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富光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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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富光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胡云超联系方式13555843922 建设地点 辽宁省(自治区) 沈阳市于洪 县(区)/ 乡(街道)洪泽路 22 号 (2 门)(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123 度 15 分40.769 秒, 41 度 48 分 30.92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7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2500环保投资(万元)70 环保投资占比()2.8施工工期10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5462.73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 的类别 设置原则本项目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 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 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 氰化物、氯气等,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 护目标,无需设置大气专项 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 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 中处理厂 本项目新增废水排入市政管 网,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 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 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 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 评价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 项 目 由 市 政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水,不涉及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 2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 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 水内容,无需设置生态专项 评价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 项目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不 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设 置海洋专项评价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文件名称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 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 查意见(沈于环发[2020]9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 析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位于沈阳市于洪区,规划面积 60 平方公里。包 括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片区、国际商贸物流产业片区及新兴产业发展片区。 其中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片区,规划面积约 22.2 平方公里,东至三环路,南 至京哈速公路,西至于洪区区界,北至秦沈铁路。总体规划年限为 2020-2030 年。先进装备智能制造片区依托五金园、机床城和基础零部件 产业园、沙岭工业园,加快推动以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 为主的工业企业集聚,打造先进制造产业基地。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 2020 年 1 月委托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开展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环境 影响报告书工作,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由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出具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沈于环发 [2020]9 号)。 本项目位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内。沈阳富光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 产汽车零部件的企业,属于 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根据园区 规划环评, 本项目不属于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行业, 属于允许入园企业。 目前,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内市政供水管网已建成并正常运行,园区 设有市政排水管网,污水经管网排至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园区企业供热 主要为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沙岭地区热源厂集中供热,目前该热 源厂已建成并正常运行。 园区供电由周围现状变电站提供。 本项目供排水、 厂区采暖及供电依托园区设施,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根据沈阳永安经 3 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符 合准入条件,与规划相符。 综上,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检索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 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 41 号),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本),项目所用设备及工艺未列入其中,故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 根据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本项 目符合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及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因此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2)项目用地性质、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泽路 22 号(2 门),沈阳 永安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片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的生产企业,符合沈阳永安经 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要求,同时 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名胜 古迹和疗养院等敏感目标。厂区周围较空旷,地势平坦且开阔,有利于大 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该区域交通便利,环境状况良好。项目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废水、废气、 噪声、固废等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可以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选址合理。 (3)三线一单相符性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 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 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 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到 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也不得上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项目环评审批还要依据有关资源 利用上线要求,即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是不得突破的“天花 4 板”;在规划环评请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①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泽路 22 号(2 门),沈阳永安经济 开发区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片区,不在沈阳市于洪区生态红线范围内,符 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附近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 求,同时采取了成熟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均满足排放标准,建成 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较少,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 质量目标。