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案例必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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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进度计划 一项工作被延误,是否对工程工期造成影响,应首先考虑该项工作是否在关键路线上,如果在关键路线上,则工期延误的时间就等于该项工程延误时间;如果该项工作不在关键路线上,应计算出该项工作的总时差,用总时差与延误时间进行比较,计算出对工期的影响。 因此延长合同工期17 天是不合理的。因为由于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对工作持续时间的影响不是都在关键路线上,所以不能简单将两类原因引起的工作持续时间的影响相叠加。承包商要求按实际工程延长合同工期5天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实际工期中包含了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的延长和缩短。 .由于J 工作在关键路线上,提前2天完成是否全部对缩短工程工期有效,要看其缩短后是否仍然为关键工作。判断的方法是将其缩短量2天与H、I工作的自由时差相中较小的比较,若小于此值,则E工作仍是关键工作。H的自由时差为14-(7 52(天);I的自由时差为14-(2111(天),因此,J工作不在是关键工作。关键路线变为A→D→E→I,相应的工程工期变为13天。 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等于以网络计划的终点节点为完成节点的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为该工作的工作历时所得之和的最大值,用公式表示为Tcmax { ESi-nDi-n}式中,Tc为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ESi-n为以网络计划的终点节点n为完成节点的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Di-n为以网络计划的终点节点n为完成节点的工作历时。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计算工期为48 天,关键路线为A→B→G→I→J 。 对于设计变更时工作F的工作历时增加2天,人工增加14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乙方只可以提出费用补偿.因为设计变更虽属甲方责任,但是工作F的总时间差为10天,工作历时延长2天对总工期没有影响,所以只能提出费用补偿而不能提出工期补偿要求。 对于因为甲方提供材料的质量缺陷引起工作I的历时延长,人工、费用增加,甲方应给予工期和费用的补偿。因为甲方提供材料的质量缺陷属于甲方责任,同时工作I在关键路线上,其工作历时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工期。 首先,总监理工程师不能以口头指令要求承包商推迟4个月开工,工期相应顺延4个月,鉴于工程未开工,因延期开工给承包单位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其次,由于建设单位负责的施工现场拆迁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导致承包商不能准时开工,属建设单位责任,应顺延工期,同时补偿承包商因延期开工带来的损失。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总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推迟4 个月开工,工期相应顺延4 个月,并补偿承包单位因延期开工带来的损失。 2.对于工作A中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作量增加,按照原施工强度需要顺一天,而且工作A在关键线路上,其工作历时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工期的变化,并且此属于甲方责任,工期应予以顺延且增加的工程费用也应进行相应的补偿。按照合同约定,补偿额为75400781000.9538610(元)。 对于工作B 施工中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而采用相应的措施致使工程量增加,属乙方自身原因增加了工程量,与甲方无关,所以由此引发的费用甲方不予以补偿。但工作D处于非关键线路上,经验算可知由于其工程量增加而导致的工作历时延长也不会引起工期的变化。 对于工作C结束后,监理工程师认为立模放样与设计图纸不符,经测量复检确认确实有误,延误工期2天,发生费用2万元,此事件完全属于乙方责任,是乙方施工失误所致,因此,由此引发的工期延长及费用损失甲方均不会不长。同时由于C 位于关键路线上,其工作历时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工期,因此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 对于工作I中由于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问题导致I工作历时延长,并增加费用,属甲方责任,甲方应付相应的责任。但工作I未处于关键路线上,经验算其延长的时间可由原计划中I工作的总时差进行调节,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因此,甲方只需补偿乙方因设计图纸问题引发的费用3万元。 对于工作G中由于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未进场导致了G工作历时延长,并增加了费用,属乙方责任,甲方不予补偿。但G工作未在关键线路上,经验算可知G工作历时的延长未对工期造成影响,因此乙方不会因此而赔偿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延长的费用。 3.实际工期即包含了由于甲、乙双方责任引起工期变化的总工期。根据题意画实际工期的网络图如图4-1-19 所示。 由网络图可见关键路线仍为A→C→F→J→M , 因此实际工期应为91268439 (天)。 又因为由于甲方的责任导致的工期变化如图4-1-20 所示。 由网络图可见关键路线认为A→C→F→J→M ,因此由于甲方责任导致的工期变为91068437(天)。 所以由乙方责任导致的工期延误为39-372(天),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扣除乙方2万元工程款。 4. C 、I 工程共用一台机械设备时,计划网络表示如图4-l-21 所示。 在原计划网络中,C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为第8天,而I工作的最早开工时间为第27天,相应最早完工时间为第27 天,因此,此时该机械设备在场时间应为27-819(天) C 、I 工程共用一台机械设备时,由于甲方责任导致工期变化的网络表示见图4 -1-22. 由于甲方责任导致工期变化后C工作最早开始时间变为第9天,而I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为第19天,相应最早完成时间为第31天,因此此时该机械设备在场时间为31-922(天) 可见由于甲方责任导致用于C、I工作的机械设备在场时间增加了22-93(天)。此时,甲方应根据该机械设备的来源对乙方进行补偿。若设备属乙方自有,则应按照原定台班定额或设备折旧费进行补偿;若设备属乙方租赁,则应分别按原定台班定额或租金进行补偿。 施工质量控制 该河流的枯水期流量很少且坝址处河道狭窄、岸坡平缓,因此施工中宜采用全段围堰法进行施工导流,泄水建筑建筑物宜选择明渠。 由于大坝填筑的压实机械分为静力碾压、振动碾压、夯击三种基本类型。常见的碾压设备有振动碾、气胎碾、羊脚碾、夯板等,坝壳可选用振动碾、气胎碾或夯板压实,粘土心墙可选用气胎碾、羊脚碾或夯板压实。坝面作业的主要工序包括铺料、整平和压实三个环节。 大坝填筑前碾压实验主要确定的压实参数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含水量、碾压遍数及铺土厚度等,对于振动碾还应包括振动频率及行走速率等。 施工中坝体与混凝土泄洪闸连接部位的填筑,填土前必须用钢丝刷等工具清除混凝土表面的乳皮、粉尘、油毡等,并用风枪吹扫干净;在混凝土面上填土时,应洒水湿润,并边涂刷泥浆、边铺土、边夯实。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质量评定时项目划分为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三级。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上述验收结论应修改为“本分部工程划分为80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故本分部工程优良。” 减少截流难度的主要措施有加大分流量,改善分流条件;增大抛投料的稳定性,减少块料流失;改善龙口水力条件;加大截流施工强度等。 