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刘木匠农场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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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康平刘木匠农场 5MW 分散式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凯风新康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康平刘木匠农场 5MW 分散式风电项目 项目代码2019-210100-44-02-067159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志国联系方式18610115557 建设地点 辽宁省(自治区)沈阳市康平县(区)沙金台乡刘木匠农场内(具 体地址) 地理坐标(东经 122 度 56 分 39.005 秒,北纬 42 度 44 分 57.519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90 其他风力发电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长度(km) 9753 (风电机组工程占地 7253;道路工程占地 2500)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沈发改核字〔2019〕66 号 总投资(万元)4119.29环保投资(万元)50.5 环保投资占比 ()1.23施工工期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2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风电场项目未在上述指导目录中 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占地类型、占地类型 项目总用地规模为 9753 平方米。 风电机组工程总占地面积为 7253 平方米 (详 见附件 4),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 3598 平方米,已同刘木匠农场签订租赁协议 (详见附件 8),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为 3655 平方米,用于停放施工机械和施工 材料,风电机组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的占地类型均为建设用地;项目施工期 将对部分村路进行改造,道路工程占地为 2500 平方米,全部为临时占地,占地 类型为农村道路和部分人工草地。 3、与风力发电场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规范(、与风力发电场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规范(DB 21/T2354-2014)的符)的符 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辽宁省环保厅 2014 年联合印发了风力发电场生 态保护及恢复技术规范,该标准提出了风力发电工程选址总体要求及风力发电 机组、输电线路、升压站、道路工程、集中生态建设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的 推荐技术要求。针对该规范提出的各项要求,本次评价环行了相符性分析,详见 表 1-1。 表表 1-1本项目与风力发电场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风力发电场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 序号规范要求本项目情况 是否满 足要求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1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风景名 胜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森林公 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要生态 功能保护区的禁止开发区及市级以上 政府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区域中的禁 止建设区 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风电场 区域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 护区、森林公园、重要生态保护区等 上述敏感点,本项目 1风机、2风机 距离四道号水库最高水位线最近距离 分别为 770m 和 440m, 风机均位于四 道号水库水源涵养红线区以外,详见 附图 6、附图 7。 是 2珍惜濒危野生动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本项目风电场区域内没有珍惜濒危野 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是 3 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 辽宁省重要湿地 本项目 1风机、 2风机均位于四道号 水库水源涵养红线区以外。根据康平 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出具 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7)及本项目 与四道号水库水源涵养红线区的位置 关系(详见附图 6、附图 7)。本项目 建设不在四道号水库湿地范围内,不 占用四道号水库水源涵养红线区。 是 3 4海拔 800m 以上的山地 本项目风电场海拔高度在 116m117m 之间。 是 5天然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不占用 天然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土地 利用现状图见附图 11。 是 6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风电场 区域内没有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土 地利用现状图见附图 11。 是 7基本农田 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风电场 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见 附图 11。 是 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1 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饮用水水源二级 保护区、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及市级 以上政府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区域中 的限制建设区 本项目 1风机、 2风机均位于四道号 水库水源涵养红线区以外。风电场区 域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等敏感点。 是 2 鸟类重要迁移通道区域, 未划入自然保 护区范围的鸟类重要栖息地 沈阳中西部地区是我省水鸟迁徙的主 要通道, 这条通道宽度可达几十公里, 涵盖了沈阳整个中西部地区,本项目 居于其中一点,其影响范围很小,在 700 米以内,鸟类撞击的概率远低于 每年 0.02-0.60 只/台风机的二倍;四 道号水库是东亚鸟类迁徙通道上的良 好停歇地、栖息地和繁殖地,本项目 位于四道号水库水源涵养红线区以 外。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排放, 不会对四道号水库红线区内生态环境 造成影响。 是 3 海拔 800m 以下重要天然植被及珍稀野 生动物繁殖、栖息、活动的低山丘陵地 区 本项目风电场范围内无重要天然植被 及珍稀野生动物。 是 4 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和国家中长 期铁路网规划 中的公路及铁路边界以 外 2km 以内的范围 风机 2km 范围内没有公路、铁路。是 5 县级及县级以上城乡规划区边界以外 5km 以内范围, 县级以下城乡规划区边 界以外 2km 以内范围 项目位于刘木匠农场,距离康平县城 30km, 2km 范围内没有县级以下城乡 规划区。 是 6 沿海区域未进行开发建设规划的, 海岸 线向陆一侧 10km 以内范围;沿海区域 已进行开发建设规划的, 规划区域边界 向陆一侧 5km 以内范围 本项目风电场周围 10km 范围未涉及 海岸线。 是 7矿产资源压覆区 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无矿产 资源压覆区,土地利用现状图见附图 11。 是 风力发电机组防护距离风力发电机组防护距离 4 1 风力发电机组布置应满足噪声与光影 防护距离要求,大于2000kW 机组应与 噪声及光影敏感目标保持大于 600m 的 防护距离 本项目安装 2 台 2500kW 风力发电机 组,单机容量大于 2000kW,噪声防 护距离为 600m,防护距离范围内无 常住居民敏感点;经预测分析,项目 光影影响范围内无常驻居民区敏感 点。 是 输电线路生态环境保护输电线路生态环境保护 1输电线路选线避开鸟类栖息地 本项目输电线路由电网公司就近架 接, 10kV 输电线路线路长度短、 高度 低,线路建设均位于四道号水库生态 保护红线区以外,不会对鸟类栖息地 造成影响。 是 道路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道路工程生态环境保护 1 新建及扩建施工道路路面宽度宜控制在 6.0m 以内,相对应的营运期道路路面宽 度宜控制在 3.5m 以内 本项目施工道路尽量利用农场内现状 道路,对不满足要求的软土路面进行 改造,施工期路面宽度 5m,运营期 恢复路面宽度为 3.5m。 是 4、、与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新与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新 能能[2011]374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2011年,国家能源局文件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 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374号),随着我国风电产业迅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 提高,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风能资源技术经济可开发范围不断拓展。