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美联众合中海城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沈辽路分院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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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美联众合中海城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沈辽路 分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美联众合中海城动物医院 有限公司沈辽路分院 编制日期2021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4 5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美联众合中海城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沈辽路分院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凤凯联系方式15140225967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中路 5 号 11 门 地理坐标(123 度 21 分 4.154 秒,41 度 46 分 40.90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O8222 宠物医院服务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123 动物医院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3.0 环保投资占比()3.0施工工期1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m 2) 297.55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阳市中心城区兴顺单元(编码ENXS)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2019年9月17日获得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复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中心城区兴顺单元(编码 ENXS)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东至长大铁路,南至沈辽路,西至卫工街、北至建设东路,单元 面积约 6.2 平方公里。 6 二、规划定位 该单元是铁西区现代商贸中心及高品质生活居住综合功能区。 三、用地布局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中路 5 号 11 门,项目地理 位置图详见附图 1,本项目无新征用地,租赁高宏国两层商业档口, 总建筑面积为 297.55m,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沈房权证市铁西字第 39090 号。依据沈阳市中心城区兴顺单元(编码 ENXS)控制性详细 规划,项目所在地包含商业类、服务业类等配套设施,因此符合兴顺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1、项目产业政策、项目产业政策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 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因此,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 2、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三线一单”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并建立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的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①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中路5号11门,根据沈阳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项目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周边无自然 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0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辽宁省沈阳市2020年基本污染 物中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含2018修改单) 中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量少, 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建设运营期噪声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因此 项目建设声环境质量符合要求。 综上,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均能够满足相应的 标准要求,本项目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区 域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7 ③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用电依托市政电网供电,冬季采暖 依托市政供暖,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项目不 新增占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项目满足资源利用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之列。 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见表1-1。 表表1-11-1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标题内容符合性分析 判定 结果 生态 保护 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 是“生态空间范围内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 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规划环评应将 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 规划区域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 在规划环评结论 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 管理要求, 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 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铁路、 公路、 河道、防洪、管道、干路、通讯、输变 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 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 沈阳市铁西区沈辽 中路 5 号 11 门,项 目用地不在生态保 护红线内, 周边无自 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 保护区等生态保护 目标, 符合生态保护 红线要求 符合 资源 利用 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 “地 区能源、 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 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 资源利用上线, 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项 目的资源开发利用, 区分不同行业,从 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换、 开采方 式和规模控制、 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 方面提出建议, 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 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 消耗一定量的电源、 水资源等资源消耗,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 对于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 符合资源 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环境 质量 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 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 大气、 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 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有关规划环评应 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 提出 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管控建议 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 结构和 规模的决策措放。 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 环境质量目标, 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 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 噪声 可以稳定达标排放, 不会影响所在区域 环境质量达到保护 标准, 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要求 符合 环境 准入 负面 清单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 限制、 允许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标准和要 求。 对照 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 (2020 年版) 、 沈阳市建设项目 环境准入限制政策 目录 (2021 年版) , 本项目不在负面清 单之列 符合 8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符合性分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 〔2018〕17号)精神,推动辽宁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 水平保护。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17日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 6号),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相 应意见。 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的符合性见表1-2。 表表1-21-2 项目与项目与关于实施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一符合性分析一 览表览表 标题内容符合性分析 判定 结果 分区管 控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 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 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 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 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 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 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 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 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 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 区域。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 为基础, 从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 准入、 限制和禁止的要求, 建立 “1414N” 四级塔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4”为沈阳现代化 都市圈、辽宁沿海经济带、辽西融入京津冀 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以 下简称“一圈一带两区”)等重点区域管控 要求; “14” 为各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N”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具体准入要求。 