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天然气净化厂(原双鱼石净化厂)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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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剑阁天然气净化厂 原双鱼石净化厂 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广元市剑阁县盐店镇红花村三组 地理坐标 105 度 19 分 52 424 秒, 32 度 4 分 29.311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07”中“8. 陆地天然气开采 0721” 用地 用海 面积m2 /长度 km /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 改建 团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 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川西北矿计【2022】15 号 总投资 万 元 400 环保投资 万元 32 环保投资 占比 8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团否 是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 试行 中“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本项目为天然气净化工程,国民经济分类类别 为“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专项评价类别判定如下。 专项评 价的类 别 涉及项目类别 本项目 地表水 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 工湿地全部; 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 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 ; 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 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 无 地下水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地下水 含矿泉水 开采全部; 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 陆地天然气 开采行业,设 - 1- 置地下水专 项评价 生态 涉及环境敏感区 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 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 文物保护单位 的项目 无 大气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 含煤炭、矿石 、件 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 目 无 噪声 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 以居住、 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的项目; 城市道路 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全部 无 环境风 险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 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 区内管线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 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 全部 本项目属于 陆地天然气 开采行业,设 置环境风险 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1 、规划名称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审批机关原国土资源部 审批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 的复 函 审批文号国土资函〔2017〕340 号 2 、规划名称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审批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审批文号川府发〔2022〕8 号 规划环境 影响 评价情况 1 、文件名称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川府发〔体规划 2016-2020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原国家环保部 审批文件关于的审查意见 审批文号环审〔2017〕102 号 规划及规 划环境 影响评价 符合性分 析 1 、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及其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 1. 1 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的符合性分析 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 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经原国 -2- 土资源部审批后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原环保厅、商务 厅、经信委联合发布实施,本项目与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1 本项目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 符合性分析 文件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四章 第二节 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川东北能源建材矿产资源发展区。包括南充、达州、 广安、巴中、广元 5 市。加强天然气基地和石墨基地 建设,促进天然气产业和石墨烯产业发展。 本项 目位于广元市剑阁 县 ,属于天然气净化工 程,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天 然气产业发展 符合 第五章 第一节 确保矿产资源有效供给 能源矿产。加大天然气、页岩气 等勘查开发力度, 力争获得重大突破,增强供应基础并加快供应,优化 能源开发利用结构,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本项 目为天然气净化工 程,行业类别为陆地天然 气开采,属于采出天然气 适用于城市燃气质量的 重要工艺设施,减轻天然 气利用过程中的环境负 面影响 符合 1.2 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 见符合性分析 2017 年 5 月,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及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 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 年 7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7〕102 号”出具了关于的审查意见。本项目与之 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2 本项目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 意见符合性分析 文件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引导优化规划 空间布局。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及四 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维护区域 生态安全的底线,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 与生态保护红线存在空间冲突的勘查 区、开采区、规划矿区及其他可能的矿 产资源开发活动,有关重叠区域应予以 避让或不纳入规划。 本项目位于现有剑阁天然气净化厂内 原双 鱼石净化厂,双鱼石区块栖霞组气藏试采地 面工程内容之一 ,不新增用地,根据广元 市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 符合 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加 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节约集 约利用水平。 本项目属于采出天然气适用于城市燃气质量 的重要工艺设施,减轻天然气利用过程中的 环境负面影响。 符合 加强环境保护监测和预警。 结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要求和土壤污染防 治目标等,推进重点矿区建立完善地表 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长期监 测监控体系。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开采区 本项目为天然气净化厂,按照相关技术导则 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跟踪监测计划,建设单 位已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符合 -3- 的生态恢复效果评估,针对地表水环境 及土壤环境累积影响、地下水环境质量 下降、生态退化等建立预警机制。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 环 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 2 、与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第五章 加快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 中 第一节 建设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中“大力推进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 实施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建设行动方案,建成全国最大的 现代化天然气页岩气生产基地。加大德阳安岳古裂陷周缘、川中下古生界 震旦系、下二叠统、川西雷口坡组、川南五峰组龙马溪组层系勘探力度。加 快川中下古生界震旦系气藏、川西和川中致密气藏、川东北高含硫气田、川 西致密气田以及长宁、威远、泸州等区块产能建设,稳定主产区产量,开发接 续区块。到2025年,天然气页岩气年产量达到630亿立方米。” 本项目为天然气净化工程,属于完善含硫天然气开采利用基础设施,有利 于区域天然气开发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其他符合 性分析 1 、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发展改革委令 ﹝ 2019 ﹞ 第 29 号,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鼓励类中“七、石 油、天然气”中“1 、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之列,同时,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以川西北矿计【2022】15 号文下 达了实施计划。