根据我国风 能资源和电力系统运行的特点,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规模化集中开发大型风电 场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探索分散式接入风电的开发模式,对于我国风 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根据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三条,“2、 分散式开发风电机组接入的配电设施布局分散、数量较多,宜采用分地区或分县 域打捆开发的方式,初期适当限制投资方数量,确保项目开发的有序进行和电力 系统的运行安全;3、初期阶段仅考虑在110千伏(东北地区66千伏)、35千伏和 10千伏3个电压等级已运行的配电系统设施就近布置、接入风电机组,不为接入 风电而新建变电站、所,不考虑升压输送风电,风电装机容量原则上不高于接入 变电站的最小负荷水平。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可视具体情况灵活选用。” 目前来看,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在运行机制和管理上,有着根本性的差异。十 八大报告中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革命”,也对新能源、分散式能源发展 指明了方向。分散式电源项目不仅可以自发自用,分散式发电多余电力可向电网 5 销售,国家财政对分散式能源提供补贴。 本项目建设 2 台 2500kW 风力发电机组,形成分散式风电工程(附件 3 项目 核准批复)。项目实施后,可在康平地区形成风力发电与火电互补,起到年调峰 的作用。本项目风电机组产生电力通过 10kV 开关站后,可就近“T”接至现有 10kV 沙金线太平分刘木匠 77 号杆,发电就近供给周边村屯生活用电,不需要新 建升压站。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 知的要求,项目不仅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5、、与与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能(国能发新能〔发新能〔2017〕〕3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17〕3 号)。 一一、、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优化风电建设和布局、大力推动风电就地就 近利用,是“十三五”时期风电开发的重要任务。随着风能资源勘察工作的不短 深入和低风速技术的持续进步,加快推动接入低电压配电网、就地消纳的分散式 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优化利用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分散风能资源、因地制宜提高 风能利用效率、推动风电与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二、、规范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标准。。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应按照“统筹规划、分步 实施、本地平衡、就近消纳”的总体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应严格满足以下技术要 求 (1)接入电压等级应为 35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如果接入 35 千伏以上电 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接入 35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低压侧。 (2)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优先以 T 接或者π接的方 式接入电网。 (3)在一个电网接入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 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鼓励多点接入。严禁向 110 千伏(66 千伏) 及以上电压等级送电。 三三、、加强规划管理加强规划管理。。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和并网规定,结 合前期区域内风能资源勘察的成果,在认真梳理区域内电网接入条件和负荷水平 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就近接入、在配电网内消纳”的原则,制定本省(区、市) 6 及新疆兵团“十三五”时期的分散式风电发展方案,向全社会公示。并将方案和 公示结果抄报我局。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分散式接入 风电项目不受年度指导规模的限制。已批复规划内的分散式风电项目,鼓励各省 级能源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简化项目核准程序的措施。 红色预警地区应着力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问题,暂缓建设新增分散式风 电项目。 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开发企业要认真研究分散式风电项目定义和要求, 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在保证施工安全、工程建 设质量和可靠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推动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鼓励 探索分散式风电发展新模式,特别是鼓励建设部分和全部电量自发自用,以及在 微电网内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五五、、加强并网管理加强并网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及其它 地方供电企业要对具备分散式接入风电的变电站位置和周边符合情况进行梳理, 统筹考虑系统安全运行和系统接入总容量等因素,对各自供电区域内的分散式接 入风电项目规划方案出具意见函,对于规划内的项目应及时确保项目接入电网。 对于未严格符合第二条所列并网技术要求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不得 接受其并网运行。 本项目为分散式风电项目,并网形式为通过配套建设的 1 座 10 千伏开闭站, 及 1 回 10 千伏架空线路, 就近 “T” 接至 10 千伏沙金线太平分刘木匠 77 号杆 (以 上配套接入工程由电网公司负责设计、建设)。本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已编制康 平刘木匠农场 5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并取得 国 网沈阳供电公司关于沈阳凯风新康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康平刘木匠农场 5 兆瓦 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电网意见的函(沈电发策〔2021〕344 号),意见同意项 目接入电网,详见附件 6。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 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 号)相关规定。 6、、与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国能发新能国能发新能[2018]30 号号))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7 能发新能[2018]30 号),为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发展,完善分散式风电的管理流 程和工作机制,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 办法,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于2018 年4月3日发布。 根据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第二条,“分散式风电项目是 指所产生电力可自用,也可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的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应 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一)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 下电压等级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 (二)35千伏及 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应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 施,优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电网”;第三条,“鼓励各类企业及个人作为项目 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建设和经营分散式风电项目”; 第六条,“鼓励分散式风电项目与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 各类能源形式综合开发,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与生态旅游、美丽乡村、 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深入结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与智慧城市、智慧园区、 智慧社区等有效融合,为构建未来城市(社区)形态提供能源支撑;与海岛资源 开发利用充分结合,促进发展海洋经济、拓宽发展空间。”