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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大东和康医院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大东和康医院 编制日期2022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大东和康医院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肖君波联系方式18304028000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街道东站街 59-4 号 地理坐标123 度 29 分 24.619 秒, 41 度 49 分 55.856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Q8411 综合医院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九、卫生 84108 医 院 841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5 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 2) 1800m 2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 审批机关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2016 年 规划名称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沈阳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文件名称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 审查意见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 2 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及时间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2020.12.7 文件名称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关于对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意见 文号及时间沈环保大东审字[2016]0049号,2016年7月25日 文件名称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查意见 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反馈意见; 文号及时间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2022.4.29;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表表1-1与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与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 析析 文件要求具体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规划范围 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规 划面积 585.3hm2, 单元规划范 围为东至沈吉铁路, 西至沈铁 路, 南至北海街, 北至观泉路。 项目位于沈阳市 大 东 区 东 站 街 59-4 号,在规划 范围内。 符合 功能定位 东站单元功能定位为沈阳市 北部以汽车产业、 展销等综合 功能为主的综合商业区和都 市宜居生活区。 本项目为综合医 院,属于公共卫 生服务,符合规 划定位。 符合 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中部; 公 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北海 街、 东站街、 东北大马路沿线。 本项目为综合医 院,属于公共卫 生服务,场址位 于东站街,符合 规划定位。 符合 五线控制 紫线控制包括市级文物奉海 铁路局旧址。 绿线控制包括公 园绿地、 防护绿地及广场绿地 等。黄线控制包括交通枢纽、 交通场站用地、加油加气站、 供应设施、安全设施等。红线 控制包括快速路北海街、 观泉 路;主干路沈铁路、联合路、 东北大马路、 东站街、 东建街; 次干路东辽街、工农路等。 项目位于东站街 59-4 号,不在五 线控制范围内, 符合规划要求。 符合 3 表表1-2与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与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告书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 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邻近居住用地的工业用 地在进行具体项目环评时需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达标 排放可行性分析,严格控制 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院址邻近居住用 地, 废气排放源主要为污水处 理站,通过采取密闭的方式, 控制无组织排放。 符合 可能涉及工业用地转换 为居住用地的,项目环评期 间应开展场地污染评估,对 土壤污染严重的场地进行必 要的修复,且应充分关注周 边未搬迁工业企业的废气污 染,尤其是 VOCs 等废气的 影响。 项目为医院扩建项目, 用 地为租用的闲置房屋, 依据房 产证内容可知, 房屋设计用途 为办公, 不涉及工业用地转换 为居住用地。房产证见附件 9。 符合 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集 中处理;固体废物(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 活垃圾)须 100安全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 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 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进入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 进行处理,最终排入辽河。 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 100安全处置。 符合 单元内实行集中供热, 非集中供热企业一律使用天 然气、电源等清洁能源; 项目采用市政集中供热。符合 项目供水水源,严禁开 采地下水; 项目采取市政供水, 未开 采地下水。 符合 严禁在规划单元内建设 不符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 版)中相关内容的项目, 并且引进项目应符合本次评 价制定的“东站单元生态环东站单元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境准入清单” 中的相关要求。 