由于该大坝上坝土料为壤土,黏粒含量较高,故应选择适用于薪土的压实机械,如羊脚碾、气胎碾等。 由于该大坝为壤土均质坝,对于赫粒偏高的壤土,填筑压实标准应采取设计干密度来控制。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含水量、碾压遍数及铺土厚度等。 料场含水量偏高,如果直接上坝填筑碾压,就会影响到压实质量,故应采取措施降低上坝土料的含水量,具体措施有以下四点 l )改善料场的排水条件和采取防雨措施; 2 )将含水量偏高的土料进行翻晒处理,或采取轮换掌子面的办法; 3 )采用机械烘干法烘干; 4 )采取合适的开挖方式,如改立面开挖为平面开挖等。 对于混凝土坝等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必须做好温度控制措施,可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减少混凝土的发热量、降低混凝土的入仓温度、加速混凝土散热等其中降低混凝土的入仓温度的具体措施有(1)合理安排浇筑时间,如春、秋季多浇,夏季早晚浇,正午不浇筑,终于部位安排在低温季节、低温时段浇筑。2)采用加冰或加冰水拌和。3)对骨料进行预冷,方法有水冷、风冷、真空气化冷却。 混凝土内部及表面裂缝,应根据裂缝大小,根据不同灌浆材料的可灌性,选择不同的灌浆材料进行灌浆。对坝内裂缝、空洞可采用水泥灌浆;对细微裂缝可用化学灌浆;对于表面裂缝可用水泥砂浆或环氧砂浆涂抹处理。对单元工程若经过全部返工处理,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返工处理后检验符合优良标准,可自评为优良。 该模板安装工序施工质量评定意见应根据检测值首先统计各检测项目的合格点数和合格率,以及该单元模板工程检测点合格率,然后根据主要检查项目、一般检测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情况及实测点的合格率作出施工质量评定意见,根据工序质量评定标准“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一般检测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总点数中有70%及以上符合质量标准,评为合格;检测总点数中有90%及以上符合质量标准,评为优良。”由此得出该工序质量等级。 虽然该分部工程的优良率达到60,其他各项标准也达到优良,但该分部工程虽然的优良率达到60 ,其他各项标准也达到优良,但该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质量事故,故不能评为优良。 水电站的典型布置形式主要有坝式水电站、河床式水电站及引水式水电站三种 建设单位对护坡砖的型号、规格、质量等技术指标作要求是合理的。因为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明确规定了应当指定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 由于没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材质化验单,监理单位应通知施工单位暂停使用这批钢材,并通知施工单位在限定的期限内提交合法的钢材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材质化验单。施工单位若在限期内不能提交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材质化验单,则监理单位应通知施工单位将这批钢材退出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若在限期内提交了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材质化验单,监理单位应对这批钢材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若检查不合格,监理单位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该批钢材不得使用。 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施工单位采购的水泥未经监理机构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施工单位在新材料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材料申报表,同时应附有材料的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检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监理单位发现水泥不达标后,通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该批水泥的做法是合理的,这是监理单位的职责和职权。 施工单位要求退换该批水泥是合理的,因为该批水泥的生产厂家提供了不合格的水泥产品,违反了供货合同的要求。 水泥生产厂家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退换运费是不合理的,因为施工单位要求退换货是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厂家违反了供货合同,应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代扣退换运费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水泥的供货合同与建设单位无关。此次,由该批水泥引起的经济损失应由水泥生产厂商承担。 闸坝基础开挖中,应特别注意做好排水工作。在安排施工程序时,应先挖出排水沟,然后分层下挖。临近设计高程时,应留出0.2 ~0.3m 的保护层暂不开挖,待上部结构施工时,再予挖除。 根据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令第9 号),进行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 )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 3 )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4 )事故部位处理完毕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质量评定与验收后,方可投人使用或进人下一阶段施工。( 5 )根据水利部1999 年3 月4 日颁布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令第9号),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水利工程应当实行质量缺陷备案制度。 根据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 号),水利工程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土石坝料场规划的基本要求有 1)料场规划应考虑充分利用永久和临时建筑物基础开挖的渣料。应增加必要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渣料的充分利用。 2)料场规划应对主要料场和备用料场分别加以考虑。前者要求质好、量大、运距近,且有利于常年开采;后者通常在淹没区外,当前者被淹没或因库区水位抬高,土料过湿或其他原因中断使用时,则用备用料场保证坝体填筑不致中断. 3)在规划料场实际可开采总量时,应考虑料场查勘的精度、料场天然密度与坝体压实密度的差异,以及开挖运输、坝面清理、返工削坡等损失。实际可开采总量与坝体填筑量之比一般为土料2 . 0~2. 5 ;砂砾料1 . 5~2.0;水下砂砾料2.0~3.0;石料1.5~2.0;反滤料应根据筛后有效方量确定,一般不宜小于3.0 。另外,料场选择还应与施工总体布置结合考虑,应根据运输方式、强度来研究运输线路的规划和装料面的布置。整个场地规划还应排水通畅,全面考虑出料、堆料、弃料的位置,力求避免干扰以加快采运速度。 土料开采主要分为立面开采和平面开采。 用作坝体的堆石料多采用深孔梯段微差爆破。一定条件下,用洞室爆破也可获取合格的堆石料,并能加快施工进度。用作护坡及排水棱体的块石料,块体尺寸要求较高,且数量一般不大,多用浅孔爆破法开采,也有从一般爆破堆石料(侧重获取大块料进行爆破设计)筛分取得。 混凝土浇筑的施工过程包括浇筑前的准备作业,浇筑时人仓铺料、平仓振捣和浇筑后的养护。浇筑前的准备作业包括基础面处理、施工缝处理、立模、钢筋及预埋件安设等。 施工缝指浇筑块间临时的水平和垂直结合缝,也是新老混凝土的结合面。在新混凝土浇筑前,必须采用高压水枪或风砂枪将老混凝土表面含游离石灰的水泥膜(乳皮)清除,并使表层石子半露,形成有利于层间结合的麻面。对纵缝表面可不凿毛,但应冲洗干净,以利灌浆。采用高压水冲毛,视气温高低,可在浇筑后5~20h 进行;当用风砂枪冲毛时,一般应在浇后一两天进行。施工缝面凿毛或冲毛后,应用压力水冲洗干净,使其表面无渣、无尘,才能浇筑混凝土。 若分块尺寸和铺层厚度已定,要使层间不出现冷缝,应采取措施增大运输浇筑能力。如设备能力难以增加,则应考虑改变浇筑方法,将平铺法改变为斜层浇筑和台阶浇筑,以避免出现冷缝。