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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浩博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芦天龙联系方式18642025810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 区 文官 街道建设路 100 号 地理坐标(123 度 31 分 44.214 秒,41 度 56 分 35.52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N7724 危险废物治 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1 危险废物 (不含医疗废物) 利 用及处置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万元)12 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25(不新增用地)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 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 审批机关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2016 年; 沈阳汽车城前身为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2006年5月,经国家发改委 审核认定,由省政府批准,设立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辽宁 省人民政府辽政[2006]117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沈阳浑河民族开 发区等10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同意成立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设立为 省级开发区。欧盟工业园用地范围东至黄泥河,西至虎石台建成区,南至 七二四边界,北至平望路。规划范围12km2。2007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同 意将七二四地区6平方公里土地划归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 沈政[2007]232 号 关于同意将七二四地区6平方公里土地划归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的批 2 复。至此,欧盟开发区面积增至18km2。 随着汽车产业在大东区的发 展建设,沈阳市做出在大东区加快建设沈阳汽车城的决定,2011年3月沈 阳市决定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挂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理委 员会牌子。沈阳汽车城规划区域面积为73平方公里, 东至京哈高速-沈阳 过境绕城高速,西至长大铁路、203国道,南至东站街,北至平望路。2016 年大东区政府委托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文件名称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大东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对沈阳汽车城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查意见,沈环保大东审字[2016]0049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沈阳汽车城规划区域面积为73平方公里,东至京哈高速-沈阳过境绕 城高速,西至长大铁路、203国道,南至东站街,北至平望路。 发展定位以沈阳为依托,以周边7城市为纵深,建立差异化、立体 配套体系;以华晨金杯、华晨宝马、上海通用北盛形成整车核心,成为区 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力量; 以常规技术为基础, 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零 部件,快速实现产业链延伸和聚集。最终形成集整车生产、零部件加工、 汽车商贸、博览会展、教育培训、研发设计、物流配送、配套居住等功能 为一体, 同时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集山水特色于一体的汽车产业集聚区。 功能分区 根据汽车城用地发展方向选择和建设区空间布局形态,结 合产业发展基础、交通条件和制约因素,汽车城功能布局结构确定为3 个汽车整车产业区、2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区、1个汽车商贸区、1个汽车文 化运动区、1个生活配套服务区,1个724产业区及生态绿契。 沈阳浩博实业位于沈阳汽车城规划区域内, 是在规划环评编制之前就 已经存在的企业,本项目属于配套环保措施的优化建设,项目实施后,对 厂区危废暂存的管理更加规范,措施更加完善, 解决了原有危废运输及暂 存过程中遗留的环境问题,有利于企业总体污染治理能力的提升, 实现了 污染物严格治理。本项目满足产业区规划要求。 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1)与规划环评结论相符性分析 3 表表1-1项目与规划环评结论相符性分析项目与规划环评结论相符性分析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符 合合 性性 规 划 概 况 沈阳汽车城规划区域面积为73 平方公里,东至京哈高速-沈阳过境 绕城高速,西至长大铁路、203国道, 南至东站街,北至平望路。 沈阳汽车城的功能定位为 以沈 阳为依托,以周边7城市为纵深,建 立差异化、立体配套体系;以华晨金 杯、华晨宝马、上海通用北盛形成整 车核心, 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力 量;以常规技术为基础,重点发展新 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 快速实现产业 链延伸和聚集。最终形成集整车生 产、零部件加工、汽车商贸、博览会 展、 教育培训、 研发设计、 物流配送、 配套居住等功能为一体, 同时具有良 好的生态环境, 集山水特色于一体的 汽车产业集聚区。 功能分区 3个汽车整车产业区、 2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区、 1个汽车商贸 区、1个汽车文化运动区、1个生活配 套服务区, 1个724产业区及生态绿契 本项目为沈阳浩博 实业有限公司扩建 危废暂存间项目, 属于厂区配套环保 措施的优化,有利 于企业总体污染治 理能力的提升,不 涉及企业产品产能 变化,与规划相符 符 合 环境 影响 减缓 措 施 水环境减缓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区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实 施中水回用,建设人工湿地,加强入 区企业环保要求, 明确污水处理管理 要求, 做好管线防渗以避免污染地下 水。 (2)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 区分,划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不 同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 并 制定相应的污染应急处理预案, 加强 地下水污染监测监管。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及排放。危废暂存 间进行了防渗 符 合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统一采用热源厂集中供热, 禁止入驻企业自建燃煤锅炉, 已入驻 企业的临建锅炉房应全部取缔。 推行 清洁燃料,实施总量控制。合理布局 污染源,加强入区污染源控制,减少 污染源污染,建立废气排放监控体 系。加强绿化,规划区在主干道两边 和企业四周留有10-20m宽的绿化带, 园内绿化覆盖率应不小于20。汽车 本项目无需供热 符 合 4 涂装部门周围400m设为卫生防护距 离, 该范围内禁止新规划居民点和敏 感点。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视其性质 由企业进行分类收集,尽量进行回 用,一般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GB 18599-2001)(2013年修 改版)的规范进行固体废物的贮存、 处置场的建设及运行管理。 危险废物 严禁随意堆放和扩散, 厂内的临时堆 放场必须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有防 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危险 废物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 中的有关要求实施全过程管 理和安全处置。 入园企业应推行清洁 生产,减少固废产生量,加快固体废 物资源化进程, 再次提高固体废物综 合利用率。 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 综合利 用、集中处置的控制对策,园区建设 垃圾箱,日产日清,最终将生活垃圾 运送到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 理或综合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按 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2013年修订)进 行管理 符 合 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合理规划区内的功能区布局, 加 强噪声管理, 在安排进入工业区项目 时,应按规划工业用地布局进行摆 设,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 施, 减小噪声污染。 设置绿化隔离带, 建立绿色声屏障,以减少噪声的影 响。 本项目通过建筑隔 声、距离衰减降低 噪声 符 合 准入 产业 准入条件 (1)入区企业应高于(或相当 于) 同行业的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 产要求;(2)入区产业具有较大的 关联性,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提升; (3)准入产业包括整车生产、 零 部件加工、 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先进装 备制造业、汽车商贸、 物流配送。 禁止入区项目 (1)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 的项目不允许进入;(2)高耗能、 本项目为园区原入 住 企 业 的 建 设 项 目,本次仅为危废 暂存间建设,不增 加企业产品产能, 仅增加危险废物暂 存能力,不属于禁 止入园项目 符 合 5 高耗水、产出低的企业不允许进入; (3)禁止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1年本)和辽宁省产 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黑 色金属铸件、电镀表面处理、锻件、 炼铁、 炼钢、 铁合金冶炼、 电瓶生产、 镍镉电池、镍氢电池、化工行业进入 园区。 