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水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 利用总量较少,同时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污染治理等多 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 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参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1 年)等内容,本项目不在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 (5)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①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相符 性分析 本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符 合性分析内容详见表 1-1。 表表 1-1 本项目与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本项目与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符合情 况 一、深入调整能源结构符合 (一)推进清洁取暖。本项目采用电取暖。符合 (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 (三)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 (四)实施散煤替代。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 (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二、推进调整产业结构符合 (七)优化产业布局 5 (八)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九)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 (十)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十一)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 动。 (十二)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体系建设。 (十三)整治镁产业区域污染。 (十四)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三、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出行不涉及 (十五)改善货运结构。 (十六)加强油品质量管理。 (十七)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十八)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 舶污染防治。 (十九)实施超标排放车辆全治理 工程。 四、深入治理扬尘污染不涉及 (二十)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二十一)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五、推进秸秆管控和氨排放控制不涉及 (二十二)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 合利用。 (二十三)加强秸秆焚烧综合管控。 (二十四)控制农业氨源排放。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不涉及 (二十五)建立辽宁省蓝天工程治 理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平台。 (二十六)提升全省重污染天气预 测预报能力。 (二十七)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网络。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不涉及 (二十八)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二十九)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符合 (三十)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治理。 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 装置UV 光氧处理后通 过 15m 排气筒排放 符合 (三十一)强化居民生活、餐饮业 油烟污染排放治理。 (三十二)强化汽修行业污染排放 治理。 (三十三)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和 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 ②与“水十条”相符性分析 6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根据企业建设情况 分析本项目“水十条”相符性情况,结果详见表 1-2。 表表 1-2 项目与项目与“水十条水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符合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项目不属于“十小” 企业,亦不属于专 项整治十大重点行 业范畴。 符合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符合 (五)调整产业结构。 根据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 属于允许类 符合 (六)优化空间布局。 (七)推进循环发展。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符合 (八)控制用水总量。 本项目严控用水总 量 符合 (九)提高用水效率。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符合 四、强化科技支撑不涉及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涉及 (十四)理顺价格税费。 (十五)促进多元融资。 (十六)建立激励机制。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不涉及 (十七)完善法规标准。 (十八)加大执法力度。 (十九)提升监管水平。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不涉及 (二十)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二十一)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 (二十二)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二十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符合 (二十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7 (二十五)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符合 (二十六)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符合 (二十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二十八)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本项目不在自然湿 地范围内 符合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不涉及 (二十九)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 责任。 (三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三十一)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三十二)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不涉及 (三十三)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三十四)加强社会监督。 (三十五)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综上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 ③“土十条”相符性分析 根据企业建设情况,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 十条”),分析本项目“土十条”相符性情况,结果详见表 1-12。 表表 1-3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涉及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不涉及 (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符合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本项目周边 无保护类耕 地。 