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德利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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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 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 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I 目目录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35 环境质量状况环境质量状况..............................................................................................................40 评价适用标准评价适用标准..............................................................................................................5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9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82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84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127 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131 II 附图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3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及评价范围图 附图 4水平衡图 附图 5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附图 6分区防渗图 附件附件 附件 1 关于七台河市煤矸石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 2 关于七台河市煤矸石发电厂新建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的批复 附件 3 七台河市关于调整桃山水库饮用水使用功能的报告 附件 4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桃山水库饮用水使用功能的函 附件 5 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土地证 附件 6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七台河市德利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核准的批 复 附件 7 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说明 附件 8 污水排放协议 附件 9 锅炉灰渣处置协议 附件 10 生活垃圾回收协议 附件 11 声环境监测报告 附件 12 环境空气补充监测、地下水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13 环境空气引用的监测报告 附件 14 本项目总量计算说明 附件 1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公示 附件 16 锅炉技术协议 附件 17 工程师证扫描件 附件 18 工程师劳动合同扫描件 附件 19 环境影响评价合同 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德利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魏铁麒联系人王引亭 通讯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湖东路 1 号 联系电话13946507811传真邮政编码154600 建设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湖东路1号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电厂内 立项审批 部门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批准文号 黑发改新能源 【2019】217 号 建设性质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412 热电联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148.4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072.44 总投资 (万元) 20372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734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13.42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 投产日期 2020 年 9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原七台河市煤矸石热电厂)是综合利用和热电 联产型地方民营企业。始建于1992年5月10日,2002年8月改制后更名为七台河市 德利电力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铁麒,公司地处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风街,占地 总面积10.8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占地4.4万平方米。 本项目现有工程装机总容量2.4万千瓦,年设计发电量1.9亿度,设有两台目 前国内效率较高、燃料适应性强、特别适合燃用煤矸石的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两台1.2万千瓦抽汽式汽轮机组,并拥有换热站一座,设有较先进的波纹式换热 器六台套,铺设供热管道6960延米。供热能力可达160万平方米。现采用低真空 运行方式供热,拥有供热面积125万平方米,2016年发电量19105万kWh、供热量 1056500GJ、供电量16684万kWh,2017年发电19106万kWh、供热量853200GJ、 上网电量15164万kWh。 七台河市(勃利县除外)2017年三大农作物种植面积100.1万亩,其中水稻 种植8.2万亩,秸秆资源量4.2万吨,稻壳0.04万吨;玉米58.4万亩,秸秆资源量55 4 万吨;大豆33.5万亩,秸秆资源量8万吨。据测算,项目选址50公里半径内三大 作物种植面积79.8万亩,秸秆可收集量约44.6万吨,当地生物质资源十分丰富。 