总量 依据国家环保部和辽宁省环保 厅提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确定 总量控制因子大气污染物为SO2、 NOx、VOCs,水污染物为COD、 NH3-N。 大气污染物中SO2建议总量指标 为694.7t/a, NOx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 566.3t/a,小型乘用车单位涂装面积 的VOCs排放量不高于35g/㎡;水污 染 物 COD 建 议 总 量 指 标 为 8314.7t/a , NH3-N 建 议 总 量 指 标 1330.4t/a。 本项目总量满足要 求 符 合 (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表1-2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审查意见内容审查意见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规划”规划范围内,产业定位、 结构、 规模及布局要合理。 根据国家汽车产业政策 明确入区企业环保准入条件, 按照环保相 关规范要求,汽车生产涂装车间设置400m 卫生防护距离。 合理规划工业用地与产业发 展及居住相协调的关系, 加宽工业区与居住 区间的防护绿化带至100m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严格入城项目的环境准入标准, 坚持走 低耗能,低污染的低碳经济。严禁违反国家 产业政策及不符合汽车城规划的建设项目 入驻, 在规划区发展过程中应逐步淘汰不符 合规划区用地性质、产业定位的企业,减轻 区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汽车城应按区域总体规划, 加强基础设 施建设,尽快完善区内供水、供电、道路、 排水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为改善区域环 境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汽车城应采取污水集中处理, 确保污水 处理达标后排放。 利用中水回用等多种手段 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从清洁生产角度提高 区域内水资源的利用率。 本项目无废水 排放 符合 汽车城应实施集中供热, 合理规划区域 内新建及扩建热源厂,采取“拆小并大”,推 本项目无需供 热 符合 6 广清洁能源有效控制和削减区域内烟尘和 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规划并落实好汽车城对生活垃圾和危 险废物的处置, 明确好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处 理,避免对区域内造成的环境污染 本项目不新增 劳动定员,不 产生生活垃圾 符合 认真落实“报告书”对产业汽车城总体 规划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措施,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将汽车城建成产品科技含量高, 环境优美的产业园 本次评价对项 目提出了污染 减缓措施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项目。因此,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 2、 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2.1 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辽政发〔2021〕6 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 1-3项目与项目与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分区管控分区管控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判定结果判定结果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 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 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 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 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 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 域, 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 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 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 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 外的其他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 汽车城产业园区 内,项目所在地 周边无生态保护 红线、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等,本项目不 在优先保护单元 区域,属于重点管 控单元。符合环境 管控单元划分要 求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 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 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 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 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414N”4 级塔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 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4” 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 济带、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 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等重点 区域管 控要求; “14”为各市生态环 境管控基本要求;“N”为全省 1524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 本项目属于 “N7724 危险废 物治理”项目, 项目 布局合理,运营期 各项污染物采取 相应的环保措施 后能满足达标排 放要求;项目运营 过程中仅消耗一 定量的电能资源, 资源消耗量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 量较少。综上,本 符合 7 单。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 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 制定发布市域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 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项目符合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要求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 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 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动,确保生 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 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 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 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 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 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沈阳 汽车城产业园区 内,属于重点管 控单元。项目属于 环境治理业,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 求 符合 2.2 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 1-4项目与项目与通知中强化通知中强化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相符性约束作用相符性分析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符合情况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 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 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 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 重要内容, 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 红线的, 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 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 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 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 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 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 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依法不予 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 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建设区域内不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 设置的大气、 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 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 量目标管理要求, 提出区域或者行 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 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 结构和 规模的对策措施。 