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奢王府酒业锅炉煤改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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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古蔺奢王府酒业锅炉煤改气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2110-510525-07-02- 121204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麻柳村二组 A 区 、 简阳村二组 B 区 地理坐标 A 区105 度 58 分 38.534 秒, 28 度 6 分 34.314 秒 B 区105 度 58 分 15.759 秒, 28 度 6 分 41.885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430 热力 生产和供应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天然气锅炉总容量 1 吨/小时 0.7 兆瓦 以上的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古蔺县经济商 务科技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川投资备 【2110-510525-07-02- 121204】 JXQB-0190 号 总投资 万元 56 环保投资 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比 10.7 施工工期 /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不新增用地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根据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情况说 明企业于 2016 年完善环保备案并通过泸州市政府办公室批准 泸州府办函【2016】121 号 ,企业在备案时自行承诺在恢复 生产时将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经查,2018 年 10 月企业将厂 房窖池租给古蔺金美酒业有限公司,同时将原有燃煤锅炉更换为 燃气锅炉。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 析 无 1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目,原锅炉为7台0.5t/h燃煤锅炉,根据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属于“淘汰类” ,本项目改为8台1.0t/h的天然气 锅炉 A区2台、B区6台 ,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 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麻柳村二组 A区 、简阳村二组 B区 ,均位于四川省古蔺奢王府酒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根据古 蔺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古国土资确[2011]36号、古国土资确 [2013]04号 以及土地使用证 古他项 2014 第57号 ,明确四川省古蔺奢王 府酒业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 2 与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2.4-7 与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结论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八条 禁止在赤水河干流 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化工园 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 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 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 A 区距离赤水河 6.5km ,B 区距离赤水河 约 7.0km ,属于锅炉技改 项目。 符合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四十三条 赤水河流域禁止 下列行为 一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 者剧毒废液; 二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 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包装物; 三 向水体排 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四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 固体废弃物、畜禽污染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五 使用禁用的农药,向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 六 生产、销售含磷洗涤剂; 七 在河道管理 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八 法 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项 目淘汰的锅底水进入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 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 水污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1-2011 表 3 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 外排古蔺河,本项目无固 废产生,不会对赤水河流 域造成影响。 符合 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 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 2 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 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 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 境质量。 1 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 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 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关于 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24号 以下简称方案 通知 ,方案通知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泸州市位 于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其中涉及的生态红线保护区的行政 区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以保护亚热带原始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竹类 生态系统为重点,加强森林植被、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保护赤水 河水生态系统,维护长江上游鱼类种群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防止喀 斯特地貌区石漠化。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麻柳村二组 A 区 、简阳村二组 B区 ,不位于泸州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在相关 的水源地保护区及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即位于方案通知确定的生 态红线范围之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四川省生态红线图见附图。 2 环境质量底线 ①本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根据2020年泸州市环境空气 状况公报中古蔺县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的SO2、NO2、 PM10 、PM2.5 、CO 、O3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目, 由燃煤锅炉改成天然气锅炉,有利于改善区域的 大气环境质量。 ②与项目有关的水体为古蔺河,根据2020年泸州市水环境公报中地表水监 测数据,古蔺河水质优,断面达标率为 100。箭竹三凤田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 太平渡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月达标率分别为100和90.9 。地表水环境 3 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Ⅲ类标准。 ③根据噪声环境现状监测,选址区域能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规定的2类标准要求。 ④项目用地在原有厂区内,未新增用地,未发现土壤污染问题。 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但项目资源消耗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目,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麻柳村二 组 A区 、简阳村二组 B区 ,根据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 细则 试行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 表 1-2 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符合性分析 序 号 负面清单内容 本项目与负面清单对 照 符合 性 1 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 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四川省 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宜宾-乐山港口群布 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 码头项目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不属于码头项目 符合 2 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 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含桥梁、隧道 本项目不属于过长江 通道项目 符合 3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自 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 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未在自然保护区建 设 符合 4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 各类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 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未在风景名胜区建 设 符合 5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 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 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 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生活垃圾、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 本项目未在饮用水水 源准保护区内,项目淘 汰的锅底水进入厂区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 业水污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27631-2011 表 3 中直接排放标准 限值后外排古蔺河。 符合 6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除应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未在饮用水水源二 符合 4 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经营性取土 和采石 砂 等活动;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施肥 养鱼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铺设输送污 水、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 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7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 应遵守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 改建、扩建与供 取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 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未在饮用水水源一 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 8 禁止在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排污口 本项目未在水产种植 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项目淘汰 的锅底水进入厂区污 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 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 污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1-2011 表 3 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 后外排古蔺河,不新增 排污口 9 禁止在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挖沙采石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未在水产种植资源 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 10 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 围 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 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 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 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 目和 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 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来物 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 以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未在国家湿地公园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11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 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 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 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未在长江岸线保 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 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 内 12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 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 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 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未在长江岸线保 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 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 内 13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 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 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河段保护 区、保留区内 14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 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 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 5 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 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 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麻柳村二组 A 区 、 简阳村二组 B 区 , 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 15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 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重大基础设施、军事 