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四川生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铝合金加工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PORT (公示本) 二〇二一年七月 四川生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铝合金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0. 前言 铝合金作为重要的有色金属和工业基础原料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在航空、航天、船舶、汽车、机械制造、建筑装修及化学工业等领域,市场需求量巨大。根据调查,目前四川省内铝型材销量约150万吨/年,近一半由广东、湖南、湖北等外省生产供应,省内铝合金供应市场缺口大且运费等成本较高。除某些铝制化工容器与装置外,大部分铝产品在其使用期间基本不被腐蚀,几乎可以全部回收,因此铝制品原料的来源主要包括原生铝、回收废铝。CRU统计数据显示,全球废铝供应量在2008~2016年由1700万吨上涨到2500万吨,预计2025年将达到3400万吨。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铝生产和消费国之一,也是最大的废铝产生国,2008~2016年国内废铝供应量的全球占比由17上涨到34,并且将持续加速增长。 再生铝recycled aluminium是回收废铝、废铝合金材料或含铝废料,重新熔化提炼而得到的铝合金或铝金属。再生铝与从铝土矿开采到生产氧化铝,进而电解生产原生铝的生产工艺路线相比,一方面实现了铝资源的循环利用且原料成本较低,另一方面再生铝生产工艺将铝的循环过程缩短,其生产能耗不足原生铝生产工艺的5,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及地表植被的破坏,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2019年全球再生铝产量约3,300.20万吨,占铝产量比例从1950年代的20提升到32.75,许多发达国家的再生铝产量占比已超过50,我国再生铝生产及消费市场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随着面临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矿产资源短缺问题,在环保政策日益严格的大环境下,作为制造业基础产业之一的铝行业大力发展再生铝产业,是符合全球铝行业发展的趋势,也是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政策。目前,国内再生铝产业的规模化、集中度、工艺技术及装备水平等得到较大提高,接近或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可见,我国还有较大的再生铝生产及消费市场空间。 四川生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后文简称“生琳公司”)选址地处“成渝经济圈”的四川武胜经济开发区-街子工业园区建设,于2018年实施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备案号201851162200000256),于2020年在现有厂房内实施铝合金及铝材加工项目(项目环评批复广环审批[2020]7号;排污许可编号91511622MA65J69E4A001V)。现有工程以外购AOO铝锭为铝基原料生产铝制品10万吨/年,原环评批复的铝合金棒铸造生产线、铝合金型材生产线未建设且后续不再建设,其余工程均已建成投运并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 为抓住再生铝行业发展的重要机遇,生琳公司拟对现有铝合金生产线进行技改,建设 铝合金加工技改项目 ,从废铝市场外购废铝为铝基原料,经重熔精炼生产铝合金制品,保持现有年产铝合金制品10万吨的生产规模不变。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区域合金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当地市场经济发展,是一项效益巨大的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工程。 0.1. 项目特点 生琳公司铝合金加工技改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0万元,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改,使用再生铝规模生产的典型工艺及装备预处理→熔炼、精炼(期间扒渣)→铸造,工艺特点为“技术成熟,装备先进”。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使用主要原辅料包括废铝基材,调质合金(AOO铝锭、工业硅、废铜等)、精炼除渣剂(精炼剂、除渣剂、氮气等)。项目在现有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技改,建设有效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地下水、土壤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环境风险可控。 0.2. 环评工作过程 环评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环评文件编制三个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建设单位特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后,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对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及影响的监测、调查、评价,编制完成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批。 本次环评工作程序图见图0.2-1。 图0.2-1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图 0.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调查现有工程排污许可申报、环保竣工验收、实际运行及环境污染、环保制度等情况,提出以新带老措施。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识别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并分析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风险防控措施。 0.4.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四川生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合金加工技改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与当地发展规划相符;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拟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可行,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所在区域公众的支持。 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项目在拟选址地建设是可行的。 49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环保法律 凡不注明日期的,适用其有效版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1.1.2. 国务院行政法规 凡不注明日期的,适用其有效版本。 1、 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2、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 3、 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文; 4、 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文; 5、 国务院关于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68号; 6、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7、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 8、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9、 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 10、 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11、 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1.1.3. 国家部门规章及文件 凡不注明日期的,适用其有效版本。