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产业~胡台π入高花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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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 沈阳产业~胡台π入高花变电站 220 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产业~胡台π入高花变电站 220 千伏线路工程 项目代码2202-210100-04-01-405910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景旭联系方式024-23155115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理坐标 输电线路起点坐标为 N414233.913“ E123741.604; 输电线路起点坐标为 N414233.126“ E123742.612; 输电线路终点坐标为 N 414229.575“ E123738.821“。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 输变电工程 用地(用海)面积(m 2) /长度(km) 新建220kV架空输电线路折 单长度约为 0.48km,项目永 久占地面积约为 919.15m2, 临时占地面积 11537.27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沈发改核字【2022】3 号 总投资(万元)783环保投资(万元)20 环保投资占比()2.55施工工期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本报告表应设置电 磁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 要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O 三五年远景 目标纲要第四篇、第九章、第四节强化能源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中提出 加快智慧电网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围绕 220 千伏及以上电网网架 结构、城区配电网容载比、农村供电可靠性、停电时长等关键指标,完善核 心电力枢纽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打 造智慧城乡供电新格局;专栏 10新建(扩建)沈东主变、白清寨、康平-蒲 河 500 千伏线路、新民茂台等 4 项 500 千伏电网工程,智能输配电网络新建 (扩建)66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 101 座,改造农村电网约 403 公里。 2 本项目属于加快智慧电网建设,是 220 千伏及以上电网网架结构的建设。 与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 要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的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电网改造与建设、增 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 性分析见表 1-1。 表表 1-1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本项目情况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 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 规划; 选线合理,不存在上述情况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 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管理要求; 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 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 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 态破坏; 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 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 防治措施; 本线路为新建线路,不涉及改 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 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项目基础资料真实可信,内容 完整,结论合理 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 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内新、 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存在上述 情况 7.国外已确定的污染严重以及禁止在本 国生产的工艺、产品、带有污染转移性 质的项目; 不涉及 8.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 目; 不属于 9.低速电动车项目;不属于 10.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线路以内 (含绕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 储存项目; 不属于且在三环绕城高速以 外 3 11.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计 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 容项目; 不属于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 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 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重大基础设施工 程,不涉及拟定的沈阳市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 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 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 其他项目; 不涉及拟定的沈阳市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 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 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 开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坝、开 采地下水; 不涉及拟定的沈阳市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 4.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 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 荷; 本项目不涉及拟定的沈阳市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 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 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 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 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为输变电重要基础设 施项目,且不涉及拟定的沈阳 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 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 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活动。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 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 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等活动的, 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 水水体。