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高速公路骑马矿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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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1、 项目由来 2017年2月广平高速完成工程施工招标,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东接广甘高速骑马枢纽互通,经青川县至绵阳市平武县,西接绵九高速平武枢纽互通。线路全长约90km,其中青川境内72km,起于骑马,途径瓦砾乡、乐安寺乡、三锅乡、桥楼乡、青溪镇等乡镇,并在骑马乡、黄坪乡、乐安寺乡、桥楼乡、青溪镇设互通。工期预计需砂石量为200万m3以上。 为满足广平高速建设的砂石需求,本着矿山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为合理有效的开发青川县境内的矿产资源,为青川县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取得购得骑马矿山的开采权,并租赁矿区南侧500m处店子山土地0.0163km2建设项目加工厂,为广平高速青川县境内的建设提供碎石。 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8002018077130146540号),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60万t/a,矿区面积为0.0485km2,采矿标高为680m825m,采矿权有效年限为2023年7月5日。 根据青川县骑马乡方石河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白云岩矿保有资源/储量(332)352.17万万吨,按采取率90,可采矿石量316.95万吨。 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拟在矿区北侧租赁土地0.0155km2作为项目废渣库和成品堆场,租赁矿区南侧500m处店子山土地0.0163km2作为项目加工场地。鉴于采矿工程以及矿石加工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版)的规定,为使该项目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其“广平高速公路骑马矿山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 项目特点 本项目选址于广元市青川县骑马乡中元村方石河,项目特点如下 1 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一个露天采矿场、一个配套废渣库和一个位于矿区南侧500m处的加工场,包含采矿、运输、加工等过程,噪声和粉尘为项目主要污染物。 2 项目位于青川县骑马乡,根据根据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3 项目选址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等敏感区。 3、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平高速公路骑马矿山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18年7月15日,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广平高速公路骑马矿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随即展开了调研工作,收集相关文件,奔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通过环境调查和开展专题工作;同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环评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要求,在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版),现提交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查。 4、 项目相关判定情况 根据分析,该项目相关判定分析情况如下所示 1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按照国务院国发[2005]40号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项目内容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已取得川投资备川投资备【2018-510822-10-03-282420】FGQB-0118号。 2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60万t/a,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矿,生产规模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4]17号)文件的要求。 3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青川县骑马乡,所在区为四川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的允许开采区,符合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要求。 4 本项目不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范围和生态红线范围之内,符合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规定和要求。 5 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4号),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本项目不在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 5、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根据本项目的项目特点和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项目营运过程中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所示 1 项目为露天开采,主要关注开采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 2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扬尘、破碎加工粉尘、爆破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附近地表水体的影响; 4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区域景观的影响; 5 项目对运输道路沿线的大气环境、水和声环境的影响。 6、 环评结论 根据所收集资料,依据相关评价技术方法,对该项目各项污染物进行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得出如下结论 该项目生产规模为60万t/a,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和四川省生态规划要求,项目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通过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单位还需加强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总之,该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从环保角度评价项目建设可行。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V 目 录 1 总则1 1.1 编制依据1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3 1.3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3 1.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4 1.5 评价工作等级6 1.6 评价范围10 1.7 环境保护目标11 1.8 评价标准12 1.9 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政策规划14 1.10 选址合理性分析22 2 工程概况26 2.1 项目基本情况26 2.2 工程内容及项目组成26 2.3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28 2.4 矿区概况29 2.5 矿山地质概况30 2.6 矿山开采工程36 2.7 矿石加工厂概况38 2.8 储运工程38 2.9 公用工程39 2.10 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40 2.11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41 2.12 总投资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41 3 工程分析43 3.1 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43 3.2 物料平衡与水平衡47 3.3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50 3.4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分析54 3.5 服务期满主要污染源分析67 4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69 4.1 项目地理位置69 4.2 地形地貌69 4.3 气候气象69 4.4 水文水系70 4.5 动植物70 4.6 自然资源71 4.7 风景名胜72 5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影响分析76 5.1 区域生态功能定位76 5.2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76 5.3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80 5.4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91 5.5 生态环境影响消减措施及建议101 5.6 生态恢复105 5.7 生态管理与监测111 6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113 6.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13 6.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14 6.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22 7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126 7.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26 7.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28 8 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131 8.