符合 (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不涉及 (十二)明确管理要求。 (十三)落实监管责任。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不涉及 (十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8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符合 (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不涉及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 (十九)控制农业污染。 (二十)减少生活污染。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不涉及 (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二十二)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 (二十三)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二十四)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不涉及 (二十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二十六)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 技术体系。 (二十七)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不涉及 (二十八)强化政府主导。 (二十九)发挥市场作用。 (三十)加强社会监督。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符合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 严格规范建 设和运营污 染治理措施, 确保污染物 稳定达标排 放 符合 (三十五)严格评估考核。 综上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 ④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 符合性分析 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 (辽环发〔2018〕69 号)符合性见表 1-4。 表表 1-4与与 辽宁省辽宁省 ““十三五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规范要求项目情况 符合 性 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 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次整改后,有机废气采 用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 氧处理 符合 9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 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 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 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位于沈阳永安经济 开发区,不属于 VOCs 排 放重点行业,不属于高 VOCs 排放项目。 符合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墨、胶 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 等,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装 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 集率达到 70以上。对转运、储存 等,要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 排放。对收集的废气,要建设吸附 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 确保达标排放。 本次整改后,有机废气采 用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 氧处理 符合 ⑤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见表 1-5。 表表 1-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环大气〔〔2019〕〕53 号号)) 相符性相符性 规范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 污设施实施改造, 应依据排放废 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 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 合理选择治理技术。 鼓励企业采 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本次整改后,有机废气采用活 性炭吸附装置UV 光氧处理。 符合 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 工艺, 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低 浓度、 大风量废气, 宜采用沸石 转轮吸附、 活性炭吸附、 减风增 浓等浓缩技术, 提高 VOCs 浓度 后净化处理; 高浓度废气, 优先 进行溶剂回收, 难以回收的, 宜 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 术。 本次整改后,有机废气采用活 性炭吸附装置UV 光氧处理。 符合 ⑥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4 号)的符合性分析具体见 表 1-6。 10 表表 1-6 与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符合性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分析 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一、严格 项目准入 及排放标 准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 目要严格进行规划相符性审 查,按照国家、辽宁省相关规 定应当进入园区的要进入园 区。禁止审批不符合规划要求 及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要求的建设项目。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 放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排放标准 审查,有行业标准应优先执行 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应执行 国家、辽宁省相关排放标准。 既有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 迁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 目, 要贯彻“以新带老”原则, 加 强对原有项目环境问题的审 查,原有项目的生产工艺、治 理设施须按照新要求和标准, 同步进行技术升级。 本项目为扩建项 目,位于沈阳永 安经济开发区; 生产过程中排放 的有机废气执行 印刷业挥发性 有 机物排放标 准 (DB21/3161-20 19)。 符合 二、严格 项目原辅 料源头替 代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 放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应对建设项目使用的主 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特性等 进行详细分析,明确 VOCs 的 主要原辅材料类型、组分、含 量等(附具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使用 产品的 MSDS),明确是否属 于危险化学品。 汽车制造业新建、扩建项目, 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 量涂料占涂料总使用量比例要 达到 80以上;包装印刷行业 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 等低(无)VOCs 含量的油墨和 低(无)VOCs 含量的胶粘剂、 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 布液的综合使用比例要不低于 60 本项目所使用的 涉 VOCs 排放的 主要原辅材料为 聚乙烯、油墨、 稀释剂等,其理 化性质、检测报 告见附件;属于 危险化学品。 项目生产的产品 无需喷涂,不使 用涂料;项目印 刷使用能量固化 油墨和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 清 洗 剂 不 低 于 60。 符合 三、全面 加强无组 织排放控 制审查 新建、扩建、改建涉 VOCs 排 放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无组织 排放审查,要按照应封闭全封 闭、能收集全收集的原则,加 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要对照 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GB37822-2019)和各行 本项目所使用的 涉 VOCs 排放的 主要原辅材料为 聚乙烯、油墨, 项目拟设置集气 罩,提高废气无 组织排放收集效 11 业的行业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重点加 强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 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 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 类排放源 VOCs 管 控评价审 查。