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仁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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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惠仁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惠仁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惠仁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姜文联系方式15040166209 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 28 号 1 门 地理坐标(123 度 28 分 23.671 秒,41 度 48 分 16.74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O8222 宠物医院服 务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3 动物医 院(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 设施的)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文号/ 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8.50 环保投资占比 () 28.3施工工期1 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m2)79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北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号CNBG) 审批部门沈阳市人民政府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北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北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号编号 CNBG))相符性相符性 北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号 CNBG)主要内容①规划范围 东至北海街,西至小北关街,南至北顺城路,北至沈吉铁路,规划面积 417.7 公顷。②功能定位以居住和教育、行政办公、商业服务功能为主的盛景城 北部高品质生活区。③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沿天后宫路、大北关街等主 要道路两侧布置,形成多个居住片区。商业服务业设施主要沿大北关街西侧 和北顺城路南侧布置。④五线控制紫线控制包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孙烈臣 公馆旧址、常荫槐公馆旧址,历史建筑天齐庙。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 护绿地及水面用地等。黄线控制包括规划地铁一、四、七、八、十号线线位 及站点、停车场、加油加气站、排水、通信、供电设施等。红线控制包括快 速路天后宫路-草昌路; 主干路北顺城路、 小北关街、 德增街; 次干路小北街、 大北街、小什字街等。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 28 号 1 门,属于北关单元控制 2 性详细规划范围内,新建动物医院项目,房屋性质为网点,符合北关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号 CNBG)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 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 “限制类”和“淘汰类”内容之列,即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生 产设备及采用的生产工艺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9年本)中规 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和工艺。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用地性质符合性分析用地性质符合性分析 根据房权证,本项目房屋性质为网点,符合用地性质要求,符合用地规 划要求。 3 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28号1门,项目北侧为北荣乐小区,南 侧为珠林路,西侧紧邻老龙口鸿龙专营店,东侧为小区侧门,无居民及商铺。 本项目租赁门市房屋性质为网点,不新增用地,不在大东区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本项目南侧隔珠林路为老龙口旅游景区,项目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保 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容,资源、 供水和供电设施完善,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因此本 项目选址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4 与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沈 政发〔政发〔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津桥街道,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 类型为重点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为ZH21010420007。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1。 表表1-1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管控区具体要求管控区具体要求本项目本项目是否符合是否符合 重点管 控区 (1)工业集聚区以推动产 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 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 重点。 不涉及。/ (2)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 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 心化管理为重点。 本项目位于人口集中 区, 废水经处理后达标 排放, 符合相关行业要 求。 是 3 (3)环境质量超标区以加 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 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 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是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要求。 5 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津桥街道,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 类型为重点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为 ZH21010420007。依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查询步 骤,进行如下分析。 (1)定位重点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环境管 控单元编码为 ZH21010420007; (2)相符性判断见附图 6,是; (3)选址街道名称,津桥街道; (4)索引见表 1-2; 表表1-2街道(乡、镇)街道(乡、镇)管控单元索引表管控单元索引表 序序 号号 行政区行政区 街道(乡街道(乡 镇)镇) 管控单元管控单元 编码编码 管控单管控单 元元 属性属性 区域准入要求索区域准入要求索 引页码引页码 26大东区大东区津桥街道津桥街道ZH21010420007 重点管重点管 控控 单元单元 ((大大 气环境气环境 受体敏受体敏 感重点感重点 管控区管控区)) 60 (5)查询项目与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 表 1-2, 项目与街道 (乡镇) 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 1-4; 表表1-3与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年版))街道街道((乡镇乡镇))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总体准入清单总体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管控类 别别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是否符是否符 合合 空间布空间布 局约束局约束 (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年版)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 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 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符合 (2)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 不涉及 4 (3)严格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禁止直 接燃用生物质燃料。 