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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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公示稿) 广昌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九月 正文目录 总则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第二节形势与要求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规划目标 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第三节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第四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第二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第三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第五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第六章重大工程 第一节调查评价与勘查重大工程 第二节开发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 第三节矿产资源高效利用重大工程 第四节绿色矿山建设重大工程 第五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第七章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第二节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第三节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八章规划环境影响说明 第一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节规划对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 第三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第四节环境影响结论 附表目录 附表2江西省广昌县国家规划矿区表 附表4江西省广昌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附表5江西省广昌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6江西省广昌县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附表7江西省广昌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8江西省广昌县重点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9江西省广昌县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规划表 附表10江西省广昌县砂石土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 图 目 录 附图1 江西省广昌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15万 附图2 江西省广昌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图 15万 附图3 江西省广昌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 15万 附图4 江西省广昌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5万 附图5 江西省广昌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15万 总 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和矿业经济在广昌县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广昌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快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 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0〕13号)等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以及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19-2025年)、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江西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技术指南、广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地方法规和相关规划,编制广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广昌县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抚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细化和落实。规划是在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效果基础上,从广昌县情出发,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大局,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规划是广昌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保护的重要依据。规划是广昌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文件,也是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依据。涉及与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本规划适应范围为广昌县所辖行政区范围,面积1602.93平方千米。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广昌县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部,武夷山西麓。东邻福建省建宁县,南接石城县,西连宁都县,北毗南丰县,下设6个镇、5个乡。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地理坐标北纬2630′-26 39′,东经1166′-11634′之间,县境东西宽45公里,南北长55公里,总面积1602.93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0.44万。昌厦一级公路和济广高速穿境而过,广昌南通闽粤,北连沪浙,交通较为便利。 