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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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 一、总则 (一)规划目的、依据。 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十四五”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新的职责定位,在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省中贡献长兴力量,为全力争创长三角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提供矿产资源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长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在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经验与成效的基础上,编制完善浙江省长兴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定位、期限和适用范围。 1.规划是省、市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上级相关规划,是与长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配套的专项规划,是长兴县“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2.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3.规划适用范围长兴县所辖行政区域。 二、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长兴县位于浙江省湖州市西北部,地处长三角中心腹地,苏、浙、皖三省交界,区位优势明显,拥有34公里太湖岸线。地理坐标东经11933′12006′,北纬3043′3111′。县域面积1431.36平方公里,下辖9镇2乡4街道,截至2020年,常住人口67.38万。 长兴县区位优越,交通发达,北与江苏宜兴、西与安徽广德交界,自古被称为“三省通衢”。县内有一条黄金水道(长湖申航道)、三条国道(G104、G318、G235)、五条铁路(商合杭高铁、杭宁高铁、宣杭铁路、长牛铁路、新长铁路)、四条高速(杭宁高速、杭长高速、申嘉湖高速、申苏浙皖高速),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大城市均在1小时交通圈内。 “十三五”期间,长兴县全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县排名上升至第30位,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1,财政总收入在全市率先破百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增长2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8、8.9,收入比由2015年的1.721缩小至1.651。 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2.39亿元,增长2.6;财政总收入121.76亿元,增长6.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6.6亿元,增长4.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2428元、37813元,分别增长4.3、7.2;矿业总产值达到12.91亿元,利润总额3.57亿元,分别占全市的22.72、22.77。矿业发展带动了全县延伸产业的发展,为城镇、交通、水利建设提供了充足的石料保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十四五”期间,全县以数字化为牵引,聚焦聚力更高质量发展、更高品质生活。到202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超1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全省平均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6,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走在长三角地区县域前列。 (二)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资源特点与勘查成果。 (1)矿产资源特点。 全县已发现矿产26种,以非金属矿产为主。其中包括金属矿产6种、非金属矿产17种、能源矿产2种、水汽矿产1种;探明资源量的矿产有17种,其中包括金属矿产5种,非金属矿产10种,能源矿产1种,水汽矿产1种;全县石灰石、硅灰石、方解石、玻璃用石英岩、硼、煤等矿产探明资源量位列全省之首,具有浙江硅酸盐工业原料基地之称。 (2)矿产资源勘查成果。 “十三五”期间,全县开展了浙江省长兴县大煤山老虎塘凉帽山一带石灰岩矿勘探,提交熔剂用石灰岩及水泥用石灰岩资源量2.61亿吨;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镇土黄洞方解石矿区地质详查,估算方解石资源量1432.69万吨;浙江省长兴县泗安镇上长明地热资源详查,缩减变更范围;浙江省长兴县吕山乡白鹤岭矿区金多金属矿详查,缩减变更范围。 2.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1)取得成果。 “十三五”期间,全县围绕“总量控制、自用为主,近期减点控量、远期全面关停”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规划主导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上一轮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专栏一),为“十四五”期间长兴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专栏一 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基准年2015 目标年2020 2020年底实际 完成执行情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矿山总数 个 23 15 14 完成 建筑石料矿 个 6 1 1 石灰岩矿 个 13 11 10 其他固体矿 个 4 3 3 生产规模总量 建筑石料 万吨 536 200 200 完成 石灰岩矿 万吨 1839 1480 1440 其他固体矿产 万吨 173 125 125 固体矿产合计 万吨 2548 1805 1765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新建矿山 准入规模 水泥用 石灰岩 万吨/年 60 100 100 完成 建筑石料 万吨/年 -- 50 100 大中型 矿山比例 所有矿山 78 ≥90 100 完成 开采回采率(露天) 95 100 100 完成 绿色矿山 建成率 56 100 100 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废弃(关闭)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 治理数 个 -- 41 41 完成 治理率 -- 100 100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 1069.13 1090.23 矿山粉尘防治达标率 90 100 100 注矿山总数不包含矿泉水采矿权。 