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辽宁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民病死 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辽宁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宁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刚联系方式15261930077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梁山镇大獾洞村 地理坐标(E 122 度 44 分29.652秒,N 42 度 0 分 58.856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固体废物治理 N7723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 102.医疗废物处置、病 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 2200(已完成一期设 备投资 138 万元、厂 房投资 115.2 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148 环保投资占比()6.73施工工期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本项目于 2021 年 5 月完成主体厂 房、库房等土建工程 建设,并完成了生产 设备及环保设施安 装,同时进行了调试 运行。2021 年 9 月 7 日,沈阳市新民生态 环境分局以沈阳市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 罚事先(听证)告知 书 “ 沈 新 环 告 〔2021〕59 号”予以 行政处罚 75960 元, 建设单位于当日完 成罚款缴纳。 用地(用海) 面积(m 2) 8000 - 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1.大气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因此无需设置 大气专项评价。 2.地表水生产废水经“三级化粪池调节池黑膜厌氧池浓缩过滤” 处理后形成的浓液作为沼液肥产品外售,清液厂区内综合利用;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本项目实现生产、生活污水 零排放,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3.环境风险本项目风险物质为片碱及高锰酸钾消毒剂,最大储存量分 别为0.2t、0.3t,均未超过临界量(50t) ,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 价。 4.生态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 5.海洋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 评价。 规划情况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 中的第 53 条“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肥料化、能 源化、基料化和垫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 ,项目建设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2 2. .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在沈阳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中规划范围内,且距 离规划范围较远, 没有对该地区的规划。 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工业园区, 没有对该地区的规划。 根据沈阳市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2019-2023 年) 中“四、主要 任务(三)以生态化为约束,推进养殖业生态建设,构建生态循环 养殖模式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到 2023 年, 建成覆盖 全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本项目属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 目,符合沈阳市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 沈阳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提出 “建 设内容建设康平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沈阳市病死动物无害化 - 3 - 处理中心、辽中区(或新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并以这 3 个 集中处理中心为区域中心,配套建设覆盖沈阳市全域的 130 个病死动物 收集与贮运点,配备相应的收集暂存设施和运输车辆,形成沈阳市病死 动物收集、贮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网络。其中,康平县病死动物无害 化处理中心(位于康平县方家屯镇,企业运营、政府购买服务)覆盖康 平县、法库县;辽中区(或新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位于辽 中区大老房镇或新民市梁山镇,企业运营、政府购买服务)覆盖辽中区、 新民市南部乡镇;沈阳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位于于洪区光辉街 道,公益性、政府运营)覆盖市内五区(和平、铁西、沈河、大东、皇 姑)和近郊四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 ”本项目属 于规划中提到的“辽中区(或新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定位 位于新民市梁山镇,符合沈阳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 。 3.3.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3.13.1 用地符合性用地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民市梁山镇大獾洞村(地理位置见附图 1) ,为固 体 废 物 治 理 业 , 根 据 城 市 用 地 分 类 与 规 划 建 设 用 地 标 准 (GB50137-2011) ,用地类别应为“U 公用设施用地U2 环境设施用 地”。 根据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 关于建设项目选址情况的说明(见 附件) ,规划用地性质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用 地规划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中限制用地项目及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 3.23.2 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20102010 年农业部令年农业部令 7 7 号)的符合性号)的符合性 本项目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2010 年农业部令 7 号)选址 条件符合性分析见表 1-1。 表表 1 1-1-1与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选址条件符合性分析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选址条件符合性分析 选址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动物和 动物产 品无害 化处理 场所选 址条件 距离动物养殖 场、养殖小区、 种畜禽场、 动物 屠宰加工场所、 动物隔离场所、 动物诊疗场所、 动物和动物产 品集贸市场、 生 ①项目周边3000m范围内无动 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 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 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 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②新民市柳河水源地二级保护 区位于项目东南侧,距离本项 目厂址约 6.3km。 符合 - 4 - 活饮用水源地 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 区、 文化教育科 研等人口集中 区域及公路、 铁 路等主要交通 干 线 500 米 以 上。 ①项目区距最近居民集中区 (北侧杜家屯村)约900m; ②S314省道位于项目南侧,距 项目区1.5km; ③项目区距北侧铁路干线约 730m; ④新民市柳河水源地二级保护 区位于项目东南侧,距离本项 目厂址约 6.3km。 符合 3.33.3 选址环保可行性分析选址环保可行性分析 ⑴对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结合项目选址、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以及总量控制方面综合进行评价,拟建项目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从环 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⑵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喷淋洗涤液、地面冲洗废水、消毒 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各类废水进入厂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对地表水影响不大。在保证污水管线 防渗漏措施的落实, 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采取防渗措施的落实, 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采取防渗措施的条件下,项目不会对厂区 附近的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⑶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对厂区内无害化处理车 间、污水处理设施、成品油罐区、废气处理设施、污水管道、危险废物 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漏处理,可有效防止废水在厂区内对浅层地下水 的污染影响。 ⑷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油水分离产生的滤渣、废导热油、灰渣、收尘 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其中油水分离产生的滤渣经收集后进 入榨油机进行压榨处理;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由有资质单位 直接转运,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将贮存在危废暂存间;灰渣作为肥料综合 利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回收 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至乡镇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 统一清运处理。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 5 - ⑸环境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主要噪声源均采取了相 应有效的防噪降噪措施。经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厂界预测值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声功能区 对应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厂界四周均为空地或林地,厂界周围 500m 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 居民影响较小。 3.43.4 结论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从规划、用地性质、防疫、环保等角度分析, 项目厂址的选择是合理的。 4.4.与关于加强与关于加强““未批先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8〕18 号)要求,本 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表表 1 1-2-2与(环办环评〔与(环办环评〔20182018〕〕1818 号)号)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建设项目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 (以下简称 环 境影响评价法)施行后开 工建设, 或者 2016 年 9 月 1 日之前已经开工建设且之 后仍然进行建设的,应当适 用新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三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本项目于 2021 年 5 月完成主 体厂房、库房等土建工程建 设,并完成了生产设备及环 保设施安装,同时进行了调 试运行。2021 年 9 月 7 日, 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以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 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沈 新环告〔2021〕59 号”予以 行政处罚 75960 元,建设单 位于当日完成罚款缴纳。 符合 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未批 先建”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环 境影响评价手续。 本项目正在履行环境影响评 价手续。 符合 5.5.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 符合性分析见表 1-3。 表表 1 1-3-3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2021 1 年版年版)) 符符 合性分析一览表合性分析一览表 目录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综合性政策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1.本项目类型及符合 - 6 - 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 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 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 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 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 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 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 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其选址、布局、 规模等符合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 2.本项目拟采取 的环保措施可满 足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管理要 求;3. 本项目拟 采取的环保措施 可确保污染物达 标排放;4.本项 目为新建项目。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 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在新民 市生态保护红线 区范围内。 符合 (三)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 要求 1.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 造纸、制革、印染、炼焦、炼硫、炼砷、 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 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 环境的生产项目。 5.开展地下水压采行动。严格执行水资 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辽宁省地下水 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 规定 ,开展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工作, 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全面实施 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新标准,严格地下 水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严格计 划用水管理, 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 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本项目为病死及 病害动物无害化 处理行业,属于 国 家 鼓 励 类 行 业。项目产生的 废水全部综合利 用,不外排;本 项目用水全部外 购新鲜水。 符合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在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内,新民市柳河 水源地二级保护 区位于项目东南 侧,距离本项目 厂址约 6.3km。 符合 (五)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 3.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 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 的设施。 5.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 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 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 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 本项目所在区域 不属于禁燃区, 采用生物质气化 炉;本项目产生 的恶臭气体经 “三级碱液喷 淋”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 筒排放。 - 7 - 恶臭气体。 (六)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 要求 本项目不在自然 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 (七)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 1.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 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 关标准的要求, 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本项目用地性质 为区域公用设施 用地,不在保护 类耕地集中区域 范围内;项目地 块各土壤检测样 现状均满足土 壤环境质量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 行) (GB36600 -2018) 第二类用 地筛选值。 符合 (八)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求 1.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 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 生活垃圾填埋场。 3.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的设施、 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本项目不在生态 保护红线区域; 本项目处置的病 死畜禽不属于工 业固体废物。 