为避免砂浆流失、骨料分离,宜采用低坍落度混凝土。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DL/T 5144 一2001 )中规定,塑性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毕后6~18h 内开始洒水养护,低塑性混凝土宜在浇筑完毕后立即喷雾养护,并及早开始洒水养护。混凝土应连续养护,养护期内始终使混凝土表面保持湿润。 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宜少于28d ,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宜延长养护时间(至少28d )。混凝土养护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混凝土强度增长和所在结构部位的重要性。 首先要对裂缝进行分类,确定裂缝的类型,然后按照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对坝内裂缝、空洞可采用水泥灌浆;对细微裂缝可用化学灌浆;对于表面裂缝可用水泥砂浆或环氧砂浆涂抹处理,对质量十分低劣又不便灌浆补强处理的,一般需要整块炸掉重新浇筑。 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含水量、碾压遍数及铺土厚度等,对于振动碾压还应包括振动频率及行走速率等。 碾压式土石坝的施工作业包括准备作业、基本作业、辅助作业和附加作业。 土石坝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料场的质量检查和控制、坝面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料场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①对土料场应经常检查所取土料的土质情况、土块大小、杂质含量和含水量等。 ②若土料的含水量偏高,一方面应改善料场的排水条件和采取防雨措施,另一方面需将含水量偏高的土料进行翻晒处理,或采取轮换掌子面的办法,使土料含水量降低到规定范围再开挖。如以上方法仍难满足要求,可以采用机械烘千法烘干。 ③ 当含水量偏低时,对于粘性土料应考虑在料场加水;对非粘性土料可用洒水车在坝面喷洒加水,避免运输时从料场至坝上的水量损失。 ④ 当土料含水量不均匀时,应考虑堆筑“土牛”,使含水量均匀后再外运。 ⑤ 对石料场应经常检查石质、风化程度、石料级配大小及形状等是否满足上坝要求。 坝面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①在坝面作业中,应对铺土厚度、土块大小、含水量、压实后的干密度等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措施。 ② 根据地形、地质、坝料特性等因素,在施工特征部位和防渗体中,选定一些固定取样断面,沿坝高5 ~ 10m ,取代表性试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③ 对于反滤层、过渡层、坝壳等非粘性土的填筑,主要应控制压实参数。 ④ 土坝的堆石棱体与堆石坝的质量检查大体相同,主要检查上坝石料的质量、风化程度、石块的重量、尺寸、形状、堆筑过程有无离析、架空现象发生等。对于堆石的级配、孔隙率大小,应分层分段取样,检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随坝体的填筑应分层设沉降管,对沉陷进行定期观测。 ⑤ 对于坝体填料的质量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分别编号存档,编制数据库。 施工安全与环境管理 不妥当。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因此工地现场成立的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成形式不妥当。 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的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的关系。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是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监督和被监督关系。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考核的主要内容除了内部管理制度,还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措施。 根据水电工程安全事故分类,此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人身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其中一般事故一次发生只有人员轻伤或重伤1~2人;较大事故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49人;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50人以上。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其中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根据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的业主、建设单位统一监督、协调,施工企业、设计院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应组成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协调。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的行政正职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项目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行政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和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5 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 ~15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此工程中闸墩高8m ,属于二级高处作业。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规定,并且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及精神性疾病等。 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对人身伤害事故等级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其分类标准如下。 一般事故指一次发生只有人员轻伤或重伤1 ~2 人, 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 ~ 2 人或重伤3 人以上; 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 ~49 人;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50 人以上 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及不定期检查。 安全检测的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顿、查事故处理;重点是查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规定,水利水电安全事故处理应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施工(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申报水利系统文明工地的条件有 (1 )已完成工程量一般应达到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的30; (2 )工程未发生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 )符合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考核标准的要求。 水利系统文明工地考核标准有 ①精神文明建设; ②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③施工区环境。 