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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2 - - 3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风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风驰软件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103-210112-04-01-896460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堃池联系方式 建设地 150 xxxxxxxx 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HNG-2037 号沈本二街西桃园一路南-2 地块 地理坐标 12329′47.927″E;4140′43.410″N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四、房地产业 97. 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 体、宾馆、酒店、办公 用房、标准厂房等 用地(用海)面积 (m2)/长度 (km) 24699.99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 填) 浑南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 填) 沈浑发改备字【2021】16号 总投资(万元)18000环保投资(万元)30 环保投资占比 () 0.17施工工期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地表水专项评价无 地下水专项评价无 生态专项评价无 大气专项评价无 噪声专项评价无 - 4 - 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阳市浑南区莫子山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编 码GNMD) 审批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沈政[2019]34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名称沈阳市浑南区莫子山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沈阳市浑南区莫子山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2020 年 12 月 9 日)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浑南区莫子山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图 (附图3)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标准化厂房建设 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表表 1-1本项目与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项目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规划范 围 东至沈丹高速,南至创新二路,西 至沈本大街、北至全运路,单元面 积约 3.66 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浑南区沈本 二街西桃园一路南,在 其规划范围内 符合 规划定 位 规划莫子山东单元功能定位为 浑 南新城东南部产业区的重要 承载 区,以工业和居住功能为主的综合 型功能单元。 本项目为标准化厂房建 设项目,符合规划定位 符合 规划布 局 居住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位 于 单元南部及沈丹高速沿线; 规划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主 要为中小学用地, 医疗卫生用 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 施用地为 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为一类工业用 地,位于单元西北部,沈本大街沿 线。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在创新路 南侧以及规划道路两侧。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 地,与规划用地性质 一致 符合 - 5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浑南区莫子山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书审查意见,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2 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具体情况符合 性 进一步优化区域及周边规划的布局,依 法做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域规 划实施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严格入区 项目的环境准入要求,不得入驻报告书 规定的环保准入负面清单类别项目,入 驻企业应满足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水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土壤防治行动计划 等要求。引进的项目应严格依法办理建 设项目环评手续,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入驻,M1 满足一类工业用地的污染物排放要求。 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 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且 未列入规划环评负面清单 中,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 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等相关 要求。 符合 性 区域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 划建设区域排水系统。应按照报告书要 求做好基础市政排水管网的规划设计建 设工作,确保全部污水都得到有效收 集,通过管网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 步处理,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DB21/1627-2008 和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8978- 1996要求后稳定达 标排放。 项目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 流制,产生的废水经市政 管网统一进入浑南新城桃 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DB21/1627-2008表 2 标准要求。 符合 性 区域生活用热应全部依托作为区域集中 热源的国润低碳热力,应按照国家要 求,实施环保设置优化升级改造,确保 除尘、脱硫、脱硝环保措施满足相应排 放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削减污染 物排放总量,减缓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 影响。 本项目供热采用电采暖方 式,属清洁能源,对周围 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符合 性 规划区域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 单位安全有效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应遵循循环经济原则和理念尽可 能在厂内、规划区域内回收利用,鼓励 无废、少废生产工艺发展和工业固体废 物的资源利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 提高综合利用率。综合考虑规划区域及 周边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 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送市政部门统一安全 处理,不得随意堆放,确保生活垃圾得 到有效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 存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 置,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外 售、清运处理,生活垃圾 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 理。 符合 性 - 6 - 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入驻项目 累积影响,制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方案,加强污染排放总量监管,确保 规划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 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功能要求。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环保治 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符 合国家级辽宁省相关标准 要求,各污染物排放量较 少,不会影响区域污染物 总量减排计划。 符合 性 针对规划区域产业特征按照报告书规定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浑南区环 境风险应急预案,分解责任落实到负责 人,并实现与相关地区突发环境风险应 急预案的有效衔接。依托浑南区应急队 伍,配备相应应急装备。在事故状态 下,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应 对工作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执 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相 关要求,入驻企业将按要 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完善企业风险防范控 制措施。 符合 性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的规定,本项目 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及鼓励类,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 及地方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及其他政策相符分析及其他政策相符分析 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辽政发〔(辽政发〔2021〕〕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 1-3与与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析 分区管控本项目情况 判定 结果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 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 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 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 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 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 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 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 外的其他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 HNG-2037 号沈本二街西 桃园一路南-2 地块,项目 所在地周边无生态保护红 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等,根据查询 结果(附件 8),本项目 不在优先保护单元区域, 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 7 -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 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 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 “1414N”4 级塔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体系。“1”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4”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济 带、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 区、辽东绿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 求;“14”为各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N”为全省 1524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局、 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制定 发布市域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标准厂房建设 项目,项目布局合理,施 工期、运营期各项污染物 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 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 运营过程中仅消耗一定量 的电能、水资源,资源消 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 量较少。 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要求。 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 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 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 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要 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 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 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 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 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浑南区 HNG-2037 号沈本 二街西桃园一路南-2 地 块,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属于标准厂房建设项 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 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满 足达标排放要求。