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海跃煤业有限公年洗选30万吨原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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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洗选 30 万吨原煤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观文镇共和村二组 555 号 地理坐标 105 度 53 分 48.030 秒,27 度 50 分 49.47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B0610 烟煤和无 烟煤开采洗选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6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200 环保投资 万元 31.5 环保投资占比 15.75 施工工期 1 个月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6200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根据观沙煤业公司场地租赁和水电费结算单,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9 月投入生产,建设有原煤堆场、精煤堆场、煤泥暂存间、 矸石堆场、选矸车间、压滤车间等,年洗选原煤 30 万吨。根据关 于加强“未批先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 〔2018〕18 号 文件精神,“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 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无 1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原煤洗选项目,行业代码是B0610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根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本项目所用 选煤机型号为LTH7.5/3 ,压滤机型号为XMYZ300/ 1500-U ,不属于淘汰类产品 6AM 、ΨM-2.5 、PA-3型煤用浮选机,X- 1型箱式压滤机 ,项目洗煤废水可 做到闭路循环、粉尘达标排放,采用的工艺、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设备都不在 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导向,属于允许类 建设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 、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观文镇共和村二组555号,厂区场地为四川 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原为煤矸石堆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编号510504-XZ2016-E-440 见附件 , 明确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观文煤业厂区总占地面积255241m2 ,本项目仅 使用观文煤矿原煤矸石堆场部分面积6200m2。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 3 、与其他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表 1-1 与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要求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第十九条要求推进洁净煤技术和产业 化发展,大力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 术,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 项目建设洗煤厂,采用跳汰工艺煤 泥直接回收联合工艺进行选煤,可有 效减少煤炭污染物的排放。 符合 二、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和洗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 第二十三条要求新建选煤厂规模原则 上不小于 30 万吨/年。积极发展动力煤 入洗,高硫、高灰动力煤必须全部入洗。 灰分大于 25的商品煤,应就近使用, 尽量减少长途运输。 本项目产能为年产 30 万吨煤炭,经 洗 煤 后 , 精 煤 的 灰 分 为 17.99-23.34。 符合 第二十四条要求强化选煤能耗管理, 新建全部入洗的大中型洗煤厂入洗原 煤单位能耗不高于 8 千瓦时/吨,部分 入洗的不高于 5 千瓦时/吨。 本项目洗原煤能耗为 2.0 千瓦时/吨。 符合 第二十五条要求选煤厂补充用水必须 项目不向厂区外排放生产废水,生产 首先采用处理后的矿井水或中水。洗煤 废水重复利用率为 90 ,室内机械 符合 用水应净化处理后循环复用,大中型选 煤泥回收煤泥量 100 ,年入选原料 2 煤厂必须实现洗水一级闭路循环,洗选 原煤清水耗应控制在 0. 15 立方米/吨以 内。 煤量达到核定能力的 90以上,达 到 选煤厂洗水 闭路循环等级 MT/T810- 1999 一级标准要求。 第二十六条要求积极发展动力配煤, 在煤矿、港口等煤炭集散地建设动力煤 配煤厂,适应不同类型用户需要,以提 高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煤矿、 港口等煤炭集散地要有防止煤炭扬尘 措施,煤炭运输要逐步实现封闭运输。 项目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封闭式运输,减少煤炭扬尘。 符合 三、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 工艺设备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技术先进、性能可靠。 2 、应经济实用,并应综合节能、使用寿 命和备品备件等因素。 企业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 实用的设备。 符合 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局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应明确。 2 、应方便设备检修,并应留有必要的 场地和通道。 3 、应便于生产操作管理。 项目布局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布置方便设备检修,并留有必要的场 地和通道,便于生产操作管理。 符合 原煤储存 选煤厂、储配煤场应减少露天储存原 煤;在人口集中的城镇附近的选煤厂、 储配煤场,应采用封闭方式储存原煤; 其他选煤厂、储配煤场在露天储存原煤 时,应采取防风抑尘措施。 本项目原煤堆场设置在全封闭的厂 房内,并配套建设喷雾装置进行抑 尘。 符合 煤泥水处理 洗煤厂的生产废水应汇集后进入煤泥 水系统,并应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本项目洗煤废水经“浓缩沉淀”后 循环使用 符合 表1-2 与其他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 炭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 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 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 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 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 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 施。 本项目为四川省古叙煤田观 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煤 炭,根据 GB/T15224. 1-2018, 洗选后的煤炭属于低灰煤和 中 灰 煤 , 根 据 GB/T15224.2-2010,洗选后的 煤炭属于低硫煤。 符合 二、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大煤炭洗选力度,新建 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根据煤 质分片区建成配套洗选设施。提高工业煤炭质 量和利用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 理规定中环保指标要求的商品煤。禁止劣质散 煤流通与使用,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 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 本项目为四川省古叙煤田观 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煤 炭,根据GB/T15224. 1-2018, 洗选后的煤炭属于低灰煤和 中灰煤,根据 GB/T15224.2-2010,洗选后的 煤炭属于低硫煤。 符合 3 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 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加强秋冬季煤炭使用 调控管理。 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能源 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 三、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十 切实强化能源清洁利用推进煤炭 清洁利用,提高入选率和废弃物资源综合利 用。新建煤矿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 煤矿加快建设改造,逐年提高原煤入选率 本项目为四川省古叙煤田观 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煤 炭。 符合 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 七 推进循环发展 22.加强工业水循环使 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指导钢铁、纺织印染、 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 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改革、能源部门会同经 济和信息化、水利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矿井水 综合利用,推进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 方生产用水、生态用水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 洗煤废水循环利用。 