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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博仕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博仕医院 编制日期二零二二年九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博仕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晶联系方式13889223333 建设地点辽宁 省(自治区) 沈阳市 铁西县(区) 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 乡(街道) 地理坐标( 123 度 22 分 22.430 秒, 41 度 47 分 37.47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Q8415 专科医院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九-8432 专科疾病防治院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6.9 环保投资占比()6.9施工工期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978.77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 物、氯气;医疗废水最终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 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用水由自来水管网供水;不是海洋工程。 本项目不需做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 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本次环评主要内容为将原沈阳杏林国际医疗大厦有限公司院区大 楼中的一部分改造为沈阳博仕医院,建成后拟设置 100 张床位,原沈阳 2 杏林国际医疗大厦占地面积为 3821.68m2,拟将大厦分为东、西两部分, 西侧占地面积为 1978.77m2,本项目依托现有大楼西侧部分负 1 层、15 层、78 层、1011 层、东侧 4 层及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进行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本项目按照 “四十九、卫生”中的“108、医院”的专科疾病防治院中“其他(住院 床位 20 张以下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从事行业归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Q8415 专科医院”。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淘汰类及限制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经查阅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本项目相关配套设备设施、产品、产能均不属于目录中淘汰 类范畴。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 沈阳博仕医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地理 坐标 4147′37.470″N,12322′22.430″E。占地面积约为 1978.77m2,用地 性质属商业用地,土地证具体见附件 3。本项目东侧是应昌街、北侧为写 字楼、南侧为建设东路、西侧为万象汇;周边无工业企业噪声、振动等 污染源,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等,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项目选址不在沈阳市铁西区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不在沈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污染负荷较小,并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地理 位置图见附图 1。 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表表1-1项项目与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工程类别项目具体情况判定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要求,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站废气,经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医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站处理 后排入市政管网,不会导致区域环境恶化,符合环 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水及电,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 3 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公 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等内容,本项目均不在其 列。 符合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4.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根据沈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加强对 城镇与农村地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和服务水平基本均等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科医院行业,利用原沈阳杏林国际医疗大厦有限公司 院区楼,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限制或禁止项目,用 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 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 号)中“一、加大政府支持社会 办医力度(二)扩大用地供给。各地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时,本地区医疗设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计划中落实并优先保障医疗卫生 用地。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政府划拨、协议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医疗卫 生用地使用权,新供医疗卫生用地在出让信息公开披露的合理期限内只 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依法可按协议方式供应。经土地和房屋所有法定 权利人及其他产权人同意后,对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作必要改 造用于举办医疗机构的,可适用过渡期政策,在 5 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 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但原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不得 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变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本项目为医 疗机构选用商业用地,满 5 年后应自行变更土地性质。 5.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 同时,项目符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 (辽政发[2021]6 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 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水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 下简称“土十条”)、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辽委发[2022]8 号)等现 4 行环保政策要求。 本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表 1-2。 表表1-2本项目与本项目与辽宁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包括优 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 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 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 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 主要包括人口 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 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 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 之外的其他区域。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 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 项目所 在地周边无生态保护红线、自 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等,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 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符 合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 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 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 “1414N” 4 级塔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4”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 济带、 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 区、辽东绿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 求; “14” 为各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N”为全省 1524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 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 制定发布市域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 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 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属于 “专科医院”项目,本项目原沈 阳杏林国际医疗大厦有限公司 院区楼,布局合理,运营期各 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 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 电能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 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综上, 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要求。 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 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 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 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 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 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 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 本要求, 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 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 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 属于重 点管控单元。本项目运营期各 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污染 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符合 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表 1-3。 表表1-3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沈阳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 境管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 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 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区(管控 单元编号为 ZH21010620014) , 符合管控单元划分要求。本项 符合 5 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 域,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 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一 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目属于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 从空间布局约 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 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 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 “N”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 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 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 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 态功能不降低。 2 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 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 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 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 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防控 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3 一般管控单元。 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 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引导产业科学布 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 能稳定。 本项目为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布局比较合理,各设施布 置紧凑,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 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满 足达标排放要求;会消耗一定 量的电能、水源等资源,资源 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 较少。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 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 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 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 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 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 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 本要求, 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 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 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 属于重 点管控单元。项目运营期各项 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 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符合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经与沈阳市 生态环境局核实(三线一单查询单见附件),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管控单元编码为 ZH21010620014。 