项目符合 沈阳市建设项 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版)中相关要求, 符合 “东站单元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中的相关要求。 符合 表表1-3 与与““东站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东站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清 单 类型 准入内容受评规划准入内容 本项目情 况 符合 性 空 间 布 局 约束 1、针对生 态保护红 线,明确 不符合生 态功能定 位的各类 禁止开发 活动; 规划单元范围内有一处生态保 护红线,即二环路网廊道生态 保护红线区观泉路段,属于城 市生态功能服务红线区,二类 生态红线保护区。其管控要求 不得建设与园林绿地管理要求 不符的建设项目;红线区内的 城市园林绿地不得占用;妥善 保护红线区内的花草树木、野 生动物和园林绿化设施,禁止 项目院址 不在二环 路网廊道 生态保护 红线区二 类生态红 线区。 符合 4 在园林绿地内进行采石、 挖砂、 取土、建坟、烧荒、放牧等破 坏景观环境的行为。严禁将未 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废气、废 渣等污染物排入红线区。但若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涉及重大基 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工程建设 时,应予以准许。 2、针对生 态保护红 线外的生 态空间, 明确应避 免损害其 生态服务 功能和生 态产品质 量的开发 建 设 活 动; 不涉及 本项目不 涉及 本项 目不 涉及 3、针对大 气、水等 重点管控 单元,开 发建设活 动避免降 低管控单 元环境质 量,避免 环 境 风 险,管控 单元外新 建、改扩 建污染型 项目,需 划定缓冲 区域。 规划区实施集中供暖,禁止新 建分散燃煤、燃生物质、燃油 锅炉,单元内排污企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本项目采 取沈阳惠 天热电股 份有限公 司 (沈东热 源厂) 集中 供暖, 食堂 燃料采取 高清洁燃 料油。 符合 规划区实施雨污分流排水体 制,需预处理的废水经预处理 后与生活污水汇集到市政管 网,排入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 厂处理,最终排入辽河。 本项目产 生的废水 经污水处 理站处理 达标后排 入沈阳市 北部污水 处理厂。 符合 依法依规对规划范围内的企业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采取 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必要时已 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或卫生 防护距离,避免对周边居住区 或其他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 响。 本项目按 照要求编 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 符合 逐步对单元内不符合用地规划 的工业企业实施搬迁;沈阳房 兴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北宿舍锅 本项目不 涉及 本项 目不 涉及 5 炉房具备并网条件后,此热源 应按照政府关停、改造计划无 条件拆除。 规划单元内教育用地禁止建设 P3、P4 实验室。 本项目不 涉及 本项 目不 涉及 单元内若涉及沈阳地铁 10 号 线沿线商业、住宅的新建、迁 建的项目应满足沈阳地铁 10 号线振动控制距离,即居住区 控制距离为 36m、商业区控制 距离为 21m;新建学校、医院 以及住宅建筑应与地铁 10 号 线、7 号线、主干路、沈吉铁 路等保持适当距离主干路等保 持适当距离。 本项目本 身作为噪 声环境敏 感目标, 距 离最近的 交通声源 联合路 (主 干路)108 米 符合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1、如果区 域环境质 量 不 达 标,现有 污染源提 出削减计 划,严格 控制新增 污染物排 放的开发 建 设 活 动,新建、 改扩建项 目应提出 更加严格 的污染物 排放控制 要求;如 果区域未 完成环境 质量改善 目标,禁 止新增重 点污染物 排放的建 设项目; 受评规划位于沈阳市大东区, 区域环境质量不达标,现有污 染源提出削减计划如下 1、 逐步对单元内不符合用地规 划的工业企业实施搬迁,未搬 迁前鼓励进行环保技术改造, 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2、 医疗机构建设单位应维护好 其污水处理站和医疗废物暂存 间等医疗设施, 避免发生故障, 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废管理制 度及转移联单制度;其热源锅 炉禁止使用燃煤、燃油、燃生 物质锅炉;医疗废水须经污水 处理站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方 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且, 在进行改建或扩建时论证污水 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暂存间是 否存在(处理工艺、位置等) 优化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对 周边居民的影响。 3、 规划单元内商业服务单位涉 及排放餐饮油烟的,必须按照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 行)(GB18483-2001)中相 关要求进行分类,按照其规模 安装相应净化效率的油烟净化 器, 并设置隔油池和独立烟道。 4、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沈东热源厂及暂时保留的沈阳 房兴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北宿舍 锅炉房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本项目属 于医院扩 建项目, 新 建 一 座 26m3/的污 水处理站, 食堂废水 经隔油池 后与生活 污水、 医疗 废水一同 经化粪池 和污水站 “ 沉 淀 次氯酸钠 法消毒” 工 艺处理后 排入沈阳 市北部污 水处理厂。 建设一座 20m2医疗 废物暂存 间, 项目产 生的危险 废物委托 有资质单 位进行处 置 食堂油烟 经净化器 处理后通 符合 2、如果区 域环境质 量达标, 新建、改 扩建项目 保证区域 6 通告(2020 年第 5 号)要求, 适时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5、单元内汽车 4S 店应采取有 效措施,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并 且,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由相 关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过屋顶排 放。 