项目环评应对照 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深入分析预测 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 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 要求 本项目废气和噪声经 治理后达标排放;固 体 废物 得 到 合理 处 置,符合环境质量底 线要求 8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 资源利用 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 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 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 线, 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 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 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 开 采方式和规模控制、 利用效率和保 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 为规划编 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 耗一定量的电,项目 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 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 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 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 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 止、 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 要求。 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 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 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 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 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 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参考国家发改委、商 务部制定的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国家 工信部发布的淘汰 落后产能公告,环 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制定的“高污 染、高环境风险”产 品名录及沈阳市生 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 准入 限 制 政策 目 录〉(2021 年版)的 通知等内容,本项 目均不在其列;本项 目不在沈阳市人民 政府关于实施“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沈政发 〔2021〕10 号中优先 保护单元;本项目符 合沈阳市生态环境 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生态环 境管控要求,本项目 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 2.3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沈政发(2021)10号),大东区内共有1个优先保护单元、2个重点 管控单元。 1、优先保护单元。 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9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 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 强化精 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 风险为重点。 3、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 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引导产业科学布 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本项目位于沈阳汽车城产业园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单元名称为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21010420005ZH21011320035。本项目与该重点管控单元的符合性分析 如下 表表 1-5.1本项目与沈阳市本项目与沈阳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为 ZH21010420005ZH21011320035 空 间 布 局 大气受体、布局敏感区尽量避 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 布局建设 本项目不属于大 规模排放大气污 染物的项目 符合 污 染 物 排 放 1、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区园区内 企业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 禁止偷排、 漏排; 东部污水处理厂排污标准执行排污 许可证相关管 理要求,虎石台南污水处 理厂排放标准稳定达到一级 A 及以上; 园 区内管网逐步推行雨污分流; 2、大气布局重点管控区淘汰 40 蒸吨以 下非工业燃煤锅炉;清退 “散乱污”企业; 新增燃煤项目实行减排置换; 3、重点排放企业编制 VOCs 治理 “一厂 一策”,实行错峰生产;4、加强重点企业 颗粒物排放监管,加强厂区降尘等工作 项目无废水产 生;项目无需供 热,不使用燃煤 锅炉;项目不属 于 3 中重点排放 企业;项目不属 于 4 中重点企业 符合 资 源 利 用 率 高污染禁燃区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 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建燃用高 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 设施应当拆除或改用天然气、页岩气、 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 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 本项目不使用燃 料,使用清洁能 源电能 符合 10 区域削减计划 本项目位于区域环境质量不达标区。 随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等的实施,通过采取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推进清洁取暖、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散煤 替代、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进调整产业 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 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污染源 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促进绿色低碳出行(改善货运结构、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加强移动源污染 防治、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 污染防治)、深入治理扬尘污染(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推进秸秆管控和 氨排放控制(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焚烧综合管控、控 制农业氨源排放)、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立辽宁省蓝天工程治理指挥决 策支持系统平台、提升全省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 监测网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大气污染联 防联控) 、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方案 (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治理、强化居民生活、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强化居民生活、餐饮业 油烟污染排放治理、 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 等 削减替代方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本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中生态环境管控 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5.2项项目与目与重点产业园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点产业园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环境 管控 单元 编码 单 元 名 称 主导 产业 空间 布局 污染物排放 环 境 风 险 资源利用 效率 符合 性 ZH2 1010 4200 05 ZH2 1011 3200 35 沈 阳- 欧 盟 经 济 开 发 区 汽车 及零 件、 电子 电 器、 汽车 (新 能 源) 大气 受 体、 布局 敏感 区 尽量 避免 大规 模排 1.水环境城镇生 活重点管控区 园区内企业生产 废水集中收集处 理,禁止偷排、 漏排;东部污水 处理厂排污标准 执行排污许可证 相关管理要求, 虎石台南污水处 / 高污染禁 燃区在 禁燃区 内,禁止 销售、燃 用高污染 燃料;禁 止新、扩 建燃用高 污染燃料 本项 目无 新增 废水, 项目 运行 无需 供热。 废气 主要 11 整车 及零 部件 制 造、 现代 服务 业 放大 气污 染物 的项 目布 局建 设。 理厂排放标准稳 定达到一级A及 以上;园区内管 网逐步推行雨污 分流。 2.大气布局重点 管控区淘汰 40 蒸吨以下非工业 燃煤锅炉;清退 “散乱污”企业; 新增燃煤项目实 行减排置换。 3.重点排放企业 编制 VOCs 治理 “一厂一策”,实 行错峰生产。 4.加强重点企业 颗粒物排放监 管,加强厂区降 尘等工作。 的设施, 已建成的 高污染燃 料设施应 当拆除或 改用天然 气、页岩 气、液化 石油气、 电或者其 他清洁能 源;禁止 直接燃用 生物质燃 料。 为挥 发性 危废 贮存 期间 产生 的 VOCs ,经负 压收 集二 级活 性炭 吸附 处理 后有 组织 排放 3、项目与“气十条”、“土十条”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见 下表。 