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 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 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 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建设其他项目, 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 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4 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 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 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 救措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 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 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 理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空气质 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放污染 源的项目。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等 1.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 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 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 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 目。 不涉及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 区 2.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 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 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 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项目选线合理,周边无学校、 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 且不会造成土壤污染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 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修正本)、国家发展 改革委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等相关政策要求,对于 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 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 目,一律不得审批(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1 年版)出台后按 2021 版执 行)。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不 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 引进建设项目时应符合所在园区规划环 评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园区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 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 氨酸胺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 硝化工艺、 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制审批 项目 3、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红线 经资料查询,本项目线路不涉及拟定的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与生 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 1。 ②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不属于排污性项目,本项目输电线路建成 运行后无生产废水、废气产生,不会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5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线路运行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 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要求。见附图 2。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能源输送基础设施,线路在运行期仅传输电能,本身不消耗其 他自然资源。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不 在禁止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中,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类项目。因此, 本项目符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 年版)。 4、项目建设与沈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政发〔2021〕10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7个,分为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2个,主要涵盖生态保 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8个;一 般管控单元7个。本项目结合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详见附图3。 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查询,本项目线路经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中 的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21010620013。 表表 1-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管控 单元 分类 管控单元编 码和管控单 元名称 具体要求本项目 符 合 性 重点 管控 单元 ZH21010620 013 工业园 区(大潘街 道) 执行全市总体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重点产业园区 管控类生态环境总体准 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基础 设施建设,不属 于高污染、高能 耗和资源型的产 业,不在禁止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 目录中。 符 合 对于“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为禁止“高能耗、高水耗、污染 重”项目进入,项目应以“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 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 为重点”等要求建设。 本项目线路未占用拟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 不属于大规模、高污染的工业项目,能源消耗较少,且运行期无废气、废水 6 和固体废物排放问题,电磁环境和声环境运行后均可满足相应的评价标准要 求, 在建设中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后, 与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要求相符。 