水利系统文明工地考核中,安全措施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 )建立了以责任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2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的各项规定和标准,并制定的安全保证制度; (3 )施工现场无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状况, (4 )一般伤亡事故控制在标准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水利系统文明工地考核中,施工区环境考核的内容有 (1 )现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停放有序、整齐; (2 )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 (3 )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无严重积水现象; (4 )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5 )危险区域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要设警示灯; (6 )施工区与生活区应挂设文明施工标牌或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7 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整洁卫生、有条理; (8 )工区内社会治安环境稳定,未发生严重打架斗殴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9 )能注意正确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的关系。 此工程的完成工程量已达到申报标准,但是工程曾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二条,因此,此工程不符合申报水利系统文明工地的条件。 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对人身伤害事故等级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其分类标准如下。 一般事故指一次发生只有人员轻伤或重伤1 ~2 人, 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 ~ 2 人或重伤3 人以上; 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 ~49 人;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50 人以上 根据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水电工程质量事故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 根据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有 (1 )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必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的业主、建设单位统一监督、协调,施工企业、设计院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3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应组成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协调。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的行政正职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项目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行政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施工企业的主要职责有 (1)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的安全管理制度。 3)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核备。 4 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5 组织对本企业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班组长应进行轮训。 6)企业的安全机构应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7)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格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8)组织对本企业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 )建设项目的主要施工单位,应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该工程为大型工程,需要设置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 施工成本控制 通用条款要求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价格的10 ,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预付款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 ,应在协议书签订后21 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予以支付。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人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14 天内支付给承包人。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 常用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达方法有横道图、工程进度曲线图、施工进度管理控制曲线、形象进度图、网络进度计划。 横道图的优点是形象、直观,且易于编制和理解。其缺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l )不能明确反映出各项工作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因而在计划执行的过程中,当某些工作的进度由于某种原因提前或拖延时,不便于分析其对其他工作及总工期的影响程度,不利于建设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 2 )不能明确地反映出影响工期的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也就无法反映出整个工程项目的关键所在,因而不便于进度控制人员抓住主要矛盾。 3 )不能反映出工作所具有的机动时间,看不到计划的潜力所在,无法进行最合理的组织和指挥。 4 )不能反映工程费用与工期之间的关系,因而不便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我国现行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有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款方式、约定结算。 水利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的其他直接费一般由以下费用组成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其他费用(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 事件一中,由于是业主延迟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原因,因此由此导致承包商的利息损失应由业主负责;事件二中,防雨措施费和机械故障所造成的损失是由承包商的因素引起的,根据着关规定,由承包商因素引起的损失一律由承包商来承担,因此,防雨措施费和机械故障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事件三中,外部供水管断裂属于不可抗力,因此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业主负责;事件四中,承包商的赶工措施费,应当由承句商负责;事件五中的便用业主提供的特殊材料费应该在工程款中扣回;事件六中,由于承包商是按业主的指令而采用特殊专利施工,因此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不可以.