食堂采用 高清洁生 物燃料油 作为燃料。 环境质量 维持基本 稳定。 环 境 风 险 防控 针对涉及 易导致环 境风险的 有毒有害 和易燃易 爆物质的 生产、使 用、排放、 贮运等新 建、改扩 建项目, 提出禁止 准入要求 或限制性 准入条件 以及环境 风险防控 措施。 依法依规对单元内企业进行环 境风险管控,每三年应编制企 业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防 控。 依据 辽宁 省突发环 境事件应 急预案备 案行业名 录 (试行) 要求, 二级 及以上医 院应开展 应急预案 备案工作。 本医院扩 建后级别 为一级, 无 需编制突 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 案。 符合 文 物 保护 / 单元有一处市级文物保护单 位,即奉海铁路局旧址,其保 护范围为围墙内及墙外,南段 至墙外 6m,北段至墙外 12m, 西段至西墙外 6m,东侧至东 墙外 6m。建设控制地带为东 侧 57 米内;南侧 24 米,北段 90 米内,西侧 42 米内。 本项目院 址位于文 物保护单 位、 历史优 秀建筑的 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 制地带之 外。 符合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要求 2、针对新 建、改扩 建项目, 明确单位 面 积 产 值、单位 产 值 水 耗、用水 效率、单 位产值能 耗等限制 性准入要 求; 以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相关 产业能耗、水耗要求为基准, 禁止引进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 不符合国家、辽宁省、沈阳市 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 济的项目;禁止引入高污染、 高能耗企业。 本项目为 医院扩建 项目, 不属 于工业生 产项目。 符合 3、对于取禁止高耗水产业入驻单元;规本项目为符合 7 水总量已 超过控制 指标的地 区,提出 禁止高耗 水产业准 入 的 要 求;对于 地下水禁 止开采区 或者限制 开采区, 提出禁止 新增、限 制地下水 开发的准 入要求; 划统一供水,禁止引进的企业 开采地下水。 医院扩建 项目, 不属 于高耗水 产业, 项目 采用市政 供水。 4、针对高 污染燃料 禁燃区, 禁 止 新 建、改扩 建采用高 污染燃料 的项目和 设施。 禁止新建、改扩建采用高污染 燃料的项目和设施,但单元内 热源进行环保技术改造除外。 本项目采 取市政集 中供热, 食 堂燃料采 用高清洁 生物燃料 油。 符合 表表1-4与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与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单元内建设项目应满足文物 保护单位、历史优秀建筑的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要 求。 本项目院址位于文物保护单 位、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范 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之外。 符合 严格土地性质调整的环境管 控工作,确保用地安全,逐 步对单元内不符合规划的工 业企业实施搬迁;未搬迁前 鼓励进行环保技术改造,不 得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为医院扩建项目,不 属于工业污染项目,不会造 成用地安全问题。 符合 单元内新建振动、噪声环境 敏感目标应与地铁 7 号线、 10 号线、主干路等保持适当 距离。 本项目作为噪声环境敏感目 标,距离最近的交通声源联 合路(主干路)108 米,受主 干路影响较小。 符合 对单元内固体废物实施减量 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应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废管理 制度及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 卫部门定期清运,隔油池废 油由专门公司负责回收处 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符合 8 单元内二环路网廊道生态保 护红线区二类生态红线区内 建设项目,应符合沈阳市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要 求。 项目院址不在二环路网廊道 生态保护红线区二类生态红 线区。 符合 表表1-5与与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要求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具体情况 本 项 目 情 况 相符 性 发展 定位 以沈阳为依托,以周边 7 城市为纵深, 建立差异化、立体配套体系;以华晨金杯、 华晨宝马、上海通用北盛形成整车核心, 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力量;以常规技 术为基础,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 件,快速实现产业链延伸和聚集。最终形 成集整车生产、零部件加工、汽车商贸、 博览会展、教育培训、研发设计、物流配 送、配套居住等功能为一体,同时具有良 好的生态环境,集山水特色于一体的汽车 产业集聚区。 本 项 目 为 医 院 扩建项目, 位 于 中 部 片 区 的 生 活 配 套 服 务区内。 符合 产业 发展 方向 加快汽车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打造立足 东北,服务全国,辐射东北亚的汽车科研 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商贸中心、 物流中心。 (1)大力发展汽车科技业,打造东北区域 汽车科研中心。 (2)大力发展汽车金融业,打造东北区域 汽车金融中心。 (3)大力发展汽车文化业,打造东北区域 汽车文化中心。 (4)大力发展汽车商贸业,打造东北区域 汽车商贸中心。 (5)大力发展物流业,打造东北区域汽车 物流中心。 (6)发展社会配套服务业,打造生活宜居 城。 本 项 目 为 医 院 扩建项目, 位 于 中 部 片 区 的 生 活 配 套 服 务区内。 符合 规划 布局 根据汽车城用地发展方向选择和建设 区空间布局形态,结合产业发展基础、交 通条件和制约因素,汽车城功能布局结构 确定为3 个汽车整车产业区、2 个汽车零 部件产业区、1 个汽车商贸区、1 个汽车文 化运动区、1 个生活配套服务区,1 个 724 产业区及生态绿契。 本 项 目 为 医 院 扩建项目, 位 于 中 部 片 区 的 生 活 配 套 服 务区内。 符合 表表1-6与与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要求 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具 体情况 本项目情况 相 符 性 沈阳 1、污染控制前置 (1)严格项目准入要求。