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附件.鑫岩煤矿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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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鑫岩煤矿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 为加强我矿矿压监测工作,准确掌握采场矿压显现规律,适时有效监测矿山压力,提高巷道支护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现状,特制定如下矿压监测制度。 一、矿压监测领导小组 (一)生产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生产科设矿压监测小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三)采掘区队至少配备专职或兼职矿压监测专业人员1人,负责本区队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二、具体要求 (一)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的巷道矿压监测 1、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及锚杆扭矩力试验,并做好原始台帐的资料记录。 2、矿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锚杆(索)原始台帐记录、锚杆拉力计、锚索张拉机具、锚杆扭矩扳手等检测工具进行监督检查。 3、施工到设置顶板离层测站位置时,施工单位按规定组织安装,如不安装,罚相关施工单位责任者。 4、复合层较厚或破碎的顶板每隔30m设一组顶板离层测站。其余每隔50m(5m)m安设一组离层测站,另外对围岩巷道中的三角点、四角点、大断面硐室等,必须安设顶板离层测站,否则罚相关施工单位责任者。 三、顶板离层仪安装观测方法 1、顶板离层仪技术指标型号GYW300,测量范围0-300mm,开拓巷道深基点7.0m,浅基点3.0m;回采巷道深基点8.0m,浅基点3.0m。实现微机在线监测功能。 2、安装方式顶板离层仪采用围岩钻孔安装,打好钻孔,先用安装杆将深基点锚爪送至指定深度,然后再将浅基点锚爪送至指定深度,送入时用手拉紧测绳。将导向管插入孔内,固定牢稳,将钢丝绳向外拉紧,旋转固定螺栓,将多余钢丝绳剪掉。 3、观测方法强光照射显示窗口,启动后首先显示本机编号;之后深基点灯亮,同时显示深基点位移值;之后浅基点灯亮,同时显示浅基点位移值,指示灯同时亮,显示相对位移值。 四、煤巷矿压监测制度 1、为了加强锚杆支护的顶板管理,进一步优化锚杆支护参数,随时了解顶板的离层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顶板管理规定规定。 2、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的巷道必须安设顶板离层仪,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以便及时掌握顶板离层变化,监测巷道支护质量,确保掘进及回采期间的安全。 (一)掘进工作面顶板离层监测 1、煤及半煤岩巷道离层仪安设间距不大于50m,岩巷不大于100m,巷道开口及交叉处增设顶板离层仪。顶板离层仪深部基点必须安设至稳定岩层,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离层仪深部基点应超出锚索锚固端1m以上。 2、煤及半煤岩巷道掘进不得超过70m,岩巷掘进不得超过120m必须安设顶板离层仪。 3、掘进巷道顶板离层仪应按安装时间的先后进行编号,并挂牌管理,牌版上应清晰表明顶板离层仪的安装地点、编号、安装时间、安装人、安装深度(深、浅)、离层读数(深、浅、离层量)、观测时间、观测人内容。 4、顶板离层仪自安设之日起距掘进工作面煤巷、半煤巷工作面50m以内,岩巷距工作面100m以内,每天观测次数不少于1次,超过此范围观测频度可为每周1次,如离层有明显增长,则视情况增加观测次数;掘进巷道由施工单位负责。 5、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负责观测并记录,数据必须真实准确。顶板离层观测频度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监测资料要定期分析并有处理记录。 6、回采巷道进行移交时,连同记录牌板一并移交给综采队,综采队技术员立即对接受的顶板离层仪读数、完好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对离层仪牌板内容及时更新,继续做好离层仪监测管理工作,并如实填好记录。 7、观测记录实行现场观测标志牌、顶板离层观测记录台帐对账制度。掘进期间两次测读数据出现明显变化时,必须加强安全监测。 8、所有监测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造假。掘进巷道及受采动压影响开拓巷道总下沉量超过100mm时必须及时汇报矿压观测组并加强观测,该顶板离层仪的观测频度改为每班一次,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9、施工单位技术员对当天汇总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生产科矿压观测组,和生产科矿压观测组一起对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汇报生产矿长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 (二)综采工作面两巷顶板离层观测 1、顶板离层观测仪沿用巷道掘进期间设备,在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由生产科矿压组移交给综采队。 2、综采队应每天对距综采工作面100m内的巷道顶板离层仪、锚杆(索)每天观测一次,其他区域每周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整理数据,分析顶板离层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回采工作面两巷顶板离层仪及巷道移近变形站使用、观测、记录及分析方法,参照掘进工作面顶板离层仪及巷道移近变形站相关规定。 4、顶板离层仪、锚杆(索)压力计距综采工作面10m时,将顶板离层仪、锚杆压力计进行回收。 