本项目洗煤废水经“浓缩沉 淀”后循环使用 符合 五、关于印发水泥制造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环办环 评【2016】114号 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试行 第七条 选煤厂煤泥水应实现闭路循环, 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应收集处理。无法全部综合 利用的废水,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后排 放。 本项目洗煤废水、初级雨水 经“浓缩沉淀”后循环使用 符合 七八条 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应优先综合利用, 明确煤矸石利用途径和处置方式,满足煤矸 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暂不具备综 合利用条件的,排至临时矸石堆放场 库 储 存,储存规模不超过3年储矸量,且必须有后 续综合利用方案。临时矸石堆放场 库 选址、 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要求。 本项目煤矸石外售 符合 4 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 项目拟建区域管控单元识别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统识别结果,本项目拟建区域共涉及 3 个管控单元,具体情况见下图 5 图 1-1 本项目与泸州市古蔺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 2 四川省总体准入要求 表 1-3 四川省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 型 四川省总体准入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优先保 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区参照主体功能区中禁止开发区进行管控,一般生态空间参照主体功能区的 限制开发区管控,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 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重点管 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 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 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一般管 控单元 在布局方面,对一般管控单元中的限制开发区域 农产品主产区 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 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严格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等,原则上不增加产能。此外,对其中的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 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农用 地,符合要素控制 要求。 符合 3 川南经济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6 表 1-4 川南经济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区域 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本项目指标 符合情况 川南 经济 区 1 、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线 1 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 的管控要求。 2 、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展产业 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环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开发提出高水平的 环境管控要求。 3 、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 、针对内江、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严格 的水资源准入要求。 且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 县观文镇共和村二组 555 号,不 属于高环境风险企业;本项目属 于煤炭洗选项目,不属于轻工、 化工传统产业;本项目产生的废 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符合 4 泸州市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表1-5 本项目与泸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 序号 负面清单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1 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化工园区 和化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较高企业按相关要求逐步搬迁退 出;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 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不属于风险较高企业项 目、尾矿库、垃圾填埋场 符合 2 坚持绿色发展,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加快钢铁、电力、建 材、造纸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建、扩建能源化工、白酒等重点发展产业实施严 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积极引入高端装备、新 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 “两高”项目 符合 3 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 ,落实排污口和小流域整治要求,确保跨 共 界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要求。 项目没有排污口 符合 4 泸州市三区及泸县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 告相关要求。新建涉及 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 VOCs 排放等量或倍 量削减替代。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不属于泸 州市三区及泸县 符合 5 优化泸州港发展布局,提高港口岸线利用效率,落实煤炭、石油及化工品、LNG、 危险化学品等航运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项目不属于航运项目 符合 7 6 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重点流域实现常年 禁捕;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严格落实自然保护 区管理要求,严格管控排放持久性有机物、涉五类重金属废水企业。 项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的区域 内 符合 7 进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森林覆盖率,积极开展小水电整治,严格禁渔措施,加大石 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赤水河生态功能。加大赤水河流域的水污 染防治力度,保障赤水河入长江口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 II 类标准。 项目废水不外排,不会对赤水 河造成污染 符合 8 加强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建设项目精准管控,提高古叙矿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减 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不属于生态脆弱区域内 符合 表1-6 本项目与泸州市古蔺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 序号 负面清单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1 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严格实施环境监督管理,严控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污染,杜绝生态破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项目不在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 业园区 符合 2 黄荆省级自然保护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 护区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管理。 项目不在黄荆省级自然保护区 符合 3 页岩气开发实施废水重复利用,压裂返排液回用率达到 85以上,固体废弃物实现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提高页岩气开采清洁生产水平,落实生态修复措施。 项目不是页岩气开发项目 符合 4 严格按照赤水河流域 四川 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落实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 对保留类小水电加强生态流量监管,完善生态调度方案和生态补偿机制。对退出类 小水电按时限要求加快退出,实施生态修复措施。 项目不是小水电项目 符合 5 石漠化区域严格按照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相关要求进行保护、 治理。 项目未在石漠化区域 符合 6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赤水河流域废弃矿山开展生态 修复治理。