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业人员素质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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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素质专业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从业人员准入 一、工作分工 组 长尤凯 资料员姜锋 主管部门劳资科 考核对象劳资科及各个队组 2、 考核内容(100分) (1) 、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分) 考核标准查相关人员和资料,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负责人姜锋 (2) 、专业技术人员(20分) 考核标准未按要求配备不得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缺1人扣1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负责人姜锋 (3) 、特种作业人员(20分) 考核标准证件过期,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负责人姜锋 (4) 、其他从业人员(30) 考核标准1人未有安全培训合格证扣1分;新上岗井下作业人员,1人未有师带徒实习合格证明扣1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配合部门公司各个队组 负责人姜锋 第二部分安全培训 一、工作分工 组 长尤凯 资料员任超群 主管部门劳资科 考核对象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培训人员 二、考核内容(100分) (一)建立落实相关安全培训日常管理工作(60分) 安全培训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机构的建立、安全培训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班组长的台账日常取证工作及职工安全培训档案等工作。 1、 安全培训机构的建立(10分) 考核标准无安全培训机构不得分,安全培训机构未以红头文件下发扣5分,安全培训机构内容不完善每一处扣1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负责人任超群 2、 安全培训制度的制定及实施(10分) 考核标准未建立安全培训制度不得分,安全培训制度未以红头文件下发扣5分,安全培训制度内容不完善每一处扣1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负责人任超群 3、 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10分) 考核标准未建立安全培训计划不得分,培训计划未以红头文件下发扣5分,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每一处扣1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负责人任超群 4、 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班组长的台账日常取证工作。(10分) 考核标准证件过期,一人扣1分。台账不完善,一处扣1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负责人任超群 5、 安全培训档案(10分) 考核标准一处不完善扣1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负责人任超群 6、 安全培训经费的管理(10分) 考核标准每月安全培训费用由财务科汇总盖章后交劳资科备案备查。未交直接扣10分,不完善扣1分。 主管部门劳资科 负责人任超群 配合部门财务科 培训人员武俊伟 (二)自主培训主办部门考核(20分) 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和正文煤业2021年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安排中列举的相关培训,牵头专业部门具体负责,职工学校提供相应配合,完成年度专业培训;自主培训参照安全培训计划(如重大危险源辨识由安监科负责、年度应急救援培训由应急救援科负责、年度职业卫生培训由职防办负责、地测防治水培训由地测科负责、瓦检员培训由通风区负责等)。各部门培训资料按照培训中心模板统一整理完善后,交职教中心备查。 主管部门劳资科 配合部门公司各科室、区队 考核标准各部门未按安全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否则直接扣除部门责任人20分。培训资料未交回扣5分,培训资料不完善一处扣1分。 (3) 培训部门考核(20分) 考核标准外出培训,每1人考核不合格,部门责任人扣5分。自主培训,每1人考核不合格,部门责任人扣1分。 凡涉及到外培选派的员工如在培训期间有违纪情况让通报者和考试不及格未取得证件者,处罚本人当月20绩效工资,同时处罚部门负责人500元;另参加补考仍不合格或不参加补考的,培训费用自理。 根据公司需要不在本岗位但取得相应证件的员工,依具体情况给于相应的奖励; 对自主培训期间有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员工,处罚本人200元和部门负责人300元,另有无故迟到早退,不请假的处罚50元。 第三部分班组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正文煤业“三基”建设工作,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实现班组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正文煤业安全生产,依据山西焦煤关于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山西焦煤安发【2017】217号)、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下半年班组建设工作安排(安函【2017】72号)文件及汾煤生发【2017】3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工作安排的通知及汾煤办法【2020】3号关于下发汾西矿业集团2021年生产技术管理及有关考核文件的通知,为积极推进集团公司班组建设达标任务,经正文煤业研究,结合年初下发的文件,制定2021年度正文煤业班组建设考核管理办法。 1、 考核范围公司所属各类区队、班组 综采队、综掘队、综掘二队、探水队、上机电队、下机电队、皮带队 二、考核周期月度考核,每月25日开始汇总,本月30日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按照正文煤业“六型”班组管理方案及考核办法及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要求各基层班组达到“安全型、高效型、质量型、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班组的标准,要求各队组做好“六型班组”创建管理工作及达标工作。 四、考核方式按照三级考核(班组日考核、区队日考核、矿月考核),分别评分,最终加权综合评分等程序进行。 1、班组考核(满分100分) 班组对所属班组成员的考核,应每日对所有班组成员考评、打分,建立班组考核台账和档案,并于每日班后会上报区队。 2、区队日考核(满分100分)由区队队长书记对所属班组考评、打分,建立区队考核台账和档案,并于每月25日上报矿班组建设领导办公室。 3、矿月考核(满分100分)即矿班组建设领导办公室对各区队考核。