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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海德世 U12 轻量化门模板项目 项目代码2103-210182-04-02-758878 建设单位联系人卢盼联系方式13604111756 建设地点 辽宁省(自治区)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开发二十二路乡(街 道)178-4 号 地理坐标(123 度 10 分 59.369 秒,41 度 41 分 56.226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670 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 门(选填) 沈阳市铁西区工 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选填) 沈开经备[2021]9 号 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15 环保投资占比()0.5施工工期3(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5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 规划规划名称名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审批机关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园建设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18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 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 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0]31号 2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二路 178-4 号,被纳入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中德(沈阳)高端装 备制造产业园位于沈阳市西部。2015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 关于中德 (沈阳)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方案的批复 (国函 〔2015〕 218 号)。2018 年,为了适应发展需求,沈阳市人民政府将西南侧 7 平方公里用地纳入管辖范围。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 会组织编制了 中德 (沈阳)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 (2018-2035 年),2020 年 3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 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 审[2020]31 号)。规划主导产业包括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 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四环以西形成全产业链条,依托宝马厂区 形成汽车制造、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五大产业 集聚区;四环以东依托工业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引导原中 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同时配套规划相关基础设施。以下结合该规划 环评报告书报批稿进行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1)规划范围 ①区域范围 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沈阳市铁西区 中央大街,西至浑河二十八街,南至浑河,北至沈辽路及开发十九号 路,总面积55km2。 ②产业布局 四环以西形成全产业链条,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高端装 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五大产业集聚区;四环以东依托 工业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引导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2)规划时限 规划年限总体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近期到2020年,中期到 2025年,远期到2035年,远景到2050年。 (3)产业规划 中德园立足本土基础,聚焦德国优势,改造传统产业,打造新兴 产业。中德园的产业门类主要为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 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其中,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定位以低碳化、 集群化、 智能化为核心特征的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 包括新能源利用、 3 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等新兴制造产业;以及节能环保、微电子、云计 算等新兴信息产业;生物生命科学、航空等新兴科技产业,包括相关 生活配套。功能布局依托现状装备制造集聚基础,发展集轨道交通 装备、数控装备、新能源与节能装备、通用装备、特种装备等功能的 高端装备制造园区。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对应中德(沈阳)高端装 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目录,参 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准入要求。本项目与中德园产业环境准入要求符 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表 1 1中德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表中德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表 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分类分类 区域产区域产 业发展业发展 选择选择 产业环境准入要产业环境准入要 求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符 合合 性性 5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5.1 新能源 汽车整车 制造 √ 1、禁止新建产业 政策中列入淘汰 和限制的项目 2、新建和改扩建 企业采取水性、 高 固份、 粉末或者紫 外光固化涂料等 低挥发性有机物 涂料, 占比不低于 80 3、禁止新建超过 重大危 险源临界 量的重点环境 管 理危险化学品项 目 4、禁止在生态红 线内建设项目 5、禁止冶炼、再 生金属熔炼等前 段工序进入 6、电镀工序实现 废水回收率 60 以上 7、禁止采用非清 洁燃料 1、根据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 本),本项目 为允许类。 2、本项目不涉 水性、高固份、 粉末或者紫外 光固化涂料等 低挥发性有机 物涂料使用。 3、本项目不属 于危险化学品 项目。 4、项目选址不 在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 5、本项目无冶 炼、熔炼等工 序。 6、 无电镀工序。 7、 不涉及燃料。 本 项 目 符 合 中 德 园 产 业 环 境 准 入 要 求 5.2 新能源 汽车装 置、配件 制造 5.3 新能源 汽车相关 设施制造 5.4 新能源 汽车相关 服务 √ 本项目属于C36汽车制造业,因此符合产业规划。 项目与规划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4 表表 2 2项目与项目与规划环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一) 加强 规划 引导, 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 展, 体现高端制造业的定 位特点。 本项目使用胶水为非溶剂型 胶水(VOC 极低,同时也不 含塑化剂,卤代烃。 符合 (二)严格空间管控,优 化规划布局。 本项目符合中德园产业环境 准入要求 符合 (三)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建设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厂 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废水 得到有效处置,固体废物合 理处置,建设项目的建设不 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四) 严格入区项目生态 环境准入, 推动高质量发 展。 占地范围为工业用地, 且用地 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符合 (五) 强化园区污染减排 和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园 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符合 (六)完善环境监测体 系,明确实施时限、责任 主体等。 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符合 (七) 完善园区环境基础 设施建设 不涉及符合 综上所述, 本项目与中德 (沈阳)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关环保要求符合性产业政策、相关环保要求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不属 于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 政策。 ((2)选址符合性)选址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二号路 178-4 号,位于中德园内,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所在地质条件稳定,无不良地址现象,所选场址及周围无自然保 护区、 风景名胜区、 生态保护区, 集中式的供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在原有厂址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故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对照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 5 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 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负面 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图 3。 表表 3 3建设项目与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内容内容具体要求具体要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符合性符合性 生态保护 红线 被纳入区域, 禁止进 行工业化和城镇化 开发, 从而有效保护 珍稀、 濒危并具代表 性的动植物物种及 生态系统, 维护重要 生态系统主导功能 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开发二十二号路 178-4 号,不属于划定 的生态红线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量 底线 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 标管理要求,提出区 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 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 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 布局、结构和规模的 对策措施。项目环评 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深入分析预测 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 的影响,强化污染防 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 控制要求。 建设项目废气达标排 放,厂界噪声达标排 放,本项目无生产废 水产生,生活污水排 入市政管网,固体废 物合理处置,建设项 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环 境质量底线。 符合 资源利用 上线 从促进资源能源节 约、 保障资源高效利 用、 确保必不可少的 环境容量角度, 不应 突破资源利用最高 限值 生产生活用水来自市 政供水管网,项目生 产设备主要利用电 能,项目供暖由市政 供热管网提供。本项 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 管理,减少不必要的 能源浪费。 符合 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和资 源利用上线, 以清单 方式列出的禁止、 限 制、允 等差别化环境 准入标准和要求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 辽宁省产业政策要 求,且满足沈阳市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 制政策目录(2020 年版)。 符合 6 图图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4))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 〔2018〕17 号)精神,推动辽宁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 水平保护。