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铁路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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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铁矿 铁路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概述1 1 总则5 1.1 编制依据5 1.1.1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5 1.1.1 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7 1.1.2 相关技术及工作文件8 1.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8 1.2.1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8 1.2.2 评价标准10 1.2.3 污染物排放标准13 1.3 环境功能区划15 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5 1.4.1 评价等级15 1.4.2 评价范围23 1.5 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3 1.5.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3 1.5.2 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23 1.5.3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26 1.5.4 项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28 1.5.5 与长江流域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29 1.5.6 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32 1.5.7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33 1.5.8 与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34 1.5.9 与四川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34 1.5.10 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35 1.5.11 与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符合性分析35 1.5.12 与攀枝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35 1.5.13 与攀枝花市东区银江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2022-2035年)39 1.5.14 与攀枝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40 1.5.15 与攀枝花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填埋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符合性分析40 1.5.16 与攀枝花市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符合性分析42 1.5.17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45 1.6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主要保护目标60 1.6.1 项目周边敏感区分布情况60 1.6.2 项目近距离外环境关系情况61 2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64 2.1 排土场历史情况64 2.2 排土场设计情况64 2.3 环保手续66 2.3.1 排土场初步设计66 2.3.2 环评手续66 2.3.3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67 2.3.4 排污许可67 2.3.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7 2.4 排土场概况67 2.4.1 排土场现状67 2.4.2 排土计划68 2.4.3 排土场废石综合利用情况70 2.4.4 排土场周边环境70 2.4.5 生态修复规划77 2.4.6 排土场边坡稳定性82 2.4.7 排洪系统88 2.4.8 排渗系统94 2.4.9 水土保持95 2.4.10 防扬散措施97 2.4.11 排土场洗车装置97 2.4.12 其他98 2.5 排土场主要能源消耗情况100 2.6 排土场抑尘用水情况100 2.7 排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100 2.7.1 工艺流程100 2.7.2 产污环节分析101 2.8 现有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02 2.8.1 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102 2.8.2 废水产生、排放及治理措施108 2.8.3 噪声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108 2.9 现有监测数据达标性分析108 2.9.1 废气达标分析108 2.9.2 废水达标分析109 2.9.3 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分析110 2.9.4 土壤环境达标分析112 2.9.5 噪声达标分析115 2.10 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116 2.11 铁路排土场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情况116 2.12 铁路排土场监测计划116 2.13 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117 2.13.1 督察问题整改117 2.13.2 环保投诉情况121 2.13.3 遗留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121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3 3.1 建设项目概况133 3.1.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33 3.1.2 项目设计指标133 3.1.3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133 3.1.4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34 3.1.5 项目设备138 3.1.6 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140 3.1.7 排土场废石、规格矿和尾矿成分140 3.1.8 公用工程141 3.1.9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43 3.1.10 项目建设前后排土场物料运输路线变化情况143 3.1.11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44 3.1.12 项目工艺合理性分析144 3.1.13 项目总图布置145 3.2 影响因素分析146 3.2.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分析146 3.2.2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分析146 3.2.3 施工期污染源及治理措施153 3.2.4 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157 3.3 污染源源强核算173 3.3.1 相关平衡173 3.3.2 “三本账”175 3.3.3 总量控制177 3.4 清洁生产177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80 4.1 自然环境概况180 4.1.1 地理位置180 4.1.2 项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180 4.1.3 地质灾害185 4.1.4 气候与气象186 4.1.5 水资源189 4.1.6 生物资源190 4.1.7 矿产资源190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91 4.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91 4.2.2 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92 4.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92 4.2.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94 4.2.5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99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00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00 5.1.1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分析200 5.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201 5.1.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203 5.1.4 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204 5.1.5 施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205 5.1.6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206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206 5.