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4K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返回 相似 举报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4K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46页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4K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46页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4K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46页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4K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46页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4K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4K 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打印编号1 6 3 6 6 2 4 6 2 2 0 0 0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8 0 g u 0 2 建设项目名称4 K 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类别 3 3 - - 0 7 1 汽车整车制造;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 车制造;电车制造;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盖章)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2 1 0 1 1 2 6 0 4 6 3 0 5 5 6 E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兰华 主要负责人(签字)李振中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付壮 二、编制单位情况 二、编制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盖章)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2 1 0 1 0 4 5 8 93 7 0 8 8 X J 三、编制人员情况 三、编制人员情况 1 . 编制主持人 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 董秋楠2 0 1 6 0 3 5 2 1 0 3 5 2 0 1 3 2 1 1 5 0 3 0 0 0 0 5 9B H 0 0 4 4 4 0 2 . 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 董秋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 析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 境保护 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 B H 0 0 4 4 4 0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4K 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105-210112-04-02-775695 建设单位联系人冀宁联系方式15524268979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 地理坐标东经 123 度 24 分 36.04 秒,北纬 41 度 42 分 26.5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660 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7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沈阳市浑南区工 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浑南工信备案[2021]7 号 总投资(万元)2183环保投资(万元)3 环保投资占比()0.14施工工期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 类 (试行)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1、规划名称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批复时间2017年7月6日; 批复文号国函【2017】92号; 批复机关国务院。 2、规划名称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 规划; 批复时间2019年9月17日; 批复文号沈政【2019】80号; 2 批复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编制机关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编制机关 沈阳市规划和国 土资源局。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 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 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审查时间2021年1月4日。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 根据沈阳市城市总 体规划, 本项目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符合沈阳市城 市总体规划(本项目在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见附图 1);根据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 东至金阳大街、西至长大铁路,南至三环高速公路,北至浑南 西路,总规划面积 11.674 平方公里,规划定位为以长白岛毗 邻的以汽车贸易、 汽车零部件、 高端居住为主导的浑南西部重 要拓展区。 本项目在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范 围内,并满足规划定位,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 沈阳市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项目在沈阳市 中心城区榆树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位置见附图 2)。 3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分为鼓励类、限制类 和淘汰类产业名录。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不 属于这三种名录之列, 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的规 定,2021 年 5 月,本项目在沈阳市浑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 行了备案(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 1、备案件见附件 2),属于 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土地证见附件 3),在项目现厂址联合厂房内进行技术改 造,不新增用地,原有厂房已履行环保手续,同时项目选址不 在生态红线保护红线区内, 项目周围无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保 护目标。项目区域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 项目选址合理。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1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一览表相符性一览表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 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 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 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 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 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 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 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 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 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 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 区航天路 6 号(地理位 置见附图 3),根据沈阳 市浑南区生态保护红线 图(见附图 4),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区内,不在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内, 符合沈阳市生态保护红 线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 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 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 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 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 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生 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 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沈阳 市浑南新区污水管网, 进沈阳市桃仙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处理后最 终排入北沙河,噪声经 治理后达标排放,各类 4 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 要求 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 处置,本项目的建设对 大气、水、土壤的环境 质量影响较小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 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 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 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 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 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 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 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 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 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 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 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 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 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 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 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 区航天路 6 号,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内,不突破 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 用上线要求。 ((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意见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沈政发〔2021〕〕10 号号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全面落实 辽宁省人民 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辽政发 〔2021〕6 号)工作要求,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 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 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政发 〔2021〕 10 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该项目具体情况判定 结果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 环境管控单元137个, 分为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 中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 主要包括工业集聚、 人口集中 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 本项目所在地周 边无生态保护红 线、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等,本项目不在 优先保护单元区 域,属于重点管控 单元。