国防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 包括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 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 ,选址确实难以 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程序严格论证后依法依 规报批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 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 麻柳村二组 A 区 、 简阳村二组 B 区 , 选址未占用永久基本 农田 符合 16 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 包括岷江干流、 沱江干流、赤水河干流、嘉陵江干流、雅砻江干 流 1 公里〔指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 即水利部 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 向陆域纵深 1 公里〕范围 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不属于在长江干流 和主要支流范围内新 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 工项目 符合 17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 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列 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2018 年版 或 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高污染项目 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高 污染”产品名录执行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建设于四川省泸州 市古蔺县永乐街道麻 柳村二组 A 区 、简 阳村二组 B 区 ,不 属于高污染项目 符合 18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 产业布局规划 包括但不限于石化产业规划布 局方案 修订版 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 布局方案 的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 PX 、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MDI 项目由省政府投 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 案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 对二甲苯 PX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MDI 项目,禁止建设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不属于禁建项目 符合 19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 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 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 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 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 ,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 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项目,视为允许类 符合 20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 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 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 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 能行业的项目 符合 21 禁止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 30 万吨/年的煤矿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 符合 22 禁止建设以下燃油汽车投资项目 不在中国境内 销售产品的投资项目除外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 目 符合 根据上表,本项目不属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 6 行 中负面清单内。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理要求。 4 、与四川省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川府发[2020]9号 的符合 性分析 表 1-3 与四川省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川府发[2020]9 号 的符合性分析 区域 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本项目指标 符合 情况 一般 管控 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 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 领域污染治理。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 县永乐街道麻柳村二组 A 区 、简阳村二组 B 区 , 属于一般管控区,所排放污染 物均符合相关标准。 符合 川南 经济 区 1 、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 线 1 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险 企业的管控要求。 2 、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 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展 产业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环境准 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开发提出 高水平的环境管控要求。 3 、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 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 、针对内江、 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 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 严格的水资源准入要求。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 县永 乐街道麻柳村二组 A 区 、简阳村二组 B 区 , 且不属于高环境风险企业;本 项目属于锅炉技改项目,不属 于轻工、化工传统产业;项目 淘汰的锅底水进入厂区污水处 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 酒工业水污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1-2011 表 3 中直接 排放标准限值后外排古蔺河,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产业。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四川省川南经济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5 、与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1】10号 符合性 分析 表 1-2本项目与泸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 序 号 负面清单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1 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化工园区 和化工项目,现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 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较高企业按相关要求逐步搬迁退 出;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 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 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不属 于风险较高 企业项目、 尾矿库、垃 圾填埋场 符合 7 2 坚持绿色发展,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两高” 项目,加快钢铁、电力、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改造升 级,新建、扩建能源化工、白酒等重点发展产业实施严 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 平;积极引入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 本项目不属 于高耗能、 高排放“两 高”项目 符合 3 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落实排污 口和小流域整治要求,确保跨 共 界流域水质稳定达 标。