不涉及 (4)严格执行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生物 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知及 其补充通知。 不涉及 (5)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 环境风险的项目 符合 (6)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沈阳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不涉及 污染物污染物 排放管排放管 控控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 殖污染防治条例、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 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 (2)严格执行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不涉及 (3)严格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 标准。 符合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不涉及 (5)严格执行沈阳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 计划(2021-2023年)、沈阳市2021年度环评与 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 2021年沈阳市锅(窑) 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辽宁省工业炉 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 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 不涉及 (6)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 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相关地方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管控。 符合 (7)严格执行沈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 不涉及 (8)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属于污染地块土壤 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疑似污染地块,土 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 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 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 镇建设用地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等。 不涉及 (9)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 路)及各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 不涉及 5 爆竹。 (10)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工矿 用地、农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 治工矿用地、农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不涉及 (11)完善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成区 加快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 符合 环境风环境风 险防控险防控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 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 理办法(试行)、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 力。 符合 (2) 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污染 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工矿用地土 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工矿用地和地 下水污染。 不涉及 资源利资源利 用效率用效率 (1)严格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不涉及 (2)执行民用建筑能耗标准以及沈阳市单位 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系列标准,强化建筑、交通、工 业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和需求管理。 符合 表表1-4与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年版))街道街道((乡镇乡镇))管控单元管控单元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编码 主要主要 环境环境 属性属性 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 是是 否否 符符 合合 ZH21010420007 重点 管控 单元 (大 气环 境受 体敏 感重 点管 控 区) (1)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和辽宁省相关行业产业政 策,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和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 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 版)相关要求,禁止淘汰 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准入; (2) 不予批准城市建成区、地级 市及以上城市规划区除热电 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和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除 本项目不 属于该目 录中“鼓励 类、限制 类、淘汰 类”项目, 属于允许 类,项目建 设符合国 家产业政 策要求。本 项目不涉 符 合 6 “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 外的燃煤发电项目。(3)新 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采 用60万千瓦以上超超临界机 组,平均供电耗煤低于 300 克标准煤/千瓦时。(4)在 已经实行清洁能源供热的区 域内,不得建设燃煤或生物 质燃料锅炉。城市建成区的 改建生物质燃料锅炉需满足 超低排放要求。(5)城市建 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40 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 炉。 及燃煤及 锅炉。 (1) 城市建成区内单台容量 100 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为重 点,实行除尘器超低排放升 级改造。(2)新、改、扩建 涉 VOCs 排放建设项目要严 格执行(行业、国家或省级) 排放标准,加强无组织排放 控制,制定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3) 涉 VOCs 排放企业执行“一 厂一策”管理。 本项目不 涉及燃煤 锅炉,不涉 及VOCs。 符 合 (1) 将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 燃料组合分为 I 类(一般)、 Ⅱ类 (较严) 和Ⅲ类 (严格) , Ⅱ类较严高污染燃料包括 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 /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 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 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Ⅰ类一般高污染燃料包括 单台出力小于 20 蒸吨/小时 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 含硫量大于 0.5、灰分大于 10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 焦、油页岩、原油、重油、 渣油、煤焦油。(2)在禁燃 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 燃料;禁止新、扩建燃用高 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 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拆除或 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 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 源; 禁止直接燃用生物燃料。 