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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5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63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99 六、结论.................................................................................................................... 101 附表............................................................................................................................ 102 附件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附件 4 “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询申请表 附件 5 土地证 附件 6 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 7 MSDS 文件 附件 8 引用检测报告 附件 9 天然气成分分析单 附图附图 附图 1 规划环评建议图 附图 2 于洪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 3 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附图 4 地理位置图 附图 5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6 于洪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7 建设项目引用监测点位图 附图 8 分区防渗图 附图 9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图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BOPP双向拉伸薄膜及胶带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2206-210114-04-05-743437 建设单位联系人薛观福联系方式13555869609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红沙街东2号 地理坐标( 123 度 9 分 57.159 秒, 41 度 46 分 7.531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1塑料薄膜制造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 塑料制品制造 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 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53、塑料制品业292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 38、纸制品制造223*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 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沈于发改备【2022】43号 总投资(万元)130000环保投资(万元)628 环保投资占比()0.48施工工期24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206366.74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名称专项评价名称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设置理由设置理由丙烯酸丁酯及氨水等危险物质最大存储量超过临界量,故设置环 境风险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规划名称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 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审批时间审批时间2020年5月。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召集审查机关审查机关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沈于环发 【2020】9号)。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符 合性 分析 1、与规划、与规划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 60 平方公里,包括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片区、 国际商贸物流产业片区及新兴产业发展片区。本项目位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先 进装备制造产业片区,该片区规划面积约 22.2 平方公里,东至三环路,南至京哈 高速公路,西至于洪区区界,北至秦沈铁路,依托五金园、机床城和基础零部件 产业园、沙岭工业园,加快推动以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 工业企业集聚,打造先进制造产业基地。 经查阅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本项目 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1。 表表1-1与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规划规划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规划要求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总体规 划定位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将建成以智能基础装备制 造、 现代商贸物流、 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 到2030年,开发区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主导 产业集群集聚水平进一步提升,智能基础装备制 造、现代商贸物流、新兴产业等产业集群产值持 续提升,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配 套率明显提升,形成集智能交通、智能市政设施 配套于一体的保障体系,实现开发区的现代化治 理和智能化运营。 本项目位于先进装备 制造产业片区,符合 总体规划定位。 符合 先进装 备制造 产业片 区-区 域定位 依托五金园、机床城和基础零部件产业园、沙岭 工业园,加快推动以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 源、新材料为主的工业企业集聚,打造先进制造 产业基地。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 业、纸制品制造,属 于新材料制造业,符 合先进装备制造产业 片区区域定位要求。 符合 规划准 入负面 清单 根据规划定位及行业准入,本次规划的入驻企业 均不在沈阳市准入负面清单名录内,规划设置的 准入负面清单可行。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 业、纸制品制造,不 在沈阳市准入负面清 单名录内。 符合 2、与规划、与规划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经过查阅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环境影响 报告书 ,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2, 规划环评建议图详见附图 1。 表表 1-2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规划环评要求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规划区域内禁止新、改、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 产以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 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 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在区域环境质量达 标前,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 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 本项目新建1台500万大 卡导热油锅炉、1台300 万大卡导热油锅炉(备 用) 、 3台2t/h蒸汽锅炉 (2 用1备),2台0.58MW热 水锅炉、 1台0.35MW热水 符合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锅炉(备用),热源均为 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 本项目实行污染物等量 替代。 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改、扩 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 大于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重点排污单位有 机废气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 生产环节采取密闭管道 连接和局部收集方式, 其 中局部收集方式为带垂 帘的集气罩, 收集效率可 达90以上。 符合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禁止畜禽养殖场、制淀粉、制糖行业、纸浆、溶解 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业、石油加 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 制造业、水泥制造、水泥粉磨站、石灰制造行业、金 属冶炼、煤气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行业进入 2、禁止新建产业政策中列入淘汰和限制的项目 3、禁止新建沈阳市第一批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 4、禁止在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5、 位于上述禁止准入目录企业仅允许实施环保改造和 技术升级,不允许扩建。 本项目位于沈阳永安经 济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 产业片区, 不在生态红线 及基本农田范围内; 本项 目属于塑料制品业、 纸制 品制造, 不属于上述禁入 行业。 符合 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经查阅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环境影响 报告书审查意见(沈于环发【2020】年 9 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3, 本项目与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详见表 1-3。 表表 1-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审查意见要求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规划实施过程中,引进项目应按本规划提出的 环境准入条件要求;还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行业发展要求,严禁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 的生产企业,并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及 用地手续 本项目不在沈阳市准入负面清 单名录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行业发展要求,不属于高污 染、高耗能、高风险的生产企 业。已取得土地证,正在编制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 环评手续。 符合 热源保留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沙岭地 区热源厂及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机床城热源 厂,扩建造化热源厂为沈西北热电厂,新建红 旗台热源厂,除上述热源外,不得新增燃煤锅 炉房,供热负荷不足部分使用清洁能源补充。 