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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康普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康普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康普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振联系方式13842090629 建设地点 辽宁 省(自治区) 沈阳 市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县(区) 开发 二十三号路 乡(街道) 6 号(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123度15 分 19.202 秒, 41 度 43 分 20.29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 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31-通用零部件制造 348 中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 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 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 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0.00 环保投资占比 () 20施工工期/ 是否开工建设否 用地(用海) 面积(m2) 150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方案的 批复(国函〔2015〕218 号),2018 年 8 月沈阳市组织编制 了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 , 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通过沈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 (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 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关于的审查意见;审批文 号环审〔2020〕31 号 2 规划及规划环 境 影响评价符合 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 6 号,被纳 入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 造产业园位于沈阳市西部。2015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 于中德 (沈阳)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方案的批复(国函 〔2015〕 218 号)。2018 年,为了适应发展需求,沈阳市人民政府将西南 侧 7 平方公里用地纳入管辖范围。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 业园管委会组织编制了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 规划(2018-2035 年),2020 年 3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中 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0]31 号)。规划主导产业包括智 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四环 以西形成全产业链条,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高端装备、 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五大产业集聚区;四环以东依托 工业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引导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 展。同时配套规划相关基础设施。以下结合该规划环评报告书报 批稿进行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1)规划范围 区域范围 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沈阳市铁 西区中央大街,西至浑河二十八街,南至浑河,北至沈辽路及开 发十九号路,总面积 55km2。 产业布局 四环以西形成全产业链条,依托宝马厂区形成汽车制造、高 端装备、智能制造、战略新兴及工业服务五大产业集聚区;四环 以东依托工业大学建立国际合作科创基地,并引导原中小企业转 型升级发展。 (2)规划时限 规划年限总体规划期限为 2018-2035 年。近期到 2020 年, 3 中期到 2025 年,远期到 2035 年,远景到 2050 年。 (3)产业规划 中德园立足本土基础,聚焦德国优势,改造传统产业,打造 新兴产业。中德园的产业门类主要为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 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其中,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定位 以低碳化、集群化、智能化为核心特征的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 包括新能源利用、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等新兴制造产业;以及节 能环保、微电子、云计算等新兴信息产业;生物生命科学、航空 等新兴科技产业,包括相关生活配套。功能布局依托现状装备 制造集聚基础,发展集轨道交通装备、数控装备、新能源与节能 装备、通用装备、特种装备等功能的高端装备制造园区。 本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业,对应中德(沈阳)高端装备 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目录, 参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准入要求。本项目与中德园产业环境准入 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据查国家统计局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国家统计局第 15 次常 务会议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项目行业类别为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其战略性新兴产 业分类名称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查阅中德(沈阳)高端装备 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报审稿中关于节能环保行业 准入情况,详见表 1-1。 4 表表1-1中德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德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名称 区域产业发 展选择 产业环境准入要求 2 高端装 备制造 产业 2.1智能制 造装备产 业 √ 1、 禁止新建产业政策中列入淘汰和限 制的项目 2、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采取水性、 高固 份、粉末或者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挥 发性有机物涂料,占比不低于 80 3、 禁止新建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项目 4、禁止在生态红线内建设项目 5、禁止冶炼、熔炼等前段工序进入 6、电镀工序实现废水零排放 7、禁止采用非清洁燃料 对照上表,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水性漆使用比例为 82.2,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在生态红线内,不涉及冶炼、熔炼、电镀 工序,不涉及非清洁燃料。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 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 析 1.项目与生态功能区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生态功能区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 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13 号, 本项目不在铁西区生态保护红线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内,符 合文件要求。 2、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 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 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及设 备。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 6 号, 利用已 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文件显示,本项目 所在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土地利 用合理。 