第一节 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一)矿业产值 2020年,广昌县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达31.93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62.29亿元的51.26。其中,矿业产值为0.6亿元(采选矿山企业的产值0.03亿元,为铜银矿采选矿山;采掘矿山企业的产值0.57亿元,主要为建筑用石料、砖瓦用页岩),矿业延伸产业产值31.33亿元(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9.57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63亿元,金属制品业8.36亿元,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1.76亿元)。 2020年,矿山企业从业人数78人。 (二)矿产资源现状 广昌县位于武夷成矿带中段之武夷锡铌钽铜钼铅锌钨萤石岩盐成矿带,成矿条件较好,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主要矿产在空间上分布相对集中,利于开展综合勘查工作和规模化开发利用。区内主要矿产有锂、铜、银、铅、锌、铌钽、硅藻土、钾长石、萤石、独居石、地热等矿产资源,尤其以锂矿、硅藻土、钾长石等矿产资源具较明显优势,饰面用石材、建筑用石料等矿产资源丰富;地热、铜等矿种等矿产资源具较大潜力,勘查开发具广阔的前景。 2020年底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见表1-1。 截至2020底,全县发现各种有用矿产29种,其中列入截止二〇二〇年底江西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种17种,矿产地26个,矿产储量规模有中型1个,25个小型及以下。 表1-1 广昌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一览表 序号 矿种 矿产地数处 共伴生矿产地数(处) 大中型矿产地数处 资源储量单位 保有资源储量 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1 铜矿 1 铜 吨 4510.1 7379 2 铅矿 1 铅 吨 9279 9279 3 锌矿 1 锌 吨 7624 7624 4 钨矿 1 WO3 吨 19 19 5 银矿 1 1 银金属 吨 177.09 220.78 6 金矿 1 金金属千克 49 49 7 铌矿氧化铌 1 Nb2O5吨 48.14 48.14 8 钽矿氧化钽 1 Ta2O5吨 20.84 20.84 9 锂矿 Li2O 1 Li2O 吨 2705 2984 锂辉石 1 锂辉石 吨 14648.60 14870.62 10 普通萤石 2 1 萤石或CaF2千吨 12.14 167.82 11 轻稀土矿 1 TR2O5氧化物 吨 1223 1223 12 长石 9 1 1 矿石 千吨 2990.13 2991.13 13 玻璃用石英岩 1 矿石 千吨 22.65 22.7 14 玻璃用脉石英 1 矿石 千吨 161.2 161.2 15 硅藻土 1 矿石 千吨 1315.7 1315.7 16 砖瓦用页岩 1 矿石 千吨 52.36 52.36 17 建筑用石料 5 矿石 千立方米 51.96 60.74 合计 26 8 1 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1、锂矿、硅藻土矿、萤石、钾长石等矿产资源在省内优势明显;2、金属矿产共伴生矿产多,资源综合利用价值较高;3、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景较广,但目前均未利用;4、建筑石料、砖瓦用页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开采利用率较高。 (三)勘查现状 截至2020年底,全县有效勘查许可证数3个,勘查程度为详查1个,普查2个,勘查区总面积10.88平方千米,占全县面积的0.68。均由省国土资源厅发证,勘查矿种包括铜矿和银矿。部分矿山勘查许可证正在延续中。 (四)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20年底,全县开发利用矿产8种,正在生产开采矿山3个,在建矿山2个,停产矿山4个。 截至2020年底,本县采矿许可证总数为9个,采矿证总面积2.21平方千米,占全县面积的0.14。均为小型及以下矿山,为铜银矿、银铅锌矿、锂矿、长石矿及砂石土类矿山。 省级发证矿山2个,为铜银矿1个、银铅锌矿1个。 市级发证矿山2个,其中锂矿1个、钾长石矿1个。 县级发证矿山5个,其中建筑用花岗岩3个、砖瓦用页岩1个、建筑用片麻岩1个。 2020年,全县开采总量为18.68万吨,采选矿山3个,其中1个矿山正在生产,开采矿种为铜银矿,年产出矿石量0.5万吨,1个锂矿矿山停采,1个银铅锌矿矿山在建;其他采掘矿山6个,其中地下开采矿山1个,为钾长石矿,2020年在建,露天开采矿山5个,主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年产矿石量为13.18万吨,砖瓦用页岩年产矿石量为5.0万吨, 3个建筑用石料矿山2020年停采。 (五)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截至2020年底,全县已完成3家绿色矿山建设(详见表1-2)。 通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山开采方式更加科学化,矿产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矿山企业的转型升级为绿色矿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基本实现了矿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表1-22020年底抚州市矿产绿色矿山建设现状一览表 序号 矿山名称 矿山规模 开采 主矿种 开采方式 所在行政区 1 广昌县大株萤石矿 小型 萤石 地下开采 广昌县 2 广昌县盱江镇新安镰镜建筑用片麻岩矿 小型 建筑用片麻岩 露天开采 广昌县 3 广昌县甘竹镇大嵊松树下页岩矿 小型 砖瓦用页岩 露天开采 广昌县 (六)矿区生态修复现状 广昌县县在长期的采矿活动中,积累了一定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矿山在基建和采矿过程中,造成地形、地貌景观、植被、耕地的破坏和损毁,厂矿设施、固体废弃物的堆放、地面塌陷、及次生地质灾害等造成的土地占用和损毁等。 截至2020年底,累计矿山占用和损毁的土地总面积为193.011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为57.9公顷。 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矿区生态修复面积160.371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57.9公顷,持证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公顷。 截至2020年底,剩余还需完成矿区生态修复面积35.24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未修复面积34.64公顷,持证矿山生态未修复面积0.6公顷。 截至2020年底,剩余还需治理的正在开采矿山的废石堆放量为2万吨。 