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返回 相似 举报
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8页
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 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名名称称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项目目代代码码 无 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联联系系人人 毕成爽联联系系方方式式18842478418 建建设设地地点点 地地理理坐坐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1 门、沈阳市浑 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2 门 标标 东经 12329′53.743″,北纬 4141′7.316″ 国国民民经经济济 行行业业类类别别 M7452 检测服务 建建设设项项目目 行行业业类类别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 基地 建建设设性性质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建设设项项目目 申申报报情情形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项目目审审批批((核核准准/ / 备备案案))部部门门((选选填填)) / 项项目目审审批批((核核准准/ / 备备案案))文文号号((选选填填)) / 总总投投资资((万万元元)) 2000环环保保投投资资((万万元元))30 环环保保投投资资占占比比 (()) 1.5施施工工工工期期3 个月 是是否否开开工工建建设设 否 是 用用地地((用用海海)) 面面积积((m m2 2)) 1456.72 专专项项评评价价设设置置情情 况况 无 规规划划情情况况 沈阳市中心城区莫子山东单元(编码 GNMD)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获得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沈政 〔2019〕34 号。 规规划划环环境境影影响响 评评价价情情况况 关于沈阳市中心城区莫子山东单元(编码 GNMD)控制性详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通过环保审批。 2 规划及规划环境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 沈阳市中心城区莫子山东单元 (编码 GNMD) 控制性详细规划 , 规划范围东至沈丹高速,南至创新二路,西至沈本大街、北至全 运路,单元面积约 3.66 平方公里。 规划定位 规划莫子山东单元功能定位为浑南新城东南部产业 区的重要承载区,以工业和居住功能为主的综合型功能单元。 用地布局居住用地位于单元南部及沈丹高速沿线;规划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为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位于 单元南部;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位于沈丹高速西侧;工业用地 位于单元西北部,沈本大街沿线。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在创新路南 侧以及规划道路两侧。 五线控制 红线控制包括高、 快速路沈丹高速公路、 沈本大街, 主干路全运路、全运五路、创新路,次干路创新二路等,其他为支 路。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黄线控制包括地铁十五 号线、地铁十六号线线位及站点,变电所,雨水泵站等。 本项目位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 路 33-71 号 1 门、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2 门,在沈阳市 中心城区莫子山东单元(编码 GNMD)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内, 本项目为检测实验室项目,属于服务业,不违背规划定位相关 要求。 本项目在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的沈阳安拓国际智能制造产业 园内,项目属于检测类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符合规划 中用地布局相关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沈阳市中心城区莫子山东单元(编码 GNMD)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相关要求。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3 本项目与 浑南区莫子山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审查版)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1 所示。 表表 1-11-1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类别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空间布局 约束 1、规划区域不涉及沈 阳市生态环境红线内 区域, 区域内避免损害 生态服务功能的开发 建设活动; 2、区域内新、改扩建 项目需划定合理的缓 冲区域。 本项目位于规划区域内 安拓国际产业园内,项 目位置不在沈 阳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 符合 污染物排 放管控 1、区域内新、改扩建 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 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 准的国内先进水平; 2、区域内新、改扩建 项目不得影响污染物 总量减排计划的完成; 3、区域内新、改扩建 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 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 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 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污 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辽 宁省相关标准要求,废 水、废气污染物污排染 放物量较少。 符合 环境风险 防控 区域内禁止新建超过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 学品项目。 本项目为检验检测项 目,使用的各种实 验药剂最大贮存量均未 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 量。 符合 资源开发 利用要求 1、严格执行区域规划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 量要求; 2、禁止建设开采取用 地下水项目的建设; 3、禁止新、改扩建采 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 本项目用地为区域规划 的一类工业用地,符合 区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总量要求,项目用水来 自于市政给水管网,不 取用地下水,项目不使 用高污染燃料。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浑南区莫子山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 3、与沈阳安拓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与沈阳安拓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安拓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沈阳安拓国际智 能制造产业园已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填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 记表(备案号为 201821011200000372),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投 4 入运营。本项目与其相关要求如下 沈阳安拓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设备用房 及生活性质服务配套,建筑面积约 2561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 237100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不得引进高危污染性及化工性企业。 本项目属于检验检测项目,不属于高危污染性及化工性企业, 与沈阳安拓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相关要求相符。 5 其他符其他符 合性分合性分 析析 1、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提出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1-3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 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 涵盖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主要 包括工业集聚、 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 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中国 (辽宁) 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市 浑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1 门、沈阳市浑南区 全运五路 33-71 号 2 门,项目属于重点管控 单元,管控单元编号 ZH21011220023 ,项目废气、废水经治 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 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定环境 管控单 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 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 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 准入要求,建立“1N”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 体管控要求; “N” 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单 元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 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2 重点管控单元。