提高古叙矿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切实推 进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 项目不是矿山项目 符合 5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泸州市普适性准入清单 表 1-7 泸州市普适性准入清单 管控 管控 准入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8 单元 类别 性 一般 管控 单元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废水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 火电、水泥等行业按相关要求推进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 砖瓦行业实施脱硫、除尘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单元内的水、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各要素重点管控区要求;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 代; 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 削减替代; 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 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新增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 2 倍削减量替代; 达标地区实行等量替代; 单元内的水、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各要素重点管控区要求; 到 2023 年底,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小区 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省级考核要求; 屠宰项目必须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国家、 省级考核要求; 新、改扩建白酒酿造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泸州市白酒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 束性管控指标; 新、改扩建能源化工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泸州市能源化工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 放约束性管控指标; 到 2022 年,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到 2025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 高; 加快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区域统筹规划建设厨余垃圾处置中心,力争 2022 年实现地级及以 上城市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 本项目为原 煤洗选项 目,生产废 水循环使 用,不涉及 废水排放; 本项目位于 古蔺县,大 气环境属于 达标区。符 合污染排放 管控要求。 符合 9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力争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 92、县 级城市达 85; 页岩气开采过程中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应优先进行回用,平台钻井废水回用率、平台或区域压裂 返排液回用率均应达到 85以上; 页岩气开采过程中钻井作业应全程采用岩屑不落地工艺对钻井岩屑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转运; 水基岩屑液相回收重复利用、固相资源化综合利用,油基岩屑油相回收重复利用、固相资源化综合 利用或送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 风险 防控 联防联控要求 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跨省流域上 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 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 污泥进入耕地; 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 渣 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定期对单元内尾矿库进行风险巡查,建立监测系统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完善各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杜绝事故排放; 尾矿库闭矿后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和综合利用; 规范排土场、渣场等整治; 单元内的土壤优先保护区执行土壤优先保护分区管控要求。 本项目环境 风险可控, 符合环境风 险防控要 求。 符合 资源 开发 利用 效率 要求 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泸州市 2030 年用水控制总量为 15. 1 亿 m3; 地下水开采要求 泸州市 2030 年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 0.74 亿 m3 以内;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到 2025 年,四川将力争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形成布 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90以上; 在秋收和夏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强化川南地区区域联动; 禁燃区要求 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 本项目不属 于高水耗高 能耗企业。 符合资源开 发利用效率 要求。 符合 10 煤锅炉; 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 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2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表1-8 本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管控单 元 管控 类型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一般管 控单元 ZH 510525 30001 环境 综合 管控 单元 一般 管控 单元 空间 布局 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煤炭等资源的无序开发、过度开采,加强违法违规 煤矿清理。其他同泸州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现有水泥企业限制发展,污染物只降不增。其他同泸州 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现有园区外工业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技改、 扩建污染物排放实行区域等量或倍量替代,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环保监管;钢铁、石 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要求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 不具备合法手续,或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风险不可控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提升, 通过环保、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整 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属地政府应按相关要求责令关停并退出。其他要求同泸州 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 禁止开发活 动、限制开发 建设活动以及 不符合空间布 局要求的活动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同泸州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同泸州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对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控制工业、生活污染源,减少移动源污染物排放。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车、油、路、管”综合整治;加快老旧车辆的淘 汰和不达标车辆的整治。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严格实施密闭运输,强化 城乡结合部环境监管。页岩气开采过程中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应优先进行回用, 平台钻井废水回用率、平台或区域压裂返排液回用率均应达到 85以上。页岩气开 采过程中钻井作业应全程采用岩屑不落地工艺对钻井岩屑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转 运。水基岩屑液相回收重复利用、固相资源化综合利用,油基岩屑油相回收重复利 本项目为洗煤 项目,污染物 经过治理后可 达标排放 符合 11 用、固相资源化综合利用或按危废处置。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引导小型 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发展;加强矿山采选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选矿 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采矿废水应尽量回用。其他同泸州市一般管控单元总 体准入要求。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环境 风险 防控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 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 污染地块管控要求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同泸州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严格执行闭矿后环保措施,进行矿区废弃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区域恢复治 理。