;第八条,“分散式风 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应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乡村发展、电网建设等相关规划 有效衔接,并符合城乡规划,避免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与其他规划冲突。” 第十三条,“在满足国家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开发企业可使用本 单位自有建设用地(如园区土地),也可租用其他单位建设用地开发分散式风电 项目。” 本项目利用刘木匠农场内原有建设用地建设风力发电机组,符合土地利用规 划。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电压为 690V,单台风力发电机均采用一机一变的方 式升压,每台风机各自通过一套与风机配套 10kV 变压器提升电压,并网形式为 在 1 号风机变压器旁配套建设 1 座 10 千伏开闭站及 1 回 10 千伏架空线路,就近 “T”接至 10 千伏沙金线太平分刘木匠 77 号杆(以上配套变压器、开闭站、架 空线路等接入工程由电网公司负责设计、建设)。项目有效利用风能发电,并充 分利用电网现有配电系统设施,产生电力就近消纳,因此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能 源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30 号)的相 8 关要求。 6、本项目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新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本项目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新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工作的通知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函辽环函[2021]60 号号))的相符性分析及的相符性分析及辽宁省新能源建设项目辽宁省新能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要点(试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要点(试行)的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 1-2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新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新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条文明细相符性分析 审批技术 要点第二 条 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 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电力发展规 划、配套电网建设规划等相协调,项目 选址符合相关规划。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满足“三线一单”要求;选址属于建设 用地,满足土地利用规划;可就近接入 电网,满足规划要求。 审批技术 要点第三 条 项目选址选线、施工布置未占用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 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 本草原、永久基本农田、珍惜濒危野生 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以及天然林、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等环境敏感区中 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与世界文化 和自然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文物保护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协 调。 项目选址、施工布置占地均为建设用 地,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基本草原、永久基本农 田、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 区,以及天然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地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 的区域。周边无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保护 单位。 审批技术 要点第四 条 风力发电项目未占用生态功能重要、生 态脆弱敏感区域的林地,沙化土地封禁 保护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栖息地等 区域以及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等敏 感范围,不影响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 生态系统平衡和防治水土流失。 项目占地均为建设用地,未占用生态功 能重要、生态脆弱敏感区域的林地,沙 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以及沿海基干林带 和消浪林带等敏感范围。 沈阳中西部地区是我省水鸟迁徙的主 要通道,这条通道宽度可达几十公里, 涵盖了沈阳整个中西部地区,本项目居 于其中一点,其影响范围很小,在 700 米以内,鸟类撞击的概率远低于每年 0.02-0.60 只/台风机的二倍,对鸟类迁 徙的影响很小;四道号水库是东亚鸟类 迁徙通道上的良好停歇地、栖息地和繁 殖地,本项目位于四道号水库水源涵养 红线区以外。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 排放,不占用天然草地、林地,项目建 设不会对四道号水库水源涵养红线区 内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 集电线路等应优化选址选线,尽量避让 耕地、林地等优质土地,未占用Ⅰ级保 护林地和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风机基础建设利用建设用地建设、施工 和检修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新建道 路不占用耕地、林地,未占用Ⅰ级保护 林地和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风机点位应按照国家标准与高速公路和 铁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风机点位应 为城乡规划区、沿海区域建设规划区留 有足够的开发空间,不影响城乡发展和 沿海区域发展,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城 风机点位周边无高速公路和铁路,远离 城乡建成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城镇 开发边界管控要求。 9 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 风力发电机组布置满足噪声与光影防护 距离要求,防护距离根据噪声源强、轮 毂高度、叶片长度、地形地貌等因素进 行核定,防护距离内没有噪声与光影敏 感建筑。 项目风电机组周边无村庄等环境敏感 点,风机布置满足噪声与光影防护距离 要求。 审批技术 要点第五 条 严格限制在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 地形破碎区域进行建设。 项目选址建设用地,位于四道号水库水 源涵养红线区以外。项目运营期无废 水、废气排放,不占用天然草地、林地, 项目建设不会对四道号水库水源涵养 红线区内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审批技术 要点第七 条 升压站、输电线路选址选线合理,升压 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 确保边界和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 境和声环境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不配套建设升压站,输电线路就近 接入电网,周边无村庄等环境敏感点。 审批技术 要点第八 条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不设置集中施 工场地,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期避开 多雨期,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 植被;采取剥离表土和回填复垦措施, 对造成生态影响的区域及时清理并采取 有效防护措施;对新建道路和施工临时 道路采取硬化措施,以及生态恢复建设 和绿化措施。 项目不设置集中施工场地,风机施工作 业面均位于建设用地范围内,施工使用 预拌混凝土;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 工占地均为建设用地,对地表植被的扰 动和破坏较轻,施工期采取表土剥离措 施,施工结束后通过覆土、播撒草籽进 行生态恢复和绿化。 审批技术 要点第九 条 对于施工期施工作业及运营期产生的固 体废物,提出了分类收集、贮存、运输、 处理处置的响应措施。其中,危险废物 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符合相关规 定。 施工期废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由施工单 位回收;施工垃圾采用“土石方在本地 区就地平衡的原则尽量减少土石方 量,降低土石的移动”,施工挖掘剩余 弃土、残土全部用于本项目回填,不外 排。