工业 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 降低资源 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 环 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防 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3 一般管控单元。以 促进生产、 生活、 生态功能的 协调融合为导向, 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 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 强度, 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本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 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 求,污染影响较小。 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 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动, 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 不改变。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 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 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 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基本要求, 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 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 求。资源有效利用。综 上,本项目符合分区环 境管控要求。 符合 6 表 1-4 与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情况符 合 性 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ZH21011220023 主要环 境属性 重点管 控单元 (水环 境城镇 生活污 染重点 管控区) 空 间 布 局 (1)建设项目必须符 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 行业产业政策,符合国 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和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相关 要求,禁止淘汰类和限 制类的项目准入;(2)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 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 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 要求;(3)禁止在城 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 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 区域;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内建设畜禽养殖单元。 本 项 目 符 合 产业结构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9 年本) 和沈阳市建 设项目环境准 入限制政策目 录 ( 2021年 版)要求。 符 合 污 染 物 排 放 (1)加强配套管网建 设,强化城中村、老旧 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 水截流、收集,现有合 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 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 以改造的,应采取截 流、调蓄和治理等措 施。(2)推进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提高建成 区生活污 水处理率;(3)区域 内工业企业严格执行 相应排放标准。 本项目实行雨 污分流,污水 经处理后排入 沈阳桃仙污水 处理厂,本项 目不属于重点 排污单位。 符 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意见。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7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综上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3、与沈阳市环境准入政策相符性分析 表 1-6 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相符性 分析 序 号 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 一、综合性政策(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符合相 关规划 符合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 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各项污染物达 标排放。 符合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 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 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各项污染物达 标排放。 符合 4 国内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产品、工艺和名录 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造纸等 “十五小” 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 以上企业。 符合 5国外已确定的污染严重以及禁止在本国生本项目不属于符合 “三线 一单” 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 生态保 护红线 项目位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1 门、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2 门,用地范 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不在 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 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中 SO2、 NO2、 CO 和 O3 的浓度值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标准要求;PM10、PM2.5 的浓度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后,采取相应的 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达标排放与监控,对周边环境无明 显影响; 本项目废水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至沈阳桃仙污水处 理厂。项目实施后可维持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 质量现状等级,不会引发恶化降级。 符合 资源利 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和电能, 资源消耗量相对 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环境准 入负面 清单 参考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辽宁省企业投项目负面清单管 理的指导意见及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 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的通 知(沈环保[2017]76 号)、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1 年版)等内容,本项目均不在其列。 符合 8 产的工艺、产品、带有污染转移性质的项目。以上企业。 6 清洁生产低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行 业基本水平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清洁生 产水平不低于 行业基本水平。 符合 7 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以及可能排放剧毒 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不排放 剧毒物质和持 久性有机污染 物的工业项目。 符合 二、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 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 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本项目不产生 恶臭气体 符合 三、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1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产业 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修正本)、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 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 目,一律不得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19 年修正 本)淘汰类和 限制类的项目。 