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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 035 号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 号千鹤家园乙5 号楼1112 室 电话 01084898849 传真 01084833775 邮政编码 100029 E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摘 要 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 035 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项目的全面情况,请阅读本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对象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林西县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人林西县运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因林西县运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 权延续登记事宜,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 需确定该采矿权 出让收益,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提供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 评估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评估日期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 评估方法 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 矿区面积 0.0336 平方千米;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333 矿石量为 6.82 万立方米;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333矿石量为 6.82 万立方米;333 可 信度系数 1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矿石量 6.82 万立方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回 采率 95;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矿石量为 6.48 万立方米;生产规模为 0.50 万立方米/ 年; 矿山服务年限 12.96 年,评估计算年限 12.96 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花岗闪长岩 碎石,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66.37 元/立方米;采矿权权益系数 4.40;折现率 8。 评估结论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 依据科学的 评估程序, 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 经过认真估算,确定 “林西县杨家营子 碎石厂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为 11.53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其中 需缴纳出让收益资源储量 6.26 万立方米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 10.59 万元, 大写 人民币壹拾万伍仟玖佰元整。 注 本次评估利用可采储量矿石量 6.48 万立方米评估结果为 11.53 万元,折合单 位可采价值 1.78 元/立方米(11.536.48),高于 “赤政字[2019]48 号赤峰市人民政 府关于公布执行赤峰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 知” 中“普通建筑材料用石为 1.4 元/立方米 可采储量、闪长岩矿种调整系数 1.15、 年限调整系数为 1、林西县地区调整系数为 1.1,调整后基准价为 1.77 元/立方米 可 采储量”的基准价。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结论使 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 自公开之日起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 自评估基准日 起有效期一年。 本评估报告包括若干评估假设、 特别事项说明及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提请报 告使用者认真阅读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 颜晓艳 矿业权评估师廖玉芝 任 萌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 1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1 3.评估目的 2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2 5.评估基准日 3 6.评估依据 3 7.评估原则 4 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4 9.评估实施过程 8 10.评估方法 8 11.评估参数的确定 9 12.评估假设 14 13.评估结论 14 14.评估基准日后事项说明 15 15.特别事项说明 15 16.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6 17.评估报告日 16 18.评估人员 17 第二部分 报告附表 附表 1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计算表 附表 2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可采储量估算表 附表 3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销售收入计算表 第三部分 报告附件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 - 附件 1 矿业权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 2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 3 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 4 矿业权评估师及评估人员的自述材料 附件 5 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附件 6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书 附件 7 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 8 采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 9 赤峰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杨家营 子碎石厂普查报告 附件 10 赤国土资评审字2010第 11 号评审意见书 附件 11 赤峰高达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3 月编制的内蒙古自治 区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附件 12 评估依据的其他资料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 035 号 受林西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 根据国家采矿权评估的有关规定, 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 年 8 月 、矿业权评估参数 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的要 求,对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与市场询证、资料收 集与评定估算,并对该采矿权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所表现的出让收益作出反映。 