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酷思汽车配件(沈阳)有限公司汽车隔音隔热配件16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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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 染影响类 项 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编制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打 印编 号1631g s OJ11OO0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力△ 建设项目名称卡酷思汽车配件 沈阳有限公司汽车隔音隔热配件16OO万件项目 建设项 目类别 蕈 焉f 篷f 鼋肇 霸 魁 虍 ⒕ 犟 睾 鸢 罕 翟 攀 劁 蓬 j 鬻肇 拿 氰 犁 虔 毹 撵 霸 迳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 一、建设单位情况 J茁氩 单位名称 盖章 卡酷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θ 12101尸4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康凯 L爿 Ω彳 挺u i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刘洋 钏讳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签字 杨帅 、 裼砩 二、编制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盖章 葫芦岛赛恩斯环境 工程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θ1211‘ 昔 00氵7721c 4P 三、编制人员情况 1,编制主持人 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信用编号签字 刘芳20170352103500000035112103θ6BH010θ68 潮 订 2.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 刘芳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 析、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及预 期 治羽 效 吴 、结 诊 与 律 议 BH010968 朔芳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 卡酷思汽车配件(沈阳)有限公司汽车隔音隔热配件 1600 万件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 系人 杨帅 联系方式 13022460196 建设地点 辽宁 省 沈阳 市 大东 区 建设路 119-7 地理坐标 东经 123 度 32 分 9.656 秒,北纬 41 度 56 分 23.79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 制造业 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7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 准/ 备案)部门 (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 元) 3000 环保投资(万元) 150 环保投资占 比() 5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 设 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149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 审批机关大东区人民政府,2016年;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大东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对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 2 见 (沈环保大东审字[2016]0049 号)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 ① 规划范围 沈阳汽车城规划区域面积为73平方公里,东至京哈高速-沈阳过境 绕城高速,西至长大铁路、203国道,南至东站街,北至平望路。 ②发展定位 以沈阳为依托, 以周边7城市为纵深, 建立差异化、 立体配套体系; 以华晨金杯、华晨宝马、上海通用北盛形成整车核心,成为区域经济 发展的带动力量;以常规技术为基础,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 件,快速实现产业链延伸和聚集。最终形成集整车生产、零部件加工、 汽车商贸、博览会展、教育培训、研发设计、物流配送、配套居住等 功能为一体,同时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集山水特色于一体的汽车产 业集聚区。 ③产业发展 以三环、二环路、望花街、东望街为骨架,建设汽车研发区、汽 车物流区、汽车金融总部区、汽车文化区、汽车商贸服务区、沈铁汽 车产业综合服务带,辐射周边地区。沿京沈高速公路两侧至铁岭专用 基地,发挥城市功能和产业功能,成为汽车城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承接 带,在产业互补中发挥集群效应,实现汽车产业带辐射和拓展功能。 ④发展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增长后占 GDP 比例在 23左右,到 2020 年,汽车 城服务业销售收入达到 2200 亿。 其中, 生产性服务业达到 1700 亿元, 生活性服务业达到 500 亿元。年均增长 1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45左右, 产业贡献率达到 40以上, 服务业从业人员 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力争达到 30左右。力争实现税收 800 亿元, 就业人口 16 万人,城市常住人口 25 万人。 本项目选址于沈阳汽车城规划用地范围内, 占地为二类工业用地, 3 符合园区规划。项目生产汽车零部件,符合沈阳汽车城入园要求。项 目选址符合沈阳汽车城规划要求。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 表表 1 规划环境影响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一览表价结论相符性一览表 规划内容 调整建议及产业准入 相符性 功能定位 以华晨金杯、 华晨宝马、 上海通用北盛形 成整车核心, 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力 量; 以常规技术为基础, 重点发展新能源 汽车及其零部件, 快速实现产业链延伸和 聚集。 项目生产汽车零部 件,符合要求 地表水环 境影响减 缓措施 规划区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实施中水回 用, 建设人工湿地, 加强入区企业环保要 求, 明确污水处理管理要求, 做好管线防 渗以避免污染地下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经市政管网 排入朱尔屯污水处 理厂 地下水环 境影响减 缓措施 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 划分 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 不同区域采取相应 的防渗防腐措施, 并制定相应的污染应急 处理预案,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测监管。 项目厂内按等级进 行防渗处理, 符合要 求 大气环境 影响减缓 措施 园区 (沈阳汽车城) 统一采用热源厂集中 供热, 禁止入驻企业自建燃煤锅炉, 已入 驻企业的临建锅炉房应全部取缔。 推行清 洁燃料, 实施总量控制。 合理布局污染源, 加强入区污染源控制,减少污染源污染, 建立废气排放监控体系。 加强绿化, 规划 区在主干道两边和企业四周留有 10-20m 宽的绿化带,园内绿化覆盖率应不小于 20。汽车涂装部门周围 400m 设为卫生 防护距离, 该范围内禁止新规划居民点和 敏感点。 项目冬季采暖由沈 阳东源供热有限公 司集中供暖, 不自建 锅炉 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 减缓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视其性质由企业进 行分类收集, 尽量进行回用, 一般固体废 物必须按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 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2013 年修改版)的规范进行固体废物 的贮存、 处置场的建设及运行管理。 危险 废物严禁随意堆放和扩散, 厂内的临时堆 放场必须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01) (2013 年修订)规 范建设和维护使用,有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措施。 危险废物严格按 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 (2016 年) 、 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2013 年修订) 中的有关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和 安全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严格 按有关要求实施全 过程管理和安全处 置,符合要求。 噪声环境 影响减缓 合理规划区内的功能区布局, 加强噪声管 理, 在安排进入工业区项目时, 应按规划 项目已严格执行噪 声控制措施, 厂界 4 措施 工业用地布局进行摆设,采取必要的隔 声、消声和减震措施,减小噪声污染。设 置绿化隔离带, 建立绿色声屏障, 以减少 噪声的影响。 噪声可达标排放, 符 合要求。 生态环境 影响减缓 措施 加强生态建设, 绿化建设在种类选择、 群 落结构设计、 景观设计等多方面应符合生 态需求, 既要注重景观效应, 又要有生态 效应。 项目所在地伍尔特 (沈阳) 工业园内已 配置绿化设计, 已加 强生态建设 准入条件 (1)入区企业应高于(或相当于)同行 业的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要求。 (2)入区产业具有较大的关联性,促进 区域产业结构的提升。 (3)准入产业包括整车生产、零部件 加工、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先进装备制造 业、汽车商贸、物流配送。 项目为汽车零部件 生产,符合入园条 件。 禁止入区 项目 (1)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的项目不 允许进入; (2)高耗能、高耗水、产出低的企业不 允许进入; (3)禁止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 年本) 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 导目录(2008 年本) 、黑色金属铸件、 电镀表面处理、锻件、炼铁、炼钢、铁合 金冶炼、 电瓶生产、 镍镉电池、 镍氢电池、 化工行业进入园区。 不涉及, 符合入园条 件。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表 2 规划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内容 规划及审查意见情况 相符性分析 审查 意见 规划范围内,产业定位、结构、规 模及布局要合理。根据国家汽车产 业政策明确入区企业环保准入条 件,按照环保相关规范要求,汽车 生产涂装车间设置 400m 卫生防护 距离。合理规划工业用地与产业发 展及居住相协调的关系,加宽工业 区与居住区间的防护绿化带至 100m。 项目符合入园环保准入条件。 严格入城项目的环境准入标准,坚 持走低耗能,低污染的低碳经济。 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不符合汽 车城规划的建设项目入驻,在规划 区发展过程中应逐步淘不符合规划 区用地性质、产业定位的企业,减 轻区域的环境影。 项目生产采用清洁能源(电 能),用地性质、产业定位符 合园区要求。 汽车城应按区域总体规划,加强基 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区内供水、供 电、道路、排水管网、绿化等基础 园区已基本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5 设施,为改善区域环境创造良好的 外部条件。 汽车城应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确保 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利用中水回 用等多种手段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量,从清洁生产角度提高区域内水 资源的利用率。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朱尔屯污水 处理厂 汽车城应实施集中供热,合理规划 区域内新建及扩建热源厂,采取“拆 小并大”,推广清洁能源,有效控制 和削减区域内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 放量。 项目冬季采暖由沈阳东源供热 有限公司集中供暖 规划并落实好汽车城对生活垃圾和 危险废物的处置,明确好到指定的 地点进行处理,避免对区域内造成 的环境污染。 