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新建备用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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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分布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 新建备用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中燃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分布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新建备用燃气锅炉建 设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耿金雨联系方式15227267556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宝马大道(街道)1 号 地理坐标(东经 123 度 9 分 16.668 秒, 北纬 41度39分 38.495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 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4430 热力生产和 供应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一、 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 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900环保投资(万元)51 环保投资占比()5.7施工工期1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设备已安 装,未使用 用地(用海) 面积(m2) 65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审批机关沈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2019年第一次城乡规划委员会 主任会议纪 要(沈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1月29日)第1号 2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 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的审查意见,环审[2020]31 号,2020 年 3 月 6 日;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1、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 (1)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符合性 分析 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位于沈阳市西部。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 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18号)。2018 年,为了适应发展需求,沈阳市人民政府将西南侧7平方公里用地纳入管辖范围。中德 (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会组织编制了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总体规划(2018-2035年),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包括上一轮规划的48平方公里和 拓展区7平方公里。规划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主导产业 包括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四环以西形成全产 业链条,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五 大产业集聚区;四环以东依托工业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引导原中小企业转 型升级发展。同时配套规划相关基础设施。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马大道 1 号,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华晨宝 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新工厂现有供热锅炉的备用锅炉建设项目,符合中德(沈阳)高 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 (2)与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7~2025 年)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7~2025 年)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沈阳市城 市供热规划(2017~2025 年)的批复,(沈政[2018]121 号),“本次规划范围为沈阳 市中心城区四环内,东到沈抚新城棋盘山、南到苏家屯桃仙机场、西到经济技术开发 区于洪区、北到沈北新区。”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马大道 1 号,不在沈 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7~2025 年)范围内。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结论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3 结论,本项目相符性见下表。 表表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结论相符性相符性一览表一览表 规 划 内 容 调整建议及产业准入相符性 规 划 范 围 远期 2.73km2基本农田未调整为允许建设用地之前,不对其进行开 发;规划西部 2.75km2部分不在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建设用地边界以内,该区域已于 2019 年 1 月通过沈阳市规 委会审议,拟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将其纳入建设用地边界内。 本项目位于产业 园规划中二类工业 用地区,符合要求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到 2020 年, 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21 年所有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 (2)将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 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项目为新增天然 气备用锅炉,符合要 求; 供 热 工 程 规 划 到2021年,全部实现清洁取暖,本规划区域依托的3座热电厂、2座 热源厂均应于2021年前实现超低排放。 项目为新增天然气 备用锅炉,符合要 求;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表 2规划审查意见规划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内容规划及审查意见情况相符性分析 产业发 展定位 规划近期至 2020 年,中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规划主 导产业包括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 兴产业。 四环以西形成全产业链条, 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 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五大产业集聚区;四 环以东依托工业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引导原中小企业 转型升级发展。同时配套规划相关基础设施。 项目位于中德(沈 阳)高端装备制造 产业园内,项目用 地为工业用地,项 目为华晨宝马汽车 有限公司铁西新工 厂现有供热锅炉的 备用锅炉建设项 目,为热力生产和 供应业,符合园区 产业定位 审查意 见 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体现高端制造 业的定位特点。落实国家、区城发展战略,做好与沈阳市城市、 土地等相关规划以及区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衔接,新增建 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按照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 高端装备制造业要求优化园区主导产业,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 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项目用 地为工业用地,符 合审查意见 严格空间管控,优化规划布局。加快园区绿化带、公园绿 地、 浑河滩地等生态空间的建设, 严格保护并逐步提升生态功能。 做好规划控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活空间周边环境准 入和产业布局管控要求,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 动。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污染工业企业 退出地块的调査、修复与管控。 本项目符合管控要 求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相 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和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 园区已基本落实各 项环保要求 4 管控要求,细化园区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污染 物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排放,确保区城环 境质量持续改善。 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 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 项目入园,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 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本项目满足要求 强化园区污染减排和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 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不符合规划企业退出转型清单, 对不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企业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健全区城环境 风险防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 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城环境安全。 项目燃气锅炉采 用低氮燃烧装置, 可达标排放。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明确实施时限、责任主体等。根据园区的 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 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 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 管理,根据跟踪监测评价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内容。 园区已基本落实各 项环保要求 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 回用设施建设进度,完善区域污水、中水及供热管网,提高水资 源利用效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 园区已基本落实各 项环保要求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 时应重新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不涉及 5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新建两台 25MW 的燃气备用锅炉,根据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 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根据土地证明,本项目所属地 块为工业用地。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饮用水源保 护地等。