5、综采队技术员对每次观测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做出动态观测曲线,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生产科矿压组,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现象以及原因报生产矿长,由生产矿长主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措施整改落实,由生产科下发整改措施联系单。 (三)锚杆、锚索测力计监测 1、锚杆、锚索受力状况采用安设锚杆、锚索测力计进行监测。 2、安装位置选择巷道每50m布置一组监测点对锚杆、锚索受力状况进行监测,特殊地段可适当加密,每组监测点至少监测2个部位(顶板锚杆、锚索各1个)。 3、锚杆测力计安装步骤依次为打锚杆孔、安装锚杆、将锚杆托盘及测力计套入锚杆、用螺母上紧露出的锚杆、调节螺母紧固程度确保扭矩不少于200N.m、记录初始值。 4、锚索测力计安装步骤依次为打锚索孔、安装锚索、将锚杆托盘及锁具锁紧,再将测力计套入锚索、用锁具锁紧、锚索预紧力不少于180KN,记录初始值。 5、监测要求每周要求读数不少于2次,并将初始值及每次读数填入台帐,发现数值变化异常及时汇报生产科矿压组。 6、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前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归零,如不归零应停止使用,并交与矿压小组。 (2)锚杆、锚索测力计工作面应与托盘或锁具充分接触。 (3)紧固锚杆螺母使锚杆测力计达到锚固力100KN。 (4)紧固锚索锁具使锚杆测力计达到锚固力180KN。 五、巷道围岩观测制度 1、巷道围岩移近量采用钢卷尺或其他测量工具量测。巷道每150m布置一个巷道变形量观测站(采用十字测点法),测点布置时(原则是不和顶板离层仪布置在同一处),首先确定3点(即顶板和两帮各一个)。两帮的测点距底板1.5m水平布置(当风筒、皮带及其他设施妨碍两帮测点布置时,可适当调整测点高度,但必须确保两帮测点水平)。 2、测读方法测读时,先自顶板挂垂线至底板,再用工程绳连接两帮测点,取两线交点为中心点。然后分四段测量,并建立台帐通过比较各次记录数据来得到巷道变形特征。 (一)掘进巷道围岩观测 1、巷道移近量观测站距掘进工作面150m以内每7天观测1次,1个月后每月观测1次,已施工到位巷道每月观测1次,由施工单位负责。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负责测站的布置、观测和记录,并定期将收集的监测数据提供给生产科矿压组,矿压组对收集的监测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3、巷道围岩累计顶板下沉量到100mm时,帮移近量达到200mm时,必须立即上报生产科矿压组,由生产科矿压组通知生产矿长,由生产矿长组织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二)综采工作面两顺围岩观测 1、回采巷道进行移交时,综采队技术员对接受的移近变形站完好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继续做好巷道移近变形监测管理工作,并如实填好记录。 2、综采工作面两顺距工作面150m内每50m设置一个观测站,按此循环布置,直至工作面回采结束。 3、巷道移近量观测站每天观测1次,由综采队负责。 4、巷道围岩累计顶板下沉量到200mm时,帮移近量达到500mm时,必须立即上报生产科矿压组,由生产科矿压组通知生产矿长,由生产矿长组织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六、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制度 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指标应包括“三量”及围岩破坏特征。“三量”包括顶底板移近量、支架载荷量、支柱(活柱)下缩量。围岩破坏特征包括端面距及端面冒高、煤壁处切顶台阶数目与高度、煤壁片帮深度、顶板切顶线位置、采空区悬顶状况和冒落情况等。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采工作面安装有SAC型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具备在线监测功能(工作面每组支架立柱各安设一组压力传感器,日常维护由综采队负责,确保监测数据正常传输到地面服务器。) 2、操作员在监控中心统计显示器观察移架前观测支架工作阻力,移架后观测支架初撑力,统计顶板破碎度、采空区顶板冒落状况及支柱安全阀开启率,并做好记录,按循环及时填入统计表中。 3、地面服务器及时整理观测数据,绘出压力曲线图,分析判断顶板来压情况。(每天在地面服务器上定时收集原始数据,并保存由电脑自动生成的压力曲线图)。根据顶板来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要有专人监测一次。正常回采期间,每天监测一次。 5、工作面支架每组支架立柱安设1块支架压力表,通过支架压力表观测支架初撑力,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工作面泵站压力不得低于30Mpa。 6、生产过程中,支架工移架后对压力表进行观测,支架升柱时压力表数值必须达到额定值,验收员班中对工作面压力表进行检查,如压力表达不到作业规程中规定数值,必须对初撑力不足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7、按工作面支架数量平均选取10个支架初撑力测点进行观测并形成观测记录。生产过程中,每班观测频度不少于3次。 8、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铰接顶梁接顶严实。 (3)梁端至煤璧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4)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 (5)支柱要排成直线,垂直于顶、底板,迎山角准确。 9、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用单体液压支柱进行超前支护,超前距离距煤壁不小于20m。 (2)运、回顺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高度不低于1.8m,宽度不小于0.8m。两顺安全出口处,宽度超过800mm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补打单体点柱。 (3)超前支护支柱支撑力,柱径110mm不得小于140Kn,换算压力不低于14.7MPa。 