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现有剑阁天然气净化厂 原双鱼石净化厂 内,不新增占地, 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无 珍稀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地等环境敏感区,同时,根据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证书 川 2020 剑阁县不动产权第 0038259 号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 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用地规划。 3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4- 3. 1 与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广府发[2021]4 号 的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3. 1. 1 广元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广元市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 66 个环境管控单 元 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 26 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 自 然保护区等。 2 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 管控的区域,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 33 个。其中城镇重点单元 7 个,工业重 点单元 23 个,环境要素重点单元 3 个。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 集聚的工业园区 集聚区 等。 3 一般管控单元。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 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 7 个。 3. 1.2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 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 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 定有条件开发的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 禁任意改变用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2 重点管控单元。以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为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污染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 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 量。 其中,城镇重点单元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品质宜居城,优化空间布局。 禁止新建高污染、高风险工业企业,引导现有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 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退城入园,有序搬迁。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大气 -5- 移动源、扬尘源管控,推动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 工业重点单元严格执行相关准入门槛,强化嘉陵江干流一公里范围内企业 选址论证,严控水环境风险。加强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废气收集率、 去除率、治理设施运行率。 环境要素重点单元在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加强污 染物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农业源、生活源治理。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 区、企业,应充分论证环境合理性。 3 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中应落 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本项目位于现有剑阁天然气净化厂内 原双鱼石净化厂,双鱼石区块栖霞 组气藏试采地面工程内容之一 ,不新增用地,根据广元市生态保护红线图, 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 本项目与广元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如下 图 1-2 广元市生态保护红线图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剑阁县盐店镇红花村三组,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应落实 -6- 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外排废水;产生的废气经现有治理措施 及排气筒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一般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 求。 本项目与广元市分区管控图位置关系如下 附图 1-2 广元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本项目所在地剑阁县,隶属于广元市,项目与广元市、剑阁县总体生态环 境管控要求符合性见下表。 表 1-3 项目与广元市、剑阁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 区域 准入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分析 广元市 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不得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流岸线三 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 得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 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 偿制度实施方案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 常年禁捕。 结合地区资源环境禀赋,合理布局承接 产业,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境质 量不降低。承接钢铁、 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 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 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 本项 目为天然气净化工 程,不涉及化工、钢铁、 电解铝等产业,本项目位 于广元市剑阁县,剑阁县 不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 符合 -7- 加强与嘉陵江上游甘肃陇南市、陕西汉 中市环境风险联防联控。 大熊猫国家公园严格按照大熊猫国家 公园总体规划 试行 要求进行保护、管 理。 剑阁县 剑阁县属于国家层面限制开发区域 农 产品主产区 ,严格控制限制开发区域的农 业发展用地、生态用地转变为工业发展和城 市建设用地。 推进西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提升城 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城镇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广 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 案 2021-2023 年。 严控水土流失,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和 巩固陡坡退耕还林还草,荒山荒坡营造水土 保持林。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 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涉 及保护区内的部分,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中 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要求。 本项目位于剑阁天然气净 化厂内,不涉及新增占地, 不涉及土地利用性质转 变,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不涉及外排 废水 符合 3.2 与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和 川环办函 [2021]469 号,结合“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系统,本项目共涉及 4 个管控单元,具体情况见下图 -8- 图 1-3 “三线一单”应用平台分析结果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剑阁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 剑阁县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号ZH51082330001 ,项目与管控单元相 对位置如下图所示 图中▼表示项目位置 图 1-4 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 本项目与以上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9- 表 1-4 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 对应管控要求 项目对应情况介绍 符合性分 析 类别 剑阁 县一 般管 控单 元 ZH510 82330 001 普适性清 单管控要 求 空间布 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 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 江保护法 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禁 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 发,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 。 