本项目不 涉及燃料。 符 合 (6)综合判断项目可行 7 6 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1-5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年版年版))相符性相符性 分析分析 政策相关要求政策相关要求项目项目情况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 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 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 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 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 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 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5 建 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 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 明确,不合理。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 化工项目;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 工园区内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 目。8.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 订版)的新建炼油、乙烯、PX 项目及一 次炼油项目。9.低速电动车项目。10.沈阳 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含绕城高 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项目。11. 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计或 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 目。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 大东区珠林路28号 1门,不涉及大东区 生态保护红线和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 不涉及森林和湿 地。不属于不予批 准类别。 /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 本项目选址不属于 生态红线保护区范 围内。 符合 (三)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 求 本项目为动物医院 项目,不属于水环 境保护环境准入限 制项目。 符合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 相关要求 项目选址不属于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范 围内。 符合 (五)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 要求 本项目为动物医院 项目,不属于环境 空气保护环境准入 限制项目。 符合 (六)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 求 本项目为动物医院 项目,不属于自然 符合 8 保护区环境准入限 制项目。 (七)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 要求 本项目为动物医院 项目,不属于土壤 环境保护环境准入 限制项目。 符合 (八)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 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动物医院 项目,不属于固体 废物环境保护环境 准入限制项目。 符合 (九)森林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 要求 不涉及。/ (十)湿地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 要求 不涉及。/ (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 大东区珠林路28号 1 门, 符合国家产业 结构政策和准入条 件。 符合 (十二)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在园区 内。 /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2.建设生产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 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3.工业建设 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 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采用移动紫 外 线 灯 车 进 行 消 毒;医疗废水经医 用废水处理设备处 理后排入防渗化粪 池,经市政管网最 终排入沈阳市北部 污水处理厂。 符合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为动物医院 项目,不涉及重点 行业。 符合 7 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1-6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政策相关要求政策相关要求项目项目情况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 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动物诊疗活 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 医;(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 医器械和设备;(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动物诊疗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 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 (一)本项目场所 符合动物防疫条 件;(二)本项目 有执业兽医;(三) 本项目有与动物诊 疗活动相适应的兽 医器械和设备; (四)本项目有完 善的管理制度 符合 9 第六十二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 应 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 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 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 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本项目诊疗许可证 正在办理中。 符合 第六十四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 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诊疗活 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 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本项目按规定做好 诊疗活动中的卫生 安全防护、消毒、 隔离和诊疗废弃物 处置等工作。 符合 第六十五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应当遵守 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 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 本项目遵守有关动 物诊疗的操作技术 规范,使用符合规 定的兽药和兽医器 械。 符合 8 与与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2020 年修订版)年修订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1-7与与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年修订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政策相关要求政策相关要求项目项目情况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第三十八条 兽药使用单位, 应当遵守国务 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 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 本项目守国务院兽 医行政管理部门制 定的兽药安全使用 规定,并建立用药 记录。 