采用每月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区队组及区队所属班组的六型班组创建及达标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打分。每月25日相关部门将正文煤业六型班组竞赛考核细则打分后交回班组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最终将班组考核、区队日考核和矿月考核相结合,依据本考核办法进行打分排名,经矿班组建设领导常务组长审核批准后予以奖罚。 五、排名依据 以正文煤业六型班组竞赛考核细则得分为准。 1、 奖罚标准 (一)采掘开队组考核 “六型”班组建设考核排名第一奖励2000元整,排名倒数第一2000元整。 (二)辅助队组考核 辅助队组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1000元整,名倒数第一1000元整。 备注辅助队组准备资料参照一线队组资料准备,视其资料完善情况予以奖励,消极怠慢,对该项工作不重视酌情给予相应处罚。 (三)矿各职能科室相关人员每月按班组建设工作执行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不积极配合班组建设工作的责任人以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严格进行处罚。 (四)考核结果于月底公布并随当月工资兑现。 八、其它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区队及班组建设达标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树立“做事就要有标准、有规范” 的工作理念。 2、各职能科室、区队、班组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积极主动开展分管工作,促进区队及班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争做达标区队、班组。 3、各区队要依据区队 、班组建设内容切合实际的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台账,建立区队、班组档案,一队一档、一班一档,实现标准化工作流程。区队队长、书记要指导班组长开展班组建设工作。 4、集团公司每季度对矿和矿各班组的奖罚,由班组建设管理办公室依据责任大小、贡献大小,分配到个人。 5、班组建设各项奖励结果经班组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核,报班组建设常务组长批准后兑现。 6、班组建设管理办公室要依照制度严格落实班组各项工作、考核兑现。 7、各区队、班组发生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打架斗殴、群体罢工或上访事件则一票否决,并且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并且三倍处罚。 第四部分不安全行为 为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岗位标准化作业,规范全体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效杜绝“三违”行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职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特制定此办法,望各部门收文后严格遵照执行。 一、成立不安全行为管理领导组 组 长刘国强 常务副组长李文良 副 组 长任学威 张福强 周武杰 常海清 成 员副总工程师、各业务科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职责负责对职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开展工作领导、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安监科科长任主任,负责职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落实、考核、资料收集归档。 二、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下同类型和具体表现 (一)安全知识匮乏型。此类人员因文化低、参加工作时间短、缺乏系统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知识不足,盲目操作; (二)明知故犯型。此类人员尽管受过系统的安全培训,掌握了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但忙于完成任务,而不按规章制度作业; (三)生活困扰型。此类人员由于生活困难、家庭不和谐等,工作心不在焉,往往容易发生事故; (四)身体不良型。此类人员身患心脏病、糖尿病、脑血管病等疾病,但没有作过体检,自己也不知道有病,带病上岗; (五)思想麻痹型。此类人员总认为在井下工作多年了,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六)违章蛮干型。此类人员工作不按制度、规程行事,违章蛮干这是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七)经验工作型。此类人员日常工作凭经验、想当然,不按科学规律办事; (八)故意抵触型。此类人员因与上岗干部、班组长、安全监管人员认识不同,感情不和、而明知故犯,故意蛮干,违章操作; (九)胆大妄为型。此类人员性格粗放,明知有隐患、有危险,但仍冒然行事; (十)违章指挥型。现场上岗干部、班组长为了完成当班上级交给的生产任务,不落实相关安全制度,不排查安全隐患等,强令工人违章作业; 三、不安全行为的预防和控制 (一)用安全理念引领员工 理念即人的理想与信念。一个人生活在人世间不仅为了自己而活着,同时也承担着十分艰巨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家庭幸福是建立在亲人安康的基础之上的。为此,我们要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安全观,用集团公司“人人都是通风员”等安全理念引领员工,使员工珍爱生命保安全,真正做到为自己而安全为亲人而安全、为企业而安全。 (二)用安全文化熏陶员工 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文化制度,做到与时俱进,逐步形成与企业安全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文化,提高文化执行力,形成遵章守纪的氛围围,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作风,争做本质型安全员工。 (三)用安全知识充实员工 现代化煤炭企业需要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去驾驭,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更需要高素质的员工去参与。为此我们要改进安全培训方式,本着干啥学啥、干啥精啥、缺啥补啥的原则,强化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激励员工学文化、学知识、增才干,打造本质安全员工队伍,做到知行合一。 (四)用安全制度规范员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先进企业必然有先进的制度,培养优秀员工更需要先进的制度来规范员工行为,目前煤矿安全制度确实不少,但有多少制度员工能认可和接受,这应引起我们的深思。为此,我们要对安全制度进行整合,取其精华、去其不适,使员工能够认同,执行到位。