10、煤璧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m;伞檐长度在1m及以下时,其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煤层不超过250mmm。 (2)采煤机截割后,距采煤机后滚筒2-3架及时拉移支架,输送机过渡段不小于18m,支架梁端面距不大于350mm;顶梁接顶严实。 (3)工作面片帮深度达到0.8m,长度达到3组支架,必须超前移架,移架在割煤之前进行。 (4)超前移架后,如果顶板不完整出现断裂、台阶下沉现象,梁端距达到0.8m,长度达到3组支架必须在每组支架顶梁上挑大柈护顶;梁端距达到1.5m以上时,必须用支架挑圆木别顶,并在梁头打适宜长度单体。 11、监测内容及分析 (1)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顶板动态监测。 (2)对工作面支架工作阻力、支架初撑力等进行监测并进行记录。 (3)应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掌握监测进度,为安全生产服务。 12、工作面初次放顶管理 (1)采煤工作面编制专门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设计中对炮眼位置、炮眼距离、深度、角度、装药量、放炮方式、放顶步距等都要做具体规定。 (2)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生产科、综采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直到初次放顶工作结束。 (3)初次放顶期间,料场必须备足支护材料,防止顶板来压。 (4)液压支架接顶并达到初撑力,严格杜绝空顶。 (5)初次放顶期间,两顺安全出口处及超前支护区内,应严格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七、数据处理及分析 施工单位技术员每月2日前将观测的数据进行汇总,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矿压组,并和矿压组人员一起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现象及其原因、危害应及时汇报生产矿长,由生产矿长主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八、责任及处罚 生产科矿压组负责提供顶板离层仪、锚杆(锚索)测力计,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领取并安排安装。生产科矿压组进行技术指导和测读数据的分析,对顶板离层仪、锚杆(锚索)测力计的安装和读数进行监督检查。 (一)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测奖罚制度 1、施工单位负责顶板离层仪及巷道移近观测站的安装、维护、数据观测,并将观测数据记录在记录牌、记录台帐上,同时下月2日前将记录台帐交到生产科矿压组。未及时上报记录台帐或记录台帐填写存在填写错误的、未按时填写的、填写不认真的,每次罚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100元。 2、顶板离层仪、锚杆(锚索)测力计及巷道移近变形站必须按规定距离及时安装(设置),凡未按规定及时安装(设置)的,每次罚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200元。 3、顶板离层仪安装由施工队负责打眼、安装,严格按照安装要求安装,凡离层仪深、浅基点安装位置不合格,每次罚主管技术员和安装人员各200元。若安装眼未按设计打够深,每次罚主管队长和施工人员各500元。 4、顶板离层仪安装后必须固定和调零并挂牌,确保离层仪有效监测顶板离层情况,每发现一处顶板离层仪未调“0”或未固定,罚主管技术员50元,罚安装人员100元。顶板离层仪显示牌未面向行人道或脏、模糊不清的,每处罚主管队长和主管技术员各50元。 5、必须保护好顶板离层仪及其他矿压监测设施、设备,严禁人为破坏。离层仪被破坏,每处罚当事人500元、管理单位2500元;发现离层仪被破坏时,必须及时汇报生产科,经现场审查确认后,施工单位重新打眼更换顶板离层仪。破坏离层仪牌板或丢失,每处罚责任人200元,罚单位500元。 6、综采工作面两顺顶板离层仪、锚杆(锚索)压力计必须按规定距离进行回收,否则,每台设备罚责任人200元,罚单位2500元。 7、施工单位责任区域内定期清洗顶板离层仪显示屏灰尘,保证顶板离层仪显示屏读数清晰,一个顶板离层仪按50元罚款。 8、所有记录台账必须做到数据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记录台帐与实际不符,每处罚主管技术员100元,罚记录人200元。 9、任何人不得人为对安装好的顶板离层仪、锚杆(锚索)压力计进行改动,由于人为改动导致损坏或运行不正常,发现一次罚款责任人500元。 (二)采煤工作面及两巷矿压监测奖罚制度 1、生产科矿压组下井抽查或各级别的检查,发现工作面两巷无测压表、测压不及时、压力检测牌板上与现场数据不符,罚队长、技术主管各100元/次。 2、地面原始台帐弄虚作假、无数据分析资料,每次罚主管技术员100元。 3、工作面压力表必须保证100%合格率,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更换,否则罚队长、主管技术员100元/次。 4、如果采用在线观测工作面支架压力,必须确保监测数据正常实时上传至地面。否则,罚技术主管100元/次。 5、采煤每月必须整理观测数据,认真分析工作面的矿压显现规律,每月2日前将观测数据交到生产科矿压组,罚技术主管200元/次。 6、工作面及两巷矿压监测奖罚制度未尽之处,参照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测相关规定。 九、其他 1、对确实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 2、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每次给予责任单位500元的处罚。 3、施工单位矿压监测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及时报告生产科矿压组,否则对施工单位处于100元罚款。 4、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科矿压组。 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科矿压组 2020年5月6日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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