辽宁省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2 月 17 日发布辽宁省人民政 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 6 号),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相应 意见。 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的符合性见下表。 本项目 7 表表 4 4项目与关于实施项目与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 合性分析一览表合性分析一览表 标题标题内容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分区 管控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 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 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 类。优先 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 区 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 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 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 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 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 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 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 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 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 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 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414N” 四级塔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 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4” 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 济带、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 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以下 简称“一圈一带两区”)等重点区域 管控要求;“14”为各市生态环境管 控基本要求; “N”为生态环境管控单 元具体准入要求。各市应结合区域 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 境目标要求,依法制定发布市域管 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 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动,确 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 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 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 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 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般管控单元 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 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辽 宁省沈阳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 22 路 71 号, 周边无自然 保护区、 饮用水 源保护区 等生 态保护目标, 项目选址不在 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内; 项目运 营过程,废气、 噪声经治理后 达标排放; 各类 固体废物均可 得到合理处置, 可落实生态环 境 保护基本要 求, 符合分区环 境管控要求。 本 项目不属于高 污染、 高能耗和 资源型的产业 类型,因此,本 项目应为环境 准入允许类别。 符合 8 本项目与中德园规划区域生态空间管制相符性如下表所 示。 表表 5 5与与生态空间管制生态空间管制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类别类别 空间空间 单元单元 面积面积 /hm2 四至四至 范围范围 管控要求管控要求 符合性符合性 分析分析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生 态 空 间 限制 建设 区 细河水 源涵养 空间 635.15 细河沿 岸 30m 范围内 进行生态保 护,除市政基 础设施外,其 余禁止建设 本项目厂界 距离细河 530 米,不在 细河沿岸 30m 范围内 符合 2、、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气十条”)、水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水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 下简称“土十条”),根据企业现状,分析本项目“水十条”和“土十条” 相符性情况,具体见表6、7、8。 表表 6 6项目与项目与““气十条气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 多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 产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不属 于落后产能、过剩产能行业。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 科技创新能力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 清洁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能源为电能。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 产业空间布局 本项目优化空间布局,符合节能 环保准入条件。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 环境经济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 依法监督管理 严格服从环保部门监督与管理。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 区域环境治理 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区域协作分解 目标任务。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按照环保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 急要求施行。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 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按相关要求执行。 表表 7 7项目与项目与“水水十条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号编号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第一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二条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三条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本项目用水为市政管网提 9 供,不采用地下水 第四条 四、强化科技支撑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五条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六条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七条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本项目服从生态环境局监 管,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 政排水管网 第八条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九条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局区域 目标任务,明确责任 第十条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按相关要求执行 表表 8 8项目与项目与“土土十条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号编号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第一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二条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三条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 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四条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第五条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 控新增土壤污染 已按要求执行 第六条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 壤污染预防工作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七条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 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八条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 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九条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 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第十条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 追究 本项目不涉及本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辽政发[2018]31 号)内容符合性分析见表 9。 表表 9 9与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相符相符 性性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 严禁新增 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 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 的建设项目, 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 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企业”。 符合 10 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 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 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执 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 置换。 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 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 则热, 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 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 暖规划(20172021 年),按照 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 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 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 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 物质能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 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 落实低电价电 源,保证电力供应。 项目取暖由市 政供热管网提 供。 符合 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 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 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环境空气 质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 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 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本项目建设区 域不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 符合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 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辽 政发[2014]8 号)内容符合性分析见表 10。 