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206 5.2.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232 5.2.3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236 5.2.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240 5.2.4.4 预测结果242 5.2.5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及管理243 5.2.6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247 5.2.7 项目实施与排土场生态修复之间的协调性251 5.2.8 辐射环境影响分析251 5.2.9 小结252 6 环境风险分析253 6.1 环境风险评价的原则253 6.2 环境风险调查253 6.3 环境风险简单分析254 6.4 环境风险管理254 6.4.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54 6.4.2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258 6.5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260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262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262 7.1.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262 7.1.2 水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263 7.1.3 噪声污染防止措施264 7.1.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265 7.1.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65 7.1.6 环境管理265 7.2 运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分析266 7.2.1 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266 7.2.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268 7.2.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269 7.2.4 噪声防治措施272 7.2.5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273 7.2.6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275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76 8.1 经济效益分析276 8.2 社会效益分析276 8.3 环境效益276 8.4 环保投资估算277 8.5 环保投资效益分析278 8.6 小结278 9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280 9.1 环境管理的目的280 9.2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能280 9.2.1 管理机制和机构280 9.2.2 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283 9.2.3 环境管理制度283 9.2.4 环境管理计划284 9.3 环境监测计划建议287 9.4 污染物排放清单288 9.5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292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94 10.1 项目概况294 10.2 产业政策符合性294 10.3 环境质量现状294 10.4 环境保护措施295 10.4.1 废水治理措施295 10.4.2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295 10.4.3 噪声治理措施296 10.4.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296 10.5 主要环境影响296 10.6 环境风险影响297 10.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97 10.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97 10.9 建议298 10.10 结论298 附图 附图1-1 行政区划图 附件1-2银江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图 附件1-3银江片区产业布局规划 附图2 敏感目标图 附图3 攀钢矿业朱矿及排土场红线图 附图4 监测布点图 附图5 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 附图6 攀枝花铁矿铁路排土场生态修复方案设计平面图 附图7-1 铁路排土场现状平面图 附图7-2 铁路排土现状剖面图 附图7-3室外给排水图 附图7-4朱兰铁矿供水管道系统图 附图8 攀钢生产矿山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置图 附图9-1 渗滤液收集池、格宾石笼坝布置图 附图9-2 渗滤液收集池、格宾石笼坝断面图 附图10-1 工艺布置图 附图10-2 工艺构筑物联系平面图 附图10-3 项目系统配置平面及剖面图 附图10-4规格矿、抛尾尾矿堆场剖面图 附图11-1 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11-2 抛尾线平面布置图及分区防渗图 附图11-3攀枝花铁矿铁路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生活污水管道 附图11-411-9 铁路排土场取石情况图 附图12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件 附件1 环评委托书 附件2.1 备案文件 附件2.2关于变更攀枝花铁矿等单位名称的通知 附件3 .1朱、兰开拓运输系统环评报告书批复 附件3.2朱矿排土场排洪系统完善工程环评批复 附件3.3朱兰采场开拓运输系统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4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2022.3.30变更) 附件4 朱矿国有土地使用证 附件5 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附件6-1 铁路排土场无组织监测报告 附件6-2 铁路排土场渗滤液监测报告 附件7 废石浸出试验报告 附件8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9 放射性核素检测报告 附件10排土作业区铁路排土场道路防尘管理办法 附件11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铁矿铁路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132 概述 随着攀钢“精料方针”和加大钒钛铁精矿用量同步推进,对铁精矿质量和产量要求日益增高。同随着朱兰采矿进入深部开采,矿石结晶粒度变细,原矿品位降低及难磨难选矿石占比增大,导致铁精矿选比逐年升高、铁精矿品位降低趋势明显。受以上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密地选矿厂铁精矿品质与攀钢冶炼生产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突出。 朱兰铁矿分公司生产剥岩的废石长期以来采用铁路运输或胶带运输的方式排弃至铁路排土场堆存,截止2020年底,其资源量为36539万t。考虑20的大理岩、表土等不可利用废石,可有效利用废石资源为29231万t。TFe平均品位约14.24、TiO2平均品位约为6.45。目前朱兰铁矿分公司铁路排土场的废石资源采用外委加工的模式全量回收铁、钛精矿,每年大约从排土场外委1000万t废石资源,约回收75万t铁精矿、15万t钛精矿。 为满足攀钢钒对铁精矿的用量需求,公司针对朱兰铁矿分公司铁路排土场的废石资源进行挖潜,需要在现有外委加工的基础上,继续增加铁精矿产量。但生产实践表明,现有外委加工模式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排土场废石资源分布不均(粒度、品位不均衡),取样难度较大,实验室也无法准确预测选比,也就无法真正做到全量回收;二是大量汽车从排土场运输原料,致使沿途道路拥堵,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三是,大量汽车同时运输扬尘多,环保压力较大,随时会因环保督查停产,项目建成后可减少物料运输量100万t/a,减少6万余车次进出排土场,减少每车次物料运距50006000m。鉴于以上问题,导致排土场废石资源外委加工管理难度较大,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拟在朱兰铁矿分公司铁路排土场新建一条废石抛尾生产线,并与东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衔接,废石资源经过抛尾,可以稳定资源品质输出,尽可能做到全量回收;可以减少汽车运输量,降低外委加工成本,同时降低沿途安全风险和环保风险,从而降低管理难度。为此,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委托矿研院开展攀枝花铁矿铁路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可行性研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16号),项目类别为“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8中“铁矿采选 081”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矿库;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应编制报告书。 