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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年0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谷明 联系方式 0451-55559744 建设地点 黑龙江 省 牡丹江 市 宁安 县 镜泊 乡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岭风电厂 地理坐标 (128 度 59 分 20 秒, 43 度 38 分 35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G5949 其他危险品仓储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 149危险品仓储 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元) 1.9 环保投资(万元) 1.9 环保投资占比() 100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24.4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评价对本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进行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允许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用地选址要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城市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占用彩田和优质农田。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分别控制在2500公顷和1100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1350公顷和6400公顷以内。” “县级土地利用调控,宁安市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55058公顷和154878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26920公顷以上;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6940公顷和1800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1074公顷和11591公顷以内;至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68公顷和795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颊不少于194公顷和966公顷。” 本项目建设用地为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岭风电厂场区内的已有建设用地,未新增用地,土地的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牡丹江市土地利用规划。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①项目位于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岭风电厂场区内,占地面积25m2,用途为仓储用地。项目所在地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用地性质。 ②项目所在区域及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生态脆弱敏感区和需要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 ③项目建设地不在划分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本项目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选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综上,项目选址合理。 表1-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4.1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依托原有库房进行基础及内部防渗的重新建设,新建危废暂存库作为危险废物的专用贮存设施 符合 5.1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5.2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5.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废矿物油采用铁桶或硬质塑料桶盛装(盛装材料由危废处置单位提供),材质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且材质与危险废物之间不相容且不相互反应 符合 6.1.1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地质结构稳定,基本烈度为6度烈度区。 符合 6.1.2 设施底部必须高出地下水最高水位。 设施底部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地面以上。 符合 6.1.3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所厂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一级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项目危废暂存库位于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岭风电厂场区内,位于宁安市西南98km处的老爷岭上,项目周边均为建设用地。项目远离居民区,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场区内的中控楼,距离为10.15m。周围无其他村庄居住点。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人群及身体健康等带来影响;项目建设位于已建成的 场区内,与周围各敏感对象之间距离合理。 符合 6.1.4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周边无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场地稳定,地基土分布连续、均匀。 符合 6.1.5 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项目周围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项目与高压输电线路距离均大于10米。 符合 6.1.6 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本项目下风无居民区 符合 6.1.7 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6.3.1款要求。 6.3.1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0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0cm/s等 危废储存库、导流沟及收集井的地面、墙体均做水泥基础防渗漏处理,矿物油储存区泄露液导流沟、收集井、地面及裙脚,以及废蓄电池储存区地面及裙脚等处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刷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系数≤10-10cm/s。 符合 6.3.