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4、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上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 建立项目环境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 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 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 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项目与“三 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表表 1-2本项目与强化本项目与强化“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符合性分析表约束作用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 生态保护 红线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 路 6 号,根据沈阳市铁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 布图划分结果,项目用地不在铁西区生态保护 红线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 底线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引用 2019 年沈阳市环境空 气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 PM2.5、PM10监测 数据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倍数分别 为 0.1 和 0.2 倍),本项目位于区域环境质量不 达标区。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满足排放标准,对 区域 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 符合 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量电能、水资源等,项 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 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18 年版) (发改经体[2018]1892 号) , 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等内 容,本项目均不在其列。参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的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 年版), 项目不在其限制范围内。 符合 6 5、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 (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2013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3]37 号),建设项目对照行动计划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1-3,建 设项目全部满足相应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满足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要求。 表表 1-3建设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建设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序 号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建设项目情况相符性 1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 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煤改 气”、“煤改电”工程建设, 到 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 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 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 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 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 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 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项目采用集中 供暖 符合 3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 积极推进绿色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 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 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 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 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 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 风抑尘设施。 本项目为依托 现有已建成厂 房进行扩建,施 工期工程内容 较为简单,无大 规模土建工程, 主要是设备的 安装和调试,污 染物产生量很 少,对周围影响 较小 符合 4 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 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 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 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 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 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 换。 根据相关文件, 项目符合产业 政策及沈阳市 管理要求 符合 5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鼓励产业集聚发展, 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 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 项目产生的固 废均收集后外 售进行综合利 用 符合 7 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 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6 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 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 加强 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 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 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 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项目采用 先进的生产工 艺和治理技术, 各项污染物全 部达标排放 符合 (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2015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5]17 号),建设项目对照行动计划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1-4,建 设项目全部满足相应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满足水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要求。 表表 1-4建设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建设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序 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建设项目情况相符性 1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 型工业企业。2016 年底前, 按照水污 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 纸、 制革、 印染、 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 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项目不属于 “十小”企业 符合 2 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 2015 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 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 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 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 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 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项目符合产业 政策要求 符合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2016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6]31 号),建设项目对照行动计划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1-5, 建设项目全部满足相应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满足土壤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 8 表表 1-5 建设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建设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6、本项目与有机废气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如下、本项目与有机废气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如下 表表 1-6政策相符性分析政策相符性分析 政策要求政策要求 本项目情本项目情 况况 相相 符符 性性 序 号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建设项目情况相符性 1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 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实行严格 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 境质量不下降, 除法律规定的重点 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 法避让外, 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建设项目用地为工 业用地 符合 2 防控企业污染。