利用农林废弃物建设生物质能热电厂,可消化大量富余的生物质资源、增加 电力热力供应,有效解决农林废弃物焚烧而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又能缓解当地 能源紧张的局面,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与此同时富余电力上网,该项目不仅开 辟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改善了当地的电力供应条件,提高了地方电网供电 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为充分利用七台河市及周边的生物质秸秆能源,七台河市德 利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一台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一台 30MW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原212MW机组及35kV升压站主变及35kV室外 配电装置拆除,保留原有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生物质炉故障检修时供热 保安热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七台河市德 利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评技 术导则的要求,评价单位通过现场踏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 现状进行评价,并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各污染源排放源强及排放特征,分 析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为环保部 门管理及设计部门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本项目属于“第 一类 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中“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以及“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 合利用工程”中的“其他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①与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国家能源局2016年10月印发的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三)稳步 发展生物质发电”中提到,在农林资源丰富区域,统筹原料收集及负荷,推进生 5 物质直燃发电全面转向热电联产; 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加快西部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在秸秆、畜禽养殖废物资源比较丰富 的乡镇, 因地制宜推进沼气发电建设项目。 积极发展分布式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 农林生物质发电全面转向分布式热电联产,推进新建热电联产项目,对原有纯发 电项目进行热电联产改造,为县城、大乡镇供暖及为工业园区供热。加快推进糠 醛渣、甘蔗渣等热电联产及产业升级。 本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利用的主要资源由煤炭改为秸秆等农田 废弃物,因此符合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②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 发〔2008〕82 号)符合性分析 (环发〔2008〕82 号)规定了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 技术要点,本项目与审查的技术要点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 表表 1本项目与(环发〔本项目与(环发〔2008〕〕82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项目文件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备注 农林生 物质的 范围 农林生物质的种类包括农作物的秸秆、 壳、 根,木屑、树枝、树皮、边脚木料,甘蔗 等 本工程以玉米秸杆为主, 玉米芯为辅,以稻壳、大 豆秸秆、木片为补充燃料, 本工程燃料均属农林生物 质 符合 厂址 选择 (1) 应符合当地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 化发电类项目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当地生 物质资源分布情况和合理运输半径。 本项目未在黑龙江省生 物质发电规划(2015 年 修编)中,企业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取得黑龙江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文 件批复(黑发改新能源 [2019]217 号),同意本项 目的建设,核准规模为 1 台 150 吨/小时高温高压循 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 台30兆瓦抽凝式汽轮发电 机组;七台河市周边区域 秸秆资源丰富,运输半径 50km 范围内的秸秆可满 足本项目燃料需求 符合 6 (2) 厂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 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城市 建成区、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 削减措施的或者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 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得 新建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项目 本项目选址位于七台河市 茄子河区湖东路 1 号七台 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电 厂内。七台河市为为环境 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 目为燃煤锅炉技术改造, 改造后燃料为生物质,改 造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 均较改造前有所削减,因 此本项目的建设对七台河 市环境质量起改善作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 书,本项目用地类型为工 业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 策与当地城市发展规划 符合 技术和 装备 (1) 生物质焚烧锅炉应以农林生物质为燃 料,不得违规掺烧煤石或其它矿物燃料。 本工程以生物质(秸秆) 为燃料,不掺烧矿物燃料 符合 (2)采用国外成熟技术和装备,要同步引 进配套的环保技术和污染控制设施。在满 足我国排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 值应达到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设施的设 计运行值要求。 秸秆直燃发电项目应避免重复建设,尽量 选择高参数机组,原则上项目建设规模应 不小于 12MW。 本项目采用国内机组设 备, 建设规模为 130MW, 配套相应的污染控制设 施,污染物排放水平满足 国家排放标准 符合 大气污 染物排 放标准 (1)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台出力 65t/h 以上采用甘蔗渣、 锯末、 树 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火电 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锅炉的污染 物控制要求执行。 单台出力 65t/h 及以下采用甘蔗渣、锯末、 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执行。 有地方排放标准且严于国家标准的,执行 地方排放标准。 引进国外燃烧设备的项目,在满足我国排 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应达到 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设施的 计运行值要求。 