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 生态环境目标要求,依法制定发布市域管控 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 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 镇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 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要 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 本项目位于辽 宁省沈阳市铁 西区沈辽中路 5 号 11 门,周边 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 区等生态保护 目标,项目选址 不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因 此项目所在区 域为重点管控 单元,项目运营 过程,废水可达 标排放,噪声可 以稳定达标排 放,可落实生态 环境保护基本 要求,符合分区 环境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 高污染、高能耗 和资源型的产 业类型,因此, 本项目应为环 境准入允许类 别。 符合 9 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 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般管控 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 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 境质量持续改善。 综上,经过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进行对照分析,项目符合 意见中的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3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中路5号11门,本项目无新 征用地,租赁高宏国两层商业档口,总建筑面积为297.55m,房屋所 有权证号为沈房权证市铁西字第39090号。依据沈阳市中心城 区兴顺单元(编码ENXS)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包含商业类、 服务业类等配套设施,因此符合兴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4 4、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 ((1 1)与)与““气十条气十条””、、““水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本项相符性分析本项 目建设内容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目建设内容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气十条气十条””,国发,国发 [2013]37[2013]37 号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简称 水十条水十条 ,, 国发国发[2015]1[2015]17 7 号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简称土十条土十条,,国发国发[2016]3[2016]31 1 号)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见号)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见表表 1 1-3-3表表 1 1-5-5。。 表表 1-31-3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项目符合性 1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 燃煤小锅炉。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煤改气” 、 “煤改电”工程建设,到 2017 年,除必要保 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 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禁止新建 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 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 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 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 保型锅炉。 本项目不使用 燃煤锅炉进行 供暖, 依托市政 供暖。 符合 2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 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 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 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 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 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 减量置换。 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行业”。 符合 3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 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 2015 年,新增天然 气干线管输能力 1500 亿立方米以上, 覆盖京 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 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 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 本项目依托市 政供暖。 符合 10 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 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 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4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 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 处罚。 本项目正在编 制环评报告阶 段。 符合 表表 1-41-4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项目符合性 1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 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 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 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 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 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公共 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 关闭 本项目用水来 自市政管网, 不 取自地下水 符合 2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 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 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 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 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 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到 2020 年, 组织完成市、 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本项目动物诊 疗、住院废水、 动物美容、 药浴 废水及高压蒸 气灭菌锅废水 经消毒处理后 与员工生活污 水一起排入共 用化粪池, 再通 过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仙女河 污水处理厂集 中处理, 不直接 排放; 经污水处 理厂处理后的 污水水质可满 足沈阳市水环 境功能区划要 求 符合 3 严格环境风险控制。防范环境风险。定期评 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 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本项目不属于 沿江河湖库工 业企业及工业 集聚区 符合 4 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 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 设备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 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中央企业 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 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 本项目设置专 员定期检查环 保设施运行情 况。 符合 表表 1-51-5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项目符合性 1 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 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 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 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 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 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 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 本项目无拆除 活动 符合 11 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 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适时修订国 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 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 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 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 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 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 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 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017 年底前,发布企业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2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 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 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 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 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 业落后产能, 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 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 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 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 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 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 年重点行业 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 2013 年下降 10。 