二、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与评估 (一)矿业产值 2015年,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产值为2.42亿元(其中矿业产值为0.19亿元),2016-2020规划指标矿业产值为3亿元,规划延伸产业指标3.6亿元,2020年实际完成的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产值为31.93亿元(其中矿业产值为0.6亿元,矿业延伸产业产值为31.33亿元),矿业产值指标完成率为20,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指标完成率为332.6,基本完成2016-2020规划指标。 (二)基础地质调查 2016-2020年,全县未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15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工作及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截至2020年底,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维持20.80不变,15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工作、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覆盖率为0。基础地质调查2016-2020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3。 表1-3 基础地质调查2016-2020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基础地质调查 项目名称 累计覆盖率 2020年完成率 备注 2015年底前 2016-2020规划指标 2020年实际 15万区域地质调查 20.80 81.22 20.80 0 15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 0 12.16 0 0 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 0 100 0 0 (三)矿产资源勘查 2016-2020规划期间,共有探矿许可证18个,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14个,投入资金2493.428万元,新增矿产地9处,主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见表1-4。 表1-4 2016-2020规划期间主要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矿种 计量单位 2020年预期目标 2016-2020年累计新增 完成率() 备注 新发现矿产地 个 8 9 112.5 主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 铜 金属万吨 - 0.013 - 未上表 矿石量万吨 - 3.94 - 未上表 铅 金属万吨 - 1.12 - 未上表 锌 金属万吨 - 0.76 - 未上表 银 金属吨 - 0 - 锂 锂辉石万吨 0.5 17.62 3524 未上表 萤石 矿物万吨 5 9.00 - 未上表 长石 矿物万吨 32 540.27 1688.34 其中 325.64万吨未上表 硅藻土 矿石万吨 - 0 - 玻璃用脉石英 矿石万吨 20 0 0 矿泉水 立方米/日 500 0 0 地热 立方米/日 1000 0 0 (四)开采总量调控 2016-2020规划期间,开采总量调控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5。 表1-5 2016-2020规划期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 2020年矿山数(个) 开采量 单位 2015年产量 2020年规划目标 2020年产量 2016-2020年总产量 2016-2020年均产量 开采总量 9 矿石万吨 65.4 221 18.68 211.96 42.38 金属矿产 锂矿 1 矿石万吨 0 2 0 2.07 0.41 铜、银 1 矿石万吨 0 3 0.5 21.553 4.31 铅(伴生) 0 矿石万吨 0 - 0 - 0 锌(伴生) 矿石万吨 0 - 0 - 0 非金属矿产 萤石(伴生) 0 矿石万吨 0.70 3 0 - 0 钾长石 1 矿石万吨 0 6 0 0 0 硅藻土 0 矿石万吨 0 2 0 0 0 砂石粘土类矿产 建筑用石料 4 矿石万吨 52 140 13.18 139.66 27.93 砖瓦用页岩 1 矿石万吨 0 54 5.00 48.67 9.73 2016-2020规划期间,铜、银矿开采大幅增产,完成了2016-2020规划指标;建筑用石料减产明显;砖瓦用粘土生产基本停止,以砖瓦用页岩替代;锂矿、钾长石、萤石等矿产停采,铅、锌、玻璃用脉石英、饰面用石料、硅藻土等矿产未利用,未完成2016-2020规划指标。 (五)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建设 2015年矿山总数为40个,无大中型矿山,无矿产地储备区,未建成绿色矿山;2020年实际矿山总数为9个,无大中型矿山,无矿产地储备地,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3个。2016-2020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6。 表1-6 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情况表 名称 单位 2015年现状 2016-2020规划指标 2016-2020年实际完成 完成率() 指标属性 矿山结构 矿山总数 个 40 36 9 - 预期性 其中大中型矿山数 个 0 6 0 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0 ≥12 0 0 预期性 矿产地储备数 个 0 0 0 - 预期性 绿色矿山数 个 0 3 3 100 预期性 (六)矿山“三率”指标 2016-2020规划期间,规划的36个矿山中有24个矿山生产开采,其中仅水南竹坑地区铜银矿及西港锂矿需选矿回收及综合利用。开采矿山采矿回采率为95.83、选矿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完成100。矿山“三率”指标已全部完成(见表1-7)。 表1-7 2016-2020规划期间“三率”指标完成情况 矿山“三率”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指标 2016-2020年完成情况 矿山数个 达标矿山数() 达标率() 矿山数个 达标矿山数() 达标率() 矿山数个 达标矿山数() 达标率() 开采回采率 40 35 87.5 36 35 90 24 23 95.83 选矿回收率 3 2 66.67 4 4 ≥80 2 2 100 综合利用率 2 2 100 3 2 ≥55 2 2 100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 2016-2020规划期间,广昌县进一步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生产矿山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规范生产,闭坑后及时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累计投入各种资金800万元,累计完成矿区生态修复面积160.371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57.9公顷,持证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公顷;截至2020年底,剩余还需修复矿区生态环境面积35.24公顷,其中停采矿山生态未修复面积34.64公顷,持证矿山生态未修复面积0.6公顷。