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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件衣帽架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苏安骏联系方式13998334857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 118 号 地理坐标(经度 123 度 32 分 52.092 秒,纬度 41 度 56 分 41.059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7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 总投资(万元)10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0 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6(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5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 审批机关大东区人民政府,2016年;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关于对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审查机关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大东分局 审批文号沈环保大东审字【2016】0049 2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1、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 ① 规划范围 沈阳汽车城规划区域面积为73平方公里,东至京哈高速-沈阳过境绕城高速, 西至长大铁路、203国道,南至东站街,北至平望路。 ②发展定位 以沈阳为依托,以周边7城市为纵深,建立差异化、立体配套体系;以华晨 金杯、华晨宝马、上海通用北盛形成整车核心,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力量; 以常规技术为基础, 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 快速实现产业链延伸和聚 集。最终形成集整车生产、零部件加工、汽车商贸、博览会展、教育培训、研发 设计、物流配送、配套居住等功能为一体,同时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集山水特 色于一体的汽车产业集聚区。 ③产业发展 以三环、二环路、望花街、东望街为骨架,建设汽车研发区、汽车物流区、 汽车金融总部区、汽车文化区、汽车商贸服务区、沈铁汽车产业综合服务带,辐 射周边地区。沿京沈高速公路两侧至铁岭专用基地,发挥城市功能和产业功能, 成为汽车城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承接带,在产业互补中发挥集群效应, 实现汽车产 业带辐射和拓展功能。 ④发展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增长后占 GDP 比例在 23左右, 到 2020 年, 汽车城服务业销 售收入达到 2200 亿。其中,生产性服务业达到 1700 亿元,生活性服务业达到 500 亿元。年均增长 1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45左右,产业 贡献率达到 4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力争达到 30左 右。力争实现税收 800 亿元,就业人口 16 万人,城市常住人口 25 万人。 本项目选址于沈阳汽车城规划用地范围内,占地为二类工业用地, 符合园区 规划。项目生产汽车零部件,符合产业园区入园要求。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 表表 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一览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一览表 规划内容调整建议及产业准入相符性 功能定位 以华晨金杯、华晨宝马、上海通用北盛形成整车核心, 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力量;以常规技术为基础,重 项目生产汽车 零部件, 符合要 3 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快速实现产业链延伸和 聚集。 求 地表水环 境影响减 缓措施 规划区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中水回用,建设人工 湿地,加强入区企业环保要求,明确污水处理管理要求, 做好管线防渗以避免污染地下水 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处理后经 市政管网排入 朱尔屯污水厂 地下水环 境影响减 缓措施 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划分为污染区和非 污染区,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并制定相 应的污染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测监管。 项目厂内按等 级进行防渗处 理,符合要求 大气环境 影响减缓 措施 园区统一采用热源厂集中供热,禁止入驻企业自建燃煤 锅炉,已入驻企业的临建锅炉房应全部取缔。推行清洁 燃料,实施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污染源,加强入区污染 源控制,减少污染源污染,建立废气排放监控体系。加 强绿化,规划区在主干道两边和企业四周留有 10-20m 宽 的绿化带,园内绿化覆盖率应不小于 20。汽车涂装部 门周围 400m 设为卫生防护距离, 该范围内禁止新规划居 民点和敏感点。 项目不建设锅 炉, 依托沈阳市 常春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供 暖管网, 热源由 沈阳华顺供热 有限公司提供 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 减缓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视其性质由企业进行分类收集,尽 量进行回用,一般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2013 年修改版)的规范进行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场的建设 及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严禁随意堆放和扩散,厂内的临 时堆放场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2013 年修订)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严格按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中的有关 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安全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 严格按有关要 求实施全过程 管理和安全处 置,符合要求。 噪声环境 影响减缓 措施 合理规划区内的功能区布局,加强噪声管理,在安排进 入工业区项目时,应按规划工业用地布局进行摆设,采 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减小噪声污染。设置 绿化隔离带,建立绿色声屏障,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项目严格执行 噪声控制措施, 厂界噪声可达 标排放, 符合要 求。 生态环境 影响减缓 措施 加强生态建设,绿化建设在种类选择、群落结构设计、 景观设计等多方面应符合生态需求,既要注重景观效应, 又要有生态效应。 项目在现有厂 房内建设, 不占 用绿地 准入条件 (1)入区企业应高于(或相当于)同行业的国际先进水 平清洁生产要求。 (2)入区产业具有较大的关联性,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 提升。 (3)准入产业包括整车生产、零部件加工、高技术高 附加值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汽车商贸、物流配送。 项目为汽车零 部件生产, 符合 入园条件。 禁止入区 项目 (1)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的项目不允许进入; (2)高耗能、高耗水、产出低的企业不允许进入; (3)禁止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 年本)、黑色金 属铸件、电镀表面处理、锻件、炼铁、炼钢、铁合金冶 炼、电瓶生产、镍镉电池、镍氢电池、化工行业进入园 不涉及, 符合入 园条件。 4 区。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表 1.2规划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内容规划及审查意见情况相符性分析 审查意 见 规划”规划范围内,产业定位、结构、规模及 布局要合理。根据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明确入 区企业环保准入条件,按照环保相关规范要 求, 汽车生产涂装车间设置 400m 卫生防护距 离。合理规划工业用地与产业发展及居住相 协调的关系,加宽工业区与居住区间的防护 绿化带至 100m。 项目符合入区环保准入条件。 严格入城项目的环境准入标准,坚持走低耗 能,低污染的低碳经济。严禁违反国家产业 政策及不符合汽车城规划的建设项目入驻, 在规划区发展过程中应逐步淘不符合规划区 用地性质、产业定位的企业,减轻区域的环 境影。 项目生产采用电能源, 用地性质、 产业定位符合园区要求。 汽车城应按区域总体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 设,尽快完区内供水、供电、道路、排水管 网、绿化等基础设施,为改善区域环境创造 良好的外部条件。 园区已基本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汽车城应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确保污水处理 达标后排放。利用中水回用等多种手段减少 污染物的排放量,从清洁生产角度提高区域 内水资源的利用率。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经市政管网排入朱尔屯污水处理 厂 汽车城应实施集中供热,合理规划区域内新 建及扩建热源厂,采取“拆小并大”,推广清 洁能源,有效控制和削减区域内烟尘和二氧 化硫的排放量。 项目不建设锅炉,依托沈阳市常 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供暖管 网,热源由沈阳华顺供热有限公 司提供 规划并落实好汽车城对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的处置,明确好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避 免对区域内造成的环境污染。 项目固体废物严格按有关要求实 施全过程管理和安全处置,符合 要求。 认真落实“报告书”对产业汽车城总体规划提 出的各项污染减措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将汽车城建成产品科技含量高,环境优美的 产业园。 园区已基本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 淘汰类、鼓励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 118 号, 租 5 赁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和办公室用于项目生产及办公, 土地 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所在地块属于沈阳汽车城规划用地范围内, 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 一致;生产汽车零部件,符合沈阳汽车城入园要求。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保 护红线区内。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区域供电、 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四邻情况及照片见附图。