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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科奇(沈阳)汽车座椅系统有限公司扩建汽车座椅 骨架 27万套/年,汽车座椅安装支架 2 万套/年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科奇(沈阳)汽车座椅系统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科奇(沈阳)汽车座椅系统有限公司扩建汽车座椅骨架 27万 套/年,汽车座椅安装支架 2万套/年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晓楠联系方式13889850496 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 123号 地理坐标( N 41 度 40 分 4.485 秒,E 123 度 9分 55.776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 填) 无 总投资(万元)800 环保投资(万 元) 5 环保投资占比()0.625施工工期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无新增用地面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 2035年) 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 制造产业园建设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18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环评文件名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 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中 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审〔2020〕31号) 2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规 划符合性分析 表表 1-1 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规划符合性规划符合性分析分析 文件要 求 具体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规划内 容 规划面积 55 平方公里,包括上一 轮规划的 48 平方公里和拓展区 7 平方公里。规划〉近期至 2020 年,中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主导产业包括智能制造、高端 装备、汽车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 新兴产业。四环以西形成全产业链 条,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 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 工业服务 五大产业集聚区。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二十五号路 123 号,中德(沈阳)高端装 备制造产业园内,为汽车 配套生产汽车座椅骨架、 汽车座椅安装支架,属于 C36 汽车制造业。 符合 产业布 局 四环以西形成全产业链条,依托宝 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高端装备、 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五 大产业集聚区;四环以东依托工业 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引 导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本项目位于四环以西,从 事汽车配套生产汽车汽车 座椅骨架、汽车座椅安装 支架,属于 C36 汽车制造 业;属于规划产业准入说 明表中的汽车制造,符合 区域规划产业准入要求。 符合 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 123 号,位于中德(沈 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本项目为汽车配套生产汽车座椅骨架、汽车 座椅安装支架,属于 C36 汽车制造业,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德(沈阳)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中对产业布局的要 求。 2、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 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 表表 1-2 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环 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名称产业环境准入要求 本项目 情况 相符 性 新 能 源 汽 5.1 新能源汽车整车 制造 1、禁止新建产业政策中列 入淘汰和限制的项目;2、 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采取水 性、高固份、粉末或者紫 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 本项目 为汽车 配套生 产汽车 座椅骨 符合 5.2 新能源汽车装 置、配件制造 3 车 产 业 有机物涂料,占比不低于 80;3、禁止新建超过重 大危险源临界量的重点环 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项目; 4、禁止在生态红线内建设 项目;5、禁止冶炼、再生 金属熔炼等前段工序进 入;6、电镀工序实现废水 回收率 60以上;7、禁止 采用非清洁燃料;8、清洁 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架、汽 车座椅 安装支 架,属 于 C36 汽车制 造业, 且不在 产业环 境准入 负面清 单内。 5.3 新能源汽车相关 设施制造 5.4 新能源汽车相关 服务 因此,本项目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 (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 3、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 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表 1-3 项目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项目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规划规划 名称名称 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符 合合 性性 中德 (沈 阳) 高端 装备 制造 产业 园总 体规 划 一、规划〉近期至 2020 年,中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主导产业包括 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业 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四环以西形成全 产业链条,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 造、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 工业服务 五大产业集聚区;四环以东依 托工业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 引导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同时配 套规划相关基础设施。 本项目位于四环以 西,产品为汽车配套 生产汽车座椅骨架、 汽车座椅安装支架, 属于 C36 汽车制造 业;属于规划产业准 入说明表中的汽车制 造,符合区域规划产 业准入要求。 符 合 二、总体上,中德园所属区城为沈阳市 主要工业企业发展的集聚区,大气可吸 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等因子超 标,纳污河流细河为劣五类水体,化学 需氧量、氨氮等因子超标;区内目前工 居混杂,部分居住区位于园区主导风向 项目废气、废水经处 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 影响较小。 符 合 4 下风向,规划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区 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人居环境质 量改善的压力。因此,应根据扱告书 和审查意见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保护对 策与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缓规 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 的意见。 一 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 展、协调发展,体现高端制造业的定位 特点。落实国家、区城发展战略,做好 与沈阳市城市、土地等相关规划以及区 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衔接,新增 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按 照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装备制 造业要求优化园区主导产业,确保产业 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 障相协调。 二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相关要求, 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和污染 物允许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细化园区污 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污 染物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重金属等特 征污染物排放,确保区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 三 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 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 准入要求,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 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园,引进项目的 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能耗、物 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等均需达到同行 业国际先进水平。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在现有厂房 内扩建,不新增用 地,符合空间管控要 求,符合产业布局, 不占用公园绿地、生 态空间用地等。 产品为汽车配套生产 汽车座椅骨架、汽车 座椅安装支架,属于 C36 汽车制造业,属 于规划产业准入说明 表中的汽车制造,符 合区域规划产业准入 要求。项目废水经有 效治理达标后进入污 水处理厂;产生的废 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达标后由排气筒排 放;噪声经治理后达 标排放;各类固体废 物均可得到合理处 置,符合环境质量底 线要求。 符 合 5 四 强化园区污染减排和防治措施,建 立使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 报告书提出的现有不符合规划企业 退出转型清单,对不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的企业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健全区城环 境风险防范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 动机制,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 响应能力,保障区城环境安全。 其他符合 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 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所用设备也不在工业和信 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 导目录(2010年本)中,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1)从地理位置及交通运输角度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项 目周边公路交通发达,原辅材料、产品运输方便。 (2)从用地性质角度分析本项目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 五号路 123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证)。 (3)从保护目标、生态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及生态红线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内。 (4)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 声、固废,在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处理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 放,环境影响可以控制。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地符合规划,选址合理。 3、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序 号 内容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 析 1 生态保 护红线 结合沈阳市铁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 图,判定本 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 6 2 环境质 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当地政 府已制定了大气污染物减排计划,项目采取了成熟 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均满足排放标准,项 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较少,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 小,不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符合 3 资源利 用上线 扩建项目运营后,将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能源, 但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 线要求。 