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31 8.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2 8.3 噪声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43 9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145 9.1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45 9.2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45 10 环境风险分析148 10.1 风险评价的目的148 10.2 环境风险识别148 10.3 风险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49 10.4 风险源项分析151 10.5 风险分析151 10.6 风险防范措施153 10.7 风险应急预案154 10.8 环境风险分析小结157 1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59 11.1 环境管理159 11.2 环境监测计划161 11.3 环境保护验收清单162 1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4 12.1 目的、内容及方法164 12.2 基础数据164 12.3 环保经济指标的确定166 12.4 环境经济的静态分析168 12.5 社会效益分析168 12.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小结169 13 污染总量指标171 13.1 概述171 13.2 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原则171 13.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及指标171 14 结论与建议173 14.1 结论173 14.2 要求与建议177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3-1 矿山平面布置图 附图3-2 加工场平面布置图 附图3-3 加工棚平面布置图 附图4-1 矿山开采剖面图 附图4-2 项目采矿方法图 附图5 项目评价范围图 附图6 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7 青川县水系图 附图8 青川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分区图 附图9项目与保护区相对位置图 附图10-1 矿区卫生防护距离图 附图10-2 加工场卫生防护距离图 生态-附图 生态-附图1 生态功能区划图 生态-附图2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生态-附图3 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图 生态-附图4 生态调查样线样方布置图 生态-附图5 评价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图 生态-附图6 评价范围植被类型图 附件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2项目备案文件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采矿许可证 附件5执行标准 附件6不占用基本农田证明 附件7选址规划说明 附件8川水函[2017]482号 附件9监测报告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和条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新修订版),2015年1月1日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5月修订,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正;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 1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3、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4、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施行; 15、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 16、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川办函〔2017〕102号; 17、 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 18、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日; 19、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川环发[2006]1号; 2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21、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2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23、 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号)。 1.1.2 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10、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 1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 1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1~6-2008); 13、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15); 14、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技术大纲,2005年; 15、 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 16、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 1.1.3 项目文件 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 青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广平高速公路骑马矿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函; 3、 青川县骑马乡方石河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4、 青川县骑马乡方石河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5、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8-510822-10-03-282420】FGQB-0118号; 6、 监测报告; 7、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 1.2.1 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管理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都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的评价目的是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环保角度论述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主管部门决策、项目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2 评价原则 根据项目的特点,本次评价工作原则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当地规划、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确保达标排放,工程的实施应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做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2、本项目属于土砂石(白云岩矿)开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和加工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大气、声、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本环评将重点分析项目建设运营对大气、声、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保护防治措施;同时根据矿山露天开采进度,提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要求。 1.3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 1.3.1 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征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确定以大气环境、废石的利用和处置、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为评价重点。 1.3.2 评价时段 经现场勘查,项目未进行建设,因此,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时段包括施工期、营运期和服务期满。 1.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4.1 环境影响识别 1、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主要为短期、局部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影响会恢复,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如下 (1)生态环境 施工造成的土地性质改变、水土流失、地表扰动,对原有植被的破坏。 (2)大气环境 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扬尘、堆场粉尘、汽车尾气及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气。 (3)地表水环境 主要是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4)声环境 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5)固体废物 主要为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1)生态环境 采场作业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矿区爆破、开采、破碎、筛分、贮堆、废渣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尾气和食堂产生的油烟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 主要为废渣库淋溶水、初期雨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声环境 采场潜孔钻、挖掘机、自卸汽车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加工场地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主要为剥离表土、废石、除尘器粉尘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5)社会环境 项目建成后,对交通、就业以及下游产业等其他行业的带动,对区域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 3、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识别 项目服务期满后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1.4.2 评价因子筛选 1、现状评价因子 (1)环境空气PM10、PM2.5、TSP、SO2、NOx; (2)地表水环境pH、COD、BOD5、总磷、总氮、溶解氧、砷、硫化物; (3)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4)生态环境陆生植物等。 2、施工期预测评价因子 (1)环境空气颗粒物; (2)地表水环境SS; (3)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4)固废土石方、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植被破坏; 3、营运期预测评价因子 (1)环境空气颗粒物; (2)地表水环境pH、SS、COD、BOD5、NH3-N、石油类; (3)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4)固废废石、剥离表土、生活垃圾、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5)生态环境占地、景观、水土流失。 4、服务期满后 评价区域内生态恢复情况。 1.5 评价工作等级 1.5.1 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分级是依据主要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和相应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制10%时所对应当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一般取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 表 1-1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序号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1 一级 Pmax≧80%,且D10%≧5km 2 二级 其他 3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开采区、运输产生的扬尘以及加工区卸料、破碎加工以及装存过程产生的粉尘,本次评价以TSP来计算。 表 1-2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 序号 区域 污染因子 最大地面浓度(mg/m3) 距离(m) 占标率() 1 开采区 TSP 0.08054 129 8.95 2 加工区 TSP 0.04226 221 4.70 表 1-3 加工厂有组织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 区域 排气筒 污染因子 最大地面浓度(mg/m3) 距离(m) 占标率() 加工区 15m TSP 0.008226 308 0.91 本工程废气最大浓度占标率为8.95、距离为129m,小于10。 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 1.5.2 地表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对地表水评价等级的划分是依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污水的排放量及受纳水体的实际环境功能特征而划分的。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渣库淋溶水、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H,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生活污水采用旱厕进行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或者农田施肥。因此项目营运期无污水外排。 工程所在的地表水体为水磨河,属Ⅲ类水域。 表 1-4 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确定指标 序号 污水量 水质复杂程度 地面水域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 评价等级 1 不外排 简单 小河 Ⅲ类 三级 通过以上分析,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5.3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确定本项目所属地下水环境影响类别如下 表 1-5 附录A(规范附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行业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54、土砂石开采 年采10万立方米及以上; 海砂开采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Ⅳ类 Ⅳ类 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为了解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本次评价只做一般性分析。 1.5.4 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分级是依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建设项目建设前后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及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 表 1-6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序号 评价工作等级 判定依据 1 一级 GB3096规定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 2 二级 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dB(A)~5dB(A)(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 3 三级 GB3096规定的3类、4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 本项目评价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区域,本工程的噪声主要为营运期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和加工厂区加工作业噪声,经隔声降噪后,上述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前后评价区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且场界外声学环境受影响人口很少,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情况见下表 表 1-7 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参数 名称 环境功能区 敏感点噪声变化量 受影响人数 评价等级 本项目 2类 3dB(A)以内 很少 二级 因此,本工程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1.5.5 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是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具体见下表所示。 表 1-8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220km2 或长度0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项目矿区及加工厂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址公园、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不在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中“重点生态功能区”内,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属于一般区域。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建设包括露天开采区、开采道路区、加工厂区、废渣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0.0803km2。则有上表划分依据可判定项目矿区的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项目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台阶式露天开采,矿区总生产能力为60万t/a,服务年限为5年。因此,考虑到本项目矿山以后露天开采将会对周边生态环境的造成持久影响(导致占地区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为详细了解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矿山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故此将生态评价工作等级上调1级,即项目生态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本项目生态评价等级情况见下表 表 1-9 本项目评价等级参数 名称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范围 评价等级 调整后评价等级 本项目 一般区域 0.0803km2 三级 二级 因此,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1.5.6 环境风险 1、评价等级 根据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划分为一级、二级。具体评价等级的确定应由项目的物质危险性识别、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及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决定。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10。 