本项目不属于 落后产能和严 重过剩产能 符合 3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 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 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 除尘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 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 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 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 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输污染理设施,防止污 染土壤和地下水。自 2017 年起,在京津冀、 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部分城市发展污水 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 本项目产生的 诊疗废物暂存 于医疗废物暂 存间,定期交由 有资质单位进 行集中处理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 ((2 2)与沈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符合性)与沈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符合性 根据沈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经核对,本项目不 在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3 3)区域敏感性分析)区域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中路 5 号 11 门,该区域属 于以商业用地为主的区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 版) (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6 号)中对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型,本环评也对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均提出 12 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采取相应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达 标排放,因此,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4))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2021 年版年版))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1-71-7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2021 年版)相符性分析表年版)相符性分析表 限制政策限制政策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是否 列入列入 一、综合性政策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 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 划; 项目选址、布局、规模 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划 否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 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 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要求; 本项目位于不达标区 域,建设单位拟采取的 环保措施可以满足区域 环境否质量改善目标管 理要求 否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 污染物排放达到 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 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项目采取的废水和噪声 等污染物防治措施可以 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否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 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 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否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 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 论不明确、不合理; // 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完 成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的化工园区内新、 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否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 否 8.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 版)的新建炼油、 乙烯、Px 项目及一 次炼油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项目否 9.低速电动车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 10.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含 绕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 11.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计 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 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否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 工程和公共服务 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 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 的项目; 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 线一类区及二类区 否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 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 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 禁 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 目; 13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排 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 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 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4.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 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 路、公路、航道、 防洪、管道、干渠、通 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 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 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 口;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 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 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 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 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 的活动。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4.禁止在饮用水水 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 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 污量。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 市铁西区沈辽中路5号 11门,所在区域无饮用 水源保护区 否 (四)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四)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 设施,使煤炭的硫 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 标准。 2.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 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3.在禁 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 止新建、 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4. 在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 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5・ 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 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 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 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6.国家大气污染 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 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7.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 建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属于宠物医院服 务项目,不存在污染情 况 (五)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五)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 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2.在自然保护区 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 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 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 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 市铁西区沈辽中路5号 11门,不属于自然保护 区 否 14 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 理, 造成损害的, 必须采取补救措施。3. 在 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 不得损害自然 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 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六)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六)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 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 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2.禁 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 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 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3.按 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执 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 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 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 染的建设项目。 4.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5. 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 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6.