符合环境管 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5 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 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 从空间 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 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 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 “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 “N”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 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 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 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严守生态环境 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2 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 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 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 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 强化精细化 管理为重点; 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 强环境污染治理、 防控生态环境风险 为重点。 3 一般管控单元。 以促进生产、 生活、 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 执行生 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根据资源环 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 理控制开发强度, 维护生态环境功能 稳定。 本项目位于重点 管控单元。本项目 项目运营期本项 目不产生废气,废 水、噪声经治理后 可做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做到合 理处置,污染影响 较小。 符合 综上,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 位于重点管 控单元,但本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可做到达 标排放,固体废物做到合理处置,满足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本项目在沈 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中的位置见附图 5。 ((5))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 年版年版)) ((沈环发沈环发 【【2021】】 31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属于浑河站东街 道,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不在优先保护单元内。 6 重点管控区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利用 效率等均符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 年版)(沈环发【2021】31 号)通知的要求。具体 分析见下表。 表表 3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年版)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类别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 控 环境风 险防范 资源利 用效率 生 态环 境准 入清 单 (202 1 年 版) 要求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 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 业产业政策, 符合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 和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相关 要求, 禁止淘汰类和限 制类的项目准入; (2)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城 镇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 规划、 详细规划等相关 要求;(3)禁止在城 镇居民区、 文化教育科 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 区域;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内建设畜禽养殖单元。 1加强配套 管网建设,强 化城中村、老 旧城区和城乡 结合部污水截 流、收集,现 有合流制排水 系统应加快实 施雨污分流改 造,难以改造 的,应采取截 流、调蓄和治 理等措施。(2) 区域内工业企 业严格执行相 应排放标准。 // 本项 目 (1)本项目符合国家 和辽宁省相关行业产 业政策,符合国家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和沈 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 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相关要求 (2)本项目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 符合沈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 (3)本项目在原有厂 区内现有厂内进行技 术改造,不新增用地, 不在居民区、 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 中区域内 (1) 企业采取 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产生的 废水排入企业 场内公司污水 处理站处理 后,进沈阳市 浑南新区污水 管网,进沈阳 市桃仙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 理,处理后最 终排入北沙 河; (2)本项 目废水经处理 后可满足辽 宁省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 7 (DB21/1627- 2008)表 2 和 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GB8978-19 96)中的三级 标准,企业废 水达标排放。 符合 性 符合要求符合要求// ((6))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 目录(2021 年版)的通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 年 6 月 23 日),具体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 4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年版)符合性分析 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 一、综合性政策 (一) 对存 在下 列情 形之 一的 环境 影响 报告 书 (表) 不予 批准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 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选址 为工业用地,项目 平面布置合理,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相关法定 规划 符 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 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 目拟采取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不产 生废气,不产生影 响本区域环境质 量达标的污染物 符 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 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 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 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生产废水 经场内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排入沈 阳市浑南新区污 水管网,进沈阳市 桃仙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处理后 最终排入北沙河。 符 合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 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技改项 目,但不涉及以新 带老措施 符 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 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 项目环境空气常 规污染物引用 2020 年沈阳市 符 合 8 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 确、不合理; 环境质量公报数 据,同时报告中计 算数据采用合理 方法计算,结论可 信 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 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环境评价的 化工园区内新、改、扩建化工类 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 项目,不属于化工 类建设项目 符 合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 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限 制类和淘汰类的 “两高”项目 符 合 未纳入石化行业规划布局方案 (修订版)的新建炼油、乙烯、 PX 项目及一次炼油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 项目,不属于化工 类、“两高”类、炼 油、乙烯、PX 项 目及一次炼油项 目、低速电动车项 目、危险化学品生 产和储存项目、新 建“头顶库、危库、 险库、无设计或运 行状况与设计不 符的尾矿库加高 扩容项目 符 合 低速电动车项目; 符 合 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换线以 内(含绕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 品生产和储存项目; 符 合 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 计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 库加高扩容项目”。 符 合 (二) 生态 保护 红线 区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 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 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 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 目;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 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 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 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 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 项目;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 污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 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 取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 私自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 下水; 4.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 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 得增加污染负荷;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 让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选址不涉及各 类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符 合 9 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 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 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 和矿产开发项目环评文件; (三) 水环 境环 保环 境准 入限 制的 相关 要求 1.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炼焦、 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 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 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 生产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 本项目不属于小 型造纸、制革、印 染炼焦、炼硫、炼 砷、炼汞、炼油、 电镀、 农药、 石棉、 水泥、 玻璃、 钢铁、 火电以及其他严 重污染水环境的 生产项目 符 合 2.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 目。辽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 得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 造、印染等项目; 符 合 3.