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属于 赤水河流域 符合 4 泸州市三区及泸县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 VOCs排放等量或 倍量削减替代。 本项目位于 古蔺县,不 属于泸州市 三区及泸县 符合 5 优化泸州港发展布局,提高港口岸线利用效率,落实煤 炭、石油及化工品、LNG 、危险化学品等航运环境风险 管控措施。 项目不属于 航运项目 符合 6 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 方案,重点流域实现常年禁捕;涉及“长江上游珍稀 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严格落实自然保 护区管理要求,严格管控排放持久性有机物、涉五类重 金属废水企业。 项目不属于 自然保护区 的区域内 符合 7 进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森林覆盖率,积极开展小水电整 治,严格禁渔措施,加大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力 度,全面提升赤水河生态功能。加大赤水河流域的水污 染防治力度,保障赤水河入长江口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 水 II 类标准。 项目淘汰的 锅底水进入 厂区污水处 理站处理达 标后外排古 蔺河,不会 对赤水河造 成污染 符合 8 加强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建设项目精准管控,提高古叙 矿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不属于 生态脆弱区 域内 符合 表1-3 本项目与泸州市古蔺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 序 号 负面清单 符合性分析 是否 符合 1 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严格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严控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杜绝生态破坏, 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项目不在四川古蔺 酱香酒谷产业园区 符合 2 黄荆省级自然保护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 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要求 进行保护、管理。 项目不在黄荆省级 自然保护区 符合 3 页岩气开发实施废水重复利用,压裂返排液回用率达 到 85以上,固体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 理处置;提高页岩气开采清洁生产水平,落实生态修 复措施。 项目不是页岩气开 发项目 符合 4 严格按照赤水河流域 四川 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 落实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对保留类小水电加强生态 项目不是小水电项 目 符合 8 流量监管,完善生态调度方案和生态补偿机制。对退 出类小水电按时限要求加快退出,实施生态修复措 施。 5 石漠化区域严格按照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技 术规程相关要求进行保护、治理。 项目未在石漠化区 域 6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 赤水河流域废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治理。提高古叙矿 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切实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 项目不是矿山项目 因此,项目符合泸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及泸州市古蔺县生态环境准 入总体要求。 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 、项目由来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目,原锅炉为 7 台 0.5t/h 燃煤锅炉,根据泸州市淘汰 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泸州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通 知 泸市淘汰落后协【2021】8 号 ,“10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列入了 “淘汰类”的“落后产品”,按照省市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统一部署安排,须在 2021 年底前完成非建成区 10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2016 年 10 月,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四川省古 蔺奢王府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酿造建设项目临时环保备案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四川长江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电镀 车间等项目纳入第二批环保临时备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6】121 号 , 同意四川省古蔺奢王府酒业有限公司纳入第二批环保临时备案。 临时环保备案中,企业年产白酒 3500t ,配套 7 台 0.5t/h 燃煤锅炉,为了方 便管理及对外租赁,采取分散供热的方式,当时未达到满负荷生产,后因为蒸汽 量不足,改扩建为 8 台 1.0t/h 天然气锅炉,从建成至今,项目的窖池未发生变化, 产能未超过备案的产能。 根据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情况说明企业于 2016 年完善环保备案并通过泸州市政府办公室批准 泸州府办函【2016】121 号 , 企业在备案时自行承诺在恢复生产时将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经查,2018 年 10 月企业将厂房窖池租给古蔺金美酒业有限公司,同时将原有燃煤锅炉更换为燃 气锅炉。 目前企业与古蔺金美酒业有限公司租用协议已到期,古蔺奢王府酒业有 限公司补办相关手续,因此本项目为补办环评手续,且目前处于停止生产状态。 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古蔺奢王府酒业锅炉煤改气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补评 建设单位四川省古蔺奢王府酒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麻柳村二组 A 区 、简阳村二组 10 B 区 。 建设内容淘汰原有的 7 台 0.5t/h 的燃煤锅炉 A 区 1 台、B 区 6 台 ,新 建 8 台 1.0 吨/小时的天然气锅炉 A 区 2 台、B 区 6 台 ,本项目不改变公司原 有白酒生产工艺和产能。 劳动定员保持原有,不新增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每天运行 8 小时,年运行 250 天。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56 万元。 3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表 2-1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施工期 运营期 主体 工程 锅炉房 在原有锅炉房新建 8 台 1.0 吨/小时的 天然气锅炉 A 区 2 台、B 区 6 台 已建 扬尘、装 修废气、 生活污 水、噪 声、固废 噪声、废 气、废水 辅助 工程 控制室、 配电间 厂房内建控制室、配电间 依托 / 公用 工程 供电系统 依托厂区供电 依托 / 给水系统 依托厂区内原有软水制备装置,为锅 炉及工艺提供软水 依托 /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锅炉废气8m 高排气筒排放 已建 废气 噪声治理 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定期检查维修 设备;厂房隔声 已建 噪声 废水治理 软水制备废水、锅底废水厂内污水 处理站“UASB接触氧化沉淀”处 理达标后排入古蔺河 已建 废水 表 2-2 依托工程 依托工程 依托设施情况 依托可行性 环保 设施 污水处 理站 废水站处理工艺为“UASB接触氧化处理沉淀处理工 艺” ,设计处理能力为 300m3/d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 产数据,生产 1 吨基酒将产生 10 吨废水,则本项目废水 产生量为 140m3/d ,技改前后不改变项目的产能,因此废 水量不发生变化,依托可行。 