为此,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俊岭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初步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环保法规要求,编制完成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铁矿铁路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 建设项目特点 项目位于攀枝花东区银江镇,项目占地面积86亩(57333.33m2)。 厂房布置采用粗破间-中破间-筛分抛尾间从高到低进行布置,项目采用两段破碎闭路筛分+干式磁滑轮抛尾工艺,破碎抛尾粒度70~0mm左右。 项目建成后,将铁路排土场堆存贮矿、表外矿及含铁辉长岩进行再次开发综合回收利用,处理排土场废石1000万t/a,产规格矿750万t/a,供周边选厂加工处理回收铁精矿和钛精矿,抛尾尾矿250万t/a全部外售。 二.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矿山资源综合利用是绿色矿山的基本要求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2. 铁路排土场矿山修复需要分阶段开展 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三)金属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应达到85以上。废石场(排土场)和尾矿库应分阶段治理,服务期满后治理率应达100。” 铁路排土场为生态修复区,生态修复是动态过程,因为采场和排土场的服务年限要到2060年,建设单位通过边开发边治理的方式运行。 3. 资源综合利用是矿山生态保护的源头控制方式 从源头上减少废石的储存量,既能综合利用,也能削坡减少地质灾害隐患,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 4.国家鼓励生态保护修复中的资源综合利用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社会资本可通过以下方式在生态保护修复中获得收益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 (9)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矿山损毁土地植被恢复、破损生态单元修复等,重建生态系统,合理开展修复后的生态化利用;参与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4) 资源利用。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其工程设计,对于合理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如有剩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处置,并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合理收益。” 综上,项目建设必要且可行。 三. 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废石抛尾生产线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是废气排放、设备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四. 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采用铁路排土场废石抛尾后生产规格矿,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八、钢铁”中的“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且项目所选设备亦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因此,项目属于鼓励类。 2021年9月4日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109-510402-04-01-360195】FGQB-0383号”对项目进行备案。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五.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设计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08月27日); (16)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12月1日施行); (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版);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令; (2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24)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 (25)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 (2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7号); (2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28)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29)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办[2014]30号); (3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 (31)四川省人民政府的通知(川府发[2016]63号); (32)四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 通知川府发〔2015〕59 号; (33)四川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4)关于印发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92号); (35)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17号); (3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7]44号); (37)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施行); (38)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3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府发[2013]16号); (4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的批复(川府函[2006]100号); (4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2]7号); (42)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43)清洁生产标准铁矿采选业(2006年12月1日); (4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攀府发[2021]7号); (45)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6)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47)攀枝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8)攀枝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49)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18.10.1实施); (50)攀枝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攀办规〔2022〕2号)。 1.1.1 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 导则(HJ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9)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1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42-2018); (1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1.1.2 相关技术及工作文件 (1)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09-510402-04-01-360195】FGQB-0383号); (2)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铁矿铁路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2022年1月); (3)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铁矿铁路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1.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2.1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2.1.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1. 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主要为短期的、局部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影响可恢复,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如下 (1)生态环境施工造成的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水土流失、地表扰动,对原有植被的破坏。 (2)环境质量 ①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是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及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气。 ②水环境质量主要是施工废水、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③声环境质量主要是施工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 ④施工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 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 大气环境质量项目物料堆场、破碎、筛分、磁选等工序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水环境质量项目生活污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 ③声环境质量项目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④固废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2.1.2 评价因子筛选 1.现状评价因子 (1)环境空气TSP、PM10、PM2.5、CO、SO2、NO2、O3; (2)地表水pH、SS、CODCr、BOD5、NH3-N、石油类、Fe; (3)地下水pH、氨氮、砷、汞、铬(六价)、铅、镉、铁、锰、钒、钛、镍、钴、耗氧量、浑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 N 计)、K、Na、Ca2、Mg2、CO32-、HCO3-、Cl-、SO42-; (4)土壤pH、钒、铍、锰、铁、钛、钴、石油烃、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5)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2.预测评价因子 (1)施工期 ①环境空气颗粒物; ②地表水拟建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后通过检修厂排口进入马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沙江,拟建项目不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预测评价。 ③噪声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 ④固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⑤生态环境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 (2)营运期 ①环境空气颗粒物; ②地表水SS、CODCr、NH3-N; ③噪声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 ④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废润滑油等; ⑤地下水pH、耗氧量、砷、汞、铬(六价)、铅、镉、铁、锰、钒、钛、镍、浑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 N 计)、K、Na、Ca2、Mg2、CO32-、HCO3-、Cl-、SO42-。 1.2.2 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标准值见表1.21。 表1.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项目 pH(无量纲) SS 石油类 NH3-N BOD5 CODCr Fe 标准值 69 / ≤0.05 ≤1.0 ≤4 ≤20 ≤0.3 (2)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浓度限值见表 1.22。 表 1.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ug/m3 污染物 小时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SO2 500 150 60 NO2 200 80 40 PM10 -- 150 70 PM2.5 -- 75 35 O3 200 -- -- CO 10000 4000 -- TSP -- 300 200 (3)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1.23。 表 1.2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类别 标准值(LeqdB(A))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4)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 1.24。 表 1.24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标准限值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1 pH 6.58.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 2 氨氮 ≤0.05 3 砷 ≤0.01 4 汞 ≤0.001 5 铬(六价) ≤0.05 6 铅 ≤0.01 7 镉 ≤0.005 8 铁 ≤0.3 9 锰 ≤0.10 1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11 K / 12 Na ≤200 13 Ca2 / 14 Mg2 / 15 CO32- / 16 HCO32- / 17 Cl- ≤250 18 SO42- / 19 镍 ≤0.02 20 钴 ≤0.05 21 耗氧量 ≤3.0 22 高锰酸盐指数 ≤3.0 23 浑浊度 ≤3 24 氯化物 ≤250 25 亚硝酸盐 ≤1.0 26 硝酸盐 ≤20 27 钒 ≤0.05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28 钛 ≤0.1 (5)项目所在区域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1.25。 表 1.2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单位mg/kg 序号 检测项目 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管制值(第二类用地) 重金属和无机物 1 砷 60 140 2 镉 65 172 3 六价铬 5.7 78 4 铜 18000 36000 5 铅 800 2500 6 汞 38 82 7 镍 900 2000 8 钒 330 1500 9 铍 98 290 10 钴 190 350 挥发性有机物 11 四氯化碳 28 36 12 氯仿 0.9 10 13 氯甲烷 37 120 14 1,1-二氯乙烷 9 100 15 1,2-二氯乙烷 5 21 16 1,1-二氯乙烯 66 200 17 顺式-1,2-二氯乙烯 596 2000 18 反式-1,2-二氯乙烯 54 163 19 二氯甲烷 616 2000 20 1,2-二氯丙烷 5 47 21 1,1,1,2-四氯乙烷 10 100 22 1,1,2,2-四氯乙烷 6.8 50 23 四氯乙烯 53 183 24 1,1,1-三氯乙烷 840 840 25 1,1,2-三氯乙烷 2.8 15 26 三氯乙烯 2.8 20 27 1,2,3-三氯丙烷 0.5 5 28 氯乙烯 0.43 4.3 29 苯 4 40 30 氯苯 270 1000 31 1,2-二氯苯 560 560 32 1,4-二氯苯 20 200 33 乙苯 28 280 34 苯乙烯 1290 1290 35 甲苯 1200 1200 36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570 37 邻二甲苯 640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38 硝基苯 76 760 39 苯胺 260 663 40 2-氯酚 2256 4500 41 苯并[a]蒽 15 151 42 苯并[a]芘 1.5 15 43 苯并[b]荧蒽 15 151 44 苯并[k]荧蒽 151 1500 45 䓛 1293 12900 46 二苯并[a,h]蒽 1.5 15 47 茚并[1,2,3-c,d]芘 15 151 48 萘 70 700 石油烃类 49 石油烃 5000 9000 1.2.3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的浓度限值。项目执行的具体标准值见表 1.26。 表 1.2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标准 污染物项目 生产工序或设施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 位置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颗粒物 抛尾站的矿石运输、转载、矿仓、破碎、筛分 20 车间或生产设施 排气筒 抛尾站、排土场 1.0 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用水均用作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收集池收集后,排污管道接入检修分厂污水排放系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马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沙江。具体排放限值如下表 表 1.27生活废水排口排放标准 项目 pH COD BOD5 SS NH3-N TP 动植物油 标准限值(mg/L) 69 500 300 400 45 8 100 注NH3-N、TP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马坎污水处理厂出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表 1.28 马坎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排放标准 污染物 单位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pH 无量纲 69 CODCr mg/L 50 BOD5 10 SS 10 NH3-N 5 总氮 1 总磷 0.5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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