严把项目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工 业 项 符 合 9 汽车 城发 展规 划环 境影 响报 告书 结论 立项审批及设计审核关, 污染物排放符合 环保要求, 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 要求。 从源头上控制区域能源消耗及污染 物排放。 (2)各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为 建立生态工业园区奠定基础。 优先引进国 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一级)的项目,不 得引进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 级)的项目;优先引进使用清洁原料(对 环境无害或危害较小)的项目;并将开展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工作, 推进企 业清洁生产审核, 对于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或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 洁生产审核,通过个企业清洁生产的推 荐,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循环经济体系。 目。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区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实施中 水回用,建设人工湿地,加强入区企业环 保要求,明确污水处理管理要求,做好管 线防渗以避免污染地下水。 (2)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 划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 不同区域采取 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 并制定相应的污染 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测监 管。 本 项 目 废 水经污水处理 站处理达标后 排入沈阳市北 部 污 水 处 理 厂。按照分区 防渗的原则, 将 污 水 处 理 站、化粪池、 医疗废物暂存 间划为重点防 渗区,其他区 域划为采取简 单防渗区。 符 合 3、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统一采用热源厂集中供热, 禁止 入驻企业自建燃煤锅炉, 已入驻企业的临 建锅炉房应全部取缔。推行清洁燃料,实 施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污染源,加强入区 污染源控制,减少污染源污染,建立废气 排放监控体系。加强绿化,规划区在主干 道两边和企业四周留有 10-20m 宽的绿化 带, 园内绿化覆盖率应不小于 20。 汽车 涂装部门周围 400m 设为卫生防护距离, 该范围内禁止新规划居民点和敏感点。 本 项 目 采 取集中供热。 符 合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视其性质由企 业进行分类收集,尽量进行回用,一般固 体废物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 、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 18599-2001) (2013 年修改版)的规范进 行固体废物的贮存、 处置场的建设及运行 管理。危险废物严禁随意堆放和扩散,厂 本 项 目 一 般固废为废包 装物,不在医 院内贮存,直 接外售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 医疗废物、污 水 处 理 站 污 符 合 10 内的临时堆放场必须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2013 年修订) 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有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严格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中 的有关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安全处置。 入园企业应推行清洁生产, 减少固废产生 量,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进程,再次提高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综合利用、 集中处置的控制对策,园区建设垃圾箱, 日产日清, 最终将生活垃圾运送到指定垃 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或综合处理 泥、化粪池污 泥,其中医疗 废物存放再医 疗 废 物 暂 存 间,委托有资 质单位处理, 化粪池污泥及 污水处理站污 泥定期由有资 质单位处理, 不 在 医 院 贮 存。 生活垃圾存放 在生活垃圾暂 存间,由环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隔油池废油由 专门公司回收 处理。 5、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合理规划区内的功能区布局, 加强噪 声管理,在安排进入工业区项目时,应按 规划工业用地布局进行摆设, 采取必要的 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设置绿化隔离带,建立绿色声屏障,以减 少噪声的影响。 本 项 目 采 取建筑隔声、 基础减振、选 用低噪声设备 等措施进行降 噪。 符 合 入区 6、工业项目条件 准入条件 (1)入区企业应高于(或相当于) 同行业的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要求。 (2)入区产业具有较大的关联性, 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提升。 (3)准入产业包括整车生产、零 部件加工、 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先进装备制 造业、汽车商贸、物流配送。 禁止入区项目 (1)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的项 目不允许进入; (2)高耗能、高耗水、产出低的企 业不允许进入; (3)禁止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和辽宁省产业发 展指导目录(2008 年本)、黑色金属 铸件、 电镀表面处理、 锻件、 炼铁、 炼钢、 铁合金冶炼、电瓶生产、镍镉电池、镍氢 电池、化工行业进入园区。 本项目不 属 于 工 业 项 目,不属于禁 止入区项目。 符 合 11 表表1-7与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与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沈阳 汽车 城发 展规 划环 境影 响报 告书 审查 意见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沈阳汽车城隶属于沈阳市大东区, 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北部,规划区域面积 为 73 平方公里,东至京哈高速-沈阳过 境绕城高速, 西至长大铁路、 203 国道, 南至东站街,北至平望路。 