对全部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 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 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 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在永久基 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已经建成的,应当限 期关闭拆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畜禽养殖严格按照广元市各区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执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 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小区 和养殖专业户。禁止在禁采区内开采矿产;禁止土 法采、选、冶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资源。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对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 农产品主产区 ,应限制大规模高强 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配套旅游、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在符合规划和相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应实施 生态避让、减缓影响及生态恢复措施。 现有化工、有色等工业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 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入 园。 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区,应符合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区域环境特点、 本项目为天然气净化工程, 属于天然气开采行业。不涉 及化工项目、养殖类项目、 采砂、水电、有色类等工业 项目,项目位于现有剑阁天 然气净化厂内 ,不新增占 地,不属于禁止、限制类建 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广元市 剑阁县盐店镇红花村三组, 不在城镇规划范围内,不属 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 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现有项 目已取得环保、验收手续 符合 18- 三线成果、园区产业类别,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 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重大基础设施、军事国防以 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 包括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 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 设项目 ,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程序严格论证后依法依规报批。 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全部耕地按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限制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 。 新建大中型水电工程,应当经科学论证,并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 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且是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 攻坚项目外,严控新建商业开发的小水电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 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 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对长江流域已建小水电工程,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 当组织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定自然保护地, 现有不符合相关保护区法律法规和规划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或关闭。 全面取缔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嘉陵江岸线延伸至陆域 200 米范围内基本 消除畜禽养殖场 小区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 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位于城镇空间外的区外工业企业①具有合法手续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及环境 风险满足管理要求的企业,可继续保留。其中,钢铁、石化、化工、焦化、有色 等高污染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要求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环 保监管;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以及不增加污染物 排放和环境风险的产品升级调整,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化解过剩产能等,搬 迁入园。②不具备合法手续,或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风险不可控的企业,限期 进行整改提升,通过环保、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相关标准 实现合法生产,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属地政府应按相关要求责令关停并退 19- 出 。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水环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改造,至 2023 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或相关规定的水质标准。 依据广元市城镇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 四川省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攻坚战实施方案 大气环境火电、水泥等行业的燃煤锅炉按相关要求实施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 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砖瓦行业实施脱硫、除尘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相关要求。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砖瓦行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若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则建设项目新 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 依据建设项目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若上一年度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标,则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 量管控要求进行等量替代。 -新增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等量替代。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水环境污染物 -到 2023 年底,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广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 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 -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畜禽粪污土 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 。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 。 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 知 -屠宰项目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进入城镇污水管网。鼓励新、改扩白酒酿造企业 满足四川省白酒产业环境准入指标体系分析 中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 束性管控指标。 本项目不涉及外排废水,项 目所在地为达标区,新增大 气污染物 NOx 实行总量控 制 符合 20- 大气环境 -严格控制道路扬尘。国省道路、高速路连接线等重点通行线路和建成区城乡结合 部每天机械化清扫、冲洗不少于 1 次。强化城郊结合部扬尘污染管控。重点抓好 重点交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切实加强城郊结合部重点货车绕行道路扬尘治理。 严控城市垃圾、落叶露天焚烧。 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 治办法 固体废物 -到 2023 年底,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推 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 式。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原则上应纳入城市集中无害化处置范围。广 元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 -力争 2025 年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引导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 范发展;加强矿山采选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选矿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 外排,采矿废水应尽量回用。 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土壤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 。 