项目固体废物严格按有关要求 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安全处置, 符合要求。 认真落实“报告书”对产业汽车城总 体规划提出的各项污染减措施,统 筹规划,合理布局,将汽车城建成 产品科技含量高,环境优美的产业 园。 园区已基本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其他符合 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修正)(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 分为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 产业名录。本项目不属于这三种名录之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及政策的规定,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 119-7,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租用伍尔特工业园内阿诺德紧固件(沈阳)有限公司厂房进行扩 建生产,同时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保护红线区内,项目选址合理。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3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一览表相符性一览表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 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 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 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 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 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 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 大 东 区 建 设 路 119-7,根据沈阳市 大东区生态保护红 线图, 不在生态保护 红线区内, 不在地下 水水源保护区内, 符 合沈阳市生态保护 红线要求 6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 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 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 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 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 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 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所在地为环境 空气不达标区, 根据 沈阳蓝天保卫战 作战方案 我市通过 “实施散煤治理攻 坚战役、 实施燃煤锅 炉治理攻坚战役、 实 施煤炭总量控制战 役、 实施扬尘污染治 理战役、 挥发性有机 物治理攻坚战役、 机 动车尾气治理攻坚 战役、 整治 “散乱污” 企业攻坚战役、 秸秆 综合利用和禁烧攻 坚战役、 推动建立辽 宁中部城市群大气 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 天气应急响应机 制。 ”后,项目所在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中 PM2.5、PM10超标 问题可以得到有效 的治理, 环境空气质 量能够明显得到改 善。 本项目生产废气 主要为热压成型工 序与 PU 发泡工艺产 生的挥发性有机废 气, 挥发性有机废气 经二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由 15m 高排 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 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噪声经治理后达标 排放; 各类固体废物 均可得到合理处置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 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 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 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 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 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 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 消耗一定量的电等 能源, 项目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 符合资 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 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 本项目位沈阳市大 东区建设路 119-7, 不在该功能区的负 7 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 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 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 用 面清单内 ((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控的意见沈政发〔沈政发〔2021〕〕10 号号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 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 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 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本项目位于汽车城内,属于重点管 控单元,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 物做到合理处置,满足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 ((5)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年版)符合性 分析分析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 的通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 年 6 月 23 日) ,具 体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 4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 符合性分析年版) 符合性分析 序号 内容 本项目情况 一、综合性政策 (一) 对存在 下列情 形之一 的环境 影响报 告书 (表) 不予批 准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 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用地 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平 面布置合理,符合规划及 法律法规要求 符 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 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 拟采取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 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 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排放,各污染物达 标排放 符 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 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 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符 合 8 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 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处理后排放,各污染物达 标排放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 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原有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 理后未造成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 符 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 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 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 合理; 项目环境空气常规污染 物引用 2020 年沈阳市环 境质量公报数据,同时 大气特征污染物引用 5km 范围内的近 3年有效监测 数据,数据可信。同时报 告中计算数据采用合理 方法计算,结论可信 符 合 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 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环境评价的 化工园区内新、改、扩建化工类建 设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项目,不属于化 工类建设项目 符 合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 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 淘汰类的“两高”项目 符 合 未纳入石化行业规划布局方案 (修订版) 的新建炼油、乙烯、 PX 项目及一次炼油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项目,本项目不 涉及 符 合 低速电动车项目; 符 合 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换线以 内(含绕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 生产和储存项目; 符 合 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 设计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 矿库加高扩容项目。 符 合 (二) 生态保 护红线 区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 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 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 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 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 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 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 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 目;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 污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 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 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 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4.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 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选址 不涉及各类生态保护红 线区域 符 合 9 增加污染负荷;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 让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 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 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 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 发项目环评文件; (三) 水环境 环保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炼焦、炼 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 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 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 产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项目,本项目不 涉条款中所列项目类型 符 合 2.