规划空间布局采取“T3”的空间 布局模式。“T”即北部防护林与东北 契形成的“T”字形生态绿契。“3”即 三大产业发展片区。分别为东北片区 以华晨、上通北盛两大整车厂及居住配 套组成发展片区;北部北区以上通北 盛整车厂及欧盟经济开发区组成汽车 产业发展片区;中部片区以居住配套 及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 724 厂) 厂区组成发展片区。 规划功能布局为 3 个汽车整车产业区、 2 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区、1 个汽车商贸 区、1 个汽车文化运动区、1 个生活配 套服务区、 1 个 724 产业区及生态绿契。 产业发展定位为三环、二环路、望 花街、 东望街为骨架, 建设汽车研发区、 汽车物流区、汽车金融总部区、汽车文 化区、汽车商贸服务区、沈铁汽车产业 综合服务带,辐射周边地区。 本项目为 医 院 扩 建 项 目,位于中部 片区的生活配 套服务区内。 符合 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提出 的产业定位和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控制 引入企业,严禁引入高污染、高耗能、 高风险、高耗水的生产企业。 本项目不 属于高污染, 高耗能,高风 险,高耗水的 生产企业。 符合 1、“规划”范围内,产业定位,结构、 规模及布局要合理。根据国家汽车产业 政策明确入园企业环保准入条件,按照 环保相关规范要求,汽车生产涂装车间 设置 400m 卫生防护距离。合理规划工 业用地与产业发展及居住相协调的关 系,加宽工业区与居住区间的防护绿化 带至 100m。 本项目为 医 院 扩 建 项 目,位于规划 三大产业发展 片区中的“中 部片区”的生 活配套服务区 内。 符合 2、严格入城项目的环境准入标准,坚 持走低耗能,低污染的低碳经济。严禁 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不符合汽车城规 划的建设项目入驻,在规划区发展过程 中应逐步淘汰不符合规划区用地性质、 产业定位的企业,减轻区域的环境影 响。 符合 12 3、汽车城应按区域总体规划,加强基 础设施建设, 尽快完善区内供水、 供电、 道理、排水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为 改善区域环境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本项目不涉 及。 本项 目不 涉及 4、汽车城应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确保 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利用中水回用等 多种手段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清洁 生产角度提高区域内水资源的利用率。 本项目产 生的废水经污 水处理站处理 达标后排入沈 阳市北部污水 处理厂。 符合 5、汽车城应实施集中供热,合理规划 区域内新建及扩建热源厂,采取“拆小 并大”,推广清洁能源,有效控制和消 减区域内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本项目采 取集中供热。 符合 6、规划并落实好汽车城对生活垃圾的 危险废物的处置,明确好指定的地点进 行处理,避免对区域内造成的环境污 染。 本项目生 活垃圾由环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隔油池废 油由专门公司 回收处理,危 险废物委托有 资质单位进行 处置。 符合 7、认真落实“报告书”对产业汽车城 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污染物减缓措施,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汽车城建成产 品科技含量高,环境优美的产业园。 本项目不涉及 本项 目不 涉及 表表1-8与与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跟踪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符合符合 性性分析分析 要求 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 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情况 相 符 性 沈阳 汽车 城发 展规 划环 境影 响跟 踪评 价报 告书 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 管理;全面落实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 等综合治理优化工业布局;加 强生态建设,完善绿化体系。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 (2022 年版) , 环 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 及 关于印发 〈沈 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的通知等内容, 本项目均不在其列。同时 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 符 合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 措施 高度重视节约用水;完善 雨污分流制;严格后续新建企 业审批;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废水经污水 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 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 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将 污水处理站、 化粪池、医 疗废物暂存间划为重点 符 合 13 控制体系;加强河流水体达标 管理。 (2) 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 措施 规划范围内各企业实施的 严格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防渗区,其他区域划为简 单防渗区。 3、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按照功能区规划安排 项目; 加强交通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采取建筑隔 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 声设备等措施进行降噪。 符 合 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源头控制优先,促进循环 经济;因地制宜,因废制宜; 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进程;全 过程控制管理,禁止污染转嫁 本项目一般固废为 药品及医疗耗材的包装 纸箱和木箱,在产生后立 即联系废品收购公司进 行回收,可以做到随产随 清,不在医院内贮存。