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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沈阳环普国际产业园佛吉亚项目 项目代码 2020-2101jj-70-03-069767 建设单位联系人 成囯荣 联系方式 18624027768 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123号 地理坐标 (123度9分57.010秒,41度40分11.201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670 其他机动车(汽车)零配件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沈开发改备[2020]13号 总投资(万元) 22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比() 0.45 施工工期 3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60570.4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审批机关沈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18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0]31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符合性分析 表1-1 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规划内容 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包括上一轮规划的48平方公里和拓展区7平方公里。规划〉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主导产业包括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四环以西形成全产业链条,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 五大产业集聚区。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123号,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为宝马汽车配套生产汽车座椅和仪表板,为尼桑汽车配套生产座椅骨架,属于C36汽车制造业。 符合 产业布局 四环以西形成全产业链条,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五大产业集聚区;四环以东依托工业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引导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本项目位于四环以西,从事汽车配套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和汽车骨架,属于C36汽车制造业;属于规划产业准入说明表中的汽车制造,符合区域规划产业准入要求。 符合 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123号,位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本项目为汽车配套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和汽车骨架,属于C36汽车制造业,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中对产业布局的要求。 2、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 表1-2 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名称 产业环境准入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新能源汽车产业 5.1 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 1、禁止新建产业政策中列入淘汰和限制的项目;2、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采取水性、高固份、粉末或者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占比不低于80;3、禁止新建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项目;4、禁止在生态红线内建设项目;5、禁止冶炼、再生金属熔炼等前段工序进入;6、电镀工序实现废水回收率60以上;7、禁止采用非清洁燃料;8、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项目为汽车配套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和汽车骨架,属于C36汽车制造业,且不在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符合 5.2 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 5.3 新能源汽车相关设施制造 5.4 新能源汽车相关服务 因此,本项目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 3、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1-3 项目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规划 名称 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中德 (沈 阳) 高端 装备 制造 产业 园总 体规 划 一、规划〉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主导产业包括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四环以西形成全产业链条,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 五大产业集聚区;四环以东依托工业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引导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同时配套规划相关基础设施。 本项目位于四环以西,产品为汽车配套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和汽车骨架,属于C36汽车制造业;属于规划产业准入说明表中的汽车制造,符合区域规划产业准入要求。 符合 二、总体上,中德园所属区城为沈阳市主要工业企业发展的集聚区,大气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等因子超标,纳污河流细河为劣五类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因子超标;区内目前工居混杂,部分居住区位于园区主导风向下风向,规划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区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因此,应根据扱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3、 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 1 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体现高端制造业的定位特点。落实国家、区城发展战略,做好与沈阳市城市、土地等相关规划以及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衔接,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按照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装备制造业要求优化园区主导产业,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 2 严格空间管控,优化规划布局。加快园区绿化带公园绿地、浑河地等生态空间的建设,严格保护并逐步提升生态功能。做好规划控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活空间周边环境准入和产业布局管控要求,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按照污染地块土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污染工业企业退出地块的调查、修复与管控。 3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菩阶段目标和污染 物允许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细化园区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排放,确保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 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园,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5 强化园区污染减排和防治措施,建立使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不符合规划企业退出转型清单,对不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企业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健全区城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城环境安全。 