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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的通知 渝建[2012]301 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 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点(2009 版)的要求, 有效预防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根 据当前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难点和投诉热点,结合住宅工程建设实际, 我们制定了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以下简称通病预防 措施),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通病预防措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设计、施工、监 理等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各自职责认真执行。 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有关参建各方应认真核查施工图设计文件 是否落实通病预防措施的要求。 3、工程主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通病预防措施的要求编制工 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方案可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对通病预防措施做出适当修改,但不得低于通病预防措施 的要求。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合格的,不得进入主体工程 的施工。 4、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住宅工程须在施工作业的明显位置,采用挂牌或 上墙等方式设置该工程通病预防的具体措施和构造图说。 5、各区县城乡建委应将通病预防措施列入工程监管的重要内容, 对检查达不到本通知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凡不执行通病预防 措施的建设工程,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6、本通病预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印发之日后通过施工图审 查的住宅工程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建设,并与重庆市建设工程质 量通病防治要点(2009 版)配合实施。 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一 现浇混凝土板裂缝、板厚不足的预防 一 现浇混凝土板裂缝、板厚不足的预防 1 板面钢筋的支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优先选用长条马凳 (如 图一) 。搁置时按排连续放置,排间距不大于 800mm,边排距端部边缘不应 大于 200mm。支撑件应置于板底钢筋以上,不得直接搁置于模板上。 (图一) 2 现浇板内电气及智能等线管应避免交叉和过度集中布置, 禁止三层及 以上管线交错叠放,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间,线管直径 小于 1/3 板厚。住宅工程楼板宜双层双向布置钢筋,当采用板分离式配筋 时,应在无上层钢筋区域沿管线方向增设φ6.5150,宽度不小于 450mm 的 钢筋网片。 3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做好现浇板厚度的控制标示, 每 1.5~2m 2范围内宜 设置一处,浇筑过程应进行插签检查厚度。 4 端部无搁置的板面钢筋应设置横向搁置钢筋(如图二) 。 (图二) 二 填充墙砌体裂缝的预防 二 填充墙砌体裂缝的预防 1 外围护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应增设构造柱或采取其它可靠拉接措施。 2 填充墙砌至梁底、板底时,应留一定的空隙,砌筑完应至少隔 14 天 后方可补砌挤紧,起头收尾均应用预制混凝土块抵紧。 3 空心砖填充墙与混凝土相交接处应用实心配砖排头。 4 暗埋管线开槽处,应先清理、补槽后,再增加钢丝网抹灰处理,单边 不应小于 150mm。 5 门、窗洞边距框架柱、构造柱或墙小于 200mm 时,应设置现浇混凝土 门、窗垛,且应按设计配置构造钢筋,并不低于(图三)所示构造要求。 (图三) 三 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的预防 三 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的预防 1 禁止以结构层或水泥砂浆找平层进行初装饰验收。 找平层应采用水泥 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铺设,强度不低于 C20,并留设试件。 2 表面应进行压光收面或压实拉毛处理。 3 楼地面平面变化处应设置分格缝。 4 楼地面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期不少于 3 天。 四 顶棚开裂、脱落的预防四 顶棚开裂、脱落的预防 1 顶棚宜采用免抹灰工艺。 2 在批腻子前应先进行基层处理,确保基层平整、干净。 3 腻子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中耐水型(N 型)的要求。