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废矿物油储罐及含油废弃物及废蓄电池存放区均布置在封闭储存仓库内,仓库防风、防雨、防晒 符合 (四)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表1-2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 项目 基本内涵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选址位于原风电场升压站厂区内,原风电场升压站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区,选址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黑龙江省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一般管控单元”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正常情况不产生废水、固废、噪声;产生少量的废气,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可被接受。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本项目设期会在基建方面消耗一定的能源,项目运行后能源消耗主要为电能,资源消耗非常少。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本项目位于牡丹江市宁安县,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二类限制类”“第三类淘汰类”建设项目,也不属于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40.宁安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产业和禁止类产业,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符合 (五)项目建设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的符合性分析。 表1-3 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4.1 废矿物油焚烧、贮存和填埋厂址选择应符合 GB 18484、GB 18597、GB 18598中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 本项目废矿物油贮存的厂址选在现有厂区内部,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 符合 4.3 废矿物油产生单位和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本项目建设危废暂存库,能够有效的放置废矿物油的扬散和流失,同时暂存库内地面及对应高度墙面、墙角、裙角等处均做好防渗,防止污染环境。 符合 4.4 废矿物油应按照来源、特性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 本项目废矿物油收集时设置一个分隔,分别用来储存废矿物油和废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分类收集。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只做危险废物的暂存使用,废矿物油收集、转运均有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符合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相关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项目环评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地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了工程建设内容,收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批准。 40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背景 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服务于宁安镜泊头道岭风电工程和宁安镜泊二道岭风电工程。宁安镜泊头道岭风电工程于2010年10月18日获得省发改委核准,2016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工程拟安装33台GW82/1500-85低温型风力发电机,总装机容量49.5MW;宁安镜泊二道岭风电工程2010年10月19日获得省发改委核准,2018年7月22日开工建设,工程拟安装33台GW82/1500-85低温型风力发电机,总装机容量49.5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为头道岭和二道岭共用升压站,建设一栋综合楼,为两风电场共用。现在宁安镜泊头道岭风电工程和宁安镜泊二道岭风电工程均处于调试阶段,暂未进行工程验收。 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升压站场地内建构筑物建设时未专门设置危废暂存库。场区内现有库房为普通库房,地面已硬化但未按危废库要求防渗,不满足危险废物储存要求。现有风电工程未产生废蓄电池、废矿物油。 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岭风电厂场区内西侧现有车库改造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9万元,均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拟在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岭风电厂场区内将风电场管理区内现有闲置库房改造为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的主体外壳依托厂区西侧原有的普通库房,目前该库房处于空置状态,无实际用途,无遗留问题。现有闲置库房不满足危险废物暂存规范要求,对库房内部进行地基开挖重建,重新按照设规划防渗情况建设,同时采用实心砖墙建设危废暂存库四周和中间分隔,项目占地面积2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40平方米,高2.95米。 双岭风电厂厂址四周均为空地,新建项目建设在厂区西侧的现有库房内,项目北侧为一般库房,再向北隔厂区空地为厂区升压站区域,项目西侧为围墙,南侧为厂区空地及围墙,东侧隔厂区空地为综合楼,危废暂存库主要服务于宁安镜泊双岭发电有限公司(包括宁安镜泊头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用来前端收集及暂存风电场检修时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替换下来的废蓄电电池。 (1)新建的危废暂存库利用原有库房的占地和屋顶,在内部采用实心砖墙壁重新堆砌,分隔为2个储存区,分别为废蓄电池储存区约9.37m2、废矿物油储存区约15.03m2。该危废暂存库负责的风力发电机组废矿物油产生量约0-10L/年,矿物油预计每5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矿物油的量约10000L(约8.5t),电子设备间充放试验不合格的蓄电池一般作为整体更换,更换频次约每10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电池256块(其中17.5*15.5*32.5电池块208块,18*8.8*36电池块48块)。 (2)在废矿物油储存区建设泄露液收集系统,包括泄露液导流沟及收集井(收集井内硬化处理,表面刷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防止渗漏),废矿物油储存区收集井容积按照2个收集桶(有效容积160L/个)容积并考虑富余50的容量建设,收集井尺寸为0.8m*0.8m*0.8m;废蓄电池储存区地面耐腐蚀、防渗漏,废蓄电池直接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在废蓄电池更换时如发现有破损,则对破损的废蓄电池配置耐腐蚀包装容器用于储存破损和电解质泄漏的废蓄电池。 (3)对废矿物油储存区泄露液导流沟、收集井、地面及裙脚,以及废蓄电池储存区地面及裙脚等处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刷2mm厚高密度聚乙烯等效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进行防腐蚀处理;危废暂存库顶部防水、防晒。 (4)危废暂存库门设向外开启且具有防火功能的门在暂存库门上设置观察窗口(不开大窗),在墙的侧面开一个小百叶窗作为通风口,不设置照明设施; (5)要求暂存库内配置危废台账和转移联单,管理责任制上墙,暂存库门上张贴包含所有危废的标识、标牌,间内对应墙上也张贴标志标识,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6)项目主要储存物质 建设单位危险废物产生的基本情况如表2-1所示。 表2-1 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表 危废名称 产生量(平均) 更换周期 最大存储量 最大储存时间 最终处置方式 废矿物油 8.5t/5a 每5年 5.712t 1年 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 废蓄电池 256块/10a 10年 250块 90d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2-2。 表2-2 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 体 工 程 危废暂存库 规格长5.52m*宽4.42m*高2.95m,全封闭,一层砖混结构,独立、密闭并上锁防盗。 依托 新建 大门拆除原有卷帘门,设向外开启且具有防火功能的门在暂存库门上设置观察窗口(不开大窗),同时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新建 分区设置1个分隔分区,废矿物油储存区有效储存面积为15.03m2、废蓄电池储存区有效储存面积为9.37m2。 新建 储存物质废矿物油及废蓄电池. / 储存方式废矿物油采用铁桶或硬质塑料桶盛装(盛装材料由危废处置单位提供),材质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且材质与危险废物之间不相容且不相互反应,单层堆放;废蓄电池直接在暂存库内存放,废蓄电池储存区地面耐腐蚀、防渗漏,在废蓄电池更换时如发现有破损,则对破损的废蓄电池配置耐腐蚀包装容器用于储存破损和电解质泄漏的废蓄电池。 / 防水暂存库为全封闭储存库,库顶进行了防水处理,无漏水现象,暂存库库门常年关闭,杜绝雨水进入库内。 新建 防渗防渗层要求等效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进行防腐蚀处理。 新建 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本次新建泄漏液体收集系统,废矿物油储存区泄露液导流沟和收集井用于收集废矿物油,导流沟沿内墙墙壁布置,收集井容积为0.8*0.8*0.8m;废蓄电池储存区配置耐腐蚀包装容器用于储存破损和电解质泄漏的废蓄电池。 新增 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本次改造在暂存库门上设置观察窗口,危废库内设置配套防爆照明设施。 新建 通风在墙的侧面开一个小百叶窗作为通风口,自然通风。 新建 管理要求在暂存库内配置危废台账和转移联单;要求在危废暂存库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要求暂存库内设置危废标签;要求在暂存库内配备应急防护设施以及完善消防设施等。 / 公用 工程 给水 不涉及生产、生活用水,消防由建设单位风场场址内统一设计 依托 排水 不涉及生产、生活废水排放 依托 供电 依托厂区内的电网供电 依托 供热 不需要供热 / 环保 工程 废气 废矿物油采用密封铁桶存放,会产生少量油气挥发。 / 废水 运行过程中无废水排放 / 固废 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少量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与企业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 噪声 危废暂存库运行不涉及噪声设备,装卸过程中会产生运输车辆噪声 / 环境风险 危废暂存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墙裙等并做好防漏、防渗措施,导流沟、收集井均要进行防渗,防止事故状态下收集桶废液泄露至地下水体;收集桶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标识参照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附录A危险废物标签 / 3、收集贮运危险废物规模及种类 本项目拟收集转运的危险废物主要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49其他废物,共计2个危险废物类别。详见表2-3。 表2-3 项目主要危险废物类别及特点 序号 危险废物类别 废物名称 收集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火灾危险性 储存方式 储存位置 特性 1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废矿物油 900-217-08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丙丁戊 200L桶 危废暂存库 T,I 2 900-218-08 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 T,I 3 900-220-08 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T,I 4 HW49其他废物 废蓄电池 900-044-49 900-044-49 丙丁戊 / 危废暂存库 T 4、公用工程 ①给、排水工程 危废暂存库不设置给排水工程,管理人员依托现有风电场场址,在场内办公。 ②消防 主要采用灭火器灭火,每个危废库房单间根据国家现行消防法规要求,设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 在本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必须保证建筑物的所有建筑构件均能满足二级耐火等级对构件耐火等级和燃烧性能的要求。库房内配制相应等级及数量的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1)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施工期工艺流程见图2-1。 图2-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运营期操作流程及产污节点 运营期间,项目主要为废矿物油及废蓄电池收集、储存。危废暂存库内废矿物油及废蓄电池分隔分区储存,废矿物油在一个区域储存,废蓄电池储存在另一分区;废矿物油储存区有效储存面积为14.4m2、废蓄电池储存区有效储存面积为10m2。项目运营流程分别简述如下 (1)废矿物油 风电场运行时箱式变压器产生的废矿物油由危废处置单位提供的密闭危险废物专用收集桶桶装收集,运至场区危废暂存库,暂存一定转运量,经由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单位第三方运出,车辆运输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以铁桶包装方式考虑废矿物油最大储量废矿物油采用200L(DN0.56m、h0.89m)密闭铁桶包装,铁桶有效容积160L/个,则铁桶可装废矿物油约为136kg/个。铁桶直径0.56m/个,即约1.3m2可存放4个铁桶,项目废矿物油储存区中储存废矿物油区域占地面积为约为3.4m*4.42m,则项目废矿物油暂存库最多可存放42个(单层存放),废矿物油的库内最大储存量为5.712吨。根据类似风电工程历年废矿物油产生量分析,在不进行整体更换时,废矿物油的产生量很小,最大产生量约为8.5kg/年.