因为本工程的工期延误是由于不良的气候条件这一客观因素所引起,并不是由于业主及承包方的原因所引起,因此,承包商仅可得到工期延长,但得不到费用补偿。 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单价达成共识,则监理工程师可根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的约定,采取以下方法对工程量变更价款进行处理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工程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该工程款最终进行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该工程的合同工期为270 天。根据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中,协议书优先于招标文件,因此,合同工期应按协议书中的工期为准。 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做法不妥.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合同商务管理的有关内容,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监理机构机构提出,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和建议,报经业主或由业主授权监理机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审查和批准。工程变更指令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因此,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不符合规定,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设计修改文件也不符合规定。 在事件3 中,施工单位的检验费用支付申请和工期索赔不成立。因为此事件是由承包方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应该有招标公告、评标委员会名单、标底编制人员名单、中标通知书。 资格预审主要侧重于对承包人企业总体能力是否适合招标工程的要求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分包计划、履约情况。 采用评标价法评标时,以评标价最低的标书为最优标书。此价格是在淘汰技术方案不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书后,对基本合格的标书按预定的方法将某些评审要素按一定规则折算成评审价格,加到该标书的报价上形成。 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14号)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在光明日报发出招标公告不符合要求。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14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体(指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之一发布招标公告,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重点项目、中央项目、地方重点项目同时还应当在中国水利报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的招标公告里要求投标人在10月18日前到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10 月30日等信息不符合要求。根据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14 号),招标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 日,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应当少于20 日。因此,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在10 月21日以后或者就在10 月21日至26 日的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应该定在11月15日以后。 招标人对申请投标人资格提出主体工程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根据 水利工程结案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项目主体工程的主要建筑物不得分包。 招标人不应仅宣布3 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 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根据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却不宜宣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只是一般招标项目,因此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专家比例不得少于全部成员的2/3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有7 名,其中的技术、经济专家只有4 名,占全体成员比例不到2 / 3 。 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承包商考虑降价问题。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施工公开招标的一般程序如下 1 )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 )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 )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4 )发布招标公告; 5 )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 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8 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答疑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单位; 9 接收投标文件; 10 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11 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在上述招标过程中,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做法不妥的地方是指使A 单位和C 单位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 、D 、E 三个单位可能中标的机会。这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关于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强制性规定。 由A 单位和C 单位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无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规定,由相应资格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时,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并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投标资质等级。本案例中,A 单位和C 单位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属于三级资质,不符合招标人公布招标公告时,只要求具有二级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因此资格预审也是按照资格审查的内容能够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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