符合 2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对于禁止准 入事项, 市场主体不得进入, 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1 年版)出台后 按 2021 版执行) 项目不在 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 ( 2020 年版) 内。 符合 三、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按照相关要求 编制。 符合 2 .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 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的要求。 本项目各项污 染物达标排放。 符合 3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 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 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采用清 洁能源, 能耗物 耗小 符合 综上可知, 本项目建设符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 相关要求。 4、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相符 性分析 本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内容进行相 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1-7 本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符合性分析 序 号 计划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 符 合 9 性 1 优化产业布局。 全市要完成生态 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 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 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制定更严 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积极推进区 域、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新、 改、 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 建材、 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要求。 本项目不在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内;对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 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 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 后产能公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 关部门指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 险”产品名录,本项目均不在其列; 本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项目资源消耗较少,根据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 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项 目,属于允许项目。 符 合 2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严控新上 “两高”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 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 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 料运输的建设项目, 原则上不得 采用公路运输。 加大落后产能淘 汰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 能耗、 安全等法规标准。 严防“地 条钢”死灰复燃。 严格执行钢铁、 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 换。 本项目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产品名录(2017 年版)内,不属于 钢铁、 电解铝、 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 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 合 3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严格施工扬 尘监管。 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 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 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 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 分百”。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 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城市主要 工地安装视频监控。 将施工工地 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 理范畴, 将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费 用、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费 用、 处置费用等扬尘治理费用列 入工程造价。 本项目租赁厂房,本项目仅为设备安 装,不涉及土建施工。 符 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 求。 5、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发 〔2022〕8 号)相符合性分析 表 1-8 本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 委发〔2022〕8 号)相符合性分析 10 序号计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1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围绕构建“一圈 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衔接国土空间 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推进城市化 地区高效集聚发展,促进农产品主产区 规模化发展,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型 发展,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 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 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要求,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健全 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 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 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 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 评估。 本项目不在保护 区及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 符合 2 加强 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 治理。强化 施工、道路、 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 控,推进低尘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大城 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城乡重要路段 清扫保洁力度。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 臭异味治理力度。 全面推进绿色 矿山建 设,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2022 一 2024 年)。深入 开展秸秆 “五化“综 合利用和禁烧管控。 深化消耗臭氧层物 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实施噪 声 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 决群众关心的突 出噪声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主 要为建筑物内部 装修, 设备安装, 不涉及到土建施 工,施工期环境 影响较小。 符合 3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 动态监控。 严格把好新建、 扩建钢铁、水 泥熟料、平板玻璃、 电解铝等高耗能高 排放项 目准入关。支持符合规定特别是 生产国内短缺重要产品、有利于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项目发展。稳妥做好 存量“两 高“项目管理,合理设置政策过 渡期,积极推进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项目 改造升级。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停批 停建不符合规定的“两高“项目。 本项目不在 “高 污染、高环境风 险”产品名录 (2017 年版) 内,不属于两高 项目。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委发〔2022〕8 号)要求。 6、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中相关内容,本 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三十一项“科技服务”中“1、工业设计、气象、生 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 11 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 求。