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 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 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已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未投入运行的 工业集聚区,按规定暂停审批涉 水建设项目; 本项目生产废水 进场内污水处理 站进行处理,污水 处理站已安装自 动在线监控装置, 并联网,经场内污 水处理站处理完 经沈阳市浑南新 区污水管网,进沈 阳市桃仙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处 理后最终排入北 沙河,不属于暂停 审批涉水建设项 目; 符 合 4.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 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 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 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含重 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 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 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为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 技术改造项目,不 属于新建冶金、电 镀、化工、印染、 原料药制造等工 业企业。 符 合 5.开展地下水压采行动。 严格执行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辽 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 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开 展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工作,对 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全面 实施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新标 准,严格地下水水资源论证和取 水许可审批,严格计划用水管理, 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 本项目不开采地 下水 符 合 10 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6.以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为核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辽 河、浑河、太子河干流 1 公里范 围内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和有重大 生态环境风险的生产项目。严格 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 和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 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 行业建设项目依法实行主要污染 物排放减量置换 本项目为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 技术改造项目,不 属于高耗水、高污 染行业 符 合 (四) 饮用 水水 源保 护区 环境 准入 限制 的相 关要 求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禁止设 置排污口;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选址不涉及各 类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 符 合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 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 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 的活动; 符 合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 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 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 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 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 用水水体; 符 合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 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 排污量; 符 合 五环 境空 气保 护环 境准 入限 制的 相关 要求 1.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 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 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煤 矿及燃煤问题 符 合 2.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 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符 合 3.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 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 污染燃料的设施。 符 合 4.在集中供管网覆盖地区, 禁止新 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符 合 5.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符 11 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 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 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 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 气体。 合 6.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 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 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 代。 符 合 7.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 禁止新 建和扩建大气污染源。 符 合 六自 然保 护区 环境 准入 限制 的相 关要 求 1.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 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选址不涉及各 类自然保护区 符 合 2.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 不得 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 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 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 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 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 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 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 施。 符 合 3.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 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 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 应当限期治理。 符 合 七土 壤环 境保 护环 境准 入限 制的 相关 要求 1.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 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本项目固体物按 照法律法规和相 关标准的要求,采 取措施防止土壤 污染。 符 合 2.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 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 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本项目污水进沈 阳市浑南新区污 水管网,进沈阳市 桃仙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处理后 最终排入北沙河, 固体废物得到合 理的处置,不会对 土壤造成污染 符 合 3.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 规划,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 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 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 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 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厂区均做 防渗处理,不会造 成土壤污染。 符 合 4.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本项目固体废物符 12 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 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 土地复垦 得到合理的处置合 5.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 不得 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 目。 本项目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 符 合 6.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 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 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在原址进行技 术改造,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 符 合 7.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 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 加、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 行业企业,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 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符 合 8.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 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 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 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为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 技术改造项目,主 要工艺为装配工 艺,不属于排放重 点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 符 合 9.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 后产能,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 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 技术改造项目,不 涉及 符 合 10.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 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 换”的原则,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 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对全口径清单内企业 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措施削减的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 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 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 符 合 (八) 固体 废物 环境 保护 环境 准入 限制 的相 关要 求 1.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永久基本 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 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 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 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 埋场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选址不涉及各 类自然保护区 符 合 2.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 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 得到合理的处置 符 合 3.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的 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 得到合理的处置, 符合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 符 合 13 4.