5、项目建设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 的符合性分析 本评价对工程设计、施工、运行阶段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以及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措施和要 求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的相关内 容执行,详见表 1-3。 表表 1-3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 要求 本项目 符合 性 选线 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避让自然 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 敏感区。 确实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 制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饮 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 区的输电线路, 应在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路 方案进行唯一性论证, 并采取无害 化方式通过。 本项目输电线路铁塔位置不占 用拟定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等环境敏感区。 符合 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 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 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 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采取综合措 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新建输电线路距离集中 居民区较远,最大程度减小了 线路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运行后,加强设备日常 管理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 的运行状态,以减少电磁和声 环境影响。 符合 同一走廊内的多回输电线路, 宜采 取同塔多回架设、并行架设等形 式,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 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 本项目输电线路采用单回和双 回路架设。不涉及同一走廊多 回线路。 符合 原则上避免在 0 类声环境功能区 建设变电工程。 本项目不涉及 0 类声环境功能 区。 符合 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 以减少 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 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避让集中 林地,经过林地尽量采取高跨 的方式,减少林木砍伐,保护 生态环境。 符合 设计 7 电磁环境保护 6 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 工频磁场、 直流合成电场等电磁环 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 采取相应防 护措施, 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 家标准要求。 6.2.2 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 择线路型式、 架设高度、 杆塔塔型、 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 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 目标时, 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 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 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 已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电磁环境 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管 理和维护,电磁环境影响能够 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优化杆塔 和导线的选型以及相序布置 等,通过预测,本项目运行期 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均可以 满足评价标准要求。 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尽量避让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输电线路 经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严格 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 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的要求,通 过预测,本项目运行期输电线 路沿线各敏感目标电磁环境均 可以满足评价标准要求。 符合 生态环境保护 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 基基础, 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 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 以减少土石方开挖。 输电线路无法 避让集中林区时, 应采取控制导线 高度设计,以减少林木砍伐, 保护生态环境。 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 应因地 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 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避让集中 林地,经过林地尽量采取高跨 的方式,减少林木砍伐,保护 生态环境。 施工中对土壤分层开挖,分别 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 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恢复原有 土地功能。 符合 施工 声环境保护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 区域内, 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 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 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 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 前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 请,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并由施工单位公告当地居民, 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 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如推土 机、挖掘机等。在采取一系列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噪 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将被减至最 小程度。 符合 8 生态环境保护 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 应永临结合, 优先利用荒地、 劣地。 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占用耕地、 园 地、 林地和草地, 应做好表土剥离、 分类存放和回填利 用。 