符合 (九)森林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 不涉及符合 (十)湿地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 不涉及符合 (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 求 L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 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修正本) 、对于属于淘 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 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 不得审批。 2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 版) 、对于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 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 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 (2021 年版) 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属于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修正本) 中鼓 励类项目;本项 目符合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符合 (十二)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 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 见的入园建设项目。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 本项目不在园区 范围内 符合 - 8 - 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按、硝基肌、 氨酸按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 硝化工艺、 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五)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业 3.生物 质锅炉 1) 在已经实行清洁能源供热的区域内, 不得建设燃煤或生物质燃料锅炉。对于 属地政府已经确定推行清洁能源供热的 区域,除符合规划的民用供暖用途外, 原则上不允许新建生物质燃料锅炉。 2)对于符合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 沈阳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的热 源,在规划确定的总容量范围内,允许 将原规划确定的燃煤锅炉以等容量替代 的方式改建为生物质燃料专用锅炉,其 中城市建成区内的改建生物质燃料专用 锅炉需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3)对于位于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 和沈阳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覆 盖区域内, 但不属于规划内的热源项目, 禁止新、改(扩)建燃煤或生物质燃料 锅炉。 4)对于属于县域建成区、市级及以上 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 范围, 但 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 和 沈 阳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未覆盖区 域,禁止新建单台容量 40 吨/小时及以 下的生物质燃料锅炉。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新民市梁山镇 大獾洞村(梁山 镇垃圾填埋场院 内) , 不属于沈阳 市三(四)环内 区域以及三 (四) 环外的城市建成 区、 县域建成区、 市级及市级以上 的 经 济 开 发 区 (工业园区、产 业集聚区) , 区域 未实行清洁能源 供热,本项目设 置1台3t/h生物 质气化炉,采用 锅炉烟气污染防 治可行技术(低 氮燃烧技术,并 配套安装布袋除 尘器) 。 符合 6 6. .与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 (沈政发〔2021〕10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4。 表表 1 1-4-4与沈阳市与沈阳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表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表 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 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 护单元 82 个, 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 域;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 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 域;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 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新民市梁山镇 大獾洞村, 属于一 般管控单元。 相对 位置关系见附图 2。 符合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定环境 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 本项目为固体废 物治理业, 项目布 符合 - 9 - 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 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 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 控要求;“N”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单 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 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 执行生态环 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 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 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局比较合理, 各设 施布置紧凑, 项目 运营期各污染物 采取相应的环保 措施后满足达标 排放要求; 消耗一 定量的电能、水 源, 资源消耗量相 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综上, 本项目符合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要 求。 7.7.““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5。 表表 1 1-5-5““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名称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生态保 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新民市梁山镇垃圾填埋场院内,根 据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项目位 置不在新民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相对位 置关系见附图 3。 符合 环境质 量底线 根据沈阳市 2020 年环境质量公报数据,项目处 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辽宁省人民政府制 定 了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20182020 年),在以上方案落实后环境 空气质量将有较大改善。本项目采取了成熟的 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满足排放标准,建成后本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较少,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 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符合 资源利 用上线 本项目为畜禽无害化处理,属于环境治理工程, 不属于高耗电项目,且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经 济可行。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环境准 入负面 清单 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 公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高 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等内容,本项目 均不在其列。本项目不在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内。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三线一单”的管控原则。 8.8.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处理工艺属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 医发〔2017〕25号)中提到的高温法,工艺上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见表1-6。 表表 1 1- -6 6 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 规范明细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 10 - 收 集 转 运 包 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密闭、防水、 防渗、防破损、耐腐蚀等要求。 