具体技术 要求如下表所示 项目 技术指标 N 型 容器中状态 无粘结,均匀 施工性 刮涂无障碍 干燥时间 <5 打磨性() 20~80 耐水性 无异常 耐碱性 无异常 粘结 强度 标准状态 >0.5 浸水后 >0.3 低温贮藏稳定性 -5℃冷冻 4 小时无变 化,刮涂无困难 五 内墙抹灰、空鼓、开裂、起砂的预防 五 内墙抹灰、空鼓、开裂、起砂的预防 1 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应清理后增设钢丝网抹灰处理, 钢丝网加强带 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50mm,端部应延伸不少 100mm,且应固定牢 实(如图四) 。 框架梁 (混凝土基体) 填充墙 (砌体基体) 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50 基体端部延伸 各基体的搭接宽度 基体端部延伸不少于100 不少于100 不小于150 (图四) 2 混凝土、填充砌体等基层应先进行界面处理。 3 抹灰完毕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期不少于 3 天。 4 当抹灰总厚度超过 35mm 时,应采取挂网、掺外加剂等抗裂加强措施。 六 外抹灰空鼓、开裂及外墙渗漏的预防 六 外抹灰空鼓、开裂及外墙渗漏的预防 1 顶层框架填充墙和高层建筑的外墙采用非烧结砌体等材料时, 墙面应 满铺钢丝网或钢板网等防裂措施。 2 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应清理后应按(图四)增设钢丝网抹灰处理。 3 外填充墙上不应留设脚手架眼、穿墙洞等。当确需留设孔洞时,应采 取防渗措施。 4 突出外墙的挑板、雨棚等嵌入墙体处应设置同墙厚的翻边,高度不小 于 120mm,雨棚根部外墙迎水面自雨棚顶面起 600mm 高度范围内宜做防水 处理。 5 外墙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分隔缝。 七 屋面渗漏的预防 七 屋面渗漏的预防 1 屋面大角、屋面转角及平面刚度变化处应设置 12 层防水附加层,宽 度和高度均不小于 250mm。 2 出屋面管道、烟道、透气孔等根部应设置根部防水附加层,宽度和高 度均不小于 250mm(如图五) 。 穿屋面管道防水构造 穿屋面管道防水构造 1.结构层;2.找平层 3.隔汽层 4.保温层 5.防水层 6.防水密封材料 7.管道 8.金属抱箍 9.9.卷材附加层 10.找平层 11. 止水环 12.预埋套管 (图五) 3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等易渗部位应设置防水附加层(如图六) 。宽 度和高度均不小于 250mm。 (图六) 4 找平层分格缝处应设置空铺附加层,其宽度要超出加强部位 250mm, 如为涂膜附加层必须带有胎体增强材料。 5 伸出屋面井(烟)道周边应向上设一道高于屋面板 300mm 以上的混凝 土防水翻边,宜与屋面板一同浇筑,强度不应低于 C20,宽度同上部墙厚。 6 屋面平面变化处应设置分格缝,且应设置在易开裂处,间距不得大于 6m,分格缝应预留,不得采用后切割工艺。 7 铺涂柔性防水层(非沥青防水卷材)的所有水平、竖向的阴角和阳角 的基层,均应做圆角处理。 8 住宅工程女儿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9 住宅工程室外露台、花池、或与外环境相接触的墙体底部等易渗水部 位应向上设一道高于相邻室内楼板 300mm 以上的混凝土防水翻边,强度不 应低于 C20,宽度同上部墙厚。 八 室内渗漏的预防 八 室内渗漏的预防 1 厨房、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除门洞外,应向上设一道高于 相邻房间地面 200mm 以上的混凝土防水翻边,强度不应低于 C20,并宜与 楼板一同浇筑。 2 靠近厨房、卫生间的烟道、井道四周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应小于 200mm,强度不应低于 C20。 3 地漏、套管、烟道、卫生洁具根部、有防水要求的阴阳角、墙地面已 开槽等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具体施工方法可参照(图五、图六) 。 4 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做蓄水试验或泼水试验, 蓄水最小高度不应低 于 30mm,时间不得小于 24 小时,应无渗漏。 九 门、窗变形和渗漏的预防 九 门、窗变形和渗漏的预防 1 门、窗安装前应先检查洞口尺寸,偏差过大(指框与洞口单边空隙大 于 20mm 的)必须先用细石混凝土进行处理。 2 外门、窗框料与墙体间的缝隙应先清理干净后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 充,四周应留设 5~8mm 凹槽,并采用耐候密封胶处理。 3 外窗上口应做好滴水,窗台应做好泛水,内窗台应高于外窗台。 4 设置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 5.设于外墙上的套管应伸出外墙完成面不小于 30mm。 十 安装质量通病的预防 十 安装质量通病的预防 1 电气配线应按相分色(A 相--黄色,B 相--绿色,C 相--红色,N--蓝 色,PE--黄绿双色) (如图七) ,接地(PE)干线不得串接;电线接头绕接 后应涮锡(如图八) 。 (图七) (图八) 2 暗埋 PVC 线管接头应打胶严密,柔性线管不得暗埋。 3 室内插座位置、 空调预留孔洞的位置及相邻插座的安装间距等应设置 合理。 4 污水、废水系统上设置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小于 50mm(如图九) 。 (图九) 5 给水管道隐蔽前应水压试验合格,隐蔽后管道应充水观察。 6 各类管道支架设置应足够, 支架设置的高度和位置应避免对人身的伤 害。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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