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 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 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 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 响。 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 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 漏,防止对土壤和水 体造成污染。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 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剥离表土、 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 清理施工现场, 恢复土地功能。 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期临时占 地尽量优先选择现有道路、荒 地等,严格控制临时道路的宽 度,以减少因植被破坏造成的 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中对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 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 措施,防止施工过程对土壤和 水体造成污染。 符合 水环境保护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水体 保护区内或附近施工时, 应加强管 理,做好污水防治措施,确保水环 境不受影响。 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 倾倒垃 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 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输 电线路沿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 对附近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 生活垃圾分开堆放,分别集中 收集后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处 置场所,严禁向水体排放建筑 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符合 大气环境保护 施工过程中, 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 和物料运输的管理, 在施工工地设 置硬质围挡,保持道 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 治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 可燃垃圾 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防尘网 进行苫盖及洒水降尘方式减低 扬尘污染。本项目包装物、可 燃垃圾集中收集后应及时清运 至指定场所处理,现场禁止焚 烧。 符合 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 建筑垃 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 清运处置, 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 地清理工作。 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 施工 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施 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 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以免影响后 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输电线路的施工具有占地面积 小和输电线路短,每个施工点 上的施工人员较少,建筑垃圾 和生活垃圾,分开堆放,分别 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指定垃 圾处置场所,施工结束后应及 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在耕地区域施工时,施工临时 占地尽量选择在农田以外的荒 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废弃 物,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符合 9 运行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 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 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 定期开展环 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废水排 放 符 合 GB8702 、 GB12348 、 GB8978 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 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本环评对项目运行期应加强环 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 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 挥环境保护作用提出了要求, 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 声、废水排放符合 GB8702、 GB12348、 GB8978 等国家标准 要求。 符合 由对照表可以看出,本项目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的相关要求。 10 二、建设内容 地理 位置 本项目输电线路全线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4。 项目 组成 及规 模 1、项目概况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投资 783 万元实施沈阳产业~胡台π入高花变 电站 220 千伏线路工程的建设,该工程属于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组成表见表 2-1。 表 2-1本项目建设规模一览表 项目名称沈阳产业~胡台π入高花变电站 220k 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设计单位沈阳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 体 工 程 建设规模 新建架空线路折单长度 0.48km,采用单、双回架空方式进行 架设,其中新建双回线路折单长度 0.2km,新建单回线路长度 0.28km; 蒲河变电站 2 组主变各加装 1 台 66kV10Ω的小电抗; 高花~产业 220kV 线路高花变侧与产业变侧同型配置 2 套光 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装置。 电压等级220kV 塔基数量 新建铁塔 4 基,其中双回塔 2 基、单回塔 2 基。拆除现 状铁塔 1 基。 基础型式采用灌注桩基础 导线2JL/G1A-400/35 钢芯铝绞线。 地线 双回段段采用 2 根 OPGW 复合地线光缆,单回段采用 1 根 OPGW 复合地线光缆,1 根 JLB40-150 铝包钢绞线。 用地面积 输 电 线 路 塔 基 永 久 占 地 919.15m2 , 临 时 占 地 11537.27m2。 沿途地貌沿线地形为平地 100。 环保 工程 废气 施工过程中采用防尘网进行苫盖及洒水降尘方式减低扬尘污 染。 废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输电线路周围现有居民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 固废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并定 期清运处理。 生态施工结束后临时堆料场做好表土恢复措施、避开雨季施工等。 噪声 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 GB12523 的标准要求。选 取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管理维护。 