本项目接收病死 畜禽使用密闭、 防水、防渗、防 破损、防腐蚀的 包装箱(桶), 容积、 尺寸多样, 数量满足日最大 处理能力要求。 使用后的一次性 包装材料进行销 毁处理,可循环 使用的使用后清 洗消毒。 符合 包装材料的容积、尺寸和数量 应与需处理病死及动物和相关 动物产品的体积、 数量相匹配。 包装后进行密封。 使用后,一次性包装材料应作 为销毁处理,可循环使用的包 装材料进行清洗消毒。 暂 存 采用冷冻或冷藏方式进行暂 存,防止无害化处理前病死及 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腐 败。 本 项 目 设 有 冷 库,对产品进行 冷冻,地面进行 防水、防渗、防 鼠、防盗处理, 冷 库 门 贴 有 标 识,安排人员进 行定期消。 符合暂存场所应能防水、防渗、防 鼠、防盗,易于清洗和消毒。 暂存场所应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应定期对暂存场所及周边环境 进行清洗消毒。 转 运 可选择符合GB19217 条件的 车辆或专用封闭厢式运载车 辆。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 腐蚀材料,并采取防渗措施。 本项目采用密闭 式防渗漏、防腐 蚀的专用厢式运 输车进行病死畜 禽运输,并设置 标识。进出厂区 车辆及相关工具 进行清洗、 消毒。 符合 专用转运车辆应加施明显标 识,并加装车载定位系统,记 录转运时间和路径信息。 车辆驶离暂存、 养殖等场所前, 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消 毒。 转运车辆应尽量避免进入人口 密集区。 若转运途中发生渗漏,应重新 包装、消毒后运输。 卸载后,应对转运车辆及相关 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其 他 要 求 人 员 防 护 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 品的收集、暂存、转运、无害 化处理操作的工作人员应经过 专门培训,掌握相应的动物防 疫知识。 企业人员上岗前 均进行专门培 训,人员防护、 记录均按照技术 规范要求执行。 符合 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 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胶鞋 及手套等防护用具 工作人员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工 具、包装用品、转运工具、清 - 11 - 洗工具、消毒器材等。 工作完毕后,应对一次性用品 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 护用品消毒处理。 记 录 要 求 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 品的收集、暂存、转运、无害 化处理等环节应建有台账和记 录。有条件的地方应保存转运 车辆行车信息和相关环节视频 记录。 记录环节记录环节 1.接收台账和记录应包括病死 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来 源场(户)、种类、数量、动 物标识号、死亡原因、消毒方 法、收集时间、经办人员等 2.运出台账和记录应包括运输 人员、联系方式、转运时间、 车牌号、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 关动物产品种类、数量、动物 标识号、消毒方法、转运目的 地以及经办人员等。 处理环节处理环节 1.接收台账和记录应包括病死 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来 源、种类、数量、动物标识号、 转运人员、联系方式、车牌号、 接收时间及经手人员等。 2.处理台账和记录应包括处理 时间、处理方式、处理数量及 操作人员等。 涉及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 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台账和记 录至少要保存两年。 9.9.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表表 1 1- -7 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①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 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生物质 气化炉。 符合 ②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施工期施工现场及运输车辆 均采取相应措施抑制扬尘, 减小面源污染。 符合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①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 能。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 符合 - 12 - 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不在 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 围内。 ③压缩过剩产能。本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符合 ④坚决停建能严重过剩行 业违规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行业 在建项目 符合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项目运营后积极申请清洁生 产审核。 符合 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本项目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 理, 为废物的综合治理项目, 其产品可外售综合利用。 符合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①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项目锅炉燃料采用生物质燃 气。 符合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①所有新、改、扩建项目 , 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 项目已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 价。 符合 六、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①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环境 治理,人人有责。 项目配套安装废气、废水治 理措施; 固废收集暂存设施; 环境风险物资等。 符合 1 10.0. 与与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 环保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环保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 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知 (沈环保〔2018〕395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8。 表表 1-8与关于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与关于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 知符合性分析知符合性分析 要求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 沈阳市三环内区域以及三环外 的城市建成区、 县域建成区、 市 级及市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 (工 业园区、产业集聚区) ,可以安 装使用单台容量20吨/小时及以 上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 本项目位于四环外区域, 且项目所处位置非经济开 发区、区县(市)建成区 及市级以上的经济开发 区。新建 1 台 3t/h 生物质 气化炉。 符合 非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 施, 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3271-2014表 3 中燃 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标准。 本项目为生物质气化炉,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3271-2014 表 3 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 符合 禁止煤炭燃烧设施改造生物质 燃料燃烧设施; 禁止安装生物质 燃料和煤炭两用燃烧设施; 禁止 生物质燃烧设施掺烧改烧其他 任何高污染燃料。 本项目为新建锅炉,无设 施改造情况,不安装生物 质燃料和煤炭两用燃烧设 施,不掺烧其他任何高污 染燃料。 符合 - 13 - 严格禁止已使用电、 气等清洁能 源供热单位改为生物质燃料燃 烧设施供热。 符合 除四环及四环外建成区外地区 所安装的生物质成型燃料设施 鼓励安装生物质成型燃料气化 炉窑(气化燃气发生器燃气炉 窑) ;可以安装生物质成型燃料 专用燃烧设施, 并配套安装高效 净化设施。 本项目位于四环外非建成 区,安装生物质成型燃料 气化炉窑(气化燃气发生 器燃气炉窑) 。 符合 11.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表表 1-9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①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 “十 小”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十小”企 业,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符合 ②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沼 渣)作为肥料外售综合利 用。 符合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①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 后产能。 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 能。 