综上, 本项目符合分区环境管控 要求。 符合 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政发〔(沈政发〔2021〕〕10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HNG-2037 号沈本二街西桃园一路南- 2 地块,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单元名称为白塔街道, 环境管控单元编 码为 ZH21011220023。本项目与该重点管控单元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1-4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 〔〔2021〕〕10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 8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 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7个,分为优先保 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 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 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 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 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 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 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 险为重点。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 活、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 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 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本项目所在为重点 管控单元。本项目 运营期产生污染物 均采取有效措施。 符合 实施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全 面强化“三线一单”指导作用;不断完善应用 机制和技术保障;实行动态更新与定期评 估。 根据沈阳市生态环 境局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1年版 等,本项目均不在 其列,符合环境准 入要求。 符合 重点管控单元白塔街道 一、空间布局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 行业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和沈阳市建设项目 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相关 要求,禁止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准入; (2)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 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 划等相关要求; (3)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 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单元。 (1)本项目符合 产业政策、符合准 入要求; (2)本项目符合 相关规划要求; (3)本项目不属 于养殖行业; 符合 二、污染物排放 (1)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 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 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 施。 (2)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建成区 生活污水处理率; (3)区域内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相应排放标 准。 1.本项目所在区域 管网齐全; 2.本项目所在区域 配备污水管网; 3.本项目属于工业 厂房项目,入驻企 业另行环评。 符合 - 9 - 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环评〔环评〔2016〕〕150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 1-5 与通知中强化与通知中强化““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相符性分析约束作用相符性分析 强化强化“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约束作用 本项目情况 判定 结果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 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 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 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 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 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 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 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 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 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浑南区 HNG-2037 号沈本 二街西桃园一路南-2 地 块,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 图 7)。 符合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 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 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 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 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 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 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 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 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 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属于标准厂房建设 项目,项目布局合理,运 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 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 排放要求;项目运营过程 中仅消耗一定量的电能、 水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项目运营过程中仅消耗一 定量的电能、水资源,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 符合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 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 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 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 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 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 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 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 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运营过程中仅消耗一 定量的电能、水资源,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项目运营过 程中仅消耗一定量的电 能、水资源,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 少。 符合 - 10 - (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 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 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 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 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 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 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 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 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符合沈阳市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 版)要求。 符合 3、、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 年版) 相符性。相符性。 表表 1-6 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年版)符合性分析 序号序号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一)对 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 的环境影 响报告书 (表)不 予批准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 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选址合理、 平面布置合理。 符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 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 境空气质量 PM2.5不 达标,通过采取沈 阳市生态环境局要 求采取的一系列防 治措施后,项目所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 量将得到进一步改 善。 符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 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 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 和控制生态破坏。 各污染物达标排 放。 符合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 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 出有效防治措施。 新建项目符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 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 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 合理。 本项目引用 2021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 公报。 符合 - 11 - 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 目,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 工园区内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 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 类项目。 符合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 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 高”项目。 符合 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 案 (修订版)的新建炼油、乙烯、 PX 项目及一次炼油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 符合 低速电动车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 符合 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含绕城高速公路) 危险化学品 生产和储存项目 本项目无危险化学 品 符合 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 计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 加高扩容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 符合 (二) 生态保 护红线 区环境 准入限 制的相 关要求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 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 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符合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 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 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 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 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 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 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 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 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 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 污染负荷。