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 目。辽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 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 印染等项目; 符 合 3.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 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 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已建成 污水处理设施未投入运行的工业 集聚区,按规定暂停审批涉水建设 项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本项 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排入大东区朱尔屯污水 处理厂 符 合 4.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 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 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 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含重 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 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 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项目,本项目不 涉及条款中所列项目类 型 符 合 5.开展地下水压采行动。严格执行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辽宁 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 辽宁省 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 ,开展封闭 地下水取水工程工作,对地下水开 采实行总量控制,全面实施地下水 水资源费征收新标准,严格地下水 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严格 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地下水资源合 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 续利用; 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 符 合 6.以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为核心,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辽河、 浑河、太子河干流 1 公里范围内禁 止新增化工园区和有重大生态环 本项目已依法实行主要 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符 合 10 境风险的生产项目。严格控制缺水 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环境敏感 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 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依 法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四) 饮用水 水源保 护区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 置排污口;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选址 不涉及各类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 符 合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 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 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 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 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 活动; 符 合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 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 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 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 水体; 符 合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 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 污量; 符 合 五环 境空气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 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 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选址 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 区 符 合 2.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 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符 合 3.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 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 污染燃料的设施。 符 合 4.在集中供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 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符 合 5.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 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 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 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符 合 11 6.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 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 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符 合 7.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 建和扩建大气污染源。 符 合 六自 然保护 区环境 准入限 制的相 关要求 1.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 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选址 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 符 合 2.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 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 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 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 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 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 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 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符 合 3.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 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 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 当限期治理。 符 合 七土 壤环境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 防止土壤污染。 本项目固废暂存间、危废 暂存间均依照法律法规 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 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符 合 2.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 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 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 污水经管网排入大东区 朱尔屯污水处理厂 符 合 3.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 规划,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 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 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 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 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用地 性质为工业用地,生产厂 区均做防渗处理,不会造 成土壤污染。 符 合 4.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 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 复垦 本项目产生工业固体废 物、生活垃圾均按标准合 规处置 符 合 5.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 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 目。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 符 合 6.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 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为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项目,本项目位于沈阳市 符 合 12 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 大东区建设路 119-7 并在 伍尔特工业园内,伍尔特 工业园在沈阳汽车城内,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7.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 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 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 业,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 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符 合 8.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 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 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 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使用。 本项目无重点污染物排 放 符 合 9.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 后产能,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 严重过剩行业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制造业项 目,不涉及重金属重点行 业 符 合 10.