符合 ②推动污染企业退出 项目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 理,为废物的综合治理项 目。 符合 ③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 循环利用。 项目生产废水(污蒸汽冷凝 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 备冲洗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 作为沼液肥生产原料,浓 缩过程产生的清夜回用于 生产工序。 符合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①严控地下水超采 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生活、 生产用水全部外购。 符合 ②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 水。 四、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①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 发排污许可证。 运营后依法申请排污许可 证。 符合 五、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①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内。 符合 ②防治地下水污染 。 项目厂区分区采取防渗措 施。 符合 六、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 14 - ①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法 律法规,开展自行监测及 风险防范。 符合 七、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项目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符合 12.12.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表表 1 1- -1010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①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 调查。 已对项目及项目周边土壤 质量进行监测。 符合 二、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①严控工矿污染 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 善处置,不会对土壤和地 下水造成污染。 符合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 控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符合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本项目工业废物得到合理 处置。 13.13.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表 1-111-11 本本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序 号 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1 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 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 则热, 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 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 暖规划(20172021 年),按照 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 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 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 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 物质能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 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 落实低电价电 源,保证电力供应。 本项目冬季办 公楼采用电供 暖。 符合 2 严控高污染燃料使用, 因地制宜扩大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 本项目生产用 热采用生物质 气化炉(导热 油为介质)。 符合 2 优化产业布局。 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 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 行高耗能、 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 条件, 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要制 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积极推行 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 扩建钢铁、 石化、 化工、 焦化、 建材、 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应满足 本 项 目 符 合 “三线一单” 要求。项目所 在区域未开展 规划环评。 符合 - 15 - 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3推进实行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生物质 气化炉污染物 排放执行锅 炉大气污染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表 3 中燃 煤锅炉大气污 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 符合 4 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壮大绿色产 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 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 动能。 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 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支持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加快掌握重 大关键核心技术, 促进大气治理重点 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 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 加 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 环境污染第三 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 培育 一批高水平、 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 司。 项目为病死畜 禽 无 害 化 处 理,为废物的 综 合 治 理 项 目,采用高温 法,避免了焚 烧产生的二次 污染。 符合 - 16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1.1.工程内容及组成工程内容及组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新民市梁山镇大獾洞村(梁山镇垃圾填埋场院内) ,总 投资 2200 万元,其中一期设备投资 138 万元、厂房投资 115.2 万元,总占地面积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082.4 平方米,其中建设门卫 89 平方米,变电间 11.4 平方米,办 公楼 800 平方米,生活用房 150 平方米,生产车间 720 平方米,准备车间 432 平方米, 成品库 288 平方米,库房 216 平方米,冷库 216 平方米,锅炉房 160 平方米、道路及广 场 3718 平方米,绿化 714 平方米,建设乡镇收集点 20 个。项目建设成后设计日处理病 死畜禽 20 吨。项目具体组成情况见表 1-7。 表表 2-1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规模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建设一座无害化处理车间,内部布局 包括投料区、生产加工区,主要设备 包括输送绞龙、分料绞龙、高温处理 罐、缓存锅、油渣分离机、油渣暂存 箱、榨油机、油罐等。 建筑面积 720m2, 日处理病 死畜禽 20t 新建 (已 建) 准备车间主要进行破碎前处理,设备为破碎机建筑面积 432m2 辅助 工程 办公楼职工办公建筑面积 800m2 生活用房作为职工宿舍建筑面积 150m2 锅炉房 设置 1 台 3t/h 生物质气化炉(导热油 为介质) 建筑面积 160m2 门卫/建筑面积 89m2 变电间设置 1 台 500KVA 变压器建筑面积 11.4m2 储运 工程 成品库 位于车间北侧,用于存放骨肉粉及动 物油脂。 建筑面积 288m2 库房位于车间西南侧,用于存放维修工具建筑面积 216m2 冷库 位于车间西南侧,冷库采用制冷剂 R404a, 主要用于病死畜禽较多或无生 产计划时进行原料暂存。 建筑面积 216m2 公用 工程 供水外购新鲜水/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生产废水经加工处 理后制成沼液肥作为产品外售,部分清液厂内回用;碱 液喷淋塔废水经预处理后采用槽车运送至胡台污水处理 厂进一步处理。 / 供电 由当地市政电网提供,厂区新建 1 间变电间,设置 1 台 500KVA 变压器 / 供热1 台 3t/h 生物质气化炉(导热油为介质)/ 供暖电取暖/ 冷却水池冷却塔配备循环冷却水池,规格为 22.7m4m3m/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①高温工段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冷凝除雾锅炉燃烧” 工艺处理;生物质气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用 布袋除尘器处理。恶臭气体及锅炉尾气共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