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符合 - 12 -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 避 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 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 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 法不予审批新建项目和矿产开发项 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符合 (三) 水环境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 型造纸、制革、印染、炼焦、炼 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 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 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 项目。 本项目为标准化厂 房建设项目 符合 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 辽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新上 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 等项目。 本项目为标准化厂 房建设项目 符合 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托城 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 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已建成污水 处理设施未投入运行的工业集聚 区,按规定暂停审批涉水建设项 目。 本项目所在区域依 托城镇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 符合 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 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 业 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 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 排放含 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 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 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为标准化厂 房建设项目 符合 开展地下水压采行动。严格执 行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辽宁 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 例辽宁 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 开展 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工作,对地下 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全面实施地 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新标准,严格地 下水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 审 批,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地下 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 保护、科 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本项目用水为市政 管网 符合 - 13 - (四) 饮用水 水源保护 区环 境 准入 限 制的 相 关要 求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 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 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 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 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 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 饮用水水体 的活动。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 符合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 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 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 污染饮用水水体。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 符合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 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 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 量。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各类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 符合 (五) 环境空 气保护环 境准 入 限制 的 相关 要 求 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 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 量达到规定标准。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 符合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 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 符合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 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 染燃料的设施。 本项目电供暖。符合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 止 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 炉。本项目电供暖。符合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 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 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 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本项目不产生恶臭 气体。 符合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 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 符合 - 14 - 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 新 建和扩建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 区。 符合 (六) 自然保 护区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 然保护区的试验区内,不得建设污 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 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 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试验 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 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 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在自然保护区 的 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 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已经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自然保护区。 符合 (七) 土壤环 境保护 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 防止土壤污染。 本项目化粪池采取 防渗措施。 符合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 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 底泥、尾矿、矿渣等。 不涉及符合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 划,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 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 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 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选址合理, 不属于可能造成土 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符合 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 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本项目不存在土地 复垦。 符合 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 得 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 目。 本项目选址未在永 久基本农田集中区 域。 符合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 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 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 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土壤 环境风险。 符合 - 15 -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 内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 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 业,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 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选址未在优 先保护类耕地集中 区。 符合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 加对 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 容,并提 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 体措施。需 要建设的土壤污染 防治设施,要 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使 用。 本项目无重点污染 物排放。 符合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 能,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 过剩行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 符合 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 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排放“减量置换” 或“等量替换”的原 则,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一律 不予审批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对全口径清单内企业落实减排措施 和工程措施削减的重点重金属污染 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 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 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 符合 (八) 固体废 物环境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 本 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 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 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 利用、 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 场。 本项目选址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区域、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 区域和其他需要 特 别保护的区 域内。 符合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 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的 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 险废物。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九) 森林环 境保护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 采 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 为。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 16 - 环境准 入限制 的相关 要求 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 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 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 底泥、尾矿、矿渣等。