未达到土壤 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 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 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7.严格控 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 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 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8.排放重点污 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 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 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等;8.需要建 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9.继 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禁止 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 10.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 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 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无明确 具体总量来源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对全口径清单内企业落实 减排措施和工程措施削减的重点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 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 市铁西区沈辽中路5号 11门,不涉及土壤污染 情况 否 (七)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七)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 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修正本)、对于属于淘汰类和 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 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 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对于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 入, 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 2021 年版)出台后按 2021 版执 行)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国家 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1年版等相关 政策要求 否 (八)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八)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5 1 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不 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 入园建设项目。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 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 铵、硝基肌、氨酸按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 品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剧毒化学品生产的 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类项 目 否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 规范的要求;2、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 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 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 求; 3、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 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 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符合/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一)石化化工业不涉及否 (二)医药制造业不涉及否 (三)汽车制造业不涉及否 (四)畜禽养殖业不涉及否 (五)电力热力生产业不涉及否 (六)制浆造纸业不涉及否 (七)塑料制品业不涉及否 (八)水泥制造业不涉及否 (九)铸造和锻造业不涉及否 (十)钢铁业不涉及否 (十一)废钢铁加工业不涉及否 (十二)“三磷”类建设项目(磷矿、 磷化工和磷石膏库) 不涉及否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1年版)内,故满足沈阳市环境准入条件要求。 16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1 1、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 该宠物医院接诊动物主要以猫类和犬类为主,不进行动物寄养服务,诊疗科目为 宠物医院服务(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宠物日用百货销售及美容等服务,项目 不涉及传染病治疗。总建筑面积 297.55m 2 ,设计共两层,一层为三个诊室,宠物洗美 室、药房、化验室、污水处理间等;二层为两个住院部、手术室、DR 室、休息室、危废 间等。项目总投入资金为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入为 3 万元。项目一览情况见表 2-1。 表表 2-12-1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主体 工程 宠物医院 主要职能为动物诊疗共两层,一层为三个诊室,宠物洗美室、药房、 化验室等;二层为两个住院部、手术室、DR 室、休息室、危废间及污 水处理间等。 项目预计年诊疗宠物 1500 病例, 宠物年住院 60 例, 宠物年美容流量约 900 只,药浴年流量约 12 只。 公用 工程 供水系统市政自来水管网 排水系统 项目排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医疗废水通过小型医疗废水 处理设备(位于一层,污水处理间内)进行消毒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 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 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要 求后,与生活污水经同一管道排入小区化粪池(与园区共用)内,经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仙女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供暖系统市政供暖 供电系统市政供电 环保 工程 废 水 生活污水、 医疗废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医疗废水通过小型医疗 废水处理设备(位于一层东侧,污水处理间内)进行消毒处理,经处理 后的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 处理要求后, 与生活污水经同一管道排入小区化粪池 (与小区共用) 内,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仙女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规定,“县 级以下或 20 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 毒处理后方可排放”,项目采用接触消毒的方式进行进行消毒处理,污 水处理设备位于一层东侧, 体积约为 500450650mm,每 15 天在污水 消毒箱投料口投入氯片 3 片,10g/片,保证接触时间大于 1h。 噪 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加强管理等 固 废 生活垃圾集中袋装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 危废间面积 1.7m 2, 位置位于二层西北侧, 医疗垃圾在危废暂存间暂存, 集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美容废物 单独收集,与生活垃圾混合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2、、主要生产设备配置情况主要生产设备配置情况 本项目主要使用的生产设备情况见表 2-2。 17 表表 2-22-2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位置 1血球仪迈瑞 BC-2800vet台1化验室 2生化仪台湾天亮 VB1台1化验室 3显微镜日本奥林巴斯 Cx23台1化验室 4麻醉机深圳戴瑞台1手术室 5心电监护仪深圳戴瑞 D8B台1手术室 6紫外线消毒车无固定型号台1手术室 7诊疗台无固定型号台1诊疗室 8手提式高压蒸气灭菌锅高压灭菌锅 YX-24LM台1手术室 9污水处理设施/套1设备间 10空调(挂壁)/套6房间 11DR/X光机米卡萨台1DR室 12冰箱/台1危废间 注注本项目设备中含有 DR 设备,本次评价不包括放射性检测设备评价内容,需另行办 理环保审批手续;高压灭菌条件蒸气压力 103.4kPa(1 个标准大气压),温度达 121.3 ℃以上并维持 20 分钟,可有效灭菌。 3 3、主要商品明细表及年销量、主要商品明细表及年销量 本项目主要经营商品和年销量见表 2-3。 表表 2-32-3主要经营商品和年销量主要经营商品和年销量 4 4、主、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 2-4。 表表 2-42-4主要原主要原辅辅材料消耗情况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序号名称名称 消耗量消耗量 ((t/at/a)) 包装包装 形式形式 包装包装 规格规格 最大最大 储存量储存量 ((t t)) 储存储存 周期周期 1头孢400支盒0.1g/支50 支1 个月 2一次性注射器120 盒盒1ml 150 支/盒25 盒2 个月 3一次性手套100 袋袋-10 袋1 个月 4棉签50 包袋-5 包1 个月 5棉球50 包袋-5 包1 个月 60.9生理盐水900 瓶瓶250ml/瓶100 瓶1 个月 7碘伏25 瓶瓶10ml/瓶3 瓶1 个月 8消毒剂二氧化氯片5kg袋-5kg1 年 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规格 1猫粮袋3002kg/袋 2猫砂袋30010kg/袋 3犬粮袋5002kg/袋 18 9猫疫苗2000 支盒1ml/支200 支6 个月 10犬疫苗1000 支盒2ml/支150 支6 个月 二氧化氯最大存储量 5 kg。 5 5、能源动力消耗情况、能源动力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能源动力消耗情况见表 2-5。 表表 2-52-5主要能源动力消耗情况主要能源动力消耗情况 6 6、平面布置情况、平面布置情况 本项目两层,具体布置情况详见附图 2。 一层为三个诊室,一个宠物洗美室、一个药房、一个化验室、一个候诊室、一个污 水处理间。 二层为两个住院部、一个手术室、一个 DR 室、一个休息室、一个清洁间、一个卫 生间、一个隔离室、一个危废间。 项目北侧为沈辽中路,东西南三侧均为商场内档口(均有墙体作为隔断)。 7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员工 6 人,实行 2 班制,时间分别为(0800-1400;1400-2100),每 年工作 360 天。 8 8、项目公用工程、项目公用工程 (1)供电 项目供电由市政供电。 (2)供暖/制冷 本项目冬季供暖为市政统一供暖,夏季由单体空调制冷。 (3)食宿 本项目不设食堂及宿舍,食宿由员工自行解决。 (4)供水/排水 项目用水为市政供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用水,动物诊疗、住院、动物 美容及药浴用水等。 项目排水动物诊疗、住院废水、动物美容、药浴废水及高压蒸气灭菌 锅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商场共用化粪池,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仙女河污水处理厂。 序号序号名称及规格名称及规格年耗量年耗量单位单位来源来源 1电18000kwh/a市政 2新鲜水181.68t/a市政 19 ①生活废水 本项目共 6 名员工,无洗浴,员工生活用水为 50L/人/天计算,年工作 360 天,员工生活用水量为 108t/a(0.3t/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5核算,则排水量 为 91.8t/a(0.255t/d)。 ②动物诊疗用水 预计每天接诊宠物 4 例,年工作 360 天,医疗用水按 15L/例/天计算, 动物诊疗用水量为 21.6t/a(0.06t/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5核算,则排水量为 18.36t/a(0.051t/d)。 ③动物住院用水 项目设有宠物病房供动物住院使用,平均用水系数按照 30L/只/天计算, 平均每只住院 1 天,年住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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