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成果显著,智能化矿山建设初见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县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林则林”原则,累计开发矿地6200亩,建成了南太湖万亩平台、煤山浙能产业园等6个重大平台;大煤山石灰石矿埋设智慧界桩试验桩25个,并入视频监控和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可实时监测矿山界桩移动、开采和粉尘浓度变化情况,使矿山达到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同步监管,在监管实时性上有了新突破,矿山监管逐步迈上“智慧监管”新台阶。 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矿业绿色发展成果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县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矿区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截至2020年,全县共完成边开采边治理面积约355万平方米;所有固体矿山均已按照要求编制了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与复垦方案,14个固体矿山全部建成了绿色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100,其中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12个,绿色矿山建设已迈入“全面建设”时代。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趋于合理,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县矿山布局在“禁采区关停、限采区压缩、开采区聚集”的要求下得到了合理的调整。禁采区内矿山已全部关闭(矿泉水矿业权除外),矿业开发向开采区内集聚,开采区开采量占全县总开采量的97.5;矿山企业通过加大自身科技投入,研发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增加了矿业开发科技含量,基本实现了“优矿优用”;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综合利用率均提高到100。 矿山规模结构调整明显优化,资源集约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县矿业总产值、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均呈现逐年上涨趋势。截至2020年,全县固体矿山总数由规划初期的23个减少至14个含建筑石料采矿权1个,已完成上轮规划2020年减至15个(含建筑石料采矿权1个)的目标任务,有效地压缩了矿山总数;矿山生产规模有了大幅提升,年平均生产规模从110.8万吨增至126.07万吨;已建成13个大型矿山,1个中型矿山,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了100,已形成了较好的规模效益,集约成效明显。 矿管措施不断创新,矿业权市场更加规范。“十三五”期间,全县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等要求,规范、优化矿业权出让市场,所有矿种实现了采矿权有偿取得;商业性地勘项目、矿山治理工程全部以“招、拍、挂”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已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制度,截至2020年,全县基金总余额为1.42亿元;逐步推行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制度。 矿产资源产业链不断延伸,产品附加值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矿产资源深加工企业进一步提升生产工艺,其中浙江钙科在全国首创“悬浮煅烧法生产石灰工艺装备”试验性生产线,新生产线颠覆性地采用先将原料研磨再进行煅烧的新工艺,具有产量高、能耗低、智能化等优点,实现全程封闭化、智能化操作;槐坎南方通过产能减量置换新建了一条日产7500吨的生产线,该生产线采用国际领先的技术和装备,排放指标、能耗指标大幅下降,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处于先进行列。全县矿产资源深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的提升不仅提高了矿产资源的利用率,而且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 (2)存在问题。 矿山实际产能与发证生产规模不匹配。“十三五”期间,全县水泥厂石灰岩年平均实际需求量约1830万吨/年,矿山发证生产规模910万吨/年,实际需求量超发证生产规模920万吨/年;粉体企业石灰岩年平均实际需求量约510万吨/年,矿山年发证生产规模355万吨/年,实际需求量超发证生产规模155万吨/年。 建筑用石料矿产资源供应量不足。截至2020年,全县建筑用石料矿山1个,生产规模为200万吨/年。为满足全县“十三五”期间基础设施建设石料需求,大量建筑石料需从安徽等地外购。据统计,全县“十四五”期间水利、交通、城镇等项目建设石料需求量维持在960万吨/年。按照全县目前建筑石料矿山生产规模预测,不能满足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优势矿产资源储备力度不够。长兴县内玻璃用石英岩、水泥配料用泥岩等矿种作为优势矿产资源,资源储备力度不足。“十三五”期间,新增石灰岩资源量1.46亿吨,无新增其他优势矿产资源量。尤其是玻璃用石英岩、水泥配料用泥岩等矿种,按现有矿山保有资源量预测,储备资源量不能满足“十四五”期间县内矿业延伸产业的发展需求。 矿山技术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积极性不高。“十三五”期间,全县固体矿山平均实际开采量约为2665万吨/年,大规模开采矿石的同时,矿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鼓励政策力度不强,导致矿山技术结构调整不足、转型升级力度不够、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及争创省级科技型企业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 (三)矿产资源形势。 1.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和发展方式发生深刻调整,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十四五”期间,以建设数字浙江为契机,全县将以数字化为牵引,聚焦聚力更高质量发展、更高品质生活,全力争创长三角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这对全县矿产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使命要求。 (1)努力建设长三角产业发展新高地,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形成以绿色智造为特色的矿产资源领域现代产业体系。一方面,要提档升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式,鼓励矿山企业开采工艺和管理方式向智能化转变,分步推进矿山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另一方面,要加强石灰岩、玻璃用石英岩等优势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努力为水泥、玻璃等行业实施智能化、节能化、绿色化改造提供资源保障。 (2)努力建设长三角创新发展新高地,深入实施人才强县创新强县战略,鼓励矿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及高端技术人才。一方面,要鼓励矿山企业深入实施招才引智工程,积极引进大学生等专业技术人才,提升矿山企业人才队伍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矿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之间的合作交流,努力探索具有长兴特色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创新模式。 (3)努力建设城乡融合现代化先行地,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切实统筹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关系,增强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一方面,要全面落实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和自然保护区管控要求,科学划定勘查开发保护布局分区;深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提升绿色矿山建设内在动力和建设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进而实现矿业碳达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建筑用石料、石灰岩等建材类矿产对交通工程、城市建设、水利建设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能力。 (4)努力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行地,推进数字长兴建设,全面推进矿产资源领域数字化改革。一方面,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提高运行效能。 2.矿产资源需求预测与供应能力。 (1)水泥用石灰岩需求增加,熔剂用、钙粉用石灰岩需求稳定。预计水泥用石灰岩年均需求量在2450万吨左右,熔剂用石灰岩年均需求量维持在150万吨左右,全县石灰岩年需求量约2600万吨,主要供应本县水泥厂、粉体加工企业以及上海宝钢。根据现有采矿权生产规模预测,“十四五”时期全县石灰岩缺口约5800万吨。截至2020年,县内石灰岩矿山保有资源量能满足“十四五”期间全县石灰岩需求。 (2)建筑用石料需求基本保持稳定,现有采矿权供应不足。预计建筑用石料年均需求量维持在960万吨左右,主要集中在本县交通工程、城镇建设、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领域,少部分供应周边区域。根据现有采矿权生产规模预测,“十四五”时期全县建筑用石料缺口约3800万吨。截至2020年,县内建筑石料矿山保有资源量不能满足“十四五”期间全县建筑石料需求。 (3)水泥配料、玻璃用石英岩需求量增加,方解石需求稳定。预计水泥配料年均需求量200万吨左右,主要配套县内水泥生产,根据现有采矿权生产规模预测,“十四五”时期全县水泥配料缺口约780万吨;玻璃用石英岩年均需求量100万吨左右,主要供应于本县下游玻璃加工、铸造砂、冶金辅料等延伸产业,根据现有采矿权生产规模预测,“十四五”时期全县玻璃用石英岩缺口约220万吨;方解石年均需求量25万吨左右,主要用于本地粉体加工企业,根据现有采矿权实际产能预测,“十四五”时期方解石缺口约50万吨。截至2020年,县内水泥配料、玻璃用石英岩矿山保有资源量不能满足“十四五”期间全县矿产品需求。 (4)矿泉水需求稳定,清洁能源矿产需求旺盛。预计矿泉水年均需求量维持在9.5万立方米,按现有采矿权生产规模预测,全县矿泉水年均产量约9.43万立方米,基本能够保障全县矿泉水产业需求。目前长兴县尚无查明地热资源,但地热赋存前景较为乐观,文旅行业旅游人数及产值逐年提升,急需地热资源为文旅产业提趣、延产、增值。 三、规划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对标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实施“六大战略”,凝心聚力大抓发展,创新实干勇争一流,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确保矿产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聚力推动矿业勘查开发向数字化、智能化跃升。以深入推进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为主线,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为奋力绘就中国式现代化“富美长兴”精彩篇章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协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关系。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导向,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融入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坚持充分保障,统筹区域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立足县内,优先保障自用,围绕全县城镇、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水泥生产、玻璃制造等矿业延伸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资源禀赋、运输半径、生态制约等因素,保障县内各类矿产资源供应需求。 3.坚持空间管控,提升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以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和自然保护区为前提,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地利用并重,合理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科学制定“三率”规划指标,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加快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实现矿山废弃物排放减量化,处理与存放无害化,采矿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同步化。 4.坚持市场引领,优化矿产资源要素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划分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发挥政府在矿产资源规划中的宏观指导和协控作用,通过矿业权市场的有序投放,达到政府对开发总量的调控目标;发挥好政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作用,保证矿业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5.坚持数字赋能,积极推进矿业转型升级。以数字化为牵引,加快打造矿产资源数字化管理新体系,形成全县统一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矿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积极打造矿产资源领域创新合作平台,加快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进程,推动矿业向绿色智能方向转型升级。 (三)规划目标。 1.2035年展望目标。 (1)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更加优化集约,资源保障力度充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走在全省前列,全面建立资源集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 (2)全县矿业现代化基本实现,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成果显著,矿产资源管理已基本实现数字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周期实现绿色管控,完成矿产资源碳达峰目标。 2.2025年规划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加快打造以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和自然保护地为前提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新布局;以智能化绿色矿山、矿业绿色发展小镇为特色的矿业绿色发展新局面;全力打造“数字赋能、管控智能、实施高能”的现代化矿产资源治理新体系;形成具有长兴特色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新样板。 (1)矿业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管理方式数字化。将绿色融入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实现绿色矿山再升级,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选取有条件区域,试点建设“乡镇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完成“矿产资源智慧监管”应用场景建设;选取有条件矿山,完成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 (2)矿业开发总量趋于合理,结构优化进一步升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区域石灰岩、普通建筑石料、玻璃用石英岩、水泥配料、方解石、地热、矿泉水等各类矿种实际需求,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和政府指导作用,力争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开发新布局;进一步控制采矿权数量,提高新建矿山生产规模,大中型矿山比例保持100;鼓励勘查开发清洁新能源。 (3)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更加优化,开发利用持续保持高水平。严格落实省、市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的目标任务及要求,新设矿业权90以上位于省级或市级勘查区、重点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内,并满足上级规划最低准入条件要求;矿山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持续保持高水平,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100;矿山粉尘防治达标率100。 (4)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保障能力有新提升。进一步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净矿’”出让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制度;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新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程序;合理有序投放采矿权,力争形成各类矿产资源开采规模与下游产业链需求相匹配的开发新布局。 四、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根据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部署,拟开展重要成矿区带15万矿产地质调查;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全面摸清各类矿产资源底数,掌握全县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建立矿产资源数据库。 (二)矿产资源勘查。 根据省、市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本轮规划主要地质勘查工作如下 地热勘查按照市矿产资源规划部署,全县落实地热勘查规划区块2处。 固体矿产勘查资源储备不足的优势固体矿产拟由县财政出资进行地质勘查;在拟设置开采规划区块范围内,以县财政出资的方式开展矿产地质勘查,查明矿石质量、资源量,为采矿权出让提供基础资料。 (三)管理措施。 1.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差别化管理。禁止当前经济条件下无法充分利用或开采易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矿种勘查;限制铅、锌等矿种勘查活动;重点开展石灰岩、建筑石料、水泥配料、玻璃用石英岩、地热、方解石、金多金属等矿种勘查。 2.落实勘查保护空间管控要求。落实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地等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的管控措施;禁止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除地热、矿泉水和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之外的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3.全面实施绿色勘查。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为手段,通过运用先进的勘查手段、方法、设备和工艺,实施勘查全过程环境影响最小化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做好受影响勘查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4.严格勘查准入条件。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准入条件,地质勘查项目必须服从矿产资源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的相关要求;财政出资的勘查项目可凭项目任务书或勘查合同开展地质勘查工作。 5.加强勘查项目动态巡查。对勘查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有效巡查监督,重点督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勘查行为。 6.落实矿业权人信用监管工作。勘查项目录入信用信息系统项目库,开展矿业权人信用等级评价,接受监督管理;财政出资已设探矿权到期可以注销,完成规定勘查工作后,依法汇交地质资料,纳入国家出资勘查矿产地清单统一管理。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差别化管理,区分不同矿种、不同区域、不同权限、不同资金来源,分类管控,明确开发调控方向。保障石灰岩、玻璃用石英岩、水泥配料、方解石、硅灰石、矿泉水等优势矿产资源的需求;加大建筑用石料矿开发力度,充分保障资源需求;鼓励地热资源开发;禁止对砖瓦用粘土等矿种的开采。 (二)开发利用强度。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本县,优先保障自用。