符合 4 环境准 入负面 清单 扩建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 123号,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 部制定的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 公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高污 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及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1年版)的通知等内容,本项目均不在 其列,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符合 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沈政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 表1-5 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该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 元137个,分为优先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 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2个,主要 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8个,主 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 区域,一般管控单元7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 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 路123号,项目所在地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自 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等范围内,故本 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 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 元。符合环境管控单元 划分要求。 符合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管控 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 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 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 “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 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137个环境管控 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优先保护单元。以 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 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 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2重点管控单 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 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 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 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 本项目“C3670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属 于重点管控单元。运营 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 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 标排放要求。污染影响 较小。 符合 7 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风险为重点。3一般 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 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 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 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 功能稳定。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 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 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 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 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 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 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 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 路123号,属于重点管 控单元。项目运营期各 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 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 放要求。综上,本项目 符合分区环境管控要 求。 符合 5、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年版)相符性分 析 表1-6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年版)相符性分析 项目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对存在 下列情 形之一 的环境 影响报 告书 表 不 予批准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 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选址合理。 符 合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到国 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 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管要求。 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 不达标区,焊接废气经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 气筒排放,项目采取的废 气治理措施可以满足区域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 求。 符 合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 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 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 坏。 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 放。 符 合 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针对原有环境污染 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符 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 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 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 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项目基础资料由建设单位 提供并核实,现状资料引 用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0 年度)数据、 引用补充监测数据。 符 合 生态保1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 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生 态保护红线区域。 符 合 8 护红线 区 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 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 的项目。 2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 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 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 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 建设其他项目。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生 态保护红线区域。 符 合 3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 污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 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 擅自取上、挖砂、采石、开 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 坝、开采地下水。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 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符 合 4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 或者在建项目应华控制规模, 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 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符 合 5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 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 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 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 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 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 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 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符 合 饮用水 水源保 护区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 设置排污口。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符 合 2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 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 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 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 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符 合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 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 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予以 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 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 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 污染饮用水水体。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符 合 9 4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 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 得增加排污量。 本项目选址不涉饮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符 合 环境空 气保护 环境准 入限制 的相关 要求 1 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 新建和扩建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环境空 气质量一类区。 符 合 自然保 护区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 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 施。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自 然保护区。 符 合 2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 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 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 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 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 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 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 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 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 施。