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 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 金属 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 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 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 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建设项目不属于上 述行业企业 符合 3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 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 土地开发 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建设项目用地为工 业用地符合 4 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 提高土地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 染。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 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 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 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 进新型城镇化、 产业结构调整和化 解过剩产能等, 有序搬迁或依法关 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 业。 建设项目用地为工 业用地, 项目行业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要 求 符合 5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 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 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不排放重金属 污染物 符合 9 “十 三 五” 挥发 性有 机物 污染 防治 工作 方案 加快推 进“散乱 污” 企 业综合 整治。 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 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 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 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 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 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 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本项目不 属于散乱 污企业。 符 合 严格建 设项目 环境准 入。 新、 改、 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 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 加强废气收 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水 性漆使用 比例为 82.2,喷 漆废气采 用 “负压收 集干式过 滤UV 光 氧催化活 性炭吸附 (应当选 择碘值不 低于800毫 克/克的活 性炭)”装 置处理后 通过15m 排气筒排 放, 收集效 率为 90, 处理效率 为 90。 符 合 因 地 制 宜 推 进 其 他 工 业 行 业 VOCs 综 合 治 理。 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 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理。 本项目水 性漆使用 比例为 82.2,喷 漆废气采 用 “负压收 集干式过 滤UV 光 氧催化活 性炭吸附 (应当选 择碘值不 低于800毫 克/克的活 性炭)”装 置处理后 通过15m 排气筒排 放, 收集效 符 合 10 率为 90, 处理效率 为 90。 辽 宁 省 “ 十 三 五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污 染 防 治 与 削 减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辽 环 发 [201 8]69 号)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 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 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 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位 于沈阳经 济技术开 发区内, 项 目所在地 为工业园 区 符 合 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 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 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水 性漆使用 比例为 82.2,喷 漆房密闭, 负压收集, 收集效率 为 90 符 合 挥发 性有 机物 VO Cs 污染 防治 技术 政策 在涂装、 印刷、 粘 合、 工业 清洗等 含 VOCs 产品的 使用过 程中的 VOCs 污 染防治 技术措 施 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 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 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 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 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水 性漆使用 比例为 82.2,喷 漆废气采 用 “负压收 集干式过 滤UV 光 氧催化活 性炭吸附 (应当选 择碘值不 低于800毫 克/克的活 性炭)”装 置处理后 通过15m 排气筒排 放, 收集效 符 合 11 率为 90, 处理效率 为 90。 末端治理 与综合利 用 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 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 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本项目废 气处理过 程产生的 废UV灯 管、废活性 炭为危险 废物,暂存 于厂区危 废间,委托 有资质单 位处置。 符 合 重点 行业 挥发 性有 机物 综合 治理 方案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 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 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 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 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 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水 性漆使用 比例为 82.2,喷 漆废气采 用 “负压收 集干式过 滤UV 光 氧催化活 性炭吸附 (应当选 择碘值不 低于 800 毫克/克的 活性炭)” 装置处理 后通过 15m 排气 筒排放, 收 集效率为 90,处理 效率为 90。 符 合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 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 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 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 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 效率。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 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12 沈 阳市 生态 环境 局关 于切 实加 强涉 VOC s 建 设项 目环 境影 响评 价审 批工 作的 通 知 一、严格项目准入及排放标准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格进 行规划相符性审查,按照国家、辽宁省相关规 定应当进入园区的要进入园区。禁止审批不符 合规划要求及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的建设项目。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 目要严格排放标准审查,有行业标准应优先执 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应执行国家、辽宁省 相关排放标准。 既有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要贯彻“以新带老” 原则,加强对原有项目环境问题的审查,原有 项目的生产工艺、治理设施须按照新要求和标 准,同步进行技术升级。 本项目为 改扩建项 目, 位于沈 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 开发二十 三号路 6 号, 被纳入 中德(沈 阳) 高端装 备制造产 业园, 符合 中德(沈 阳) 高端装 备制造产 业园规划; 项目VOCs 废气执行 工业涂 装工序挥 发性有机 物排放标 准 (DB21/3 160-2019) 标准。 