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掘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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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文库网独家发布更多煤矿精品资料,微信关注学链未来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全套资料汇编 XX能源集团XX煤矿 2021年03月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掘进 第二编 掘进 第一章 掘进钻眼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新安煤业公司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 上岗条件 (一)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第三条 安全规定 (一)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好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二)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三)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四)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六)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七)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八)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九)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限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十)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十一)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十二)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十三)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十四)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眠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十五)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十六)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定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十七)电钻必须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十八)使用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 第四条 操作准备 (一)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爆电钻、钻杆、钻头等。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钻头应锋利,并要完整无损。 (二)压风管、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风、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三)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整条件下进行。 (四)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却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领外。 (五)钻眼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风钻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冲干净。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紧固,水针是否合格。 3.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及进行试运转。 4.钻杆是否平直,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钎尾是否合格。 5.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钻架的升阵是否灵活。 6.打深眼时,要配齐长短套钎及相应钻头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六)钻眼前对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钎杆是否平直,钎头、钎尾是否合格;供水中孔是否畅通,侧式供水套是否完好;钻头是否锋利,钎杆与帖头连接是否牢固。 4.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5.电缆是否有破皮、露芯、漏电,电缆应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 6.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以上情况都过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第五条 操作顺序 (一)检查施工地点安全。 (二)准钻眼设备、工具,试运转。并标定眼位。 (三)钻眼。 (四)撤出设备和工具。 第六条 正常操作 (一)标定眼位,划分区块。 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2.多台风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做到定人、定钻、定眼、定位、定责,不准交叉作业。 3.按照爆破图表的要求,确定打眼深度,并在钻杆上做好标记,确保眼底除陶槽眼落在同一个平面上。 (二)试运转按照先开水、后开风的顺序进行试运转。 (三)定眼司机站在风钻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领钎人员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手握钎杆,把钎头放在用镐刨出的眼窝上。定眼时,风钻司机和领钎人员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四)开眼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毫米以后,再把操纵把手扳到中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五)正常钻眼。 1.司机一手扶住风钻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 2.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3.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或断钎伤人。 4.钻眼时,风钻、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升降要稳,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拐丢钻头。 5.钻眼应与煤岩层理、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沿层理、节理方向钻眼。 6.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拔出钻杆,停止钻眼。 7.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必须将风钻停止运转。 8.按时向风钻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9.钻深眼时,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钻枰,开始时使用短钻杆。 (六)停钻钻完眼后,应先关水阀,使风钻进行空运转,以吹净其内部残存的水滴,防止零件锈蚀。 第七条 收尾工作 使用风钻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第二章 掘进爆破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新安煤业公司在掘进工作面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 第二条 上岗条件 (一)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二)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第三条 安全规定 (一)接触爆破物品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二)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三)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四)使用爆破物品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干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1)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妁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3)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时严禁使用。 (五)必须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四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起爆点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六)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七)在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八)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九)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十)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第四条 操作准备 (一)爆炸物品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在装有爆炸物品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选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物品。 (5)禁止将爆炸物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物品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物品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物品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物品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物品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物品人员沿井筒上下。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物品。 (二)爆破物品的存放。 1.爆破物品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物品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物品箱必须放在顶扳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物品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物品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三)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物品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术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人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四)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第五条 操作顺序 (一)装配引药。 (二)检查瓦新。 (三)装药。 (四)封泥。 (五)检查瓦斯。 (六)敷设爆破母线。 (七)警戒。 (八)爆破。 (九)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 (十)处理拒爆、残爆。 第六条 正常操作 (一)装药前。 1.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制度。 2.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3.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4.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内煤岩粉束清除干净时。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二)装药。 l.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取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量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三)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水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四)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l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O.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五)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2.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4.爆破母城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靖头在与脚线、发鼻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5.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6.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六)联线方式与接线。 1.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爆破工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七)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圈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八)警戒。 1.必须有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 (九)爆破。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3.爆破工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4.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玻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爆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量。 5.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6.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7.放熄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8.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内洒水降尘。 (十)验炮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必须首先进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卸处理。 第七条 特殊操作 (一)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二)拒爆、残爆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问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并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第八条 收尾工作 (一)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二)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三)放完炮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四)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退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物品要交回爆破物品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五)完工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六)每次爆破前必须由爆破工向调度室汇报现场顶帮和瓦斯情况,确保顶帮安全和瓦斯不超限经调度人员同意后方可爆破。 