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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污染染影影响响类类)) 氢氢燃燃料料电电池池发发动动机机试试制制试试验验项项目目 项项目目名名称称沈沈阳阳航航天天三三菱菱汽汽车车发发动动机机制制造造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建建设设单单位位((盖盖章章))沈沈阳阳航航天天三三菱菱汽汽车车发发动动机机制制造造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编编制制日日期期2022 年年 8 月月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生生态态环环境境部部制制 第 1 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名名称称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试制试验项目 项项目目代代码码2207-210112-04-03-728144 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联联系系人人冀宁联联系系方方式式15524268979 建建设设地地点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 地地理理坐坐标标(123 度 24 分 38.522 秒,41 度 42 分 26.460 秒) 国国民民经经济济 行行业业类类别别 M7320 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建设设项项目目 行行业业类类别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 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 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建建设设性性质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建设设项项目目 申申报报情情形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项目目审审批批((核核准准/ 备备案案))部部门门((选选填填)) 沈阳市浑南区 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项目目审审批批((核核准准/ 备备案案))文文号号((选选填填)) 浑南工信备案〔2022〕20 号 总总投投资资((万万元元))890环环保保投投资资((万万元元))8.9 环环保保投投资资占占比比(())1施施工工工工期期12 个月 是是否否开开工工建建设设 否 是 用用地地((用用海海)) 面面积积((m2)) 1390.94 专专项项评评价价设设置置情情况况无 规规划划情情况况 1.规规划划名名称称沈沈阳阳市市城城市市总总体体规规划划((20112020年 年)) 批复时间2017 年 7 月 6 日 批复文号国函〔2017〕92 号 批复机关国务院 2.规规划划名名称称沈沈阳阳市市中中心心城城区区榆榆树树台台单单元元控控制 制性性详详细细规规划划 批复时间2019 年 9 月 17 日 批复文号沈政〔2019〕80 号 批复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编制机关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第 2 页 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评价情况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 细规划环境影响影响报告书 2.审查机关审查机关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3.审查文件名称审查文件名称 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4.审查时间审查时间2021 年 1 月 4 日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年)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6号,根据沈阳市城市总 体规划(20112020年),本项目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 合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详见附图七)。 2.与与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与与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相符性分 析析 表表 1-1与与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 具体要求内容具体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规划 范围 东至金阳大街,南至三环高速公 路, 西至长大铁路, 北至浑南西路, 单元面积约 11.7 平方公里。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辽 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航 天路 6 号, 位于规划范 围内。 符合 规划 定位 与长白岛毗邻的以汽车商贸、 汽车 零部件、 高端居住为主导的浑南区 西部重要拓展区。 本项目主要进行氢燃 料电池发动机性能测 试, 为后续氢燃料电池 发动机大批量产业化 生产提供相关数据, 属 于汽车商贸。 符合 用地 布局 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 布 局在浑南西路北侧,金阳大街西 侧。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布局在浑南西路南侧, 金阳大街西 侧,主要为行政办公、教育科研、 医疗卫生用地, 为地区级公共服务 设施。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在 浑南西路以南, 南京南街两侧。 工 业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 布局在铁 路以南, 南京南街两侧。绿地与广 场用地主要为沿街公园、 大型居住 区、 公共生活中心配套公园绿地与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 土地证, 可知项目用地 为工业用地, 符合用地 布局的要求。 符合 第 3 页 市政用地的防护绿地、 道路防护绿 地, 以及浑南西路与金阳大街交叉 口广场用地。 五线 控制 红线控制包括高快速路三环高速、 浑南大道、 胜利南街, 主干路包括 金阳大街、南京南街、沈营路、金 帆西路、 维科街, 次干路包括仓储 街、宁园路、远航西路、华园路、 金仓路、仓储东一街、华园路等, 其他为支路。 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 地、 防护绿地等。 黄线控制包括交 通场站、加油站、供应设施、环卫 设施、 其他公用设施等。蓝线控制 为水面。黑线控制为铁路用地。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辽 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航 天路 6 号, 未涉及五线 控制中五线。 ((2))与与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 表表 1-2与与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规划环评结论规划环评结论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性性 优 化 调 整 建 议 (1)贯彻落实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内涵,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创 新驱动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 线,严格执行产业环境准入清单, 提高产业发展的资源环境优势 度; 本项目主要进行氢燃料电池 发动机性能测试,无禁止建设 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禁止使 用限制类和淘汰类装备技术 符合 (2)以“城区生态化”为主线, 依据区域生态禀赋划定生态空 间,进行生态营建和生态修复, 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空间 保障;依托区域水系和路网建设, 建设生态廊道,逐步修复区域生 态环境,提高区域生态价值,构 建生态城区; 本项目在建设单位厂区内进 行建设,不新增占地 符合 (3)以“产业绿色化”为手段, 努力提高区域工业资源循环利用 水平,设定区域资源开发利用上 限,和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 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上限; 本项目的废水、噪声污染物均 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 得到合理处置 符合 (4)以“产业低碳化”为追求, 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设定区 域能源利用上限,积极发展能源 高效利用新技术,推进天然气利 用工程和存量能源清洁煤倍量替 代工程,切实采取节能措施降低 规划区域能源消耗,落实集中热 源超低排放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 4 页 (5)以“用地集约化”为宗旨, 科学编制用地规划,增强节约集 约用地意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 力度,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 用地集约的要求,提高土地集约 利用水平,并逐步化解用地存在 的冲突与矛盾。 本项目无新增用地,在现有厂 区内进行改扩建,用地属于工 业用地 符合 (6)以“美丽沈阳”为最终目标, 大力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计 划,从而确保所处区域生态环境 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区域 环境质量 符合 产 业 优 化 发 展 建 议 规划应坚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根据关于浑南国际新兴产 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审查意见(沈环保审字 〔2015〕0023 号),该区域主要 以物流、高端装备、电子商务、 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为主,同 时按“三线一单”进行管控。 本项目主要进行氢燃料电池 发动机性能测试,氢燃料电池 属于新能源产业;同时,根据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三线一单”管 控单元查询申请表(附件七) 可知本项目位于优先保护单 元、重点管控单元,能够满足 对应的分区管控要求。