对风机设备进行维护时,产生的废 润滑油和废变压器油须妥善收集并直 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维护 时,废润滑油和废变压器油使用符合标 准的容器盛装;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 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 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 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求与危险废物 相容(不相互反应)。 审批技术 要点第十 条 对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提出了采 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应急预 案和与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 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 项目建设风电机组两台,不建设升压 站。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箱变内变压 器油溢油、漏油风险,箱变整体油箱为 焊接封闭式结构,变压器油位可通过油 位计指示观测油面位置,油位计带有高 低报警,当上升至高位时进行报警,放 气塞会自动进行排气泄压,防止油因热 胀而溢出,箱变下方基础内设置接油 槽,接油槽容积 2.4m3,巡查人员每日 检查箱变油箱是否存在泄漏迹象,以便 及时发现异常现象或故障,避免发生严 重环境事故。 10 审批技术 要点第十 一条 改、扩建项目在全面梳理与项目有关的 现有工程环境问题的基础上, 提出了 “以 新带老”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此项。 审批技术 要点第十 二条 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了噪声、大 气、生态和电磁等环境要素的监测计划, 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有关要 求,提出了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生态 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根据要求和相关 规定,提出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设计、 科学研究、环境管理、环境影响后评价 等要求。 本项目建设风电机组两台,不建设升压 站,项目周边无村庄等环境敏感点,不 涉及运营期噪声、大气、电磁环境要素 监测计划。项目周边存在四道号水库, 是候鸟迁徙途中的重要栖息地,项目运 营期制定候鸟观测计划,观察项目运行 是否对候鸟迁徙、栖息产生影响。 审批技术 要点第十 三条 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 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 点、预期效果明确,确保科学有效、安 全可行、绿色协调。 项目施工占地均为建设用地,对地表植 被的扰动和破坏较轻,施工期采取表土 剥离措施,施工结束后通过覆土、播撒 草籽进行生态恢复和绿化。 审批技术 要点第十 四条 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 与。 项目按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 审批技术 要点第十 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规范,符合相关 管理规定和环评技术标准要求。 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本项目与本项目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NB/T 31087-2016))的的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工程分析 本项目环评工程分析阶段充分分析了项目建设与相关产业政策、技术规范、 “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对项目选址、平面布置、道路工程、集电线路方案、施 工布置方案等进行环境和理性分析;对工程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源强,运行 期噪声源强进行充分分析。 (2)现状调查与评价 现状调查阶段,充分调查了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地形地貌、气候条件、 水系分布及水源保护情况、土壤类型、植被类型、野生动物、环境空气质量、声 环境质量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与分析,并重点调查了四道号水库的基本情况及鸟 类迁徙通道的相关情况。 (3)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阶段,对项目施工废水产生情况、施工期扬尘产生情况、施工 期噪声、运营期风电机组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产 生情况等进行预测分析,并重点预测风电机组运行噪声影响。 11 对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影响进行 分析,并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对鸟类迁徙通道和四道号水库的生态环境影响。 针对项目运营期箱式变压器储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 (4)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提出施工期减少占地、建设植被破坏的生态保护措施;提出施工期 设置围挡、散装物料进行覆盖等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的保护措施;提出选用低噪 声设备、运输车辆禁止在晚间和午休时间鸣笛等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提出 施工区内设置临时沉砂池、隔油池的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提出建筑垃圾及 时清理,严禁随意丢弃、堆放,由建设单位回收的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运营期提出播撒草籽、使用涂有红色、黄色或其它警示色的叶片、进行鸟 类监视和监测, 配备用于救助鸟类的药品和鸟笼、骨折夹、喂食器(注射器) 等救助器械,开展鸟类救助等生态保护措施;提出设置噪声防护距离、使用低噪 声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提出箱变油箱油位计带有高低报警,下方基础内设 置接油槽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符合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规范(NB/T 31087-2016)相关要求。 8、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沙金台乡,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详见 附图 6、附图 7。 根据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 政发 〔2021〕 10 号) , 本项目建设地点属于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 (ZH21012320044) 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详见附图 8。对于“重点管控单元”,应以“工 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 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本项目建设永久占地及施工期临时占地均为建设用地,建设风机两台,属于 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项目建设不占用当地自然资源,运行期无废水、废气排放, 12 不会加剧区域环境污染,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引用“国家或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判断项目所在区 域是否属于达标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 SO2、NO2、PM10、 PM2.5、CO 和 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2020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 PM2.5、PM10超标,其余 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随着沈 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 月 1 日)的实施,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 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根据检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的检测结果,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 本项目属于清洁能源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其他大气污染物,在对风机设备进 行维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变压器油经妥善收集并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处理。