各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8。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著,历史遗留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但治理过程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修复资金缺口较大、治理难度较大,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等。 表1-8 三轮期间矿山生态修复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2020年需修复 2020年底前实际完成 指标 属性 完成率() 1 矿山生态修复面积 公顷 195.611 160.371 预期性 81.98 2 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 公顷 57.9 57.9 约束性 100 (八)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2016-2020规划期间,随着矿业行业进入调整下行阶段,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开发方面的投入持续萎缩,矿产资源勘查难度加大,社会资本投入信心不足,资源保障后劲不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上轮规划实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广昌县基础性地质工作程度较低,仅完成广昌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2016-2020规划期间未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15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工作及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 2、广昌县相对优势矿种锂辉石、硅藻土、钾长石、萤石以及找矿潜力较大的地热、铜等地质勘查和开采利用程度很低。 3、广昌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建筑用石料等矿山分布散乱,大中型矿山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4、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依然存在,矿山生态修复有待进一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难度大,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与激励措施;锂、地热等新能源矿产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 5、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利用均大幅萎缩,开发矿种未突出本地的资源优势。 第二节 形势与要求 一、矿产资源形势 “十四五”时期,广昌县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的复杂形势。 受全球贸易紧张局势、新冠疫情及地缘政治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全球战略性矿产资源博弈加剧,矿产品价格不断震荡,全球矿业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但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一系列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矿产资源需求仍将处于较高水平,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国情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作用没有改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时期,是江西省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广昌县应对我省被批准为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对接海西经济区和昌抚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新一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启动等当前一系列重要战略机遇的关键时期,是广昌县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期。 新一轮规划期市场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正在发生变化,与新能源、新材料、航空、新型光电产业密切相关的锂、钽、铌、轻稀土等“三稀”矿产是广昌县优势矿产资源,对广昌县矿产资源供需产生较大的拉动效应。依托这些优势矿产进行集约性、规模化的开发利用,对广昌县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广昌县经济社会发展能起着坚强的支撑作用。 二、总体要求 矿产资源开发与矿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对广昌县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优化升级资源开发与保护、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自身矿产资源优势,要求广昌县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程度。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要求广昌县加大紧缺及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持续推进铜、铅、锌、金、银等重要金属矿产勘查开发,着力加大与新能源、新材料、航空、新型光电产业密切相关的锂、钽、铌、等“三稀”矿产的勘查研究开发力度,提升硅藻土、萤石、优质钾长石等特色非金属矿勘查力度和开发利用水平。依法抓好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多渠道争取更多投资,依托科技力量,切实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全面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2、深化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推进矿业产业跨越式发展,要求广昌县矿业结构转型升级,集约、高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努力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广昌县深化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与结构,实现矿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开采,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鼓励中小型矿山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实施兼并重组,促进矿业集约化、规模化、基地化发展。