临时工程 本项目临时工程主要包括牵张场 1 处,占地为 800m2;临时 塔基施工场地为 9237.27m2;临时施工道路 2 处,临时道路宽 度 3m,占地约为 1500m2。 本期工程总投资 (万元)783 开工及投运日期2022 年 6 月/2022 年 11 月 2、建设规模 (1)产业~胡台π入高花变电站 220kV 线路工程(评价内容) 11 本项目由已建的 220kV 产胡线 20和 21之间断开,π接入已建的高胡线 11塔,并拆 除已有的高胡 11塔,之后线路沿着已建的高胡线进入高花变电站(已建不在本项目评价 内容范围) 。 新建输电线路起点为现有的 220kV 产胡线 20和 21之间, 终点为现有 220kV 高胡线 11塔南侧。线路采用单、双回架空的方式架设。线路全部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境内,总体呈西南东北走向,线路折单长度 0.48km,其中新建双回长度为(0.10.1) km,新建单回长度为(0.140.14)km。曲折系数 1.2。架空线导线采用 2JL/G1A-400/35 钢芯铝绞线。新建铁塔 4 基,其中双回塔 2 基、单回塔 2 基。本工程拆除高胡线 11铁塔 1 基,拆除光缆 0.3km,拆除材料老旧不具备再利用价值,退役后交由建设单位统一处理。 塔型一览图详见附图 5,塔基基础图详见附图 6。 表 2-2 铁塔参数一览表 序号塔型呼高(m) 水平档距 (m) 垂直档距 (m) 允许转角 度 使用数 量 12E5-SDJ304506000-902 22B5-DJ22745060040-902 5合计4 表 2-3本项目输电线路塔基坐标表 序号XY 14619236.245941510607.4657 24619331.059841510632.8917 34619345.10341510695.488 44619371.518941510672.2476 (2)变电站工程(非评价内容) 由于辽宁“十四五”电网规划,将沈阳电网分区进行优化调整,产业 220kV 变电站目 前接网方案为辽中变和沙岭 1 号的供电分区,将调整为蒲河变供电分区,故在蒲河变 2 组 主变各加装 66kV1 台 10Ω的小电抗。 新建产业~胡台π入高花变电站 220 千伏线路,形成胡台高花 220KV 线路和高花 产业 220kV 线路,故增加高花变侧与产业变侧同型配置 2 套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装置。 本次扩建只是增加蒲河变电站 66kV 设备和改造高花变和产业变侧保护装置, 根据 电 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 5-豁免范围中规定 100kV 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 电设施,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产生电场、磁场、电磁场的设施(设备)可免于管理; 原有蒲河变电站内增加 10Ω的小电抗,电压等级为 66kV,小于 100kV,故该工程可免于管 理,不作为本环评的评价内容。且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电网建设工 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17 号)中提到“对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能耗低、 对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影响小的 66 千伏及以下项目可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无需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6 千伏以上站内工程、地下电缆工程或不改变 原线路路径的改造工程可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无需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 已批建变电站内仅增加母线、出线间隔,且不产生新污染源的项目,不需再办理环境影响 12 评价审批手续。 本项目是在原有蒲河变电站内增加 10Ω的小电抗, 电压等级为 66kV; 增加高花变和产 业变侧保护装置,对电磁环境影响变化不大,且不产生新污染源,故不作为本次评价内容。 总平 面及 现场 布置 1、路径方案 线路起始220kV高胡线11小号侧,新立1转角塔,自1塔转向西北至大棚西北侧的2 双回终端塔,自2终端塔向东分成2个单回分别至220kV产胡线20-21档中的π接点后, 新建导线分别接至原产胡线20和21。全线采用架空方式,线路均位于经济开发区境内, 位于220kV高花变电站北侧,浑蒲总灌渠南侧,岳家村西侧,路径走向详见附图6。 2、交叉跨越情况 根据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的要求,导线对地及 交叉跨越物的最小允许距离汇总见表 2-4,本项目输电线路主要交叉跨越情况见表 2-5。 表表2-4 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物的最小允许距离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物的最小允许距离汇总表汇总表 被跨越物名称最小距离(m)备注 居民区7.5 非居民区6.5 交通困难地区5.5 步行可到达的山坡5.5风偏净距 步行不能到达的山坡、峭壁和岩石4.0风偏净距 建筑物 规划区 多层建筑物 垂直距离 水平距离 6.0 5.0 最大风偏后 非规划区水平距离2.5 边导线 无风 树木的 自然生 长高度 垂直距离 风偏净距 果树、经济作物 4.5 4.0 3.5 垂直距离 一般公路8.0垂直距离 铁路8.5垂直距离 不通航河流 4.0 6.5 至最高洪水位 至冰面 弱电线路4.0垂直距离 表表2-5 输电线路交叉跨越情况表输电线路交叉跨越情况表 工程本项目 线路长度(km)0.48 交通条件优 地形比例平地100 主要交叉跨越(次)220kV1 3、树木砍伐 本项目沿线所经地区主要地形为平地,线路所经区域树木主要为柳树和杨树等。经过 林区时尽量采用高塔跨越方式。本工程跨树高度均按照各树种最大自然生长高度设计,导 线与树木之间的距离满足标准要求。本项目施工中,为减少林木的砍伐,采取增加塔高、 增加了输电线路档距等措施;征地范围之外及不影响施工的林木与植被应严禁破坏。 13 根据现场踏勘及林业收资,输电线路沿线零星树木砍伐 500 棵。项目应尽量少占用林 地,确需占用林地的,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审批后方可施工。 4、现场布置 本项目输电线路新建 4 基塔,塔基占地为永久占地,塔基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另 外在线路架设过程中会设置部分临时施工场地,包括牵张场和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施工 场地分布在输电线路沿线。本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措施布置图见附图 7。 塔基区、塔基施工场地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以单个塔基为单位零星布置,塔基区 仅限于塔基基础施工以及杆塔架设的临时堆放场地和施工场地占地范围内。 牵张场为满足施工放线需要,输电线路沿线需设置牵张场地,一般牵张场选择较大 的转角塔位置,尽量利用当地道路。根据相关设计规范和施工规定,一般转角塔应设置牵 张场和线路 3-5km 左右设置牵张场, 故本项目设置 1 个牵张场。 由于本项目还未施工建设, 无法确定施工单位,牵张场具体以施工期为主。 施工人员租住在工程沿线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 5、工程占地及土石方 (1)工程占地 ①永久占地 新建线路一共 4 基,塔基占地面积约 919.15m2,为永久性占地,占地类型为林地和耕 地。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辽政办发 〔2021〕 17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输电线路走廊占地(包括杆、塔基)不需办理征地手续,建设 单位只对塔基用地做一次性经济补偿。 ②临时占地 本项目临时占地主要包括牵张场、塔基施工区、临时施工道路等占地,临时占地面积 约为 11537.27m,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牵张场位置基本利用转角塔位置,面积约 为 800m2。临时塔基施工场地为 9237.27m2和临时施工道路为 1500m2。 表表 2-5本工程占地情况表本工程占地情况表单位单位m2 占地性质施工区耕地林地合计 永久占地 塔基169750.15 919.15 小计169750.15 临时占地 塔基施工区154.099083.189237.27 牵张场8000800 施工道路150001500 小计2454.099083.1811537.27 (2)土石方 架空输电线路塔基挖方332.8m3,包括基坑挖方256m3和表土剥离76.8m3,塔基填方为 332.8m3。线路塔基基础产生的部分多余土方在施工时采取的塔基周围范围内就近平整处 14 理,做到土石方平衡,无弃渣产生。 