其他同泸州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本项目用地性 质为工业用 地,地面进行 了硬化处理。 符合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地下水开采要求 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同泸州市环境要素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本项目水资源 需求小且循环 使用 符合 3 环境要素管控区准入符合性分析 表 1-9 本项目与环境要素管控区符合性分析 管控单元 管控 类型 管控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赤水河-古蔺 县-清池断面 上游-控制单 元 YS5105253 210001 水环 境一 般管 控区 空间布局 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 开发活动,限制开 发建设活动 符合 污染物排 放管控 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快城镇环 保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选用合适技术,健全乡镇及农村集聚点污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预处理后用 符合 12 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达标排放。 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水产养 殖污染防控、强化农业生产化肥农药施用防控,禁止销售施用“三高” 农药;推广高效施肥灌溉技术,农药化肥实现“零增长”;开展高标准 农田改造,减少水土流失。 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 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要求 作农肥,生产废水 经浓缩沉淀后回用 于生产,不外排 环境风险 防控 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和矿山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体系建设,开展企业 风险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增强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守住环境安全 底线。 本环评要求本企业 建立并且完善风险 环境管理体系 符合 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 / / / 一般管控区 2 YS5105253 310001 大 环 一 管 气 境 般 控 区 空间布局 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 开发活动,限制开 发建设活动 符合 污染物排 放管控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 级 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 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 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扬尘污染控制要求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 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本项目大气环境质 量执行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 级标准 符合 环境风险 防控 / / / 资源开发 / / / 13 效率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6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2022 年版 的符合性分析 表 1-10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2022 年版 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负面清单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 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是码头和 长江通道项目。 符合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 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 保护区核心区、缓 冲区和风景名胜区 核心区。 符合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项目, 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 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 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 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5 禁止违法利用、 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 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 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 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 项目。 符合 6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7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8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 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 库, 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 项目。 符合 9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 高污染项目。 符合 10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 符合 14 项目。 11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 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 项目。 符合 12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2022 年版 负面清单内容,不在其负面清 单内。 1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 、项目由来 古蔺县海跃煤业有限公司前身为合江县海跃商贸有限公司,根据观沙煤业公 司场地租赁和水电费结算单,合江县海跃商贸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投入生 产,与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矸石综合利用加工合同 见 附件 ,由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煤矸石加工场地 一风井 排矸场 和煤炭,由合江县海跃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加工,加工后的煤炭由四川省 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销售。 2021 年 6 月 7 日,古蔺县观文镇人民政府在环保检查中发现,合江县海跃 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无煤矸石洗选经营许可,企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重 新注册古蔺县海跃煤业有限公司,未改变原有工程生产工艺及产量,原合江县海 跃商贸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煤、煤矸石购销 合同以及场地租赁协议等有关事项,转由新成立的古蔺县海跃煤业有限公司全部 承接。 本项目现处于停产状态,根据本项目建设前未办理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 建”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 办环评〔2018〕18 号 文件精神,“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 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因此,本项目符合补办环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 ,该项目为“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中的 “6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煤炭洗选、配煤”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古蔺县海跃煤业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了解了拟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状况,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候、气象、经济 发展等自然、社会环境概况,进行了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分析,并对环境影响因 子和评价因子进行了筛选,结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评价标准、确定出本评价范 围及工作内容深度,并征求了环保主管部门对工程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 16 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 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 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洗选 30 万吨原煤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补办环评 建设单位古蔺县海跃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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