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调整优化矿产品生产结构,促进单一产品向配套产品、高耗能产品向低耗能产品的转化,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3、围绕“生态功能区”发展定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要求广昌县进一步提升绿色矿业发展水平,实现资源开发与保护和谐发展。 “十四五”时期,广昌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围绕“生态功能区”发展定位,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全国莲花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打造健康宜居之城和品质生活之地,要求广昌县进一步提升绿色矿业发展水平,实现资源开发与保护和谐发展,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加大对矿区生态修复的投入,建设示范性矿山修复项目,正确与妥善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依托地热资源的潜力,努力打造“生态人文广昌”的生态休闲旅游基地。 4、立足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要求广昌县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为深化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及深化“矿管服”改革,基于矿产资源管理实际,针对广昌县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短板,从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向积极探索“净矿出让”模式,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信息化管理建设,助推广昌县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落实“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立足“生态功能区”发展定位,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全国莲花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打造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相衔接的示范区、健康宜居之城和品质生活之地,加快建设具有广昌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开启“美丽莲乡幸福广昌”新征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国家紧缺及战略性矿产资源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工业急需的“三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为基础,加大铜、铅、锌、金、银等重要金属矿产和锂、钽、铌、轻稀土等“三稀”矿产的勘查开发力度,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加强地热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做大做强硅藻土、萤石、钾长石等具特色的非金属矿产业。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速矿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建设力度,提升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倡导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推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服务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二、坚持需求导向,发展特色矿业。 立足经济社会和矿业发展需求,以增强资源保障程度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为目的,以具相对优势的锂辉石、硅藻土、钾长石、萤石勘查开发为重点,同时加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和铜多金属找矿,增强矿产资源供给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矿山废物排放。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增强广昌县矿业科技实力、发展动力和竞争活力。 四、坚持转型升级,实现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锂辉石、钾长石等矿产进行规模化生产,提高采选工艺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实现矿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坚持交流合作,实现开放共赢。 积极融入“五化同步”,对接“一核两区四带战略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发展。 六、坚持共享发展,实现矿地和谐。 坚持服务民生优先,政策举措向群众利益倾斜。推行矿地和谐,共享矿业发展成果,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公平、正义、共享。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2025年规划期目标 (一)矿业产值目标 2025年,预期全县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达到46.9亿元,年均增长率预期约8,其中矿业产值目标为1.9亿元。详见表2-1。 表2-1 矿业产值预期性指标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5年完成 2020年规划 2020年完成 2025年预期 指标属性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产值 2.42 6.6 31.93 46.9 预期性 矿业产值 0.19 3.0 0.6 1.9 预期性 矿业产值延伸产业产值 2.23 3.6 31.33 45 预期性 (二)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落实和细化上级规划在本县部署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2025年预期新增大中型矿产地2个,预期新增各矿种资源量主要指标见表2-2。 