危 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 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 泥,其中医疗废物存放在 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 资质单位处理,化粪池污 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定 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 在医院贮存。 生活垃圾存放在生 活垃圾暂存间,由环卫部 门定期清运。 隔油池废油由专门 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符 合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数据 库;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的建 设;科学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按照分区防渗的原 则,将污水处理站、化粪 池、 医疗废物暂存间划 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 划为简单防渗区。 符 合 表表1-9与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与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跟踪评价报告书的报告书的反馈反馈 意见的意见的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沈阳 汽车 城发 展规 划环 境影 响跟 踪评 价报 告书 的反 馈意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情 况 符合 性 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做好 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三线一单”管控要 求的协调衔接, 优化 “汽车城” 主导产业, 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设 置生态环境保护机构, 负责协调规划实施 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规划” 与沈阳 市城市总体规 划 (2011-2020 年)存在局部用地(约 0.20km2性质不一致现象,应在沈阳市 // 14 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以 及后续规划用地类型调整中予以解决。 严格入驻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入驻项 目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汽车城”环 境准入要求;优化“汽车城”产业结构, 严格按照“汽车城”产业导向、功能分区 引进项目;优先发展高附加值、低污染、 低环境风险的高端制造产业, 不断完善园 区产业链; 推进 “汽车城” 绿色低碳发展。 本项目为 医院扩建 项目,满 足生态环 境准入要 求。 符合 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汽车城” 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实施区域内河流综 合整治,推进河流水体达标管理,打造河 流生态廊道; 加快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及 配套管网建设;鼓励企业使用再生水,减 少水资源消耗量,降低废水排放量。 本项目产 生的废水 经污水处 理站处理 达标后排 入沈阳市 北部污水 处理厂。 符合 从 VOCs 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控制、建 设适宜高效治污设施、 实施精细化管控等 方面, 完善 VOCs 污染防治措施, 减少 “汽 车城”内企业 VOCs 排放;根据沈阳市供 热及热电规划,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 完成“汽车城”内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 替代工作。 本项目不 涉及。 符合 严格空间管控,优化规划布局。严格入区 污染类项目的选址论证, 确保项目与环境 敏感区的距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切 实减缓对周边居民区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 涉及与环 境敏感区 的距离要 求。 符合 积极推进“报告书”提出的现状企业技术 改造、产品优化、退出建议。对不满足环 境管理要求的现状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并 全面整改; 对与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 不符的现状企业逐步退出, 未退出前不得 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量、 不得增加环境风 险; 企业退出时应严格落实退出企业拆除 活动的污染防治要求。 本医院不 属于“不 满足环境 管理要求 的现状企 业” 及 “现 状不符合 规划用地 的企业”。 符合 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完善“汽车城”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立包括环境空气、 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 体系,落实环境质量监测计划;提高“汽 车城”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环 境信息公开机制。 本项目不 涉及 本项 目不 涉及 综上,本项目符合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沈阳汽车城 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评价结论及其反馈意见、 沈 15 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沈阳市中心城区东 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 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用地符合性分析、用地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9-4号,依据沈阳市中心 城区东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沈阳汽车城 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利 用规划图可知,项目院址现状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用 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依据房产证可知,房屋使用性质为办公 用途,符合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 医发〔2019〕42号文件中“对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作必 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机构的,在五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 型使用土地”的要求。