本项目锅炉单台出力 150t/h,采用秸秆为燃料, 锅炉烟气按北方地区冬 季清洁取暖规划 (2017-2021 年)(发改 能源〔2017〕2100 号)要 求实现超低排放 符合 7 (2)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根据生物质发电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 功能区划,其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硫 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的厂界排放限 值,分别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5-93表 1 相应级别的指标执行, 如环境空气二类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恶 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5-93)二级标准限值。 掺烧常规燃料(如煤炭),其煤堆场煤尘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其单位法定周界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满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5 -93)二级标准 限值,厂界颗粒物浓度满 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要 求,本项目不掺烧常规燃 料 符合 污染物 控制 采取的烟气治理措施,能确保烟尘等污染 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采用有利于减少 NOx 产生的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脱氮装 置空间;配备贮灰渣装置或设施,配套灰 渣综合利用设施, 做到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本项目锅炉烟气治理措施 为布袋除尘器SNCR 脱 硝工艺循环流化床半干 法脱硫工艺,能确保烟气 排放满足国家标准,配备 灰库渣库,灰渣全部综合 利用 符合 恶臭防 护距离 按照其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 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确定合理的防护 距离。 燃料在封闭秸秆库、露天 堆场内堆积时间较短,露 天堆放采取加盖防雨苫 布、控制储存时间等防治 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会 导致生物质燃料因腐烂而 产生恶臭气体。本项目不 设恶臭污染物大气环境防 护距离 符合 原料的 来源、 收集、 运输和 贮存 落实稳定的农林生物质来源,配套合理的 秸秆收集、运输、贮存、调度和管理体系; 原料场须采取可行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由燃料收购公司在本项目 50km 运距范围内设置燃 料收购站为本项目提供生 质燃料,并采取相应的污 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符合 用水 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项目用水 是否符合国家用水政策。鼓励用城市污水 处理厂中水,北方缺水地区限制取用地表 水、严禁使用地下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来源为七 台河市政管网,本项目近 期生产用水暂时为桃山水 库地表水,江河工业园区 现正在规划建设中,园区 规划建设一座工业污水处 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设 计处理能力为 8 万吨/天, 符合 8 中水量完全能满足本项目 需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建 成投产后,本项目工业用 水水源将改为江河化工产 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 环境 风险 设置环境风险影响评 专章,根据项目特点及环境特点,制定环 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防范应急预案,杜绝环 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已设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专章,制定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及防范应急预案 符合 ③与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2123 号) 符合性分析 (发改能源[2017]2123 号)文件指出,发展生物质能供热具有重要意义,生 物质能供热主要包括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供热, 布局灵活, 适用范围广, 适合城镇民用清洁供暖以及替代中小型工业燃煤燃油锅炉。 我国农作物秸秆及农 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丰富,每年可供能源化利用约 4 亿吨 标煤,发展生物质能供热具有较好的资源条件。 (发改能源[2017]2123 号)文件要求大力发展县域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新 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热电联产,落实当地县域供热负荷,采取加装生物质 锅炉等方式满足清洁供暖需求, 为 300 万平米以下县级区域供暖。 “十三五”时期, 形成一批以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为特色的县城,大幅度减少当地燃煤消费,建立 低碳供热示范区。 本项目即为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湖东路 1 号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电厂内,本项目新建一台 15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 化床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一台 30MW 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原 212MW 机 组及 35kV 升压站主变及 35kV 室外配电装置拆除, 保留原有 275t/h 循环流化床 锅炉作为生物质炉故障检修时供热保安热源。现供热面积 130 万平方米,本项目 建成后仅改变热源,供热面积不变。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发改能源[2017]2123 号)文件要求。 ④与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 号)符合性分析 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 2016-617 号)中第 十一条“鼓励因地制宜利用余热、余压、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燃气等多 种形式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鼓励风电、太阳能消纳困难地区探索 9 采用电采暖、储热等技术实施供热”。 本项目建成后燃料由煤改为生物质,属于管理办法中鼓励类清洁能源,因此 符合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要求。 ⑤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发改能源〔2017〕 2100 号)符合性分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 14 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 设部、国资委、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军委后勤保障部制定了北方地区 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规划中关于生物质能清洁供暖要求如下 大力发展县域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在北方粮食主产区,根据新型城镇化进 程,结合资源条件和供热市场,加快发展为县城供暖的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鼓 励对已投产的农林生物质纯凝发电项目进行供热改造,为周边区域集中供暖。 严格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标准要求。提高生物质热电联产新建项目环保水平, 加快已投产项目环保改造步伐,实现超低排放(在基准氧含量 6条件下,烟尘、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城市城区 生物质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达到天然气锅炉排放标准。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黑龙江省为我国粮食主产区,本项目即为七 台河市德利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本项目锅炉烟气按要求执行超低排放,因 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 ⑥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 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4]3003 号)符合性分析 为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促进生物质发电可持续健康发展, (发 改办能源[2014]3003 号)文件要求及本项目情况分析详见表 2。 表表 2本项目与(发改办能源本项目与(发改办能源[2014]3003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备注 一、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提高生物质资源利用效率。具 备技术经济可行性条件的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 应实行热电联 产; 鼓励已建成运行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根据热力市场和技术经 济可行性条件,实行热电联产改造。 本项目为生物质 热电联产技改项 目 符合 10 二、加强规划指导,合理布局项目。国家或省级规划是生物质 发电项目建设的依据。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纳入规划,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家或省级城镇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本项目未在黑 龙江省生物质发 电规划(2015 年修编)中,企 业于2019年4月 30 日取得黑龙江 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的核准文件 批复(黑发改新 能源[2019]217 号),同意本项 目的建设,核准 规模为 1 台 150 吨/小时高温高 压循环流化床生 物质锅炉,1 台 30 兆瓦抽凝式汽 轮发电机组 符合 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严禁掺烧化石能源。已投产和新建农 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严禁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 加强对农林生物 质发电项目运行的监督,依据职责分工,能源、财政、价格主 管部门按照 关规定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烧煤炭等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和处理,收回骗取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并依据情节轻 重处以罚款、取消补贴、追究项目法人法律责任等处罚。 本项目燃料为玉 米秸秆,不掺烧 化石能源 符合 四、规范项目管理。农林生物质发电非供热项目由省级政府核 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 地方政府核准。 本项目由黑龙江 省发改委核准 符合 ⑦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湖东路1号七台河市 德利电力有限公司电厂内,本项目建设地点不位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 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其他各类保护地区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七台河市, 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可知, 七台河市环境空气质量除PM2.5、PM10外,其他各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11 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本项目为利用农林废弃物农作物秸秆 进行燃烧生产清洁能源热能和电能,年燃烧生物质28.02万吨,可在很大程度上 缓解由于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空气污染;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桃山水库,根据七 台河市政府网站公布的例行监测数据显示,桃山水库高锰酸盐指数、BOD5、总 氮超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要求,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地 表水造成的影响很小;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环境空气 质量,不会恶化区域环境质量。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用燃料为废弃农林生物质,本项目秸秆燃料来源主 要为电厂周围50公里半径范围,七台河市(勃利县除外)2017年四大农作物种植 面积140.1万亩,其中水稻种植8.2万亩,秸秆资源量4.2万吨;玉米98.4万亩,秸 秆资源量67.8万吨;大豆33.5万亩,秸秆资源量8万吨。据测算,项目选址50公里 半径内四大作物秸秆可收集量约70万吨, 其他可用于生物质发电的稳定生物质资 源量为10万吨(稻壳、玉米芯、木片)。项目区域内生物质资源丰富,秸秆资源 供应有保障,能够满足电厂燃料数量的需求。本项目近期生产用水暂时为桃山水 库地表水, 江河工业园区现正在规划建设中, 园区规划建设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 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8万吨/天,中水量完全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园区 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 本项目工业用水水源将改为江河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 厂中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湖东路1号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 限公司电厂内,占地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资源有保障。