6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明确实施时限、责任主体等。根据园区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 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踪监测评价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内容。 七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设施建设进度,完善区污水、中水及供热管网,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規收集、处理处置。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品为汽车配套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和汽车骨架,属于C36汽车制造业,属于规划产业准入说明表中的汽车制造,符合区域规划产业准入要求。项目废水经有效治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有效治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项目类别为“三十三、汽车制造业,汽车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编制报告书。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报告表。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不属于整车制造,不属于发动机生产,不含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属于“其他”,故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 表1-4 建设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71 汽车整车制造 361; 汽 车 用 发 动 机 制 造 362;改装汽车制造 363;低速汽车制造 364;电车制造 365;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 367 汽车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汽车用 发动机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有电镀工 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2、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从事行业归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2019年第一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经查阅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相关配套设备设施、产品、产能均不属于目录中淘汰类范畴。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123号,东经1239’57.010’’,北纬4140’11.201’’。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位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经前文分析,项目符合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园区规划及园区规划环评准入条件。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理,能够达标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区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表1-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 本项目相符情况 判定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123号,位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及重要生态保护目标,根据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见附图4,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2类功能区、根据2020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知,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针对超标问题,辽宁省和沈阳市人民政府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政府和市政府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对环境质量贡献值较小,各项环保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综上,项目建设以后,污染物的排放不会破坏质量底线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资源利用包括电能、水能,使用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在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和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的管控原则。 5、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 表1-6 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 政策 本项目 项目情况及复合型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各地市结合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减排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本地典型工业行业,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开展 VOCs治理减排,确保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 VOCs 总量减排目标。 本项目座椅泡沫垫发泡、仪表板注塑和焊接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电泳和固化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废气焚烧炉设备处理。符合 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措施。实施 VOCs与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点源与面源协同减排、有组织与无组织协同减排,突出重点行业和活性强的 VOCs 物质及恶臭类 VOCs 物质的排放控制。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深入推进化工、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大工业涂装VOCs 治理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强化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领域 VOCs 污染减排,以重点企业的深化治理为抓手,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切实削减VOCs排放总量。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加强监测监控和执法监管,建立 VOCs 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本项目座椅泡沫垫发泡、仪表板注塑和焊接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电泳和固化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废气焚烧炉设备处理。符合 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一)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中1.1.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能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落实低电价电源,保证电力供应。 本项目采用天然气供暖。符合 (八)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方案中 30.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措施,严控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严格执 行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 本项目座椅泡沫垫发泡、仪表板注塑和焊接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电泳和固化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废气焚烧炉设备处理。