本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中编码为 ZH21010620014 的重点管控单元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1-4本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ZH21010620014))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空间 布局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 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和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相关要求,禁止 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准入;(2)不予批准城 市建成区、地级市及以上城市规划区除热电联 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 本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 本)和沈阳市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相 符合 6 制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 项目。 (3)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采用 60 万千瓦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耗煤低于 300 克标准煤/千瓦时。(4)在已经实行清洁能 源供热的区域内,不得建设燃煤或生物质燃料 锅炉。城市建成区的改建生物质燃料锅炉需满 足超低排放要求。(5)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 新建每小时 40 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关要求,不属于淘 汰类和限制类的项 目,不属于发电项 目,不涉及锅炉和 工业炉窑。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城市建成区内单台容量 100 吨及以上燃煤 锅炉为重点,实行除尘器超低排放升级改造。 (2)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建设项目要严 格执行(行业、国家或省级)排放标准,加强 无组织排放控制,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3)涉 VOCs 排放企业执行 “一厂一策”管理。 本项目不涉及锅 炉,不涉及 VOCS 排放。 符合 环境 风险 防范 //符合 资源 利用 效率 (1)将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分为 I 类 (一般)、Ⅱ类(较严)和Ⅲ类(严格),Ⅱ类 (较严)高污染燃料包括除单台出力大于等 于 20 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Ⅰ类(一般)高污染燃料包括单台出力小于 20 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含硫量大 于 0.5、灰分大于 10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 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2)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 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 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拆除或改用天然气、页岩气、 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止直接 燃用生物燃料。 本项目不涉及燃 料。 符合 本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 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表 1-5。 表表1-5本项目与本项目与““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具体情况符合情况 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 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严格执行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 (2017-2021 年) , 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 施清洁燃煤供暖,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 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能供暖,拓展 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落实低电价电 源,保证电力供应。 本项目由市政 集中供暖提供。 符合 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 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 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 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 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 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设符 合“三线一单” 符合 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 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 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 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企业 符合 7 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 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 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按照国家部署和相关规范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 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 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 排放许可制度,2020 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 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文件要求 项目投产运行 前, 要求完成排 污许可证核发。 符合 推进实行特别排放限值。沈阳市作为国家划定的重点地 区,继续执行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城市以省政 府公告为准,2019 年全省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特别排 放限值;2020 年鞍山、抚顺、锦州、辽阳、铁岭和葫芦 岛 6 个城市 (2017 年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超过全省平均值) 执行特别排放限值;2021 年起全省其余城市执行特别排 放限值。 本项目执行标 准不涉及特别 排放限值。 符合 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 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 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 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 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 发展和推广应用。 本项目运行期 使用少量水、 电 等能源, 供热由 市政集中供暖。 符合 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采取源头削减、 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措施,严控工业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严格执行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 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建立挥发性 有机物监测监控体系,在重点行业的试点企业和工业园 区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2020 年,完成挥发 性有机物达标排放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减排挥发性有机 物 10.5 万吨以上。将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 单位名录, 主要排污口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 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相符性分析见表 1-6。 表表1-6项目与项目与““水十条水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 号 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第 一 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2017年底前,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千熄焦技术改造, 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 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 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 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杖术改造。 2、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 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 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 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本项目不涉 及 符合 3、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 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 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 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第 二 条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 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本项目不涉 及 符合 8 2、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 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 加强洗煤废 水循环利用。 第 三 条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1、未经秕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国内的自备水 井,一律予以关闭。 本项目用水 市政供水系 统提供 符合 第 四 条 四、强化科技交撑 本项目不涉 及 符合 第 五 条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本项目不涉 及 符合 第 六 条 六、严格环境扶法监管 1、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 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 据弄虚作似,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 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荣物处理谩施等环境违法行 为。 本项目医疗 废水经厂区 内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排 入市政污水 管网 符合 第 七 条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加强水环境 管理,运行 前完成排污 许可证的申 报 符合 第 八 条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 垃圾填埋场等区城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2、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 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3、拟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依法 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4、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本项目不涉 及 符合 第 九 条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严格执行生 态环境局区 域目标任 务,明确责 任 符合 第 十 条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本项目环评 过程按照要 求进行公示 符合 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相符性分析见表 1-7。 表表1-7项目与项目与““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号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第一条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二条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 系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三条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1、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 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 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 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2、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 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 3、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城新建有色金 1、本项目不占 用耕地; 2、本项目不涉 及秸秆还田, 有 机肥等; 3、本项目不属 于有色金属冶 炼、 石油加工等 符合 9 赝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 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不、新工艺, 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相关行业。 第四条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菅理,防苑人居环境凤险 1、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加工、 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 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 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 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五条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妒,严控斩增土壤污染1、排 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 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 壤污染的具体措施; 霄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 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不排放 重点污染物 符合 第六条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1、内 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商,广东、广西、四 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矿产资 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措放 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 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洽理和闭库拮施。