项目(10L),两个项目同时运行时最大产生量为17.0kg/年,如果需要对矿物油进行整体更换或者局部更换时,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先确定好危废转移处置单位,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废矿物油的转运,当日转运不完的少量废矿物油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因此,暂存库内废矿物油储存区可以满足建设单位废矿物油整年产生量,废矿物油最大储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 项目仅负责危废收集及中转暂存,暂存及外运过程均处于密封状态,不做其它处置。 图2-2 运营期废矿物油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2)废蓄电池 废蓄电池在暂存库内存放,直接放置于暂存库内,项目需要配置2套以上耐腐蚀包装容器,用于储存破损和电解质泄漏的废蓄电池,不涉及后续的加工和分装。 废蓄电池外部为硬PC框架,不会产生塌陷现象,拆除后运至本次建设的危废暂存库内。废蓄电池储存区面积为9.37m2,废蓄电池在库区内根据情况可单层放置或几层放置,废蓄电池最大存储量为500块。放置后至外运期间不再移动。 建设单位废蓄电池更换周期10年,在不进行整体更换时基本不产生废旧电池,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保证暂存库有储存一半废旧电池(128块)的能力,危废暂存库可以满足建设单位废蓄电池的临时储存,在不进行蓄电池整体更换时,废旧电池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20块,最长储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废蓄电池整体更换时,最大储存时间不得超过90天,储存量不得超过128块。废蓄电池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装车及运输均由资质单位负责。 图2-3 废蓄电池储存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宁安双岭风电场升压站工程目前已完成建设,建设工程内未包含危险废物暂存库,因此不满足危险废弃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 目前项目试运行阶段,未产生废矿物油、废蓄电池,无非甲烷总烃排放。目前场区内暂无危险废物储存。所有库房库内均没有完整的防渗措施,需整改。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新建危废暂存库,使其能够满足危险废弃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储存设施的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位置为厂区内原有的一般库房,库房目前空置,无原有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要求“6.2.1.1 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根据牡丹江市2020年环境质量公报,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情况见表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9 60 15.0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3 40 57.5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1 70 72.85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1 35 88.57 达标 CO CO-95 1100 4000 27.5 达标 O3 O3-8h-90 104 160 66 达标 由表3-1可知,2020年牡丹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2.1。市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日均值及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均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2020年牡丹江市区全年监测天数为366天,达标天数为337天,占全年总监测天数的92.1,其中优200天,良137天,轻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1天。2020年牡丹江市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31μg/m3,51μg/m3,9μg/m3,23μg/m3。牡丹江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区地表水体主要为牡丹江,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功能区划(2011-2030年),本项目所对应的牡丹江河段为海浪断面,功能区划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 根据牡丹江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0年度2019年,海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2020年牡丹江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7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一般。2020年牡丹江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6分贝,声环境质量为较好。2020年牡丹江市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1类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超出国家相应的标准,2、3、4类功能区噪声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夜间3、4类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超出国家相应的标准,1、2类功能区噪声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西南98公里处的老爷岭宁安段支脉的岭脊顶部,距离项目最近的村子为北部约12km的湖南林场,道路走向处于乡村环境,因此项目区域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区域。由于项目区周边均为林地,无工业及生活污染源,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区域生态植被主要为林木,动物生物量相对较低。 (1)林木分布 牡丹江市森林植被主要有红松、落叶松、樟子松、柞树、杨树、桦树、椴树、色树、榆树、黄波箩、水曲柳等,构成了以柞树、松树为主的针阔叶混交林。除牡丹峰自然保护区尚存原始生态森林外,其余多为次生林。在山地河谷边缘处分布着灌木林,主要是胡枝子、长白忍冬、卫矛等。林下草本植物也相当茂盛,主要有粗基鳞毛蕨、轮叶百合、半胡子苔草、透骨草等。河谷植被主要有乌位苔草、塔头苔草。 在宁安市森林资源中,天然林占的比重大,人工林占的比重小。天然林面积 87,050公顷 ,活立木蓄积量747万m3,分别占全市有林地面积、总蓄积量的78.7和86.3。天然林主要分布在小北湖、江东、营城子林场。天然林主要分类型及树种有∶柞木林面积44,469公顷 、蓄积335万m3;天然阔叶混交林面积24,771公顷 、蓄积209万m3;针叶混交林面积5,546公顷,蓄积88万m3;针阔混交林面积4,736公顷 ,蓄积48万m3;落叶松林面积4,637公顷,蓄积49万m3;其他天然林面积2,891公顷 ,蓄积18万m3;其他天然林面积2,891公顷,蓄积18万m3。人工林面积23,494公顷 ,蓄积118万m3。主要分落叶松林、樟子松林和针叶混交林三中类型。 (2)动物资源 牡丹江野生经济植物有2200多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有15种,被称为“天然植物基因库”。