其中, 本项目涉及的优先保护单元 管控编号为 ZH21011210041, 主要环境属性为砂山水源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辽政发 〔2022〕10 号文件(详见附件 十七),可知沈阳市的砂山水 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经撤 销,因此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环 境 基 础 设 施 调 整 优 化 建 议 加强污水管网建设,2020 年完 成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废水 全部收集处理;加快农村生活污 水站建设,并配备人工湿地,实 现农村污水达标排放。 封育北沙河,巩固浑南总干黑 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海绵城市 建设,减少入河污染;实施农村 污水治理,切断入河面源污染; 加强桃仙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实施中水回用工程。 对浑南区内热源实施超低排放 改造;农村地区采用清洁供暖或 实施集中供热改造。 区域交通出行实现绿色化,提高 新能源出行比例。 实施能源目标和水目标管理, 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高 于 0.093tce/万元,单位地区生产 总值用水量不高于 15.12m3/万元。 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主要 为纯水制备装置的浓排水、超 声波清洗废水、电堆反应水。 拟将超声波清洗废水排入厂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纯水制备 装置浓排水、电堆反应水排入 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 市政管网统一进入桃仙污水 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北沙 河。 符合 区新能源汽车产业本项目均不涉及符合 第 5 页 域 产 业 环 境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1.禁止新建产业政策中列入淘汰 和限制的项目; 2、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采取水性、 高固份、粉末或者紫外光固化涂 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占比 不低于 80; 3、禁止新建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 量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项 目; 4、禁止冶炼、熔炼等前段工序进 入; 5、禁止电镀工序进入; 6、禁止采用非清洁燃料; 7、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与与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审查意见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1-3与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与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序序 号号 具体要求内容具体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1 进一步优化区域及周边规划的布局, 依 法做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区域规 划实施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要求, 不得入 驻报告书规定的环保准入负面清单类 别项目, 入驻企业应满足国家 大气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 、 土壤防治行动计划 等要求。 引进的项目应严格依法办理建设项目 环评手续, 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行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入驻, 建议按照报 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 加大区域绿化 面积。 在规划总体布局结构优化的基础 上, 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确保与相关规 划协调,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 率, 提高区域产业聚集度和配套产业的 产业链延伸度, 建设循环经济和清洁生 产的生态型园区。 (1)本项目不在规定 的环保准入负面清单 类别项目内; (2)本项目的建设符 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辽宁省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实施方案 (辽委 发〔2022〕8 号)相关 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建设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为 “允许类”建设项目; (4)本项目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 符合用地 要求。 符合 2 区域应按照清污分流、 雨污分流原则规 划建设区域排水系统。 应按照报告书要 求做好基础市政排水管网的规划设计 建设工作, 确保全部污水都得到有效收 集, 入驻项目污水经初步处理, 通过管 网送至沈阳市桃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处理, 满足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 和 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要求后稳定达 标排放。 在给水工程规划在设计时应考 虑采取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减少废水 排放、 降低水资源的消耗, 提高区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 水, 主要为纯水制备装 置的浓排水、 超声波清 洗废水、电堆反应水。 拟将超声波清洗废水 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处理; 纯水制备装置浓 排水、 电堆反应水排入 化粪池处理。 处理后的 废水经市政管网统一 进入桃仙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标后排入北沙 符合 第 6 页 资源利用率。河。 3 区域生活用热应全部依托作为区域集 中热源的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热源厂,应按照国家要求,实施环 保设置优化升级改造, 确保除尘、 脱硫、 脱硝环保措施达到相应排放要求, 实现 稳定达标排放,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减缓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热源规 划应符合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 (20132020)的要求。 生活用热依托厂区现 有的水源热泵, 该水源 热泵为建设单位现有 工程, 已经取得管理部 门的批复 (沈环保浑南 审字[2015]0124 号), 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沈环保浑南验字 [2016]29 号),现正常 运行。 符合 4 规划区域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 质单位安全有效处理, 产生的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应的遵循循环经济原则和理 念尽可能在厂内、规划区域内回收利 用,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废物生产 工艺, 鼓励无废、 少废生产工艺发展和 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 减少固体废 物排放量, 提高综合利用率。 综合考虑 规划区域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的规划建设, 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送市政 部门统一安全处理, 不得随意堆放, 确 保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 物为危险废物, 主要为 废防冻液, 拟将其暂存 于现有危废暂存间, 定 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 处置。 符合 因此, 本项目符合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详 见附图八)。 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1、、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29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故属“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沈阳航天三菱 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产品研发中心厂房、北停车场东侧。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详见附件三),本项目所在地用地用途 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性质合理。 本项目选址不在沈阳市生态红线保护红线区内(详见附图九), 第 7 页 周围没有社会关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名胜古迹、生活饮用 水源地、生态脆弱敏感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区。且建设单位 厂区内基础设施条件完善,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设 施完善。本项目在运营期采取治理措施后,废气、废水及噪声能够达 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 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选址合理。