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9号;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部令 第16号; 3、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70号; 4、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环大气[2019]56号; 6、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令 第15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 9、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10、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 11、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环发[2011]128号; 12、 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422号; 13、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 14、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评[2021]45号)。 1.1.4. 地方法规、规章及文件 凡不注明日期的,适用其有效版本。 1、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发[2004]3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 17号文;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3、 四川省实施办法; 4、 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川府函(2006)100号;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川府发[2013]16号; 5、 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 试行; 6、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号; 7、 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 8、 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川长江办[2019]8号; 9、 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川委厅[2016]92号);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号; 10、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11、 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川环函[2019]1002号; 12、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5]59号; 13、 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川环发[2006]1号 ; 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通知川环发[2009]112号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9月25日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通知; 15、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6]63号 ; 16、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313号;2020年四川省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控制方案川环办发[2020]11号) 1.1.5. 环评技术导则、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 2.3-201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9、 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 10、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1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863.4-2018; 10、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 1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 1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12、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 13、 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6号; 14、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2;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浙环函〔2021]179号;重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 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19;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1.1.6. 本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1、 环评委托书; 2、 项目相关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 1.2. 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 1.2.1. 评价目的 1、 通过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的调查,掌握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2、 通过对本项目工程情况调研和技术资料的分析,掌握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进一步分析本项目建成并进行污染治理后的排污水平,选择适当的模式预测本项目新增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调查、核算企业现状及拟实施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 3、 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环保措施的设计以及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2. 工作原则 坚持“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规划指标的要求,使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地方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 1.3. 评价因子 1、 地表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石油类、氨氮(NH3-N)等。 2、 地下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钾(K)、钠(Na)、钙(Ca2)、镁(Mg2)、CO32-、HCO3-、氯化物(Cl-)、SO42-、总硬度(以CaCO3计)、解性总固体、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铜(Cu)、锌(Zn)、铝(Al)、汞(Hg)、砷(As)、镉(Cd)、六价铬、铅(Pb)、锑(Sb)、镍(Ni)。 预测因子CODMn、氨氮(NH3-N)、石油类、氟化物、Al。 3、 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因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PM10、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TSP、铅(pb)、镉(Cd)、汞(Hg)、砷(As)、六价铬(Cr6)、氯化氢(HCl)、氟化物、硫酸、二噁英类。 预测因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氯化氢(HCl)、氟化物(以HF计)、铅及其化合物(pb)、镉及其化合物(Cd)、铬及其化合物(Cr)、砷及其化合物(As)、锡及其化合物(Sn)、二噁英类。 