第三章 架棚支护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新安煤业公司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 第二条 上岗条件 (一)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第三条 安全规定 (一)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二)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粱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三)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四)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五)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岩悬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 (六)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七)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撑木。工作面10米内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八)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九)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用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十)巷道支护登高作业高度超过1.4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十一)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粱和棚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粱、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3.腰线至棚粱及轨面的距离; 4.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5.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十二)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粱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粱柱中心。 (十三)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十四)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粱接口处;采用机械上粱时,棚梁在机器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粱的下方作业。 (十五)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挡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挡块。 4.粱、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处打入木楔。 5.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打上撑木。 6.使用好前探梁及十棚联锁装置。 (十六)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粱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缆,然后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牛米。 2.U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单卡缆。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十七)架设无腿拱型支架时,应先根据设计要求打好生根粱孔,再安设生根粱桩,并浇注混凝土稳固.7天后才可上粱。 第四条 操作准备 (一)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架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二)检查支架质量,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有防错位装置。 (三)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悬矸。 (四)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五)上、下山架棚时,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架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点下方设好挡矸卡子。 (六)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第五条 操作顺序 (一)备齐工具和支护材料。 (二)排除隐患。 (三)移前探粱、架棚粱、接顶。 (四)将中腰线延长至架棚位置。 (五)挖腿窝。 (六)立棚腿。 (七)背顶背帮。 (八)使好撑木、十棚联锁等稳固装置。 (九)检查架棚质量,清理现场。 第六条 正常操作 (一)梯形棚架设。 1.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 1放炮前加固工作面10米之内的支架。 2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棚检查、整修。 2.做好临时支护 1使用吊粱式前探粱时,放炮后将前探粱前移至工作面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并背实顶板.棚梁前方空顶区用方木背实。 3.挖腿窝先量取棚距,按中线和下宽定腿窝位置,按腰线确定其深度。控制好顶帮后,再把腿窝挖至设计深度。挖腿窝时,须由专人监护。 4.立棚腿竖上棚腿.调整好扎角,并稳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头与棚腿合口,先合一头后,再合另一头。禁止人员在下方逗留或通过。 6.合口后将支架找正,压肩初步固定。 7.检查支架的架设质量,符台质量标准后,再背顶背帮,楔紧打牢,并按设计位置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二)可缩支架的架设。 1.执行梯形棚架设的1~4款规定。 2.立棚腿可缩支架的棚腿,可直接载入腿窝,未安装好的,在现场按设计搭接长度进行搭接,安上卡缆,拧紧螺母,立入腿窝,扶正,临时固定。 3.上棚梁 1临时支护时在前探梁上安放拱形梁。 2接头搭接后,将支架找正,安上撑杆或拉杆。 4.全面检查支架架设质量,适当调整搭接长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用专用扳手逐个拧紧螺母并达到设计规定的扭矩值。 5.背顶背帮,楔紧打牢。拱形可缩支架由两侧对称穿背至拱顶,并达到设计要求,梯形可缩支架有让压间隙的,应按设计留出间隙。 (三)在顶板完整、压力不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时,应按下列顺序施工 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临时点柱,点柱的位置不得有碍抬棚的架设。 2.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据中、腰线找好抬棚柱高的位置,并挖至设计深度。 3.按架设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将原支架依次换成插梁,最靠边的两根插梁应插在抬棚梁、腿接口处。更换插梁不准从中间向两翼进行。 5.背好顶、帮,打进木楔。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四)在顶板不完整、压力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 1.将原支架逐棚换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应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架设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 3.撤除托棚。 4.逐架拆除原支架并调整插粱,背实顶帮。 5.架设辅助抬棚。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四章 锚杆支护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规程适用于新安煤业公司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杆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锚杆支护基本支护形式是指巷道单体锚杆支护、锚网支护、锚网梯索支护、锚网带梁支护。其他支护形式参照基本支护形式执行。 第二章 上岗条件 (一)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锚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问题检查和日常保养。 第三章 安全规定 (一)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 1.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缝、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 (二)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循环进度。 (三)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井保持煤帮平整。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 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网格偏大、强度偏低、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五)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10~40毫米。 2.巷帮使用管缝式锚杆时,锚杆眼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同。 3.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六)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粱、锚梯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七)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八)当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九)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 (十)锚杆的安装顺序顶部应从中间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联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联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涨紧。 (十一)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 (十二)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第四条 操作准备 (一)操作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或锚梯)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执行掘进钻眼工第22、23、24、25、26、27条的规定。 4.检查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第五条 操作顺序 (一)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二)进行临时支护。 (三)打锚杆眼。 (四)安装锚杆、网、钢带梁或锚梯。 (五)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第六条 正常操作 (一)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二)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 (三)打锚杆眼 1.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 2.确定眼位,做出标志。 3.在钎杆上做好眼深标记。 4.用煤电钻、风钻或锚杆钻机打眼。 (1)使用风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29~34条执行。 (2)使用煤电钻、风煤钻打曩时,按掘进钻眼工第35~39条执行。 (3)使用锚杆机打眼时,按锚索支护工第19条执行。 5.打锚杆眼时,应从外向里进行;同排锚杆先打顶眼,后打帮眼。断面小的巷道打锚杆眼时要使用长短套钎。 (四)锚杆网、钢带或锚梯等安装。 1.清理锚杆眼。 2.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 3.按所使用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锚盘、托板,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力符台要求。 (五)树脂锚杆安装。 1.清理锚杆眼。 2.检查锚杆钻孔质量,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10~50mm(全螺纹锚杆10-100mm。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眼,应补钻至规定深度。 3.检查树脂药卷,破裂、失效的药卷不准使用。 4.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进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快速搅拌器开始搅拌,直到感觉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力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 5.全螺纹钢等强锚杆要采用左旋搅拌方式。 第五章 锚喷支护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新安煤业公司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喷支护作业的人员。 第二条 上岗条件 (一)锚喷支护工、喷浆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锚喷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喷浆机司机要掌握喷浆机和拌料机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的掌握喷浆技术。 第三条 安全规定 (一)执行锚杆支护工第5、6、7、9、10、11、12、14、15条规定。 (二)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和石硝。 (三)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风筒及机电设备进行保护。 (四)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规程要求。 (五)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过老空等特殊地段时,必须加强临时支护,并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 (六)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 (七)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 1.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末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闻隔时问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 2.遇有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 3.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 4.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输料管内;处理堵管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 5.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喷射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 7.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在7天以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八)喷射混凝土的骨料应在地面拌匀。 (九)金属网联网间距、联网铁丝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十)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地段必须进行补强支护。 第四条 操作准备 (一)锚喷支护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执行掘进钻眼工第22、23、24、25、26、27条的规定。 4.检查锚杆、锚固剂、水泥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检查临时支护,清理浮煤矸,平整施工场地。 6.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7.根据中腰线确定锚杆眼的眼位,做出明确标记。 (二)喷浆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风水管、电缆是否完好,有无漏风、漏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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