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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穆棱市鑫缘报废汽车回收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穆棱市鑫缘报废汽车回收站 编制日期2021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穆棱市鑫缘报废汽车回收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撒荣斌 联系方式 13144636399 建设地点 穆棱市河西镇乡直 地理坐标 (130度29分19.056秒,44度54分54.085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500 环保投资 (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比() 8 施工工期 2021.11-2022.1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基本项目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 是否 设置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无上述有毒有害气体产生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排放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收集的雨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拉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生活用水来源于八面通镇城镇自来水供给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 否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对报废机动车进行处置并对可再生物质进行分类回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5、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与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穆棱市总体城市规划(2010-2030),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选址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有工业园区或再生利用园区的应建设在园区内),项目附近无工业园区或再生利用园区,本项目所在地为穆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且项目周围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井,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本项目选址合理,穆棱市总体规划图见下图。 本项目 图1-1 穆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3、与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二、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包括五常市、尚志市、方正县、延寿县、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县、林口县等9个县(市)及位于上述区域内的森工、农垦系统所属局、场,区域总面积5.9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2。该区域拥有温带完整的山地垂直生态系统,是大量珍稀物种资源的生物基因库。”“第三节点状开发城镇穆棱市八面通镇和下城子镇”,“功能定位重要的农林产业和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域经济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核心区,承接周边农业人口和林业生态人口转移的集中区。 生态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积极保护耕地、森林、草原、水域和湿地,强化西部地区的防风固沙功能,加强水资源保护治理及林木采伐中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产业发展方向与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科学有序进行矿产资源的点状开发并做好生态恢复,重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观光休闲农业、农林牧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北药等产业,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等服务业。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条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强城镇道路、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本项目位于穆棱市河西镇,紧邻穆棱市八面通镇,本项目为报废汽车拆解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本项目符合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 4、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1)与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80个环境管控单元。” “(三)落实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保护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控。重点管控单元突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约束,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结合为主,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 图1-2 牡丹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本项目位于牡丹江市穆棱市河西镇南侧,根据牡丹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该区域为重点管控单元-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见下表 表1-1与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符合性分析 适用范围 管理维度 管控要求 本项目 是否符合 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严禁在人口密集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搬迁改造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本项目为报废车辆拆解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回收加工企业,不是空间布局约束行业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束 鼓励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 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排人市政管网的应纳入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冬季不生产,办公室采暖采用清洁能源电力采暖,项目运行期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不外排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敏感目标等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相对封闭,不应保留常住居民,非关联企业和产业要逐步搬迁或退出,妥善防范化解“临避”问题。严禁在松花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布局化工园区 本项目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拆解时产生的少量的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环境风险可控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2.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 本项目生产时无废水排放,除生活用水外生产使用水量很少,满足资源利用要求 符合 (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 本项目工程概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 红线 依据牡丹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见附图5),本项目选址区域位于牡丹江市穆棱市河西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符合 资源利用 上线 项目不属于高能耗行业,生产用电由国家电网供电,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用水由八面通镇城镇自来水提供,用量较小,能够满足本项目新鲜水使用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生活用水进化粪池,经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外排水环境;符合水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取暖,本项目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依据牡丹江市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分区图(见附图5),本项目属于本项目属于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本项目生产时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产是产生的颗粒物,项目通过采取除尘装置、生产车间封闭等措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切割及油箱拆解时产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量很少,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很少,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建设项目;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1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使用的设备不属于其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选址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项目。