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1.3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一览表相符性一览表 要求 项目内容 符合 性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 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 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 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 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 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 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 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 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 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沈阳市大东区生态保护红线 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 内,不在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内,符 合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 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 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 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 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 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 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不达标区, 根据 2019 年沈阳蓝天保卫战作战 方案我市通过“实施散煤治理攻 坚战役、实施燃煤锅炉治理攻坚战 役、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战役、实施 扬尘污染治理战役、挥发性有机物 治理攻坚战役、机动车尾气治理攻 坚战役、整治“散乱污”企业攻坚 战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攻坚战 役、推动建立辽宁中部城市群大气 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重 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后,项 目所在区域环质空气质量中 PM2.5、 PM10 超标问题可以得到有 效的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明显 得到改善。 本项目生活污水、 废气、 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各类固体 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符合环境 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 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 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 电、水等能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 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 符合 6 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 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 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 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 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用上限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 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 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 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 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 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 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 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大东区朱尔屯污水处理厂,生 产过程中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选址 属于工业区范围,项目不在沈阳汽 车城的负面项目清单内,也满足环 控措施要求,因此符合环境功能区 划的要求。 符合 ((4 4)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年版)符合性分析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性目录(2021 年 版)的通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 年 6 月 23 日),具体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 1.4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性政策目录(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年版)符合性分析 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 存在下 列情形 之一的 环境影 响报告 书(表) 不予批 准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选址为工业用 地,且位于汽车城内, 项目平面布置合理,符 合规划及法律法规要 求 符 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 质量标准, 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不能满 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 严格执行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可 以达到稳定达标排放 符 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 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或者未采取 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 严格执行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可 以达到稳定达标排放 符 合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完 善,生产过程污染物排 放满足相应标准,运行 以来无污染事故。无环 境遗留问题。 符 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 项目环境空气常规污 染物引用沈阳市环境 符 合 7 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 合理; 质量报告书 (2020 年) 数据,污染物排放情况 采用例行检测报告中 的数据。同时报告中计 算数据采用推荐系数 计算,结论可信 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完成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区内新、改、扩建化工 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类 项目 符 合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 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 符 合 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 的新建炼油、乙烯、PX 项目及一次炼油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低速电动车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含绕城高 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计或运行 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二)生 态保护 红线区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 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 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 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 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2.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排放污 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 擅自取土、挖砂、 采石、开矿;禁止私自挖塘、 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 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3.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 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 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 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 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符 合 (三)水 环境保 护环境 准入限 制的相 关要求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 制 革、印染、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 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 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四)饮 用水水 源保护 区环境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 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 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符 合 8 准入限 制的相 关要求 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 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 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等活 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 水水体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 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符 合 (五)环 境空气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 散燃煤供热锅炉。 项目不建设锅炉,依托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供暖管网, 热源由沈阳华顺供热 有限公司提供 符 合 (六)自 然保护 区环境 准入限 制要求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 不得建设 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 得建设污染环境、 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 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 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自然保护 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 其污染物排放 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应当限期 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措施。