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1-4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要要 求求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 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 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 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 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 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 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 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 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 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沈阳航天 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 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在 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 区分布图范围内(详见 附图九),项目周边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 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等敏感区,未涉 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 符合 环 境 质 量 底 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 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 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 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 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 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 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 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 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 耗一定量的电、水、气 等能源,资源消耗量相 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 较少,资源条件有保 障,不会突破区域资源 利用上线。 符合 环 境 质 量 底 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 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 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 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 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 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 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 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 策提供重要依据。 根据 2020 年沈阳市环 境质量公报(2020 年) , 2020 年沈阳市大 气为不达标区。根据本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 论,本项目各类污染物 排放对环境质量贡献 值较小,外排废水、噪 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 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 到合理处置,各污染物 符合 第 8 页 达标排放,符合环境质 量底线要求。 生 态 环 境 准 入 清 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 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 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 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 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 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 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 束作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 49 号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 本项目属于 “允许类” , 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2012 年本)及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中淘汰 和限制项目,本项目符 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2 年版) 规定 要求,亦不属于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 和限制的产业,属允许 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当 前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 4、、与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辽政发〔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 1-5与辽宁省与辽宁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要求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性性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 先保护、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 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 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管控 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 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 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 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 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 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浑 河站东街道,根据沈阳市生 态环境局2022年8月8日出具 的“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 询申请表(附件七)可知本 项目位于优先保护单元、重 点管控单元。其中,本项目 涉及的优先保护单元管控编 号为ZH21011210041,主要 环境属性为砂山水源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根据辽政发 〔2022〕10号文件(详见附 件十七),可知沈阳市砂山 水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经 撤销,因此本项目选址虽在 优先保护单元内,但不涉及 其主要环境属性,故符合环 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 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 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项目, 符合 第 9 页 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 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 “1414N”4 级塔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体系。 “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4” 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辽宁沿海经济带、 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 辽东绿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求; “14”为各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N” 为全省1524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 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制定 发布市域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 项目布局合理,运营期各项 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 目运营过程中仅消耗一定量 的电能、水资源,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 少。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 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 镇建设活动, 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 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 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 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 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 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 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 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浑 河站东街道,根据沈阳市生 态环境局2022年8月8日出具 的“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 询申请表(附件七)可知本 项目位于优先保护单元、重 点管控单元,能够满足对应 的分区管控要求。