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安质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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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目录,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二、既有线安全事件案例,三、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规定,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成地铁建〔2016〕100号),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一般危险源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附件一所列的内容及轨行区交叉施工等;重大危险源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附件二所列的内容及盾构掘进盾构带压换刀;联络通道;降水工程;顶管工程;市政管线深沟槽施工;桩基托换;高架工程等;,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特别重大危险源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附件二所列的工程范围中周边环境复杂、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特殊的部分,同时,将下列工程也列为特别重大危险源矿山法施工隧道;下穿既有线路工程;跨越重要交通干线的高架工程;既有线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盾构穿越建(构)筑群、重要管线、铁路股道、重要河流、重要桥梁等工程。,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重、特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流程,,,专家论证流程,过程管理流程,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专家论证流程,各投融资承办单位(参建主体)负责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踏勘评审工作,地铁公司相关部门及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评审结束后投融资承办单位(参建主体)将正式发布的重、特大危险源清单报地铁公司备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完成施工单位(投融资承办单位)内部审批流程,通过监理初审后,按照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申请表(附件一)完成上会前审批流程,各单位应明确是否同意组织专家论证。,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专家论证流程,各方一致同意组织专项方案论证后,由施工单位(投融资承办单位)组织5名以上的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通知政府监督部门、业主、设计、地勘、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参加论证会。专家名单应由建设分公司在成都地铁重、特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周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送专家审查,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到现场了解情况,送审时应附专家审查中间意见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总工、安全总监和投融资承办单位安全部、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必须参会,经过审批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专家论证流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时专家组认为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修改后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开工条件验收,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开工条件验收,(一)组织监理单位(二)主持项目总监(三)参加单位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安全质量部,既有线运营单位(若需要)、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投融资承办单位)、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等,特别重大危险源开工条件验收地铁公司质安部需参加。(四)参加人员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等,投融资承办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参会单位负责人。,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开工条件验收,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介绍重、特大危险源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安全专项方案修改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准备情况。(二)投融资承办单位介绍重、特大危险源开工条件验收情况并提出验收意见。(三)监理单位介绍重、特大危险源开工条件验收整改完成情况并提出验收意见。(四)设计单位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并提出验收意见。(五)既有线运营单位发表验收意见。(六)建设分公司与会部门发表验收意见。(七)主持人汇总各方验收意见,总结验收结论,与会各方会签验收重、特大危险源条件验收记录表格(详见附件三),验收结论通过后方可开工,对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重新组织验收。,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应建立重、特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挂牌公告。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应当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施工单位应明确每个重、特大危险源施工时现场监督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现场监督记录。监理单位应将重、特大危险源工程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于重、特大危险源应当编制专门的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理,留存重、特大危险源工程跟踪检查记录,对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业主报告;业主有关部门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改正直至停工整改。业主将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及专家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按地铁公司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则(暂行)(成地铁发〔2014〕204号)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既有线施工用火、用电管理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到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及附近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无法清理的应采用防火布进行覆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点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既有线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严禁从既有线电气设施上取电。,一、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案例一春熙路站烟感报警2015年11月3日上午8时30分,中铁建工集团成都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机电5标项目部作业人员在未经请点并取得既有线施工作业票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既有线(2号线)环控电控室施工,施工过程中违规从2号线检修配电箱内取电,用电设备与开关箱超出规定距离且随意拖拽电缆。