入应急通 信的范畴。应急通信所涉及的紧急情况包括个人紧急情况以及公 47 众紧急情况。 矿井救灾通信系统系指用于煤矿井下事故救援的通信系统。 5.8.3 移动互联是一种通过智能移动终端,采用移动无线通信方 式获取业务、应用、服务。移动终端是办公场所桌面的互补。 5.8.4 配置智能移动终端是实现信息移动互联的必备。 48 6 矿井管理系统 6.1 一站式门户管理 6.1.1 一站式门户管理实现了矿井管理系统的集成统一,统一的 工作流能够解决原有各系统本身工作流不兼容、任务无法一次自 动处理完毕的问题。 6.5 决策支持系统 6.5.2 作业区域安全等级评价模型主要实现对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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