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自 然保护区。 符 合 3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 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 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 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自 然保护区。 符 合 土壤环 境保护 环境准 入限制 的相关 要求 1 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 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 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进 行了重点防渗,防止土壤 污染。 符 合 2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 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 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 渣等。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3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 规划,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 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 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 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 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 目。 本项目位于中德(沈阳)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 符 合 4 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 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 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 于土地复垦。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10 5 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 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 设项目。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 符 合 6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 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 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 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7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 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治炼、石 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予审 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 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8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 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 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 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 防治设施,要求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 用。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9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 后产能,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涉重金属重 点行业落后产能。 符 合 10 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 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 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 “等量替换”的原则,无明确具 体总量来源的,一律不予审批 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 口径清单内企业落实减排措施 和工程措施削减的重点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 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 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 物排放总量的来源。 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重 点行业。 符 合 固体废 物环境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 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 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 业固体废物、危险物集中贮 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 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 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 护的区域。 符 合 产业政 策和准 入条件 1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 省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国家 产业结构调指导目录2019 年修正本)、对于属于淘汰 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本 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均符 合相关政策要求。 符 合 11 的相关 要求 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 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装备 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2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 革委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0年版)、对于禁 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 入 , 行 政 机 关 不 予 审 批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 版 ) 出 台 后 按 2021 版 执 行。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 符 合 园区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 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 区域,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 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 项目。 本项目位于中德(沈阳)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 符合中德规划环评结论及 审查意见。 符 合 2 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 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 硝酸铵、硝基肌、氨酸铵等爆 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硝 化工艺、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 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重点行 业政 策 汽车制 造 1 原则上不再审批传统燃油汽车 生产新设企业的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不涉及传统燃油 汽车生产。 符 合 2 新建项目原则上应位于产业园 区内,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 环评要求。不予批准选址在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 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区域 的目。 本项目位于中德(沈阳)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 符合中德园总体规划、规 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 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 设区域。 3 新建、扩建汽车项目,水性涂 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应不低于 80,改建项目水性、高固 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 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 用比例应达到50以上。项目 生产过程中使用涂料的有害物 质含量应符合汽车涂料中有 害 物 质 限 量 GB24409 和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 涂料HJ2537等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6、“水十条”相符性分析 表1-7 “水十条”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12 序号辽宁省水十条沈阳市水十条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1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不 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 开展地方重点行业污染整 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 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 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全面控制污染物 排放,实施工业 污染治理,强化 城镇生活污染治 理,推进农村面 源污染防治。 本项目不属 于所列的严 重污染水环 境的企业。 符合 2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部 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 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 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 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 况,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 则,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 能淘汰方案。 本项目不属 于落后产 能。 符合 3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重大项 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 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 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鼓励发展节水高 效现代农 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 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 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 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 污染行业发展, 新建、改 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 换。 本项目位于 中德园,且 不属于高耗 水、高污染 行业;不属 于产能过剩 项目。 符合 4 控制用水总量。严控地下水 超采。继续实行区域地下水 禁采、限采制度,对地下水 保护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 覆盖区、水库等地表水能够 供水的区域和无防止地下水 污染措施的地区,停止批建 新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再 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 进一步加强施工 现场降水的审批 工作,严格控制 开采量,节约地 下水资源。 本项目用水 来自中德园 供水管网, 不取用地下 水。 符合 7、“土十条”相符性分析 表 1-8 “土十条”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 号 辽宁省土十条沈阳市土十条本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1 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 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 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 控制企业污染。