其中,本 项目涉及的优先保护单元管 控编号为ZH21011210041, 主要环境属性为砂山水源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辽政 发〔2022〕10号文件(详见 附件十七),可知沈阳市的 砂山水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已经撤销,因此本项目选址 虽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但不 涉及其主要环境属性,故符 合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 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 标排放要求。 符合 5、、与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沈政发〔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表表 1-6与沈阳市与沈阳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分区管控本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 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 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 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点 管控单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 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 一般管控单 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 单元以外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航天三菱汽 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厂区 内,根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 “三 线一单”管控单元查询申请 表(附件七)可知本项目位 于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 单元,在沈阳市环境管控单 元分布图中的位置见附图十 符合 第 10 页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 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 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 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 控体系, “1” 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 “N” 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 1 优先保护单元。 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 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 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 态功能不降低。 2 重点管控单元。 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 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 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 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 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防控 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3 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 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 执行生态环境 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 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本项目属于“M7320 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项目, 项目布局比较合理,各设施 布置紧凑,项目运营期各项 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 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 电能、水源等资源,资源消 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 较少。根据沈阳市生态环境 局 2022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 “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询 申请表(附件七)可知本项 目位于优先保护单元、重点 管控单元,能够满足对应的 分区管控要求。其中,本项 目涉及的优先保护单元管控 编号为 ZH21011210041,主 要环境属性为砂山水源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根据辽政发 〔2022〕10 号文件(详见附 件十七),可知沈阳市砂山 水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经 撤销,因此本项目选址虽在 优先保护单元内,但不涉及 其主要环境属性,故符合环 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综上, 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要求。 符合 6、、与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年版)) ((沈沈环环发发〔〔2021〕〕 31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沈阳航天三菱汽车 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8 月 8 日 出具的“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询申请表(附件七)可知本项目位于 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位管控编号为 ZH21011210041(主要环境属性为砂山水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 管控单元编号为 ZH21011220023、ZH21011220026。 本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具体符合性 分析见下表。 表表 1-7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相符性分析年版)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本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性性 第 11 页 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ZH21011210041)) 主要主要 环境环境 属属 性性 优先 保护 单元 (砂 山水 源饮 用水 水源 保护 区)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 (1)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 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 已建成的 上述建建成的上述建筑物,限期迁出; 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禁止倾倒业活 动, 禁止倾倒, 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 圾、 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禁止输送 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 区;禁止建设油库;禁止建立墓地。 (2)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限期迁出或关 停;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 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 已有 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 不涉及。 根据辽政发〔2022〕 10 号文件(详见附件 十七),可知沈阳市 的砂山水源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已经撤销, 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 / /符合 环境风险防范环境风险防范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制定和完善 做用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 做到 “一 元一案” , 按要求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 门备案, 并定期演练和修订预案。 饮用 水水源地周边高风险区域设有应急物 资 (装备) 储备库及事故应急池等应急 防护工程。 饮用水源的补给区及供水单 位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 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 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不涉及。 