经查询牡丹江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禁止准入”清单列表,不属于该清单内禁止的项目,同时符合上述二、三条的描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 符合 5、与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黑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强化重点企业日常监管,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采用可稳定达标的废气处理工艺;2019年底前,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本项目为废旧资源加工利用回收项目,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采取集中收集治理等措施,达标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主要为油箱拆解时挥发的少量非甲烷总烃,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黑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 6、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 项目 规范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一般要求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项目设专门的原料、成品及其他物料储存区域,存储区域设防渗层,有专门的物料收集防泄露设施。 符合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本项目不涉及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符合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本项目不涉及常温常压下水解、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 符合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项目为拆解原料和拆解后的电子元器件均用带防尘罩的密闭容器封装。 符合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本项目不涉及相互反应、液体和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回收和处理。 符合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相应标准的标签。 项目进场原料、出厂产品及固废按要求分别粘贴标签。 符合 贮存容器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项目容器(带密封罩的密闭容器)均符合盛装要求 符合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容器均采用不易破损,强度满足装载物重量要求的材料 符合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装载容器均完好无损,确保不泄漏 符合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容器与内容物均符合相应物质的要求,不发生反应 符合 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本项目无液体危险废物产生。 符合 选址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建设项目场址结构稳定 符合 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项目所有设施均高于地下水位。 符合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分布。 符合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项目场区地质条件较好,不会遭受自然灾害影响 符合 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项目场区周围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场区及防护区内无高压输电线路 符合 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项目位于最近的居民居住区的侧风向 符合 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场区防渗材料主要为混凝土(一般防渗)和环氧树脂(重点防渗)等材料,与本项目所涉及物料不发生反应 符合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公司生产区和贮存区均将设置安全照明装置和观察窗口 符合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项目生产区和各贮存场所地面均将作防渗、耐腐蚀处理,确保无裂隙。 符合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本项目不涉及液体物料的存储,固体物料按规范包装后分类存储,并设置挡渣墙防止物料散落流失。 符合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堆放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项目生产区和贮存区均作了防渗处理 符合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项目原料及产品堆放高度不超过2m,满足地面承载能力要求 符合 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项目涉及的废物(原料及产品)均在专门的储存车间分类存放,属室内堆放,车间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功能。 符合 运行与管理 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目前项目处于开展环评工作阶段,待通过验收正式运营后接收的PCB线路板应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符合本项目处理范围,方能接收。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原料进场后进行检验,并登记注册 符合 不得接收未粘贴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原料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并登记注册 符合 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原料及产品均属同类容器和同类物质 符合 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项目将设置安全搬运通道,项目的原料、产品均属相容物质,可合并存放 符合 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 公司帐台应明确记录原料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 符合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评价要求公司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项目周围设置围墙,生产区将建厂房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公司将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有应急防护设施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项目泄漏物均采取重新加工处理方式 符合 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监测。 建设单位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厂区进行监测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根据存放废物类别在危废间内对废物进行分开存放;一旦出现危废间盛装液态固体废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或渗漏情况,马上修复或更换破损容器,地面残留液体用布擦拭干净。出现泄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容器是否有破裂或渗漏情况,及时更换;地面残留液体用抹布擦拭干净。 符合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符合 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要求进行报告,并采取对受到污染的土壤和水体等进行清理和恢复等措施 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发生意外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要求进行报告,并采取对受到污染的土壤和水体等进行清理和恢复等措施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按照废物的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和标签。危险废物应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远离火种、热源,与酸类化学品分开存放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按照废物的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和标签。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远离火种、热源,与酸类化学品分开存放 符合 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工艺特征、排放周期等制定收集计划,并制定操作规程,收集转运人员需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操作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艺特征、排放周期等制定收集计划,并制定操作规程,收集转运人员需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操作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等确定包装形式;包装材料要与危废相容、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混合包装、包装应具备防渗和防漏的要求、包装好的危废应设置相应的标签等 根据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等确定包装材料,要与危废相容、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混合包装、包装具备防渗和防漏的要求、包装好的危废应设置相应的标签 符合 危废厂内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转运过程应采用专用的工具,转运结束后应对路线进行检查,确保无危废遗失 确定厂区转运路线,转运过程应采用专用的工具,转运结束后应对路线进行检查 符合 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 建立档案,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并长期保存。