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考核,通过先进制度的落实和刚性考核,促进员工良好安全行为的养成,做到不违章、不蛮干,强化监督约束员工,有效的现场安全监督,是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执行到位、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加大动态监察力度,消除各类“三违”现象。要充分发挥上岗干部、班组长、监督员的作用,强化安全监管要强化全面班组全程管理、岗位就近式管理和安全程序化管理,从而扎实有效地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实现员工行为安全和作业安全。 (五)用安全亲情感染员 亲情感染的力量是巨大的为此,我们要发挥亲情感染,在促进员工行为安全规范上的重要作用,采取班前播放电视亲情教育片,员工“三违”家属告知书,单位、员、家属三方安全联保责任书等方法,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同时,要组织家访,了解员工家庭情况,为员工排忧解难,消除后顾之忧,使之全身心地投入安全生产。 (六)用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员工 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奖惩机制,逐步变以罚为主,为以奖为主,逐步加大员工安全工资占总工资的比例,真正使员工感到奖的动心,罚的痛心,使员工不敢违章,形成人人为安全工作出力、个个为安全工作争光的氛围,安全科每年要结合上年度行为控制情况,整理本矿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制定针对性的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 四、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 (一)矿、科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二)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三)区队长作为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队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发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队组员工进行巡回检查,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五)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开、“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等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大型器材的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六)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 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八)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安全科,由安全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所在单位、主要原因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五、员工不安全行为的举报 (一)所有员工都有制止违章、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在生产作业中发现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及时向安全科汇报。 (二)安全科接到举报后,必须及时对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对由于不安全行为造成一定后果且隐瞒不报的单位,根据情节严重的,由安全科进行追查并通报处理。 (四)对不安全行为举报实行奖励制度,对于举报一般的不安全行为一次奖励100元,对于举报的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或制止,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经查证属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五)对不安全行为的举报人,受理单位要为其严格保密。举报各煤矿人员类事件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或编造事实。 六、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考核和帮教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员工发生不安全行为按百分制考核(100分) (一)发生一般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扣10分,实施现场帮教。 (二)发生严重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扣20分,停班培训教育1-3天,并针对其不安全行为及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书面培训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解读)。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三)发生典型严重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扣30分,停班培训教育3-7天,并针对其不安全行为涉及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书面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 (四)对于月度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不安全行为人员加倍处罚,直至分值扣完为止。 (五)因不安全行为造成非人身或人身事故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察看、撤职、降级处分,并扣除全部考核得分(100分),停班培训教育7-15天,并针对其不安全行为涉及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书面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为合格。 七、不安全行为再上岗人员行为观察和回访 不安全行为再上岗人员所在的区队部门对再上岗人员再上岗一周内至少实施一次行为观察。安全科要对再上岗人员进行回访,回访每年不少于10人次如不安全行为在10人次内,应全部回访,回访应制定回访表格做好记录,至少包括不安全行为人领导、同事下属不少于3人签署的再上岗人员的评价意见。根据对再上岗人员行为观察和回访情况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八、安监科每月要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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