符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座椅发泡废气、仪表板注塑废气和仪表板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电泳在密闭间内进行,固化在固化炉内进行,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废气焚烧炉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符合。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 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VOCs 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本项目座椅发泡废气、仪表板注塑废气和仪表板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电泳在密闭间内进行,固化在固化炉内进行,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废气焚烧炉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符合。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本项目使用电泳涂料,为水性涂料,属于低VOCs含量涂料。符合 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月15日前集中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VOCs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 本项目座椅发泡废气、仪表板注塑废气和仪表板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电泳在密闭间内进行,固化在固化炉内进行,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废气焚烧炉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符合。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宜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对于VOCs 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应及时清运,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采用颗粒活性炭作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 本项目座椅泡沫垫发泡、仪表板注塑和焊接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电泳和固化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废气焚烧炉设备处理,属于组合工艺;收集系统管道密闭;废吸附剂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4号)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格进行规划相符性审查,按照国家、辽宁省相关规定应当进入园区的要进入园区;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排放标准审查,有行业标准应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应执行国家、辽宁省相关排放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汽车制造业新建、扩建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涂料总使用量比例要达到 80以上;新建、扩建、改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无组织排放审查,要按照应封闭全封闭、能收集全收集的原则,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其他汽车制造企业 VOCs 收集率要达到 80以上;配套的 VOCs 治理设施应当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原则上不应采用洗涤、活性炭吸附、UV 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单一处理工艺。 本项目位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位于工业园区内;使用电泳漆为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收集效率达到100大于80;有机废气经过水喷淋废气焚烧炉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属于组合工艺,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 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 除火电、水电和电网项目外,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是指,建设项目的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不属于开工建设。 本项目位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根据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试点实施方案文件,本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施工预许可证的取得条件,准予施工。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预许可证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打标排放。 本项目座椅泡沫垫发泡、仪表板注塑和焊接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电泳和固化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废气焚烧炉设备处理。符合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 园区及新建涉高VOC排放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提示函 二、根据生态环境部及省厅对新建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 的环境准入要求,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中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原则上需要进入园区方可环评审批;对于各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划定并通过规划环评或区域环评审查的工业集中发展区域,可视同工业园区进行管理。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123号,位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选址建设合理,符合要求。 8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 项目组成 沈阳环普国际产业园佛吉亚项目占地面积60570.41m2,建筑面积33139.37m2,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项目组成见表2-1,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平面布置见附图2。 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组成 主要内容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内饰车间 共1层,建筑面积9715m2,位于生产车间西侧。用于发泡和注塑。包括注塑生产线3条、内饰装配生产线1条、内饰成品区、内饰原材料存放区 新建 整椅车间 共1层,建筑面积4032m2,位于生产车间中间北侧。用于座椅装配。包括座椅装配生产线2条。 新建 发泡车间 共1层,建筑面积1728m2,位于生产车间中间南侧。用于座椅泡沫制造。包括发泡生产线1条。 新建 面套车间 共1层,建筑面积2880m2,位于生产车间中间南侧。用于面套制造。包括缝纫生产线1条、裁剪区生产线2条。 新建 骨架车间 共1层,建筑面积12926m2,位于生产车间东侧。用于骨架制造。包括骨架焊接区、骨架冲压区、电泳生产线1条、骨架装配生产线3条、电泳原材料存放区、骨架成品区 新建 辅助工程 粉碎房 共1层,建筑面积43.71m2,位于厂区西北侧。用于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加工。 新建 实验室 建筑面积216m2,位于生产车间南侧。主要用于溶深实验、拉拔力实验、顶出力实验、电泳溶液检测(pH值、电泳率,2次/班)、划格实验、冷凝水实验、温度交变、焊接拉拔力实验、包袱剥离力实验、三坐标尺寸测量、弱化残厚测量测试、发泡实验内容、落球回弹、压缩永久变形、断裂伸长率、硬度测试等 新建 更衣室 建筑面积576m2,位于生产车间南侧。用于员工更衣 新建 门卫室 建筑面积20m2,位于厂区东北侧。 