表表 1010 与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与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政发辽政发[2014]8 号)内容相符性号)内容相符性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 应,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 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 炭洗选设施,加快现有煤矿洗选设施 建设,到 2017 年底,原煤入洗率达到 70以上。加强煤炭质量监管,限制 销售灰份高于 16、发热量小于 4000 卡/克、硫份高于 1的散煤。禁止进 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限制 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项目取暖由市政 供热管网提供。 符合 11 加快推进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全 面拆除燃煤小锅炉。加大拆炉并网工 作力度,2015 年底前,完成蓝天工程 1039 台小锅炉拆除任务。到 2017 年 底, 沈阳市取缔建成区内 20 吨及以下 燃煤锅炉, 其他城市建成区取缔 10 吨 及以下燃煤锅炉。在现有工业园区及 产业聚集区逐步取消分散燃煤锅炉。 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 用电、清洁能源或洁净煤。 项目取暖由市政 供热管网提供。 符合 实施综合治理, 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在石化、 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包装印 刷等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整治, 到 2014 年底, 完成所有加油站、 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到 2015 年底,在 10 家石化企业推行“泄 露监测与修复”技术, 在原油成品油码 头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积极推广使用 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 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本项目用胶量较 小,根据厂家检 测报告可知,本 项目所用胶的挥 发性有机物含量 为 0.9,产生量 极小,无组织排 放于涂胶房内。 涂胶、固化过程 均在密闭涂胶房 内进行。 符合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容符合性分 析见表 11。 表表 1111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容相符性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容相符性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一)加强综合防治,全面控制污 染物排放 2.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 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 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 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本项目服从生态 环境局监管,生 活污水流入化粪 池后通过市政管 网排入城市污水 处理厂。 符合 (二)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 间布局 1.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部分工 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 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 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 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制定并 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未完 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 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落 后生产装备,符 合产业政策指导 目录及相关行业 污染物排放标 准。 符合 12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容符合性 分析见表 12。 表表 1212辽宁省辽宁省土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容相符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容相符性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 增土壤污染。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 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 要增加对土壤 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 并提出防范土 壤污染的具体措施。 需要建设的土壤 污染防治设施, 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 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 督管理工作。自 2017 年起,有关地 方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 污染防治责任书, 明确相关措施和责 任,并向社会公开。 本项目车间地 面进行了硬化 防渗处理,对土 壤环境无影响。 符合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 染预防工作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 膏、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铬渣、 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 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 有序实施。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 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 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 引导有 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 集聚 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 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产生的 固废均得到了 妥善处理。 符合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大气〔2017〕 121 号)符合性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因此,本项目参照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标准执行。项目与规范 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3。 表表 1313与与 “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符合性分析一符合性分析一 览表览表 规范要求规范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 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 建设单位拟在环评批复 前申请 VOCs 排放总量 指标,并在投产前按照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符合 13 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 管理。 (试行)、固定污 染源排污 许可分类管 理名录(2019 年版) 等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 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落实 VOCs 总量指标。 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 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 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 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用胶量较小,根 据厂家检测报告可知, 本项目所用胶的挥发性 有机物含量为 0.9,产 生量极小,无组织排放 于涂胶房内。涂胶、固 化过程均在密闭涂胶房 内进行。 符合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 墨、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 调配和使用等,要采取车间 环境负压改造、装高效集气 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集 率达到 70以上。对转运、 储存等,要采取密闭措施, 减少无组织排放。对收集的 废气,要建设吸附回收、吸 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 保达标排放。 本项目用胶量较小,根 据厂家检测报告可知, 本项目所用胶的挥发性 有机物含量为 0.9,产 生量极小,无组织排放 于涂胶房内。涂胶、固 化过程均在密闭涂胶房 内进行。 符合 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 案(辽环发〔2018〕69 号)符合性见表 14。 表表 1414辽宁省辽宁省“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 案符合性案符合性 规范要求规范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 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 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 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 治理设施。 本项目用胶量较小, 根据 厂家检测报告可知, 本项 目所用胶的挥发性有机 物含量为 0.9,产生量 极小, 无组织排放于涂胶 房内。涂胶、固化过程均 在密闭涂胶房内进行。 符合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 入门槛,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 排放量。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 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 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 目。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 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位 于中德园内 符合 14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 墨、 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 配和使用等, 要采取车间环境 负压改造、 装高效集气装置等 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 70以上。对转运、储存等, 要采取密闭措施, 减少无组织 排放。对收集的废气,要建设 吸附回收、 吸附燃烧等高效治 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本项目用胶量较小, 根据 厂家检测报告可知, 本项 目所用胶的挥发性有机 物含量为 0.9,产生量 极小, 无组织排放于涂胶 房内。涂胶、固化过程均 在密闭涂胶房内进行。 符合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 3 号)相符性见表 15。 表表 151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 规范要求规范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 污设施实施改造, 应依据排放废 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 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 合理选择治理技术。 鼓励企业采 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本项目用胶量较小, 根据厂家检测报告 可知,本项目所用胶 的挥发性有机物含 量为 0.9,产生量 极小,无组织排放于 涂胶房内。涂胶、固 化过程均在密闭涂 胶房内进行。 