符 合 二、严格项目原辅料源头替代审查新建、 改建、 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应对建设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的理化 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 VOCs 的主 要原辅材料类型、组分、含量等(附具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使用产品的 MSDS),明确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新建、 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应当优 先使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禁止审 批生产和使用不符合国家 VOCs 含量标准 (GB/T38597、GB38507、GB33372、GB38508 等)及有害物质限量(GB38468、GB18581、 GB24409、GB30981 等)的项目。 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其他涂装企业,应当尽 可能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粉末、能量固化等 涂料和先进涂装工艺。 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 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无)VOCs 含量的油 墨和低(无)VOCs 含量的胶粘剂、清洗剂、 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的综合使用比例要不 低于 60。在塑料软包装领域,要优先使用无 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印刷工 序水性油墨使用比例不低 20;复合工序无溶 本 项 目 水 性 漆 使 用 比例为 82.2,喷 漆 废 气 采 用 “负压收 集干式过 滤UV 光 氧催化活 性 炭 吸 附 ( 应 当 选 择 碘 值 不 低 于 800 毫克/克的 活性炭)” 装 置 处 理 后通过 15m 排 气 筒排放, 收 集 效 率 为 90,处理 效率为 符 合 13 剂胶粘剂、水性胶粘剂使用比例不低于 70。90。 三、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 新建、扩建、改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 目,要严格无组织排放审查,要按照应封闭全 封闭、能收集全收集的原则,加强无组织排放 控制。要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标准(GB37822-2019)和各行业的行业标准 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重点加 强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 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 排放源 VOCs 管控评价审查。VOCs 物料是指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物料,以及有 机聚合物材料。 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 (质 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 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对于 VOCs 物料要全部采取密闭储存,物 料转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节应当采 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中应当详细描述物料储存、转移、配料、 使用、收集等环节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或措施, 不得用密闭收集、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文 字进行描述,并分析采用的工艺技术的可行性 和可靠性。 凡涉 VOCs 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充分论证采取的 VOCs 无组织控制措施,确保应收集尽收集。废气收 集系统排风罩的设置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及 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规定,采用外 部排风罩的,应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 件(GB/T16758-2008)、局部排风设施控 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 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 0.3m/s。 加强泄漏修复检测(LDAR)工作。现代煤化 工行业、 石油化学工业要全面实施LDAR工作; 其他行业凡载有气态、液态 VOCs 物料的设备 与管线组件, 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 2000 个的建 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明确要求 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调漆、 喷漆 在密闭喷 漆房内进 行, 喷漆废 气经 “负压 收集干式 过滤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 附(应当选 择碘值不 低于800毫 克/克的活 性炭)”处 理后由 15m 高喷 漆排气筒 排放。 符 合 14 四、全面加强末端治理及运行管控 按照“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新 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强化建设项目涉 VOCs 有 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评价,配套的 VOCs 治理 设施应当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中的可行技术。 原则上不应采用洗涤、活性炭吸附、UV 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单一处理工艺。 在涉 VOCs 废气处理工艺中,含有活性炭吸附 技术环节的,应当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 克的活性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明确活 性炭添加量及更换时间。具备条件企业应优先 选用活性炭吸附(现场再生)技术。非水溶性 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 理。 对涉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应当根据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明确要求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记 录主要产品产量及涂装、涂胶总面积等生产基 本信息;VOCs 原辅材料名称及其 VOCs 含量, VOCs 原辅材料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 弃量,VOCs 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 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保存废 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 剂、蓄热体等)购买、更换、处置记录,燃烧 法 VOCs 治理装置应记录燃料用量、燃烧温度 等燃烧条件,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 取,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项目按要 求建立管 理台账。 符 合 五、规范废气排污口及在线监测的设置 对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 项目,要严格审查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排 污口设置情况,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尽可能采 用全密闭的收集系统或车间统一收集至一个废 气排污口,原则上同一密闭厂房只设一个 VOCs 排污口,由于安全等因素确需保留多个 的,也要最大限度减少排污口数量,涉及不同 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在合并前设置采样口进行 监控。对于拥有多条生产线的项目,原则上不 允许一条生产线设置一个排污口。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新建、改建、扩 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查要明确要求其所有涉 VOCs 废气排污 口均应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 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它排污单位应当配 套用电监管措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项目设置1 个废气排 污口, 最大 限度减少 排污口数 量 符 合 15 六、落实建设项目 VOCs 总量审核制度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市新建、改建、 扩建涉 VOCs 建设项目, 一律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 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不得审批 未落实总量替代要求的建设项目。 项目按要 求申请总 量。符 合 七、加强涉 VOCs 项目后评价管理 全面开展现有企业涉 VOCs 项目环境影响 后评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市所有涉 VOCs 排放企业中,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已经超过 3 年的项目, 必须在 4 月 30 日前完成 环境影响后评价。 