土石方情况见表2-6。 表表 2-6 本本项目项目占地情况表占地情况表单位单位m2 项目挖方填方购素土弃土备注 架空工程332.8332.800土石方量基本保持平衡 施工 方案 1、施工方案及时序 线路施工分为施工准备,基础施工,铁塔组立及架线、铁塔拆除。 ●施工准备 材料运输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是施工备料及施工道路的建设,材料采用汽车运输,车 辆不能到达区域采用人工抬运的方式。 牵张场建设牵张场施工采用人工整平,以满足牵引机、张力机放置要求为原则,尽 量减少土石方挖填量和地表扰动面积,对临时堆土将做好挡护及苫盖。 基础施工基坑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基础开挖的范围,避免不必要 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以利于水土保持和塔基边坡的稳定。 ●原铁塔拆除 本项目拆除铁塔产生的废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置,材料采用汽车运 输。 ●铁塔组立 项目所用直线塔根据铁塔结构特点采用悬浮摇臂抱杆或落地通天摇臂抱杆分解组立。 ●架线及附件安装 采用张力放线施工方法,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牵四的牵张机放线方式。 本项目施工不设置取弃土场。 图图 2-2((a))输电线路架设输电线路架设施工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图施工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图 15 图图 2-2((b))原铁塔拆除原铁塔拆除施工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图施工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图 2、施工组织 ●施工时间本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为 2022 年 6 月,预计 2022 年 11 月投运。同时需要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交通运输本项目线路施工材料尽量利用沿线已有道路进行运输。临时施工道路宽 度不得超过 3.5m。 ●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少,项目路径较短,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民房,不 设置施工营地。 其他无 16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 环境 现状 1.生态环境现状 (1)主体功能区规划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4〕11 号),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 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本工程评价区域主体功能规划为国家级优化域开发 区域。不属于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详见附图 8。 优化开发区域是指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 出,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辽宁优化开发区域包括 36 个市辖区, 面积占全省的 7.65。区域发展重点是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建设,强化沈阳、 大连中心城市功能,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成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陆海 交通走廊,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新型原材料基地,重要的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辐射 带动东北地区发展的龙头。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线路工程对生态的影响为点间隔式,能够控制影响在 较小的空间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沈阳市生态功能区划,评价区域主要位于Ⅱ1 近郊地下水源涵养与都市农业区。 本项目在沈阳市生态功能区划中的位置见附图 9。 (3)植被及植物多样性调查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西郊,属于辽河水系的浑河、蒲河冲积平原,其植被区系为辽河平原 一年一熟农业植被和草甸区。该区开发较早,农耕历史很长,绝大部分土地已被开垦,自然 植被只有零星分布。该区是辽宁主要粮食产地,历史上以高粱、玉米为主,自浑蒲灌区建成 后,水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目前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该区主要植被类型有人工杨 树林、人工刺槐林、人工柳树林、狗尾草群落、藜群落、东方蓼群落、狼把蒿群落、芦苇群 落和种植群落等。 通过现场调查和其他资料,项目区内土主要植被主要为柳树、杨树及草本植物等。本项 目土地利用现状图见附图 10。 (4)动物及动物多样性调查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历史悠久,人类开发历史较早,现有居民点密集,交通 通畅,人类活动频繁,大型区域内分布的野生陆生脊椎动物种类以鸟类为多,兽类、爬行类、 两栖类种类较少,且多为和人类关系较为密切或适应了人类影响的种类,如兽类中的食虫目 猬科,啮齿目鼠科,鸟类中的雀形目燕科,爬行类以壁虎科中在农田周围活动的种类为多, 17 两栖类则多为蛙科和蟾蜍科种类。评价区域内生态结构简单,生物量及种群分类不复杂,数 量较少,主要为蛙、蛇、鼠、麻雀以及家禽家畜等常见种。 通过现场走访调查,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评价引用 2021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沈阳市环境空气常规因子中 PM10、 PM2.5、SO2、NO2、CO、O3全年监测统计数据,见表 3-1。 表表 3-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g/m3标准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 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835108.6否 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57092.8是 SO2年平均质量浓度156025是 NO2年平均质量浓度334082.5是 CO 24 小时平均浓度 第 95 百分位数 1500400037.5是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 13516084.3是 从上表可知, 沈阳市地区 PM2.5年均值超标, 不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满足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工程所在区域为不达标 区域。 2021 年沈阳市空气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沈阳市空气污染属煤烟型加之二次扬 尘污染,PM2.5受采暖影响变化显著,采暖期污染明显重于非采暖期。PM2.5超标主要为分散 居民燃煤小锅炉供热烟尘,当地现状绿化、路面硬化率低,风沙扬尘所致。 随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的 实施,通过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全面拆除燃煤小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强施工扬 尘整治、严控交通扬尘、严控工业堆场扬尘、加大城乡绿化力度等方面的行动,项目所在区 域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3.电磁环境现状 (1)监测因子 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 (2)监测点位及布点原则 为了解本项目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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