严格 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 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国 家 、 辽 宁 省 、 重 点 符 合 13 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 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 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 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 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 成区等区域。 金属采选与冶炼、石 油开采与加工、铅酸 蓄电池、化工、焦化 含陶瓷、电镀、制 革等重污染行业企 业。 监 管 行 业 , 不 在 所 列 严 控 工 矿 污 染 的 行 业 范 围 内。 2 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地区要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 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 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 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 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 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 不得占用。防控企业污染。严 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 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 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 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 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加大农用地保护力 度。将各地区符合条 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 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实行高标准农田建 设,严格保护,确保 农田面积不减少、土 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 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 避让外,其他任何建 设项目不得占用。 本 项 目 厂 区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 占 地 范 围 内 无 耕 地 , 也 不 属 于 在 耕 地 集 中 区 域 严 格 控 制 新 建 的 有 色 金 属 冶 炼 、 石 油 加 工 、 化 工 、 焦 化 、 电 镀 、 制 革 等行业。 符 合 3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 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 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 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 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 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 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 用。环保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 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严控环境准入,防范 新增污染。坚持“不 欠新账,多还旧账” 的原则,防止新 改、扩建项目对土 壤造成新污染。对于 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 的新改、扩建工业 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 评价时,要开展土壤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要增加对土 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 容,提出防范土壤污 染的具体措施,并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施工、落实。 本项目不排 放重点污染 物。 符 合 4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 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 石膏、粉煤灰、冶炼渣、电石 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 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 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 并有序实施。 加强污泥处置设施和 生活垃圾处理场监 管。建立污泥产生、 运输、储存、处置全 过程监管体系。加强 城镇污水处理厂、造 纸、印染、河道清淤 等污泥处置设施和城 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的 监管。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符 合 14 8、“气十条”相符性分析 表1-9 “气十条”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排放符合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综合和治理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环保处理设施 处理后均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符合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符合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 能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 类、限制类,不在过剩产能和淘汰 落后工艺范围内。 符合 (六)压缩过剩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企业符合 (七)坚决停建产能过剩行业 违规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符合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 用 本目使用电能。符合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符合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符合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加强员工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 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 理专业人才培养 符合 1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工程组成 全厂占地面积为 3216.13m2,总建筑面积为 3216.13m2,本次扩建在现有厂 房内新增设备,不新征占地,无新建建筑物。 现有项目汽车座椅骨架 39 万套/年,汽车座椅安装支架 56 万套/年,汽车座 椅坐垫长度调节器 SCLA 38 万套/年。本次扩建增加汽车座椅骨架 27 万套/年, 汽车座椅安装支架 2万套/年。具体项目组成见下表。 表表 2-1 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工程 类别类别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现有工程内容现有工程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改扩建后全厂内容改扩建后全厂内容备注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区域 主要进行生产,现 有折弯机 4 台、焊 接机 8 台,总建筑 面积为 3000 m2 新增折弯机 2 台、 焊接机 6 台 主要进行生产,放 置折弯机 6 台、焊 接机 14 台等,总建 筑面积为 3000 m2 设备新建 办公区 总建筑面积为 200 m2,用于为办公室 人员办公。 无 总建筑面积为 200 m2,用于为办公室 人员办公。 依托 辅助 工程 成品仓库 1 层;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是 1600m2,用于产品 存放。 1 层;框架结构, 新增加约 400 m2, 用于产品存放 1 层;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是 2000m2,用于产品 存放。 新建 一般固废暂 存间 1 层;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8m2,用 于一般固废暂存。 无 1 层;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8m2,用 于一般固废暂存。 依托 危废暂存间 1 层;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10m2,用 于危险废物暂存。 无 1 层;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10m2,用 于危险废物暂存。 依托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开发区自来水公 司供给 由开发区自来水公 司供给 由开发区自来水公 司供给 用水量增 加,设施依 托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沈阳西 部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沈阳西 部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沈阳西 部污水处理厂。 化粪池依 托。 供电 由经济技术开发区 供电公司接入。 由经济技术开发区 供电公司接入。 由经济技术开发区 供电公司接入。 用电量增 加,设施依 托 供热 沈阳环普国际产业 园提供 沈阳环普国际产业 园提供 沈阳环普国际产业 园提供 依托 环保 工程 废气 处理 措施 焊接 生产 线 1-4 号焊接机产生的 焊接废气分别通过 各自集气罩收集到 12-14 号焊接机产生 的焊接废气分别通 过各自集气罩收集 1-4 号和 12-14 号焊 接机产生的焊接废 气分别通过各自集 依托 16 一个总排气管道 后,经布袋除尘器 (1)处理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 (1)有组织排 放;5-8 号焊接机产 生的焊接废气分别 通过各自集气罩收 集到一个总排气管 道后,经布袋除尘 器(2)处理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 (2)有组织排放 到一个总排气管道 后,经布袋除尘器 (1)处理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 (1)有组织排 放;9-11号焊接机 产生的焊接废气分 别通过各自集气罩 收集到一个总排气 管道后,经布袋除 尘器(2)处理后 由 1 根 15m高排气 筒(2)有组织排 放 气罩收集到一个总 排气管道后,经布 袋除尘器(1)处 理后由 1 根 15m高 排气筒(DA001) 有组织排放;5-11 号焊接机产生的焊 接废气分别通过各 自集气罩收集到一 个总排气管道后, 经布袋除尘器 (2)处理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 (DA002)有组织 排放; 噪声治理措 施 减振、隔声减振、隔声减振、隔声 新增设备减 振、降噪措 施 废水处理措 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沈阳西 部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沈阳西 部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沈阳西 部污水处理厂。 依托 固体废物 设置生活垃圾箱,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处置。 新增职工生活垃 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 部门清运处置。 新增生活垃 圾,委托处 置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 废暂存间,定期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 废暂存间,定期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 废暂存间,定期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处理。 依托 固体废物暂存于一 般固废暂存间,处 置方式外售综合 利用/厂家回收。 固体废物暂存于一 般固废暂存间,处 置方式外售综合 利用/厂家回收。 固体废物暂存于一 般固废暂存间,处 置方式外售综合 利用/厂家回收。 依托 3、产品方案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是根据合作的汽车制造企业委托情况,对其生产的半成品 进行加工,生产后的产品供应给宝马集团,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表 2-2 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现有工程产能扩建工程产能总产能 1汽车座椅骨架39 万套/年27 万套/年66 万套/年 2汽车座椅安装支架56 万套/年2 万套/年58 万套/年 3 汽车座椅坐垫长度调 节器 SCLA 38 万套/年038 万套/年 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下表。 17 表表 2-3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名称 现有数量 (t/a) 扩建数量 (t/a) 全厂数量 (t/a) 最大存储 量(t) 规格 1钢材963680164328 2 焊丝 (Mn/Cu) 60401001.75250kg/桶 3润滑油0.90.41.30.12816kg/桶 4 外购零部件 (钢丝、钢板 等) 1100 万件/a200 万件/a 1300 万件 /a 70 万件 5二氧化碳010m310m35m3 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表 2-4 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能源名 称 消耗量 单位来源 现有工程本项目工程扩建后全厂 1新鲜水918.751331.252250t/a 由中德园自来 水管网供应 2电483078万 kWh/a 由中德园市政 电网管网提供 5、主要设备 本项目新增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表 2-6 本项目设备清单本项目设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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