截至2025年,全县矿山采矿权数量控制到12个(不包含地热、矿泉水),生产规模控制在3885万吨/年,其中建筑用石料矿山采矿权数量控制到4个,生产规模控制到960万吨/年。 (三)开发利用布局。 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控措施。根据省、市矿产资源规划部署,全县共划定重点开采区4个、集中开采区1个。 根据省、市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区部署情况,按照满足需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拟划定10个开采规划区块,其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5个。 (四)开发利用结构。 1.规模结构调整。 进一步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针对不同矿种差别化管理,提升新建矿山最小资源储量规模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标准,持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石灰岩、建筑石料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小于200万吨/年,最低资源储量规模不小于1500万吨;玻璃用石英岩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小于50万吨/年,最低资源储量规模不小于200万吨;水泥配料用泥岩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小于50万吨/年,最低资源储量规模不小于500万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项目,可不受最低开采规模限制;严格控制采矿权总数,严禁大矿小开。到2025年,全县大中型矿山建成率100。 2.产品结构调整。 石灰岩加强优质石灰岩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优先保障水泥用、熔剂用、钙粉用石灰岩资源需求,严禁“优矿低用”;禁止氧化钙含量在45以上的石灰岩用于建筑用石料,坚持“一矿多用”,按不同的石灰岩质量,开发在不同领域里的应用价值。 建筑用石料立足本县,区域统筹,充分保障,加大砂石料供应力度;围绕省、市两级集中开采区优化布局,促进砂石矿山规模集聚开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有序投放采矿权;鼓励有条件的矿山企业,提升加工生产工艺,利用矿山碎石尾砂分离生产机制砂,延伸矿业产业链,多举措保障全县砂石料供应需求。 其他固体矿产以保障县内矿业延伸产业自用为目的,合理设置采矿权开采规模,促进县内粉体生产、玻璃制造、水泥生产等矿业延伸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紫泥矿资源蕴含丰富、品味高,为提高紫泥矿综合利用价值,严禁“优矿低用”。 矿泉水不扩量开采,加大科技投入,提供优质产品,创名山名水品牌,提高矿泉水知名度和经济效益。 地热鼓励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促进地热资源开发与休闲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推动文旅发展。 3.布局结构调整。 落实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和自然保护地管控措施要求。禁止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除地热、矿泉水和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之外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除经批准的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和废弃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类采矿权,其他新设采矿权均需在省、市级开采区内;采矿权设置需符合本规划要求。 战略性矿产、大中型矿产地原则上不得压覆,确需压覆的,须经过论证和审批。因当前技术、经济或生态环境等条件因素,对暂不宜开发的大中型矿产地进行保护。 (五)开发利用水平。 鼓励矿山企业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推动剥离物在建筑石料、填方用料、复垦用土等方面的利用,结合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水泥掺烧新工艺,加强矿产品的综合利用,实现无尾矿生产。 到2025年,全县所有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相关要求,矿山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100、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100、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率达到100%。 六、矿业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升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绿色矿业发展新方法,建设绿色矿业长兴新模式。 (一)绿色矿山建设。 新建矿山全部按照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行业规范同步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在正式投产六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通过绿色矿山建设评价工作程序,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名录库;以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旗下矿山为先行试点,力争规划期内建设智能化绿色矿山3个;按照上级要求,针对生产矿山部署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规划期内拟新建矿山绿色矿山申报率100。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根据省、市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十四五”期间,拟净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10公顷,矿区土地复垦率100,矿山粉尘达标排放率达到100%、生产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噪声达标率达到100%。 1.新建(在建)矿山生态保护。 新建(在建)矿山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土地复垦制度、水土保持审批制度、水土流失防护和水土保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矿山建设与环境建设“三同时”等制度;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矿山企业加大应用先进技术工艺和采选设备,强化低品位矿石、难选冶矿石采选技术研发,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矿山必须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建设开采,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有关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生产矿山(包括工程性)要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和粉尘防治等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履行生态保护义务;矿山企业要落实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的责任主体,把建设绿色矿山工作贯穿于矿产开发的全过程;矿山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三)矿地综合开发利用。 