本项目租赁的办公用楼可以用于举办医疗 机构。若政府区域规划和相关政策发生改变和调整,建设单位承 诺服从政府安排,承诺书见附件17。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2019 年1月1日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6〕31号),同时根据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做 好近期新增用地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 当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止 未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用地进入用地程序。用 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 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待确定无污染后,方可进入用地 程序。建设单位委托辽宁诚宽科技有限公司对扩建院址进行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沈阳大东和康医院扩建项目地块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报告结论可知,沈阳大东和康医 16 院扩建项目地块不存在污染情况。所以本项目地块可以进入用地 程序。调查报告及结论见附件18。 同时根据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 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2〕 98号)的规定,该项目不在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要求。 2、选址符合性分析、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 59-4 号,租用场地, 中心坐标北纬123 度 29 分 24.619 秒,41 度 49 分 55.856 秒,项 目南侧为二台子街道办成处(敏感目标),东南侧为沈阳市大东区 新乐园老年公寓(敏感目标),北侧为新家园敬老院三部(敏感目 标),东侧为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企业),西侧为沈阳康福食 品有限公司(企业),西南侧为希科泰公司(企业) ,经咨询管 理部门并查询相关材料可知,三家企业均无相关的防护距离要 求。根据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本项目位于声环境功能区2 类区内,本项目自身为噪声环境敏感目标,周边无工业企业噪声、 振动等污染源,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和其他特别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12),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空气质量功能 区。运营期各废气、废水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 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选址可行。 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21 年12 月30 日修改版),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类的 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中第5 项规定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在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 目录(2021 年版)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与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与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17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贮存于新建设的医疗废物暂存间 (20m2)内,并与沈阳翰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危废处理协 议,废物定期由其统一收集转运安全处置。符合辽宁省医疗废物 管理条例(2021 年 7 月)规定。 5、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 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 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10““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内容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生态 保护 红线 被纳入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 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 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 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重要 生态系统主导功能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 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 发[2016]113 号),同时结 合沈阳市大东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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