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一、高污染、高环境风 险产品名录”之类,符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相关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7、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1 门、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2 门,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废气、废 水、噪声经治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做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它需要保护的区域,项 目占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综上,该项目选址合理。 8、与“沈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沈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重点任务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9“沈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清单”符合性分析 重点任务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在保障全市供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沈 阳市城市民用供热规划方案,对燃煤锅 炉逐步进行替代拆除。 重点推进燃煤锅炉 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 2025 年,全市建 成区内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强化建成区外燃煤锅炉达标治理, 对无法 实现达标排放的锅炉实施并网或转变供 热方式等保障工程。 项目采用市政集中供 热管网供热, 不建设锅 炉。 符合 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建立安全监管与环 境监管联动机制。 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 环境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 境及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源 头核查及事中事后检查, 有效形成危险废 物监管工作闭环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 执法检查,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机动 车维修行业等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 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建立沈阳市危险 废物规范化管理信息平台, 开展重点产废 单位、经营单位的视频监控。 本项目危废暂存于危废暂 存间,有有资质单位统一 收集处置。 符合 12 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 严格落实声 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 执法监管,强化夜间施工环保管理,完善 执法手段,倡导文明施工。 本项目施工期禁止夜间施 工,本项目施工期为设备 安装。 符合 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和 省的统一要求, 依法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 可证核发,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 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实现固定污 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督促企业落实台账 管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等证后管 理制度。 有效衔接排污许可制度与总量控 制、排污权交易、信用评价、环境保护税 等 项目按照要求申请并执行 排污许可制度 符合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制定淘 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加大落后产能和落 后生产工艺淘汰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 级。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对“双超、 双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 企业建立持续清洁生产运行机制。 督促生 产者增强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意识, 以 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蓄电池等为重 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 建设绿色公交战略,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与 新能源公交车辆应用, 提升公共交通出行 比例。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项 目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沈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清单” 要求。 9、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 1-11 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 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 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 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 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 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 或在 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 或 进行局部气体收集; 非取用状态时容 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 (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 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 不得随意丢弃。交有资质的单位处 置;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 本项目运营期使用的各类有 机 试剂均存放于密闭试剂瓶内, 实验时取出适量试剂后随即 盖 好瓶盖放回原处, 减少 VOCs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对样本外 包装和操作人员手部消毒使 用 的乙醇量较小,且为间断、分 散作业,因此产生的 VOCs 量 较小,项目采用治理措施,排 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13 环节应按要求对 VOCs 无组织排放 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综上,项目符合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 10、与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符合性分析 表 1-13 与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相符性分析 指南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感染性材料或活病毒在采用可靠 的方法灭活后进行的核酸检测、抗 原检测、血清学检测、生化分析等 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进行。 本项目主要进行核酸检测检验项 目,属于 BSL-2 生物安全实验室 符合 (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实验 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废弃物处 置程序文件及污物、污水处理操作 程 序。 (二)(二)所有的危险性废弃物 必须依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 示方式,完整并且合规地标示废弃 物内容。 (三)(三)应当由经过适当培训 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和设备处理危险废弃物。 (四)(四)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废弃物的处理是控制实验室生物 安全的关键环节,切实安全地处理 感染性废弃物,必须充分掌握生物 安全废弃物的分类,并严格执行相 应的处理程序 本项目属于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 主要进行核酸检测,项目严格制定 废弃物处置程序文件及污物、污水 处理操作程序。 严格规范的标示废弃物内容,项目 检测人员均经过适当培训上岗,并 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危险废物全部 经过高压蒸汽灭菌器处理后暂存 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 置。 符合 感染性废液即在实验操作过程中 产生的废水,采用化学消毒或物理 消毒方式处理,并对消毒效果进行 验证,确保彻底灭活。 本项目清洗实验仪器器皿产生的 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二氧化氯 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到市政管 网,对处理后水质定期进行自行监 测废水指标,保证达标排放 符合 小型固体废物如组织标本、耗材、 个人防护装备等均需经过压力蒸 汽灭菌处理,再沿废弃物通道移出 实验室,体积较大的固体废物如 HEPA 过滤器,应当由专业人士进 行原位消毒后,装入安全容器内进 行消毒灭菌。不能进行压力蒸汽灭 菌的物品如电子设备可以采用环 氧乙烷熏蒸消毒处理。 4)经消毒灭菌处理后移出实验室 的固体废物,集中交由固体废物处 理单位处置。 