表表 1-6项目与项目与 “气十条气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内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内容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第一条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减少多污染物 排放(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施工期基 本在现有库房内 进行,且施工期 短,影响较小 符合 第二条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转型 升级(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三条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 提高科技创新 能力(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四条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增加清洁能源 供应(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五条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 优化产业空间 布局(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六条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完善环境经济 政策(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七条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严格依法监督 管理(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八条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 统筹区域环境 治理(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九条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妥善应对 重污染天气(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十条 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 动员 全民参与环境保护(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12 表表 1-7项目与项目与 “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内容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内容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第一条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 境质量状况(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无需开展土 壤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 第二条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 全法规标准体系(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三条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 生产环境安全(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四条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 居环境风险(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五条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 土壤污染(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六条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 预防工作(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 按要求进行防渗, 防止对土壤的污染 符合 第七条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 土壤环境质量(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八条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 护产业发展(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九条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 境治理体系(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第十条 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4、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8项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表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一)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1. 推进清洁取暖。 2.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3. 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 4. 实施散煤替代。 本项目无需供 热 符合 (二)推进调整产业结构。 7.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 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 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 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10.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 全面达排放 项目符合区域 “三线一单”相 关要求 符合 建设项目各项 污染物全部达 标排放 符合 (三)深入治理扬尘污染。 20.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本项目利用现 有库房建设危 废暂存间, 无大 型土建工程, 施 符合 13 工期影响较小 5、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 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19项项目与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 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 划。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 地,符合要求 符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 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 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管理要求。 项目废气、运营期 噪声可满足标准要 求 符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 坏。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 物可以达到相应排 放标准 符合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拟建地不在 生态保护红线区 符合 (三)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 纸、制革、印染、炼焦、炼硫、炼砷、 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 、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 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以上 项目 符合 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辽河 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新上石油化工 、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 本项目不在辽河流 域干流及主要支流 符合 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托城镇污 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 装置并联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未投 入运行的工业集聚区,按规定暂停审批 涉水建设项目。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符合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详细内容略 项目拟建地不在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符合 (五)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 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本项目为无需供热符合 (六)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4 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 护区内 符合 (七)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去 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 采取防渗措施,不 会污染土壤 符合 (八)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 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 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 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拟建地不位 于生态保护红线区 域、永久基本农田 集中区域和其他需 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内 符合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 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本项目的建设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要求 符合 (九)森林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详细内容略。 