坚持出矿与出地并重,科学设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本规划期内,全县拟设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5个,预计可形成矿地面积约900亩。 (四)乡镇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对标美丽城镇,以煤山镇为试点,开展乡镇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整合采矿权、扩大部分矿山生产规模,推进集中规模化开采和产业化发展;开展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助力国家级开发区煤山镇绿色制造产业园提档升级;试点建设智能化绿色矿山2个,探索智慧矿山建设;努力建设成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的乡镇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 七、重点项目 围绕省、市矿产资源规划重大工程部署情况,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十四五”期间,实施开展3项重大工程,构建1个重大平台,打造全县三维立体“一张图”(三维地质方向)。 (一)重大工程。 1.地热找矿工程。部署开展“地热扩能”找矿工作,提高地热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强度。根据市级规划部署,全县拟新设置2个地热勘查规划区块。 2.建筑用石料矿保障工程。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禀赋条件,优先满足县内工程建设需要,科学制定年度出让计划,有序投放采矿权;坚持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导向,统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开挖石料等,多渠道增强保障能力;积极打造以和平镇为主的建筑石料保障基地。 3.矿业绿色发展深化工程。部署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以煤山镇为试点,开展乡镇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集中规模化开采和产业化发展,探索智慧矿山建设,努力建设成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的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 (二)重大平台。 围绕矿产资源智慧监管总目标,聚焦全县矿产资源监管核心业务需求,建设“矿产资源智慧监管”应用场景。以“边坡监测监管”“越界开采监管”“生态环境监管”三大监管子场景为切口,围绕日常巡查、动态监测、问题处置、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矿产督察和问题处置等场景,实现矿产资源监管全业务闭环管理,构建以数字化、网络化和智慧化为支撑的矿产资源智慧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形成矿产资源智慧监管新方法、新模式。 (三)三维立体“一张图”。 丰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打造三维立体“一张图”(三维地质方向)空间组件,丰富数据基础,实现多跨应用;以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旗下矿山为试点,完成矿山三维地质模型建设;努力构建全县重点矿山三维钻孔模型、采空区模型、矿体及构造模型、矿石品位模型,形成矿山三维地质模型库,完成三维立体“一张图”空间组件的开发、对接等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果。 八、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加快矿产资源领域的各项改革,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公共服务,明确职责分工,有效调控引导社会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目标责任考核。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做好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文广旅体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形成推动规划实施合力;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对勘查开采项目规划审核情况的信息化监管,定期组织对规划中矿业权设置区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反规划进行勘查、开采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科学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并完善规划。 在实施规划的中期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结合长兴县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矿产资源的实际需要,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效果与不足、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发现规划中的问题,修正规划与实践的偏差,实事求是地修正和完善规划工作。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应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修改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队伍建设,严格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培养造就一支廉洁务实、专业高效的行政管理队伍,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规划实施环境。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主要内容,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规划意识,树立正确的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观念,将生态环保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思想贯彻到全民的自觉行动中去。 九、附则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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