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做到合理处置,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该项目选址合理。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表 3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一览表相符性一览表 要求 项目内容 符 合 性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 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 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 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 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 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 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 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 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 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园, 本项目不在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 案中规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在地下 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符合沈阳市生态保护 红线要求。 符 合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 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 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 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 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 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 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 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 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 声经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 放,固体废物的处置亦符合环保要求,对 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符 合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 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 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 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 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 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 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 能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 较少。 符 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 本项目锅炉尾水经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铁西新工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铁 符 合 6 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 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 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 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 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西新城西部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废气 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 选址属于工业区范围,项目不在中德(沈 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的负面项目清单 内,也满足环控措施要求,因此符合环境 功能区划的要求。 (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 〔2021〕10 号符合性分析 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重点管控 单元要求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本项目位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 造产业园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做到合理处置, 满足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要求。 (5)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的 通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 年 6 月 23 日),具体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 4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年版)符合性分析 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一、综合性政策 (一) 对存在 下列情 形之一 的环境 影响报 告书 (表) 不予批 准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选址为工业用 地,且位于中德(沈 阳)高端装备制造产 业园内,项目平面布 置合理,符合规划及 法律法规要求 符 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 建设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管理要求; 项目原料使用天然 气,属于清洁能源, 采取低氮燃烧等环保 措施,污染物可满足 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符 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 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 破坏; 项目原料使用天然 气,属于清洁能源, 采取低氮燃烧等环保 措施,污染物可满足 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符 合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 已对项目原有环境污 染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符 合 7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 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项目环境空气常规污 染物引用沈阳市环 境质量报告书 (2020 年)数据,符合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编制指南要求。 符 合 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的化工园区内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类 项目 符 合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目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 供应业,不属于“两 高”项目 符 合 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的新建炼油、 乙烯、PX 项目及一次炼油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低速电动车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含绕城高速公路)危 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计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 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二) 生态保 护红线 区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 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 护无关的项目;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 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 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2.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 排放污水、 有毒有害 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 开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 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3.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 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 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中德(沈 阳)高端装备制造产 业园内,选址不涉及 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 域 符 合 (三) 水环境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 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 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 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四) 饮用水 水源保 护区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 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本项目位于中德(沈 阳)高端装备制造产 业园内,选址不涉及 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 符 合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 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 本项目位于沈阳中德 (沈阳)高端装备制 造产业园内,选址不 涉及各类饮用水水源 符 合 8 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保护区 (五) 环境空 气保护 环境准 入限制 的相关 要求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 锅炉。