4、 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环境本底噪声LAeq 预测因子厂界噪声LAeq 5、 土壤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基本项目;pH值、锌(Zn)、铬、氯离子、氟化物、二噁英。 预测因子铅及其化合物(pb)、镉及其化合物(Cd)、砷及其化合物(As)。 6、 固体废物 预测因子一般废物、危险废物。 7、 人体健康 现状评价因子氟化物、二噁英类。 预测因子氟化物、二噁英类。 8、 温室气体 现状评价因子碳排放总量、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预测因子碳排放总量、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 基本因子(SO2、NO2、CO、O3、PM10、PM2.5)、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铅(pb)、六价铬(Cr6)、砷(As)、氟化物执行(GB 3095-2012)中附录A标准。氯化氢(HCl)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浓度参考限值。二噁英参照执行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环境标准年均值。镉(Cd)、锡(Sn)根据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计算短期浓度限值。 表1.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要)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单位 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二氧化硫(SO2) 1小时平均 mg/m 0.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表1 二级标准 日平均 mg/m 0.15 年平均 mg/m 0.06 二氧化氮(NO2) 1小时平均 mg/m 0.20 日平均 mg/m 0.08 年平均 mg/m 0.04 氮氧化物(NOx) 1小时平均 mg/m 0.25 日平均 mg/m 0.1 年平均 mg/m 0.05 一氧化碳(CO) 1小时平均 mg/m 10 日平均 mg/m 4 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mg/m 0.16 1小时平均 mg/m 0.2 PM10 日平均 mg/m 0.15 年平均 mg/m 0.07 PM2.5 日平均 mg/m 0.075 年平均 mg/m 0.035 TSP 日平均 mg/m 0.3 年平均 mg/m 0.2 铅(pb) 年平均 ug/m 0.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表2 二级标准 季平均 ug/m 1 氟化物(以F-计) 1小时平均 ug/m 2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附录A 表A.1 二级标准 日平均 ug/m 7 月平均 ug/m 3.0 植物生长季平均 ug/m 2.0 镉(Cd) 年平均 ug/m 0.005 砷(As) 年平均 ug/m 0.006 六价铬(Cr) 年平均 ug/m 0.000025 氯化氢(HCl) 1小时平均 mg/m 0.0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日平均 mg/m 0.015 锡及其化合物(Sn) 一次值 mg/m 0.06 计算标准 二噁英类 年平均 pgTEQ/m 0.6 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 制定环境标准 说明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根据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计算无机物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 lnCm0.607lnC-3.166(无机化合物) 其中Cm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mg/m C车间空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mg/m 根据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锡及其化合物计算值为0.06mg/m。 2、 地表水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详见下表 表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要) 序号 参 数 标准限值mg/L 序号 参 数 标准限值mg/L 1 pH 6~9无量纲 10 汞(Hg) ≤0.0001 2 溶解氧(DO) ≥5 11 镉(Cd) ≤0.005 3 化学需氧量(COD) ≤20 12 六价铬(Cr6) ≤0.05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4 13 铅(pb) ≤0.05 5 氨氮(NH3-N) ≤1.0 14 挥发酚 ≤0.005 6 总磷(TP,以P计) ≤0.2 15 石油类 ≤0.05 7 铜(Cu) ≤1.0 1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2 8 锌(Zn) ≤1.0 17 硫化物 ≤0.2 9 氟化物(以F-计) ≤1.0 3、 地下水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1.4-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摘要) 序号 参 数 单位 标准限值 序号 参 数 单位 标准限值mg/L 1 pH* 无量纲 6.5~8.5 13 铜 mg/L ≤1 2 钠Na mg/L ≤200 14 锌 mg/L ≤1 3 氯化物Cl- mg/L ≤250 15 铝 mg/L ≤0.02 4 硫酸盐SO42- mg/L ≤250 16 汞 μg/L ≤1 5 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450 17 砷 mg/L ≤0.02 6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 18 镉 mg/L ≤0.005 7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mg/L ≤0.002 19 六价铬 mg/L ≤0.05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0.3 20 铅 mg/L ≤0.01 9 耗氧量 CODMn法,以O2计 mg/L ≤3.0 21 锑 mg/L ≤0.005 10 氨氮以N计 mg/L ≤0.5 22 镍 mg/L ≤0.02 11 硫化物 mg/L ≤0.02 23 硝酸盐氮 mg/L ≤20 12 氟化物 mg/L ≤1.0 24 压硝酸盐氮 mg/L ≤1 4、 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1.4-4 声环境质量标准(摘要) 类别 标准限值LAeq dBA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5、 土壤 建设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详见下表 表1.4-5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2018)(摘要) 监测项目 单位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重金属和无机物 砷 mg/kg 20 60 120 140 镉 mg/kg 20 65 47 172 铬(六价) mg/kg 3.0 5.7 30 78 铜 mg/kg 2000 18000 8000 36000 铅 mg/kg 400 800 800 2500 汞 mg/kg 8 38 33 82 镍 mg/kg 150 900 600 2000 挥发性有机物 四氯化碳 mg/kg 0.9 2.8 9 36 氯仿 mg/kg 0.3 0.9 5 10 氯甲烷 mg/kg 12 37 21 120 1,1-二氯乙烷 mg/kg 3 9 20 100 1,2-二氯乙烷 mg/kg 0.52 5 6 21 1,1-二氯乙烯 mg/kg 12 66 40 200 顺-1,2-二氯乙烯 mg/kg 66 596 200 2000 反-1,2-二氯乙烯 mg/kg 10 54 31 163 二氯甲烷 mg/kg 94 616 300 2000 1,2-二氯丙烷 mg/kg 1 5 5 47 1,1,1,2-四氯乙烷 mg/kg 2.6 10 26 100 1,1,2,2-四氯乙烷 mg/kg 1.6 6.8 14 50 四氯乙烯 mg/kg 11 53 34 183 1,1,1-三氯乙烷 mg/kg 701 840 840 840 1,1,2-三氯乙烷 mg/kg 0.6 2.8 5 15 三氯乙烯 mg/kg 0.7 2.8 7 20 1,2,3-三氯丙烷 mg/kg 0.05 0.5 0.5 5 氯乙烯 mg/kg 0.12 0.43 1.2 4.3 苯 mg/kg 1 