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按照国家、 省、市有关涉 VOCs 排放控制的最新要求,全 面评估原有项目涉 VOCs 排放控制和治理措 施,提出深度治理方案,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以满足现行政策和标准要求。环境影响后评价 文件要报所在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根据日常管理情 况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 目, 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采取改进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由企业自行组织 编制。已经编制 VOCS“一厂一策”深度治理 方案, 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核的, 其 “一 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可以代替环境影响后评 价。 项目建成 后按规定 要求开展 环境影响 后评价。 符 合 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中,(八)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方案中 30.深化工业挥发 性有机物(VOCs)治理。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 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措施,严控工业挥发性 有机物 排放。严格执行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 机物污 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 本项目水 性漆使用 比例为 82.2,喷 漆废气采 用 “负压收 集干式过 滤UV 光 氧催化活 性炭吸附 (应当选 择碘值不 低于 800 毫克/克的 活性炭)” 装置处理 后通过 15m 排气 筒排放, 收 集效率为 90,处理 效率为 符 合 16 90。 生 态 环 境 部 关 于 印 发 20 20 年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治 理 攻 坚 方 案 的 通 知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 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在 保障。 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 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 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 率。 本 项 目 水 性 漆 使 用 比例为 82.2,喷 漆 废 气 采 用 “负压收 集干式过 滤UV 光 氧催化活 性 炭 吸 附 ( 应 当 选 择 碘 值 不 低 于 800 毫克/克的 活性炭)” 装 置 处 理 后通过 15m 排 气 筒排放, 收 集 效 率 为 90,处理 效率为 90。 符 合 17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1、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16374m2,建筑面积 16374m2。建设项目组成见表 2-1。 表表2-1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表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表 工程类型 工程名称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利用 16224m2已建成厂房,拟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淘汰 更新,年增产联轴器 300t 喷漆房 利用北侧已建成厂房中 150m2区域,新增 2 台喷枪及一 套喷漆废气净化设备。 厂房依 托,设备 新增 公用 工程 供水供水来自市政管网 依托现有 公用工程 排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 供电市政供电 供暖集中供热 环保工程 废气 喷漆废气经“负压收集干式过滤UV 光氧催化活性炭 吸附(应当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处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新建 废水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 噪声低噪音设备、减震基础、建筑隔声处理新建 固 体 废 物 危险 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外售 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喷漆过程中产生的 废漆渣、废干式漆雾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 理 依托现有 危险废物 暂存间 2、主要设备、主要设备 本次扩建项目拟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淘汰更新, 并新增物理检测设备 (无 化学药品使用)、喷漆及喷漆设备治理设备,主要设备详见表 2-2。 表表2-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序号设备设备名称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数量(台数量(台/套)套) 生产设备生产设备 1插床B50125B1 18 2立式车床LC-40001 3落地镗床TK62161 4数控车床CAK6163B1 5内圆磨床M250A1 6线切割机床DK77802 7数控铣床XKJ5032B1 8立式加工中心80022001 9数控车床CAK6150P1 10数控车床SK2007201 11数控车床XK2008Ⅲ1 12外圆磨床M1450A1 13立式加工中心VF-3YT/501 14立式加工中心VMC16001 15立式加工中心VMC21801 16龙门式数控铣床GMB16301 17立式加工中心VMC1000L1 18龙门加工中心GU61 19龙门式五轴加工中心GFU28401 检测设备检测设备 1花岗石测微仪300300mm1 2花岗石平台10002000mm1 3直读光谱仪M5001 4动平衡机YYH-300 ㎏1 5动平衡机YYW/Q-6T1 6三坐标测量机FD-Y103061 7电涡流测功机JC4B-GW2501 8里氏硬度计HLN-111 19 9超声波探伤仪TUD2101 10数字式覆层测厚仪TT2901 11冲击试样缺口液压拉床VU2Y1 12半自动冲击试验机JB-300B1 13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 能试验机 WAW-300B1 喷漆设备喷漆设备 1喷枪W-772 喷漆废气净化设备喷漆废气净化设备 1干式过滤箱6 层过滤1 2UV 光氧催化机60 支灯管1 3活性炭吸附箱6 抽屉1 4离心风机15KW,风量 15000m3/h1 5变频电控箱15KW 变频光氧控制1 6 排气筒15m 1 3、主要能源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主要能源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 2-3。 表表2-3能源消耗一览表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备注 1电KWh10 万 当地市政供电管网供电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 2-4。 表表2-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 号 名称原年用量(t)新增年用量(t)备注 1铸钢件30050外购 2锻件200100外购 3圆钢20020外购 4钢板10030外购 5管材20010外购 6切削液20.5外购 7油漆0.92t 外购,桶装,存储在 喷漆房 8水性漆7.6t 9稀释剂0.5t 10固化剂0.23t 20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如下 油漆、稀释剂及固化剂存储在喷漆房内,调漆喷漆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 内进行。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所用的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理化性质见 下表。 表表 2-5油漆、稀释剂及固化剂理化性质表油漆、稀释剂及固化剂理化性质表 序号序号名称名称主要成分及比例主要成分及比例 1油漆 环氧树脂 2030,无机颜料(钛白粉、氧化铁等) 1020,有机颜料(碳黑等)47,甲苯 510, 异丁醇 510, 其他颜料 2535, 其他助剂 12 2稀释剂 二甲苯 5060,异丙醇 2025,丙二醇甲醚 2025 3固化剂 聚酰胺树脂 2040,甲苯 2030,丙二醇甲醚 1525,甲基异丁基酮 1020 4水性漆面漆 胺共聚物 3545,乙二醇丁醚 15,去离子水 4555 5水性漆底漆 水性树脂 20-40,二甲基乙醇胺 0.5-1,石脑油 1-3, 乙二醇单丁醚 1-3, 二乙二醇二甲醚 5-8, 氧化铁红 10-20, 去离子水 30-45 4、主要产品方案、主要产品方案 沈阳康普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现有产品主要为用于传送扭矩的联轴器, 产量为 1000t/a,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增加产能为 300t/年。 5、、 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厂内现有劳动定员为 70 人,每天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250 天,本次改扩 建后,利用公司现有员工进行内部调配,不新增员工。 6、、 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①给排水本项目生产不用水,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 无新增生活废水。 ②供电 本项目供电为市政供电。 ③供暖 集中供热。 7、、 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平面布置 21 本项目依托现有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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