项目拟建地不在森 林环境保护区内 符合 (十)实地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详细内容略。 项目拟建地不在湿 地环境保护区内 符合 (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 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修正本),对于属于淘 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 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 不得审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项目,不 存在落后、淘汰工 艺 符合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 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等相关政策要求,对于禁止准入事项, 市场主体不得进入, 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 年版) 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符合国家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 符合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 术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符合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以及相关标准、 技术规范的要求 符合 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 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不涉及符合 15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 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 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 本项目能源消耗量 小 符合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根据文件,重点行业主要为石化化工 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冶金铸 造业、塑料制品业、畜禽养殖业、电力 热力生产业、制浆造纸业、水泥制造业、 钢铁业、废钢加工业、“三磷”类建设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 行业 符合 6、与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相符性分析 表表1-11与与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符合 性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年修订)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基础必须防渗, 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 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 ≤10-10cm/s 危废暂存间基础进行防渗,地 面、裙脚均采取防渗措施。裙脚 高度为 200mm, 防渗层采用防渗 混凝土防渗(50mm)20mm 的 水泥砂浆环氧树脂,底板采用 素土碎石混凝土结构, 渗透系 数≤10-10cm/s,与危险废物相容 符合 符合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 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 容 符合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 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 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l/5 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高 200mm, 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为 30m3,不低于堵截液态贮存区最 大贮存量 100m3的l/5 符合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 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内设置集液沟 和集液池,危废暂存间密闭,废 气负压收集后, 经二级活性炭吸附 通过 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 口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内设置了一 盏防爆灯,留有一个观察窗口 符合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 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 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耐腐蚀的 硬化防渗地面,且在运行期定期 检查,保证地面无裂缝 符合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 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本项目所有危废按类别分区贮 存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 废物 本项目使用符合要求的包装袋、 包装桶、托盘等容器盛装危险废 物 符合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 项目使用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 符合 16 相应的强度要求盛装危险废物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项目使用的盛装容器无破损符合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 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项目选用材质和衬里与盛装危 废均不反应的容器装载危险废 物 符合 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 过 70mm 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本项目液体危险废物使用包装 桶盛装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一般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执行 本项目暂存的危险废物定期交 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 理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编 制应急预案。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 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 期组织应急演练 环评要求企业生产后编制应急预 案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时应按腐 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 性等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 本项目对暂存的危险废物进行 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置对应的 标牌 符合 危险废物的贮存 危险废物贮存可分为产生单位内部 贮存、中转贮存及集中性贮存。所 对应的贮存设施分别为产生危险 废物的单位用于暂时贮存的设施; 拥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 位用于临时贮存废矿物油、废镍镉 电池的设施;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 位所配置的贮存设施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属于产生危 险废物的单位用于暂时贮存的 设施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 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 GB18597、 GBZ1 和 GBZ2 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 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满足 GB18597、GBZ1 和 GBZ2 的有 关要求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 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依托厂区现有通讯设备、消防设 施,危废暂存间设置防爆灯 符合 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危险废物的种 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 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应设 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 根据本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种 类和特性,将危险废物采用隔断 进行分区放置 符合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废物应配置有机 气体报警、火灾报警装置和导出静 电的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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