环境风 险防控 联防联控要求 加强与嘉陵江上游甘肃陇南市、陕西汉中市环境风险联防联控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工业企业退出用地,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评估、修复,满 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加强“散乱污”企业环境风险防控。 四川省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 方案 -严禁新增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引导现有排放重金属企业 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入园。 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建设用地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天然 页岩 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 电 子拆解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 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 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 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 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元市工作方案 农用地 本项目为天然气净化工程, 不涉及工业企业退出用地, 不属于散乱污,不涉及重金 属排放,项目位于现有剑阁 天然气净化厂内,不新增占 地 符合 21- -到 2035 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得 到有效保障。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 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 渣 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县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 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 页岩 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 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 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元市工作方案 资源开 发效率 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加强农业灌溉管理,发展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高效农业节 水灌溉方式和农耕农艺节水技术,提高输配水效率和调度水平。发展节水渔业、 牧业,组织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建设和改造,推行节水型畜禽养殖技术和方式。 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 地下水开采要求 参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积极实施煤改电、有序推进煤改气。鼓 励工业窑炉煤改电、煤改气或集中供热。 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 不涉及新增燃煤锅炉 符合 单元级清 单管控要 求 空间布 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大气弱扩散重点管控区,严格项目引入政策,严控新建水泥厂、危废焚烧、陶瓷 厂等以大气污染为主的企业其他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 目不属于一般管控单 元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不属于水泥 厂、危废焚烧、陶瓷厂等企 业,不属于一般管控单元-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 符合 22-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单元内的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要素重点管控要求。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单元内的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要素重点管控要求。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单元内的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要素重点管控要求。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单元内的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要素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外排废水;产 生的废气经现有治理措施 及排气筒处理后可实现达 标排放,符合一般管控单元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符合 环境风 险防控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单元内的土壤优先保护区执行土壤要素优先保护 管控要求。 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单元内的土壤优先保护区执行土壤要素优先保护 管控要求。 污染地块管控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单元内的土壤优先保护区执行土壤要素优先保护 管控要求。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厂内已 进行分区防渗,符合一般管 控单元-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符合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同广元市、剑阁县总体准入要求。 地下水开采要求 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本项目符合广元市、剑阁县 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 1-3, 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 厂内能源使用清洁能源天 然气,能源利用效率高 符合 升 钟 水 库 铁 炉 寺 - 剑 阁 县 - 农 业 污 染 单元级清 单管控要 求 空间布 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 / 污染物 排放管 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城 本项目位于现有剑阁天然 气净化厂内,不新增用地, 符合 23- 管 控 单 元 YS510 82322 30002 控 镇污水污染控制要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及处理效率。 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工 业废水污染控制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农 业面源水污染控制要求 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 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要求 本项目无外排废水,不涉及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水 体 环境风 险防控 / / /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 / / 剑 阁 县 大 气 环 境 一 般 管 控 区 YS510 82333 10001 单元级清 单管控要 求 空间布 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 /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 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 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 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扬尘污染控制要求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 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绿色管控,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持续推动节能减排。加强绿化建设,增加自然净化能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科学管控秸秆露天焚烧。 本项 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要求,项目产生废弃依托 现有治理设施及排气筒达 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 法相关要求,详见表 1-6 符合 环境风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 / 24- 险防控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 / / 剑阁 县土 壤优 先保 护区 YS510 82314 10005 单元级清 单管控要 求 空间布 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 /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 / / 环境风 险防控 / / /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 / /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不属于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与广 元市各环境管控单元相关管控要求相符,因此,项目与“三线一单”规定相符。 25-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4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符合性分析 表 1-5 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符合性 法律 名称 法律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分 析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大 气污 染防 治法 第四十三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 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 硫化物和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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