新建 会议室 建筑面积792m2,位于厂区南侧。用于日常组织会议 新建 办公区 建筑面积576m2,位于厂区南侧。用于日常办公。 新建 锅炉房 建筑面积80m2,采用1台天然气锅炉供暖。 新建 设备用房 建筑面积240m2,包括配电室、空压机房等。 新建 餐厅 建筑面积200m2,为员工就餐场所,订餐,不开火,无灶头。 新建 污水处理站 位于生产车间东南侧,建筑面积231m2。采用“调节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絮凝工艺”,设计日处理量为3.5m3/h。 新建 储运工程 化学品库 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建筑面积41.85m2。用于存放化学品,包括机油、润滑油、液压油、硝酸等。 新建 内饰成品存放区 位于内饰车间内,建筑面积为1000m2。用于内饰成品存放。 内饰原材存放区 位于内饰车间内,建筑面积为520m2。用于内饰原材料存放。 发泡成品存放区 位于整椅车间内,建筑面积为700m2。用于发泡成品存放。 注塑半成品存放区 位于内饰车间内,建筑面积为500m2。用于注塑半成品存放。 座椅成品存放区 位于整椅车间内,建筑面积为480m2。用于座椅成品存放。 座椅原材料存放区 位于整椅车间内,建筑面积为1200m2。用于座椅原材料存放。 骨架原材料存放区 位于骨架车间内,建筑面积为1500m2。用于骨架原材料存放。 骨架成品存放区 位于骨架车间内,建筑面积为600m2。用于骨架成品存放。 电泳成品存放区 位于骨架车间内,建筑面积为200m2。用于电泳成品存放。 塑料粒子仓库 位于厂区北侧,建筑面积为95.16m2。用于塑料粒子存放。 公用工程 供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项目用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 排水 项目生产用水进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汇集后经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 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00万kWh,由当地电网提供 供暖 采用1台2.5t/h燃气热水锅炉供暖,型号为ZMNS1.75-80/60-Q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裁剪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座椅泡沫垫发泡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仪表板注塑和焊接废气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破碎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火焰处理燃烧天然气废气无组织排放 电泳和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废气焚烧炉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焊接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 燃气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废气通过8m高烟囱(DA006)有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由15m(DA007)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纯水设备废水汇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 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絮凝工艺”,设计日处理量为3.5m3/h。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暂存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注塑件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抹布及手套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包装材料、废皮料、发泡残次品、切割废料、沉降塑料粉尘、除尘器收尘、废焊接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不外排。 废过滤袋、废电泳浆、废包装桶(包括脱模剂、化成剂、电泳树脂等包装桶)、UF装置过滤膜、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槽渣、油水混合物暂存于22.25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产品产能 本项目主要产品产能见表2-2。 表2-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单位 型号 预计年产量 宝马汽车座椅 万套 BMW 13 尼桑座椅骨架 万个 W33B 14 仪表盘 万个 X1 13 3、 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表2-3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1 前椅生产线 -- 1 2 后椅生产线 -- 1 3 前排物料配送线 -- 1 4 装配单站 -- 11 5 电动扳手 -- 11 6 C钉枪 -- 6 7 铆钉枪 -- 3 8 电检设备 -- 3 9 机械臂 -- 3 10 头枕插拔力检测设备 -- 2 11 照相系统 -- 2 12 蒸汽机 -- 2 13 线边缓存线 -- 2 14 化料注塑机-1700T -- 2 15 注塑机-800T -- 1 16 滚胶机 -- 1 17 激光切割机 -- 1 18 冲压机 -- 1 19 红外焊接机 -- 1 20 燃烧机 -- 1 21 冲孔机 - PAB net -- 1 22 冲孔机 -HUD -- 1 23 功能线缝纫机 -- 2 24 装饰线缝纫机 -- 2 25 US焊接机 -- 2 26 热板焊接机 -- 1 27 自动装配机-机器人拧紧 -- 1 28 三坐标检测设备 -- 1 29 裁床 Lectra 2 30 激光裁床 1 31 锁边机 GN9000DT-2 5 32 花样机 Richpeace – RPAS-HM-900X600-A-2-LH 3 33 气囊机 DA-550-867 2 34 单针机 DA-190445-M 44 35 双针机 DA-190445-M 11 36 激光焊焊接站 非标 1 37 超声波焊接站 非标 1 38 250T_Press_Cupping 非标 1 39 铆接站 非标 1 40 装配站 非标 6 41 测试站 非标 1 42 Pop/Huck铆接站 非标 3 43 坐盆流水线 非标 1 44 弧焊站(MAG保护焊) 非标 2 45 点焊站 非标 1 46 装配站 非标 2 47 热水洗槽 2.4*1.5*1 1 48 预脱脂槽 2.4*1.5*1 1 49 脱脂槽 3*2.4*1 1 50 水洗槽1 2.4*1.2*1 1 51 水洗槽2 2.4*1.2*1 1 52 水洗槽3 2.4*1.2*1 1 53 化成槽 2.5*2.4*1 1 54 水洗槽4 2.4*1.2*1 1 55 水洗槽5 2.4*1.2*1 1 56 电泳槽 16.7*1.8*2.75 1 57 UF1槽 2.4*1.2*1 1 58 UF2槽 2.4*1.2*1 1 59 UF3槽 2.4*1.2*1 1 60 固化炉 非标设备,燃气量约为70m/h,66*3.32*3.52 1 61 纯水制备机 5m/h,离子交换法 1 62 锅炉 燃气量85-110m/h 1 63 直燃式废气焚烧炉 燃气量65m/h(max) 1 64 污水处理站 设计处理能力3.5m/h 1 65 准备罐 1m3 6 66 工作罐 500 Kg 6 67 发泡生产线 28工位 1 68 破泡机(真空碾压) / 1 69 模温机 / 14 70 修补线 / 1 71 冷水机组 28KW 6 72 真空泵 3KW 4 73 消音蜡喷淋系统 / 2 4、 主要原辅材料 表2-4 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储存量 单位 年使用量 理化性质 备注 1 聚氨酯组合A料 20 t 1400 聚醚多元醇(90-95);水、硅油、催化剂、交联剂等助剂(5-10) / 2 聚氨酯组合B料 20 t 800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40-50);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PAPI(20-50);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与聚醚多元醇的预聚体(10-20) / 3 消音蜡 1 t 38.5 / / 4 聚氨酯组合料添加剂 1 t 5 / / 5 ABSPA 692 kg 36000 ABS 40 PA60 / 6 PP-LGF20 12462 kg 648000 PP 80 玻纤20 / 7 P/E-MD15 Impact Mod 8538 kg 444000 PP 80 滑石粉颗粒 15 POE 5 / 8 PA66-GF15 12 kg 600 PA6685 玻纤 15 / 9 PA6-GF30 69 kg 3600 PA670 玻纤 30 / 10 PCABS High Heat 462 kg 24000 PC 70 ABS 30 / 11 PCABS Standard 300 kg 15600 PC 50 ABS 50 / 12 PE-HD 2077 kg 108000 HDPE 100 / 13 POM 46 kg 2400 POM 100 / 14 EPP 69 kg 3600 聚丙烯 100 / 15 TPE-S 300 kg 15600 PP 20 SEBS 70 / 16 热熔胶 148 kg 7680 聚氨酯100 符合胶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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