定期巡查、维护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符合 7、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相符性分析 表1-3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相关要求相符性一览表 序号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一)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本项目建设单位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符合 (二) 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本项目具有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均按照规范进行。 符合 (三) 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司已经聘用专业技术人员5人拟从事报废车辆拆解工作 符合 8、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相符性分析 表1-4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 分类 相关条款及规定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企业产能要求 4.1.2单个企业最低年拆解产能应满足VI档0.5万辆/年 本项目年拆解5000辆报废汽车 符合 场地建设要求 4.2.1a)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 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满足穆棱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符合 4.2.1b)符合GB50187、HJ348的选址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住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且避开受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 项目距离周围西侧、东侧为道路,南侧、北侧为空地,不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符合 4.2.2a)1档档地区为20000m2,1档N档地区为15000m2,V档V1档地区为10000m2 4.2.2b)其中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贮存场地面积不低于经营而积的60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000m2,贮存场地7000m2,满足场地建设面积要求 符合 4.2.3企业应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建设用地标准,且场地符合HJ348的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用地证明,项目建设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符合 4.2.4企业场地应具备拆解场地、贮存场地和办公场地。其中拆解场地和贮存场地(包括临时贮存)的地面应硬化并防渗漏,满足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 企业场地具备拆解场地、贮存场地和办公场地。其中拆解场地和贮存场地(包括临时贮存)的地面硬化并防渗漏处理,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 符合 4.2.5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构筑物,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环保设施设备齐全 本项目拆解车间(拆解场地)为封闭彩钢结构,并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安全条件 符合 4.2.6贮存场地应分为报废机动车贮存场地、回收件贮存场地以及固体废弃物贮存场地。固体废弃物贮存场地应具有满足GB18599要求的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和满足GB18597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企业设置报废机动车贮存场地、零件贮存场地及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固体废物贮存场地满足GB18599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和满足GB18597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符合 设备设施要求 4.3.1b)室内或有防雨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 企业具备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 符合 4.3.1c)车架(车身)剪断、切割设备或压扁设备,不得仅以氧割设备代替 本项目设有剪切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 符合 4.3.2应具备以下安全设施设备 a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贮存、引爆装置; b满足GB50016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 c应急救援设备。 本项目设有安全气囊引爆装置,且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本项目设置了消防水槽及储水罐用于储存消防废水 符合 4.3.3应具备以下环保设施设备 a满足HJ348要求的油水分离器等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设备; b配有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 c机动车空调制冷剂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制冷剂的密闭容器; d分类存放机油滤清器和铅酸蓄电池的容器。 本项目在雨水收集池安装油水分离器;废油液、制冷剂、机油滤清器和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独立分类存放于容器中 符合 技术人员要求 4.4.1企业技术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其专业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求。并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国家有持证上岗规定的应持证上岗。 企业正在聘请有经验的企业技术人员 符合 信息管理要求 4.51b)将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产生量、产生时间及处理流向等数据,录入到“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建与其联网的相关系统,其中危险废物处理流向信息保存期限为3年。 企业建成后设置专门人员进行固废管理和系统上报工作 符合 环保要求 4.7.1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应满足HJ348中所规定的清污分流、污水达标排放等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 4.7.2应实施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危险废物独立分类存放于容器中,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符合 4.7.3应满足GB12348中所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来减小噪声向环境排放,满足GB12348中所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符合 回收技术要求 5.1收到报废机动车后,应检查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和燃料罐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收集泄漏的液体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渗入地下。 收到报废机动车后,检查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和燃料罐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渗入地下。 符合 贮存技术要求 6.1报废机动车贮存 6.1.1所有车辆应避免侧放、倒放,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不应叠放。 6.1.2机动车如需叠放,应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且不应超过3层。2层和3层叠放时,高度分别不应超过3m和4.5m。大型车辆应单层平置。采用框架结构存放的要保证安全性,并易于装卸。 本项目严禁车辆在待拆车辆暂停区内侧放、倒放,且叠放高度小于3m 符合 6.2固体废物贮存 6.2.1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建设应符合GB18599、GB18597、HJ2025的要求。 6.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应按GB15562.2进行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的标志应符合GB18597的要求。所有固体废物避免混合、混放。 6.2.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不应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 6.2.4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存放。 6.2.5废弃电器、铅酸蓄电池贮存场地不得有明火。 