表 1-10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类别 建设项目情况 建设项目所涉及物质的危险性质和危险程度 剧毒危险性 一般毒性 可燃、易燃 爆炸危险性 划分依据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1)重大危险源识别 根据物质危险性识别,本项目涉及柴油和炸药。根据生产设施危险性识别和储运过程危险性识别,本项目设置的柴油储罐储量未超过其临界值;本项目不在厂区设置炸药库。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源辨识(GB18218-2009),涉及上述物质的生产工艺及储存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区域敏感性 本项目位于青川县骑马乡中元村,项目外环境简单,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所以项目所在地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 (3)评价等级的确定 根据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由于项目所处地区为非环境敏感地区,生产中涉及物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故环境风险等级确定为二级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规定,二级评价内容包括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综上所述,本次环评中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详见下表 表 1-11 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汇总表 类别 大气 地表水 地下水 声 生态 风险 评价等级 三级 三级 不开展 二级 二级 二级 1.6 评价范围 1、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估算模式SCREEN3模型估算得知,本项目D10小于2.5k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大气评价范围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因此,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5km。 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是以采场和加工场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区域范围内,运输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2、 地表水评价范围 工程所在的地表水体为矿区和加工场西侧的水磨河(属Ⅲ类水域),本项目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加工场西侧上游500m,矿区下游1000m。评价河段内无生活饮用水集中取水口。 3、 噪声评价范围 采场周边200m范围内,运输路线两侧200m范围内区域,加工场边界外200m区域。 4、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本项目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分台阶露天开采,拟选址的占地不属于重要/特殊生态敏感区,其造成的生态破坏主要集中在项目露天开采区、开采道路区、加工场区、废渣库区等工程直接占地处,生态影响区域包括项目直接占地区以及间接影响区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生态评价范围应以项目所在区域所涉及的完整的水文单元、生态单元等为参照边界,项目矿区整体位于方石河(小地名)南侧山体,为山体西侧范围,矿区西侧10m处有水磨河,矿区南侧有自然小冲沟,矿区南侧500m为项目加工场区。因此,项目生态评价范围边界确定为东侧、西侧以矿区范围为界限外延500m,北侧以废渣库为界限外延500m,南侧以运输道路和加工场区为界外延500m,评价范围面积约为2.0816km2。 表 1-12 各要素评价范围汇总表 类别 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 声环境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 采场和加工场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区域范围内,运输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加工场西侧上游500m,矿区下游1000m 采场周边200m范围内,运输路线两侧200m范围内区域,加工场边界外200m区域 东侧、西侧以矿区范围为界限外延500m,北侧以废渣库为界限外延500m,南侧以运输道路和加工场区为界外延500m,评价范围面积约为2.0816km2 5、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项目在矿区设置10t柴油储罐,不设炸药库,项目潜在的危险单元及危险源为采矿区、废渣库及周边地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以及柴油储罐泄漏、爆炸等风险。经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有关规定,风险评价范围为以矿区和废渣库为中心,半径3km的区域内。 1.7 环境保护目标 1.7.1 项目外环境关系 1、矿区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骑马乡中元村方石河(小地名),矿区位于方石河北侧山头,矿区北侧为项目废渣库和成品堆场,废渣库北侧、南侧有乡村道路经过,道路西侧有水磨河流经,废渣库东北侧52440m范围内有方石河农户19户约75人,西北角175223m范围有大坪湾农户4户约15人,矿区西侧45m有农户2户约8人,矿区东侧和南侧都为树林山头,分布着部分农田,矿区南侧500m处店子山有项目加工场区,加工场区南侧120有农户1户约4人,南侧215400m范围内有下大竹院农户15户约60人。矿区东侧有广甘高速,距离为2.03km;本项目距离白龙湖保护区3.5km。 2、加工厂外环境关系 项目加工场设置于矿区南侧500m处的店子山,占地类型为荒地和耕地,加工厂范围内有农户一户,建设单位拟租下来作为项目办公生活用房。加工场西侧紧邻已建乡村道路,西侧20m处为水磨河。 1.7.2 环境保护目标 由外环境关系图和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本项目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表 1-13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保护要素 方位 最近距离(m) 备注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废渣库东北侧 52400 方石河农户19户约75人 GB3095-2012二级 废渣库西北侧 175223 大坪湾农户4户约15人 矿区西侧 45 2户约8人 加工场区南侧 120 1户约4人 加工场区南侧 215400 下大竹院农户15户约60人 声环境 废渣库东北侧 52200 方石河农户8户约32人 GB3095-2008二类 废渣库西北侧 175223 大坪湾农户4户约15人 矿区西侧 45 2户约8人 加工场区南侧 120 1户约4人 地表水 矿区西侧水磨河 10 小河、灌溉 GB3838-2002 生态环境 东侧、西侧以矿区范围为界限外延500m,北侧以废渣库为界限外延500m,南侧以运输道路和加工场区为界外延500m,评价范围面积约为2.119km2 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1.8 评价标准 1.8.1 环境质量标准 1、 SO2、NO2、PM10、PM2.5、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见下表 表 1-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Nm3, pH无量纲 项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日平均 0.15 小时平均 0.5 NO2 年平均 0.04 日平均 0.08 小时平均 0.20 PM10 年平均 0.07 日平均 0.15 PM2.5 年平均 35 日平均 75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0.30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域标准,见下表 表 1-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pH无量纲 项目 标准限值(III类) 备注 pH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BOD5 ≤4 COD ≤20 总磷 0.2 总氮 0.2 溶解氧 ≥5 砷 0.05 硫化物 0.2 3、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 1-16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2类 60 50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1.8.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水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对外排放。 2、 废气营运期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表 1-1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量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120 3.5kg/h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3、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限值,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施工期,见下表 表 1-1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昼间/dBA 夜间/dBA 施工期 70 55 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 1-1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2类 60 50 4、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规定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9 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政策规划 1.9.1 环境功能区划 1、 环境空气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青川县骑马乡中元村,属于农村环境,按照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原则,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划为二类区。 2、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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