4 10 40 氯苯 mg/kg 68 270 200 1000 1,2-二氯苯 mg/kg 560 56 560 560 1,4-二氯苯 mg/kg 5.6 20 56 200 乙苯 mg/kg 7.2 28 72 280 苯乙烯 mg/kg 1290 1290 1290 1290 甲苯 mg/kg 1200 1200 1200 1200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mg/kg 163 570 500 570 邻二甲苯 mg/kg 222 640 640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硝基苯 mg/kg 34 76 190 760 苯胺 mg/kg 92 260 211 663 2-氯酚 mg/kg 250 2256 500 4500 苯并[a]蒽 mg/kg 5.5 15 55 151 苯并[a]芘 mg/kg 0.55 1.5 5.5 15 苯并[b]荧蒽 mg/kg 5.5 15 55 151 苯并[k]荧蒽 mg/kg 55 151 550 1500 䓛 mg/kg 490 1293 4900 12900 二苯并[a, h]蒽 mg/kg 0.55 1.5 5.5 15 茚并[1,2,3-cd]芘 mg/kg 5.5 15 55 151 萘 mg/kg 25 70 255 700 多氯联苯、多溴联苯和二噁英类 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 mg/kg 826 4500 5000 9000 续表1.4-5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摘要)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风险筛选值 pH≤5.5 5.5<pH≤6.5 6.5<pH≤7.5 pH>7.5 1 镉 水田 0.3 0.4 0.6 0.8 其他 0.3 0.3 0.3 0.6 2 汞 水田 0.5 0.5 0.6 1.0 其他 1.3 1.8 2.4 3.4 3 砷 水田 30 30 25 20 其他 40 40 30 25 4 铅 水田 80 100 140 240 其他 70 90 120 170 5 铬 水田 250 150 200 250 其他 150 150 200 200 6 铜 水田 150 150 200 200 其他 50 50 200 100 7 镍 60 70 100 190 8 锌 200 200 250 300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 气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项目所在地广安市武胜县不属于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1) 工艺废气DA00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氯化氢(HCl)、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pb)、镉及其化合物(Cd)、铬及其化合物(Cr)、砷及其化合物(As)、锡及其化合物(Sn)、二噁英类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限值。 1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氯化氢(HCl)、氟化物(以HF计)、铅及其化合物(pb)、镉及其化合物(Cd)、铬及其化合物(Cr)、砷及其化合物(As)、锡及其化合物(Sn)厂界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限值;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2) 其他废气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表1.4-6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 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速率(kg/h) 浓度限值 (mg/m) 厂界浓度限值(mg/m) 执行标准 工艺 废气 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二氧化硫(SO2) / / 150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 氮氧化物(NOx) / / 200 / 颗粒物 / / 30 / 氯化氢(HCl) / / 30 / 氟化物(以HF计) / / 3 / 铅及其化合物(pb) / / 1 / 镉及其化合物(Cd) / / 0.05 / 铬及其化合物(Cr) / / 1 / 砷及其化合物(As) / / 0.4 / 锡及其化合物(Sn) / / 1 / 二噁英类 / / 0.5ngTEQ/m / 产品基准排气量(炉窑) 10000m/吨产品 1厂房无组织排放 SO2 / / / 0.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NOx / / / 0.12 颗粒物 / / / 1.0 氯化氢(HCl) / / / 0.2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 氟化物(以HF计) / / / 0.02 铅及其化合物(pb) / / / 0.006 镉及其化合物(Cd) / / / 0.0002 铬及其化合物(Cr) / / / 0.006 砷及其化合物(As) / / / 0.01 锡及其化合物(Sn) / / / 0.24 其他 废气 食堂油烟 / / 2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 废 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初期雨水经收集、自然沉淀后,汇同一般废水(循环系统排水)经厂区废水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街子产业新城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嘉陵江。 厂区废水排口处pH、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TP、悬浮物SS执行街子产业新城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石油类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标准;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 街子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最终排入嘉陵江。 表1.4-7 厂区废水排口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 序号 污染物种类 单位 标准限值 执行位置 执行标准 1 pH 无量纲 6.5-9 厂区废水排口 街子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 进水标准 3 化学需氧量CODcr mg/L 44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mg/L 160 5 氨氮NH3-N mg/L 30 6 总磷TP mg/L 4 7 悬浮物SS mg/L 230 8 石油类 mg/L 10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标准 9 动植物油 mg/L 1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续表1.4-7 配套市政污水处理厂排口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 序号 污染物种类 单位 标准 限值 执行位置 执行标准 1 pH 无量纲 6~9 配套市政污水厂-街子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排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2 化学需氧量CODcr mg/L 5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mg/L 10 4 氨氮NH3-N mg/L 5 5 总磷TP mg/L 0.5 6 悬浮物SS mg/L 10 7 动植物油 mg/L 1 3、 噪 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标准;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 表1.4-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要) 主要噪声源 单位 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施工噪声值 LeqdBA 70 55 续表1.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要) 执行位置 声功能区类别 单位 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厂界 3类 LeqdBA 65 55 4、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