VOCs 物料是指 VOCs 质 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物料, 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使用 的 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 比)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 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 理措施。 率。 四、全面 加强末端 治理及运 行管控 按照“分类收集、 集中处理”的原 则,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要强化建设项目涉 VOCs 有机废气的收集与 处理 评价,配套的 VOCs 治理设施 应当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原 则上不应采用洗涤、活性炭吸 附、UV 光催化/光氧化、低温 等离子等单一处理工艺。在涉 VOCs 废气处理工艺中, 含有活 性炭吸附技术环节的,应当选 择碘值不低 800 毫克/克的活性 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 明确活性炭添加量及更换时 间。建立管理台账,用于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 含量,VOCs 原辅材料采购量、 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 VOCs 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 收量等,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 运行的关键参数,保存废气处 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 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 买、更换、处置记录,燃烧法 VOCs 治理装置应记录燃料用 量、燃烧温度等燃烧条件,在 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 时 调取,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 年。 本项目废气处理 装置采用的是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UV 光氧,活性 炭 碘 值 不 低 于 800 毫克/克,预 计每三月更换一 次。本项目建立 管理台账,记录 聚乙烯、油墨及 油墨稀释剂的采 购量、使用量、 库 存 量 和 废 弃 量,以及回收方 式,记录活性炭 吸附装置的主要 运 行 和 维 护 信 息,台账保存期 限不少于三年。 符合 五、 规 范 废气排污 口及在线 监 测 的 设置 对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查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排污 口设置情况,根据企业具体情 况,尽可能采用全密闭的收集 本项目新建 1 根 15m 高有机废气 排气筒,位于生 产车间的东侧。 符合 12 系统或车间统一收集至一个废 气排污口,原则上同一密闭厂 房只设一个 VOCs 排污口,由 于安全等因素确需保留多个 的,也要最大限度减 少排污口 数量,涉及不同污染物排放标 准的要在 合并前设置采样口 进行监控。对于拥有多条生产 线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一条 生产线设置一个排污口。气环 境重点排污单位的新建、改建、 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 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 要明确要求其所有涉 VOCs 废气排污口均应安装挥发性有 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属地 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它排污 单位应当配套用电监管措施并 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 落 实 建设 项 目 VOCs 总量审核 制度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市 新建、改建、扩建 涉 VOCs 建 设项目, 一律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 等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 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 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不得 审批未落实总 量替代要求的 建设项目。 本项目 VOCs 等 量削减替代量由 沈阳市于洪生态 环境分局分配等 量 削 减 替 代 方 案。 符合 七、 加 强 涉 VOCs 项目后评 价管理 全面开展现有企业涉 VOCs 项 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自本通知 下发之日起, 全市所有涉 VOCs 排放企业中,其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已经超过 3 年的项 目,必须在 4 月 30 日前完成环 境影响后评价。 本项目为扩建项 目。 符合 ⑦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2020〕33 号) 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的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7。 表表 1-7与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环大气〔〔2020〕〕33 号号))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政策要求本项目 符合 性 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 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 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 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 本项目油墨至使用前 均为购买时原始密封 状态,仅在添加物料 时开封,添加完成后 符合 13 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 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 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 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 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 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 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 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 丢弃 即刻封闭盛装容器。 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的 是活性炭吸附装置 UV 光氧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 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 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 路清单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 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 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 管,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报告,做好台账记录。将无组织排放转 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 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 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 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 集点位, 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 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 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 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 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 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 整改后, 有机废气采 用活性炭吸附装置 UV 光氧处理。 