因此,本项 目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七台河市不属于重 点生态功能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本项 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 改造工程”中“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以及“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 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12 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中的“其他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因此,本项 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并且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号(黑发 改新能源[2019]217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核准,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关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 ⑧与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黑龙江人民政府于 2018 年 11 月印发的 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中“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理”中第二十九条提到加 强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秸秆综合利 用试点。推动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政策。探索扶 持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开通秸秆运 输绿色通道,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收购模式。2020 年底前,哈尔滨市、 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其他市地秸秆综合利 用率达到 75。 本项目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改为燃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燃料由燃煤改 为燃生物质,充分利用了七台河市及周边的生物质秸秆能源,因此符合黑龙江 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⑨与七台河城市供热规划(2016-2030)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在七台河城市供热规划(2016-2030)的规划范围内,中提到七 台河市目前市内共有四个独立的城市集中供热系统,全部为城市采暖供热,总供 热面积 506.1 万平方米。这四个供热系统分别是热力公司供热系统,七煤供热系 统,德利供热系统和宝泰隆供热系统。 德利供热系统以德利能源矸石热电厂为热源,由德利电力有限公司经营,主 要承担桃山区大同路以北,景丰路以东区域和部分茄子河区集中供热,供热面积 130 万平方米。 本项目为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新建一台 15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一台 30MW 抽凝汽式汽轮发 电机组,原 212MW 机组及 35kV 升压站主变及 35kV 室外配电装置拆除,保留 原有 2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生物质炉故障检修时供热保安热源。本次项目 13 建设只改变热源,供热管网均利用现有,供热范围及供热面积均不变,符合七 台河城市供热规划(2016-2030)。 ⑩黑龙江省生物质发电规划符合性分析 黑龙江省生物质发电规划中“十三五”布局和任务、直燃发电重点任务中 关于七台河市城区的规划为 七台河市发电的生物质量为 9.2 万吨,其中玉米秸秆量为 7.1 万吨、大豆秸 秆量为 0.1 万吨、水稻秸秆量为 0.7 万吨、稻壳量为 0.2 万吨、玉米芯量为 0.4 万吨、林业废弃物量为 0.7 万吨。根据可稳定获得的生物质资源量,并根据经济 效益的可行性,经过优化整合后,规划总的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为 1.5 万千瓦, 全部为秸秆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1.5 万千瓦;年发电量为 9000 万千瓦时。 其中, 七台河市规划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为 15MW。 勃利县已核准生物质发 电装机容量为 30MW(秸秆)。 本项目为七台河市德利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装机容量为 30MW, 项目 未在黑龙江省生物质发电规划(2015 年修编)中,企业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文件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19]217 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核准规模为 1 台 150 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 物质锅炉,1 台 30 兆瓦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4 现有工程概况现有工程概况 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现有装机总容量 2.4 万千瓦,年设计发电量 1.9 亿度, 设有两台目前国内效率较高、 燃料适应性强、 特别适合燃用煤矸石的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 1.2 万千瓦抽汽式汽轮机组,并拥有换热站一座,设有较 先进的波纹式换热器六台套,铺设供热管道 6960 延米。供热能力可达 160 万平 方米。现采用低真空运行方式供热,拥有供热面积 130 万平方米。 环保手续情况见表 3。 表表 3企业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一览表企业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一览表 企业现有项目环评手续情况验收情况 七台河市煤矸石发电厂项 目 1991年 8月 2 日获七台河市 环境保护局批复(七环字 [1991]25 号) 1995 年 8 月 10 日通过七台 河市环境保护局验收(七环 字[1995]15 号) 现有工程项目组成见表 4。 表表 4现有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现有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 14 项目组成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主厂房 建筑面积 2700m2,主要由汽机房、除氧间、锅炉房、除尘系统等 组成。