可行 4 、项目营运期主要设备 表 2-3 营运期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天然气锅炉 LHS1-0.09-Y Q ,1.0t/h 8 台 已建 2 烟囱 不锈钢 8m 8 根 已建 3 软水制备装置 / 2 台 利旧 5 、项目营运期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11 表 2-5 营运期主要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耗量 来源 原有年耗量 变化情况 1 2 3 主要原 辅材料 及能耗 天然气 万 m3 120 天然气管网 0 由燃煤锅炉 技改为天然 气锅炉 煤 t 0 外购 1600 水 t 20075 茶叶沟 7000 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保持原有员工,不新增劳动定员,锅炉每天运行 8 小时,年工作 250 天。 7 、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新增燃气锅炉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并配套建设附属 设施以及 8m 高排气筒。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 3。 8 、水平衡分析 本项目用水来自茶叶沟,根据原有项目情况,用水情况如下 本项目 A 、B 区各设置有纯水制备装置,据业主介绍,两个区域用水总量为 80.3m3/d ,产生纯水制备废水 0.3m3/d ,剩余 80m3 纯水用于锅炉用水,每台锅炉 用水 10m3/d ,共 8 台,其中 80为蒸汽进入产品,20为锅底水进入污水处理站 进行处理。 图 2-1 水平衡图 单位m3/d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1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为燃气锅炉技改项目,项目拆除原有的燃煤锅炉,新建 8 台 1.0t/h 燃 气锅炉 A 区 2 台、B 区 6 台 。工艺流程较为简单,使用天然气由天然气管网 供给,将天然气和空气送入燃烧器进行点燃,气体在锅炉燃烧室内进行燃烧,加 热锅炉内的软水,使软水产生蒸汽。锅炉所用软水由锅炉房内现有软水制备系统 制备。 2 、工艺流程图 12 根据业主的介绍,本项目营运期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位置见图 2-3。 图 2-2 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图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1.原有工程概况 四川省古蔺奢王府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18 日,地址位于四川省 泸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麻柳村二组 A 区 、简阳村二组 B 区 ,主要经营范 围为白酒生产、销售。2016 年 10 月,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完成了四川省古蔺奢王府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酿造建设项目临时环保备案报告,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四川长江液压件有 限责任公司电镀车间等项目纳入第二批环保临时备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 【2016】121 号 ,同意四川省古蔺奢王府酒业有限公司纳入第二批环保临时备 案。临时环保备案中,企业年产白酒 3500t ,配套 7 台 0.5t/h 燃煤锅炉,为了方 便管理及对外租赁,采取分散供热的方式,当时未达到满负荷生产,后因为蒸汽 量不足,改扩建为 8 台 1.0t/h 天然气锅炉,从建成至今,项目的窖池未发生变化, 产能未超过备案的产能。 四川省古蔺奢王府酒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取得了古蔺县环境保护 局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川环许 E70004 号 ,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 6.49t/a,氮氧化物6. 11t/a,有效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20 日2018 年 1 月 18 日, 排污许可证已到期且未进行延续,待本次环评完成后,办理新的排污许可证。 2019 年 4 月 20 日,古蔺县水务局印发了关于古蔺奢王府酒厂入河排污口 13 设置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 古水函【2019】139 号 ,同意入河排污口的设 置,只有 B 区设置有排污口,设计处理能力为 300m3/d ,工作日每天排放废水为 200m3/d ,年排放 COD 为 2.5t/a ,氨氮为 0.25t/a ,项目污水处理站尾水满足发 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1-2011 表 3 中直接排放标准限 值后外排古蔺河。 2.原有工程污染治理、排放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四川省古蔺奢王府酒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将厂区租赁给古蔺金美酒业 有限公司进行生产, 目前企业与古蔺金美酒业有限公司租用协议已到期,根据现 场调查,古蔺金美酒业有限公司已完成撤离,厂区无污水、固废等遗留环境问题, 企业目前处于停止生产状态。 厂区窖池现状 酒甑 已建天然气锅炉 厂区污水处理站 3 、“以新带老”措施 14 由于企业燃煤锅炉使用的煤硫含量较高,二氧化硫产生及排放浓度高,因此 技改为燃气锅炉,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可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1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来源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6 月 4 日发布的 2020 年泸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公报中泸州市古蔺县环境空气结论如下 2020 年,古蔺县累计有效采样天数为 366 天,优良天数 364 天,达标率 为 99.5 ,同比上升 1. 1 。主要污染物年均值二氧化硫为 12 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为 21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为 40 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为 23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为 1.3 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值第 90 百分位数为 105 微克/立方米。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 量二级标准。根据最新的大气导则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如下所示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ug/m3 标准值 ug/m3 占标率 达标 情况 二氧化硫 年平均质量浓度 12 60 20 达标 二氧化氮 年平均质量浓度 21 40 52 5 达标 可吸入颗粒物 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70 57. 1 达标 细颗粒物 年平均质量浓度 23 35 65.7 达标 一氧化碳 百分位数日平均 1300 4000 32.5 达标 臭氧 8h平均质量浓度 105 160 65.6 达标 根据项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可知项目所在地的二氧化硫、二氧化 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中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环 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 、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来源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6 月 4 日发布 的2020 年泸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与本项目相关的地表水体为古蔺河,根据公报数据,古蔺河水质优,断面 达标率为 100 。箭竹三凤田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太平渡断面水质类别为Ⅲ 类,水质月达标率分别为 100和 90.9。 16 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锅底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UASB接触氧化处 理沉淀处理工艺”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古蔺河。 3 、声环境 根据四川国坤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川国坤测字2021 第 HJ21154 号 ,对企业周边敏感点环境噪声进行的监测,监测情况如下。 1 、噪声监测布点 根据本项目周边环境的具体现状,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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