符合 14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工程内容及组成、工程内容及组成 沈阳富光电子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泽路 22 号(2 门),地理坐标为 E 12315′40.769″,N41 48′30.928 ″,占地面积 5462.73m2,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2011 年 11 月, 建设单位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 沈阳富光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以(于环分审字【2011】 B230 号)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2015 年 9 月 28 日通过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的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文号为沈环保于洪验字[2015]A1409 号。 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 沈阳富光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 2500 万元对现有项目进行扩建, 本次项目主要利用原有车间,新购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同时对车间功能进行重新 规划, 扩建后厂内可年产定子 8000PCS,机械加工件 200 万 PCS,注塑件 6000 万 PCS, 卷线 30 万 PCS,导线组件 500 万 PCS。 本次扩建后项目组成情况见表 2-1。 表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分类工程分类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内容和规模备注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总建筑面积 5462.73m2,主要用于产品的生产,内设办公区和仓 库 利旧 公用 工程 供电系统来自当地电网 供水系统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 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岭污水处理厂处理 供暖系统冬季采用电取暖 环保 工程 废气 焊接、打磨、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 排放 注塑、热熔、干燥、粘接、印刷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氧处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岭污水处理厂处理; 研磨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岭污水处理厂 处理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原、辅材料消耗、原、辅材料消耗 本次扩建后厂内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 2-2。 15 表表 2-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部门部门材料名称材料名称单位单位扩建后使用量扩建后使用量 注塑成型树脂胶粒t/a400 机械加工 NL 端盖PCS/a80 万 编码器盖PCS/a120 万 切削液L/a3000 清洗剂KG/a6000 能量固化油墨KG/a90 固化剂L/a2.5 抹字水L/a10 硬化剂KG/a0.5 洗网水KG/a1000 定子 铁芯PCS/a11 万 线架PCS/a22 万 胶带M/a16 万 铜线KG/a10 万 束线PCS/a20 万 树脂t/a20 端子PCS/a2 万 线束加工件PCS/a1 万 橡胶衬套PCS/a3 万 胶水Kg/a42 丝印油墨Kg/a20 稀释剂Kg/a40 线束 电线M/a350 端子PCS/a5000 连接件PCS/a1800 套管PCS/a50 焊剂KG/a150 铜线t/a10 能源 水t/a8100 电kwh/a80 万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见表 2-3,相关资料见附件。 表表 2-3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理化特性 名称成分理化性质 能量 固化 油墨 主要成分丙烯酸 酯树脂、丙烯酸 酯、助剂、感光 剂 液体,芳香味;沸点100℃;闪火点100℃ 丝印 油墨 主要成分聚氨酯 树脂、溶剂、助 剂、颜料 液体,相对密度水10.96;沸点℃140;闪点℃44; 爆炸极限VV1.1-9.1;燃烧性易燃,具有刺激性。 固化 剂 成分有脂肪聚异 氰酸酯,聚氧丙 基聚氧乙基甘油 液体,相对密度水11.05;沸点℃140;闪点℃44; 爆炸极限VV1.1-9.1;燃烧性易燃,具有刺激性。 16 醚等 稀释 剂 主要成分是乳酸 乙酯、丙酸正丁 酯等 透明液体,相对密度水11.02;沸点℃154;闪点℃ 45;爆炸极限VV1.5-11.4;燃烧性易燃,具有刺激性。 清洗 剂 主要成分是蒸馏 水、硅酸盐、 EDTA2NA、 十二 烷基苯磺酸钠、 阴离子表面活性 剂、非离子表面 活性剂等 危险性类别本品不燃烧 侵入途径经食入吸收到体内。 健康危害长期接触可能造成出现皮肤脱脂、半燥,脱膚和玻 裂,入口对粘膜有影响 燃爆危险无燃爆危险 洗网 水 主要成分是异佛 尔酮、环己酮 透明液体,相对密度水10.96;沸点℃120;闪点℃ 60;爆炸极限VV1.1-9.1;燃烧性易燃,具有刺激性。 胶水 主要成分是 2-氰 基丙烯酸甲酯、 稳定剂 透明液体,相对密度水11.10;沸点℃55-57;闪点℃ 88;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燃烧性可燃,具有刺激性。 3、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建设项目生产设备 本次扩建后厂内生产设备如表 2-4 所示。 表表 2-4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部门部门工序工序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型号型号单位单位扩建后扩建后数量数量 线束 切断 切断机 C373 型台2 C371 型台5 套管切断机 JOD-63台1 DCM-100台2 MP-012台1 剥皮机 2550 型台10 2300 型台1 2600 型台1 外剥皮机 ST.MAC台1 KIND2-R7C台1 压着 全自动压着机JN03S-A3台1 压着机 LPC220S台16 LPC420S台6 气压式压着机 NA3台4 NA20台1 YA-2A台1 YA-5台1 压着机 HPD-M2A-HD台2 10960台2 半田 电烙铁 FX-951台19 USJ-781台1 FX-791台2 焊接炉 CM107台2 CM558台3 17 卷线 卷线机 SHENLICNC-300A台5 SMNUTOCNC-300台1 焊接炉POT-21C台3 成型 成型机(小)EV2-15T台1 成型机(大)AT350台1 注塑 成型 树脂 成型 注塑机 SE75DUZ台6 SE130EV台6 EM150-SVP/2台6 EM260-SVP/2台6 EM400-SVP/2台6 机加 定子 CNC 加工中心TC-S2C台5 加工中心S500Z1台5 数控车床 LCR-270台6 TCN-203C台6 TCN-2100CL3台8 脱脂槽DISPLAY台2 丝印机SPB-400F台5 移印机PP-20C台4 定子 卷线机TF160-010-S2-P2台1 成型机AT-12000BMC台1 压着钳XS-0536台1 4、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 本次扩建后厂内可年产定子 8000PCS, 机械加工件 200 万 PCS, 注塑件 6000 万 PCS, 卷线 30 万 PCS,导线组件 500 万 PCS。 表表 2-5 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方案一览表 种类种类单位单位扩建后产能扩建后产能 注塑件PCS/a6000 万 机械加工件PCS/a200 万 定子PCS/a8000 导线组件PCS/a500 万 卷线PCS/a30 万 5、工作制度及职工人数、工作制度及职工人数 本次扩建后劳动定员 500 人,实行 1 班制,每天工作 8 小时,全年生产天数为 300 天。 6、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1)供电 项目用电来自当地电网供电,扩建后用电量约 80 万 kwh/a。 (2)给水 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给,扩建后用水包括研磨清洗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 项目研磨清洗用水量为2m3,每天更换1次,年用水量为600m3。 18 扩建后职工定员为500人,无食宿。根据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 (DB21/T1237-2015) , 职工用水量取50L/人d,生活用水量共计为25t/d(7500t/a)。 (3)排水 研磨清洗废水排放系数取0.9进行核算,排水量为1.8m3/d,540m3/d。 项目扩建后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进行核算,生活污水排放量 为20t/d(6000t/a),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岭污水处理厂处理。 (4)供暖 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 (5)食宿 本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1、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不涉及厂房的 土建施工,施工期较短,本次不对施工期进行评价。 2、运营期 定子 8000PCS,机械加工件 200 万 PCS,注塑件 6000 万 PCS,卷线 30 万 PCS, 导线组件 500 万 PCS 一、导线组件生产工艺 (1)线束工艺流程如下 G焊烟焊烟N噪声噪声S 废边角料废边角料 图图 2-1 线束工艺流程图线束工艺流程图 工艺过程详述如下 电线通过导线机装入切断机进行电线长度切断,切好的电线转入剥皮,将电线的两端 按照要求将不需要的外皮剥掉。 剥好外皮的电线转入压着,端子装入压着机的模具,将端子压着在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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