符合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 通过使用水 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 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 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 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 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 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 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 应活性的清洗剂等, 替代溶剂型 涂料、 油墨、 胶粘剂、 清洗剂等, 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工业涂 装、 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 替代力度; 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 低(无)VOCs 含量、低反应活 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 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 本项目用胶量较小, 根据厂家检测报告 可知,本项目所用胶 的挥发性有机物含 量为 0.9,产生量 极小,无组织排放于 涂胶房内。涂胶、固 化过程均在密闭涂 胶房内进行。 符合 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 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 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 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 浓等浓缩技术, 提高 VOCs 浓度 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 本项目用胶量较小, 根据厂家检测报告 可知,本项目所用胶 的挥发性有机物含 量为 0.9,产生量 极小,无组织排放于 符合 15 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 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 术。 涂胶房内。涂胶、固 化过程均在密闭涂 胶房内进行。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 19)控制措施的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6。 表表 16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控)控 制措施的符合性制措施的符合性 政策要求政策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性符合性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 的容器、包装袋、储罐、 储库、料仓中。 本项目 VOCs 物料为涂胶工 序使用的发泡密封胶,至使 用前均为购买时原始密封 状态,仅在添加物料时开 封,添加完成后即刻封闭盛 装容器。 符合 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原辅材料和含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 收量、废气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 台账保 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建立台 账记录含 VOCs 原辅料使用 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 以及 VOCs 含量等相关信 息,并保存至少 3 年。 符合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 行。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 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 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 投入使用。 本项目生产工艺运行之前, 先启动废气处理系统,保证 废气产生即处理。如废气治 理设施发生故障,则立即停 止生产,进行检修,待检修 完毕同步投入生产。 符合 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目录(2021 年版) 的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7。 表表 1717与与沈阳市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目录(2021 年版)年版)的的符符 合性合性 政策要求政策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性符合性 国内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产品、 工艺和名录淘汰的小电镀、小制 革、小造纸等“十五小”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十五 小”项目。 符合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 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 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 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 项目;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 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 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 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 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 建设项目位于中德园 内,不在划定的生态 红线范围内 符合 16 内建设 其他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 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 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 水体的活动。 本项目建设所在地不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 0 护区内。 符合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 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 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 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 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 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 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 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 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 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 采取补救措施。在自然保护区的 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 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本项目周边不存在自 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 区的实验区 符合 本项目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 20〕33 号)的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8。 表表 1818与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 33 号)号)的的符合性符合性 政策要求政策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性符合性 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 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 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 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 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 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 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 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 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 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 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 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 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 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 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 企业在进行生产时 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 原辅料使用 量、回收量、废弃 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相关 信息,并保存至少 3 年。 符合 17 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 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 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 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 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 材料;将低 VOCs 含量产品纳入政 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 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 VOCs 含 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 修合同环保条款。 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 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 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 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 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 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 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 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 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 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 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 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 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 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 丢弃 本项目 VOCs 物料 为涂胶工序使用的 发泡密封胶,至使 用前均为购买时原 始密封状态,仅在 添加物料时开封, 添加完成后即刻封 闭盛装容器。 符合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 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 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 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当地生态 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 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 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 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 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将无组织 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 操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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