212MW 中温中压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 台配 275t/h 中 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2 台。年发电量 1.9108kWh。 烟囱依托现有一座高 98m、出口内径为 3.0m 的混凝土烟囱 电接入系统 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热电厂发电机组出口电压为 6kV,其 中 1、2发电机组经 2 台 16MVA 主变压器升压至 35kV; 35kV 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经单回 LGJ18535kV 线路送出。单回 线路接入 3.2 km 外的七台河市变电所。 辅助 工程 办公生活设施 办公室两座,建筑面积共 2000m2,宿舍一座,建筑面积 650m2, 食堂一座,建筑面积 260m2,浴池一座,建筑 360m2 燃料供应系统 本工程主要燃料为煤炭,汽车运输进厂。电厂内现有两座封闭料 场面积 2500m2, 可存燃料约 12000t, 经四段皮带廊输送进入锅炉。 上料系统 现有四段皮带廊,原煤经一段二段皮带输送至碎煤机室粉碎后, 经三段四段皮带廊输送进入炉前给料设备,最终由给料设备送入 锅炉炉膛。 除灰渣系统 除灰方式采用灰渣分除的方式。锅炉底部设排渣斗,直接装车运 走。多余炉渣在厂内渣场暂存。燃煤锅炉的除灰系统采用气力除 灰方式,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装设仓泵,采用正压稀相气力 输送方式将灰送至灰库内。灰渣均由汽车运出厂外综合利用。 储运 工程 煤储存场 两座半封闭煤棚,甲煤棚建筑面积 1125m2,可存燃料约 6000t; 乙煤棚建筑面积 1375m2,可存燃料约 6000t。 炉渣储存 锅炉底部设排渣斗,炉渣在厂内露天渣场暂存,冷却后装车运走 至北方水泥厂综合利用。 灰仓现有一座储灰罐,容积为 900m3,可存灰约 1000t。 浓氨水储罐脱硝间内设一座浓氨水储罐,容积为 30m3,储存量为 22.5t 危废暂存间位于锅炉车间内,面积为 20m2,地面做防渗 运输厂外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灰渣均由社会车辆运输。 公用 工程 给水系统水源来自桃山水库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生活废水及制水车间浓水经化粪池混合沉淀后排入城 镇污水管网,排入第一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水 用至厂内冷却循环系统,不外排。 化学水处理系统 电厂现已设置一座化学水处理间,水处理流程为一级除盐系统, 具体流程如下水库水→净水器→一级清水箱→清水泵→过滤器 →二级清水箱→清水泵→阳床→除碳器→中间水箱→中间水泵→ 阴床→除盐水箱→除盐水泵→除氧器。水处理设备最大出力为 120t/h,正常出力为 80t/h,完全满足电厂锅炉补给水需求。 冷却塔采用双曲线冷却塔,每座淋水面积为 400m2,高 35m。 供电接入本工程发电系统 供热由本工程供热系统供给 环保 工程 废气 治理 锅炉 烟气 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99.9 脱硫炉内喷钙,脱硫效率 60 脱硝SNCR 法,脱硝效率 50 15 烟气 在线 监测 总排口设一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位于本项目烟囱下侧 25 米处。 无组织粉尘 对干渣场进行洒水抑尘处理,煤棚均为封闭式,输料皮带廊均密 封。 氨逃逸 合理控制氨水的喷淋量以及氨水分布的均匀性,同时采用控制反 应区内温度及足够的停留时间等措施,确保氨与烟气中氮氧化物 良好接触,降低氨的逃逸量。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5880t/a,制水浓水、制水反冲洗水排放 量分别为 13090 t/a 和 16170 t/a,经下水管道汇集后进入化粪池沉 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 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原则,对于化学水处理车间、危废暂存间、化粪池 等进行防渗处理,确保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 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处理 灰渣直接装车日产日清,多余炉渣在厂内渣场暂存,外售北方水 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锅炉灰集中收集,暂存于灰库中,外售七 台河市桃山区宏达空心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 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 本工程概况本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德利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七台河市德利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湖东路 1 号,厂区西侧隔路 为德利商砼,西南侧紧邻瑞星洗煤厂,现此两家企业都已停产关闭,其余四周均 为耕地。项目占地面积为 27148.44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本项目敏感目标分布图见附图 2、总平面布置 图见附图 3。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项目拟新建 1150t/h 高温 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 130MW 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原 212MW 机组及 35kV 升压站主变及 35kV 室外配电装置拆除, 保留原有 2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生物质炉故障检修时供热保安热源。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为 7200h,全年供热量 92.61104GJ,全年发电量 2.16108kWh,热电比为 144。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技改;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27148.44m2 工程建设投资工程建设投资20372 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公司现有劳动定员 120 人, 16 本工程定员均来自公司内部现有人员的调配。年工作 300 天,采取三班制,每班 8 小时。 6 工程组成工程组成 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表 5。 表表 5本项目组成一览表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组 成 建设内容备注 主 体 工 程 装 机 方 案 本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项目拟建 1 台 150t/h 的高温 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 台 30MW 的抽凝式汽轮机组,发 电机冷却方式为空冷,年运行小时数为 6829h,全年热电比为 144,全年供热量 92.61104GJ,全年发电量 2.16108kWh。 新建 燃 料 本项目燃料为玉米秸秆,年消耗燃料量 28.02 万吨 热 力 系 统 热力系统采用单元制,主要包括主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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