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08 号千鹤家园乙 5 号楼 1112 室 法定代表人 颜晓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0020571X7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06 号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2.1 评估委托人 林西县自然资源局 2.2 采矿权人 名称林西县运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林西县官地镇杨家营子村 法定代表人孙国福 注册资本壹佰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02 月 05 日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营业期限 自 2010 年 02 月 0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开采、加工、销售。 3.评估目的 因林西县运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延续登 记事宜,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 需确定该采矿权出让收益, 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提供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 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1 评估对象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 4.2 评估范围 4.2.1 采矿许可证范围 根据林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10 月 8 日核发的第 C1504002010057130066253 号 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 0.5 万吨/ 年,矿区面积 0.0336 平方千米,有效期限贰年,自 2020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开采深度自 805 米至 790 米。矿区范围由 3 个拐点坐标圈定 拐点号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1 4852307.2298 39600224.1296 2 4852630.2308 39600190.1292 3 4852573.2310 39600404.1298 4.2.2 委托评估范围 根据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书,委托评估范围即为上述采矿许可证范围。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普查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在上 述委托评估范围内。 4.2.3 价款处置情况 根据评估人员收集的赤国土资发[2010]21 号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林西县山嘴 子等六个碎石场采矿权挂牌方案的批复,同意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场采矿权出让年 限为 1 年, 出让底价 0.61 万元;根据林西县国土资源局(挂牌人)与林西县运达矿业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竞得人)签订的林西县挂牌出让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以 31100 元整竞得该采矿权。 评估范围内未设置其它矿业权, 未了解到矿业权权属有争议。 5.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一切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 的价格标准,评估值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值。 选取 2022 年 3 月 31 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符合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确定评 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 -2008。 6.评估依据 6.1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6.2 国务院 1994 年第 152 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6.3 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发布的、国务院 2014 年 653 号令修改的矿产资 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6.4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 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6.5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74 号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6.6 财综[2017]35 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6.7 国家 质量技术 监督局 1999 年 发布 的固体矿 产 资源/ 储量分 类 GB/T17766- 1999; 6.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 年 8 月发布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13908-2002; 6.9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6. 10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 年第 1 号)关于发布〈中国矿业权评估 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 指导意见 CMV13051--2007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 定〉; 6.11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6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 告; 6.12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08 年第 5 号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008 年 8 月); 6.13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 的公告; 6.14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08 年第 6 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 导意见CMVS30800-2008; 6.15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17 年第 3 号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 南(试行); 6. 16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书; 6.17 采矿许可证; 6. 18 赤峰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杨家营子 碎石厂普查报告; 6.19 赤国土资评审字2010第 11 号评审意见书; 6.20 赤峰高达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3 月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林 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21 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 7.评估原则 7.1 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 7.2 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财务制度的原则; 7.3 预期收益原则; 7.4 替代原则; 7.5 效用原则和贡献原则; 7.6 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7.7 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原则; 7.8 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原则。 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8.1 矿区位置、交通与自然经济概况 矿区距官地镇 12 公里, 林西县政府 22 公里, 距赤峰 192 公里, 从官地镇有砂石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4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路通往矿区,交通较为便利。 