6.2.6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贮存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6.2.7对拆解后的所有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和标识。 本项目设置了待拆车辆暂停区、零件库、一般固废贮存库和危废暂存间 符合 6.4动力蓄电池贮存 6.4.1动力蓄电池的贮存应按照WB/T1061的贮存要求执行。 6.4.2动力蓄电池多层贮存时应采取框架结构并确保承重安全,且便于存取。 6.4.3存在漏电、漏液、破损等安全隐患的动力蓄电池应采取适当方式处理,并隔离存放。 符合 拆解技术要求 7.1.3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应接受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根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于册制定拆解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配备相应安全技术人员。应将从报废电动汽车上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组交售给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处理,不应拆解。 本项目不进行蓄电池进一步拆解 符合 7.2.1拆解预处理技术要求 a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专用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 b拆除铅酸蓄电池; c用专门设备回收机动车空调制冷剂; d拆除油箱和燃料罐; e拆除机油滤清器; f直接引爆安全气囊或者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 g拆除催化系统催化转化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柴油颗粒物捕集器等。 本项目零件库、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均为封闭彩钢结构,且严格按照拆解预处理顺序进行拆解 符合 7.3.1动力蓄电池拆卸预处理技术要求 a检查车身有无漏液、有无带电; b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 c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 d断开动力蓄电池高压回路; e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 f使用防静电设备回收电动汽车空调制冷剂。 符合 7.3.2动力蓄电池拆卸技术要求 a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 b断开电压线束电缆.拆卸不同安装位置的动力蓄电池; c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 d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 e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符合 企业执行时间要求 8.1本标准实施之日前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项目严格按照GB22128-2019中强制性条款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 符合 9、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符合性分析 表1-5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符合性分析 规范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的建设与运行应以环境无害化方式进行,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三废以及噪声均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拆解下的固废分类暂存,危废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符合 报废机动车的拆解、破碎应以材料回收为主要目的,应最大限度保证拆解、破碎产物的循环利用。 本项目拆解后可回收物资约为13524.5094t,占总质量的97.3,最大限度保障了物料的回收及循环。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下同)、废空调制冷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 本项目设有独立的危废暂存间,各种危险废物将在厂内指定危废暂存地点得到安全暂存(临时暂存,场地防渗),在废物转移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符合 新建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应经过环评审批,选址合理,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本项目正在进行环评,选址不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应建有封闭的围墙并设有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本项目厂界设有围墙和大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内的道路应采取硬化措施,并确保在其运营期间无破损。 企业厂内道路进行全面硬化。并定期维护,确保运营期间无破损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的厂区应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包括管理区;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各类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理区,下同)。 本项目分区明确,设有办公室、拆解车间、待拆解车辆存放区、零部件、原材料仓储区、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厂区内各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各功能区的大小和分区应适合企业的设计拆解能力; 2各功能区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明显的标识; 3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应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 4拆解做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应设有防雨、防风设施。 厂区总占地面积11000m2,本项目分区各自独立,各功能区均满足要求; 车间外设计车间标识; 报废机动车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设计防渗地面; 设有油水收集事故池及油水分离装置; 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均位于车间内,无露天作业。 符合 报废机动车破碎企业的厂区应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包括管理区;原料贮存区;破碎分选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 本项目不对拆解产品进一步破碎。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厂区内各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区的大小和分区应适合企业的设计破碎能力; 2各功能区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明显的标识; 3贮存区、破碎分选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应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并设有防雨、防风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破碎过程,本项目分区明确,设有封闭拆解车间、全封闭仓库、封闭危废暂存间,污染控制区设置了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并防风防雨,各生产单元有明确的界线和明显的标识。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应实行清污分流,在厂区内(除管理区外)收集的雨水、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应设置专门的收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制;本项目不对零件进行清洗,无清洗废水排放;设置了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事故状态下地面冲洗废水、消防废水;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应有符合相关要求的消防设施,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 厂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规定,各区域及建筑物间考虑足够的安全防火距离,并布置相应的消防通道、足够的消防器材等装置,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应有完备的污染防治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制定详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符合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应采用对环境污染程度最低的方式拆解、破碎报废机动车。鼓励采用固体废物产生量少、资源回收利用率高的拆解、工艺。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拆解设备及拆解工艺,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固体废物产生率低于10。 符合 应在报废机动车进入拆解企业后检查是否有废油液的泄漏。如发现有废油液的泄漏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收集措施。 报废汽车进厂实行严格的检车登记制度,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用在专用平台上进行收集泄漏的液体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渗入地下。 符合 报废机动车在进行拆解作业之前不得侧放、倒放。 严格按照规定作业。报废机动车在进行拆解作业之前不得侧放、倒放。 符合 禁止露天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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