根据辽政发〔2022〕 10 号文件(详见附件 十七),可知沈阳市 的砂山水源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已经撤销, 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资源利用效率 / /符合 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ZH21011220023)) 主要主要 环境环境 属属 性性 重点重点 管控管控 单元单元 (大(大 气环气环 境受境受 体敏体敏 感重感重 点管点管 控控 区)区)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 相关行业产业政策, 符合国家 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沈 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相关要求,禁止淘汰 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准入; (2)不予批准城市建成区、地级市及 以上城市规划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 煤发电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 区除 “上大压小” 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 煤发电项目。 (3)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采用 60 万千瓦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 电耗煤低于 300 克标准煤/千瓦时。 (4)在已经实行清洁能源供热的区域 内,不得建设燃煤或生物质燃料锅炉。 本项目主要进行氢燃 料电池发动机性能测 试,属于“M7320 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项目,符合当 前国家产业政策;符 合沈阳市城市总体 规划(20112020 年)、沈阳市中心 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 性详细规划。 符合 第 12 页 城市建成区的改建生物质燃料锅炉需 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5)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 时 40 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 (1)城市建成区内单台容量 100 吨及 以上燃煤锅炉为重点, 实行除尘器超低 排放升级改造。 (2)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建设 项目要严格执行(行业、国家或省级) 排放标准,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制定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3)涉 VOCs 排放企业执行“一厂一 策”管理。 本项目不涉及废气污 染因子,废水为生产 废水,主要为纯水制 备装置的浓排水、超 声波清洗废水、电堆 反应水。拟将超声波 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 水处理站处理;纯水 制备装置浓排水、电 堆反应水排入化粪池 处理;固体废物均得 到合理处置。 符合 环境风险防范环境风险防范 /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资源利用效率 / /符合 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ZH21011220026)) 主要主要 环境环境 属属 性性 重点 管控 单元 (水 环境 城镇 生活 污染 重点 管控 区)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 相关行业产业政策, 符合国家 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沈 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相关要求,禁止淘汰 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准入; (2)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 间规划、 城镇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 (3)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 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 养殖单元。 本项目主要进行氢燃 料电池发动机性能测 试,属于“M7320 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项目,符合当 前国家产业政策;符 合沈阳市城市总体 规划(20112020 年)、沈阳市中心 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 性详细规划。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 (1) 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强化城中村、 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 集, 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 污分流改造, 难以改造的, 应采取截流、 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2)区域内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相应排 放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废气污 染因子,废水为生产 废水,主要为纯水制 备装置的浓排水、超 声波清洗废水、电堆 反应水。拟将超声波 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 水处理站处理;纯水 制备装置浓排水、电 堆反应水排入化粪池 处理;固体废物均得 到合理处置。 符合 环境风险防范环境风险防范 / /符合 第 13 页 资源利用效率资源利用效率 (1)将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 分为 I 类(一般)、Ⅱ类(较严)和Ⅲ 类(严格),Ⅱ类较严高污染燃料包 括 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 20 蒸吨/小时 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 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 油。Ⅰ类一般高污染燃料包括单台 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 煤设备燃用含硫量大于 0.5、灰分大 于 10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 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2)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 染燃料; 禁止新、 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 的设施, 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 拆除或改用天然气、 页岩气、 液化石油 气、 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禁止直接燃 用生物燃料。 本项目不涉及锅炉; 发动机性能测试过程 中会使用燃料,燃料 为氢气,属于清洁能 源。 符合 7、、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 ((2021 年年 6 月月 23 日)相符性日)相符性 表表 1-8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序序 号号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符合 性性 综 合 性 政 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 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 关法定规划;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 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且建设项目拟采 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 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 放标准, 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 制生态破坏;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 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 出有效防治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 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 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6.化工园区外新建、 扩建化工项目, 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区 内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 建项目; 8.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 本项目主要进行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性 能测试, 属于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 目行业类别, 性质为扩 建, 选址位于 沈阳市 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内。 选址、 布局、 规模符合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 不涉及废气污染因子, 废水为生产废水, 主要 为纯水制备装置的浓 排水、超声波清洗废 水、 电堆反应水。 拟将 超声波清洗废水排入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纯水制备装置浓排水、 电堆反应水排入化粪 池处理; 固体废物均得 到合理处置。 同时针对 原有存在的问题, 本次 评价已提出“以新带 老”整改要求。 符合 第 14 页 (修订版)的新建炼油、乙烯、Px 项目及一次炼油项目; 9.低速电动车项目; 10.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 以内(含绕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 产和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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