5)实验过程如使用锐器(包括针 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要直接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弃样 本、HEPA 过滤器、废弃防护服手 套等)均经过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 消毒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 资质单位处置。 实验室生物安全柜 HEPA 过滤器 进行检漏和更换,定期对处理后的 污水进行监测,采用生物指示剂监 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 符 合 14 弃置于锐器盒内,高压灭菌后,再 做统一处理。 6)建立废弃物处理记录定期对 实验室排风 HEPA 过滤器进行检 漏和更换,定期对处理后的污水进 行监 ,采用生物指示剂监测压力 蒸汽灭菌效果 综上,本项目符合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 要求。 1313、、本项目与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本项目与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相符性分)相符性分 析析 表表 1-13 与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要求内容本项目符合性 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 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 定和要求。 本项目选址项目用地范围内 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 境保护目标,不在和平区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项目所在 地有完善的供电、供水、通 讯及道路等基础设施,符合 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 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符合 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 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 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本项目进行实验操作的门均 可自动关闭,设置进入控制 措施 符合 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 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 设备 本项目设置高压灭菌锅,对 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灭火消 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 配备生物安全柜。 本项目检验过程均在生物安 全柜中进行。 符合 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 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 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 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 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 的管道排出。 项目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 过滤器过滤新风系统,楼 顶排放。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要求。 1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辽宁吉卡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为满足社会对核酸检测的需求, 在中国 (辽宁) 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1 门、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 33-71 号 2 门建设本项目,项目租赁厂房,项目投资 2000 万元,实现日核酸检 测量 1 万管/天,24 小时内及时出检测报告,满足日常沈阳市民新冠核酸筛查 需求。同时建设医学检测实验室。项目占地面积 1456.72m2,建筑面积 5826.88m2,项目共为四层楼,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位于一楼,主要布置有实 验设备,污水处理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一楼。医学检验实验室位于三楼、 四楼,办公区位于二楼。 本项目不属于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 研发 (试验) 基地, 其他”, 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见下表。 表表 2-1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一览表一览表 类 别 建设内容工程规模 备 注 主 体 工 程 新型冠状 病毒核酸 检测实验 室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位于一楼,建筑面积 1456.72m2,主要 布置有实验设备,污水处理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一楼。 病理实验 室 医学检验实验室位于三楼、四楼,建筑面积 2913.44m2 辅 助 工 程 办公区 办公区位于二楼,建筑面积 1456.72m2,布置有办公室,经理 室,会议室,资料室 公 用 工 程 供水 本项目供水由市政供水供给,本项目用水有生活用水、实验室 用水、地面清洁用水 / 排水 生活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桃仙污水处理 厂。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 管网排入桃仙污水处理厂。 / 供电市政供电 供暖市政供热 废气 原微生物气溶胶致病废气、 实验室检测试剂废气通过安全柜自 带高效过滤器过滤新风系统,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 恶臭物质通过活性炭吸附,经 15m 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生活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桃仙污水处理/ 16 厂。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 管网排入桃仙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设施,建筑隔声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 物, 外售综合利用; 废试剂液、 实验室废物、 废化学试剂容器、 废样本、废活性炭、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一楼南侧,建筑面积约 10m2 2、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本项目具体检测规模见表 2-2。 表表 2-2 产品方案表产品方案表 序号检测内容现有工程扩建工程 1病理检查、普件 年处理标本量 20 万份(血液、 组织细胞、分泌物、尿液) / 2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检测能力 1 万管/日 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原辅材料具体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表 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序 号 名称规格年用量状态 最大储 存量 储存位 置 包装 1乙醇500ml/瓶260L/a液态26L库房瓶装 2异丙醇500ml/瓶360L/a液态36L库房瓶装 3 新型冠状 病毒 2019-nCoV 核酸检 测试剂盒 (荧光 PCR 法) 50 人份/ 盒 6000 盒 /a 固态200 盒库房盒装 4 核酸提取 试剂盒 64 人份/盒 4000 盒 /a 固态200 盒库房盒装 5 滤芯吸头100ul(96 孔) 2000 箱 /a 固态100 箱库房盒装 6防护服180cm 5000 件 /a 固态100 件库房袋装 7 医用外科 口罩 10 个/包 15000 个/a 固态100 包库房袋装 8 医用外科 手套 50 个/盒 2000 个 /a 固态100 盒库房袋装 9乳胶手套20 个/盒 2000 个 /a 固态30 盒库房袋装 10 免洗消毒 液 500ml/瓶 2400 瓶 /a 固态50 瓶库房瓶装 17 11医用帽20 个/包 10000 个/a 固态20 包库房袋装 12鞋套 100 只/ 袋 240 袋/a固态20 袋库房袋装 表表 2-6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表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表 序号名称理化性质 1EDTA 中文名称乙二胺四乙酸,分子式为 C10H16N2O8,相对分子量 292.248,CAS 号 60-00-4,白色无臭无味、无色结晶性粉末, 熔点 240℃分解。不溶于冷水、乙醇及一般有机溶剂,微溶 于热水,溶于氢氧化钠,碳酸钠及氨的溶液中,能溶于 100℃ 沸水。其碱金属盐能溶于水,作为广泛应用于洗护产品中的 EDTA,其刺激皮肤,黏膜,引起哮喘,皮肤发疹的负面作用 正在凸现,是一种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通过丙二醇等透皮吸 收剂被摄取后会引起钙缺乏症,血压降低,肾脏障碍,染色体 异常和原生变异等一系列有害作用。目前主流的天然和有机护 肤洗护品牌已经将“NO EDTA“作为标准之一。生化研究中用作 钙螯合剂,消除微量重金属导致的酶催化反应中的抑制作用 彩色感光材料冲洗加工的漂白定影液,染色助剂,纤维处理助 剂,化妆品添加剂,血液抗凝剂,洗涤剂,稳定剂,合成橡胶 聚合引发剂等。乙二胺四乙酸主要用作络合剂,广泛用于水处 理剂。 2 表面活性剂 TritonX -100 化学名聚乙二醇辛基苯基醚, 是一种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或称 去污剂。分子量为 646.86C34H62O11。它能溶解脂质,以增加 抗体对细胞膜的通透性。 3Tris Tris 中文品名为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是一种白色结晶或粉末。 溶于乙醇和水,微溶于乙酸乙酯、苯,不溶于乙醚、四氯化碳, 对铜、铝有腐蚀作用,有刺激性的化学物质。 4异丙醇 异丙醇是一种无色有强烈气味的可燃液体,有似乙醇和丙酮混 合物的气味,其气味不大。溶于水、醇、醚、苯、氯仿等多数 有机溶剂,能与水、醇、醚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