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十) 湿地环 境保护 环境准 入限制 的相关 要 城市湿地公园及保护地带的重要地 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禁止 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 设施,不得从事挖湖采沙、围湖造 田、开荒取土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 境、景观的活动。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湿地环境。 符合 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湿 地, 确需占用的,应当按照占 补平衡 的原则进行补偿。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湿地环境。 符合 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涉及公 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市 级重要湿地和其他湿地的,依法经 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建设 单位在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后 才能开工建设。 有关主管部门在 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征求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的意见。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湿地环境。 符合 在湿地内禁止下列活动(1)开 (围)垦、填埋湿地,擅自改变湿 地用途;(2)永久性截断湿地水 源或 者排干湿地;(3)非法挖 砂、采矿;(4)过度放牧或者擅 自捕捞、取土、取水、放生; (5)引进外来入侵物种(6) 破 坏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乡洄 游通道,在湿地内滥 捕滥采野生 动植物;(7)投肥、投粪等污染 湿地的养殖行为, (8)向湿地内 排放污水、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 弃物、垃圾 (9)擅自建设风力发 电设施、 光伏发电设施、建筑物 和构筑物;(10)其他破坏湿地及 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湿地环境。 符合 (十 一)产 业政策 和准入 条件的 相关要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 关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2019 年 修 正 本)、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 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 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 审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 辽宁省相关行业产 业政策。 符合 - 17 - 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对于禁止准入 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 关不予审批。(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1 年版) 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符合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 (2020年版)。 符合 (十 二)园 区环境 准入限 制的相 关要求 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 域,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 及审查意见的入园 建设项目。 本项目符合规划环 评。 符合 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 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胺、 硝基肌、氨酸胺等爆炸性危险性化 学品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剧毒化学 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 符合 4、本项目、本项目与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方案(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年-2020年)(辽政发【年)(辽政发【2018】】31号)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水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土壤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以下简称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 1-7 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名称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辽 宁 省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三 年 行 动 方案 ( 2018- 2020 年) 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 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 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严格执行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 2021 年),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 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 暖,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 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 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 取暖比重,落实低电价电源,保证电力供 应。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 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 本项目为标 准化厂房建 设项目,冬 季不施工 符合 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 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 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 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 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 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 单”要求 符合 - 18 - 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 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上“两 高”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 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 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 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 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执 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 换。 本项目属于 “E4790 其 他房屋建筑 业”不属于 两高行业。 符合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 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 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 百”。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 放标准,城市主要工地安装视频监控。 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 理范畴,将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费用、建筑 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费用、处置费用等扬 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本项目为标 准化厂房建 设项目,主 要为施工期 环境影响, 企业将严格 执行上述扬 尘综合治理 要求 符合 表表 1-8 项目与项目与““水十条水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 号 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 分析 结果 第第 一一 条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4、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本项目不属于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 行业。施工期生活 污水排入管网 符合 第第 三三 条条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控制用水总量。 2、提高用水效率。 3、科学保护水资源。 本项目符合要 求 符合 表表 1-9 项目与项目与““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 号 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 分析 结果 第第 三三 条条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 产环境安全产环境安全 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2、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3、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4、全面落实严格管控。 5、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本项目符合要 求 符合 - 19 - 第第 四四 条条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 1、明确管理要求。 2、落实监管责任。 3、严格用地准入。 本项目用地符 合区域建设的 整体要求 符合 第第 五五 条条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 壤污染壤污染 1、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2、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3、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本项目符合 要求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水十条”和“土十条”相符 - 20 - 二、建设内容 地 理 位 置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HNG-2037 号沈本二街西桃园一路南-2 地 块。 项 目 组 成 及 规 模 1、、工程组成工程组成 沈阳风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风驰软件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 地面积为 24699.99m2,共设厂房 7 栋及综合楼 2 栋(其中 2为办公楼、食 堂,3为休闲娱乐用房)。 项目组成一览表详见下表 表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工程名称项目工程内容备注 主体工程1-9 2办公楼 3 层(高度 17.85m,内设食堂)、3 休闲娱乐用房为 3 层(高度 20.25m);1、 4 、 6 、 7 、 8 、 9 厂 房 5 层 ( 高 度 20.35m);5厂房 7 层(高度 30m) 新建 公用工程 给水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管网已覆 盖项目所 在地 排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排放制,生活废水经下 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食堂含油废水经 设于食堂外的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 污水共同进入市政管网,排入浑南新城桃仙污 水处理厂 管网已覆 盖项目所 在地 供电厂区设置箱式变电站,外接市政电网 电网已覆 盖项目所 在地 供热自建燃气锅炉取暖,位于 3楼 4 台 1.5t 燃气锅炉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进入浑南新城桃仙污水处理厂;建 筑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经沉淀 池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洒水抑尘 / 运营期1 个化粪池 50m3、1 个隔油池 30m3 噪声处理 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 运营期变电站隔声、减振 废气处理 施工期围挡、洒水抑尘/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 放、燃气锅炉废气经 8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其他废气各入驻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 / - 21 - 固废处理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 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照主 管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位置 / 运营期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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