表2-2 矿产资源勘查主要预期性指标 项目 计量单位 2020年底保有储量 2016-2020年新增 2025年 预期新增 指标属性 新增矿产地 个 - 9 6 预期性 新增大中型矿产地 个 0 1 2 预期性 主要矿种资源储量 铜 金属 吨 4510.1 130 300 预期性 矿石万吨 - 3.94 - 银 金属 吨 180.86 0 50 预期性 铅 金属 吨 9279 1.12 100 预期性 锌 金属 吨 7624 0.76 50 预期性 锂 Li2O 吨 2705 - - 锂辉石万吨 1.46 17.62 50 预期性 长石 矿物 万吨 316.86 540.27 600 预期性 硅藻土 矿石万吨 131.57 113.2 200 预期性 地热 立方米/日 - - 1000 预期性 (三)开采与保护目标 2025年,预期全县矿山开采总量为458.5万吨,无约束性矿产指标。矿产资源开采利用与保护指标详见表2-3。 表2-3 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指标表 项目 2020年矿山数个 计量单位 2020年产量 2016-2020年平均产量 2025年 预期产量 2025年矿山数个 开采总量 9 18.68 458.5 21 金属 矿产 锂 1 矿石万吨 0.41 15 3 铜银矿 铜 1 矿石万吨 0.5 124.21 50 1 银 银铅 锌矿 银 1 矿石万吨 0 0 50 1 铅 锌 萤石 CaF2万吨 0 0 0.5 非金属矿产 钾长石 1 矿石万吨 0 0 60 3 饰面用花岗岩 0 荒料万立方米 矿石万吨 0 0 6.0 15 1 砂石土类矿产 建筑用石料 4 矿石万吨 13.18 27.93 200 7 砖瓦用页岩 1 矿石万吨 5 9.73 60 4 液体矿产 地热 0 万立方米/年 0 0 8 1 (四)矿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2025年,预期矿山数量不超过21个,矿山总数相比2020年增加12个;新增大中型矿山8个,大中型矿山比例≥38;未规划矿产地储备; 进一步提高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规划期末,力争区内大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到90左右,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到80左右,小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到50左右。 2025年,生产矿山新建绿色矿山3个及以上,新建矿山全面建设绿色矿山。规划目标见表2-4。 表2-4 矿山结构、矿产地储备和绿色矿山发展指标表 名 称 单位 2020年现状 2025年规划 指标属性 矿山结构 矿山数 个 9 21 预期性 其中大中型矿山数 个 0 8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0 ≥38 预期性 矿产地储备数 个 0 0 预期性 绿色矿山数 个 3 - 预期性 2025年,矿山“三率”约束性指标为开采回采率达标率90,选矿回收率达标率80,综合利用率达标率55。见表2-5。 表2-5 矿山“三率”约束性指标表 矿山“三率” 代表性矿种 2016-2020年现状 2025年预期 矿山数(个) 达标矿山数(个) 达标率 矿山数(个) 达标矿山数(个) 达标率 开采回采率 锂、铜、银、长石、建筑用石料、页岩 24 23 95.83 21 20 90 选矿回收率 锂、铜、银、萤石 2 2 100 5 4 ≥80 综合利用率 锂(长石)、银(铅、锌、萤石) 2 2 100 4 3 ≥55 2025年,预期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100.24公顷,其中约束性指标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35.24公顷。见表2-6。 表2-6 矿山生态修复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前 需修复 2020年底前完成 2025年预计 指标 属性 1 矿山生态修复面积 公顷 195.611 160.371 100.24 预期性 2 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 公顷 57.9 57.9 35.24 约束性 二、2035年展望 至2035年,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迈上新的台阶,基础地质调查覆盖到全市范围,地质服务领域全面拓展,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环境地质等工作取得大进步;在紧缺与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成果方面取得新突破,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结构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资源规模化、节约化、集约化、高效化、科学合理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协调,基本完成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实现矿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一、勘查方向 基于广昌县矿产资源现状及找矿潜力,以满足广昌县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根据江西省紧缺与战略性矿种及矿业产业发展要求,落实和细化上级规划在广昌县指定的勘查方向,坚持综合勘查与评价,实施绿色勘查,加强深部找矿理论方法研究,实现找矿突破。 重点勘查锂辉石矿我县优势矿产。 积极推进地热、钾长石、硅藻土等我县特色矿产的勘查。 持续加强铜、铅、锌、银等金属矿产和钽、铌、稀土等三稀矿产找矿理论和方法研究,扩大资源量规模,保障我县优势矿产资源的持续发展。 限制勘查矿种砂金等国家、省人民政府宏观调控限制性勘查矿种。 二、开采调控方向 以上级宏观调控政策为基础,统筹兼顾广昌县经济发展需求及产业规划,确定广昌县矿产资源开发方向。 主要开发锂矿等优势矿产。 加强铜、铅、锌、银等金属矿产,长石、饰面用石材等非金属矿产的开采利用。 推进地热水等液体矿产开发利用。 适度有序开发利用建筑用石料、建筑用页岩。 限制开采砂金等重砂矿物。 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等国家、省人民政府禁止开采的矿种。 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 依据广昌县矿产资源禀赋,以锂矿、地热矿产地为主要发展区域,以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供应,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等上级规划在广昌县行政区域内划定国家规划矿区1个,即江西宁都河源-广昌头陂锂矿区(见表3-1)。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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