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 供应业,建设 2 台燃 气锅炉,符合要求 符 合 (六) 自然保 护区环 境准入 限制要 求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 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 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 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 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 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 采取补措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国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 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 限期治理 本项目位于沈阳中德 (沈阳)高端装备制 造产业园内,选址不 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 符 合 (七) 土壤环 境保护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坡新建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 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中德 (沈阳)高端装备制 造产业园内,用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 符 合 (八) 产业政 策和准 入条件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等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属于淘汏类和限制类的项 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 律不得审批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允许类项 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 符 合 (九) 园区准 入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 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 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 氯气、 氨气等有毒气体, 硝酸铵、硝基胍、氨酸氨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 硝化工艺、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中德 (沈阳)高端装备制 造产业园内,符合园 区准入条件 符 合 二、重点行业政策 (五) 电力热 力生产 和供应 业 1.火电 1)火电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 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 划要求,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 2)不予批准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除热电 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除 “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 3)火电项目建设应符合能源和火电发展规划,符合产业 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的相关要求。 4)热电联产项目应符合热电联产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 落实热负荷和热网建设,同步替代关停供热范围内的燃煤、 燃油小锅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纳入省(区、市)的低热 值煤发电专项规划,低热值燃料来源可靠,燃料配比和热 值符合相关要求。 5)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 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6)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采用 60 万千瓦以上超超临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 供应业,为“华晨宝 马铁西新工厂分布能 源冷热电三联供项 目”的备用锅炉,使 用能源为天然气,属 于清洁能源,符合行 业政策要求 符 合 9 界机组,平均供电耗煤低于 300 克标准煤/千瓦时。 7)燃烧自备电厂要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不得以任何 理由在国家规划之外审批燃烧自备电厂。 2.燃煤锅炉 1)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项目,原则上必须符合沈 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7-2025 年)。 2)严控新建锅炉准入条件。地方可以出台更严格标准, 对新建燃煤锅炉提出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根据市政府全 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的推动建成区40吨以下燃煤锅 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要求,原则上本市范围内县级及以 上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 40 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3)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 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 42020 年 4 月 1 日起新受理的燃煤锅炉新、 改、 扩建项目,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其中建成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 度要符合超低排放要求。 3.生物质锅炉 1)在已经实行清洁能源供热的区域内,不得建设燃煤或 生物质燃料锅炉。对于属地政府已经确定推行清洁能源供 热的区域,除符合规划的民用供暖用途外,原则上不允许 新建生物质燃料锅炉。 2)对于符合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沈阳市城市热电 发展总体规划的热源,在规划确定的总容量范围内,允 许将原规划确定的燃煤锅炉以等容量替代的方式 改建为 生物质燃料专用锅炉,其中城市建成区内的改建生物质燃 料专用锅炉需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3)对于位于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和沈阳市城市热 电发展总体规划覆盖区域内,但不属于规划内的热源项 目,禁止新、改(扩)建燃煤或生物质燃料锅炉。 4)对于属于县域建成区、市级及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工 业园区、产业集聚区)范围,但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 和沈阳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未覆盖区域,禁止新 建单台容量 40 吨/小时及以下的生物质燃料锅炉。 (6)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5项目与项目与““气十条气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内容本项目符合性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到 2017 年, 除必要保留的以外,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 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本项目建设两台 燃气锅炉,每台 25MW,均为备 用锅炉。 符合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每小时 20 蒸吨及以 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 安装脱硝设施。 本项目建设两台 燃气锅炉,每台 25MW,均为备 用锅炉,使用天 然气属于清洁能 源 符合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 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大型煤堆、料堆要实 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本项目使用天然 气作为能源 符合 10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 规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 耗能、高污染行 业,不属于落后 及过剩产能。 符合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 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不属于落 后产能,所用设 备不属于落后设 备 符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 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 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 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本项目位于中德 (沈阳)高端装 备制造产业园内 符合 表表 6 项目与项目与““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序号“土十条”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 1 严格用地准入 本项目地块为工业用 地,符合该地区土地 规划 符合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 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 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 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 用途 2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本项目属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允许类” 项目,不在“淘汰落后 产能”行列 符合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 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 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 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 砷渣以及脱硫、 脱硝、 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 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 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 合理处置,不会对环 境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 3 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本项目废气可实现达 标排放;固体废物全 部实现了有效土壤污 染防治措施 符合 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 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 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表表 7项目与项目与““水十条水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序号“水十条”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 1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本项目属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中允许类项目, 不在“淘汰落后产能”行 列,本项目锅炉排污水 经华晨宝马汽车有限 公司铁西新工厂综合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 入铁西新城西部污水 符合 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 2015 年起, 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 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 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 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推进循环发展。