符合 第三十九条 禁止使用假、 劣兽药以及国务 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 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 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公布。 本项目不使用假、 劣兽药以及国务院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规定禁止使用的药 品和其他化合物。 符合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负 责制定公布在饲料中允许添加的药物饲料 添加剂品种目录。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 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 禁用药品。 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 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 添加。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 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 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本项目不在饲料和 动物饮用水中添加 激素类药品和国务 院兽医行政管理部 门规定的其他禁用 药品,不将原料药 直接添加到饲料及 动物饮用水中或者 直接饲喂动物;不 将人用药品用于动 物。 符合 第四十三条 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 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本项目不销售含有 违禁药物或者兽药 残留量超过标准的 食用动物产品。 符合 10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 工程内容 沈阳惠仁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 28 号 1 门,地理坐标为 12328′23.671″,4148′16.744″,项目北侧为北荣乐小区,南侧为珠林路,西侧紧邻老龙口鸿 龙专营店,东侧为小区侧门,无居民及商铺。本项目租赁房屋曾用作宠物医院,于一年前已 关闭,且一直闲置。由于上层为居民,故本项目二层棚顶做隔音吊顶。接诊动物主要以猫类 和犬类为主,诊疗活动范围动物诊疗、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等,不涉及传染病治疗。 项目总投入资金为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入为 8.5 万元。年诊疗动物 500 例,年住院 动物约为 30 例,平均每例住院 5 天。职工人数为 3 人,年工作天数为 365 天,两班制。占 地面积 79m2,总建筑面积 157.98m2,共两层,一层设有化验/药局、医废间、卫生间、诊室 一、诊室二,二层设有 VIP 住院、犬输液区、猫输液区、猫住院、犬住院、手术室(手术 主要为绝育手术)、DR 室(本次评价不包括放射性检测设备评价内容,需另行评价)。 项目西侧项目东侧 项目南侧珠林路本项目门市 图图 2-1项目周围情况图项目周围情况图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 11 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则本项目属于“五十、社 会事业与服务业-123 动物医院(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设有动物颅腔、 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动物医院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组成一览表见下表。 表表 2-1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名称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动物医院 主要职能为动物诊疗;共两层,一层设有化验/药局、医 废间、卫生间、诊室一、诊室二,二层设有 VIP 住院、 犬输液区、猫输液区、猫住院、犬住院、手术室、DR 室。总建筑面积 157.98m2。 公用工程 供水由市政管网提供。 排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动物诊疗废水、动物住院废水、室内地 面清洁废水、电加热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及生活污水。 其中医疗废水通过医用废水处理设备(位于一层)进行 消毒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 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 要求后,与生活污水分别经各自污水收集管线收集后排 入小区防渗化粪池(与园区共用)内,经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供电市政供电。 供暖由惠天热电供暖。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 污 水、 医疗 废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医疗废水通 过医用废水处理设备进行消毒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排 放 浓 度 满 足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 污染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要求后,与生活 污水分别经各自污水收集管线收集后,共同排入小区防 渗化粪池(与小区共用)内,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 市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 关规定,“县级以下或 20 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 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项 目采用接触消毒的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医用废水处理设 备体积约为 500400300mm,每 14 天在污水消毒箱 投料口投入氯片 1 片,20g/片。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加强管理等。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动物粪便采 取猫砂托盘收集,并经消石灰拌后与毛发、废猫砂一同 装入专用密封袋中密封,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对留 观期间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宠物产生的动物粪便,严格 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 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 2m2)内,集中委托 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废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 医疗废水中过滤残留的毛发、废过滤网经消毒后委托资 质单位处理。病死动物严格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 处置办法(试行)进行处置。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医 12 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2、主要销售产品 表表 2-2产品销售情况一览表产品销售情况一览表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年销售量(袋)年销售量(袋)规格规格 零度猫砂20010kg/包 力狼猫粮5010k/包 力狼犬粮5010kg/包 雪貂浴液30500ml 益和经典零食100400g 表表 2-3治疗情况一览表治疗情况一览表 类型类型数量数量((例例/年年)) 诊疗动物500 住院动物30 合计530 3、主要设备情况 表表 2-4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型号规格数量数量 血球仪迈瑞 28001 生化检测仪爱德士 catone1 DR 机APK1 空调格力2 冰箱海尔1 电脑AOC3 打印机HP3 移动紫外线灯车/1 输液泵恒丰3 注本项目设备中含有 DR,本次评价不包括放射性检测设备评价内容;高压灭菌锅条件 蒸汽气压力 103.4kpa (一个标准大气压) , 温度达 121.3℃以上并维持 20 分钟, 可有效灭菌。 4、主要原辅材料 表表 2-5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材料名称原材料名称年用量年用量规格规格最大储存量最大储存量储存周期储存周期 酒精5桶/L5L1 年 碘伏15500ml/瓶15 瓶1 年 疫苗300支100 支0.5 年 纱布12020 包/袋20 袋0.5 年 注射器50盒10 盒0.5 年 输液壶50盒10 盒0.5 年 一次性手套50100 支/包20 包0.5 年 一次性棉签50100 支/包20 包0.5 年 二氧化氯片2620g/片26 片1 年 手术刀3把3 把1 年 止血钳12把12 把1 年 持针器3把3 把1 年 镊子3把3 把1 年 13 手术剪6把6 把1 年 5、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 2-6主要能源消耗情况表 名称及规格年耗量单位来源 电15000kwh/a市政 新鲜水140.49t/a市政 6、水平衡 (1)供水(日用量为“年用量/工作天数”数值取两位有效数字)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动物诊疗用水、动物住院用水、室内地面清洁用水以 及电加热高压蒸汽灭菌锅用水。 