10时09分,电缆拖拽致使插头接线柱脱落形成短路,短路电流引起电缆外皮燃烧冒烟,触发设备房内烟感报警,报警后,作业人员未意识到气灭系统动作的危险性,没有立即停止作业撤出现场,在车站值班站长到达现场制止后,作业人员才撤出。事件发生后,施工、监理单位均未按照建设分公司建设工程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此次事件进行上报。,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原因分析,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用电设备与开关箱超出规定距离,随意拖拽电缆,造成电线短路并燃烧冒烟,是本次事件的直接原因。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既有线施工,违规取电私拉乱接,报警后不了解气灭系统动作的危险性,不立即停止作业撤出现场。现场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不执行既有线施工规定,从8时30分作业开始到10时09分烟感报警,施工负责人一直未在施工现场对作业过程进行管理;监理单位监管不严,对未落实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未进行制止,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案例二中医大省医院站列车进烟2015年7月18日23时左右,中铁十一局在地铁4号线中医大省医院站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进行刨除盾尾刷施工,造成盾尾热度过高引起盾尾外部与隧道洞口之间用于阻止烟尘窜向车站的帆布燃烧,现场施工人员立即将火扑灭并停止施工,但未将残留火星和可燃物品清理干净。7月19日6时40分左右,帆布及残留可燃物被火星引燃,引起大量烟雾,触发烟感报警,烟雾进入正在运营的地铁2号线列车,造成列车晚点。6时50分2号线车站保安及运营值班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将火扑灭并通知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项目部人员赶到现场后与车站运营值班人员一起将烟雾排除。此次事件引起乘客恐慌,造成2号线列车晚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原因分析,施工单位不落实安全方案。施工单位虽然制定了既有线安全专项方案,但方案执行不严,动火作业不规范,动火作业点附近的可燃物未进行清理,防火材料安设等防范措施未完全落到实处。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项目部管理松懈,交接班和值班制度执行不严,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致使现场无人看守。现场监管不到位。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工作不到位,对施工单位的值班情况和现场工作监管不力,现场无监理人员值班,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原因分析,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案例三2号线施工人员擅自闯入1号线轨行区2011年11月11日6时10分左右,运营公司1号线开道车在进入天府广场站时,发现1,2号线联络通道附近有一名人员正站在1号线轨道旁,开道车司机立即停车上前询问,得知该人员是2号线施工人员,但所属单位不明。经查阅事发时间段轨行区作业计划及现场实地施工情况分析得出擅闯人员系2号线轨道2标中铁五局施工人员。,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原因分析,未按方案工序施工。施工单位在未按施工方案确定程序,在新围挡搭设之前就擅自拆除既有围挡,导致人员可以随意进入既有线轨行区。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既有线。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在围挡拆除后未按规定对通道进行值守。,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二、既有线施工安全事件案例,,案例四3号线省体育馆站失火事件2016年5月1日下午14时10分,中铁建工集团成都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机电5标项目部作业人员在省体育馆站原1号线南北厅西侧连接通道楼梯踏步位置进行切割1号线既有墙面干挂龙骨作业时,火花收集不到位,溅落到下方楼梯底部夹层,将原残留在此的垃圾、杂物引燃,产生明火和烟雾,烟雾通过通道口防火卷帘顶部空隙进入1号线运营区域,触发烟感报警。为确保人员安全,地铁运营公司组织1号线南站厅乘客疏散约40分钟。,,直接原因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动火作业操作人在对周围环境危险因素不明、接火盆设置不规范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动火作业,是本次事件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动火监护人未将作业点周围环境情况调查清楚,未对接火盆设置不规范等违章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对动火作业卡控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施工过程中未落实既有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所确定的防护措施,未将施工区域与运营区域完全封闭隔离。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作业过程进行监管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相关要求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监管不严,未按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定性定责此次事件发生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刚刚召开之后,且正值五一节日期间,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对地铁运营正常秩序造成了较大影响,导致失火区域运营暂停及人员紧急疏散,市公交地铁公安消防大队也介入事件的调查,对成都地铁建设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根据公司安全事规,拟定性为险性安全事件,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1.3号线省体育馆站失火事件,起火位置原1号线南北站厅西侧连接通道楼梯,,,,此处由防火卷帘将施工区域与1号线南站厅运营区域隔开,但顶部空隙未封堵,导致烟雾侵入1号线。,,1.3号线省体育馆站失火事件,,未封闭的空隙,烟雾由此侵入1号线运营区域。,,1.3号线省体育馆站失火事件,消防大队对事件进行调查,三、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规定,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按地铁公司规定的流程逐级上报,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报告应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报告程序事发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监管部门项目代表报告,项目代表接到事件报告后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事件)信息报送流程见下图,安全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三、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规定,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建设公司提交事件快报和图片等资料;填写事故(事件)速报(安监速报)报建设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信息报告应包括(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发单位。(二)安全事件基本情况,初步估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已经采取的措施。(四)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事件)速报(安监速报),三、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规定,对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影响和涉及媒体负面报道的各类安全事件信息,事发单位应在10分钟内向工程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监管部门或直接上报建设公司相关领导。安全事件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或取得新进展的,事发单位应当及时补报相关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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