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及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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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生 产 组 织 体 系 及 责 任 制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一○年一月 目 录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2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3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3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3 (二)安全生产小组的职责3 (三)管理方针3 (四)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3 四、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4 (一)项目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4 (二)安全质量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5 (三)综合办安全生产职责5 (四)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6 (五)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6 (六)技术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6 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6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6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7 (三)分管其它业务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7 (四)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7 (五)项目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8 (六)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8 (七)调度安全生产职责8 (八)船长(船队长、驾长)安全生产职责9 (九)施工员(工段长、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9 (十)财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9 (十一)总务安全生产职责10 (十二)班组安全生产职责10 (十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0 (十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0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完善和有效的运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在安全管理上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作业的同时,必须同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承建项目的施工安全。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积极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劳动纪律,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坚持文明生产。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工作体系、规章制度,落实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实行协作施工的项目总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总项目部应做好协作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6、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审定后组织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应提前制定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 7、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总结、评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分包项目的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 8、发生事故,应积极指导组织抢救,妥善保护现场,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作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总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10、项目经理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11、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12、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13、施工单位未严格按图施工、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14、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15、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16、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等,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既赋予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的指挥决策权,也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义务。 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有人来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决策。 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服从主要负责人的指挥,按照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总工程师 成 员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施工船长 (二)安全生产小组的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难题;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等;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健康,保护环境。 (四)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图 四、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项目部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时批办有关文件和报告。 3、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事务,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要 求,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防范措施,督促检查落实。 5、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查找原因,汲取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安全质量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定船舶航行、施工以及其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和下达项目部安全工作方针目标管理计划,督促各部门,层层分解到施工船舶和施工队并贯彻实施。 3、制定年度工地、船舶安全检查计划。 4、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产生例会。 5、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核事故部门及时上报事故处理意见。 7、负责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和工伤事故年报。 8、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及时落实有关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及保健食品的发放,并监督执行。 9、负责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上级规定,定期做好特种设备的年检工作。 10、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 11、负责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拟定防范措施。 12、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新职工三级教育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监督检查确保持证上岗。 13、监督、检查经理部机动车驾驶员年度检验及机动车年检。 14、检查安全防火、防爆、危险品以及明火作业区域的安全制度,检查船舶和陆地防火档案。 15、负责组织调查重大事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16、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船机设备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 17、负责船机和陆地机损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18、船舶修理,各种设备试运转,试航行时督促船员紧密配合船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三)综合办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2、在招录外聘人员或调入新职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由于违章违纪造成的责任事故的处理工作。 4、协助做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和落实工伤职工有关待遇。 6、负责有关法务工作的事宜。 (四)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编制项目部年度资金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计划列入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2、按审定的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证各项安全资金足额到位。 3、负责项目部内部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调度,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正确使用。 4、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五)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1、在投仪标和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分析工程项目的安全条件和风险因素,规避安全风险。 2、签订各类分包合同时,要审核分包商企业资质、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签订租船合同时,要审查船舶各类证书和船员证书。 3、组织对有关工程进行检查的同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到检查工作内容之中。 (六)技术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中,应对其安全性因素予以论证。 2、指导项目部做好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开发、应用工作。 3、在计量、审查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及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时,一定要考虑安全因素,在鉴定科研成果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4、必要时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有效的运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安全生产是项目部的头等大事。在项目管理上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作业的同时,必须同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确定项目部领导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制定部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会同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同其他领导成员、部门、工段、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5、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现场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对人、物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况和管理缺陷进行严格检查。加强安全控制,排查事故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果断及时采取措施,防患未然。 6、积极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劳动纪律,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坚持文明生产。 