在自然 保护区的外国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 不得损害 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 当限期治理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 类自然保护区 符 合 (七)土 壤环境 保护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 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等行业企业, 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 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 符 合 (八)产 业政策 和准入 条件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 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等相 关政策要求,对于属于淘汏类和限制类的项 目, 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 本)中允许类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 合 (九)园 区准入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不得引 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 设项目。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气、氨 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氨酸氨等爆 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硝化工艺、 剧毒化 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汽车 城,符合园区准入条件 符 合 二、重点行业政策 9 (三)汽 车制造 业 1.原则上不再审批传统燃油汽车生产新设企 业的项目。 2.新建项目原则上应位于产业园区内,并符合 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不予批准选址在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区域 的项目。 3.新建、扩建汽车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 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应不低 于 80;改建项目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 光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 用比例应达到 50以上。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 涂料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 汽车涂料中有害 物质限量(GB24409)和环境标志产品技 术要求水性涂料(HJ2537)等要求。 本项目位于沈阳汽车 城内,符合园区规划及 规划环评要求,选址不 属于法律法规明令禁 止建设区域。本项目不 使用涂料。 符 合 本项目不涉及所列的其他十一个行业 ((5))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沈政发 〔〔2021〕〕10 号号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本 项目位于汽车城内, 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 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 资源环境负荷、 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 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做到合理处置,满足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意见要求。 ((6)与)与“气十条气十条”、、“水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 表。 表表 1.5 项目与项目与“气十条气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内容本项目 符合 性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在石化、 有机化工、 表面涂装、 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 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 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 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 项目不使用涂料、 有机溶剂等。本项 目废气收集后经二 级活性炭处理设施 处理,处理效率较 符合 10 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 有机溶剂 高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 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 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所用设备不 属于落后设备 符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 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 园区循环式发展、 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本项目位于汽车城 内 符合 表表 1.6 项目与项目与“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序号“土十条”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 1 严格用地准入 本项目地块为工业 用地, 符合该地区土 地规划 符合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 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 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 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2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本项目属 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允许类” 项目,不在“淘汰落 后产能”行列 符合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继续淘汰涉重金属 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 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 设项目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 废物均由环卫部门 及危险废物处理资 质单位处理, 不会对 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全面整治尾矿、 煤矸石、 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 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 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 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 3 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废气可实现达标排 放; 固体废物全部实 现了有效处置 符合 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 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 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 定达标排放 表表 1.7项目与项目与“水十条水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序号“水十条”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 1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本项目属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允许类项 目, 不在“淘汰落后产 符合 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 2015 年 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 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1 能”行列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 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 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 护部备案。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 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 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2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 仅员工生活用水 符合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 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运 ((7)辽宁省)辽宁省“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表 1.8 与辽宁省与辽宁省“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 相符 性 1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结合“散乱污”企业 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涉 VOCs 排放的涂料、 油墨、合成革、橡胶和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 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 的印刷、家具、木业、制鞋、钢结构、人造板、注塑 等制造加工企业, 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散乱 污”行业开展综合整治。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 账式、网格化管理。按照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 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 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 本项目符合相 关的产业政策, 产业发展规划 合理,满足环 保、能耗等要求 符合 2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 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我省相关产业的环境准入指导 意见,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逐步提高石化、化工、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 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纳入石化产业 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新建 涉 VOCs 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新建化工 项目进入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或 化工集聚区块。