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 移危险废物。 本项目不涉及过 境转移危险废。 符 合 九森 林环 境保 护环 境准 入限 制的 相关 要求 1.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 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 为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不涉及林地 符 合 2.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 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 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 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符 合 十湿 地环 境保 护环 境准 入限 制的 相关 要求 1.城市湿地公园及保护地带的重 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 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项目和设施,不得从事挖湖采沙、 围护造田、开荒取土等改变地貌 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不涉及湿地 符 合 2.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湿地, 确需占用的,应当按照占补平衡 的原则进行补偿。 符 合 3.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涉及 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 用市级重要湿地和其他湿地的, 依法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 准,建设单位在办理相关手续并 给予补偿后才能开工建设有关主 管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 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 符 合 4.在湿地内禁止下列活动 1开围垦、 填埋湿地, 擅自改变 湿地用途; 2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或者排干 湿地; 3非法挖砂、采矿; 4过度放牧或者擅自捕捞、 取土、 取水、放生 5引进外来入侵物种 6破坏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 徙洄游通道,在湿地内滥捕滥采 野生动植物 7投肥、投粪等污染湿地的养殖 行为 8向湿地内排放污水、倾倒有毒 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9擅自建设风力发电设施、光伏 发电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 10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 的活动 符 合 14 十一 产业 政策 和准 入条 件的 相关 要求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 省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修正 本、对于属于淘汏类和限制类 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 不得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限 制类、淘汰类、鼓 励类。项目属于允 许类,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符 合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 革委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0 年版、对于禁止准入 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 机关不予审批。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1 年版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符合准入 条件 符 合 十二 园区 环境 准入 限制 的相 关要 求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 区域,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 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浑南区航天路 6 号,用地符合规划 符 合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 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 酸铵、硝基胍、氨酸铵等爆炸性 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硝化工 艺、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技术改造 项目,不涉及 符 合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 规范的要求; 项目编制根据导 则要求编制 符 合 2.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 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项目的建设符合 地方法律法规要 求,涉及总量控制 污染物已向相关 部门提出总量申 请 符 合 3.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 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 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的建设符 合生产工艺的要 求 符 合 三、重点行业政策 本项目不在所列的十二个行业中 ((7)与)与“气十条气十条”、、“水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现行环境管理要 求相符性分析见表 5、6、7。 表表 5项目与项目与“气十条气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范要求本项目 符 合 性 15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 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 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 逼产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所用 设备不属于 落后设备 符 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 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 循环利用、 废物交换利用、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 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本项目在现 厂址进行技 术改造, 不新 增用地 符 合 表表 6 项目与项目与“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序 号 “土十条”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1 严格用地准入 本项目地块为 工业用地,符 合该地区土地 规划 符合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 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 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 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 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 定土地用途 2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 工作 本项目属产 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中“允 许类”项目,不 在“淘汰落后 产能”行列 符合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继续淘 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 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 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 设项目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 工作 本项目固体废 物全部得到合 理的处置,不 会对环境造成 不利影响 符合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 矿、 煤矸石、 工业副产石膏、 粉煤灰、 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 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 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 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3 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企业已执行环 评制度,无废 气产生,生产 废水经场内污 水处理站处理 后,经沈阳市 浑南新区污水 管网,进沈阳 市桃仙污水处 符合 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 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 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 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 达标排放 16 理厂集中处 理,处理后最 终排入北沙 河,固体废物 全部实现了有 效处置 表表 7项目与项目与“水十条水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序 号 “水十条”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1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本项目不属 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 本)中“鼓 励类”、“限 制类” “淘汰 类”行列 符合 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 2015 年起, 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 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 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 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 境保护部备案。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 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 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 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2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本项目清洗 废水在清洗 设备内循环 使用,循环 到不能使用 的废水排入 企业场内公 司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 进沈阳市浑 南新区污水 管网,进沈 阳市桃仙污 水处理厂集 中处理,处 理后最终排 入北沙河 符合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 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17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项目背景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三菱”)是由中国、 日本和马来西亚三国于 1997 年 8 月成立的合资企业。2003 年 8 月,航天三菱在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航天路 6 号建设新厂区(占地面积为 30.6 万 m2、建筑面积 130751m2),并于 2006 年 8 月公司整体迁至此厂区,大东厂区资产已经于 2013 年5月全部转让处理完毕, 并关停。 目前, 公司主要产品有4G6系列MPI、 MIVEC、 Turbo 发动机 (排量 1.8L、 2.0L、 2.4L 及 1.8T、 2.0T) 、 4K 系列 D-VVT、 VVTVVL 发动机(排量1.8L、2.0L、2.4L)、4A9 系列 MIVEC、Turbo 发动机(排量 1.3L、1.5L、1.6L 及 1.5T);主要生产线包括 4G6、4K、4A9 三大系列产品的 生产线(缸盖铸造,缸体、缸盖机加),发动机装配线,开发试验中心及质检 中心。全厂目前发动机生产能力为 50 万台/年(包括4G6 系列、4K 系列合计 15 万台/年,4A9 系列 35 万台/年)。 航天三菱现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并对原有 GK 装配生产线全面改造(4K 和 4G6 两个机型,共用一条生产线,生产线叫 GK 生产线),新增及改造曲轴回转 力矩测量机、活塞连杆入缸机等设备 33 台/套,在原址原有联合厂房内,投资 2183 万元,建设了 4K 装配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改造 GK 装 配线产能为 5 万台/年,4K 和 4G6 两个机型维持现有共用生产线。 2、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现有 GK 装配线一条, 共线生产 4G6 机型与 4K 机型。 4G6 机型 (10 万台/年),主要用于 4G6 系类机型的装配生产;4K 机型(5 万台/年),主要 用于 4K1、4K2 系类机型的装配生产;还有 4A9 系列装配线(35 万台/年),主 要用于 4A9 系类机型的装配生产。 本项目将现有 GK 装配生产线全面升级改造, 新增及改造曲轴回转力矩测量 机、活塞连杆入缸机等设备 33 台/套,改造后生产能力可适配 4G6、4K1、4K2 及 4K3 系机型的装配,原有产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