有重点监 督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 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活动的辎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主 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 2、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井落实相关总量 控制指标,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 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 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 普通照明白炽灯。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 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涉重金属重点 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 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 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 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 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于废物、废轮胎、 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 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 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六条 3、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 化肥使用量。料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 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 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厉打击 违法生产和铺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 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强化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 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 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 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湫水水质监测。灌溉 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 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 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 要及时谰整种植结构。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七条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著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10 第八条 八、加大料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杖术推广力度, 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九条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本项目与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辽委发[2022]8 号)符合性分析内 容详见表 1-8。 表表1-8本项目与本项目与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辽委发的通知(辽委发[2022]8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 (一)(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优化能源供给结构,适 度超前布局风电和太阳能发电, 安全稳妥发展核 电,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发挥天然气在低碳 利用和能源调峰中的积极作用。 本项目供暖由市政集中 供暖提供。 符合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对 “两高” 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 把好新建、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 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 支持符合规定 特别是生产国内短缺重要产品、 有利于碳达峰碳 中和目标实现的项目发展。 稳妥做好存量 “两高” 项目管理,合理设置政策过渡期,积极推进有节 能减排潜力的项目改造升级。强化常态化监管, 坚决停批停建不符合规定的“两高”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行业。 符合 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清洁生产。 坚持节约优 先,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促进资 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 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 本项目由市政集中供暖 提供。符合清洁生产要 求。 符合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围绕构建“一圈一带两 区”区域发展格局,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 途管制要求,推进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发展,促 进农产品主产区规模化发展, 推动重点生态功能 区转型发展,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 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严格落实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区域 生产力布局。 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 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 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 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区 (管控单元编号为 ZH21010620014),符 合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强化施工、 道路、 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低尘机械化清 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城乡重 要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 异味治理力度。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绿 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 年。 深入开展 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深化消耗臭 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实施噪声污染 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 到 2025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功能区声环境 本项目环评针对施工扬 尘、污水站废气、废水 及噪声等污染提出有效 措施, 可有效减少影响。 符合 11 质量自动监测。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持续打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以水生态环 境持续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 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 力,推动河流水系连通,统筹实施水润辽宁工程, 合理调配水资源,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实施 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四大行动”。到 2025 年, 辽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在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基 础上有所提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 动。 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更新修复、 雨污分流改造。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 100 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实施收集 管网系统化整治。到 2025 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 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 70, 污泥无害化处置 率超过 90。 本项目医疗废水经厂区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 入市政污水管网。 符合 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 相符性分析见表 1-9。 表表1-9项项目与目与沈阳市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符合性分析年版)符合性分析 规范要求项目具体情况相符性 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符合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 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 规划。 本项目位于商业用地,选址 符合 符合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 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 类两高企业 符合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三)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五)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符合 7、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和 扩建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位于二类区符合 (六)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七)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八)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符合 1、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 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 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不涉及基本农田等区域 符合 (九)森林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十)湿地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符合 12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 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修正本)、对于属于 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 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 律不得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类,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修正本) 符合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 版)、对于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 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 年版)出台后 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符合 (十二)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符合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 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 见的入园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园区内符合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 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胺、硝基肌、 氨酸胺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 硝化工艺、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及危化 品等物质 符合 13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工程组成工程组成 本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 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140 号甲 1, 共设置病床 100 个,住院病人约 40 人次/d;门诊量约 300 人/天,主要为男科诊疗。项目预计于 2022 年 10 月开工,2022 年 12 月竣工。 项目占地面积为 1978.77m2,总建筑面积为 10692.52m2。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包括 给排水设施、供电、供暖等)及环保工程组成,本医院检验时不使用硝酸、硫酸、过氯酸、 一氯乙酸等酸性物质;门诊治疗、分析检查和诊断中不使用氯化高汞、硝酸高汞以及硫氰酸 高汞等含汞药剂;血液、血清、细菌和化学检查分析时均使用外购的成品检测试剂,不使用 氰化物试剂和重金属试剂;放射科拟采用数字化医疗影像系统,不再使用传统的洗印技术, 因此实验室废液中不含有酸性、含汞、含氰、重金属、印染及放射性废水。项目组成情况见 表 2-1。厂区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 2。 表表 2-1项目项目工程工程组成一览表组成一览表 类别类别名称名称工程工程内容内容备注备注 主体工程综合楼 地下 1 层污水处理站,长 13.38m宽 2.84m利旧 1 层西侧保安室、性病门诊、食堂等。利旧装修 2 层西侧诊室、收款处、药局等。利旧装修 3 层西侧理疗室、实验室、彩超室、试剂准备室、标本制 备室、更衣室、换药室、心电图室、卫生间等。 利旧装修 4 层整层抢救室、院长办公室、病房、卫生间、配电室、 检查间、医生办公室、注射室等。 利旧装修 5 层西侧病房、卫生间、医生办公室利旧装修 7 层西侧病房、卫生间、医生办公室利旧装修 8 层西侧病房、卫生间、医生办公室利旧装修 10 层西侧病房、卫生间、医生办公室利旧装修 11 层西侧病房、卫生间、医生办公室利旧装修 公用工程 给水用水由市政管网提供,可满足项目需求。利旧 排水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 政管网。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150m3/d。 利旧 供电当地供电所提供。利旧 供暖市政集中供暖。利旧 环保工程 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集气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顶 楼排放。 新建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顶楼排放。新建 废水 位于地下负一层,采用格栅二级生化二氧化氯消毒沉淀处 理工艺 利旧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利旧 14 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及污水站污泥和格 栅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设置 1 座约 10m2的医疗废物暂存 间。 利旧 利旧 2.医院诊疗规模医院诊疗规模 建设床位 100 张,住院人数约 40 人/天,日门诊接待量 300 人。 3.主要主要医疗医疗设备设备 本项目主要医疗设备见表 2-2。 表表 2-2本本项目主要项目主要医疗医疗设备设备 序号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型号型号数量数量备注备注 1彩超EPIQ 71 台/ 2血自动凝血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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