该区属低山区,矿区最高海拔 822 米,最低海拔 777 米, 相对高差 45 米。该区 南低北高,查干木伦河从矿区东侧通过。 该区属半干旱大陆性气候, 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据当地气象统计资料, 区内年 平均气温 6.5℃,六、七、八月份最热,最高温度 39℃。以一月、二月份最冷,最低 温度-32.2℃。10 月至翌年 4 月为冰冻期, 最大冻土层深度 180cm。矿区春季多风,风 力可达七至八级, 年平均风速 4m/s,最大风速 21m/s 。年平均降雨量为 290mm ,多集 中于六、七、八月 3 个月,年蒸发量为 1990mm。但因降水强度大,雨势急,形成地 表径流,向下游排泄至查干木伦河。 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该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 为 0.05,比照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 对照烈度为 6 度。 矿区自然环境良好, 地质环境条件简单, 未见新期构造活动, 故发生滑坡, 坍塌, 泥石流等现象可能性极小。 矿区及其附近居民点稀疏, 人均耕地相对较少, 居民多为汉族, 以农业为主, 农 作物有玉米、谷子、大豆及薯类, 粮食基本上达到自给有余。当地乡镇企业较少, 经 济比较落后, 全年人均收入不足千元, 近几年由于采矿业及相关产业掘起, 大部分剩 余劳动力都从事此项工作,对当地经济有较大拉动作用。 近几年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大环境下, 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具备 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吸引了比较多的投资商到该区进行投资探矿, 对当地经济发展起 到了拉动作用。 当地农牧业用电均由东北电网提供, 农电网已经覆盖矿区, 水源为机电井, 也较 充足;中国移动通讯网络已覆盖矿区,投资及建没环境良好。 8.2 地质工作概况 林西县大成碎石厂地质工作程度较低,2000 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在该区开 展过 120 万K-50-11五分地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并对该区地层、岩浆岩、构 造和矿产进行了系统划分和调查,并出版区域地质矿产报告及附图。 2010 年 2 月, 赤峰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对该区进行地质普查工作,并于 2010 年 3 月编制提交了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大成碎石厂普查报告,对区内矿体进行了资源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5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储量估算,提交了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 6.82 万立方米。 8.3 矿区地质 8.3. 1 地层 矿区内出露的地层只有第四系。 第四系为冲积、洪积、坡积, 分布在沟谷两侧及缓坡地带, 厚 16 米,分布面积 较广,表层为黑色、黄褐色腐植砂土,植被较发育。 8.3.2 构造 矿区由于地层岩性单一,矿区面积较小, 矿区内只显示花岗闪长岩单斜构造;矿 区断裂构造不发育,只有稀疏的节理构造,未见有明显位移的断层。 8.3.3 岩浆岩 矿区出露岩浆岩主要为海西晚期花岗闪长岩。花岗闪长岩为灰色, 中粒结构, 具 压碎或变余花岗结构, 块状构造。岩石组成矿物;钾长石 1020,以 15左右为多; 斜长石以便长石为主 3560,有时为中长石 3555; 石英 1020,以 15左右 为最多;黑云母 1030, 海西晚期花岗闪长岩为碎石厂开采矿石。 矿物成分花岗闪长岩中常见磷灰石、锆石、榍石、磁铁矿, 花岗岩中含磷灰石 为主。岩体侵入围岩的接触带, 常见有硅化、硅卡岩化及铁铅多金属矿化, 有时在岩 体中也见有脉状铁矿化。矿区内脉岩只见有闪长玢岩脉、均规模较小。 8.4 矿体地质 8.4.1 矿体特征 该矿床为一小型花岗闪长岩矿床。形成时代为海西晚期, 岩性为花岗闪长岩。走 向北东, 倾向南西, 倾角 3555矿体长 160 米,宽 35 米。矿体为海西晚期花岗闪长 岩,是一种中性喷出岩, 矿物成分相当于闪长岩, 灰黑色, 半晶质斑状结构, 块状及 气孔、杏仁状构造。矿体蚀变不强,普氏硬度 f12 ,破碎后适合建筑用石。 矿石化学成分钾长石 1020,以 15左右为多;斜长石以便长石为主 3560, 有时为中长石 3555;石英 1020,以 15左右为最多;黑云母 1030。 8.4.2 矿石质量 矿石岩性为中细粒花岗闪长岩, 以浅灰色为主, 中细粒结构, 致密块状构造, 主 要造岩矿物粒径在 0.34mm 之间,岩石主要矿物成分为石英、斜长石、钾长石、其次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为角闪石,各种矿物在岩石中分布较均匀,抗风化能力强。 矿石属耐酸性花岗岩类石料,具有较强的耐酸性。 由于节理密度较稀, 易于形成的块体, 经破碎后形成不同等级的花岗闪长岩碎石。 具有良好的加工性能锯、切、磨光、钻孔、雕刻等。其加工精度可达 0.5μm, 光度达 77 以上。 耐磨性好,比铸铁高 5 10 倍。 根据生产试验结果和物性的测试及化学分析结果, 该矿区生产的花岗闪长岩石料 用于建筑。 8.5 开采技术条件 8.5.1 水文地质条件 大气降水通过基岩裂隙补给地下水,地下水补给不充足,由于开采仅限于地表, 开采最低标高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所以,地下水对开采基本无影响, 据此认为, 该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第二类第一型。 8.5.2 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地质构造简单, 构造破碎带不发育, 矿体较完整、稳固。矿体上部为风化带, 其下岩石风化作用较弱, 该矿采用山坡露天开采, 采场的边坡稳定性较好, 一般无不 良工程地质问题, 但局部会有节理及小断裂存在, 岩体沿构造面下滑, 造成塌方等现 象。根据露天采矿经验并结合矿区岩矿特征, 确定采场边坡角第四系松散岩层 40 ; 风化岩层 50 ; 岩层 60。 该矿床工程地质勘探类型应属于以坚硬岩类为主, 工程地质条件第二类简单型矿 床。 8.5.3 环境地质条件 根据矿区附近无污染源、无地表水、地下水富水性弱, 不会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等, 认为矿区地质环境类型属第一类型地质环境 “良好”类型。 8.6 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该矿自 2014 年 1 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目前, 林西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公 司对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7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9.评估实施过程 9.1 2022 年 3 月 4 日, 林西县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方式确定本公司为承担林西县 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评估的机构, 我公司接受委托,组成评估专家小组; 9.2 2022 年 3 月 5 日~ 3 月 23 日, 了解待评估采矿权的情况, 进行尽职调查, 并收集与该矿权有关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确定评估方案,选取评估参数, 进行采矿权评估; 9.3 2022 年 4 月 11 日,提出评估报告初稿并经公司内部三级复核; 9.4 2022 年 4 月 12 日, 向评估委托人提交评估报告。 10.评估方法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及矿业权评估方法规范,对于具 备评估资料条件且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 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 行评估, 通过比较分析合理形成评估结论。因方法的适用性、操作限制等无法采用两 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 可以采用一种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只能 采用一种方法的理由。 由于无法收集到相同或相似性的交易案例, 因此无法确定可比因素调整系数及反 映评估对象特点的可比因素, 不具备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 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等 市场途径评估方法的条件。 