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 11 处理厂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 回用 2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本项目满足要求符合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运 (7)与国家其他相关环境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表表 8与国家其他相关环境政策的相符性分析与国家其他相关环境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序 号 名称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 相 符 性 1 关于落实大气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严 格环境影响评价准 入的通知(环办 [2014]30 号) 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 污染物的项目,必须落实相关污染物总量减排方 案,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污染物年平均浓 度不达标的城市,应进行倍量削减替代。 本项目使用能 源为天然气, 属于清洁能 源,大气污染 物排放满足标 准要求。 符 合 2 关于印发打赢蓝 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的通知(国 发[2018]22 号)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 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 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 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 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重点区域 基本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 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 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本项目使用能 源为天然气, 属于清洁能 源;本项目燃 气锅炉均安装 低氮燃烧装置 符 合 (8)与辽宁省其他环境政策相符性分析 表表 9 与辽宁省其他环境政策相符性分析与辽宁省其他环境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 号 名称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1 辽宁省大 气污染防治 条例 (2017 年 8 月)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应当履行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定义务, 执行 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 标准, 采取措施防治生产经营或者其他活 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本项目建设2台25MW燃气 锅炉,均为备用锅炉,原料 使用天然气, 属于清洁能源。 符 合 2 辽宁省环 境保护十三 五规划 (辽 政办发 [2016]76 号) 严控新建燃煤锅炉, 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十三五”中期前,拆除建成区内 所有 10 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到 2020 年, 城市建成区内取缔 20 吨及以下燃煤锅 炉,加强锅炉烟气治理,以 20 吨以上燃 煤设施为重点,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到 2020 年,建成区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 热。 本项目建设2台25MW燃气 锅炉,均为备用锅炉。 符 合 推广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治理工程。实 施工业烟粉尘、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和工 业有机废气总量排放控制。 本项目建设2台25MW燃气 锅炉,均为备用锅炉,原料 使用天然气, 属于清洁能源, 符 合 12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氮 氧化物排放。 3 辽宁省打 赢蓝天保卫 战三年行动 方案 2019 年,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 扩大实施范围,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 20 蒸吨/小时(或 14 兆瓦)及以下燃 煤锅 炉;到 2020 年,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 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以外, 城市建成区 20 蒸吨/小时(或 14 兆瓦)及以下燃煤 锅炉全部予以淘汰 本项目建设2台25MW燃气 锅炉,均为备用锅炉,原料 使用天然气, 属于清洁能源。 符 合 2019 年,将在用 20 蒸吨/小时(或 14 兆瓦) 以上燃煤锅炉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本项目建设两台 25MW 燃 气锅炉,安装自动监测设施 符 合 优化产业布局。 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 准入清单编制工作, 严格执行高耗能、 高 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环境空气质 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 门槛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符 合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 加快城市建 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推 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 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各市政府已明确 的退城企业, 要明确时间表, 逾期不退城 的予以停产 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符 合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 合 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整治 符 合 13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项目背景、项目背景 由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希望其生产工厂在近年内达到零碳排放,采用的热力为 清洁能源热电联产后的余热, 对所用的电力产生方式, 也希望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根据市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华晨宝马公司发展的会议纪要(第 29 号),沈阳 市政府本着支持清洁能源发展、支持企业环保诉求,为宝马铁西厂区项目配套分布式供 能站,力争起到示范作用,推动北方地区合理用能,优化城市能源结构,由中德园管委 会负责,实现能源站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沈阳中燃分布式能源有限 公司负责建设“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分布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同时负责建设“华 晨宝马铁西新工厂分布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备用锅炉。“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分布 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已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通过环保审批,审批文号(沈环经开 审字[2020]0170 号),本次拟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新工厂的能源站内东北角建 设备用锅炉,能源站已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通过环保审批,审批文号辽环函[2019]249 号,目前该能源站已经建设完成,尚未投入使用。 2、、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900 万元,在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新工厂能源站内东北角,安 装 2 台 25MW 锅炉(均为备用),作为“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分布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 目”的备用锅炉。“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分布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 122 号,建筑面积 5998.84m2,共建设 8 台(2 台 2.1MW、1 台 8.4MW、5 台 17.5MW)燃气热水锅炉为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生产及生活提供所需的 热负荷。本项目所建设的 2 台 25MW 锅炉仅在现有 8 台供热锅炉全部发生故障时使用, 若该故障发生于供暖季,则启动 2 台 25MW 备用锅炉,若该故障发生于非供暖季,则启 动 1 台 25MW 备用锅炉。本次评价按最不利情况,即现有供热锅炉机组故障停机时 2 台备用锅炉同时启动且满负荷运转,备用时间约为 720h/a。项目已于 2020 年 9 月开工 建设,应按照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履 行相关手续。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所采购锅炉为气油两用锅炉,现只使用天然气作为原 料,不使用柴油(企业承诺函及情况说明见附件)。项目占地面积 650m2,利用沈阳燃 气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燃气调压站,不增设燃气储存设施。 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内容见表 10。 14 表表 10 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工程 类别类别 工程工程车间车间名称名称规模规模备注备注 主体 工程 备用锅炉 位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新工厂能源站内东 北角,占地面积 650m2,建设 2 台 25MW 燃气锅炉 (均为备用)以及配套的风机、换热器等辅助设施 依托华晨宝马 汽车有限公司 铁西新工厂能 源站,新增设 备,设备已安装 完成 辅助 工程 循环水系统 建设 4 台循环水泵,2 套补水罐,1 套除氧器等,补 水用软化水依托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新工厂 现有软化水设施 公用 工程 供电系统市政管网提供 给水系统依托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新工厂现有软化水系统 排水系统 生产废水排至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新工厂综 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至铁西 新城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华晨宝马 汽车有限公司 铁西新工厂现 有设施 供气系统 燃气锅炉所用天然气由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 管网供给 环保 工程 废气 燃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新建 2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新建,低氮燃烧 装置及排气筒 已建设,在线监 测设施未建设 废水 生产废水排至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新工厂综 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至铁西 新城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华晨宝马 汽车有限公司 铁西新工厂现 有设施 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新建 固废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新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 5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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