上述用水均由市政供水, 总用水量为 0.387m3/d, 140.49m3/a。 1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人数为 3 人。根据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 中 S91009620 机关及社会团体单位中通用值用水定额为 23m3/(人a),则生活用水量为 0.19m3/d,69.00m3/a。 2动物诊疗用水(动物诊疗主要包括化验)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本项目预计 每年诊疗动物 500 例,年工作天数 365 天,结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和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 诊疗用水系数按 15L/(例天)计算,则动物诊疗用水量为 0.02m3/d,7.50m3/a。 3动物住院用水(包括化验及手术)本项目设有住院部,动物年住院量为 30 例,平均 每例住院 5 天,结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49-88)和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住院部平均用水系数按照 30L/(例天)计算,则动物住院用水量为 0.012m3/d,4.5m3/a。 4室内地面清洁用水本项目需进行卫生清洁的面积为 157.98m2,清洁频率为 1 天 1 次, 年工作 365 天,室内地面清洁用水系数按 1L/(m2次)计算,则室内地面清洁用水量为 0.16m3/d,57.66m3/a。 5电加热高压蒸汽灭菌锅用水本项目设有电加热蒸汽灭菌消毒工序,消毒频率为 1 天 1 次,年工作 365 天,消毒用水系数按 5L/(d次)计算,则电加热蒸汽灭菌锅消毒用水量为 0.0050m3/d,1.83m3/a。 (2)排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动物诊疗废水、动物住院废水、室内地面清洁废水以 及电加热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动物诊疗废水、动物住院废水、室内地面清洁废水以及电加 热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等医疗废水通过小型医用废水处理设备经二氧化氯片消毒处理后与 生活污水分别经各自污水收集管线收集后,共同汇入小区共用防渗化粪池,经停留后,最终 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总排水量为 0.325m3/d,120.73m3/a。 14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5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16m3/d, 58.65m3/a。 2动物诊疗废水动物诊疗废水按用水量的 99计,则动物诊疗废水产生量为 0.02m3/d, 7.43m3/a。 3动物住院废水动物住院废水按用水量的 85计,则动物住院废水产生量为 0.01m3/d, 3.83m3/a。 4室内地面清洁废水 室内地面清洁废水按用水量的 85计, 则室内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 为 0.13m3/d,49.01m3/a。 5电加热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 电加热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按用水量的 99计, 则电加热 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产生量为 0.0050m3/d,1.81m3/a。 给水 生活用水 动物诊疗用水 动物住院用水 室内地面清洁 用水 化粪池 医用废水处理 设备(消毒) 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 0.387 0.19 0.02 0.012 0.16 0.16 0.02 0.010 0.13 0.0050 0.325 0.165 0.002 0.03 0.0050 0 0.03 电加热高压蒸 汽灭菌锅用水 0 图图 2-2水平衡图单位水平衡图单位单位单位m3/d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 本项目共有员工 3 人。年工作 365 天,2 班制,每班 8 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共 2 层,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平面功能布置情况如下 一层化验/药局、医废间、卫生间、诊室一、诊室二等; 二层VIP 住院、犬输液区、猫输液区、猫住院、犬住院、手术室、DR 室等。 15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施工期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商铺进行生产, 无土建施工, 仅进行装修以及在房屋内外进行设备安装、 调试,施工期影响轻微。随着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影响将随之消失。施工期工艺流程图及简 述 装修 交付使用 噪声、固废 安装及调 试设备 工程验收 图图 2-3施工期工艺流程图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运营期运营期 (1)主要工艺流程 挂号就诊诊断 治疗 化验 离开 离开 废水、噪声、固废 废水、噪声、固废 手术 废水、噪声、固废 图图 2-4诊疗流程诊疗流程图及产污节点图及产污节点 工艺流程概述 a.顾客携带病患动物到前台挂号进行初步检查, 如发现传染病动物立即转移至专业的传染 病医院,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b.挂号检查完成后,符合条件的病患动物进入进行就诊; c.顾客带病患动物到化验室进行常规检查,包括血常规等;本项目化验血样、粪便等制成 试剂片,由仪器进行监测,不使用化学药品; d.化验完成后,执业医师根据化验数据出诊断结果,根据病患情况选择离开或治疗; e.需要治疗的病患动物,可根据情况进行输液治疗、手术治疗、住院等,治疗过程中器械 消毒采用高压蒸汽灭菌锅进行消毒; 治疗好的动物由顾客携带离开。 16 (2)产排污环节及主要污染因子 表表 2-7产排污环节及主要污染因子产排污环节及主要污染因子 污染类别污染类别污染物污染物产排污环节产排污环节污染因子污染因子 废气无 废水 生活污水办公、生活 CODCr、BOD5、SS、 氨氮 动物诊疗废水化验、治疗 pH、CODCr、BOD5、 SS、氨氮、粪大肠杆 菌、总余氯 动物住院废水住院、手术 地面清洁废水清洁 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治疗 噪声噪声就诊全程、设备运行等效连续 A 声级 固废 生活垃圾办公生活/ 粪便、猫砂、毛发生活/ 医疗废物治疗、住院、手术/ 污泥、过滤网医疗废水处理设备/ 病死动物治疗、手术/ 废紫外线灯管消毒/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闲置门市,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17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大气环境 (1)基本污染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可知“常规污染 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 3 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 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结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用于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 况评价的污染物为基本污染物,基本污染物为 SO2、NO2、PM10、PM2.5、CO、O3,优 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 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采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 沈阳市环境质 量状况公报中的数据和结论。具体评价情况如下表 3-1 所示 表表 3-12021 年沈阳市城市环境空气中六项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年沈阳市城市环境空气中六项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 污染物名称PM2.5PM10SO2NO2COO3 年均浓度(μg/m)38651533---- 同比变化率()-9.5-12.2-16.7-5.7---- 年标准(μg/m)35706040---- 超标倍数(倍)0.09---------- 24 小时百分位浓度 (μg/m) 9514231721.5135 同比变化率()-13.6-11.8-31.1-1.4-11.8-12.3 24 小时平均浓度标准 (μg/m) 75150150804160 超标倍数(倍)0.27---------- 该区域环境空气中 PM10、 SO2、 NO2、 CO、 O3均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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