7、做好对本本项目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确保项目部年度资金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计划列入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保证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9、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 10、实行分包的项目总包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总包应做好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1、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项目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积极指导组织抢救,妥善保护现场,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布置具体的实施措施。 3、布置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组织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进行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 6、主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分管其它业务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在分管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3、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4、参与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施工工艺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部不设副经理时,主管安全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 3、施工前负责向海事局书面申请施工船舶进入施工现场所涉及的港口、海域安全注意事项,及时发布航行警告或通告。 4、在施工区域内,凡危及施工船舶安全的因素或其他隐患应运用通讯设备或书面通知相关单位或港务监督机关,力求妥善解决。 5、针对不同地区、施工季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危险作业点要做好动态监控,杜绝由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完善而导致职工伤害或疲劳作业。 6、对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临时招用的特殊作业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7、负责向分包单位、施工船、测量组、管线组及其它辅助船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水文、气象条件、港口航行规章等有关注意事项。 8、对违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操作场工艺可能造成的施工机具损坏及人身安全,要果断采取措施,令其纠正或立即停止作业,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9、负责工地施工安全,协助分包单位、船长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分析责任事故原因,改进技术措施。 (五)项目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施工工艺安全负直接责任。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 3、针对不同地区、施工季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危险作业点要做好动态监控,杜绝由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完善而导致职工伤害或疲劳作业。 4、对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临时招用的特殊作业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5、负责向分包单位、施工船、测量组及其它辅助船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水文、气象条件、港口航行规章等有关注意事项。 6、负责协助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7、对违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操作场工艺可能造成的施工机具损坏及人身安全,要果断采取措施,令其纠正或立即停止作业,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8、负责工地施工安全,协助分包单位、船长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分析责任事故原因,改进技术措施。 (六)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颁发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对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负管理责任。 2、组织开展对职工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编制安全活动计划,并督促落实。 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并予以复查、验收,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负责组织对临时雇工的三级教育,并办理签认手续,建立档案。 6、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参加审核本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8、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及各工种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9、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10、负责制定本项目部防台预案,经主管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局或公司审批或备案。 11、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并负责事故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12、负责经理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报表工作,按公司的相关表格认证填写,经理签字后于每月的30日前上报公司船机安全部。 (七)调度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的船舶、车辆进行调度管理,负责对各施工船舶的值班考核。 2、负责经理部调度室的VHF和有线电话的生产值班工作,作好调度值班记录,协调解决施工现场一般性的内外生产干扰问题。遇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3、负责施工船舶每天生产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按时填报有关报表。 4、负责对外联系船舶进出港口申报航道及码头、水电供给等事宜。 5、调度为经理部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定期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船舶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制止。 6、负责协助办理船舶的签证、上油、动火的申报工作。 7、负责船舶调遣是的日常组织工作。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八)船长(船队长、驾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船舶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船舶安全例会,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3、每年组织船舶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在未整改之前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性安全措施。 4、对各类船机事故认真地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按事故性质和等级,对事故责任者给予相应处分。 5、发生重大事故,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和实施抢救,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对新工区或施工复杂的航道 ,应结合水文、气象、海域特点及本船性能,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7、根据施工特点,提前组织、制定本船的防台预案,上报经理部。 8、按公司的要求认证填写船机方面的报表,于每月30日前上报公司。 (九)施工员(工段长、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组织班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搞好本班组安全生产准备工作,对所用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 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 4、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班组的正常生产秩序。 6、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7、检查管辖范围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8、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9、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10、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十)财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编制项目部年度资金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计划列入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2、按审定的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证各项安全资金足额到位。 3、负责项目部内部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调度,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正确使用。 4、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十一)总务安全生产职责 1、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保证工程生产的顺利进行。 2、负责项目部办公室、职工食堂、宿舍及其它辅助设施的安全。 3、负责对项目部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治安、保卫工作。 4、按期组织对办公室、职工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避免病菌的传染。 5、兼职食堂管理员,对食物品质、食堂卫生、炊事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搞好饮食卫生,保障全体职工身体健康。 6、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2、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班组的施工任务、设施、工器具的性能及使用等要符合安全要求。 3、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过程安全知识与要求。 4、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5、经常开展安全学习,了解同类岗位易发生的事故案例、吸取教训,掌握紧急抢救知识及应用。 6、熟知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保管、试验要求,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检验,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加强班组人员施工时遵章守纪的教育,树立文明施工思想。 8、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9、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者,维护好现场,认真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如实的向领导报告。 (十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施工生产一线的领班人,在工地主任、安全员的指导,负责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2、班组长每天必须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按照经理部的要求,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罚。 6、检查班组人员施工时遵章守纪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督促检查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8、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者,维护好现场,认真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如实的向领导报告。 (十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健康、保护环境”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爱护安全标志,施工中时时、处处、事事注意首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危险因素,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对自己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班组长或工地领导。 4、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同时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并认真做好现场保护,作好详细记录。 5、加强设备维护,爱护安全设施,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6、有权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积极反映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严禁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纠正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工程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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