野生动物有30科300多种,有东北虎、马鹿、梅花鹿、黑熊、紫貂、猞猁、獐子等50多种珍奇野生动物,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东北虎、棕熊等14种。 野生动物科目种类比较多,宁安现有22形目、56科,550多种类以上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有∶东北虎、梅花鹿、中华秋沙鸭、鸳鸯及鹤类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有∶黑熊、棕熊、豹、马鹿、松鸡、麝、紫貂等。其他野生动物有孢子、山鸡、兔、野猪等繁多。在近些年来,公安部门对猎枪进行了严格管理,使乱捕滥猎得到了制止,一些野生动物得到了繁衍。各种野生动物有一定的增加。 在本项目建设地址300m调查范围内,植被主要为自然林,森林覆盖率高,在调查区域内没有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没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一、二、三级保护植物。本项目区域范围内不涉及珍惜野生保护植物及动物。 (3)水土流失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宁安市位于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2000t/km2a。项目区主要土壤类型有暗棕壤、白浆土,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是轻度水力侵蚀。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由于多年前的开发活动,本区自然生态环境已被人工生态环境所取代。 环境 保护 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评价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资源等重点保护目标。针对本项目行业环境污染特点及拟建区域环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表3-2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求 保护目标 方位 距最近厂界距离m 评价范围 功能目标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工艺中无废水产生,运维人员依托现有场区内的人员,对外环境不新增污染物排放。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 环境空气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 声环境 危废暂存库边界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 生态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 /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评价范围宜不小于以入湖(库)排放口为中心、半径为1km的扇形区域,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存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3.2 要求的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运营期,严禁向周边地表水排放生活污水,保护其水质。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3.17 要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潜水含水层,水质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声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要求的声环境敏感目标。 沉陷影响范围敏感目标本项目沉陷影响范围内无建(构)筑物(不包括本项目工业场地)、公路、铁路、管线、堤坝等敏感目标。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西南98公里处的老爷岭宁安段支脉的岭脊顶部,项目周围无国家级、省级、市级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无生态敏感、脆弱区和社会关注区以及水源保护区,项目四周均为山地和林地,距离项目最近的村子为北部约5km的湖南林场。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见表3-3。 表3-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监控点 浓度限值(mg/m3) 非甲烷总烃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2、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具体标准见表3-4。 表3-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有关规定。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我国“十三五”期间主要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这四种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运行过程无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这四种污染物排放,故无新增总量排放。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机械设备燃油产生的废气;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等。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施工单位应严格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车,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天气干燥时增加洒水密度与频率,有效减少颗粒物对环境的影响。 (2)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土质表层洒水压尘效果的关键是控制好洒水量和经常有人维护。 (3)用铁板、苫布等对施工现场、施工产生的废物采取围挡措施,既可有效防止粉尘及扬尘的污染,又可起到隔声的作用。 (4)运输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施工中所用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对车辆加盖蓬布,并在市区内运输时减速慢行。减少车辆颠簸洒漏。运输车辆装卸完成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驶离施工区前采用人工清泥除尘,不得将泥土带出施工工地。 (5)施工过程中所用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特别是水泥在堆放过程中应用苫布盖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不得随意堆放。 (6)施工场区不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严重的施工机械,对燃油设备合理配置,加强管理。 (7)加强土方堆放时的管理,对土方堆放场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 (8)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在施工场地张贴文明施工标语,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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