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 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 替换”的原则,无明确具体总量来 源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对全口径清单内企业落 实减排措施和工程措施削减的重 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 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 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 放总量的来源。 符 合 (八) 固体废 物环境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 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 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 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 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选址 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 符 合 2.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 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3.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 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 本项目固废暂存间、危废 暂存间均按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建设 符 合 4.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 移危险废物。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九森 林环境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 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 为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不涉 及林地 符 合 2.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 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 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 符 合 13 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十湿 地环境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城市湿地公园及保护地带的重 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 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 目和设施,不得从事挖湖采沙、围 护造田、开荒取土等改变地貌和破 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不涉 及湿地 符 合 2.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湿地, 确需占用的,应当按照占补平衡的 原则进行补偿。 符 合 3.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涉及 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 用市级重要湿地和其他湿地的,依 法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单位在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 补偿后才能开工建设有关主管部 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征求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 符 合 4.在湿地内禁止下列活动 1开围垦、填埋湿地,擅自改 变湿地用途; 2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或者排干 湿地; 3非法挖砂、采矿; 4过度放牧或者擅自捕捞、取土、 取水、放生 5引进外来入侵物种 6破坏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 徙洄游通道,在湿地内滥捕滥采野 生动植物 7投肥、投粪等污染湿地的养殖 行为 8向湿地内排放污水、倾倒有毒 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9擅自建设风力发电设施、光伏 发电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 10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 的活动 符 合 十一 产业政 策和准 入条件 的相关 要求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 省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修正 本 、对于属于淘汏类和限制类的 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 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 汰类、鼓励类。项目属于 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 符 合 14 批。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 革委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 对于禁止准入事项, 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 审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 年版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符合准入条件 符 合 十二 园区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 区域,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 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符合 汽车城总体规划。 符 合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 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 铵、硝基胍、氨酸铵等爆炸性危险 性化学品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剧毒 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 的要求; 项目编制根据导则要求 编制 符 合 2.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 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项目的建设符合地方法 律法规要求,涉及总量控 制污染物已向相关部门 提出总量申请 符 合 3.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 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 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产 工艺的要求 符 合 三、重点行业政策 三、 汽 车制 造业 1.原则上不再审批传统燃油汽车生 产新设企业的项目。 本项目主要生产汽车隔 音隔热配件,不属于传统 燃油汽车生产新设企业 的项目 符 合 2.新建项目原则上应位于产业园区 内,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 求。不予批准选址在自然保区、风 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 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 设区域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 区建设路 119-7 并在伍尔 特工业园内,伍尔特工业 园在沈阳汽车城内,项目 符合沈阳汽车城发展规 划及沈阳汽车城发展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选址不涉及各类自然保 护区 符 合 3.新建、扩建汽车项目,水性涂料 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总涂 料使用量比例应不低于 80, 改建项 目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 本项目主要生产汽车隔 音隔热配件,不使用涂料 等喷涂原料 符 合 15 化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的使用比例应达到 50%以上。项目 生产过程中使用涂料的有害物质含 量应符合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 量GB24409 )和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2537 )等 要求。 一、石化化工业、二、医药制造业、四、畜 牧养殖业、五、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六、 造纸和纸制品业、七、塑料制品业、八、水 泥制造业、九、铸造和锻造业、十、钢铁业、 十一、废钢铁加工业、十二、 “三磷”建设项 目(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 本项目不在上述的十一 个行业中 符 合 ((6)与)与“气十条气十条”、、“水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相符 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5 项目与项目与“气十条气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范要求 本项目 符 合 性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 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 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 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 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 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 性有机溶剂 本项目产生的挥 发性有机物经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排放, 可 以满足相关标准 要求 符 合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 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 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所用设备 不属于落后设备 符 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 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 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 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 循环型工业体系 本项目租用伍尔 特工业园内阿诺 德紧固件(沈阳) 有限公司厂房 符 合 表表 6 项目与项目与“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序 号 “土十条”相关内容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 1 严格用地准入 本项目地块为工 业用地,符合该 地区土地规划 符合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 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 16 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 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 划时,应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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