依据赤峰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杨家营子 碎石厂普查报告及赤峰高达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3 月编制的内蒙 古自治区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可知该矿的储量规模及生 产规模均为小型,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日期距今较久, 企业自 2014 年 1 月以来一直处 于停产状态,无完善的财务资料。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08 年第 5 号发 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 年 8 月 、财综[2017]35 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 于印发 的通知、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17 年 第 3 号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确定本次评估方法为收入权 益法,其计算公式为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8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式中 P1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 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 折现率; t 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11.评估参数的确定 11.1 评估参数依据的资料 本项目评估经济技术指标和参数的取值主要依据赤峰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普查报告以下简称普查报告、 赤国土资评审字2010第 11 号评审意见书、赤峰高达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3 月编制的内 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 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确定。 11.2 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 本项目评估依据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 规范总则GB/T13908 -2002等对普查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复核。 普查报告大致查明了矿区地层和地质构造特征, 大致查明了矿体规模、产状、 形态及分布情况;大致了解了矿石质量及加工性能;对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 环境地质条件进行了初步了解;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合理, 参数确定正确, 块段划分较 为合理,估算结果基本可靠。可作为本次评估指标选取的依据。 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矿山具体情况, 根据矿山地 质情况及矿层赋存条件, 采用与矿山相适应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布局合理、生产集 中、系统完善、环节畅通,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基本达到编制要求。开发利用方 案 已经过评审,可作为本次评估指标选取的依据。 11.3 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1.3.1 保有资源储量 依据普查报告,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2010 年 2 月 28 日),矿区范围内保有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9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资源储量(333)矿石量 6.82 万立方米。 开发利用方案依据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进行编制的,鉴于本次评估 目的, 本次评估未考虑动用资源量, 参与评估计算的保有资源储量即为储量核实基准 日保有资源储量。 11.3.2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矿业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均为评估 利用资源储量,包括预测的资源量334。 根据普查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该矿无334资源储量, 故评估利用的资源 储量即为参与评估计算的保有资源储量 6.82 万立方米。 11.3.3 可采储量 11.3.3.1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可采储量应根据矿山设计文件或设 计规范的规定进行确定。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08 年第 5 号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2008 年 8 月 ,简单勘查或调查即可达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无风险的地表出露矿 产(建筑材料类矿产等),矿业权出让评估时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及以上类 型资源量不做可信度系数调整,因此本次评估取可信度系数为 1 ,设计利用的资源储 量为 6.82 万立方米。 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计算详见附表 2。 11.3.3.2 开采方式 参考开发利用方案,该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11.3.3.3 产品方案 参考开发利用方案,该矿产品方案为建筑用花岗闪长岩碎石。 11.3.3.4 采矿回采率 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采矿回采率为 90;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粉石英等矿产 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建筑用闪长岩露天开采 开采回采率不低于 95;故本次评估取采矿回采率为 95。 11.3.3.5 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0 -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 年 8 月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30800-2008,评估用可采储量是指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扣除各种损失后可采 出的储量。 1设计损失量 参考开发利用方案,该矿无设计损失量。 2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收率 6.48万立方米 11.3.7 矿山生产规模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 年 8 月 ,对于延续采矿权评估,应依据审批 或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者管理部门核准生产能力文件等确定生产能力。 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为 0.5 万吨/年; 经评审的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 规模 0.50 万立方米/年;依据委托方意见, 本次评估依据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矿山 生产规模为矿石量 0.50 万立方米/年。 11.3.8 矿山服务年限 服务年限计算公式 式中 T── 矿山服务年限 Q── 可采储量 A── 矿山生产规模 经上述计算,矿山服务年限为 12.96 年,故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 12.96 年,自 2022 年 4 月至 2035 年 3 月。 11.3.9 产品销售收入 11.3.9.1 产品销售价格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 年 8 月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30800-2008,矿业权评估中, 产品销售价格应根据产品类型、 产品质量和销 售条件, 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 可以评估基准日前三个年度的价格平均值或回 归分析后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 对矿山服务年限短的小型矿山, 可采用评估基准日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1 - 当年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 综合方案设计产品方案为建筑用花岗闪长岩碎石,含税销售价格 60 元/立方 米。