本项目办公楼及倒班楼采取电 取暖;生产供热新建1台500万 大卡导热油锅炉、1台300万大 卡导热油锅炉 (备用) 、 3台2t/h 蒸汽锅炉(2用1备),2台 0.58MW热水锅炉、 1台0.35MW 热水锅炉(备用),热源均为 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 符合 加快区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加 大区域污水治理,提升区域中水回用力度;加 快给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废水全部收 集处理,并达标排放;在区域内排水管网未建 本项目附近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已经修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 产废水中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处 符合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成区域,相关依托项目禁止建设,实施雨污分 流排水系统,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理后回用,其他生产废水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最终与生活污 水一同排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 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的地下水 防渗措施。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园区企业采取集中供水, 其规划保留五金园配水厂、沙岭配水厂、物流 港配水厂等水厂为园区企业供水使用。 本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 施。本项目用水为市政供水。 符合 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度,在生态环境 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 门,定期对规划区域进行的废气、废水、噪声 及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 进行跟踪监测,所有监测数据存档并及时上报 生态环境部门,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本项目已按照行业排污单位自 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制定污 染源监测计划,项目建成运行 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 例行监测。 符合 针对开发区产业特征按照报告书规定做好环境 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 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培训,配备相应应 急设备,做好区域环境应急风险控制、应急准 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本项目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企业投产后应制定环境应 急预案和应急工作体系,定期 开展应急演练、培训,配备相 应应急设备。 符合 加强生态敏感区环境管控,生态红线保护区及 基本农田不得实施生态修复外的建设项目,如 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如道路、管网等工程)无 法避让,必须穿越上述保护区,需经充分论证 后方可施工。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 和基本农田。 符合 开发区区域内应充分考虑入驻项目排污行为产 生的累积影响,推行清洁生产,制定区域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及减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要 求。 本项目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收 集处理后再排放,并严格按照 文件要求执行。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4,与于洪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 图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2。 表表 1-4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类别类别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生态保护 红线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红沙街东2号, 属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先 进装备制造产业片区,不在于洪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中生 态红线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量 底线 根据2021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告PM2.5评价结果超过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项 符合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目运营过程,废水、废气及噪声均可以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影响所 在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符 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红沙街东2号, 属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先 进装备制造产业片区。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 不在负面清单之列。 符合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辽政发(辽政发【【2021】】6号)号) 经查阅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辽政发【2021】6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5。 表表 1-5与辽宁省与辽宁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表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分区 管控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 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 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 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 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 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产 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 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 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 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 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 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 “1414N”四级塔 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1”为全省总体 管控要求;“4”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 经济带、 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 辽东绿色经济区(以下简称“一圈一带两区”) 等重点区域管控要求;“14”为各市生态环境管 控基本要求;“N”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具体准 入要求。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 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依法制定发布市域 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 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 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 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 布局优化、 转型升级, 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 态环境突出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 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 区红沙街东 2 号,属于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先 进装备制造产业片区; 本项目管控单元编码为 ZH21011420039, 管控单 元属性为重点管控区。 项目运营过程,废气、 废水和噪声可以稳定达 标排放,可落实生态环 境保护基本要求,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本 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 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 型。因此,本项目为辽 宁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环境准入允许类别。 符合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中的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政发(沈政发【【2021】】10号)号) 根据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 政发【2021】10 号),经查询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管控单元编码 ZH21011420039,查询结果详见附件 4。经查阅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与重点产业园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6, 与街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7。 表表 1-6与重点产业园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与重点产业园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单元名称单元名称主导产业主导产业 ZH21011420039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制造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 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 空间 布局 约束 1.大气受体、 布局敏感 尽量避免大规 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均采取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颗粒物采 取布袋除尘器, 均能够稳定达标 排放,且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 工业园 区内生产废水必须集中收集处理,禁 止偷排漏排;永安新城污水处理厂稳 定达到一级A及以上达标排放; 园区逐 步推行雨污分流。 2.大气布局重点管控区 淘汰40蒸吨以 下非工业燃煤锅炉;清退“散乱污”企 业;低矮面源采取替代清除、清洁化 改造。 3.园区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加强 VOCs过程回收,严格落实“一厂一 策”,制定错峰生产计划。 