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和光影影响,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不会对环境现状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并将自然资源转化为电能,从 而减少了煤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且项目能源消耗量远低于项目电能产出量,各项 资源量均在区域的可承受范围内,不逾越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2021 年 6 月 23 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的通知,对比目录要求,本项目为分散式风力 发电项目,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项目选址、规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 目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 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1 年版)的通知要求。 对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文件要求,本项目位于沙金 台蒙古族满族乡(ZH21012320044)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管控区空 13 间布局约束要求包括“(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产业政 策,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相关要求,禁止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准入; (2)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3)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 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单元。(4)辽河 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 管控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包括“(1)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新建、改建、 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散养密 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 治,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3)推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 ,推广高效 新型低污染肥料,鼓励引导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施用及有机养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应用,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4)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网建设, 乡镇所在地行政村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沈阳市建 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相关要求;项目选址为建设用地, 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为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石油化 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和农业耕种等项目,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排放。 项目建设符合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文件要求。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建设不存在制约性因素。 9、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水十条水十条”、、“气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对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 知(辽政发[2014]8 号)(以下简称辽宁省“气十条”)、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 号)(以下简称辽宁 省“水十条”)、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6〕58 号)(以下简称辽宁省“土十条”),本项目与省“气十条、 水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见表 1-3。 14 表表 1-3“水十条水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条文明细相符性分析 全面控制 污染物排 放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 业企业。2016 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 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 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 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 上不符合产业政 策及专项整治十 大重点行业, 项目 营运期不排水, 本 项目建设与该条 款是相符的。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 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 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 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 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 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 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推动经济 结构转型 升级 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 2015 年起,各地要依 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结合水质改善 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 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 本项目不属于淘 汰落后产能, 与本 条款相符。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 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 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 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 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 有色金属、 造纸、 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 依法关闭 着力节约 保护水资 源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 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 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 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 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一律予以关 闭。 本项目仅施工期 存在用水, 运营期 不涉及用水。 提高用水效率。 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 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 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 和设备目录, 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 开展节水诊断、 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 2020 年, 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 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强化科技 支撑 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 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 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 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 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 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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