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 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 改、扩建排放 VOCs 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 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配 套安装高效收集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收 集后经二级活 性炭处理设施 处理,且本项目 选址于沈阳汽 车城,符合入区 准则 符合 3 加快推进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大制药、农药、 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 品、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 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 VOCs 治理力 度。橡胶制品企业和炼焦工序企业应严格执行橡胶 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和炼 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有关 要求,加强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到 2020 年,化工行业 VOCs 排放量比 2015 年减少 30 本项目排放的 污染物严格执 行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31572-201 5),可以达到 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12 以上 4 优化生产工艺方案。农药行业加快水相法合成、生物 酶法拆分等技术开发推广;制药行业加快生物酶合成 法等技术开发推广;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 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涂料、油墨、染料制造行业 推广使用密闭化生产装备。采取密闭生产工艺,推广 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采用先进的物料输送、分 离设备和进出料方式,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尽可 能提高设备的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 本项目在各废 气产生节点安 装集气罩进行 收集,并在集气 罩周围安装透 明软帘围挡提 高收集效率,尽 可能提高设备 的密闭性。 符合 ((8)沈阳市)沈阳市“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沈阳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发布关于印发沈阳 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与其相 符性分析如下 表表 1.9 与沈阳市与沈阳市“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 符合 性 (一) 大力 实施 产业 结构 调整 1、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结合“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涉 VOCs 排放 的涂料、工业涂装、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机合成 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中间体、胶粘剂 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木业、钢结构、 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 车维修作业等“散乱污”行业开展综合整治。 实行拉 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按照 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 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沈阳市“散乱污” 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项目符合相关的 产业政策, 产业布展 规划合理,满足环 保、能耗等要求 符合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 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我市相关产业的环 境准入指导意见,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逐步 提高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 措施。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 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新建涉 VOCs 排放的重 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进入符合 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 区块。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 行区域 VOCs 排放等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 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新、改、扩建排放 VOCs 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 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 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效收集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收集后 经二级活性炭处理 设施处理, 处理效率 较高; 且本项目选址 于沈阳汽车城, 符合 入区准则 (二) 深入 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石化企业应严格执 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 物严格执行 合成树 符合 13 推进 工业 源 VOCs 减排 (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1571-2015)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等相关要求,全 面加强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通过源头预防、过程 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到 2020 年,石化行业 VOCs 排放量比 2015 年减 少 40以上 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31572-2015), 可以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企业应制定开停车、 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 染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非正常工况排 放的有机废气严禁直接排放,应送火炬系统处理, 禁止熄灭火炬长明灯;无火炬系统的,应采用冷 凝、吸收、吸附等处理措施,降低排放。加强操 作管理,减少非计划停车及事故工况发生频次; 对事故工况,企业应开展事后评估,及时向当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应做好检维修记录, 及时向社会公开非正常工况相关环境信息,接受 社会监督 本项目在正常工况 下产生的废气通过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处理, 不会出现直接 排放的情况; 出现事 故工况, 开展事后评 估, 及时向当地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符合 加快推进化工业行 VOCs 综合治理。加大制药、 农药、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 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 化工行业 VOCs 治理力度。橡胶制品企业应严格 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有关要求,加强精细化管理水 平,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到 2020 年,化工行业 VOCs 排放量比 2015 年减少 30以上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 物严格执行 合成树 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31572-2015), 可以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优化生产工艺方案。农药行业加快水相法合成、 生物酶法拆分等技术开发推广;制药行业加快生 物酶合成法等技术开发推广;橡胶制品行业推广 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涂料、油 墨、染料制造行业推广使用密闭化生产装备。采 取密闭生产工艺,推广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 采用先进的物料输送、分离设备和进出料方式, 封闭所有不必要开口,尽可能提高设备的密闭性 和自动化水平 本项目在各废气产 生节点安装集气罩 进行收集, 并在集气 罩周围安装透明软 帘围挡提高收集效 率, 尽可能提高设备 的密闭性。 符合 ((9))与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环大气环大气〔〔2019〕〕53 号号))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 1.10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1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 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 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 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 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 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 本项目不涉及涂料、 油墨、清洗剂等 符合 14 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工 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低反应 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 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 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 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油墨和胶粘 剂,重点区域到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 快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 产。 2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 (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 含VOCs产品、 含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 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 密闭、 工艺改进、 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 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在各废气产 生节点安装集气罩 进行收集,并在集气 罩周围安装透明软 帘围挡提高收集效 率,尽可能提高设备 的密闭性。 符合 3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 施或对现有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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