评估人员亦对当地同类建筑用花岗闪长岩碎石进行了调查了解, 当地同类建筑用 花岗闪长岩碎石销售价格约为 75 元/立方米,评估人员综合分析该项目具体开采技术 条件及当地市场销售条件后认为, 该价格基本能代表当地同类产品近年销售价格的平 均水平,本次评估据此确定产品含税销售价格为 75 元/立方米,折合不含税销售价格 66.37 元/立方米(751.13)。 11.3.9.2 产品销售收入 假设该矿生产期内各年的产量全部销售。则正常年份矿山的销售收入为 年销售收入=矿石年产量产品销售价格不含税 0.50 66.37 33.19 万元 故矿山年销售收入合计为 33.19 万元。 11.3. 10 采矿权权益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建筑材料矿产原矿采 矿权权益系数的取值范围为 3.5 ~4.5。鉴于该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区水文地质 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环境地质条件良好。结合其他技术条件及当地一般技 术水平,本次评估采矿权权益系数取 4.40。 11.3.11 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折现率参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 意见相关方式确定;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本次评估折现率采用无风险报酬率+风 险报酬率方式确定,其中包含了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 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风险报酬率是 指在风险投资中取得的报酬与其投资额的比率。 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有很多种, 其主要风险有 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其他个别 风险。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6 年第 18 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2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方案〉的公告,地质勘查程度为勘探以上的探矿权及(申请)采矿权价款评估折现 率取 8,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及以下的探矿权价款评估折现率取 9。 本次评估对象为采矿权,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上述各类风险因素,参照国土资源部 公告 2006 年第 18 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确定折现率为 8。 11.4 评估结果 经过认真估算,确定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11.53 万元, 该矿可采储量 6.48 万立方米,折合单位可采价值 1.78 元/立方米。 11.5 需缴纳出让收益评估值计算结果 根据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采用收入权益法评估时,应按其评估方法和模 型估算评估计算年限内(333)以上类型全部资源储量的评估值;根据矿业权范围内 全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含预测的资源量) 及地质风险调整系数, 估算出资源储量对 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3 - P P 1 Q1 Q k 式中 P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 P1 评估计算年限内(333)以上类型全部资源储量的评估值; Q1 评估计算年限内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不含334〕; Q 评估对象范围全部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含334〕; k 地质风险调整系数〔当334占全部资源储量的比例为 0 时取 1〕。 11.5.1 需缴纳出让收益资源储量 根据评估人员收集的赤国土资发[2010]21 号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林西县山嘴 子等六个碎石场采矿权挂牌方案的批复,同意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场采矿权出让年 限为 1 年, 出让底价 0.61 万元;根据林西县国土资源局(挂牌人)与林西县运达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竞得人)签订的林西县挂牌出让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以 31100 元整竞得该采矿权。该矿已处置价款可采储量为 0.5 万立方米,约合保有资源储量 0.56 万立方米。 故该采矿权需缴纳出让收益资源储量为 6.26 万立方米(6.82 -0.56)。 11.5.2 需缴纳出让收益资源储量评估结果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对象范围未估算334资源量, 评估计算年限内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6.82 万立方米,需缴纳出让收益资源储量为 6.26 万立方米,故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 石厂采矿权”需缴纳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 10.59 万元(11.536.826.26),大写人民 币壹拾万伍仟玖佰元整。 12.评估假设 12.1 本项目拟定的未来正常生产年份矿山生产方式, 生产规模, 产品结构保持不 变,且持续经营; 12.2 国家产业、金融、 财税政策在预测期内无重大变化; 12.3 以设计采矿技术水平为基准; 12.4 市场供需水平符合本评估预期; 12.5 物价水平基本保持不变,产品销售价格符合本评估预期; 12.6 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项目评估目的且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 条件下, 所确定的公平合理采矿权出让收益,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出让收益的影响, 也未考虑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若当前述条 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若用于其他评估目的时,该评估结论无效。 13.评估结论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 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 经过认真估算,确定“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 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为 11.53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其中 需缴 纳出让收益资源储量 6.26 万立方米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 10.59 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 万伍仟玖佰元整。 注 本次评估利用可采储量矿石量 6.48 万立方米评估结果为 11.53 万元,折合单 位可采价值 1.78 元/立方米(11.536.48),高于 “赤政字[2019]48 号赤峰市人民政 府关于公布执行赤峰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 知” 中“普通建筑材料用石为 1.4 元/立方米 可采储量、闪长岩矿种调整系数 1.15、 年限调整系数为 1、林西县地区调整系数为 1.1,调整后基准价为 1.77 元/立方米 可 采储量”的基准价。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4 - 林西县杨家营子碎石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14.评估基准日后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委托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期后事项, 包括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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