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中设备清洗 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 其他生产 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最终与 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沈阳沙岭污 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新建1台500万大卡导 热油锅炉、 1台300万大卡导热油 锅炉(备用)、3台2t/h蒸汽锅炉 (2用1备),2台0.58MW热水 锅炉、 1台0.35MW热水锅炉 (备 用),热源均为天然气,属于清 洁能源。 3、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均采 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 有组织排放, 能够满足稳定达标 排放;严格执行“一厂一策”。 符合 环境 风险 防控 1.加强VOCs风险防控。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均采取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有 组织排放, 能够满足稳定达标排 放。 符合 资源 开发 效率 1.高污染禁燃区 在禁燃区内, 禁止销 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建 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 本项目新建1台500万大卡导热 油锅炉、 1台300万大卡导热油锅 炉 (备用) 、 3台2t/h蒸汽锅炉(2 符合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 要求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拆除或改用天然 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 他清洁能源;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 料。 用1备) , 2台0.58MW热水锅炉、 1台0.35MW热水锅炉(备用), 热源均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 源。 表表 1-7与街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与街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 行政区划行政区划街道街道管控单位编码管控单位编码区域主要环境属性区域主要环境属性 于洪区沙岭街道ZH21011420039重点管控单位(工业园区) 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 空 间 布 局 约 束 执行全市 总体生态 环境准入 清单 重点 产业园区 管控类生 态环境总 体准入清 单 1.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 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 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沈阳市建设项目 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 2. 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 3.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4. 严格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 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 5. 严格执行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生物 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 知及其补充通知。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 7.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 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1、 本项目为允 许类,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及 沈 阳 市 环 境 准入限制政策 要求。 2、不涉及。 3/4/5、本项目 新建 1 台 500 万大卡导热油 锅炉、 1 台 300 万大卡导热油 锅炉(备用)、 3 台 2t/h 蒸汽 锅炉(2 用 1 备 ) , 2 台 0.58MW 热水 锅 炉 、 1 台 0.35MW 热水 锅炉(备用), 热源均为天然 气,属于清洁 能源。 6、 本项目按要 求执行。 7、不涉及。 符合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执行全市 总体生态 环境准入 清单 重点 产业园区 管控类生 态环境总 体准入清 单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大 气污染防治条例、 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 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 3.严格执行沈阳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 计划(2021-2023 年)、沈阳市 2021 年度 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2021 年沈 1/2/3/4/6、 本项 目按要求执行 相 应 法 律 法 规。 5/7、不涉及 符合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 阳市锅(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 案、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 4.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 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相关地方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管 控。 5.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 公路)及各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 放烟花爆竹。 6.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 工矿用地、农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 管理,防治工矿用地、农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 7. 严格执行沈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执行全市 总体生态 环境准入 清单 重点 产业园区 管控类生 态环境总 体准入清 单 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土保持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 理办法(试行)、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 例、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 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修订)等法律法规 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 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2. 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 、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 、 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重点单位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 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 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 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 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 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相关要求,污染地块责任人应制定风险管 控方案, 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 防止污染扩散; 对需要开发利用的地块应开展治理与修复,防 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按要求 执行相应法律 法规。 符合 资 源 开 发 执行全市 总体生态 环境准入 清单 重点 1. 严格执行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辽宁 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2020 修正 、 沈阳 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 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 本项目按要求 执行相应法律 法规。 符合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 效 率 要 求 产业园区 管控类生 态环境总 体准入清 单 相关文件。 2. 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 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红沙街东 2 号,属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先进装备 制造产业片区, 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4。 根据沈阳友谊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土地证 (辽 2022 沈阳市不动产权第 0323672 号),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5。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已具备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及道路基础设施, 满足本项目所需。本项目东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闲置空厂房,南侧为空地, 空地南侧为京哈高速,北侧为联恒工业(沈阳)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3、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行业类别为 C2921 塑料薄膜制造、C2929 塑料零件及其 他塑料制品制造、 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修改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 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分析、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对照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项目与其 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8,所列条目及规定均为项目涉及内容。 表表 1-8与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与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大 气污染物的,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市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的规定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使 用,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控制、减少大气污染物 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因维修、 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 用的,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 取限产或者停产等措施, 并报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 (1)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 生产环节采取密闭管道连接 和局部收集方式,其中局部 收集方式为带垂帘的集气 罩,并配置两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能 够满足稳定达标排放。 (2)环保设备故障时,企业 采取立即停产、维修措施。 符合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本项目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所符合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 定 一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公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二施工工地周围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三施 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 四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应当采取洒 水等抑尘措施。五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四十 八小时内未能清运的, 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 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六运输车 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不得使 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 设备 和物料的尘埃。七需使用混凝土的,应当使用预 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 治措施,禁止现场露天搅拌。八对工程材料、砂 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在施 工工地内堆放的,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 布,定期采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九 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 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 撒。 有裸露渣土及散装物料堆放 苫布覆盖、施工现场四周设 置围挡、工地湿法作业、驶 出车辆进行清洗、渣土车辆 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安装远 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建筑垃 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 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 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 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等。 (2)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发【2022】8号) 对照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发【2022】8 号),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9,所列条目及规定均为项目涉及内容。 表表 1-9与与辽宁省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符合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符合性分析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二、重点任务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2.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达标行 动。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 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 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环节采取 密闭管道连接和局部收集方式,其中局 部收集方式为带垂帘的集气罩,并配置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 放,能够满足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二、重点任务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4.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强化 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 控,推进低尘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大城 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城乡重要路段 清扫保洁力度。 本项目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所有裸露渣 土及散装物料堆放苫布覆盖、施工现场 四周设置围挡、工地湿法作业、驶出车 辆进行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 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建筑垃 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 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 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等。 符合 (3)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 年版) 对照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与 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10,所列内容为本项目所涉及条目。 表表 1-10与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相符性分析与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相符性分析 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 一、综合性政策 (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 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修正本)、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 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 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 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对于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 政机关不予审批。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 类”项目。 2、 对照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之 列。 符合 一、综合性政策 (十二)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 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 不得 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 建设项目。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气、 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按、硝基肌、氨酸按 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硝化工艺、 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1、本项目符合沈阳永安经济开发 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 2、本项目涉及氨水储罐,为外购 原材料,不属于新建高污染和涉及 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生产 的建设项目。 符合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七)塑料制品业 1、新建涉VOCs排放的塑料制品业应进入工 业园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生产 BOPP双向拉伸薄膜、缠绕膜及胶 带等,属于塑料制品业,位于沈阳 永安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不涉及废 塑料综合利用。不生产超薄塑料购 物袋及农用地膜。 符合 (4)与涉 VOCs 管理文件符合性分析 对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4 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 1-11。 表表 1-11与加强涉与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相符性分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严格项目准入及排放标准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格进行规划相符性审查,按照国家、 辽宁省相关规定应当进入园区的要进入园区。 禁止审 批不符合规划要求及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 求的建设项目。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排 放标准审查,有行业标准应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 业标准应执行国家、辽宁省相关排放标准。 既有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涉 VOCs排放的 建设项目,要贯彻“以新带老”原则,加强对原有项目 环境问题的审查,原有项目的生产工艺、治理设施须 按照新要求和标准,同步进行技术升级。 (1)本项目位于沈阳永 安经济开发区,符合园区 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2)执行合成树脂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31572-2015)、 印 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 (DB21/3161-2019) 等标准。 (3)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 生产环节采取密闭管道 连接和局部收集方式,其 中局部收集方式为带垂 帘的集气罩,并配置两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符合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 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稳 定达标排放。 二、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对建设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 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VOCs的主 要原辅材料类型、 组分、 含量等 (附具有CMA和CNAS 资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使用产品的MSDS),明确是 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应当优 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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